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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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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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5年创刊,目前已被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学术交流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法学研究、青年学者论坛、西部大开发研究、企业改革探索、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社会调查、中国古典文学研究

学术交流 2010年第09期杂志 文档列表

文化哲学的生成论解读1-5

摘要:从生成论的视角来看,文化哲学通过对人之存在的历史性的深刻理解和把握,阐明了历史与文化的内在统一性,从而使文化哲学超越了一般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成为一种全新的研究范式。作为一种全新的研究范式的文化哲学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新的历史解释模式。文化哲学始终以自觉的文化批判精神为指导,通过对人类文化精神生成过程的宏观与微观的描述,力图阐明现代人类生存危机的文化根源,并为未来的人类生存提供多种可能。

伽达默尔实践哲学对研究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启示6-8

摘要:伽达默尔晚年由哲学解释学转向了对实践哲学的研究,伽达默尔以“理解”、“对话”为核心的实践哲学与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有很大的差异,但在新的时代条件和新的时代背景下,研究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伽达默尔实践哲学为我们在新的时代重新认识“实践”拓宽了视野;伽达默尔以“理解”和“对话”为核心的交往实践观对于重新认识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伽达默尔实践哲学对于马克思实践哲学对社会问题的理解和改造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论儒家德治思想的哲学基础9-12

摘要:儒家以“天”建立了“德治”思想的本体论依据。通过“道德一天一政治”间的内在联系,儒家“德治”思想获得了存在的根源性意义。儒家“德治”思想从形上学角度赋予了“君权神授”的合法性,且符合平民百姓的个体政治认同,并在深层意蕴中确保了人性趋于至善的可能性,为人类社会完美的政治理想实现提供了保障。同时,在儒家“德治”思想中,人们又可以找到的人与自然间,人际关系间,社会群己间,人自身关系中,诸多“和谐”的哲学意蕴。从现代民主政治理念出发,儒家“德治”思想存在着道德理想主义倾向严重,无法回避道德法律化的弊端,难以打通的“内圣外王”之道等弊端。但儒家将“善政”与权力运作主体的道德理性及个体人性完善、改造相连的智慧,直至今日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管子》德治与法治关系新论13-16

摘要:《管子》为春秋战国时期稷下学派的著作汇编,其论述兼具儒、法、道、阴阳、兵、纵横等各家言论,彼此之间对德治与法治关系的论述或有相和、或有主次、或有相对,故德治与法治关系不能一统定论。因此,关于《管子》中德法关系认定上的主德治或主法治亦或德法并重都是有偏颇的,其德治与法治关系起码涵盖:儒家主张德主法辅的关系;法家主张法主德辅的关系;儒、法折衷派主张德法并重的关系;道家主张道统德法、法源于德、存德去法的关系;阴阳家主张顺应阴阳五行基础上的德先法后关系;兵家主张兵治为本基础上的德法并用关系;纵横家主张纵横捭阖基础上的德主法辅关系,为我国当前德治与法治建设中的德法融通提供了借鉴并产生了积极影响。

“万物并作”与“天人合一”:先秦生态美学思想及启示17-20

摘要:中国先秦时期有很多实用化的美学实践和美学主张,以“万物并作”与“天人合一”为核心的生态美学是其中典型的代表。生态美学表达了人类对生存环境问题的深刻关注。“万物并作”主要揭示自然万物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在动态平衡中实现依生、竞生、共生的生态循环;“天人合一”则要求人的行为应与天地自然保持和谐统一。先秦生态美学思想对社会群体和社会个体都具有明确的美育功能。研究先秦美学家的生态美学思想对于今天的关学研究以及美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刍议的民本观与铁人精神的形成21-23

摘要:大庆精神是以铁人王进喜为主要代表的大庆石油人在特殊的国际、国内背景下,自觉运用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石油会战实践中形成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发展的理论体系。思想是大庆精神形成的重要理论来源,是指导大庆会战实践的理论基础,其中的民本观与铁人精神的形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铁人精神体现了“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的主人翁精神,“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民本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私奉献精神。阐释铁人精神形成对于我们在新时期不断丰富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新内涵、发挥凝聚和激励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和凝聚力的理性思考24-27

摘要: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既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从学理的角度分析,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品质的科学性是其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根本;理论体系的创新性是其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源泉;指导实践的有效性是其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关键;理论特色的民族性是其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升华。

论党的建设科学化的三个核心支点28-32

摘要:科学是对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其本质就是要求人们按客观规律办事。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就是要联系中国改革开放、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实际进程,按照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本质特点和内在规律来建设党。本文认为,鉴于政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执政党的本质属性,最大限度地积累合法性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党建综合效用、最大限度地保持可持续性,应该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做牢的三个“核心支点”。

精神的动力之维与张扬33-35

摘要:自人猿揖别,精神便与人类共生同在。在人类文明史上,精神的存在较之物质更具有超越时空的特质,绵延不灭的精神文化已成为人类共知共享的财富。因此,精神是人性的根本,是民族文化的渊源,也是人的动力资源。人是精神生活的存在。精神满足人需求的属性决定了我们必须构筑精神家园,张扬精神主题。

