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我行企业网上银行任务45个,实际完成49个,完成率为108.89%,个人客户网上银行任务2000,实际完成3483个,完成率为174.15%;对公电话银行任务20个,实际完成22个,完成率为110%;个人电话银行任务900个,实际完成157个,完成率为17.44%;手机银行客户任务数12个,实际完成12个,完成率为100%;网上银行交易额任务为52亿,实际完成78.18亿,完成率为150.35%;电话银行交易额计划为0.6亿,实际完成0.65亿,完成率为108.33%;电子银行中间收入任务为14万元,实际完成15.22亿元,完成率为108.71%;全年电子银行交易笔数为49948笔。同时加班加点免费完成电子银行业务的几次升次与测试工作。
二、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电子银行的营销工作
1、我行将公司业务部定为电子银行业务的联系部门,提供技术上的服务,负责做好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安装与日常维护工作。下辖各网点共同努力做好宣传。因电子银行业务的开展,为我行减少了大量的柜面压力。
2、营业部为电子银行业务提供业务上的支持,具体办理电子银行的业务处理,如信息录入、落地处理、联机打印、制卡发卡、手续费收取等,以及客户在业务方面的咨询等。并按制度规定做好各项电子银行业务的处理。
3、会计结算部门做为会计结算的检查监督及业务培训部门,向下辖各网点做好业务培训、制度落实,以切实保证我行在电子银行业务操作中的安全防范与风险控制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加大营销力度,提高我行电子银行品牌的美誉度。首先我行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有公司业务部的副经理负责,并在公司业务部设立电子银行专职人员与各网上银行使用单位进行联系,处理对公网上银行的安装与售后的系统维护,保证了我行电子银行的稳步发展。
2、从严把握核算质量,防范资金风险。电子银行业务从受理客户的申请
资料开始,便存在有各个环节的风险点,便开始受操作流程与规范制度的约束,我行要求经办人员严格按照流程与制度办理业务,并建立检查、通报、奖励、处罚等考核机制。保持我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经营。
3、强化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我行针对各部门对电子银
行业务不同的需要分别进行培训工作,如针对公司业务部,我行着重向员工介绍电子银行业务的各种品牌名称、产品功能及在营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提高员工的营销能力。针对各网点主要介绍电子银行业务的操作流程、规章制度,以提高员工的业务处理能力。从而全面提升我行服务手段,最大限度减轻柜面压力。
4、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除了我行配有专人负责外,我行在各种的银企会议中都将电子银行业务的介绍列入会议内容,负责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如客户关心的电子银行费用问题、安全问题等,同时也进行一次对客户的电子银行业务知识、业务新品种的灌输,以提高电子银行业务的使用功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行电子银行业务整体发展势态良好,但也有一些问题存在:
1、部分指标完成进度缓慢,如个人电话银行的任务完成率仅为17.44%,离任务的完成还存在有一段距离.
2、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我行人员变动相对较频,在有人员变动时,业务差错的发生概率就增加。
2、业务推广应用力度有待加强。虽然我行完成了市行下达的对公各项工作任务,如对公客户网上银行发展数已超过许多,但有些客户的网上交易量不大,对使用我行的网上银行还存在有顾虑。
20**年,市分行下达的工作任务肯定会超过今年的任务,我行将结合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创新经营,规范发展,防范风险。
1、认真安排、落实好20**年市分行下达的任务。
电力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对于区域性电力集团公司而言,由于其跨区的地理特征,营业面积广阔,所辖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银行帐号多且分散,往往由于层级多、环节多,资金汇划在途时间较长,致使资金向集团公司总部回笼速度减慢,造成资金统一调度困难。因而,加强资金集中控制与统一调度,是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网上银行”业务相关概念及其系统功能
“网上银行”是指以因特网为媒介,以客户发出的电子信息为依据,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是“电子商务”的表现形式之一。 “网上银行”基于传统金融服务并有了新的拓展。现阶段具备的功能有:网上实时查询、实时划拨;下载对帐单自动对帐;企业集团理财;网上结算;客户证书管理;外汇买卖;工资;各种统计、咨询、分析服务等。
网上银行功能特点有四方面,最突出的就是实时性,通过网上资金划拨,只要网络畅通,同城或异地可以瞬时实现资金的转帐; 其次,客户可随时从网上下载标准格式的对帐单,直接供本单位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对帐处理,节省了人工成本; 第三,可以协助企业集团理财,实施企业集团内部总(母)公司向分(子)公司划转调拨资金,查询分(子)公司账户信息,监控其资金运作; 第四,客户证书管理功能将根据客户需要对客户证书设置各种权限,查询、更新证书,帮助客户实现有效的内部事务管理。
三、加强内部管理,努力规避和化解“网上银行”业务风险
电力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对资金的管理,首要问题是要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网上银行”系统从四方面采取了安全措施:
1.在数据网络传输方面,采用高强度的SSL安全通信加密手段,以保护用户信息不被外界窃取和修改;2.在身份认证方面,利用国际上安全性最强的128位非对称密钥算法建立起公钥安全体系。同时,客户证书采用支持非对称式RSA算法,提高网上银行的安全性;3.在整个系统的网络框架上,设置多重防火墙和一个安全服务器,以防止非法人员的入侵4.在业务处理上,在电子付款指令中增设一个支付密码,经过业务人员核押无误后才办理付款,系统通过业务、技术双重安全机制保证网上资金的安全。
四、充分发挥“网上银行”有利因素,时刻注意消除负面影响,确保电力资金安全运转
“网上银行”业务是新生事物,其生命力强,对集团公司有利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有利于管理上台阶。开展“网上银行”业务,能够监控集团公司及分公司的所有账户,防止资金“跑冒滴漏”,防范资金“三乱”风险。对决策者而言可以查询总公司及任何一家分公司的资金状况,随时摸清家底,有助于做出正确决策;对于经办人员而言,只要在计算机操作,就可实现资金划转并立即查询结果,财务人员工作量大为减轻。因此“网上银行”运用得好,将大大创新企业资金管理的方式、手段、内容,提高资金管理水平。2.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通过“网上银行”,在网络畅通的前提下,只要几秒钟资金就能到帐,大大缩短了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了资金周转和流通,为企业节约了资金的时间价值;集团公司对各供电局的电费实施主动划款,减少了电费上交环节,加快了电费向总部的回笼,确保了经营活动资金的正常运转。3.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由于电力集团公司大部分早已建立广域网,具备上网条件,所以除820元的服务费及工本费等以外,不需额外追加其他费用。“网上银行‘业务现阶段将比照传统业务收取手续费,但外资银行介入中国金融业后,”网上银行“业务的手续费存在一定的降价空间。
当然,电力资金管理运用“网上银行”技术,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制定好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保证资金安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利用“网上银行”改革电力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手段,加强对资金的集中控制,加快资金周转,实时监控各分公司资金账户,逐步扩大统一结算范围,最终使各分公司银行存款达到最小或趋近于零。具体任务有:(1)实时掌握各分公司资金动态;(2)加快电费上交速度;(3)实现自动对帐;(4)先在集团公司内部(包括总、分公司,分公司之间)实行网上支付结算,条件成熟后在关系紧密的上下游企业支付结算;(5)扩大统一结算范围,把分公司的基建工程。城农网、贷还款等业务的结算纳入进来,控制大额资金支出。
2.加强对银行账户的有效管理。制定有关账户管理办法,规范银行开户行为,各分公司所有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负责,对分公司账户要进行清理整顿,实行账户申报审批制度;做好各公司银行账户在“网上银行”系统中的设置和身份认证登记工作,办理好分公司账户对总公司账户的授权经营承诺。
3.夯实财务的基础工作。有了现代化的手段,若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有可靠完整的数据,也难以作出准确的预测和合理的资金安排。所以,客观上要求FMIS中资金管理子系统、预算管理子系统配套跟进更好地发挥“网上银行”的作用。
五、积极试点,及时总结,保证“网上银行”业务在电力集团公司资金管理运用中的平稳起步
电力集团公司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应根据国内的具体情况、电子商务发展初期本身的客观规律、发达国家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的经验以及电力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应用。
电力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对于区域性电力集团公司而言,由于其跨省、区的地理位置,由于其跨区的地理特征,营业面积广阔,所辖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银行帐号多且分散,尤其是有县(区)级供电公司的市区供电公司,往往由于环节多,资金汇划在途时间较长,致使资金向集团公司总部回笼速度减慢,给资金统一调度造成困难。因而,加强资金集中控制与统一调度,是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企业资金管理手段在较大程度上要依赖银行,银行的技术手段创新后,企业要及时发挥其功能,做到资金调度管理和金融科技创新与时俱进。电力集团公司为加强资金管理,曾制定有关现金调度的一系列办法,但苦于银行和企业受当时技术手段的限制,使电力集团公司的资金调度虽然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但在手段和方式上却显然已经落后。受技术手段的制约,现金调度落实不到位,影响了资金潜力的充分发挥。
近两年,银行的电子商务发展十分迅速,已能解决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有些网、省电力公司在加强资金管理方面以实施“网上银行”为突破口,取得了较好收益。据了解,这些网、省电力公司利用“网上银行”的技术手段后,在集中资金0快电费回收速度方面获得了很大效益,最明显的结果是:网、省公司能够实时跟踪各分公司的资金流向,并运用集中的资金在资金、资本市场上运作,获得了可观的收益回报。由此可见,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加速资金管理创新,是电力集团公司强化财务管理、提高资产经营效率的内在要求和发展趋势。
二、“网上银行”业务相关概念及其系统功能
“网上银行”并不神秘,是指以因特网为媒介,以客户发出的电子信息为依据,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是“电子商务”的表现形式之一。“网上银行”基于传统金融服务并有了新的拓展。现阶段具备的功能有:网上实时查询、实时划拨;下载对帐单自动对帐;企业集团理财;网上结算;客户证书管理;外汇买卖;工资;各种统计、咨询、分析服务等。
网上银行的功能特点有四方面,最突出的就是实时性,通过网上资金划拨,只要网络畅通,同城或异地可以瞬时实现资金的转帐;其次,客户可随时从网上下载标准格式的对帐单,直接供本单位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对帐处理,节省了大量的手工勾帐工作;第三,可以协助企业集团理财,实施企业集团内部总(母)公司向分(子)公司划转调拨资金,查询分(子)公司帐户信息,监控其资金运作;第四,客户证书管理功能将根据客户需要对客户证书设置各种权限,查询、更新证书,帮助客户实现有效的内部事务管理。
三、加强内部管理,努力规避和化解“网上银行”业务风险
电力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对资金的管理,首要问题是要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网上银行”系统从四方面采取了安全措施:
1.在数据网络传输方面,采用高强度的SSL安全通信加密手段,以保护用户信息不被外界窃取和修改;
2.在身份认证方面,利用国际上安全性最强的128位非对称密钥算法建立起公钥安全体系,可有效地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确认合法用户的身份,核查用户的数字签名。同时,客户证书采用支持非对称式RSA算法,带协处理器的CPU智能IC卡为存储媒介,大大提高了网上银行的安全性;
3.在整个系统的网络框架上,设置多重防火墙和一个安全服务器,以防止非法人员的入侵,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4.在业务处理上,在电子付款指令中增设一个支付密码,经过业务人员核押无误后才办理付款,同时还建立了严密的内控制度。总之,系统本身采用了业务、技术双重安全机制,理论上能确保网上资金的安全。
在企业内部要防范“网上银行”业务风险,关键是要制定非常严密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定要健全监督机制,避免高科技犯罪,同时对出现结算纠纷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计算机、网络、巨额资金,给高科技犯罪提供了诱因,而利用电子商务的高智商犯罪往往更具有隐秘性。电力企业资金巨大,一旦内控制度出现统漏,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健全内部各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和权限管理,是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保证。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求经办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充分发挥“网上银行”的有利因素,时刻注意消除负面影响,确保电力资金安全运转
“网上银行”业务是新生事物,其生命力强,对集团公司有利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有利于管理上台阶。开展“网上银行”业务,能够监控集团公司及分公司的所有帐户,防止资金“跑冒滴漏”,防范资金“三乱”风险。对决策者而言,他可以查询总公司及任何一家分公司的资金状况,能够随时摸清家底,有助于做出正确决策;对于具体工作人员而言,只要在计算机终端上轻轻按键,就可以实现资金划转并立即查询结果,其自动对帐功能,使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大为减轻。因此说,“网上银行”运用得好,将大大创新企业资金管理的方式、手段、内容,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2.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通过“网上银行”,在网络畅通的前提下,只要几秒钟资金就能到帐,与传统方式比大大缩短了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了资金周转和流通,为企业节约了资金的时间价值;集团公司对各供电局的电费实施主动划款,减少了电费上交环节,加快了电费向总部的回笼,确保了经营活动资金的正常运转。
