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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9年底。中国青年报酝酿改版,几个年轻人提出办一个言论版的设想。其时。一些报纸开始出现言论专栏和以言论为主的评论性周刊,“我们需要更多的言论空间”——直在报社当评论员,同时编辑“冰点时评”的马少华,敏感地意识到这一点。
摘要:新闻出版总署首提界定低俗音像制品八大标准 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最近接受媒体采访时.首次从音像制品内容上提出八方面的界定标准:描写性行为、性心理,着力表现性器官.会使青少年产生不健康意识的内容;直接教授性知识、性技巧,且无科学价值的内容。大量反复展示人体裸体形象的内容;直接暴露人体性器官,或仅用肢体掩盖性器官,表现为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内容,虽未暴露人体性器官,但仅有小部分遮盖或技术处理,表现为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内容。
摘要:新华社开通英语电视新闻线路 新华社英语电视新闻线路7月1日开始试运行。这是新华社继英文文字和图片报道之后面向英语受众推出的新的供稿服务。每日首播内容为90分钟,并在今年12月31日正式开通。
摘要:量具品牌价值传媒榜 6月16日.世界品牌实验室2009年(第六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传媒类榜单前10名如下:
摘要:中国出版集团在韩国成立木兰出版社 木兰出版是由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图(集团)总公司、韩国熊津出版集团共同出资成立的股份制出版公司。木兰出版的经营业务主要以为韩国读者量身打造汉语学习教材、策划出版介绍中国且适合韩国读者的图书及促进中韩版权贸易为主。
摘要:搜狗告腾讯不正当竞争法院已受理 索赔2051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腾讯、奥蓝德不正当竞争一案,搜狗方的索赔额高达2051万元。
摘要:在我看来,民众并不“仇富”,他们反对的是“不仁”,民众也不“仇官”,他们反对的是“不正”。为官不正,为富不仁,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
摘要:香港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6月25日成为中国作协新会员。此次金庸入作协.也是1987年以来中国作协首次吸纳港澳作家。金庸入作协,以他的地位和影响,对促进内地和港澳地区的文学交流很有意义。金庸是武侠小说的代表人物,这次入会.相当于在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之间搭建了一个交流平台。另外,这也表明中国作协秉承开放的态度.对各个领域的作家都愿意吸纳。
摘要:中国城镇人口突破6亿 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了《中国城市发晨报告NO.2》。报告指出,截至2008年末.中国城镇化率达到45.7%.城镇人口突破6亿,形成建制城市655座.其中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118座,超大城市39座。
摘要:每年需3200亿建保障性住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林家彬在“2009城市中国国际蜂会”上预测,为了完成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全覆盖,我国每年需花费约3200亿元,相当于2008年全年GDP的1.06%。
摘要:全球经济衰退可能接近尾声 英国《金融时报》7月2日报道,全球各地公布的制造业数据显示,世界范围的衰退在所有大型经济体均已接近尾声。制造业是全球经济中受衰退打击最严重的领域。调查显示,尽管只有中国的整体数据为正数,但美国、英国、日本的制造业产出数据也为正数。汇丰银行经济学家斯图尔特·格林指出。“如今看起来主要经济体不太可能出现一阵金融荒野时期……在许多地区,在2009年剩余时间和2010年经济缓慢好转的周期性图景开始显现”。
摘要: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依法享有的许多基本权利。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等公民政治权利与自由,劳动权,休息权,财产所有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科研自由、文艺活动自由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这些权利和自由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石。
摘要:【现象】当前的新闻报道,出现了一种追求“戏剧化”的倾向——新闻媒体刻意渲染新闻事件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捕捉不为人知的细节,强化镜头前的冲突,新闻作品充满了娱乐性。从真情告白、人生故事,到法治再现、TV搜查,从新闻会客、人物访谈,到实话实说、高端访问,中国的新闻媒体正在进入戏剧化阶段。无论是故事情节的设计,还是记者提出的问题,都充满张力,暗含玄机。但是,在这些近乎智力游戏的新闻节目中,新闻的品质正在下降;在充满节奏和情绪性的对话中,新闻采访正在变成记者的才艺表演。
摘要:[现象]媒体有发表评论的自由,但媒体往往忽略了对被评论者人格的尊重,甚至造成对被评论者的侵权。而“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制度容易给人们带来一种错觉,凡未引发侵权纠纷的言论都是合法正当的,其实不然,只是有的被评论者没有诉诸法律而已。
摘要:[现象]当前,媒体在报道中对残疾人滥用蔑称现象相当普遍,以致引起很多残疾人的愤怒。早在1999年底,Ⅸ中国残疾人》杂志收到重庆渝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市残疾人代表谭诗亮的信《残疾人不可侮,保障法不可违》,信中说:我是残疾人,读了重庆某报《跛子车何日说再见》等文,如箭穿心,怒火中烧。假如是旧中国,我不以为怪,那时残疾人没有人格尊严,人们歧视残疾人,骂他们跛子、瞎子、疯子,恰是当时愚昧、落后的表现。然而,在《残疾人保障法》颁布10周年之后,在显著位置、用醒目标题,连续多次斥残疾人为跛子,
摘要:【现象】当前,媒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还很不够,在一些报道中时有侵害未成年人权利的现象发生。【案例】上名中学生诉安徽电视台案
摘要:【现象】随着网络的普及,个人在网络上的隐私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现象越来越多,值得媒体人注意。【案例】“死亡博客”案
摘要:【现象】明星隐私权被媒体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不是新鲜事情。在公众知情权汇集形成的公共利益面前,绝大多数明星面对自己隐私被曝光的选择是忍让,最多就是发出类似于冯小刚“炮轰”之类的愤慨,很少有明星选择诉至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因为此类案件的诉讼多以媒体使用“公众人物”抗辩胜诉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