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29 11:21:53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篇(1)

在思想觉悟上,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处处以身作则,以一名合格党员的要求(不敢说优秀)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国家大事,经常通过各种媒体了解时事新闻,对国内外发生的事件都有自己的见解和判断。能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能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个人的人生理想和发展目标,有了相对成熟的认识和定位。在这次汶川大地震后能积极捐款,自愿缴纳特殊党费,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篇(2)

本人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上,根据自身研究方向的要求,有针对性的认真研读了有关核心课程,为自己的科研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并涉猎了一部分其他课程,开阔视野,对本人研究方向的应用背景以及整个学科的结构有了宏观的认识。在英语学习方面,通过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说能力,在撰写论文期间,查阅了大量的英文资料。

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科研活动,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认真阅读教材、查阅学术资料和参考书籍,在课堂上在快乐中吸收各个知识点。同时自己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参与了导师多项课题的研究,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和提高,同时顺利完成了硕士毕业论文。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篇(3)

沉浸在优美的大学校园和丰富的校园文化中,让我无限的感到幸福,而就是这样的条件下,时间过得飞快,而这段时间里,我一直以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的重要性。无论如何,过去的是我不断奋斗、不断完善自我的一年。

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考研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作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它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而不懈奋斗。通过我的刻苦努力,在上期荣获院设一等奖学金,并被学院列为了冒尖生培养对象。

在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很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处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

在工作上,认真负责,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在担任分团委宣传部委员期间,工作踏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多次配合部长出色的完成了院团委的宣传活动和系内的各项宣传活动。我结合自身的特长,积极为系增光,曾在院团委举办的海报制作大赛及手抄报比赛中多次获奖。由于工作积极努力,成绩突出,被评为院“优秀共青团员”,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篇(4)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1-0005-01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逐年递增。与招生数量增加相伴随的是,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现象的增加。作为学术圣殿中的一分子,作为我国未来创新人才的中坚力量,硕士研究生弃学术诚信和原则而不顾,进行学术造假、剽窃等失范行为,不能不引起社会的思考。

科学、合理的学术管理制度,有利于引导、激励和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因此,我国高校加强防治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制度构建,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完善的学术规范和诚信教育制度

西方国家非常重视对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规范和诚信教育。在美国,多数大学将追求学术诚信视作治校的根本和赖以生存的基础,重视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以美国为例,美国各高校对学生的学术规范和诚信教育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一是入学教育。在入学时,将印有学术诚信规范的新生手册发给学生,要求学生签署学术诚信保证书,并开展“学术诚信周”活动。二是课堂教育。美国高校将《研究生道德行为规范》作为研究生的一门必修课,由法律专业的教师授课。三是利用校园网、校刊和校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美国各高校一般都会将学生学术诚信条例、荣誉守则等规范,挂在校园网主页或印在校刊和校报上供师生查阅,如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第一期校报上就刊登“学生守则”,详细阐释何为“学术不诚实”行为。四是图书馆教育。图书馆网页为学生提供大量的文献和相关链接,指导学生如何避免考试作弊和论文抄袭;同时,图书馆每年对新生进行如何正确引用文献的培训。

此外,美国各高校还规定了导师在预防学生学术失范中的责任。

相比之下,我国高校的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显得先天不足。在学术规范教育方面,2004年3月,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杨玉圣和张保生教授编纂的《学术规范读本》;同年10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又出版了两位教授编纂的《学术规范导论》。但是各高校并没有开设有关学术规范的课程,也不要求学生阅读,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我国部分高校基本上没有对学生进行过学术诚信教育。在研究生入学教育中,主要是介绍学校的发展历史和办学特色、学科建设和发展状况、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去向等;在思想政治和人文素质教育方面,研究生培养单位也未将学术诚信纳入其中。尽管北京高校从2009年9月份开始将学术诚信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当中,但大都采取讲座形式,缺乏普及性和持久性。

