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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现行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简称,是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形式。目前以行政村、组为基础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前称生产大队、生产队,改革后一般称经济联合社、农业合作社),是在1956年基本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逐步从农民个人所有转变为农民“集体”共同所有后,逐步建立、完善、发展的。因而,不能狭义地将集体资产理解为由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控制、管理、经营的那部分资产。
摘要:201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其中,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加快制定具体办法,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摘要: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指出,从2月1日起,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09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等。
摘要:1月5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表示,近年来,外资逐步向我国种植、粮食加工和仓储等领域渗透扩张,可能给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潜在风险,需要妥善处理。对于关键敏感领域的开放问题,一方面既要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另一方面又要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摘要:财政部近日发文,宣布从2010年起,将江苏、安徽、内蒙古3省(区),纳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工作的范围,同时要求参加试点工作的省(区),要按照相关规定,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管理,做好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工作。2009年,黑龙江、河南、湖南、云南、新疆等5省(区)参加了试点工作。
摘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月5日表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最关注的人群就是农民工。胡晓义说,除暂行办法外,对农民工还作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安排。第一,针对农民工中断就业的现象,不管其中断就业多长时间,参保地方的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参保关系、参保记录和个人账户都予以保留,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计息。
摘要:日前,农业部就衣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的收费问题发出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严禁以农机购置补贴名义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在补贴机具选型中严禁向企业收取参选费等各种形式费用,各级农机部门不得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之机向企业收取好处费、推广费、服务费等非国家规定的费用;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不得为弥补工作经费不足而向企业及农民收费。
摘要:银监会有关人士日前透露,按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3年发展规划,到2011年底村镇银行达到1027家,任务还是比较艰巨的,银监会将积极推进,争取完成这个目标,但数目不是关键,关键是质量。今年争取再增加二三百家村镇银行。
摘要:卫生部副部长刘谦1月21日表示,2010年要在全国10%的统筹地区开展试点,逐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刘谦指出,支付方式改革,就是从按项目付费的后付制,逐渐实行按单元、按病种、按人头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付制。
摘要:国土资源部日前透露,今后一段时期基本农田保护锁定五项主要任务和目标:一是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划定基本农田,落到地块和农户。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规划要落实到地块。编制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标示出基本农田所有权界线、地块及编号等基本信息,同时与农业部门配合,把基本农田落实到承包农户。
摘要:北京市今年将统一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实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的养老保险制度,使外地农民工、本市农民工和本市城镇职工履行同样的缴费义务,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同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将出台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扩大门诊特病报销范围等一揽子惠民政策,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摘要: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日前联合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起,年满18周岁的天津被征地农民按《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参加养老保险。18周岁以下和已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将由各区县根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确定补偿标准。
摘要:这是一个似乎模糊的概念,这是一个被人忽视的领域。 伴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推行,“集体”的概念在人们的视野中逐渐被淡化了。虽然我们一直强调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实践中,“分”几乎无可争议成了主线,而“统”则更多被置之于边缘。
摘要:三面环山的赞皇县黄北坪乡川房村拥有1000多亩的山场,但过去却一直守着大山吃穷饭。2008年3月,村集体依法全部买断、收回被低价租种的山地,成立了川房村集体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其中集体山场占股30%,村民集资300万元拥有70%的股份。公司投入250万元建成了水、电、路一体的高标准优质核桃基地,5年后可实现集体年收入230万元。
摘要: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杨村有260亩非农用地,过去每亩年租金只有800元,后来村里成立了社区股份合作社后,通过理事会成员集体决策,将地块进行公开招租,结果以每亩年租金6500元发租,每亩地就使集体增收5700元。
摘要: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中,都能体现出其在村级组织中的法律地位和经济职能。但由于全国没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使各地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增强村集体服务功能时,不能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依法独立行使经济活动自主权。
摘要: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未来的“三农”发展道路上,要不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们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构想以及预期。本文不揣冒昧,试图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进行较客观的分析论证。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独有功效,成为不可或缺的社会主体。在农村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的明确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各地探索越发展开。此时,如何真正落实国家政策精神,有效解决其在发展中面临的突出法律问题,不断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制保障,亟待理论研究深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