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拆除中公告程序的模式选择

作者:黄涧秋

摘要:违法建筑的拆除可以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2011年《行政强制法》首次统一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步骤: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一催告一当事人陈述申辩一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当事人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44条在上述一般程序的基础上,又为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设定了特别程序:“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分类:
  • 期刊
  • >
  • 人文社会科学
  • >
  • 经济与管理科学
  • >
  • 经济与管理综合
收录: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国家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
  • 行政强制执行
  • 违法建筑
  • 拆除
  • 程序
  • 公告
  • 行政机关
  • 当事人
  • 建筑物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人气:5106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天津出版总社
主办单位:天津出版总社
出版地方:天津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001-9138
国内刊号:12-1006/F
邮发代号:
创刊时间:1980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下单时间:1个月内
复合影响因子:0.44
综合影响因子: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