笔者以为,我国高校可以借鉴西方高校的成功经验,建立完善的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制度,区分学校相关部门和导师在学术诚信教育中的功能和作用,发挥各自的优势。

二、取消 “行政式”的学术量化机制

我国大部分高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发表一定数量和规格的论文。然而,随着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的急剧攀升,硕士研究生教育逐渐走向大众化。“越来越多的学生不再将读研视为其学术生涯的起点,而是作为找到理想工作的敲门砖。由于不就不能不能顺利毕业,所以那些视为畏途的学生,只好铤而走险,从事抄袭、剽窃等学术失范行为。”

此外,我国自1991年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目前设置了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等19种专业学位硕士点,特别是从2009年起,教育部决定大部分专业学位硕士开始全日制培养。教育部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职业背景的工作。两种硕士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而在教学的方法和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但是国内高校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了相同的模式,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科研任务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样,都需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正是研究生培养制度的不进步,才造成了我国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单一性,进而导致研究生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的不科学、不完善。”

国内有些高校,如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取消了硕士研究生才能毕业的规定,只要毕业论文写得好,就可以毕业。它们在毕业论文质量的监督上,实行“打假”制度,即利用“论文行为不端检测系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很好地保证了学生的论文质量。笔者认为,国内其他高校可以借鉴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做法,取消研究生才能毕业的规定,让学生将精力放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上。

三、加大惩戒力度,增加风险成本

整体而言,国内高校对硕士研究生的学术失范行为漠视宽容、姑息放纵,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即使处罚也是尽量从轻,不能从根本上形成打击,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硕士研究生的学术不正当行为。

在惩罚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方面,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首先,惩罚措施有章可循。如哈佛大学《哈佛学习生活指南》规定:每一个这样做的学生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直至被从大学驱逐出去。其次,学术失范行为的当事者在大学和社会较难容身。如,在斯德哥尔摩大学的博士生手册别告诫:“任何形式的欺骗行为都有可能导致被赶出学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

反观国内高校,尽管惩罚的呼声很高,但是有关部门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采取任何措施。因此,构建惩戒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已经刻不容缓。

不讲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就不能提高学术水平,这就像不懂体育比赛规则就不能提高竞赛水平一样。没有惩罚制度,就不能制止硕士研究生的学术失范行为,只有坚守这道防线,才能起到震慑效果。

参考文献:

[1]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组:《美国高校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诚信》,载《中国高等教育(半月刊)》2003年第18期。

[2]郭洁、郭宁:《美国传统名校是怎样捍卫学术诚信的--普林斯顿大学本科生学术规范管理制度评述》,载《比较教育研究》2008年第7期。

[3]张鸿燕:《美国高校大学生学术诚信管理及其借鉴》,载《北京教育》2010年2月。

[4]戴雪飞:《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根源和学术道德教育机制建设的再思考》,载《中国高教研究》2009年第11期。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篇(5)

引 言

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的法本法硕的恢复招生,缘起于缓解金融危机对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的冲击,以及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探索。后危机时代,针对中国法本法硕在培养目标定位、培养计划、教育理念、培养体系(研究方向、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淘汰机制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中国须立足于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基本国情和政策导向,从宏观上把握后危机时代法本法硕教育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借鉴国外法律教育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解决,具体建议如下。

明确培养目标

笔者认为,要解决法本法硕教育中存在的弊病,保障法本法硕教育质量,首先必须解决一个前提性的问题,就是明确中国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确定培养目标的最为重要的依据,首先应该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结合中国对应用型人才需求量持续增加的社会现实,以及法本法硕的教育背景,依照教育部《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的内容,将中国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法学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某一特定领域法学专业相关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制订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将英国和中国在制定法本法硕培养计划时的做法进行折中,并借鉴澳大利亚课程法学硕士在方向选择、课程选择、学分、学年设置的灵活性,采取入学后“以学生自主制定培养计划为主导,导师辅助分析培养计划可行性”的方式制定培养计划。在满足学生对攻读法本法硕的知识期望和目的需求的基础上,不仅能够激发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其自主学习的意识,也保证了对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更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中国法本法硕培养中的合理体现。

