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的实践,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在这一指导思想指引下,股份制企业的试点正式展开。辽宁省股份制是从城镇集体企业起步。股份制使职工成为企业股份的所有者,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在改革开放初期,股份制的推行,无疑为国有企业改革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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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兰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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