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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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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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5年创刊,目前已被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学术交流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法学研究、青年学者论坛、西部大开发研究、企业改革探索、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社会调查、中国古典文学研究

学术交流 2010年第05期杂志 文档列表

启蒙视域中的新教伦理主体观1-5

摘要:宗教改革的发生并非是人与信仰的决裂,它至多是人在世俗生活领域与宗教制度达成的和解。然而也正是这次和解,一个非同寻常的主体自治原则出现了。它一方面反对人的任何理性盲动,另一方面要求人独自承担面对上帝的救赎义务。这种新的信仰主体观使个人能够摆脱尘世和教条的束缚,获得世俗的自由,同时也让个人丧失了自主性。因此,从虔敬派运动到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新教伦理的主体现一直得到不断修正,以期它能够符合启蒙运动对主体性的基本要求。

康德政治哲学的当代诠释6-9

摘要:对当代政治哲学的深入理解,离不开对其根基之一的康德政治哲学的研究和关注。康德政治哲学的主题是:确保人类自身能够自由、有尊严地生活,人类应该由自然状态走向法治的自由状态,从而实现人类永久和平的世界图景。为此,康德从对人的理性认识能力的先验分析中,界定了人在道德领域中的自由本性;在对人的自由本性的扩展和演绎中确证国家存在的合法性,由国家的合法性存在推出不同国家之间组成国际联盟,最终促使人类走向永久和平。在康德的政治哲学中所体现出来的先验主义特点、政治与道德的结合以及永久和平的构想在当代政治哲学的研究中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吸引力。

日常生活共同体的研究范例及其理论意义10-12

摘要:日常生活共同体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基于共同的生存需要、价值取向、利益诉求以及文化模式的影响等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结合体。日常生活共同体问题在日常生活世界理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构成了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维度。海德格尔、列斐伏尔、赫勒分别从“日常共在的共同体”、“日常生活异化的共同体”、“日常生活类本质对象化的共同体”等不同的视角和层面对日常生活共同体进行了阐释与分析,为我们深入研究日常生活共同体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想资源与理论启示。

论老子道德观视阈下人的自我和谐13-17

摘要:塑造和谐心态、实现自我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和重要基石。自我和谐的理念可以从老子的《道德经》中找到历史依据。老子认为道是万物的根源,德是万物分享形上之道而各自获得的本性,二者皆以和谐为内核。从和谐的道德出发,老子反对世俗的价值观,主张人应尊道贵德、无私无为、修身养性,兼具高尚道德品格与高度社会责任感,成为自我和谐的圣人。老子关于和谐道德的论述启示人们:要实现自我和谐需要对人生的终极价值有所把握;需要在培养健康统一人格的同时,加强人的思想道德修养。而且实现自我和谐不仅需要个人的努力,更需要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集体主义框架下个人价值定位的历史演进18-21

摘要: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集体主义发生了重大的改变。集体主义的核心内涵是个人价值定位。在集体主义历史演变的大背景下,个人价值定位经历了一个由从属性的强化到独立性的显现,再到与集体价值有机融合的演变过程。

论不确定性视域下的法律生成22-25

摘要:传统的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逐渐在丧失其确定性的基础,而受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影响确立起来的社会科学亦是不确定的。不确定性绽放出了社会科学恒久的生命力,这也是文明社会进步的源泉。而文明需要对人类本性最大限度地进行社会控制。社会控制在当下主要依存于法律来维系,它是通向文明社会的必经之路,法律在社会控制中又是不确定的。传统的国家与社会二元划分已不足以涵盖文明社会控制的全部内容,国家秩序与社会秩序之间存在着不确定性。单纯依靠其中某一个因素来调节控制法律秩序都是不可能的,需要依赖于个人主动精神和组织活动之间互动的社会控制效果。因此,不确定性是调节社会科学内部关系的一种张力,根源于这样一种张力能够生成法律制度。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法对国家贸易安全的保证26-29

摘要:经济全球化作为当今世界经济格局最明显的特征,从根本上推进了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各国间经贸活动的日益频繁促成了全球统一规则的基本形成。为保证国际社会正常经济活动安全进行,并进一步推动国际交往扩张和深化,国际贸易法相应地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以实现其对国家贸易安全充分的保证。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对外贸易飞速增长,发展证明了我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战略决策的正确性同时也为我国的贸易安全敲响了警钟,欧美等进口国对我国出口产品的进行贸易保护,使得我国贸易利益无法保障。可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熟练掌握WTO规则以及其他国际贸易法规范以保证我国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贸易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金融危机下企业裁员合法性研究30-35

摘要: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多以经济性裁员节约人力资本,这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体现。但在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法定的法治背景下,经济性裁员必须做到程序合法、裁员事由合法。我国经济性裁员程序规定较为笼统,应更加细化标准,明确程序。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裁员条件合法裁员,裁员时应保守社会责任的底线,遵守禁止性裁员规定和优先留用规定。

日本成年监护制度对我国民法的启示36-38

摘要:随着日本高龄化社会的急剧演变,丧失或部分丧失判断能力的老年人不断增长,使其成为了各种恶意交易的鱼饵或者自身出现了财产管理困难等诸多问题。对此,日本对原来的成年监护制度进行调整和创新,建立了由第三人来补充丧失的判断能力,并且由该第三人进行财产管理、法律帮助等行为,来防止被监护人权利被侵害为内容的新成年监护制度。我国高龄化现象也很严峻,可我国对应的成年监护的法律已很陈旧,而且与成年监护制度改革经验的目本现行法律的比较来看,这种落后的法律制度已经无法与急速演变的社会关系发展相适应,需要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性潮流的崭新的成年监护制度。

