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杂志

发表咨询:400-808-1731

订阅咨询:400-808-1751

学术交流杂志 CSSCI南大期刊 北大期刊

Academic Exchange

  • 23-1048/C 国内刊号
  • 1000-8284 国际刊号
  • 0.56 影响因子
  • 1-3个月下单 审稿周期
学术交流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5年创刊,目前已被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学术交流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法学研究、青年学者论坛、西部大开发研究、企业改革探索、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社会调查、中国古典文学研究

学术交流 2008年第08期杂志 文档列表

历史的辩证意象——本雅明历史哲学思想的现实性1-4

摘要:本雅明的历史和时间观念与他的认识论有着内在联系,这种联系发端于康德认识论哲学和黑格尔主义的批判。本雅明的星座、碎片和差异性的思想,延续了马克思哲学革命反对形而上学的传统。星座化的方法运用到历史领域形成的历史的辩证意象方法论范式,使本雅明看到了过去的历史事件都是辩证的,既是废墟又包含着意义,未来就存在于过去和现在中。过去、现在和未来汇聚的“当下”的历史时间观念,摆脱了现代线性时间的虚幻流逝状态,为理解人类本质历史和现实生存提供了意义指引。

韦伯与现代性问题——新神与旧知的纠缠5-8

摘要:现代人直接面对现代性问题:价值统一的失落。马克斯·韦伯在逝世前的两次演讲中重提现代性。现代性问题是启蒙运动以来人的理智化过度发达的结果。理智化发展出了现代科学,科学不关涉人的内在信仰,导致价值领域的“诸神之争”;理智化使欲望在政治领域得以正当化,导致人的欲望放纵。最终,两者都指向了现代性的本质——虚无。韦伯以“责任伦理”来应对现代性,把命运交到每个个体手里,让每个人自己承担价值分裂的痛苦。

马克思生态文明观的历史内涵与当代创新9-12

摘要:马克思生态文明思想是在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批判、努力实现社会变革的历史语境中关涉生态问题的,具有特定的历史内涵。当今时代,资本主义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世界形势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解决生态危机问题,不可能完全通过消灭资本主义制度这种唯一的方式来实现。而是要求我们必须在实践中结合具体实际,不断推进和创新马克思的生态文明理论,寻求更多的切实可行的途径来解决各国的生态问题。

略论马克思自然观视域中的生态文明思想13-15

摘要: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及论述,阐明了人与自然的统一及实现形式和途径,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和作用。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凸显促使我们在哲学层面上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马克思自然观的深入研究成为历史的必然。马克思著作中关于自然观点体现的归纳,对生态文明思想研究有重要指导意义。

黄宗羲对“君为臣纲”的批判及其启蒙意义16-19

摘要:作为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黄宗羲的思想具有鲜明的启蒙特征和意义。在早期启蒙思想家之中,黄宗羲对“君为臣纲”的批判尤其引人注目,成为早期启蒙思潮的亮点之一。从揭示君主的起源入手,黄宗羲指出君主的职责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秦后君主背离了这一初衷;在此基础上,他指出现存的君臣关系从同为天下服务的同事关系异化为主仆关系,并为改变这种关系提出了限制君权的方案。黄宗羲对“君为臣纲”的批判使君主的权威遭到了打击,并且直指古代社会的价值核心——“三纲”,具有不可否认的启蒙意义。另一方面,他对“君为臣纲”的批判具有不彻底性,是在肯定君主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的。

功利论和道义论的对立及其超越20-23

摘要:功利论和道义论都是以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对立为基础的。功利主义强调的是个人利益,认为社会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总和;道义论强调的是整体利益,忽视、甚至扼杀个人利益和个性发展。由此,二者在外在的功利价值和内在的精神价值关系上是对立的,在工具性和目的性关系上也是对立的。功利原则把行为所获得的功利效果作为道德评价的标准;道义原则把行为的道德根据归结为它本身的善及符合一定的准则和规范。因此,功利主义所提出的义务是实质性的;道义论所提出的义务是形式的。功利论是在工具或手段意义上来使用道德的;道义论是在目的意义上谈论道德的。因此,功利论提出的是相对的义务;道义论提出的则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义务。集体主义道德避免了功利论和道义论的片面性,实现了对功利论和道义论对立的超越。集体主义道德不同于以“个人本位”为基础的功利主义,它不为利己主义行为作道德上的辩护和论证。“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集体主义道德的核心。集体主义道德也不同于以“群体本位主义”为基础的道义论,因为后者是用虚假的集体来压抑、限制个人的自由和发展。集体主义道德实现了外在的功利价值和内在的精神价值的统一,功利原则和道义原则的统一,也体现了道德的工具性和目的性的统一。