树立能力本位的精英教育理念

许多学者认为“精英教育是高水平法学教育机构必须坚持的人才养成理念。”[1] 笔者认为坚持法本法硕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当前最重要的是从以下两方面突破招生规模扩大化对法本法硕培养的负面效应。

首先是设立副(助理)导师制度。在中国初期的硕士研究生教育中确立的导师制,是一种学徒式的培养模式。目前中国有少数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借鉴英国的“双导师制度”,设立了硕士研究生副(助理)导师制度,但在法本法硕的培养中设立副(助理)导师制度的尚无先例。相关院校硕士研究生副(助理)导师制度的实践经验表明,副(助理)导师制度的设立,不仅缓解硕士研究生导师师资紧张的压力,还能够提高硕士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提高整个团队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其次是引入团队协作理念。囿于生多师少的客观条件,必须引入团队协作的理念。按照培养目标将研究生分成不同的团队,在导师与副(助理)导师的指导下,团队成员通过分工协作完成不同的任务,锻炼研究生组织、策划、实施、领导、决策的能力,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从而快速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以就业需求为导向设置培养体系

法本法硕培养的目的,即为社会输送大量具有法学思维、法学理论和法学专业知识,能够解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的专业人才。因此,以服务就业为导向,将英国LLM教育在培养体系设置中确立的学生自治的方式加以修改,并借鉴澳大利亚课程法学硕士教育培养体系的设置,对中国法本法硕培养体系的设置提出两点建议。

(1)依托高校特色及优势专业设置研究方向

实践表明,各个高等学校的特色及优势专业的就业形势趋好,能带动一系列其他弱势专业的就业率,这现象在综合性大学里表现得最为明显。中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对具有高校特色及优势的基础性学科专业人员的需求非常大;依托高校特色和优势的基础性学科而设立法本法硕的研究方向,无疑会促进法本法硕的就业状况。

(2)协调设置核心课、选修课、集中强化课

法律职业的专业性和思维方式的特定性,决定了培养法律职业人员的法本法硕知识结构的特殊性。首先要求必须学习法学学科相关核心课程,如很多法院就要求必须学习过诉讼法的才予以录用,而很多民商法专业或经济法专业并不开设诉讼法课程。这无疑限制了法本法硕的就业。另外,以应用型人才为主要培养目标的法本法硕教育,必须要求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的具备。因此,合理开设一些专业基础课程作为选修课程,不仅有利于法学知识技能的全面掌握,同时也有助于促进法本法硕的就业。另外,还应引入澳大利亚设置“集中强化课”的做法,邀请法学专家、著名学者等以讲座的方式进行讲学。

变革教学方式

(1)教学方式多元化

在法本法硕教育中,既要借鉴德国的“研讨(seminar)”、“练习”、“学习小组”和“复习课”等多种方式,[2]又要加强“诊所”式教育建设。特别是支持其自主举办内部的研讨会,在提供交流平台表达见解的同时,锻炼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与法学本科毕业生相比,中国大部分法本法硕毕业生专业竞争优势不突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对实践能力重视不够。为此,以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法本法硕,应该借鉴美国的“法律诊所”方式,举办模拟法庭、开展“法律诊所式”的教学,通过实际的案例培养其能力;也可以从法律实务界聘请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定期对其进行指导,为其以后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

在法本法硕教育中建立淘汰机制不仅为缺乏专业兴趣者提供了退出机制,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保证法本法硕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笔者认为,借鉴英国LLM教育中以高难度毕业论文的完成作为毕业资格的做法,以及借鉴德国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毕业资格的做法,建立中国法本法硕教育的淘汰机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在中国法本法硕教育中,将司法考试的通过与否纳入毕业资格的标准,严格建立与司法考试的有效衔接,不仅能够促进学生学术研究能力的提升和司法职业能力的提高,从而提高学生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同时也对拓宽就业渠道大有助益。

