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营管理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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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杂志

《农村经营管理》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3年,公开发行的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理论探讨、地方领导笔谈、农经焦点、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等。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主办单位: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
  • 国际刊号:1672-0830
  • 国内刊号:11-4900/F
  • 出版地方:北京
  • 邮发代号:
  • 创刊时间:1983
  • 发行周期: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0.38
  • 综合影响因子:0.152
期刊级别: 部级期刊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农村经营管理 2015年第05期杂志 文档列表

农村经营管理杂志卷首语

遏制工商资本“圈地”,政府须更加有为

摘要:日前,农业部、中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规范引导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切实保护耕地和维护农民权益的政策要求。工商资本下乡,是近年来农业领域出现的一个热点。"三农"政策环境的积极向好,给工商资本进军农业提供了强大动力,企业租赁农地的热情持续高涨。农业部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流入企业的承包地面积年均增速超过20%,到2014年底,流入工商企业的承包地面积已近3900万亩,占全国农户承包地流转总面积的10%。
1-1
农村经营管理杂志要闻

声音

摘要:以我国现在国力和科技水平,建设大农场,生产效率一点不比美国差。如果去东北黑龙江去看现代化的大农场,生产水平、技术水平都不比发达国家逊色。问题在于中国的"三农",有独特的国情,改革不能急。农村还有6亿多人,2.3亿个农村家庭,一户人家9亩地都不到。要想达到美国农场均100亩的规模,就需要10个家庭中9个流转土地,减少90%的农民。
4-4

新政

摘要:国务院要求采取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的政策措施国务院总理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今年就业压力加大的形势,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4-5

数说

摘要:5.8亿吨2024年我国谷物产量将达到5.8亿吨在4月20日至21日召开的2015年中国农业展望大会上,农业部市场预警专家委员会《中国农业展望报告(2015-2024)》,对我国未来10年的农产品生产、消费、价格、贸易走势进行了展望。报告预测,未来10年,中国谷物播种面积将保持总体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5-5
农村经营管理杂志政策解读

切实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摘要:近日,农业部、中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本刊记者就意见出台的背景,以及如何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进行监管和风险防范等问题,采访了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6-8
农村经营管理杂志本期专题

合作社信用合作:农村内生的金融活水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摘要:允许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未来一个时期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之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呼声和愿望。去年以来,农业部会同银监会先后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有序开展信用合作的通知》、《关于引导规范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通知》,明确了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原则和政策界限。
9-13

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几点探讨

摘要:陕西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现状分析据调查,目前全省开展信用合作的合作社280多家,涉及成员5.5万个,筹集成员入股信用合作资金10.3亿元。入股资金规模差别较大,500万元以下占86%,1000万元以上的占约5%。开展信用合作的合作社主要集中在个别县区,其他地方零星出现。除个别借用合作社之名开展资金借贷外,绝大多数内部运行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基本完备。
14-15

合作社信用合作运营机制及实践探索

摘要:安徽省于2007年启动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有100家,其中2010年省农委以安庆市率先依托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工作为基础,在其所辖9县(市、区)中选择符合条件的24家合作社,经工商部门批准后,确认开展信用合作试点。24家合作社共有成员8520人,参与信用合作的成员有6360人,占社员总数的74.65%。
16-17

扎好篱笆再合作

摘要:近日,记者听说吉林省梅河口市曙光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部发放了3笔累计15万元的互助资金,在社员中产生了诸多议论。15万元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额,为何会引起社员的广泛关注?记者带着疑问,来到合作社看个究竟。立起铁律再"吃螃蟹""确实有这么回事!"面对记者的问题,合作社理事长姜连武乐呵呵地解释,"刚开始搞内部信用合作的时候,大伙儿商议着一定要立几条铁律,其中一条就是风险要分散,单笔最高不超5万元。
18-18
农村经营管理杂志调研报告

