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对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的研究,重在“市场”经济的一面,极少关注“林农经济”一面。原因在于未能利用清水江文书中丰富的林业契约,而未能利用的原因在于缺乏对文书内涵的经济史信息进行量化分析的方法。在探索林业生产的体量、林地单位面积、林农收益等量化分析方法过程中发现,不同时期林地买卖契从数量与买卖双方可以体现林业生产的体量;林地买卖契内的价格元素可以推导出林地的单位面积;厘清林契内一座完整山场的概念可以推导出一户林农占有的林地面积;从林农占有林地面积及杉木成长周期可以推导出林农从林场中获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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