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却没享受任何法定优惠政策。怎么办?一对农民夫妇把乡政府告上法庭,讨要计划生育奖励金。一审法院判给他们60元。他们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辛苦只换来60元,和维权成本相比,得不偿失。他们感觉很冤,但是,怨谁呢?这对农民夫妇该不该讨要计划生育奖励金?法院是如何审理和判决的?通过这场官司,人们要吸取什么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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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农村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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