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2010年5月初,我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600万元的化工设备销售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合同之日预付价款的20%,设备运达后付60%,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请问,这种分期收款业务应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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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纳税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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