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通常将在各级医疗机构、老年护理医院、社会福利院、养老院中照料陪护病人的人员称其为护工。护工主要负责病人的生活护理,如洗漱、喂饭、大小便处理;协助护士为病人翻身按摩;督促并协助卧床病人主动或被动活动;在护士指导下完成鼻饲、口腔护理等工作。护工工作既是护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又是护士工作的延伸和补充,这项工作解决了病人家属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病人的康复。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护工在医院的数量也迅速增多。虽然医院对护工的管理工作正在逐步完善,但随着人们的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在护工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已成为护患纠纷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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