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法律评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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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法律评论杂志 省级期刊

Jin Ling Law Review

  • 32-1030/C 国内刊号
  • 1001-4608 国际刊号
  • 0.16 影响因子
  • 1个月内下单 审稿周期
金陵法律评论是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2001年创刊,目前已被万方收录(中)、知网收录(中)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管的学术期刊。金陵法律评论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金陵法律评论 2010年第01期杂志 文档列表

论法律社会学的知识传统——以关键人物为线索3-11

摘要:在"事实/价值"分离的前提下,法律社会学坚持的"事实—解释"立场使其难以进入思想史大传统之列,还常常招致所谓不辨善恶的责难。但是,从发展历程来看,法律社会学不仅在"发现社会"的阶段对社会风俗习惯、典章制度的重视,为社会进入思想研究传统的视野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同时,在以经济理性化、宗教世俗化方式重新解释社会的过程中实际上也完成了"重构社会"的工作,同时甚至参与了"反思社会"这一未竟的现代性事业。法律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也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印象。

论普芬道夫自然法理论中的永久和平思想12-20

摘要:通过法权安排实现永久和平是普芬道夫自然法理论的核心主题。普芬道夫认为,保存和培养社会性是自然法的根本戒律,服从自然法可以实现社会和平。但是,这种可能性只是潜在的,永久和平的实现还有赖于政治共同体以及共同体内和共同体之间恰当的法权安排。通过永久和平法权安排的体系化,普芬道夫为现代国家擘划了最基本的法权关系。这些原创性理论成就奠定了他在古典自然法理论谱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性地位,也使他成为了永久和平论的鼻祖。

转型社会治理中的法律结构初探21-26

摘要:一国社会治理中的法律结构本质上取决于该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历史上对于这一关系有两种理论类型,一种是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模式,一种是市民社会高于国家的模式。它们相对应的社会治理类型分别是统治型和自治型,使用的手段分别以硬法和软法为主。实际上这两种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都有失偏颇,其对应的社会治理类型也都有其不足。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结构性平衡和良性互动方是最佳选择,而在其指导下的"治理"模式也最为有效。这种模式下软硬法混合施治,形成一元多样的混合法结构,最能满足转型社会时期的现实需要。

近代中国联邦制学说的传播与实践论略27-33

摘要:本文旨在梳理近代以来联邦制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和争论,集中于民国时期的几次联邦制单一制论争,以及上世纪二十年代的联省自治和省宪运动中的相关理论与实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近代中国联邦学说的勃兴背景、呈现形式、现实语境等理论特质以及学说与政治之间的复杂吊诡,以求能对相关学说加以更为妥帖的理解。

全球化时代法治理念趋同基础之探析34-41

摘要:法律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理念。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为西方法治理念的形成助了一臂之力。全球化时代,全球统一市场的建立为法治理念的趋同奠定了经济基础。而民主措施的加强,自由民主的理念深入世界民众之心,为法治理念的趋同奠定了政治基础,法律制度的趋同是法治理念趋同的法制基础,全球问题在法治的框架内得以顺利解决,则为全球法治理念的趋同乃至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

系统论视野中的法律意识形态——结构与功能的考察42-47

摘要:结构与功能是法律意识形态研究的关键论题。结构诠释与功能分析分别侧重从静态与动态,内在与外在等角度全面呈现法律意识形态的整体面貌与品性。在系统论视野中,法律意识形态的结构决定其本质特性,而法律意识形态的功能则展现其运行规律。法律意识形态的结构由法律知识、法律价值与法律策略三要素构成,三要素之间呈相互支撑、相互渗透与影响的关系状态。法律意识形态的功能旨在探讨法律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子系统对于其自身和外在环境所具有的意义,包括内在与外在、积极与消极两个层次与方面。

“期待可能性”理论新探——从刑法导向观变革视阈48-55

摘要:期待可能性理论是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近代学派联姻的"混血儿",其兴、衰的原因同两个学派的变迁直接相关。期待可能性理论从以往只重视考察行为人的行为,转变为在考察行为的同时重点考察行为人,这是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精华之所在。"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根据,应当是行为人的人格类型;"期待可能性"的未来命运,是在保留其精华的同时,用"犯罪危险性人格"取代"期待可能性"名称。

优士丁尼之前的法典编纂研究56-63

摘要:在我国,优士丁尼的法典编纂已得到一定的研究,但对于优士丁尼之前的法典编纂则尚无研究。通过深入考察罗马史和罗马法史,可以证明,法典编纂是长期存在于罗马法学圈中的思潮与活动,它受到希腊哲学的很大影响。共和时期和西罗马帝国时期都有持续的法典编纂的实践,它们为优士丁尼的法典编纂提供了基础和材料。

政党执政后面临的两个转变64-69

摘要:政党执政后给国家"输送干部"是其首要任务,一个党成为执政党的标志之一就是"人事"上的变化,"党的干部"需要向"国家干部"作身份转变。给国家政权"输送政策"是政党执政后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建党时确立的党纲、政策成为党执政后的依据,但需要将它们由党的文件"转化"为国家文件,即法律化。实现政党的纲领和政策是政党执政后的目标,任命党的干部到国家机关中任职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二者相辅相成。

