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性消费公益诉讼在广东“破题”“不特定大多数消费者”首次获得赔偿!

作者:庞丹丽

摘要:近日.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三宗生产销售假盐公益诉讼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广东省消委会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在省级媒体赔礼道歉等!其中,法院判令三案合共8名被告共须支付赔偿金167480元。 这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后,消协组织关于公益诉讼的赔偿性请求首次获得法院支持,开创全国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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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公益诉讼
  • 赔偿性
  • 广东省
  • 中级人民法院
  • 惩罚性赔偿金
  • 特定
  • 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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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消费者报道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人气:1546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广东时代传媒有限公司
出版地方:广东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2095-5499
国内刊号:44-1699/F
邮发代号:46-19
创刊时间:2013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开本:A4
下单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