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辨析

作者:张海珍

摘要:按照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工业企业将外购的材料、货物,商业企业将外购的商品改用于企业内部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存货,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外购货物用于企业外部的对外投资、分配股利、捐赠、偿债、交换非货币资产等,应当视为销售来进行处理。工业企业将生产的产品及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内部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及非应税项目,或者用于企业外部的对外投资、分配股利、捐赠、偿债、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等方面的,视同销售进行处理。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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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与税收
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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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图书馆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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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进项税额转出
  • 视同销售
  • 会计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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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纳税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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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单位:云南出版融媒体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地方:云南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4-0920
国内刊号:53-1208/F
邮发代号:
创刊时间:2007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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