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多数国企内部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属于不同的部门,接受不同的上级领导,看重不同的人员素质,从事不同的工作,针对不同的对象,有着不同的目标,所以沟通很少。然而,国企内部的多项业务都同时属于这两个部门,比如经济违纪案件,廉洁风险的识别、教育、防范,效能监察,配合巡视工作,等等。而且,调查经济违纪案件时,纪检人员联络国企内部审计人员的保密性较好;两种职能的融合能够在摇篮中扼杀经济违纪行为。要想在国企内部融合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的职能,就要交流监督与监察的内容;审计监督人员要按规定收集证据并移送,平时也要不断学习国家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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