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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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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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5年创刊,目前已被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学术交流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法学研究、青年学者论坛、西部大开发研究、企业改革探索、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社会调查、中国古典文学研究

学术交流 2009年第07期杂志 文档列表

科学技术何以成为意识形态1-4

摘要:科学技术之所以成为意识形态,从哲学理性自身发展的逻辑看,是近性主义危机与主客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产物;从工业资本的逻辑看,是资本家无限追求利润的结果;从政治统治的逻辑看,是传统意识形态失效国家合法性危机的补救方案。

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转向及其当代意义——马克思实现的哲学革命5-8

摘要:实践问题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核心问题,也是哲学史上的古老话题。早在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就曾多次使用“实践”一词;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把实践作为与理论相对的范畴提了出来;德国古典哲学家针对实践做了很多有价值的论述,特别是把实践纳入认识论尤为难能可贵,这成为马克思实践主体性哲学创立的理论契机。马克思在对前人的批判继承基础之上,通过不同时期的著述逐渐完善了自己的实践观,从生存论的意义上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实践观所追寻的目标在于人是目的性的存在而不是作为手段出现。前马克思实践观导致了近代认知主体性哲学主客二元分裂的思维方式,并进而导致了工具理性与主体价值世界的分离,这是当代西方发达社会人类生存困境的根源所在。马克思的生存论实践观从根本上是对认知主体性哲学的超越。因为,实践哲学是以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为基础的回归生活世界的理论。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改变了以往哲学脱离现实的抽象性,能够使人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实现对世界的改造,从而实现哲学的批判的、革命的作用,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变革。这对当代中国具有极大地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论语》中“道”的语义内涵新探9-12

摘要:“道”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它在孔子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儒家著作中“道”的阐释,对于深化孔子思想的研究以及诠释中国古代哲学中儒、道学说极具重要价值。儒家经典文献《论语》是集中孔子思想主张的重要典籍,其中,孔子论及“道”的地方多达90次,且与“君子”、“天下邦国”、“德与仁”、“义”、“礼”等诸多概念相联系,也是指导和衡量这诸多后者的准则。结合《史记·孔子世家》、《礼记》、《淮南子》等史料中有关孔予“行道”的记载可见,前人“忠恕观”、“仁、叉观”、“自然规律观”、“统治工具观”等对孔子“道”的解释偏于狭隘,不利于对孔子“道”之丰富内涵的体认和诠释。

双重境遇下中国文化的现代化13-16

摘要: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是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文化全球化和社会转型的双重境遇下展开的。在此双重境遇下中国文化呈现出多元思想文化交互激荡的局面。理论理性层面的文化现代化是一个共生与杂生相互关联的动态过程。共生与杂生是中国文化现代化实践理性的两个相辅相成的层面。只有在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两个方面进行把握,才能切实有效地推进中国文化的现代化。

网络伦理危机探析17-20

摘要:由于网络交往行为的道德失范而引发网络伦理道德危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应对网络伦理危机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加以解决: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加强网络伦理道德规范建设,建立健全我国伦理法律法规,有效地实施网络监控,关注青少年网络道德育。

自由主义宪政民主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21-24

摘要:世界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经验能够证明,经济发展较快时期既存在于自由主义的宪政民主时期,也存在于非自由主义的宪政民主时期。因此,不能把自由主义的宪政民主神圣化。民主的经验可以借鉴,但做不到复制。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说明,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

现代公共行政视阈下“完整行政人”分析25-27

摘要:纵观百年公共行政的历史演进过程,“行政人”的内涵都在不同层面存在着一定的缺失,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人性化的主旨内涵是要注重人的整体层面。将行政人人性进行完整复归。“完整行政人”是要将此种理念具体为行政制度及其发展过程中的行动。追求“完整行政人”是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在行政人人性缺失方面对公共行政理论进行的重构。从对“完整行政人”的价值追求中去复归公共行政的主旨内涵,同时更需要从哲学的雏度去把握“完整行政人”的主体性,更好地追寻其内在根本涵义。

我国发展协商民主的基础性条件探析28-31

摘要:作为当代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以理性的公共协商为核心的协商民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以选举竞争为主要方式的自由民主和代议民主的不足,对世界各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元开放的公民社会的逐渐形成、中国共产党的价值选择、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发展以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和”文化等四个方面,分别构成了我国发展协商民主的社会基础、政治基础、制度基础和文化基础,并且我国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也已经形成了政治协商、民主恳谈会、听证会和社区议事会等协商民主的雏形,但我国还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协商民主,必须在协商主体、渠道、程序和范围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组织间网络分析:电子政务协同管理的新视角32-36

摘要:电子政务建设在世界各地蓬勃开展。伴随电子政务的应用,在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公民之间将形成一种网络化的互动形式,这意味着网络分析将成为电子政务协同管理的新范式。电子政务协同管理采用组织间网络分析范式具有可行性,这是因为:电子政务运行中自身就蕴含着网络关系,与多主体建立协作关系网络是当下政府管理的新理念。在组织间网络分析的范式下,电子政务型政府协同管理网络的概念,作为分析电子政务协同管理研究的新的概念框架,应着眼于:电子政务型政府协同管理网络是一种关系结构,是一个多主体的协作系统,是政府和其他主体间的一种新型的组织运作形式。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行政诉讼基本原则37-40