中国传统哲学中“和”思想的当代价值24-27

摘要:“和”的思想是中国历代志士仁人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也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领悟中国传统哲学中“和”的精神,发扬光大传统哲学之“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和爱”原理,建设和谐文化,对民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和手段。研究中国传统哲学中“和”思想的价值,对于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政策增长的公正回归——兼以能源政策分析为镜28-31

摘要:当代政策科学研究保存了包括政治学的核心范畴、学科属性以及政治生活中的符号和象征世界等诸多内涵。20世纪70年代后,伴随着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政策科学对于现实政策制度和政策选择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重构,合理、科学的政策必须来自于政策的增长,而这种增长与政策理论的优劣密切相关。政策增长是一个多结构、多层次的发展模式,而单一的学科或理论背景无法实现这一目标,借助能源政策分析为镜并通过建构简单的基础模式后,可以发现真正的悖论实际存在于能源产业乃至公共经济学体系之外。毋庸置疑,公正内含有对效率的可持续性追求,即在基础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拓展多元化和合理的增长路径,在这个意义上,公正意味着均衡和合理。事实上,对于政策公正的回归是现代多元正义观念内在统一的体现,并寓于中国政治文明的科学、和谐发展之中。

日本与其他发达国家政党政治之比较32-35

摘要: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党政治都是其本国政治、经济长期发展的产物,而日本是在二战以后,在美国占领时期短时间内完成的民主政治体制,因而它与西方政党政治相比,有很大的不同:首先,日本的政党制度不同于两党制和多党制,政府由不同的政党或政党联盟轮流执政,日本能够在完全竞争的多党制条件下,自民党以优势地位执政长达38年之久;其次,日本的政党组织结构与西方国家不同,日本政党内部派阀林立且活动持久;第三,日本政党与政府的关系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党政分开,自民党直接参与政府运作,成为政府运作的中枢神经;第四,日本的在野党没有起到西方发达国家在野党监督、制约执政党的功能,各政党没有明确的政策主张,具有明显的不成熟性。

法律思维认识的矫正——以法学教育为视角36-39

摘要:法律思维是衡量法律人准入或水准的折尺,亦是法治实现的前提。然而,在我国,由于相关理论的粗浅、认识上的错误甚或制度上的因素,法学教育因此迷失了方向,与此相应的法学教育自无效率可言,更无法律人或高精尖法律人适量涌出的可能。走出法学教育困境的当务之急乃是要基于法的自然属性、法学的主要任务、法学教育现状、严格实证主义的观念与制度等问题的反思而确立“法学教育就是法律思维之铸成”的理念,以使法学教育的结果应是使学习者获得“渔”而不仅仅是“鱼”;并对法律思维的意义及其与法律逻辑、法律方法、法律知识等要素间认识上的错误予以矫正,亦是说,要明晰:法律思维与法律知识的割裂性及非等量性,法律逻辑对法律思维作用的局限性,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的关联性与差异性等相关问题,以期在法学教育中为法律思维的培养独辟蹊径。

家庭暴力社会干预40-43

摘要:家庭暴力是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古今中外从未灭迹,很长一段时期里,人们一直当作“家务事”对此回避、宽容,最大限度地保持沉默。家庭暴力不分地域、民族、意识形态、阶级、社会制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已成为世界公害。在我国,近年来伴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机制的引入,家庭暴力案件呈上升趋势。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其造成的后果恶劣且持久,家庭不稳定,社会不和谐,国家相关部门不能等闲视之。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但暴力的实施已超出了家庭的承栽能力,是家事——国事——天下事,挑战的是人类的文明,社会的和谐,必须引入干预机制才能遏制其危害的发生和蔓延。国家负责,社会介入,公民自觉,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还家庭平等、民主、温馨、和谐的天地。