性自由权与婚姻自由的冲突与调和39-42

摘要:婚姻是一种对性的管理制度。性权利是婚姻权利的上位概念,婚姻自由是性自由在婚姻制度下的要求与状态。长期以来,性自由的“污名效应”使权利的诉求不得伸展,同时也导致了对婚姻自由的片面理解。性自由权理论包含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统一,而婚姻自由中二者的对立成为性自由权与婚姻自由的主要冲突。“婚姻自由”通常仅在消极自由的意义上被使用,与之相应的“婚姻不自由”揭示出积极自由缺位时消极自由所处的尴尬境地。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融合是后现代法学发展的趋势,性自由权与婚姻自由的调和主要通过降低婚姻的进退成本和增加婚姻的输送机制与替代机制两条途径来完成。出于对中国国情的考虑,放宽离婚的条件与立法规制非婚同居具有尤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非婚同居法律规制价值分析43-45

摘要:非婚同居数量日益增多,特别是进入社会转型期,非婚同居已成为社会普遍现象。这为法律提出新的规制诉求。对于是否对非婚同居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整,目前我国学术界争议较大。但法律的回避和等待只会让更多的受害者望法兴叹。理性的法律应认识到法律是现实生活需要的反映,应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区别对待非婚同居和婚姻,对非婚同居主体、人身关系、财产关系、非婚同居终止,尤其是财产制、债务承担、扶养请求权等明确界定,人性化地制定相应法律来规范非婚同居现象。探讨非婚同居法律规制价值将从新的角度阐释立法的可行性与可能性。非婚同居法律规制价值主要体现在:更新立法思想、保障公民人权、深化公平理念、重塑婚姻道德、彰显法律之美。

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保障46-48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成为农产品销售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国涉农网站不断增多,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却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层次总体水平不高,农民上网比例低,上网设备少,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安全存在隐患以及农民电子网络营销观念落后等方面。为解决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业企业经营规模和促进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进程,必须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法律保障。为此,应该通过完善维护农民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和相应配套的法律制度体系,转变农民农产品交易网络化的观念等方式,保证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我国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消费需求的比较分析49-52

摘要:当前,我国过度依赖出口的传统经济增长方式面临国际贸易环境逐渐恶化的冲击;要使我国经济继续长期保持稳定增长,必须依靠拉动国内消费市场,特别是要拉动农村居民和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而由于我国存在显著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差异,农村居民在实际收入、教育、医疗、养老等水平上都显著落后于城镇居民,这些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的消费。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差异,为农村居民创造平等的经济和社会保障环境,是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最根本措施。此外,我国目前对于中低收入居民的税负水平相对较高,国家应通过调整个税起征点等措施降低对于中低收入居民的税负,增强其消费能力。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模式探讨53-56

摘要: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模式是在市场作用和政府扶持下,在农业承包制基础上,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的,实现科学化、信息化、机械化、标准化、水力化、产业化、生态化、社会协作化的过程。现代农业和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是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模式是美国型+日本型+以色列型+法国型+中国各地实际之和。借鉴外国经验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模式由符合中国各地实际的东北、西南、西北、中部、沿海五个方位模式组成。

我国生态农产品认证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57-59

摘要:生态农产品认证是当前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手段。我国目前认证的生态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由于我国认证制度发展的时间较短,在农业基本法依据、认证标准、认证机构和监管机制四个方面存在缺陷,使我国生态农产品的认证体系缺乏完整性,在与国际标准接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借鉴和移植国际先进的立法理念和制度,修订农业法,整合认证质量体系,调整认证标准,规范认证机构,加强认证监管,以期构建完善的生态农产品认证体系,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消费者对生态农产品的认知和认可,促进我国生态农业的迅速发展。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有效性分析60-63

摘要:作为农民依照合作社原则自愿组建创办的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具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等经济有效性,同时更具社会有效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时刻站在农民角度思考、解决和处理问题,通过联合使单户农民作为强有力整体参与市场交易,可为农民争夺”话语权”开辟新途径。通过科学合理配置资金、技术、劳动力和设施等生产要素,可为农村服务社会化拓宽新领域。通过对成员在农业新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锻炼,可为农民提高素质开辟新课堂。通过将国家各项惠农促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干群关系改善和政府职能转变,可在政府和农民之间架构沟通桥梁。

黑龙江垦区相互制农业保险模式分析64-67

摘要:黑龙江垦区相互制农业保险模式是中国农业保险的新生事物。该模式自运行以来。实现了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在规范管理制度、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该模式的运行也存在着法律制度保障缺失、经营组织形式单一、服务对象参保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完善相互制农业保险模式的对策选择,应从农业保险的立法路径、政府责任、垦区在农业保险发展中主导作用的发挥、商业保险机构拓展、农业保险业务、配套产业政策支持等环节入手,从而促进中国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

从全球公民社会看世界贸易组织正义的构建68-71

摘要:按照罗尔斯关于公平即正义的界定,发展中国家这类“最少受惠者”在世界贸易组织中被边缘化是其正义性缺失的主要表现。发展中国家利益被边缘化是WTO长期以来以自由为价值核心向度的必然结果,因此,自身讨价还价能力不足的发展中国家很难发起有效的体制改革,构建正义的世界贸易组织。全球公民社会是构建WTO正义性的重要力量,其有效路径包括:组织国际性集体社会行动影响WTO的决策、正式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活动、对发达国家进行游说和施压和与发展中国家直接合作。全球公民社会对国际事务的参与可以改变赤裸裸的权力政治,赋予国家行为以伦理价值的约束,使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为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