3.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由于电力集团公司大部分早已建立广域网,具备上网条件,所以除820元的服务费及工本费等以外,不需额外追加其他费用。“网上银行‘业务现阶段将比照传统业务收取手续费,但外资银行介入中国金融业后,”网上银行“业务的手续费可能有一定的降价空间。因为在国外网络汇划收取的手续费大大低于信汇、电汇等传统方式,大部分银行对大客户基本不收手续费。
当然,电力资金管理运用“网上银行”技术,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制定好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保证资金安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利用“网上银行”改革电力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手段,加强对资金的集中控制,加快资金周转,实时监控各分公司资金帐户,逐步扩大统一结算范围,最终使各分公司银行存款达到最小或趋近于零。具体任务有:①实时掌握各分公司资金动态;②加快电费上交速度;③实现自动对帐;④先在集团公司内部(包括总、分公司,分公司之间)实行网上支付结算,条件成熟后再在关系紧密的上下游企业支付结算;⑤扩大统一结算范围,把分公司的基建工程。城农网、贷还款等业务的结算纳入进来,控制大额资金支出。
2.确定好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模式。工商银行推出了“网上银行”集团二级帐户业务功能,专门针对企业集团和集团内财务公司的管理模式,解决了由于财务公司软件不能和银行接口,导致集团公司不能在“网上银行”进行查询和结算等一系列的问题。具体做法就是电力集团公司直接在银行开立帐户,作为财务公司帐户下的二级帐户,再由电力
集团公司、银行、财务公司三方签订有关协议执行。选择企业集团二级帐户的模式,一方面满足了集团公司提出的管理需求,另一方面又确保了财务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
3.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有效管理。制定有关帐户管理办法,规范银行开户行为,各分公司所有帐户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负责,对分公司帐户要进行清理整顿,实行帐户申报审批制度;做好各公司银行帐户在“网上银行”系统中的设置和身份认证登记工作,办理好分公司帐户对总公司帐户的授权经营承诺。
4.财务的基础工作一定要扎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了现代化的手段,如果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有可靠完整的数据,也难以作出准确的预测和合理的资金安排。所以,客观上要求FMIS中资金管理子系统、预算管理子系统都要配套跟进。才能更好地发挥“网上银行”的作用。
5.要有足够的软、硬件条件支持。硬件方面,实施网上银行要求必须具备上Internet的条件,同时要保证网络的高效畅通及网络安全。所以,集团公司总部和各分公司,对网络条件和PC机硬件要求均较高;软件方面,必须对现有的FMIS加以改造,以适应下载对帐单进行自动对帐业务,甚至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系统自动生成FMIS中的银行凭证,省略人工制证环节。
6.财务管理的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要作适当调整。不仅财务部门内部要调整岗位职责分工,而且与财务部门业务关系密切的其他部门,也要求相关的职能分配要调整和理顺,如涉及到电费账户问题,财务和营业如何才能做到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做好电费帐户的合并;做到资源共享、高度集成,避免信息浪费和重复建设。
五、积极试点,及时总结,保证“网上银行”业务在电力集团公司资金管理运用中的平稳起步
电力集团公司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应根据国内的具体情况、电子商务发展初期本身的客观规律、发达国家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的经验以及电力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应用。
1.要设立财务部领导下的资金结算中心,归口管理
狭义的金融电子化又称银行电子化,反映银行内部业务处理的自动化、业务监督的电子化和信息管理的自动化;而反映在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方面,则是在银行与企业之间通过电子网络技术和数据传输技术的应用建立起银行??客户电子联系网络。
西方各国均将银行业务电子化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投入逐年成倍增加。进入90年代以来,美国银行业的技术性投入每年以21%的速度增长;日本银行业在计算机开发和应用上70年代初投入为10亿日元,而到了70年代后期,投入已达25000亿日元。预计在2000年,国际银行业在技术上的投资将达2001亿美元。由此可见,加快推动银行业务电子化是当前国际银行业抢占客户市场、寻求竞争优势的关键。
我国银行电子化建设从80年代开始起步,90年代进入全面开发应用阶段。目前,计算机、通迅技术已在银行柜面业务、清算业务、经营管理和信息服务等领域全面应用。一卡通、企业银行、流动银行、网上银行等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金融新产品不断推出,电子化也正日益成为各家银行创新产品、抢占市场、寻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工商银行电子化起步早、投入大、开发力量强、应用水平高,其本外币、公私业务已在大部分地区实现联网;中国银行在国际业务、本外币一体化方面保持领先,其环球收付清算系统已实现与海外信息和资金清算的实时化和一体化;建设银行的个人电子汇兑系统实现了实时联网;农业银行的“缴费通”正逐步实现产品化。
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贸易正呈爆炸式增长,银行作为支付中介也就不可避免地卷入了这场“网络革命”。“网上交易”、“网上银行”成了目前银行电子化工作中的又一热点。从国内来看,目前中国的四大网上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虽然与国际网上银行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其提供的各种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如网上支付、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国际收支申报等也受到了许多客户的青睐,成为现代银行业跨入新世纪的一个新特点。
未来银行业将更加面向客户、面向效益,以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为主旋律,不断更新金融服务手段,改进银行内部管理,并将给金融业的相关领域带来一系列重大变革,尤其是对我国传统的银行会计核算体系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
二、金融电子化对银行会计核算的影响
随着金融电子化的不断深入,银行会计核算受到了深层次、全方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银行会计核算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传统的手工条件下,银行会计核算人员不仅要具备会计知识,而且要懂得各种银行业务的处理方法。因为银行业务经营过程与其核算过程紧密结合,在很多方面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就是处理业务的过程。比如支付结算业务,柜面人员在办理诸如汇兑、银行汇票等业务时,既为客户提供了支付结算服务,也处理了银行会计核算业务。而这些业务特别是支付结算业务和外汇业务,其内部风险控制的制度要求相当严格,对柜面会计人员在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上的要求也相应较高。因此,传统手工会计核算不仅对高级的会计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其柜面人员的要求也相当高。电子及通讯技术在银行领域全面应用后,一方面更新了银行柜面会计核算业务的手段,提供了快捷的服务,同时也对银行业务处理流程特别是会计操作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将柜面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要求用电子化的手段在会计核算电子化系统中加以固定化,使银行柜面核算应用系统逐步智能化。这样,对柜面一般操作人员的要求相应降低。如以前柜面会计操作人员在办理业务前必须了解业务处理规章、会计知识,甚至设计业务处理方案;而在智能化的核算系统条件下,前台会计柜面人员只须知道业务的交易代码,就可以在系统的提示下完成业务处理的全过程,就好比只须具备一定的应用技术就可以在excel系统中制作和处理一些账表,而无须去学习软件编程技术一样。由此可见,金融电子化的趋势将把银行会计人员划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高级的会计管理人员,他们设计业务品种、业务流程和内控措施以及金融企业自身的理财方案;另一个层次是办理柜面业务的一般操作人员,对他们的要求不再过分注重在会计和业务处理两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力,而更注重柜面服务及其他营销技能。
2.对柜面劳动组织的影响。在手工操作下,银行对会计储蓄柜面服务人员的分工是固定的,他们受理各自分管的开户单位业务,控制账面存款、登记账簿,柜员间的信息是封闭的。在银行电子化条件下,各家银行都对各自的业务系统进行了改造,开发出能处理各种柜面业务的综合业务系统,将银行的数据集中,每个营业窗口的柜员只要得到授权就能处理本外币公私存贷款业务和各类结算、收费、等中间业务,银行界称之为综合柜员制。这是一种新型的银行柜面劳动组织方式,它提高了银行的工作效率,彻底改变了银行以前柜面劳动组织形成。
3.对银行账务组织的影响。在手工操作下,为使每天成千上万的银行会计核算业务能及时、准确地处理完毕,银行在会计账务组织上设置了综合核算和明细核算两个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的总分核算体系。前台柜员根据凭证登记分户账,抄制余额表;后台综合人员则根据凭证编制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编制日计表,并通过相互间的总分核对、平衡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同时,为了便于前台柜面的分工协作,银行的凭证采用单式凭证,即一张记账凭证只据以登记一笔业务的借或贷的一方,如果是一笔多借多贷的会计业务就必须填制多张凭证。会计业务处理电算化以后,计算机对所有数据的加工、处理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检验会计账务平衡,对所有会计数据进行加工,生成各种报表,计算各种收入和支出是轻而易举的事,总分双线核算的银行账务体系已没有现实意义。相反,这种双线核算的账务体系给银行业务处理系统的设计和应用却制造许多不便与浪费,如在系统设计时除了要设计各种日常交易记录、分户账记录的存储外,还要设计源自于分户账的总账的存储,并且日终处理时还要进行总账和分户账之间的核对,增加了系统的出错概率。在应用上,目前银行除了打印必不可少的纸质流水账、分户账外,还应按制度的要求打印总账、科目日结单,按科目整理传票、核对总分账务,在人、财、物上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如上所述银行的每个柜员可以处理各种业务,采用单式凭证的劳动分工基础也不复存在。
4.对银行风险控制手段的影响。在手工操作情况下,银行柜面的风险主要是来自于外部的诈骗、抢劫等。对内部会计核算上的风险,在手工操作模式下可通过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来进行。实现电子化后,随着技防手段的提高,应对诸如诈骗、抢劫风险的能力得到了增强,但对电子化系统风险以及智能型犯罪的防范能力却不尽如人意。由于电子信息替代了银行手工账表凭证,对银行账务的监督不如手工操作直接、直观,而且内部的风险控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整个电子化业务处理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如系统的设计是否存在缺陷,系统的运行是否可靠,网络是否安全,数据的处理是否正确,授权控制措施是否严密等等。同时,随着银行业务系统网络化进程加快,“黑客”对网上银行、电子联行、通存通兑、金卡工程等银行网络系统的攻击,也是银行业面临的重大安全防范课题。
三、对银行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
现行银行会计制度基本上是适应手工操作而产生的,随着银行会计电子化的普及和深化而亟待改革。笔者认为,应对现行会计制度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1.应区分会计人员和柜面操作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电子化条件下,会计人员应包括电子化会计系统的设计者和系统运行的监督者,也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财务会计人员。前者是银行会计柜面业务系统的构架者和应用工作的监控者,应该明确:a、他们在银行会计系统建设、应用过程中,负有全面贯彻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b、他们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通信、网络知识和银行业务、会计业务等知识水平;c、对他们应提出诸如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资料的保管、移交等要求;后者则是一般理财意义上的财务会计人员,对这些人员的要求还是传统的。而柜面受理票据,收付现金的柜员应与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人员有所区别,因为在智能化的操作系统下,他们主要是按照既有规定进行操作,就如同大型超市里的售货员一样,对他们要求更多的是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而不是会计知识和会计责任。
一、电子银行的概念和发展历程
(一)电子银行的概念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1年《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是指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终端等银行非柜台渠道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业务。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自开办以来,由于其便利性、快捷性等优势而发展迅速,截止目前玉溪市每年超过六成的个人结售汇业务通过电子银行办理。
电子银行是金融产业与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相结合而进行金融创新的产物,其主要关注对银行内部业务活动和流程的改造,使信息技术发挥其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等方面的作用。
(二)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历程
(三)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发展现状