参考文献:

[1]李永林.法学硕士培养机制改革的理念与路径,西部法学评论[J].2010(4):13.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篇(6)

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它不同于传统教学方式上偏重理论传授、学术研究的硕士研究生教育,而是相对于学术性研究生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该学位类型的开设旨在培养具有扎实艺术理论基础和高水平创作技能,能够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如今,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步伐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为了满足社会各界对艺术领域高层次、应用型的高素质专门艺术人才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5年通过并批准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从近几年的发展来看,虽然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已初具规模,但随着艺术硕士的规模不断扩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取得值得肯定的成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日益突出的问题。因此本文以高等师范院校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的实际情况为例,反思目前我国高等师范院校音乐艺术硕士在教育培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

一、我国高师院校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成功经验证明,课程学习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我国高师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来说,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对于她们的今后发展则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自2005年通过并批准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之后,又于2006年上海举行的院校会议上讨论并制定了《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其中,在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方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纵观国内各高师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普遍存在着单一化和雷同化这两大问题。

(一)课程设置单一化

众所周知,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有什么样的培养目标就有什么样的课程设置。因此,在有关规定下,音乐艺术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不仅是以实践为主,同时还要兼顾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对于高师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来说,她们的课程不能过多的停留在舞台实践和音乐领域的基础理论课上,而是需要融入部分具有人文性的课程,以此来丰富其内在修养。这主要是鉴于高师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去向更多的是从事教师行业。但对于一名音乐教师来说,若只是拥有了舞台实践能力和与音乐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然而就我国目前的各大高师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的课程设置而言,主要还是以音乐领域的各类专业课为主的单一化课程设置形式。这样的课程设置只能缩小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出入,同时也与高师院校的定位不相吻合。

(二) 课程设置雷同化

在我国各大高校相继拥有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新形势下,各大高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本应呈现百花齐放的景象。然而,纵观各大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主要呈现出雷同化现状,而这一现状主要体现在: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与本科雷同。众所周知,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和研究生阶段的培养目标是截然不同。若将本科阶段的课程在研究生阶段照搬施行,试问那如何体现研究生的学习价值。

二、 优化我国高师院校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课程设置方面的对策

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5年通过并批准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以来,已有百余所高校获得招收艺术硕士的资格。其中,占招收艺术硕士数量比例较大应属高师院校。但在每年不断扩大的艺术硕士的招生数的形势下,许多高师院校只注重数量,而教学质量却呈下坡趋势。因此,我们需借鉴国内外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宝贵经验,不断地优化我国高师院校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

(一)课程设置多元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世界文化多元化已成为历史发展趋势。而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也应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高校在音乐艺术硕士的培养上亦须体现多元化这一理念。而高师院校作为培养人民教师的摇篮,更应在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上始终贯穿多元化的理念。在开始专业技能课和专业理论课的基础上,多开设文学、美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使音乐艺术硕士在交叉学科中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

(二)课程设置创新性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篇(7)

随着国家对职教师资建设的大力发展, 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问题开始得到关注。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 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 截至2005 年, 国家重点、省级重点、普通中职学校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分别仅为1.5%、1.1%、1.1%。

国内外职业教育领域对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以下简称中职硕士) 的问题十分关注。基于此,本文横向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对比借鉴, 纵向从学位定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国际上已提出了多种理念和践行方式, 相关研究及经验丰富多彩

1. 学位定位。国际上普遍将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定位为专业学位范畴, 又叫职业学位。其对应的职业要求为有较高的专门技术层次, 有独特的知识领域, 有严格的入门标准和鲜明的实践性; 一般在具有鲜明职业背景的学科领域中开设, 主要授予受到过高水平专业训练的人才。但事实上, 目前对该学位的命名并不统一。2004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UNESCO杭州宣言》中提出针对职教师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职业教育国际硕士学位; 2005 年12 月在中国天津召开的东亚及东南亚国际职教教师教育硕士学位标准的开发与应用国际会议上提出国际职教教师教育硕士学位( Master Degree in TVTE)的概念, 以及德国学者克莱门特提出的职教理学硕士( Master for Engineering for TVTE) 概念等。

