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将产生深远影响。如何着力于队伍建设,促进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实现,创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在民族地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必须考虑语言自治这项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地区双语司法人才奇缺,双语人才培养又面临缺乏良效运行机制的困境。应理性面对困境,在强调民族地区语言自治和国家司法统一的前提下,加强民族地区法治人才培养的机制体制建设,强化保障措施,推进双语司法人才队伍建设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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