摘要:为了实现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伟大目标,必须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的作用,以不断发展的法制予以制度化的保障。在这一过程中,行政诉讼的作用将是举足轻重的。而行政诉讼基本原则作为行政诉讼的基本精神和指引导向。其修正与完善将为和谐社会的最终形成提供有力保证。具体而言,应当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促进司法公正;确立司法终局原则,切实发挥司法裁判作为人权保障最后一道屏障的作用;明确调解原则,和缓矛盾,节约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利于执行;引入案卷排他性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浅论法经济学学派41-44

摘要:法经济学对我们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它是经济学基本理论向其他学科渗透的结果。虽然经济学帝国主义是很多学者理想的认为,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可以解释一切法律现象,但是,这个学科却在很多基本问题上存在争议,这不仅限制着法经济学本身的深入发展,也减缓了法经济学影响其他学科的脚步。其中,学派问题就是表现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在法经济学的历史上产生了很多关于学派的划分方法,杂乱而无序,学术界至今也没有对法经济学学派问题形成比较权威的观点。这是由于对法经济学界定的不同以及划分学派的标准不统一。因此,只有在对法经济学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上,探究学派一词的基本词源和历史发展,才能指引法经济学走出学派之争的混乱局面,从而为法经济学的学术发展指明方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探45-48

摘要:如何构建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机制,建构相应的规则体系和理念基石,实现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价值目标,是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实务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和范围的进行界定,明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等相关术语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帮助我们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私权,应当纳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视野,但知识产权制度只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的部分内容的进行保护,且在分别保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遗漏一些重要信息。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法对非物质遗产进行统一的保护。

俄联邦外资立法与中俄自由贸易关系49-51

摘要:开放国内市场的需要和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不平衡之间的矛盾,是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着力解决的主要矛盾。其立法特点是:确立国家指导一一市场主导的调控方式;调控手段多层次;调控工具多元化;调控政策采用多重标准。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俄联邦逐步建立健全对外资的宏观调控立法,其影响重大。由于自由贸易的主张没有成为决策层的主流观念、两国对海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差异、不平衡和排他性阻碍两国自由贸易的进一步深化等诸多原因,阻碍中俄自由贸易关系的确立。针对俄罗斯国内立法的现状,我国对俄投资的开展应当及时调整:制定稳定、灵活的对俄投资政策;在不影响双方投资贸易的实质内容时,尽量使双方所依据的法律、规章、制度等公开和透明。

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分析52-54

摘要:环境污染事件危害性大,损害方必须对它产生的损害进行赔偿。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的赔偿上限过低,同时伴随单个污染企业很难完全赔偿这种严重的损失的两难局面,因而建立环境责任保险是必要的。环境责任保险的建立依托于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保险学基础和环境损害评估基础。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应该是多层次,以基本环境责任保险为第一层次、以企业补充环境责任保险为第二层次;同时要多方筹资,由国家、地方和污染方三方共同负担保险费;建立行业差别费率;建立有特色的基金管理模式,环境责任保险基金应该在国家一级建立统筹,并由国家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设立合理的给付标准,给付方式上,应把一次性给付和长期给付相结合。

论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基础与原则55-58

摘要: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几乎为各国商标立法的通例,而认定驰名商标是特殊保护的前提。目前,我国实行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双轨制,且实行司法认定的时间比行政认定的时间短,相关规定尚不完善,司法认定的效力备受关注。人们对司法认定也产生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这就有必要深入阐明司法认定的基础与原则,更好地指导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实践与立法。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具有法理基础和实践基础,并应坚持因需认定与个案有效的原则,树立和稳固司法认定的权威性,平衡好认定的驰名商标所有者与其他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利益。

论我国家事纠纷人民调解的新机制——以澳大利亚“家庭关系中心”之家事纠纷调解为视角59-63

摘要:目前,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在家事纠纷调解方面的不足包括:立法不完善;专门机构缺失;专业人员缺位以及调解机制不健全等。澳大利亚“家庭关系中心”之家事纠纷调解的经验值得借鉴。建议我国增补专门的立法、设立专门的“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实现调解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并规定对所有婚姻家庭案件除婚姻无效案件等不能调解外,人民法院均应指定当事人须到“家事纠纷调解中心”进行咨询、调解。应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且建立多机构联合调解家事纠纷的社会调解网络,构建家事纠纷的人民调解新机制,以及时、妥善地解决家事纠纷,减少诉讼,促进我国平安家庭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试论我国确立前科消灭制度64-67

摘要:我国确立前科消灭制度具有必要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法走向现代化和回应司法实践呼唤的需要。与此同时,因前科消灭的意旨与我国传统文化观念存在相容性,以及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并且确立前科消灭制度的条件已趋成熟,使得我国刑事立法中确立前科消灭制度也具有了现实可行性。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会面临规范冲突、制度配合和观念改变等三个方面的主要难题,可以从法律规范的调适、人道和宽容文化理念的培育、相关制度的配合以发挥整体联动的合力等方面寻求解决对策。

论严格证明对死刑复核的司法控制68-70

摘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刑事诉讼活动体现出来的人权保障内容更加丰富。为了实现准确打击犯罪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目的,体现“慎杀、少杀、防止错杀”的死刑政策,在死刑适用问题上理应设置更加严格的程序方面的要求,而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最核心、最关键的程序问题就是证据证明。自2007年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以来,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证据证明问题一直是司法实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了更好地发挥死刑复核程序的应有作用,最大程度地体现其应有价值,需要在理论研究和立法层面对死刑复核案件的证明要求、证明过程等方面进一步加以明确和规范,以实现程序设置的目的,最终达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