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物权法》的实行及《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将对我国物业管理中业主、物业公司、业主大会(物委会)的行为模式带来重大变革。那么,在《物权法》视野下,物业管理领域中的业主、物业公司、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三方主体行为模式应当如何变革和构建呢?本文拟从案例解读角度,作些粗浅的分析和探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人气: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