2.目前电子银行外汇业务仅局限于个人外汇业务。电子银行外汇业务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电子银行外汇业务局限于个人外汇业务,主要与我国外汇业务发展所处阶段和外汇管理政策因素相适应。虽然近年来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公机构电子外汇业务的“试水”工作,工行、建行等业务宣传中包含“企网结(购)汇”,实质上也只是远程下单(指令)、近端审核的操作模式,未摆脱传统的现场操作的模式,自主性和实时性方面与传统的电子银行和互联网业务存在一定差距。
二、电子银行的业务优势
(一)节省银行的服务成本
个人结售汇业务存在业务量小,笔数多的特点,因此通过柜台办理业务耗费大量的银行人力物力,通过电子银行办理可以节省银行的服务成本。
(二)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更加便捷
按照现行的规定,个人到银行柜台办理结售汇业务时需填写相关单据,银行工作人员需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及录入,由于该系统目前尚未与银行内部的业务系统连接,每办理一笔结售汇业务要经过柜台询价、审核身份证件、进入系统查询限额、再录入结售汇信息等多个程序,耗时较长。若通过电子银行去做,只需依照电子银行的指引就可顺利、快捷地完成,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周到的服务。
三、电子银行业务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关注名单”信息未能实现在不同银行之间共享,管理效果弱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认定了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特征,根据《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外汇指定银行定期筛查涉嫌分拆结售汇业务的客户名单,列入“关注名单”管理,有效实现了个人结售汇的主体监管。但“关注名单”的管理只是在银行自身内部共享,无法实现银行间联网共享,对于选择多家银行办理电子银行业务而分拆的行为,难以发挥监管效力。
(二)申报随意,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难以保证。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在进行结售汇资金属性申报时,均为结售汇交易主体个人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自助终端的结售汇界面进行自主申报,无需到银行柜台进行临柜申报。由于交易主体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在缺少银行柜台人员的监督指导下,申报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结售汇数据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据调查,个人填报数据为图省事,甚至出现填报“运输”、“国际交流”、“金融服务”等交易性质,银行日终结算或事后核对数据,无法及时对个人业务进行核查和指导,导致个人填报数据的失真。而电子银行个人外汇交易数据报送的不准确又影响了外汇局的非现场监管效果。
(三)结售汇业务监管难度加大。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的年度总额管理。一些人为了达到提高使用额度的目的,往往通过分拆等方式规避这一规定。以往通过柜台办理的方式,对违规操作者起到了一定的约束和震慑作用,但是开通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后,缺少了身份识别环节,更容易出现一人操控多个外汇电子账户的现象,结售汇分拆的隐蔽性更强,加大了对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监管的难度。
(四)判断购汇人民币资金来源存在一定难度。
《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款中对“ 5人以上分别发生年度总额以内购汇,且购汇金额均接近年度总额,其在购汇前均收到来源于同一个人或机构划转的接近年度总额的等值人民币资金”应被认为进行了分拆结售汇交易。但是银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未实行本外币联动机制,很难判断购汇前收到的人民币资金是否来源于同一个人或机构划转,如果是手持人民币现金购汇的,就更难以判断资金来源。
四、监管对策
(一)建立跨银行的全国性“关注名单”,有效发挥“关注名单”机制作用
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系统,将“关注名单”纳入该系统管理,形成跨银行的全国性的“关注名单”,实现全国联网和共享。由外汇指定银行分别在系统内公布“关注名单”改由外汇局定期公布汇总的“关注名单”,使外汇指定银行可以查询所有已列入关注名单的个人,严格监控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有效防止可疑资金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流出入。
(二)加强业务指导和宣传,确保电子银行数据准确性和规范性
目前,由于外汇管理的专业性,一方面,居民个人对外汇管理政策的关心度不足;另一方面,各银行主体对外汇业务宣传和指导力度不够。外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外汇业务宣传的监督和指导,督促银行对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个人进行政策宣传和培训,网上银行增加对个人结售汇资金属性申报项目的详细说明,以减少个人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时的错误申报。对于自助终端指定专人讲解和指导业务操作,促进个人合理、合规使用电子银行业务。同时,外汇管理部门加强银行报送数据的监督和考核,督导银行工作人员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个人电子银行数据的核对和校验工作,及时关注异常数据的核对和筛查,确保个人报送数据的准确、真实、有效。
(三)加强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非现场监管
加强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数据监管,建立银行与外汇局间的联动机制。银行可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端及自身的会计系统等,定期对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数据进行监测比对,对于异常的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应及时向外汇局报告;外汇局则可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等对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数据进行非现场核查,对于异常情况可及时向银行了解、通报。
(四)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个人结售汇业务分拆的识别和防范
当前市场上,先进银行的电子银行独领,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如工商银行客户以几何数增长,其网上银行客户目前已经达到了1.02亿。电子银行的业务替代率不断提高,如2010年上半年农业银行电子渠道分流率达54%,工商银行已经超过了60%,浦发银行更突破了70%。先进银行的电子银行服务品种十分丰富,除了现金业务外,物理网点能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电子银行大部分都可以胜任,如工商银行电子银行能够提供的产品达1085个,占全行产品总数的一半。先进银行的电子银行服务手段不断推陈出新,网上银行、ATM机、POS机、移动POS机、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等,多方位满足着客户的需求。现代银行业是全方位的竞争,任何一方面短腿都有可能被拉开距离甚至被淘汰。作为城商行,本身就具有很多先天不足;如果在后天的发展中,再自断其臂,生存空间必然会进一步被压缩。
从城商行的发展愿景来看,其绝不会固步自封,安于一隅。各城商行近年大肆扩张的势头也足以说明了其跨区经营的野心。但是,在开办异地分行的时候,必然面临着营业网点十分稀少的问题。网点的偏少对于业务发展非常不利,如客户办理业务不方便、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低,对于发展负债类业务尤其困难。由于银监局对于异地开办支行有严格的限制,加之也不可能短时间内开办大量支行,因此网点稀少的问题会持续较长时间。而电子银行对物理网点的替代作用,恰好可以较好的解决营业网点不足的问题。网络的普及,使得网上银行应用十分方便;通信网络的全覆盖,使得手机银行随时随地可用;ATM机的设置,使客户完全可以自助操作。电子银行可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传统的营业网点。工行、农行、浦发等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量占比已经很好的表明了电子银行的替代作用。
根据美洲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对于一家商业银行而言,仅仅拥有活期存款账户的客户,大约有50%的客户会在1~2年内离开;仅仅拥有定期存款账户的企业,约有30%会离开;而同时拥有定期、活期、网上银行账户的客户,最终选择离开的比率大约只有1%~2%。随着客户对电子渠道利用的增加,客户对银行的依赖度也会随之加强。此外,随着银行电子化和网络化成为全球银行业发展的主流,电子银行已成为营业网点和客户经理之外的第3个重要营销渠道,成为银行提品服务的重要平台。
城市商业银行电子银行发展差距
1城商行电子银行发展困境的主要因素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本身的地域性、发展历程、体制、规模、人才、技术等固有的特殊原因,造成了其电子银行发展滞后的必然困境。从城商行的发展历史来看,城商行基本都是各个城市的城市信用社联合组成,而城市信用社则是由当时的政府、机关、街道、企事业单位等各自组建而成,类似于三产企业。当时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解决城市待业青年的就业问题。因此其构成主体、员工组成等五花八门,参差不齐。后来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监管当局把各个城市的信用社进行强制联合改制,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城市银行。以本地城市为其经营范围是城商行最显著的特点,跨区经营也是近几年的事情。即使从跨区经营来看,城商行整体跨区经营地域十分有限,无法同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全国经营同日而语。城商行的规模普遍较小,全国近150家城商行的资产规模仅为全国银行业金融资产的8%左右。再从体制来看,城商行的最大股东都是政府,依然是国有企业管理模式。而正是由于城商行特有的发展历史,其人才素质普遍较低,技术应用能力差。同时由于城商行特有的机制原因,又造成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外流,这样,城商行实际上面临的人才制约比较严重。各种因素叠加在一起,造成了城商行电子银行发展滞后的困境。
2城商行在电子银行方面发展的差距
1)电子银行在总行层级的位置电子银行建设需要较强的技术、较高的投入,其发展与银行自身实力、发展阶段呈现正相关的关系。资产规模大、市场地位高的银行普遍更加重视电子银行的作用,其发展水平也更高。从表2可以看出,国有银行全部成立电子银行一级部门;股份制银行绝大部分成立了一级部门;城商行资产规模靠前的城商行中,大部分成立了电子银行一级部门,但是绝大部分中小规模的城商行均没有专门成立一级部门。没有建立电子银行一级部门,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没有获得银行高层管理者的重视,其发展也必然是滞后的。2)城商行与先进银行在电子银行发展方面的差距对比2010年全国金融机构得到快速发展,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94.26万亿,同比增长19.7%,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45.9万亿元,增长14.4%;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14.9万亿元,增长26.1%;其他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25.7万亿元,增长21%,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7.9万亿元,增长38.2%,增速远快于其他金融机构(图6)。但与先进银行相比,城商行在电子银行方面可以说是处于全面落后的局面。城商行中电子银行发展较好的是几家上市银行和资产规模靠前的城商行。
下面就以总资产在城商行中排名第二的上海银行为例来看其与国内先进银行在电子银行方面的巨大差距,如以下各图:(1)2010年末,民生银行总资产是上海银行的3.2倍,工行是上海银行的23.7倍。(2)而仅就电子银行的交易额来说,民生银行是上海银行的4.6倍,工行是上海银行的144倍。(1)对于企业网上银行的客户来说,2010年上海银行仅为2.4万户,而同期民生银行达到13万户,工行更高达239万户。(2)民生银行企业网银客户是上海银行的5.4倍;工行则是上海银行的100倍。(1)对于网银个人客户来说,城商行同样处于劣势。2010年末上海银行36.8万户,而民生银行则达到323万户,工行银行高达7536万户。(2)在网银个人客户方面,民生银行是上海银行的9倍,工行是上海银行的205倍。(1)在自助银行方面,城商行与先进银行的差距也甚为明显。(2)2010年上海银行的自助银行为149家,而同期招商银行为1913家,工行11414家,分别是上海银行的13倍和77倍。
加快发展城市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对策建议
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渠道,电子银行在现代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加大电子银行产品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借助电子银行来突破限制从而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不失为城商行发展的良策。
1制定电子银行的发展战略规划
在发展电子银行过程中,城商行没有准确把握电子银行业务在商业银行整体业务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始终没有将电子银行发展放到较高的战略位置。城商行的电子银行发展还是属于“被动式”,远不能适应市场需要。针对城商行电子银行业务分散管理、发展缓慢的特点,需要全面梳理其电子银行业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规划。在发展战略规划的指导下,有效促进城商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使之既能够满足城商行发展实际的需要,又能够在市场中抢占一席之地,为后续发展打好基础。
2丰富电子银行的服务手段和提升服务能力
相比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电子银行的市场影响力、市场份额也相差较远。在服务手段上,城商行电子银行服务还不是十分丰富。在服务能力上,城商行能够为客户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产品较少,也没有什么特色,远逊于工行、建行、农行、招商等银行成百上千的产品体系。因此,城商行需要完善电子银行的服务手段,尽早采用各种电子银行的不同渠道,同时加大电子产品研发,不断增加电子银行提供的服务品种,将电子银行从负债和中间业务领域,逐渐向资金业务领域延伸,实现与各种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
