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笔者认为,财产权利的本质是利益,它具有排他性、收益成本性、可转让性三个基本特征,因而,财产权利是一种可以依赖配置原理而得到公正、有效的利用的资源。财产权是一种稀缺性资源,这种稀缺性资源的配置同样遵循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权利配置与资源配置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其目标是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大化。权利配置分为静态配置和动态配置,静态权利配置决定了权利的基本结构,其效果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先决条件,动态权利配置是实现权利配置目标的手段。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