2. 课程设置。课程是培养中职教师过程中的关键因素。近年来, 较具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芬兰Jyvaskyla 工艺学校的Pekka Kamarainen 教授在2004 年11 月的杭州职业技术教育国际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 以下简称TVET) 硕士培养的课程体系框架; 2005 年12 月, 在天津大学主办的东亚及东南亚国际职教教师教育硕士学位标准的开发与应用国际会议上, 德国Frank Bunning和Klaus Jenewein 两位学者提出TVTE 硕士国际课程框架及其标准; Indoneisa 教育大学学者MasriamBukit 提出TVTE 硕士课程体系的发展和实施标准。推荐阅读:法律多元理论毕业论文

3. 培养模式。发达国家在培养包括硕士层次的职教师资时突出对职业能力的要求。较具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 德国的以二元制模式为基础的二次考试资格模式, 即第一次国家统考, 鉴定学生的知识与技能, 之后经过两年的预备教师期或实习实践后, 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 这是对学生经验与能力的验证。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篇(8)

1.引言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是建设创新性国家,支持国民经济的产业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之一。特别是国务院学位办出台《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1],明确指出从2016年起,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需采用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并且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这为我国工程硕士的招生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既要照顾到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生源与学习方式的差异性,又要兼顾招生工作体系的有效性与高效化。

在我国研究生教育体系中,工学学位招生规模超过30%,高居学术学位招生总规模首位,同样,工程硕士学位招生规模以37%居于专业学位招生总规模首位。目前,我国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这两种招生对象的不同学习特点,两种学制的工程硕士申请考试时间,考试内容与形式都不同。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工程硕士招生考试模式

其中,“GCT”属于综合素质型考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水平和反应速度,考试内容覆盖面广,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选择题,与目前国际主流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发展趋势接轨。美国是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强国,是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其高等教育理念对中国工程硕士招生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指导意义。

2.美国工程硕士招生模式现状

美国的教育政策不是由国家制定的,而是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与社会需求决定招收研究生的政策。美国的研究生教育对质量把关非常严格,采取宽进严出方式,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区别不大,没有明显的界线,二者拥有相同的地位,所以,在录取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条件、要求与选拔方式基本相同,二者间以学生选修学分情况进行区分,身份也可互换。表2展现了部分有代表性的美国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模式。

表2 美国部分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通过表2可以看出,美国研究生选拔方式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招生工作各校自主,主要是以申请的方式招收研究生。

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类型不断增多,除了GRE这种综合的考试类型外,还有其他具有专业化特色的考试,如进入商学院攻读MBA的入学资格考试GMAT(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Test)、进入法学院攻读JD(Juris Doctor)的入学资格考试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和进入医学院攻读研究生的MCAT(The Medical College Admission Test),这几类考试都属于能力型考试。逻辑思维能力是这三类考试主要的测试目标[2]。

3.美国工程硕士招生模式的优势分析

3.1招生考试标准化

GRE、GMAT、LSAT和MACT是目前美国与研究生入学制度的四大标准化考试,分别由不同的评价机构承办[3]。这些评价机构有别于营利性机构,不具有行政执法权,但也不是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其仅提供评价结果供决策者进行参考佐证,他们具有严格的试题编写制度与标准化流程,对于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分工明确,加强了对某些重要专业学位培养的重视和对精英职业的保护。这些标准化考试更倾向于考查考生的推理能力、分析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沟通能力,而这种能力正是研究生入学考试要重点考查的内容。

