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案号:(2006)渝高法行终字第35号【案情】某县新生镇根据被告县政府某府办发(2002)73号《关于某县农民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规划,在新生镇果梁村七社建设农民新村。根据某府办发(2002)73号文件规定,鼓励异地农民进入农民新村建房。2002年冉某提出申请,经村、社、乡签注意见,被告县政府给冉某颁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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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人民司法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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