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县市财力构成中转移支付资金比重日益升高的背景下,转移支付资金的自主化是增强县市政府自主公共服务能力的关键。实现转移支付资金的自主化,必须通过法制化、科学化、公开化及建立约束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县市政府在转移支付资金的取得、使用上拥有自主权。要尽快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包括制定转移支付法、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以某些国税收入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来源、分批且定期拨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转移支付环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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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经济与管理研究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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