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营业机构不应忽视的法律问题

作者:张艳和

摘要:一是提示告知义务。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款机构直当对限制存款人权利、加重存款人责任的条款尽提示告知义务,否则,该合同条款无效。二是严格营业时间。《储蓄管理条例》观定:储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营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止或缩短营业时间。营业时间公示后,即成为对存款人的承诺,违反规定属于违法。三是安全保障设施。目前基层营业单位营业室均有公安机关颁发的《金融机构安全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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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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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基层营业机构
  • 法律问题
  • 存款人权利
  • 营业时间
  • 告知义务
  • 存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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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现代金融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期刊人气:6342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
主办单位:江苏省农村金融学会
出版地方:江苏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008-5262
国内刊号:32-1547/F
邮发代号:
创刊时间:1981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A4
下单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