3调整架构,成立电子银行部
一、引言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是在传统的纸质票据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技术发展而来的。电子商业汇票的优势体现在更高的支付结算效率、较低的企业融资成本和票据结算风险等。自投入使用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推广该系统的使用,为加快中国支付结算业务和票据流通安全高效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6年的运行情况来看,电子商业票据系统虽然已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推广使用,企业对于电子商业票据业务的优势也有所认知,然而其业务量较少、使用规模增长缓慢,流通渠道、系统功能模块等缺少多元化发展。目前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仅占支付结算业务的2.8%,需解决该业务使用规模和业务量较小问题。另外,针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现状,需解决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系统功能模块单一化问题。因此,电子商业票据业务的发展一直停留在瓶颈期,解决这一问题对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有着重要意义。发现电子票据业务的现存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供改进对策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提出解决该问题的方案也是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以往学者们仅从企业使用或中央银行监管的单一角度进行研究,因此未能系统地全面地分析问题。本研究拟结合企业使用者、商业银行运行者和中央银行监管者三个角度,就中国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统计数据进行水平分析,结合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及企业的调研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深入挖掘制约现阶段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因素并提出解决方案,从而帮助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突破发展瓶颈,为推动金融行业高效发展提供借鉴。
二、电子商业汇票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量及结算金额均远低于纸质商业汇票
由表1、图1可知,2011年电子商业汇票实际结算量40.21万笔,之后以平均每年45.96%的速度稳步增长,至2015年电子商业汇票的实际结算笔数已达到271.60万笔。在此期间,纸质商业汇票的结算笔数由2011年的1256.05万笔增长到2015年的1905.71万笔,在此过程中呈现波动式的增长趋势,其平均年增长率保持在11.27%。相比较而言,纸质商业汇票的结算业务量始终保持在电子商业汇票的结算业务量的8倍及以上。可见,电子商业汇票的结算业务量远小于纸质商业汇票的结算业务量且没有超越的趋势。
由表2、图2可知,2011年度电子商业汇票结算金额1.1万亿元,随后以平均每年79.64%的增长率飞速增长。2015年度电子商业汇票结算金额较2011年度已增长10倍。在此期间,纸质商业汇票的结算金额增长较为稳定。2011年度,纸质商业汇票结算金额14.23万亿元,以平均每年10.25%的增长率稳步增长。至2015年,纸质商业汇票结算金额达到20.99亿万元,几乎为电子商业汇票结算金额的2倍。可见,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子商业汇票结算金额虽飞速增长,但总体而言,电子商业汇票结算金额依然远低于纸质商业汇票结算金额且]有超越趋势。
电子商业汇票不但覆盖了纸质商业汇票的所有功能及特征,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功能性的拓展,具备了更多的优势,因此理论上电子商业汇票对于纸质商业汇票具有完全的替代作用。然而实际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5年间,无论是电子商业汇票的实际结算业务量还是结算总额均远低于纸质商业汇票的实际结算业务量和结算总额。
(二)电子商业汇票贴现金额远低于短期贷款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2011年至2015年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情况支付结算司2011年至2015年支付系统运行情况统计。
如表3、图3所示,2011年度电子商业汇票贴现总额为1715.99亿元,以平均每年118.59%的增长率飞快发展,至2015年其贴现金额已达37337.01亿元。2011年度,短期贷款总额为159379.99亿元 并以平均每年12.32%的增长速度稳步发展。至2015年,短期贷款总额已达252354.14亿元。由表3可见,电子商业汇票贴现金额远小于短期贷款金额且没有超越趋势。
电子商业汇票不仅在时间上打破了6个月的限制延长至1年,并且在金额上也突破到10亿元的限额,因此理论上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对于短期贷款有很强的替代作用。然而,自诞生至今,电子商业汇票贴现金额只有短期贷款的七分之一。理论与现实的脱节原因需从申请人、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深究。
三、影响电子商业汇票推广使用的主要因素
(一)各银行机构网上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模块不统一
电子商业汇票功能是基于各家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自行开发的个性化模块,因此每家商业银行对于此模块的操作内容、顺序、方式上各有不同。正是由于这些在操作层面的不同,当出票人使用不同的网上银行签发电子商业汇票时需要适应不同的操作顺序、方式等。由此给出票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出票人不愿意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相对的,每家商业银行的纸质商业汇票在格式、内容、操作顺序、方法等方面都保持一致,这使得出票人在签发纸质商业汇票时无论使用哪个商业银行的纸质商业汇票都不存在任何差异。
(二)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手续费没有价格优势
承兑手续费是签发商业汇票必要成本。电子商业汇票和纸质商业汇票的承兑申请人都需向承兑银行缴纳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承兑手续费。电子商业汇票在承兑手续费上没有价格优势,所以出票人没有很强的动力去选择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三)背书人或被背书人或收款人不使用网上银行或未开通电子商业汇票功能
电子商业汇票流通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出票人、背书人及收款人均开通网上银行和电子商业汇票功能。假设出票人愿意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而其交易对手作为收款人不使用网上银行或即使使用网上银行但没有开通电子商业汇票功能,则出票人只能被迫放弃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而去选择纸质商业汇票。当遇到背书转让的情况时,即使电子商业汇票已经签发,但由于被背书人不使用网上银行或者未开通电子商业汇票功能,则背书人不能将此电子商业票据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由此这张电子商业汇票的流转只能截止于这一手或者转让给其他开通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被背书人。
(四)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审批流程缓慢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签发、承兑、背书、兑付等功能上有较为成熟的开发,对于贴现功能有待完善。例如,申请贴现时,商业银行或财务公司需要审核贸易背景资料并查询企业贷款卡。这部分为线下资料,无法在系统平台内显示,导致电子票据与实物资料脱钩,从而增加了资料传递的时间和匹配资料的时间使得贴现业务审批流程缓慢。短期贷款作为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的传统业务,其操作早已实现完全电子化,因此审批流程快捷,能够尽早地发放贷款资金。由此,申请人为尽早获得款项解决企业资金运作和使用效率会更愿意选择短期贷款。
(五)信贷部门考核指标存在倾向性
票据贴现和短期贷款均属于信贷部门业务。通常,短期贷款利息收入远高于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因此,信贷部门对信贷员在短期贷款上给予更高的指标,而这些指标与信贷员的收入成一定的正比例关系。故在执行时,信贷员更有动力去完成短期贷款业务或者努力将一笔票据贴现业务转换成短期贷款。
(六)监管部门考核指标权重不同
银监会及央行每季度对各家商业银行进行考核。监管部门对于贷款业务的考核指标类型更多样化且权重更高。商业银行为取得较高的考核分数,往往更愿意做好、做精贷款业务,或者为弥补之前较差的考核情况而选择通过加大贷款业务金额,从而改善自身考核情况。可见,监管部门的考核指标对于商业银行选择业务偏向上存在诱导作用。
(七)社会大众对于电子签名的信赖度不高
与传统的操作方式不同,在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时,需要依靠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和认证证书完成相关操作。而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的重要性由此可见。由于开展电子签名相关活动都需要借助网络完成,故存在安全隐患。电子签名无疑是各种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窃取密码等手段的主要对象。由此,安全性问题使得社会大众对于扮演重要角色的电子签名信赖度不够。
四、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对策建议
从金融工具运作机制的角度而言,电子商业汇票的推广能够提高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加快支付结算效率、推动我国金融业务现代化发展。要解决电子商业汇票推广瓶颈,还需从金融工具运作的使用者、运行者和监管者的视角逐个击破现存问题。
(一)统一电子商业汇票网上银行操作模块
为解决出票人在签发不同商业银行或财务公司的电子商业汇票时存在的操作不便捷问题,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以其建立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模板,统一各个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的电子商业汇票模块的操作内容、顺序和方式,达到该模块的统一化,实现电子商业汇票在操作层面与纸质商业汇票相同。由此,在源头上增加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的概率。
(二)鼓罱档统卸沂中费
电子商业汇票和纸质商业汇票的承兑手续费相同且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为推动电子商业汇票的使用率,建议中国人民银行降低电子商业汇票承兑手续费率,从而拉开其与纸质商业汇票的差距,推动更多企业选择电子商业汇票。
(三)加大企业宣传力度,增加网上银行及电子商业汇票功能开通率的考核
企业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并非完全清楚了解网上银行和电子商业汇票的优势,导致未普及开通网上银行及电子商业汇票功能。因此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机构可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改变企业对于支付结算和融资方式的认识和惯性思维。企业通过正确认识网上银行及电子商业汇票功能,会主动要求办理相关业务。同时,监管部门可对商业银行增加针对网上银行及电子商业汇票功能开通率的考核,从而推动商业银行积极执行相关业务。
(四)在票据贴现模块增加资料扫描功能
资料扫描功能的增设使得纸质审批材料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在系统中呈现,相关业务人员可第一时间在系统中处理业务、审核资料,解决了现今需等候纸质资料传递到手再进行相关操作的问题。增设资料扫描功能减少了纸质资料的传递时间,从而加快贴现业务的审批速度。
(五)发展均衡考核模式,优化信贷结构
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的考核模式以及信贷部门对于信贷员业绩考核模式均需要酌情考虑票据贴现业务的权重,才能引导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鼓励信贷人员均衡全面地发展各项贷款业务,做到优化信贷结构。
(六)加强电子签名保障措施,提高社会认可度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需不断跟进最新网络病毒、入侵手段等,从技术层面上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电子签名的安全使用。同时,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还需加强自身管理工作。例如机房的管理与保障措施、各个岗位的制约力度等。此外,中央银行可牵头推广电子签名的宣传工作,提升社会认可度。
五、结语
电子商业汇票的推广使用是实现我国金融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为加快我国支付结算业务和企业融资业务安全高效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本研究结合了使用者、运行者和监管者的角度,综合分析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统计数据并结合了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企业的调研结果,针对制约电子商业汇票发展因素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研究结论对于其他电子票据业务的推广工作也具有一定借鉴意义,为推动金融业务高效发展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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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商品货币、纸张货币和电子货币。从货币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货币制度的变迁是为了提高货币流通速度、降低货币流通费用,从而降低商品交易费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电子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一体化使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特别是以因特网为代表的网络技术的迅速普及,使人类社会逐步向信息社会迈进。由于金融业对信息有超乎其他产业的特殊需求,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在这个网络经济时代,现代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金融业在业务处理、顾客服务、经营决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术环境。这些革命性的变革无疑都必须依赖于货币及支付手段相应的电子化。电子货币的出现和发展是20世纪末支付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将会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改变银行的经营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费用上的巨大优势,电子货币取代传统通货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当然电子货币对传统银行业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商业如何应对电子货币的冲击就成了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一、电子货币相关概念解析
