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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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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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5年创刊,目前已被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学术交流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法学研究、青年学者论坛、西部大开发研究、企业改革探索、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社会调查、中国古典文学研究

学术交流 2013年第06期杂志 文档列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及其哲学理论支撑5-9

摘要:要理解中国当代的现实和发展就要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成和发展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既是世界历史时期两极性的世界分工体系的结果,又是对苏联计划经济模式经验教训的总结。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经过了原有体制内的改革到体制创新的改革,在发展方式上由粗放式发展到集约型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新理性主义的文化精神成为指导的主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根据。

科学文化哲学的研究向度10-13

摘要:当今社会文化因素对科学活动的渗透和影响越来越广泛和深入,亟需从哲学层面对科学活动进行逻辑概括和理性提升,亟需形成一种发挥引领、支撑和矫正作用的科学文化。国内科学哲学研究向科学文化研究领域靠拢和转向,建构科学文化哲学研究的语境和向度,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将科学文化纳入科学哲学研究体系之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传统、科学文化发展观和科学人文精神,使科学文化研究沿着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科学史、科学文化、科学哲学等基本向度运行,成为科学文化发展和创新的唯一出路。对科学文化进行哲学考量和审视,发掘科学文化的哲学意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然的。

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F0002

摘要: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4年7月,其前身为2000年设立的人文学院法学专业及2002年组建的人文学院法律系。

学术交流杂志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政治无意识的历史意蕴——詹姆逊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解释学重构14-17

摘要:自20世纪中后期开始,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便受到某些实证主义流派的质疑,这些人从知识论出发,强调科技无所不能,并认为当下社会已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面对的环境,从而失去意识形态产生的经济基础。面对这种攻击,美国学者詹姆逊从解释学视域出发重构了马克思主义,以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深度阐释回应这种质疑。在解释学视域下,拒绝承认意识形态性的思想仍逃不出意识形态的支配,而政治无意识理论的核心就是对意识形态遏制策略的识别。詹姆逊对解读文本三个视界的划分,以生产方式为符码对历史的重解,是希望通过对资本主义文化发展的剖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掌握文化革命的主动权,以期在对过去、现在和将来关系的梳理、重构中将现在和将来导向预期。

关于马克思主义文化发展理论的若干思考18-21

摘要: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只有通过文化的积极引领,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充分发挥全民族的精神力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文化发展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发展理论有其丰富的内涵,是我们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导思想,是理解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催生动力。发展是人的自身解放,文化不是发展的副产品,而是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人的才能和潜力不断发挥和实现的过程。在文化与发展的互动中,文化发展彰显其不均衡性、延续性以及多样性的特点。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文化发展理论的理解,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在当代中国的繁荣和发展。

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学基础22-24

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就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决策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动力,体现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要求。对此,我们应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入手,揭示人的本质具有价值性、社会性、历史性和实践性等多重属性,在科学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对培育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作用。

至善:康德的自由在人学意义上的实现25-28

摘要:要达成德性和幸福的统一即至善,不能采用斯多葛派和伊壁鸠鲁派的分析方法,只能采用综合的方法,即德性和幸福只能是因果关系,且只能是德性的准则是幸福实现的原因。这种关系只有在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的设定下才有可能。灵魂不朽是设定一个超越时间限制、可以使人有无限努力可能的不死的灵魂。超时空的永恒的上帝能保证灵魂的有生不死。对上帝存在的设定,只是需要,而非客观。至善的全部原因是理性,是自由的道德法则。在至善的追求中,人达到了绝对自由,但它只是一种作为在世的存在者的意义支撑的"希望",它要依赖于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的设定,这是康德基于人学立场得出的关于自由问题的结论。

天人合一的内在超越与神人相分的外在救赎——《诗经》与《诗篇》的赞美比较29-33

摘要:儒耶比较研究自近世产生以来多偏重于以一方为立场和依托,而真正的比较研究应以同一话题整体性的致思理路为对象。以《诗经.小雅.天保》和《圣经.诗篇》第111章观之:儒家思想体系突显出强烈的天命与人德并举特性,而基督教思想体系则独显上帝的大能;儒家思想体系通过天道—人道—王道的转化,强调道德上的内在超越烘云,而基督教思想体系则通过上帝创世说严格区分神与人之间的差别,因人的罪性强调外在的救赎。