中央政府四项一票否决绩效考核制度的政治学分析36-39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在对各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过程中先后实行了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节能减排四项一票否决制度。这四项一票否决绩效考核制度对于推进中央政府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四项一票否决绩效考核制度是确定改革中变与不变的界限,是判断地方政府创新合理限度的标准,是维护中央权威的现实要求,是科学发展观制度化的重要体现,其有效实施进一步巩固了我国政治路线的转型。

心理契约激励与高新技术密集型组织的成长40-43

摘要:心理契约激励是联系员工和组织的心理纽带,是正式劳务契约的有益补充。专享性人力资本是高新技术组织核心能力来源,也是其高速成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激励知识型员工要从建立和维护心理契约入手,建立基于能力和绩效的薪酬制度,对核心员工实施分享计划和奖金期权制,塑造以人为本的组织文化,提升员工的参与感和成就感,建立符合员工价值观且具有挑战性的组织愿景,以此调整和控制组织行为、提升组织效率。

论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软实力与文化安全体系的构建44-47

摘要: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全球化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主要特征。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由少数几个国家相互依赖,发展到区域联盟,最终至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也由最初的军事竞争发展到经济竞争,直到今天的综合国力竞争,其中尤由综合国力中的国家软实力竞争最为激烈。国家安全问题也由当初的国防安全、经济安全为主,转变为文化安全最为突显。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建立一个文化安全体系对于提升国家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产阶级与西方法治进程48-51

摘要:法制是整个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而法治却是西方社会独有的社会现象,究其深层原因,是西方社会结构变迁之特殊性使然。而这一特殊性就在于西方中产阶级的兴起,它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也使其社会发展呈现出不同于其他文明的独特轨迹。西欧中产阶级的兴起,为法治的形成奠定了社会结构性基础,使近代法治得以确立。而美国作为移民社会,其缔造者以身份普遍平等的中产阶级为主,他们建立起现代最为先进的民主宪政体制,成为众所接受的政治规范。因此,推进中国的法治进程也必须从建构法治的社会根基——中产阶级着手。

女性性自主权保护的私法考察——以社会性别为视角52-55

摘要:女性性自主权是人类性道德观念及平权意识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立足于权利本位,是对封建社会贞操义务不平等分配的根本矫正。然而,即使在现代社会,女性性自主权仍是在男权社会主流意识影响下的自主权,该权利的实现因传统公私领域的划分和女性身体尊严的缺失而趋于弱化,其特殊性及保护的必要性被埋没于男性社会的话语霸权之中。我国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刑法和行政法中,民事法律对此几乎没有提及,对该项权利的保护不仅缺乏意识基础与经济基础,也因民事救济措施不利而缺乏法律基础。因此,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应从社会救济与民事救济两方面着手,既要促进社会性别观念主流化及财产权益保障平等化,又要健全我国相关民事立法和程序立法,最终实现对女性性自主权的有效保护。

残疾人政治权利的法律保护56-59

摘要:残疾人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原因,导致身体残疾或功能障碍,造成了个人生存和发展中的严重困难。与一般社会成员相比,他们有着特殊的社会需求,应该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得到体现。在我国的法制进程中,应针对现阶段法制现实中存在的残疾人政治权利得不到应有法律保护的现象,进行相应的立法完善。完善宪法实施保障制度,使违宪审查和宪法诉讼程序能够及时启动,保护和调动残疾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积极性,选举法中应体现对残疾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特殊保护,残疾人保障法中应设专章保护残疾人政治权利。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残疾人应有的政治权利,给残疾人以平等的政治地位和应有的政治参与机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商业秘密侵权及其民事法律救济问题探讨60-62

摘要:商业秘密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是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是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虽然我国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将商业秘密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保护措施不得力,在理论研究上又存在商业秘密法律属性的不确定性、原因的复杂性,使商业秘密侵权的事例层出不穷。因此,通过法律救济遏止商业秘密侵权已经成为当前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的重要任务。

评述专利权用尽原则适用范围的发展问题63-65

摘要:后金融危机时代,与私权公权化发展相适应,专利权用尽原则呈现出扩大化的适用趋势。虽然在专利权用尽原则的国内适用范围上,多数国家和地区达成了共识,包括地域性原则处于权利用尽的次要地位,“权利穷竭”属于“权利限制”等,然而,在专利权用尽的国际适用层面上,发达国家和地区出现了不合理的区域限制倾向。研究发现,它不但违反了TRIPS协议的基本原则,而且阻碍了国际核心专利技术贸易的自由流转,侵害了以我国为代表的自主创新技术尚需扶持的欠发达国家的发展利益。我们需要充分利用WTO-TRIPS协议的弹性条款,完善我国新专利法权利用尽原则适用范围扩大化的立法解释和司法实施,以切实保障我国技术专利化的战略需求。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制度缺失与完善66-68

摘要: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以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活动,在实践中需要相关的制度支持和保障。知识产权证券化具有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与产业化的功能,也具有促进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和融资的功能。我国目前缺乏有关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法律制度,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我国现有的制度对知识产权证券化形成制约,妨碍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践。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行主体的设立方面,受到我国公司制度的制约。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证券发行与转让上,受到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制约。对于金融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在不改变现有的有关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制定单行规则,时机成熟时再完善有关的基本制度。知识产权证券化同时也具有风险性。也要有防范风险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