20世纪以来,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悄然兴起,作为其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也随之产生和发展。电子货币的产生被称为是继中世纪法币对铸币取代以来,货币形式发生的第二次标志性变革,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应用与发展不仅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的进行,而且会影响到全球的金融体系。
(一)电子货币的定义
电子货币就是由消费者(及相对的特约商户)占有的,存储在一定电子装置中,代表一定的货币价值的“储值”或“预付价值”的产品。具体而言,这里所讲的电子装置通常包括两种形态:以IC卡为媒质的智能卡和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电子货币载体。电子货币的货币价值以数字信息的方式存储在电子装置载体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储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形态。电子货币不是纸质的,也不像电子资金划拨一样涉及到银行,这种新的货币形态可以离开银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过程中不用同存款发生密切联系。就其现阶段而言还只是一种新的支付形式,还要以现有存款为基础。
(二)电子货币的特性
1、电子货币是以计算机技术手段为依托,通常以各类电子设备(如智能卡)及计算机存储器为价值载体的货币
电子货币主要有卡类和计算机两种载体。以卡类为载体的电子货币,卡中的芯片能够根据事先存储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销售终端或其他设备(如电子钱包)的指令存储和处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设备和终端,卡中代表金钱的信息可以被识别,并且按照指令进行转移。而以计算机为载体的电子货币进行交易时,需要借助个人计算机和互联网,交易前要先下载或从发行人那里获得专门的软件,通过特殊的软件和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实现电子货币数额的计算和转移。这种强大的存储和处理能力是传统的提款卡所不具备的。提款卡主要是通过输入密码同中央数据库相联系,通过中央数据库增减相应的金额,卡本身不存在代表电子货币信息的增减。
2、电子货币是一种信息货币
电子货币说到底不过是观念化的货币信息,它实际上是由一组含有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使用范围等内容的数据构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称其为数字货币。人们使用电子货币交易时,实际上交换的是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传输到开设这种业务的商家后,交易双方进行结算,要比现实银行系统的方式更省钱、更方便、更快捷。
3、电子货币价值传送的无纸化
电子货币是现实货币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虚拟化,是一种没有货币实体的货币。电子货币是在电子化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无形货币。一般来说,电子货币的价值通过销售终端从消费者手里传送到货物销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赎其手里的货币。商家将其手里持有的电子货币传送给电子货币发行人从其手里回赎货币,或者传送给银行,银行在其账户上借记相应金额,银行再通过清算机构同发行人进行结算。整个过程是无纸化的。所谓无纸化是与票据、信用卡相比较而言。而且,电子货币可以在各个持有者之间直接转移货币价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银行的介入,这也是电子货币同传统的提款卡和转账卡的本质区别。电子货币在这一点上,很类似于真正货币的功能。
4、电子货币是可以进行支付的准通货
电子货币能否被称为通货,关键在于电子货币能否独立地执行通货职能。就目前而言,电子货币可以起到支付和结算的作用,但电子货币只是蕴涵着可能执行货币职能的准货币。首先,电子货币缺少货币价格标准,因而无法单独衡量和表现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也无法具有价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现实货币价值尺度职能和价值储藏职能;其次,由于电子货币是以一定电子设备为载体—智能卡和计算机,其流通和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设施条件及软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后,尽管目前电子货币最基本的职能是执行支付手段,但是现有的各种电子货币中的大多数,并不能用于个人之间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约商户支付时,商户一方还要从发行电子货币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实体货币后,才算完成了对款项的回收,电子货币不能完全独立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可见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是以既有通货为基础的新的货币形态或是支付方式。
二、电子货币对传统银行业的挑战
伴随着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银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赖于存、贷款数量的资金中介功能,向为顾客提供电子清算服务和信息服务功能的重心倾斜。在这一变化中,传统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信用创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证电子货币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规避电子清算系统风险;三是银行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经营转变,与金融电子化趋势相适应。
(一)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
目前国际间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这一金融监管的对象的认识尚存在较大分歧。欧洲大陆各国认同这样的观点,即电子货币的发行应该包含在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其发行主体应该属于金融监管的对象之一。1998年,欧盟委员会在欧盟理事会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规定,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与传统意义上的“信用机构”享有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利和相同的竞争条件。这体现在:第一即使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无意从事传统信用机构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务,它依旧有权在整个欧盟成员国范围内自由从事经营活动;第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只接受设立地成员国一国的管理和监督,这也使其在经营条件上与传统的信用机构完全相同。在美国和英国,占主导性的观点则是,若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进行严格的监管和限制,会损害民间机构的技术开发和创造精神,把电子货币的发行限定于金融机构还为时过早,因为一些证券公司、特殊贷款公司、非银行支付供应商、信用机构也能提供电子货币服务。如果将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限定于中央银行,则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因为货币是中央银行独有的利益,它来自货币发行权,即能使市场参与者将其负债作为货币的权利,该利益反映在对生息资产通过以发行货币的方式进行无息或者低息融资的回报上。如果法定货币被私人电子货币所取代,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来源就会丧失或者减少。如果由中央银行以某种形式发行电子货币,不仅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无风险的电子支付产品,还可以换回货币收益的损失。但这样做的代价很大,因为政府的介入会冲淡市场活力的发挥,抑制私营领域的发展,阻碍进一步的金融创新,而且高风险的新兴商务可能会浪费纳税人的钱财。从目前来看,各国只允许银行发行电子货币,从而有利于对其监管。
(二)银行的结算职能
随着小额结算方法的多样化,以及开放式网络结算服务使用者队伍的不断扩大,结算业务作为银行固有业务的地位受到越来越大的威胁,结算业务的提供者已超出银行范围。例如电信、交通、旅游等行业发行的名目繁多的、储值性质的磁卡或IC卡,实际上已成为新形式的“结算帐户”。例如储值卡的发行公司,在销售卡时,即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笔资金是在储值卡使用时逐步清算的。这种资金清算,与银行存款用作结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这些行业能用更低的价格,通过电话、因特网,提供更贴近顾客需求的服务,那么在结算业务领域,银行将可能被其他行业夺去更多的机会。
另外,以往企业间交易的买卖双方,其资金授受都是通过银行中介进行的,银行可以从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但是,随着金融EDI的应用,促进了货款的相互抵冲及企业间的差额结算,这对企业无疑有效地削减了手续费支出。同时,随着企业EDI应用的发展,这种结算方法必将在企业集团内部普及。其结果是,双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过银行即可相互交换,货款的抵冲也不必经过银行即可进行,银行不仅丧失了手续费的收入,而且无法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向。这对银行的结算职能及资金监督职能又是一个挑战。
(三)结算网络的国际竞争
电子货币、电子结算发展的结果,将为使用者跨越国境利用由外国经营者提供的结算服务创造了更多机会。特别是由于因特网的发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围的通信网络,以电子货币进行的结算服务,已出现无国籍化的动向,国内金融机构与外国机构之间将处于直接竞争的环境。如何增强结算网络的国籍竞争力,已成为各国银行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同时,为了保护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国财政部长、中央银行总裁会议(G10)下设的电子货币作业部的报告书中指出:关于跨越国境的电子货币及电子结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辖权问题是复杂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确的,即使是对国内的使用者,其保护措施和监督体制也不尽完善。因此,由外国主体发行的电子货币和提供的结算服务,目前应限定其范围。
三、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及应对策略
我国已由中国人民银行为牵头单位,配合国家各主要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联合建设中国金融数据通信网和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统电子化基础设施,加强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能,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以逐步确立和完善我国支付清算体制,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授权及清算信息自动交换。目前,我国金融卡发卡量超过10300万张,全国金融卡信息交换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卫星网拥有646个卫星站,覆盖了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和700多个县,全国电子联行平均每天往来5万多笔,转汇金额平均每天达800——1000亿元,大大提高了转汇效率,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平均每天为企业减少利息开支500万元。金融卡的发行,使得消费群体、商业领域和银行之间形成了互相支持、简易方便、安全可靠、促进发展的紧密关系,非金融卡发卡量突破1亿张,广泛地应用于交通、水电、煤气、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
(一)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
1、对银行生存和经营的挑战
电子货币的普遍使用,使得网络银行的出现成为必然。就目前而言,网络银行有两类:一种是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网络银行,另一类是指传统银行运用公共互联网,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银行零售业务柜台的延伸,达到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目的,并节省银行的经营成本的模式,完全意义上的网络银行即第一类网络银行。根据美国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调查报告,网络银行经营成本仅相当于经营收入的15%——20%,而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开办一个互联网银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万美元,还可用电子邮件等技术提供一种全新的真正的双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个传统银行分支机构需要150万——200万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经营费用35万——50万美元。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网络银行业务成本优势显著,对传统银行的经营已构成威胁。
