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可诉性认定

作者:邓志东; 黄威

摘要:正【要点提示】通知行为因针对的事项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其是否可诉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此,可以从通知行为是否构成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定的答复或者通知的义务、通知行政行为是否仅仅构成行政行为的中间性程序、通知行为是否构成行政决定的构成要件等四个方面考察认定。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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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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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普收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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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建设用地
  • 具体行政行为
  • 房地产开发
  • 抽象行政行为
  • 广州市
  • 通知
  • 行政机关
  • 行政决定
  • 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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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人民司法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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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政法
国际刊号:1002-4603
国内刊号:11-1602/D
邮发代号:
创刊时间:1957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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