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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游牧生计,及其相关的本土生态知识、技术与技能是我国西部草原和草地生态建设的精神财富,也是草原和草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依赖。考虑到我国西部的草原和草地,不仅属于正在利用这些草原和草地的少数民族,同时还是中华大地的生态屏障,因而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忽视这些地区的生态建设,埋没游牧民族本土知识、技术和技能的生态维护价值。
摘要:四川民族学院根据首届原生态民族文化高峰论坛(凯里学院会议)的决议,将于2011年承办第二届原生态民族文化高峰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摘要:"成吉思汗箴言"作为内蒙古民族文化遗产,已成为西部地区迈向生态文明之路的宝贵历史资源。以内蒙古伊金霍洛地区为例,论述"成吉思汗箴言"对地处鄂尔多斯高原的伊金霍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启迪,根据本地区自然环境,从宏观上配置区域资源,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摘要:当前,内蒙古草原的矿产资源开发,已经成了不可逆转的社会现实。然而,在这个社会现实背后却隐含着对传统文化的漠视和窒息。立足于对锡林郭勒草原生态环境的关爱,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关爱,对当前的矿产资源开发确认为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开发模式,因而,郑重的提出了"文化参与"这一新概念。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警示主持草原开发的企业和政府部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为草原传统文化的延续做出道义上的贡献,使具有持续能力的草原文化能够获得可持续延伸的机会,为人类的未来奠定一个可持续运行的基础。因而,文化参与不仅是一个社会责任,也是一种公正的制度安排。通过文化参与的方式确保草原文化的延续,为人类的未来确立一个可以依托的精神支柱。
摘要:青藏高原的草原分布广泛,相对于低海拔地区而言,这里的生产力较低,加之地理环境较为封闭,不易从外界获得各种产品,人类的生存相对比较困难。在长期的实践中,生息于这里的居民形成了一套农牧兼营的生产体系,以达到最大限度地规避生态风险。通过对藏族居住的四川境内夹金山高山牧场和西藏自治区普兰县的调查,讨论农牧兼营体系对草原可持续利用的意义。
摘要:20世纪40年代以后学术界为了给远古文明一个科学的解释,开始致力于探讨这些远古文明在特定地区发展的驱动力,然而得出的答案则异彩纷呈。历史学学者阿诺尔德.汤因比提出了"综合起源学说",同时,文化人类学的代表人物朱利安.斯图尔德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提出"文化生态学说"。综合比较前人研究的成果,重点剖析汤因比和斯图尔德的文明起源学说之间的非兼容性。并针对这种非兼容性提出了文明起源的新见解,强调多元并存文化之间冲突与互动的关键作用。
摘要:清代雍正年间大规模地开辟拓殖苗疆,实为广义的"改土归流"秩序重建活动。苗疆经过一系列"王化"政策的改塑和再造,不仅实现了由"生苗"而"熟苗"而"民人"而"齐民"的国家化转型过程,而且也完成了由"生界"而"熟界"、由"新疆"而"旧疆"的内地化转型过程,体现了国家大一统秩序在"化外之地"的具体落实。研究苗疆转型过程应尽可能地按照"复线历史"的要求,关注国家与地方复杂互动的长时段历程;通过重新发现苗疆充满活泼生动地缘特征的历史,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建构区域学学科——清水江学。
摘要:源于百越族群的侗族,在唐宋以前主要分布在诚、徽、沅、靖州等地,并没有开始南北侗族的分化。明清两代中央王朝对侗族地区的经营形成了侗族南北两个区域在语言、民歌、建筑、风俗等方面的不同风格特征。侗族南北文化的差异,对于研究明清时期的少数民族政策以及多元文化交流中的变迁和融合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摘要:每个民族的婚姻都有自己的规范和限制,这种规范和限制在当事的民族中也是对资源的一种配置与分享。清水江流域侗族的婚俗随着木材贸易的发展,姑舅表婚逐渐式微,跨族婚配开始得到彰显,在这样一个变迁的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侗族婚俗在面对资源和权利配置的过程中,并不是消极地去应对自身所面对的新的族际关系,而是在获取资源的博弈中通过婚俗的改变去发挥文化适应的能动力。