2、对客户市场占有率的冲击
电子货币是通过电子网络发行并可在全球范围内流通的货币,这就使一国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权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拥有先进技术和大量资本的机构和个人(如软件公司、电信业者、中介业者等)像商业银行一样都将发行和经营电子货币作为其主要业务。这种状况给商业银行进行信用创造的基础带来了严重冲击。如果其他公司发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电子货币,那么这些公司就可能越过银行单独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其中包括向客户提供电子货币。电信、交通、旅游等行业发行的名目繁多的、储值性质的磁卡或IC卡,实际上已成为新形式的“结算账户”。例如储值卡的发行公司在销售卡时即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笔资金是在储值卡使用时逐步清算的。这种资金清算与银行存款结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这些行业能用更低的价格,通过电话、因特网提供更贴近顾客需求的服务,那么在结算业务领域银行将可能被其他行业夺去更多的机会。
3、对银行经营方式的冲击
传统银行的销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获取规模经济的途径是不断追加投资和多设网点,发展的基础是资金利差。随着电子货币的出现,其经营方式将受到极大的冲击。一方面电子货币的使用多依赖于计算机网络系统,这就使仅有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而没有便利的计算机服务网络的银行经营寸步难行;另一方面电子货币的多样性会无形中削弱银行信贷的规模,也将使得银行赖以发展的基础发生动摇。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识之士指出,商业银行如果近几年内拿不出可行的电子货币,那么其他电子货币发行单位将抢占更大的市场。这无疑对传统的商业银行经营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二)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电子货币的策略
电子货币产品的开发对银行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目前,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加快,各家商业银行的竞争生存意识迅速加强,利用金融业务及工具创新来扩大市场份额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业银行都已意识到了电子货币市场所蕴藏的巨大商机,哪家银行在该领域领先一步,其就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
1、加快金卡工程建设速度,开发以金卡为核心的表外业务品种
1993年国务院听取电子部关于实施电子货币工程(金卡工程)的总体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国金卡工程的开始。我国金卡工程的应用目标是先从银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现代化的实用电子货币系统,具体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银行卡授权、结算、发卡、流通、服务体系,最终减少现金流通量,以电子货币(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现金流通,与国际金融支付体系接轨。实施“金卡工程”发卡银行之间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存通兑,可以实现银行电子化、网络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点在于推广信用卡和其他银行卡的应用。这是由于我国网络环境相对欧美而言比较差,且我国的支付工具也相对比较落后,现金交易占了交易总金额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处在起步阶段。因此,确定先发展银行卡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础上发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银行卡发展的比较高级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国12个金卡工程试点城市银行卡信息交换系统全面投入运行。1999年初,各商业银行卡发卡量达1亿多张,银行IC卡300多万张。我国IC卡产业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IC卡在我国的生产、应用发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业收费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国IC卡发卡金融机构达55家,发卡量达3.8亿张。可以受理银行卡的饭店、商店、宾馆等特约商户约13万家,各金融机构装备的自动柜员机总计5万台,销售点终端机34万台,全国受理银行卡的电子化业务网点13万个,截止2002年交易总额为84532亿元。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世界平均增长的水平。我国金融电子化系统建设己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实施了电子货币(银行卡)工程。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种类较多,使用范围局限性较大,使用成本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国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应加快信用卡合作开发步伐,将现在的四大信用卡合为一卡,增强信用卡的服务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户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业银行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同时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提供合作的条件。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可率先统一表外业务创新的标准,开发以信用卡业务为核心的各种新型服务工具,随着金卡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国电子货币的使用,同时加速电子货币创新步伐,用以抗击网络银行对其业务的可能冲击。
2、积极开发新工具,进行业务创新
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扩展原来的银行业务如在柜台之外办理存款取款,开设个人理财账户如消费账户、投资账户、外汇交易账户等,以办理及个人消费信贷、教育投资信贷、投资组合工具等业务,积极与各大型商场、超市等电子货币使用频繁的单位联系,在以上单位设立POS机等,将银行、单位、政府、个人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的庞大的服务网络,以降低风险,增加收益,抵御电子货币带来的商业银行收益减少的危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进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创新。随着以IP网络技术为主导的信息革命的深化,传统银行以存款、贷款和转帐结算为主的资金信用中介将逐渐弱化,因为新的在线电子支付的手段不断更新将不断削弱银行在结算方面降低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过程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从而网上业务的重点将日益向为公司和个人提供理财咨询和金融增值服务方面转移,Internet网、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使传统银行在分支机构和结算体系方面的优势荡然无存。借助Internet网,总分行制商业银行能够在网上实时、快捷地提供个性化、互动性极强的金融服务,结算支付将逐渐成为廉价的、甚至在将来是免费的无偿金融服务,因为这是网上银行争夺客户和网上金融市场份额所内生的竞争机制的必然结果,网上银行将日益向网上证券交易、网上保险、网上拍卖和其他网上投资业务方面发展,网上银行在这些领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务,随着网上银行电子货币资金的相对充裕,网上投资理财技能将成为稀缺的信息资本,银行业与证券业将日益走向融合,关于投资咨询和理财的信息资本的运营效益将日益成为决定网上银行成败的关键。
3、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主要营销方式
电子货币的应运而生使商业银行之间和其他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对电子货币的流通总规模有重要的影响,从而商业银行的职能必须进行重大转型,商业银行之间将为争夺网上电子货币支付、结算上的市场份额而进行激烈的竞争,为此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地提高在线电子货币支付和结算的服务质量,甚至会导致这几项业务走向完全的免费,商业银行和其他在线金融服务企业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更加激烈。网上商业银行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在本质上就是争夺网上客户群,就是争夺网上金融市场份额。网上银行收回经营成本所依赖的经营收入和资本收人,将主要依赖网上广告收人、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收人和驰名品牌、商业银行的驰名网站门户的数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场增值。商业银行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进行金融创新,提供与其需要相适应的电子货币类的金融服务。同时采用一定的激励手段,如为强化消费者信心,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对在使用电子货币中遭受损失的客户给予一定的赔偿。商业银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户为导向的营销模式,使客户不管何时何地都可以享受银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务,争取占有更多的顾客群。
4、建立完善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
安全性一直是电子货币使用过程中最为关注的问题,就总体形势来看,为保证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专门签订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电子交易协议,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统。目前正在运行的无条件匿名电子支付系统和可记录的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能在相当程度上保证电子货币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目前人们对银行电子货币安全性的担忧并未减轻,任何经营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货币业务的机构都希望他们的帐户管理和风险管理系统能受到严格的控制,能够防止虚假电子货币在系统上进行交易。但事实上,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多条信息途径的使用,系统的安全性越来越难以得到保证。计算机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网络进入电子银行系统。安全性风险的防范越来越重要。对于电子货币业务,如果安全系统被破坏,则可能导致欺骗业务发生。而对于其他形式的电子银行业务,未经授权的闯入既可为银行带来直接损失,也可以产生其他问题。例如电脑黑客通过网络闯入电子银行业务系统,寻找使用客户的机密材料,使客户利益受损。而缺乏对系统的严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闯入系统设置病毒,会给银行带来更大的损失。电子银行及电子货币既可能遭受外来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内部职员的破坏。某些心术不正的职员可通过在暗中获得的数据进入客户的帐户窃取资金,而另外一些职员不经意的错误也可能对银行计算机系统的运行产生危害。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继续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促进电子货币业务的发展。
结论
虽然我国金融电子化起步较晚,离国际先进水平尚有较大距离,但近年各家银行相继推出了各种与电子货币有关的服务,主要集中在零售业务领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银行POS系统,以及使用IC卡代替现金用于小额支付的预付式系统等。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内网络用户的不断扩大,社会对电子货币、网络银行业务的需求必将迅速增长。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面对信息技术进步、金融国际化、传统银行业务衰退等国际性发展趋势,重新认识银行固有的结算、信用创造、资金中介等职能,重新检讨银行业务的发展方向,制定新的经营战略,是经营管理层当前的重要任务。其中,对目前正在开展的电子交易业务,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如何与Internet结合,应积极研究并及时展开工作。首先抓紧时机上网,以防再度发生被抢注“域名”事件。网络银行业务可从信息、提供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开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务,分阶段逐步展开。否则,将会丧失发展机遇,其损失无可估量。
参考文献:
(著作)金光华、田昊箭、王蓓、刑林明:《电子货币》,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5页。
(著作)唐应茂:《电子货币与法律》,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9-83页。
(著作)赵立平:《电子商务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167页。
(著作)陈进:《电子商务金融与安全》,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46页。
(著作)姚立新:《电子商务下的金融创新与运作》,中国时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93-99页。
(论文)陈颖:《电子货币发展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影响的思考》,《广东经济》2006年第7期,第72页。
(论文)孔立平:《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与对策》,《商场现代化》2004年第13期,第56-58页。
