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12月初,江苏省海门市正余镇五总村经济合作社向负责办理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人保公司海门支公司反映,该村在2017年10月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面积共计123.64亩,约定第二年应在2018年9月30日支付流转租金的,现在尚未支付,与转入方(种养大户)沟通后,转入方已明确提出退租申请,不再进行支付租金,村经济合作社已启动诉讼程序,在认定事实无误后,根据保险合同,承保公司向正余镇五总村经济合作社赔付556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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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农村经营管理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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