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新疆警察学院
主办单位:新疆警察学院
国际刊号:1672-1195
复合影响因子:0.26
--国内刊号:65-1299/D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1981年
综合影响因子:0.25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1年,公开发行的季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公安工作、侦查研究、刑事技术、治安管理、反恐研究、禁毒研究、法学论坛、司法实践,案例分析、教学探讨等。
(1)正文应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文字简炼、通顺、层次清楚。投稿稿件自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收到本杂志采用通知的,可转投其他媒体。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2)文章的摘要要反映文章的主要内容及其结论。公式中第一次出现的符号要给出其含义,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脚标的位置高低应有明显区别,文中图表须用中文明确标注。来稿要用计算机排版,文稿用字规范,量和单位符号要符合国家标准。
(3)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例如:张三[2]8-12;张三[2]66-80。
(4)参考文献的序号应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参考文献著录的条目以字体、字号为“宋体、小五”编排在文末。
(5)基金项目:格式如:“基金项目类别:(项目编号×××)”。获多个项目资助的,项目之间用“;”分隔,一般情况下不要超过2个基金项目。
(6)来稿请附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摘要字数应在300字以内,概括论文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目的、方法、结论等,结论部分须多着墨且明确。
(7)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8)图、表 、照片图应清晰,线条图用黑色笔在空白纸上准确绘出,另起一行附图说明(文字要准确精练),并在文中插入位置写明“见图×”。
(9)稿件注释著作类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古文献可在作者前加时代;译著可在作者前加国别;论文类包括作者、论文名称、期刊号。来稿请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10)投稿前,要精准定位目标杂志、期刊或平台。不同的出版物有不同的定位、风格和受众群体。学术类刊物注重专业深度与创新性,聚焦于特定学科领域的前沿研究;文学类杂志风格多元,有的追求纯文学的艺术表达,有的偏爱通俗文学的趣味故事;新媒体平台则更注重内容的时效性、互动性和传播性。了解目标出版物的特点和需求,才能让作品有的放矢。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是一本由新疆警察学院主办的季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新疆警察学院 | 187 | 教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课程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44 | 反恐;执法;警务;犯罪;院校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37 | 犯罪;院校;侦查;课程;教学 |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21 | 警务;务实;警务实战;公安管理;法学 |
新疆社会科学院 | 21 | 法律;法治;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民族 |
河南警察学院 | 18 | 执法;教学;院校;侦查;社会 |
新疆师范大学 | 17 | 高校;人类命运;民族;教育;共同体 |
湖南警察学院 | 14 | 治安;警务;课程;教学;犯罪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13 | 院校;公安院校;课程;政治;思政 |
吉林警察学院 | 12 | 教学;刑事;侦查;上线;警务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3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 | 8 |
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 7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7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6 |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 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 | 2 |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2 |
公安部应用创新计划 | 2 |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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