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业绩补偿承诺作为一种创新的并购契约形式,已经是并购重组的“标准配置”。业绩承诺设计的初衷是将并购重组之后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在投资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原股东之间进行风险分配。但在标的公司承诺的业绩未达标的情况下,补偿机制真的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吗?实际上为未达标的业绩补偿承诺买单的依然是处在市场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由此,为保证并购者付出相对公允的对价,实现公平交易,应在业绩承诺签订前后两个阶段对业绩承诺补偿制度进行完善;同时,中小投资者要理性地看待业绩承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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