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金融本身及其风险的特殊性,给金融监管带来了难题。表现在:对市场主体来说,互联网金融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但对监管者来说,这也分散信息和转移信息,导致其无法获得所需要的信息。同时,非金融与金融因素的混合,使得监管者获取信息的难度增加。加之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匿名性和虚拟性,隐蔽了监管所需要的关键信息。总之,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监管者获取信息的成本过高,抑或根本无法获得。因此,如何进行监管创新,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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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经济与管理研究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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