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放射治疗是治疗恶性肿瘤最常用的方法之一,特别是头颈部早期肿瘤的放射治疗,能够达到与手术等同的治愈率,且有很好的器官功能保全优势[1]。但随着放疗后患者生存期的延长,放疗并发症发病率也呈上升态势,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为此,放疗后及时诊治其并发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放射性皮肤软组织损伤头颈部肿瘤部位深在隐蔽,实施外照射治疗时,射线需首先穿过皮肤、肌群、神经软组织或骨组织等,才能作用于肿瘤部位。因此,放疗至一定剂量后,受照部位将不可避免地会有某种程度的皮肤、肌肉、神经等软组织反应性损伤。在辐射剂量达20~40Gy以后,早期皮肤损伤开始是血管反应,基底层内前体细胞丧失再生,如上皮细胞持续丢失,可形成溃疡。晚期皮肤反应为真皮损伤,主要为胶原沉积,严重反应者可产生皮肤软组织挛缩和硬结等。头颈部皮肤在接受55Gy或70Gy辐射后5年内,分别发生皮肤溃疡和纤维化的患者有1%~5%和25%~50%,接受切线位放疗的皮肤反应更较严重,特别是头颈部较其他部位的放疗后皮肤反应更显著[2]。在放疗前已行颈清扫术者,尤其突出。因颈部肌群及脂肪组织被切除后,失去对血管的保护作用,更易引起放射性溃疡。2放射性深部软组织器官损伤头颈部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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