货币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商品货币、纸张货币和电子货币。从货币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货币制度的变迁是为了提高货币流通速度、降低货币流通费用,从而降低商品交易费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电子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一体化使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特别是以因特网为代表的网络技术的迅速普及,使人类社会逐步向信息社会迈进。由于金融业对信息有超乎其他产业的特殊需求,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在这个网络经济时代,现代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金融业在业务处理、顾客服务、经营决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术环境。这些革命性的变革无疑都必须依赖于货币及支付手段相应的电子化。电子货币的出现和发展是20世纪末支付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将会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改变银行的经营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费用上的巨大优势,电子货币取代传统通货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当然电子货币对传统银行业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商业如何应对电子货币的冲击就成了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一、电子货币相关概念解析
20世纪以来,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悄然兴起,作为其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也随之产生和发展。电子货币的产生被称为是继中世纪法币对铸币取代以来,货币形式发生的第二次标志性变革,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应用与发展不仅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的进行,而且会影响到全球的金融体系。
(一)电子货币的定义
电子货币就是由消费者(及相对的特约商户)占有的,存储在一定电子装置中,代表一定的货币价值的“储值”或“预付价值”的产品。具体而言,这里所讲的电子装置通常包括两种形态:以IC卡为媒质的智能卡和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电子货币载体。电子货币的货币价值以数字信息的方式存储在电子装置载体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储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形态。电子货币不是纸质的,也不像电子资金划拨一样涉及到银行,这种新的货币形态可以离开银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过程中不用同存款发生密切联系。就其现阶段而言还只是一种新的支付形式,还要以现有存款为基础。
(二)电子货币的特性
1、电子货币是以计算机技术手段为依托,通常以各类电子设备(如智能卡)及计算机存储器为价值载体的货币
电子货币主要有卡类和计算机两种载体。以卡类为载体的电子货币,卡中的芯片能够根据事先存储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销售终端或其他设备(如电子钱包)的指令存储和处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设备和终端,卡中代表金钱的信息可以被识别,并且按照指令进行转移。而以计算机为载体的电子货币进行交易时,需要借助个人计算机和互联网,交易前要先下载或从发行人那里获得专门的软件,通过特殊的软件和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实现电子货币数额的计算和转移。这种强大的存储和处理能力是传统的提款卡所不具备的。提款卡主要是通过输入密码同中央数据库相联系,通过中央数据库增减相应的金额,卡本身不存在代表电子货币信息的增减。
2、电子货币是一种信息货币
电子货币说到底不过是观念化的货币信息,它实际上是由一组含有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使用范围等内容的数据构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称其为数字货币。人们使用电子货币交易时,实际上交换的是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传输到开设这种业务的商家后,交易双方进行结算,要比现实银行系统的方式更省钱、更方便、更快捷。
3、电子货币价值传送的无纸化
电子货币是现实货币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虚拟化,是一种没有货币实体的货币。电子货币是在电子化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无形货币。一般来说,电子货币的价值通过销售终端从消费者手里传送到货物销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赎其手里的货币。商家将其手里持有的电子货币传送给电子货币发行人从其手里回赎货币,或者传送给银行,银行在其账户上借记相应金额,银行再通过清算机构同发行人进行结算。整个过程是无纸化的。所谓无纸化是与票据、信用卡相比较而言。而且,电子货币可以在各个持有者之间直接转移货币价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银行的介入,这也是电子货币同传统的提款卡和转账卡的本质区别。电子货币在这一点上,很类似于真正货币的功能。
4、电子货币是可以进行支付的准通货
电子货币能否被称为通货,关键在于电子货币能否独立地执行通货职能。就目前而言,电子货币可以起到支付和结算的作用,但电子货币只是蕴涵着可能执行货币职能的准货币。首先,电子货币缺少货币价格标准,因而无法单独衡量和表现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也无法具有价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现实货币价值尺度职能和价值储藏职能;其次,由于电子货币是以一定电子设备为载体—智能卡和计算机,其流通和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设施条件及软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后,尽管目前电子货币最基本的职能是执行支付手段,但是现有的各种电子货币中的大多数,并不能用于个人之间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约商户支付时,商户一方还要从发行电子货币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实体货币后,才算完成了对款项的回收,电子货币不能完全独立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可见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是以既有通货为基础的新的货币形态或是支付方式。
二、电子货币对传统银行业的挑战
伴随着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银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赖于存、贷款数量的资金中介功能,向为顾客提供电子清算服务和信息服务功能的重心倾斜。在这一变化中,传统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信用创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证电子货币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规避电子清算系统风险;三是银行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经营转变,与金融电子化趋势相适应。
(一)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
目前国际间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这一金融监管的对象的认识尚存在较大分歧。欧洲大陆各国认同这样的观点,即电子货币的发行应该包含在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其发行主体应该属于金融监管的对象之一。1998年,欧盟委员会在欧盟理事会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规定,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与传统意义上的“信用机构”享有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利和相同的竞争条件。这体现在:第一即使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无意从事传统信用机构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务,它依旧有权在整个欧盟成员国范围内自由从事经营活动;第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只接受设立地成员国一国的管理和监督,这也使其在经营条件上与传统的信用机构完全相同。在美国和英国,占主导性的观点则是,若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进行严格的监管和限制,会损害民间机构的技术开发和创造精神,把电子货币的发行限定于金融机构还为时过早,因为一些证券公司、特殊贷款公司、非银行支付供应商、信用机构也能提供电子货币服务。如果将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限定于中央银行,则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因为货币是中央银行独有的利益,它来自货币发行权,即能使市场参与者将其负债作为货币的权利,该利益反映在对生息资产通过以发行货币的方式进行无息或者低息融资的回报上。如果法定货币被私人电子货币所取代,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来源就会丧失或者减少。如果由中央银行以某种形式发行电子货币,不仅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无风险的电子支付产品,还可以换回货币收益的损失。但这样做的代价很大,因为政府的介入会冲淡市场活力的发挥,抑制私营领域的发展,阻碍进一步的金融创新,而且高风险的新兴商务可能会浪费纳税人的钱财。从目前来看,各国只允许银行发行电子货币,从而有利于对其监管。
(二)银行的结算职能
随着小额结算方法的多样化,以及开放式网络结算服务使用者队伍的不断扩大,结算业务作为银行固有业务的地位受到越来越大的威胁,结算业务的提供者已超出银行范围。例如电信、交通、旅游等行业发行的名目繁多的、储值性质的磁卡或IC卡,实际上已成为新形式的“结算帐户”。例如储值卡的发行公司,在销售卡时,即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笔资金是在储值卡使用时逐步清算的。这种资金清算,与银行存款用作结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这些行业能用更低的价格,通过电话、因特网,提供更贴近顾客需求的服务,那么在结算业务领域,银行将可能被其他行业夺去更多的机会。
另外,以往企业间交易的买卖双方,其资金授受都是通过银行中介进行的,银行可以从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但是,随着金融EDI的应用,促进了货款的相互抵冲及企业间的差额结算,这对企业无疑有效地削减了手续费支出。同时,随着企业EDI应用的发展,这种结算方法必将在企业集团内部普及。其结果是,双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过银行即可相互交换,货款的抵冲也不必经过银行即可进行,银行不仅丧失了手续费的收入,而且无法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向。这对银行的结算职能及资金监督职能又是一个挑战。
(三)结算网络的国际竞争
电子货币、电子结算发展的结果,将为使用者跨越国境利用由外国经营者提供的结算服务创造了更多机会。特别是由于因特网的发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围的通信网络,以电子货币进行的结算服务,已出现无国籍化的动向,国内金融机构与外国机构之间将处于直接竞争的环境。如何增强结算网络的国籍竞争力,已成为各国银行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同时,为了保护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国财政部长、中央银行总裁会议(G10)下设的电子货币作业部的报告书中指出:关于跨越国境的电子货币及电子结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辖权问题是复杂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确的,即使是对国内的使用者,其保护措施和监督体制也不尽完善。因此,由外国主体发行的电子货币和提供的结算服务,目前应限定其范围。
三、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及应对策略
我国已由中国人民银行为牵头单位,配合国家各主要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联合建设中国金融数据通信网和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统电子化基础设施,加强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能,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以逐步确立和完善我国支付清算体制,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授权及清算信息自动交换。目前,我国金融卡发卡量超过10300万张,全国金融卡信息交换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卫星网拥有646个卫星站,覆盖了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和700多个县,全国电子联行平均每天往来5万多笔,转汇金额平均每天达800——1000亿元,大大提高了转汇效率,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平均每天为企业减少利息开支500万元。金融卡的发行,使得消费群体、商业领域和银行之间形成了互相支持、简易方便、安全可靠、促进发展的紧密关系,非金融卡发卡量突破1亿张,广泛地应用于交通、水电、煤气、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
(一)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
1、对银行生存和经营的挑战
