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自20世纪20年代首开先例,关于双层股权结构之应用争议不断。成本理论长期作为公司治理问题的分析圭臬,针对双层股权结构的效率体现,尤其是近年互联网创新型企业纷纷以此结构上市募资之现象,却显解释力不足,应尝试跳出成本作为分析框架的樊篱,借鉴适应性效率所提供的思路以图突破。然基于当下八点理由之考量,我国暂时还不宜在上市公司中引入双层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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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金陵法律评论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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