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代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规定的亲子制度采用了亲本位。通过修订,现代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规定的亲子制度采用了子本位。我国在制定民法典亲属编时应该坚持后一种立法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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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金陵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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