学术交流杂志伦理学研究
伦理的现代性救赎34-37

摘要:现代性导致世界的去魅,道德客观性、道德普遍性与合法性成为问题。近代主要问题是道德客观性问题,霍布斯、洛克、康德以权利理性展开现代性救赎,边沁以功利理性确立道德客观性基础,然而却无法摆脱失败的共同命运。20世纪的问题是如何在理性多元论语境下达到共识,罗尔斯、哈贝马斯与诺齐克从不同角度以正义理性诠释公共理性,成为塑造道德普遍性的关键环节,却依然无法摆脱多元主义与视角主义的羁绊。社群主义认为,以往思想家忽略的问题恰是现代性困境的根本所在,就是没有正视道德的合法性问题,麦金太尔认为美德是共同体存在的根基,只有美德理性才能为现代社会附魅,才能解决现代性所导致的伦理失位问题。面对现代性困境,马克思主义主张从制度上超越所谓的现代性救赎困境,实现现代性异化的扬弃,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现代性救赎。

论商法的伦理之维38-41

摘要:伦理与法律实质上具有内在统一性,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和伦理的调节和规范。商法从中世纪商人法到近代商法再到现代商法的演变过程依赖于伦理道德的引导,这些因素都凸显出商法的伦理基础。商法的伦理性特质不仅体现为商人群体自主创造和发展的、彰显商人精神的商事习惯,还存在于商法精神实质之所在的商法基本原则和充分展现商法人性关怀的商法规范等商事制度方面。商法需要技术性规范和伦理性规范的共同支撑。从伦理视角看待商法是为了平衡和改变当前我国商法体系过于注重技术性属性而忽视了商法伦理属性的现状,因此,创新我国的商法制度,必须注重伦理因素的考量:一方面,确立体现商人伦理精神的商事习惯的商法法源地位,将仅具有道德约束力的商事习惯吸收入法,在立法上承认商事习惯的法律效力,在司法上承认商事习惯可作为裁判依据。另一方面,把依赖工具理性设计出的商法制度建立在价值理性的基础上,将伦理精神贯彻到商法规则的设计中,不仅应检视现有的商法规范是否体现了伦理精神的要求,还应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体现时代精神需求的商事伦理文化。

德性与法律之间——中国传统优秀价值观的当代践行空间42-45

摘要:中国传统的优秀价值观是人的内在德性的充分展现,是先秦思想家创造的"天人合德"道德范式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实践,是完全内化于人的内心的自我约束行为准则,这一准则不具有外在强制性,因而在当代无法起到有效调节人际关系的作用;而法律则是由习惯发展而来的外部强制的行为规范,这一外部行为规范所满足的是社会对人的行为的最低要求,这一最低要求无法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因此,必须靠内在德性与外在法律的结合,方可实现和谐的目标。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当代中国,传统的优秀价值观在新世纪迎来了新的复苏契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既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亦是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这两方面的和谐就需要在人的内在德性与外在法律之间构建一个德性践行的空间。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伦理指向探究46-49

摘要:随着农村城镇化发展速度的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质量问题备受关注,走新型城镇化之路是必然的选择。新型城镇化内蕴着生态的、公正的、幸福的伦理精神,这些潜在的伦理精神需要进一步地挖掘与运用,使之贯穿于城镇化建设过程的始终,为城镇化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价值导向。

中华文化与中国人的心理素质:创新文化之辩50-53

摘要:分析了创新所需要的文化因素与心理因素,在此基础上分别论述了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人心理素质对创新的负面作用。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不等同于中华文化,中国人的心理素质不是孤立的、单一的、静态的。随着中国社会转型以及全球化的影响,中国文化中的某些因素正在发生着深刻改变,现代文化因素深刻地影响着新一代中国人的心理素质。中国人的实用主义、宽容、勤俭、进取、理智等文化、心理因素与现代文明的结合均表现出有利于创新的一面,中国正在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中国文化。中华民族的多民族融合特性以及各种地理特征条件下形成的文化与心理多样性是创新的沃土。因此,将中国当前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缺乏甚至是"中等收入陷阱"等问题归咎于中华文化与中国人的心理素质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中国应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创新能力。