摘要:在传统中国社会里,土地是极其重要的生产资源。民间社会中的土地买卖自唐以后逐渐兴盛。到清代,已极其盛行。清代清水江下游天柱吴家塖苗族村落亦如是,其土地的买卖主要体现在经济性比较强的油树栽种、杉木、水田地,也有关乎生住殁宿的屋基和阴地。吴家塖与中国其他地区相比,土地契约买卖亦有相似的地方,均以地契的交割形式来完成土地买卖,但吴家塖的契约买卖亦有其自身的特点。通过对吴家塖地契买卖的收集、整理和讨论,有助于我们了解该地区清代社会经济的概貌。
摘要:从清朝到民国,随着黔东南清水江流域地区林业经济的发展,林区苗族侗族人民的权利意识开始增强。传统的村寨组织既要解决村寨社会复杂多样的纠纷,又要保持村寨社会人际关系和睦,从取向上看他们不想将每件纠纷都闹到官府,所以传统的内部纠纷调解机制所调整的范围还是相当大的。在林业经营和解决纠纷的实践中出现了"清白字""认错字""悔过字""合息""戒约"等多种类型的字据文书,其中一些文书是为一旦纠纷诉讼到官时提供证据而准备的。
摘要:"禁"是黎族传统习惯法中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禁公、禁母用"禁"术来害人,使人生病。黎族通过泥包卜等方式"查禁",然后采取杀死禁公、禁母等方式"除禁"。"禁"习惯法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黎族刀耕火种的物质生活条件、万物有灵论的精神生活状况、笃信巫术的风俗习惯。"禁"习惯法的社会功能在于探索事实真相、追求社会公正以及社会心理抚慰。
摘要:黔东南的苗族多居住于交通不便的雷公山、月亮山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苗族传统习惯法中有独特的纠纷解决方式——"神判",在苗族村落社会内部长时期内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神判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失去了原有的作用,但却并没有消亡,仍然在现代的司法实践中起着一定的作用,这种作用也是神判方式在苗族习惯法中的遗留反映。
摘要:制度文化介于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之间,起着规范人们行为和办事规程的作用。在多族群区域,伴随着族群互动,必然引发相关族群对制度文化,包括政治制度文化、经济制度文化、教育制度文化等的互动与认同,以降低族群之间、族群成员之间的交往和交易成本,促进族群经济、文化的发展,缩短差距,达到协调族群关系、确保地方和谐的目的。
摘要:通过对基诺族生产领域、生活领域、制度和礼俗方面、神话和宗教方面的生态文化进行了梳理和分析,认为生态文化其实就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神灵关系的具体化;对基诺族生态文化变迁进行了概述。
摘要:以2009年7月在西双版纳景洪市勐罕镇曼列寨调查获得的田野资料为佐证,重点探讨橡胶种植对傣族生产方式、生活水平、社会文化习俗、价值观念和社会组织等几个方面的影响。认为傣族社会文化发生巨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对橡胶制品的需求增加以及现代化国家对橡胶种植业发展的引导,促使了傣族的传统水稻种植文化体系逐渐向橡胶种植文化体系转变,进而导致傣族社会文化发生变化。
摘要:同仁"六月会"是青海省黄南自治州同仁县境内隆务河流域两岸的农业区最为重要的祭祀仪式,是最为盛大的宗教性节日,是一种融入村庄社区的民间仪式,构成了当地居民宗教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社区的居民看成关系到他们幸福与繁荣的关键,其中包容着复杂的历史叙事及特殊的历史隐喻。
摘要:以本土苗族人和人类学研究者的"第三方"视角对两位国籍、文化学术背景不同的女性人类学学者的两部贵州西江苗寨的田野民族志进行解读和分析,发现她们的侧重点及理论视角各有不同。所有的民族志作品都是被建构的。人类学家如何撰写和表述文化,不单单是一个写作手法的问题,同时又是一系列的方法论问题。民族志撰写过程中,研究者的文化背景、理论旨趣、身份地位等因素会影响其观察角度和研究结论。因此,田野材料的文化解释无法达到超然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