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来,随着人类生活对自然影响的不断扩大,环境问题成为当前必须面对的难题。其中,人类生产生活产生的垃圾成为了亟待解决的负担。我国对垃圾治理在制度和法律方面相对滞后,尤其是占很大比例的农村在垃圾处理方面的防治更可谓是一张白纸。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乡镇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充,农村垃圾产生已经远远超过了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净能力,农村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可是,农村环境问题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第一,在法律方面,现有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并没有把农村垃圾保护给予明确立法保护。第二,在现行制度方面,农村垃圾保护并没有相关的强制力,通过呼吁和敦促等措施只是扬汤止沸,起不到根治作用。第三,农民作为农村环境恶化的直接受害者,却没有完全认识到日益增长垃圾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毁坏作用,而且自身还在进行无节制的制造垃圾。农村垃圾的处理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和专门性立法;完善相关制度,从资金和政策上进行扶持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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