电子货币的普遍使用,使得网络银行的出现成为必然。就目前而言,网络银行有两类:一种是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网络银行,另一类是指传统银行运用公共互联网,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银行零售业务柜台的延伸,达到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目的,并节省银行的经营成本的模式,完全意义上的网络银行即第一类网络银行。根据美国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调查报告,网络银行经营成本仅相当于经营收入的15%——20%,而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开办一个互联网银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万美元,还可用电子邮件等技术提供一种全新的真正的双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个传统银行分支机构需要150万——200万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经营费用35万——50万美元。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网络银行业务成本优势显著,对传统银行的经营已构成威胁。
2、对客户市场占有率的冲击
电子货币是通过电子网络发行并可在全球范围内流通的货币,这就使一国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权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拥有先进技术和大量资本的机构和个人(如软件公司、电信业者、中介业者等)像商业银行一样都将发行和经营电子货币作为其主要业务。这种状况给商业银行进行信用创造的基础带来了严重冲击。如果其他公司发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电子货币,那么这些公司就可能越过银行单独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其中包括向客户提供电子货币。电信、交通、旅游等行业发行的名目繁多的、储值性质的磁卡或IC卡,实际上已成为新形式的“结算账户”。例如储值卡的发行公司在销售卡时即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笔资金是在储值卡使用时逐步清算的。这种资金清算与银行存款结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这些行业能用更低的价格,通过电话、因特网提供更贴近顾客需求的服务,那么在结算业务领域银行将可能被其他行业夺去更多的机会。
3、对银行经营方式的冲击
传统银行的销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获取规模经济的途径是不断追加投资和多设网点,发展的基础是资金利差。随着电子货币的出现,其经营方式将受到极大的冲击。一方面电子货币的使用多依赖于计算机网络系统,这就使仅有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而没有便利的计算机服务网络的银行经营寸步难行;另一方面电子货币的多样性会无形中削弱银行信贷的规模,也将使得银行赖以发展的基础发生动摇。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识之士指出,商业银行如果近几年内拿不出可行的电子货币,那么其他电子货币发行单位将抢占更大的市场。这无疑对传统的商业银行经营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二)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电子货币的策略
电子货币产品的开发对银行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目前,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加快,各家商业银行的竞争生存意识迅速加强,利用金融业务及工具创新来扩大市场份额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业银行都已意识到了电子货币市场所蕴藏的巨大商机,哪家银行在该领域领先一步,其就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
1、加快金卡工程建设速度,开发以金卡为核心的表外业务品种
1993年国务院听取电子部关于实施电子货币工程(金卡工程)的总体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国金卡工程的开始。我国金卡工程的应用目标是先从银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现代化的实用电子货币系统,具体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银行卡授权、结算、发卡、流通、服务体系,最终减少现金流通量,以电子货币(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现金流通,与国际金融支付体系接轨。实施“金卡工程”发卡银行之间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存通兑,可以实现银行电子化、网络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点在于推广信用卡和其他银行卡的应用。这是由于我国网络环境相对欧美而言比较差,且我国的支付工具也相对比较落后,现金交易占了交易总金额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处在起步阶段。因此,确定先发展银行卡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础上发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银行卡发展的比较高级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国12个金卡工程试点城市银行卡信息交换系统全面投入运行。1999年初,各商业银行卡发卡量达1亿多张,银行IC卡300多万张。我国IC卡产业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IC卡在我国的生产、应用发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业收费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国IC卡发卡金融机构达55家,发卡量达3.8亿张。可以受理银行卡的饭店、商店、宾馆等特约商户约13万家,各金融机构装备的自动柜员机总计5万台,销售点终端机34万台,全国受理银行卡的电子化业务网点13万个,截止2002年交易总额为84532亿元。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世界平均增长的水平。我国金融电子化系统建设己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实施了电子货币(银行卡)工程。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种类较多,使用范围局限性较大,使用成本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国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应加快信用卡合作开发步伐,将现在的四大信用卡合为一卡,增强信用卡的服务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户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业银行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同时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提供合作的条件。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可率先统一表外业务创新的标准,开发以信用卡业务为核心的各种新型服务工具,随着金卡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国电子货币的使用,同时加速电子货币创新步伐,用以抗击网络银行对其业务的可能冲击。
2、积极开发新工具,进行业务创新
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扩展原来的银行业务如在柜台之外办理存款取款,开设个人理财账户如消费账户、投资账户、外汇交易账户等,以办理及个人消费信贷、教育投资信贷、投资组合工具等业务,积极与各大型商场、超市等电子货币使用频繁的单位联系,在以上单位设立POS机等,将银行、单位、政府、个人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的庞大的服务网络,以降低风险,增加收益,抵御电子货币带来的商业银行收益减少的危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进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创新。随着以IP网络技术为主导的信息革命的深化,传统银行以存款、贷款和转帐结算为主的资金信用中介将逐渐弱化,因为新的在线电子支付的手段不断更新将不断削弱银行在结算方面降低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过程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从而网上业务的重点将日益向为公司和个人提供理财咨询和金融增值服务方面转移,Internet网、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使传统银行在分支机构和结算体系方面的优势荡然无存。借助Internet网,总分行制商业银行能够在网上实时、快捷地提供个性化、互动性极强的金融服务,结算支付将逐渐成为廉价的、甚至在将来是免费的无偿金融服务,因为这是网上银行争夺客户和网上金融市场份额所内生的竞争机制的必然结果,网上银行将日益向网上证券交易、网上保险、网上拍卖和其他网上投资业务方面发展,网上银行在这些领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务,随着网上银行电子货币资金的相对充裕,网上投资理财技能将成为稀缺的信息资本,银行业与证券业将日益走向融合,关于投资咨询和理财的信息资本的运营效益将日益成为决定网上银行成败的关键。
3、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主要营销方式
电子货币的应运而生使商业银行之间和其他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对电子货币的流通总规模有重要的影响,从而商业银行的职能必须进行重大转型,商业银行之间将为争夺网上电子货币支付、结算上的市场份额而进行激烈的竞争,为此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地提高在线电子货币支付和结算的服务质量,甚至会导致这几项业务走向完全的免费,商业银行和其他在线金融服务企业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更加激烈。网上商业银行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在本质上就是争夺网上客户群,就是争夺网上金融市场份额。网上银行收回经营成本所依赖的经营收入和资本收人,将主要依赖网上广告收人、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收人和驰名品牌、商业银行的驰名网站门户的数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场增值。商业银行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进行金融创新,提供与其需要相适应的电子货币类的金融服务。同时采用一定的激励手段,如为强化消费者信心,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对在使用电子货币中遭受损失的客户给予一定的赔偿。商业银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户为导向的营销模式,使客户不管何时何地都可以享受银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务,争取占有更多的顾客群。
4、建立完善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
安全性一直是电子货币使用过程中最为关注的问题,就总体形势来看,为保证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专门签订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电子交易协议,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统。目前正在运行的无条件匿名电子支付系统和可记录的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能在相当程度上保证电子货币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目前人们对银行电子货币安全性的担忧并未减轻,任何经营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货币业务的机构都希望他们的帐户管理和风险管理系统能受到严格的控制,能够防止虚假电子货币在系统上进行交易。但事实上,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多条信息途径的使用,系统的安全性越来越难以得到保证。计算机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网络进入电子银行系统。安全性风险的防范越来越重要。对于电子货币业务,如果安全系统被破坏,则可能导致欺骗业务发生。而对于其他形式的电子银行业务,未经授权的闯入既可为银行带来直接损失,也可以产生其他问题。例如电脑黑客通过网络闯入电子银行业务系统,寻找使用客户的机密材料,使客户利益受损。而缺乏对系统的严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闯入系统设置病毒,会给银行带来更大的损失。电子银行及电子货币既可能遭受外来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内部职员的破坏。某些心术不正的职员可通过在暗中获得的数据进入客户的帐户窃取资金,而另外一些职员不经意的错误也可能对银行计算机系统的运行产生危害。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继续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促进电子货币业务的发展。
结论
虽然我国金融电子化起步较晚,离国际先进水平尚有较大距离,但近年各家银行相继推出了各种与电子货币有关的服务,主要集中在零售业务领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银行POS系统,以及使用IC卡代替现金用于小额支付的预付式系统等。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内网络用户的不断扩大,社会对电子货币、网络银行业务的需求必将迅速增长。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面对信息技术进步、金融国际化、传统银行业务衰退等国际性发展趋势,重新认识银行固有的结算、信用创造、资金中介等职能,重新检讨银行业务的发展方向,制定新的经营战略,是经营管理层当前的重要任务。其中,对目前正在开展的电子交易业务,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如何与Internet结合,应积极研究并及时展开工作。首先抓紧时机上网,以防再度发生被抢注“域名”事件。网络银行业务可从信息、提供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开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务,分阶段逐步展开。否则,将会丧失发展机遇,其损失无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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