信息权利的解释功能——“人肉搜索”的法律分析工具70-74

摘要:"人肉搜索"是人工与搜索引擎相结合的信息获取和传播手段,作为信息工具,"人肉搜索"具有价值中立性,不是法律直接规制的对象;作为法律事实,"人肉搜索"具有合法与违法的两面性,是法律规制的真正对象。利用信息权利的解释功能,构筑起完整的信息权利之网,是"人肉搜索"法律分析的基点,而信息权利之网上的"网结",是"人肉搜索"法律分析的抓手。

转型国家的宪法审查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75-88

摘要:在经历了第三波民主潮流之后,许多转型国家都选择了独立的司法审查作为宪法的保障。由于受到不同国家的影响,加之本国的特征,他们建立起形式多样的司法审查机制。这些宪法审查机构在组织结构与权力运作上都有各自的特点。其宪法审查效果也不尽相同:一些卓有成效,而另一些甚至连生存都岌岌可危。虽然我国并非采取司法性宪法审查模式,然而学习与研究这些国家的宪法审查机制对于推进我国的宪政建设乃不无裨益。基于我国目前的宪法审查制度建构,可以从组织机构、权力运行以及文化建设三方面借鉴转型国家宪法审查的经验,推进我国的宪法审查制度实践。

论死缓适用的变更89-99

摘要:死缓核准执行死刑的条件是"故意犯罪",不少学者从死刑限制论的立场出发,主张将"故意犯罪"限制解释为"严重的故意犯罪","重罪说"过分重视人道价值而忽视了报应和功利价值,不符合立法的本意,但仍然应当对"故意犯罪"采取克制的解释立场。"故意犯罪"要"查证属实"才能成为核准执行死刑的条件,不论"查证属实"在何时完成,只要"故意犯罪"未超过追诉时效,均应核准执行死刑。死缓犯在死缓考验期间既有故意犯罪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故意犯罪"并非"执行死刑"的充分条件,而是启动死刑核准程序的充分条件。

欧美非传统商标注册比较研究100-110

摘要:21世纪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企业积极突破传统的商标保护模式,寻求新型的非传统品牌推广方式。非传统商标能够以更直接、更迅速的方式为消费者所接受,在消费者意识中建立产品与该商标之间的联系,从而给商家带来竞争优势。传统商标由文字、数字、字母、图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非传统商标则包括多种型态,一般包括立体、颜色、声音以及气味商标等。本文试图从对欧盟和美国的有关非传统商标的注册保护制度和实践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寻求海外非传统商标注册保护的企业提供一些参考,并为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提供一些相关建议。

列宁司法思想的理论逻辑111-125

摘要:列宁是世界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创立者,他从俄国的政治经济实际条件出发,在对资产阶级司法的局限性进行批判的基础上,阐发了司法独立、司法平等、司法民主、司法监督和司法公正等一系列的体现人类司法文明精神的思想理念。根据这些思想理念,列宁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司法体系进行建构并应用于苏俄社会主义司法建设的实践。列宁的司法思想是列宁在领导俄国长期革命斗争和苏维埃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人民主权、民主集中制、法制统一和权力监督为内容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构成了列宁司法思想的理论逻辑起点。

政策考量机制的理论设想与制度架构126-131

摘要:能动司法是英美法系的支柱,发挥参与制定政策、改变政策、创新立法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法治语境下,能动司法是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其涵义是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政策考量是能动司法的基本方式,是将司法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同时它蕴含于司法过程之中,具有法治的本质。政策考量的法治本质通过规范的考量机制来体现,通过法律适用外化形式来实现功能、发挥作用。本文从含义、运用方法、限度、制度架构设想等四个方面论述中国能动司法语境下的政策考量,同时对全球化法律重构趋势下的政策考量提出建议。

对我国设立家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宏观思考132-137

摘要:家事诉讼程序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民事诉讼程序,也被许多国家称之为身份关系诉讼程序、家庭事件程序、人事诉讼程序等。在法律规范方面应当有许多不同于一般程序的规定。在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中,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虽然都毫无例外地认可身份关系诉讼程序的特殊性,也针对这些特殊性作了一些规定,但相对来说,其规定不仅零散,而且不科学,甚至还有大量的司法解释规范游离于法典之外,使得家事诉讼程序在理论上难成系统,司法实践中难为操作。因此,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的身份关系诉讼立法例,尽快构筑起适于我国情况的家事特别诉讼程序制度。

澳大利亚税收管理法及其比较研究138-146

摘要:<正>由于税收法律制度以及税收管理活动本身的复杂性,无论在立法形式上,还是在规定和调整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上,税收管理法在全球范围内尚无比较一致的范式。作为一个比较发达的现代法治国家,澳大利亚颁布的税收管理法特点鲜明,严密周详、体系完备,立法技术独到,在国际税收管理法律界得到广泛公认。

法律之根与法律之辩147-155

摘要:<正>或许柏拉图《法律篇》的任何读者的最现成的假设是——只要由于看到它的标题——它的首要目的就是提供富有哲学批判意义的法典。虽然仅仅是大量篇幅的文字不足以表明一部伟大的书面作品具有引领作用,但它是毫无价值的,正如对《法律篇》的希腊文本最具权威的评论学者E.B.英格兰所发现的,《法律篇》至少三分之二的篇幅都是在"谈论法律",而不是"实际的立法"。如果法理学是"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