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明年起5年内创投个人合伙人税负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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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会议明确,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这一税收新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的部署,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用市场力量汇聚更多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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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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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国务院常务会议
  • 个人所得税
  • 创投企业
  • 合伙人
  • 税负
  • 基金核算
  • 创业投资
  • 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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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企业文化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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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
主办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003-5400
国内刊号:23-1305/G2
邮发代号:80-440
创刊时间:1989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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