学术交流杂志政治学研究
试论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劳资关系之构建54-59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非公企业的劳资关系也日趋紧张,并呈现出一种冲突加剧、资方单边获利、劳动者权益明显受损的失衡格局。鉴于此,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政绩观,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确立和保障劳动者权益,建立健全劳动法律制度;推进工会制度性转换,增强工会组织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强化劳动标准执法,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而实现政府、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合作共治,促进劳资关系走向大体均衡。

俄罗斯的行政区划及分布特点60-63

摘要:俄罗斯行政区划的特点在于:位于亚洲的自治共和国的领土面积远远大于位于欧洲的自治共和国的领土面积,由21个自治共和国组成了6个相对独立的自治共和国地区。边疆区的特点是面积最大的5个边疆区都位于亚洲,9个边疆区中有4个边疆区内设自治州。俄罗斯行政区划中的边疆区或两两相连,或与别国接壤,或濒临海洋。通过边疆区的设置,使俄罗斯从东南西北各个方面沟通世界四大洋,这符合俄罗斯作为海上大国的特点。俄罗斯南部的黑海和亚述海向南经苏伊士运河,过红海通向印度洋,这一点往往被教科书所忽略。了解俄罗斯的行政区划、地理位置,有助于俄罗斯研究向深层次发展,同时,也为我国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借鉴。

论人格权的宪法价值根基64-68

摘要:人格权的发展完善同宪法发展进步是相一致的,宪法制度中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的发展变化,都对人格权的发展和完善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宪法中自由平等人权等精神是人格权产生的思想观念前提,宪法中人民主权和基本人权等原则中所反映出来的价值要求为人格权的实现提供着秩序价值的根本框架,宪法基本权利规范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格权利规范价值标准,更是各项具体人格权利内容的价值指导基准。发展完善各项人格权利内容离不开宪法价值根基,人格权以宪法中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基准为支撑。人格权的宪法价值根基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宪法精神原则中所蕴含的价值基准,另一方面是宪法规范原则中所确立的宪法秩序基础。人格权的价值基准能够在判断和确立人格权利内容时发挥基础标准作用,理解宪法秩序基础的关键是明确人民主权和基本人权原则之间的关系,我们既不能忽视对主权的个体性要求,也不能忽视群体角度的个体享有者身份。宪法基本原则所提供的人格权价值标准,与所提供的针对国家政治共同体的价值评价标准在形态模式上是有区别的,前者更侧重对人格权利主体的保护,后者更强调对人格权实现过程中义务主体的监控。人格权宪法价值根基既是宪法根本法作用的具体体现,也是民事人格权利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未来人格权发展完善中,应充分发挥宪法价值基准影响,有效利用宪法秩序价值所提供的基本条件,明确宪法在人格权制度化和现实化过程中的重要价值根基,充分有效推进人格权利的全面深入发展。

名实之辩与韩非法治思想69-72

摘要:"名实观"是诸子百家建构其政治主张的不容回避的理论前提,春秋战国时期盛行的"名实之辩"为韩非名实观的形成提供了浓厚的土壤。在"何以为名"方面,韩非既吸收了儒家的正名论,主张以名为首,通过以法正名来批判儒家的以礼正名,强调尚法而不尚贤。在"何为名本"方面,韩非吸收了道家的"以道为本"观,发展成为"以法为本",实现了"法立而不用,刑没而不行"的新"无为"论。在"何以为实"方面,韩非借鉴了墨家的经验主义作法,将"取实予名"发展成为"循名责实"的参验论,采用了墨家的尚同思想,主张"上法而不上贤"。对韩非名实观比较研究,进一步揭示出韩非法治思想形成的独特逻辑与时代特点。我们既要看到他们彼此之间的聚讼纷争,同时也要关注他们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

污染水环境罪的应然趋势研究73-76

摘要:水资源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民法、行政法调整不力的情况下,刑法成为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手段。我国水资源犯罪立法上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诸如立法理念存在偏差、立法模式选择不尽合理,水污染犯罪与其他资源犯罪罪名混同、刑罚规定不完善以及相关罪名缺失等。污染水环境罪的立法具有十分的必要性,该罪应当采纳广义上的立法理念,选择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模式,完善其类罪的法律内涵,弥补个罪相应的罪名、罪状和法定刑。研究污染水环境罪对于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