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来,在我国企业经营活动中,上市公司合并事项发生的越来越多,因而我国应采用何种合并会计方法进行企业合并成为了学术界讨论和争议的焦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我国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而国际上,对权益结合法的规定历经了从起用到取消,再到允许个别财务报表使用的历程。文中以权益结合法为起点,选取2014年进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2013—2016年的财务指标为样本数据,运用因子分析的方法,构建绩效综合评分模型,对同一控制下合并前后年度的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从短期来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完成当年的绩效出现显著提高,账面层面优化了上市公司的绩效,但长期来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没有给上市公司的绩效带来实质性的改善,也没有实现长期绩效优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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