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若干思考44-46

摘要:刑事辩护制度是衡量一国刑事法制进程与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而我国目前实践中的“刑事辩护难”已人所共知。究其主要原因,首先是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存在较大的缺陷和漏洞,特别是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成为一块事实上的“洼地”,如法律缺乏对侦查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受到重重阻碍。其次,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专门保护者——律师在行使辩护权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一直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律师的阅卷权无法有效地实现,而与其权利受到很大制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律师在刑事辩护活动中法律责任过重,甚至存在人身安全风险,针对这些问题,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已迫在眉睫。应尽快修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消除其与新修改的律师法之间的冲突,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

生态犯罪的刑罚研究47-49

摘要:长期以来,人类以大自然的主宰者自居,向大自然展开了索取与剥夺的持久战。随着人类对生态环境重要性认识的深入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开始不断反省自己污染环境、破坏自然的行为以及对策。然而,在传统的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影响之下。传统的刑罚手段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甚微。鉴于此,应在以人类和生态共同利益为中心这一新的价值理念指导下,改变现有的生态犯罪刑罚手段。根据我国具体情况,适当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生态刑罚经验,在我国刑罚中增加资格刑、行为刑等一系列适合生态犯罪的刑罚种类。同时,根据生态犯罪获利性的特点,增加罚金刑的适用力度,将罚金刑提升到主刑地位,与其他主刑并科适用。在适当调整各类生态刑罚手段的适用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全新的生态刑罚体系,以期对保护我们身边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对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若干思考50-52

摘要:城市规划法规属于行政法规范畴,随着城市建设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多层次化,利益分配日趋复杂的同时,城市建设中的社会公共利益日益受到关注。因市场经济主体具有追逐效益的本能,城市建设中政府、开发商和市民就形成了存在冲突的复杂利益结构,这就需要法规体系来解决这种利益冲突,保障城市发展和实现城市空间的合理配置。而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法律体系及在运行过程中却显现出来的诸如体系庞杂、缺乏对地区差异性的考虑、内容矛盾、存在空白点、法规出台连续性差以及违法处罚不到位等问题,这说明,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尚处在完善发展阶段。在我国城市规划事业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对现行的法规体系进行有效的改革和完善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城市规划法制建设也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要求我们城市规划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们要不断地思考和总结。

浅析商业秘密的新颖性53-55

摘要:商业秘密的新颖性是讨论是否成立商业秘密的一个重要条件和重要问题。新颖性是商业秘密的独立构成要件之一,新颖性不能混同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商业秘密的新颖性主要表现为商业秘密与一般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通过正常渠道可以知晓的信息相比具有先进性、改进性和进步性,它是一种新的、奇特的或者独创的和具体的信息,能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上的优势。商业秘密的新颖性与商业秘密的其他构成要件相比具有其自身特点,其特点包括,商业秘密新颖性的有限性、商业秘密新颖性的相对性和商业秘密新颖性的不易破解性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能够帮助人们更加全面地把握商业秘密的新颖性。作为商业秘密的新颖性与专利权授予条件的新颖性又存在显著的区别:一是专利权的新颖性评价的信息和商业秘密新颖性评价的信息的范围要求不同;二是判定专利权新颖性和商业秘密新颖性时间点不同;三是专利权新颖性和商业秘密新颖性所保持的时限不同。

“中国模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56-59

摘要: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是在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下,不断试验、反复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条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国模式”具有五个特征: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相结合;参与全球化与保持自主性相结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以渐进改革为主要的发展策略;进行突破性改革。“中国模式”的内容体现在思想、组织和制度创新三个方面。

中国房地产政策回顾与探析60-66

摘要:自建国以来,中国的房地产政策经过了计划经济时期住房制度阶段,住房制度改革阶段,住房制度市场化阶段三个时期。伴随着房地产制度性政策和调控性政策的不断配合推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通过回顾并梳理各个阶段的房地产政策,认真分析不同时期房地产政策的作用和影响,针对中国房地产政策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国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企业的经营决策,消费者解读政策、理性消费等,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阶段不同政策的匹配性和实际影响。随着房地产制度性政策的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会越来越健康,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数目会逐步减少,中国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法则,体现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柔性管理:现代企业发展的趋势67-69

摘要:柔性管理是一种相对于传统刚性管理的现代管理模式,是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作为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具有丰富的内容,也具有不同于刚性管理的优势和特色。企业柔性管理的特色突出体现在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管理两个方面。我国企业要顺应时展的潮流转变观念,从加强内部机制入手,在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和激烈竞争中,改进企业管理方式,提高企业柔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