从平均承包经营制到平均承包竞争经营制——对上海市松江区培育家庭农场的制度分析

摘要:一、松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困境(一)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在一、二轮承包时以家庭为单位按人口平均承包土地(以下简称平均承包经营制)。松江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丰沛,是传统的水稻种植区。改革开放以来,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松江区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按人口平均承包集体土地。
19-20

云南龙头企业应对经济新常态 加快转型升级的措施和启示

摘要:为了解经济新常态下龙头企业的发展情况,年初我们到云南省调研花卉、茶叶产业化发展情况。期间,召开了3次由龙头企业、地方农业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考察了3家龙头企业。从调研情况看,云南省龙头企业通过拓展营销渠道、转变生产方式、创新商业模式、调整产品结构等措施,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面临着生产要素配置脱节、基础设施设备投入不足、专业服务支撑滞后等困难挑战。
21-23
农村经营管理杂志热评精选

土地确权别成“夹生饭”

摘要:农村土地确权是好事,也是难事。家乡县里一位农口干部抱怨:人难找,地难量,他包的村半年没量成一亩地。为什么?农民各有各的"小九九":有人种地多,怕一确权把多出的地收回去;有的全家进城,不在意三五亩承包地;还有人顾虑,当年分到的"关系地""人情地",量完不就露出来了。农民不积极,干部着急,这位干部说:"县里规定一年完成确权,到时交不了账咋办?"农村土地问题千头万绪。
24-24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须务实

摘要: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面临有利条件和机遇。但目前,人们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关键是务实。规模经营效益不能单方面看。
24-24

警惕土地流转市场“丛林化”

摘要:近年来,外地菜农在东莞租菜地频频遭遇"包租公":他们很少能直接从当地菜农那里接手土地,因为土地逐渐集中到少数私人老板手里;菜农要从私人老板手里租地,除了多交租金,还要交相当于年租金一到两倍的"进场费"。"进场费"不写入合同,不开收据。相对于土地流转的一般模式,从土地承包农户,到"包租公”,再到土地的实际经营者誊东莞部分地区出现的土地i流转三级市场主体、双层交易格局——这种异态至少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维系其存在:
24-25

中储粮“以陈顶新” “天下粮仓”为何不太平

摘要:4月17日,央视曝光了中储粮在辽宁省、吉林省粮库以陈顶新、恶意套取价差补贴等问题,引起高度关注。国务院总理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此事性质恶劣,要求进行彻查、依法问责,并举一反三,抓紧完善监管制度,坚决堵塞漏洞,切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其实,从2013年开始,"中储粮"三个字频繁出现在人们视线中,但形象并不那么美好。2013年6月,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
25-25
农村经营管理杂志理论探讨

农村三级集体所有制亟须改革探索

摘要:农村三级集体所有制的由来与演变(一)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的产生与社、队两级制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村广泛开展,实行土地农民所有制。为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12月16日,中央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农业生产合作化分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合作社的共同点是土地等生产资料统一使用、社员共同劳动、成果统一分配地进行农业生产合作,区别主要在于土地等生产资料在初级社归社员所有而在高级社归合作社公有。
26-28
农村经营管理杂志确权登记颁证

情暖田园——江苏省连云港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花絮

摘要:阳光政策温暖了马奋珍和她的两个孩子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灌云县杨集镇兴联村七组农民任志华还是一个43岁的光棍汉,作为单独一户承包了一份土地。2000年左右任志华遇到了一位精神不正常的女子马奋珍,两人组建了家庭。2002年、2004年他们先后生育了两个孩子。天有不测风云。任志华于2005年因患肝癌去世。他的承包地由马奋珍耕种。
29-31

“确权确股不确地”探索与反思

摘要:根据中央和山东省有关要求,山东省淄博市于2013年4月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2014年2月全面展开。在开展确权确地工作的同时对于城区村、园区村以及土地面积极少的村,按照中央1号文件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要求,探索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工作指导意见。
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