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以2000~2009年中国A股民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负债作为外部治理机制所产生的治理作用。结果发现:(1)负债作为整体所发挥的治理作用由企业所依赖的短期或长期债务治理作用决定;(2)民营企业流动负债水平越高,流动负债治理作用越弱;(3)长期负债的治理效果与长期负债水平呈倒“U”形关系,说明过高和过低的长期债务水平均不利于长期债务发挥治理作用。因此,债权银行可以借助长期负债水平提高对民营企业的甄别效率。债务契约设计需要考虑企业债务的构成及水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