3.2招生管理体制分权化

因为学校具有充分的招生自,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申请时间更灵活,考查内容更丰富,采取了主、客观综合考查方法,不完全以量化成绩取人,更侧重于考查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力。一般美国大学的研究生院只负责审核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而由招生院系的教师联合会负责是否录取考生。院系教师联合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综合评估申请人,确定录取名单。这样做的最大优势在于学校可以更好地发挥自主性,根自身办学优势与培养方式选拔更适合的考生进行研究生培养,多样化的培养方式为考生择校带来了更多机遇。

3.3“宽进严出”淘汰多层次化

在美国,所有学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都把基础课程的学习放在首位,这些课程多而复杂,要想通过考试,学生必须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课堂以外的预习准备与复习工作,同时还要做大量相关文献调研工作。在培养过程中,硕士研究生至少要通过学习资格鉴定考试、平常测验和期末考试、跨学科的综合考试三次考核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有通过这些考试,才能获取撰写硕士论文的资格,这些考试的目的主要是考查对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通过这三次考核后,研究生只是成了硕士候选人,其中的综合考试有两次机会[4]。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篇(9)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重任。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对硕士生的培养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为了加快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许多高校在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等特点做着各种尝试性教学改革,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成为最为普遍关注的问题。

1.国外硕士研究生学制概况

美国现行硕士生培养学制为1—2年,实行完全学分制,获得学士学位者经过两年学习修完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考试,按学科提交论文(也可不交论文),即可获得硕士学位。

英国现行硕士研究生学制与美国类似,学生经过1—2年学习,读完规定的研究生课程,或经过专题研究能力和科学研究训练,提供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即可授予硕士学位。

俄罗斯硕士教育是在学士教育基础上再接受专业培养(包括科研或教学实习),学制两年。

加拿大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不得少于一年,基本学制时间是两年。

日本《学位规则》规定:在研究生院学习两年以上并修满规定的学分数(30学分)以及通过硕士论文审查和考试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1

由此可见,国外硕士研究生学制普遍较短,一般不超过两年;同时,学期的时间管理有很大的弹性。

2.我国硕士研究生学制发展现状

经过近30年特别是本世纪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截止到2012年1月,我国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毕业383600人,招生538177人,在校生1538416人。2研究生的大规模培养,为其学制改革提供了契机。

2.1硕士研究生三年制学制简述

新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56年。1962年开始,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等条件较好的高等学校开始招收学习研究生,年限为三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8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其中将硕士研究生定位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层次,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3

2.2硕士研究生两年制学制简述

2000年,教育部在国内部分高校进行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试点。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在全国第一个全面改革硕士研究生学制,该校70%的专业采取两年制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2004年,武汉部分高校硕士研究生试行以两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除临床医学等专业外,硕士生进校以两年为基础进行培养,最长四年。从2005级硕士生开始,武汉地区实施弹性学制的高校,超过八成硕士生选择了两年毕业的学制。

目前,我国多数高校仍实行学习年限为三年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是两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2012年,三年的研究生培养学制在武汉地区得到恢复。

2.3硕士研究生学制 “三改二”优劣性分析

(1)优势:

首先,依照国际惯例,硕士学位属于过渡性学位,学制通常为1—2年。符合国际人才培养趋势是众多高校考虑缩短学制的重要原因。

其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趋于多元化。两年制硕士培养目标正是要培养出一批以就业为导向的新型实用型、应用型高级人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

再次,新世纪我国硕士研究生年招生人数已增至30余万人,各高校在师资、设施、后勤等方面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缩短硕士研究生学制,会大大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为缓解高校软、硬件压力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还提高了学生的机会成本,降低了学生的教育成本。

(2)劣势:

虽然缩短硕士研究生学制已经是大势所趋,但此项改革确也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大多数高校仍然延用传统培养方法、管理模式,只是简单缩短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时间,导致研究生培养质量下滑。

其次,据武汉地区的实情,凡实行2—4年弹性学制的研究生专业,大部分学生都选择了两年制,几乎没有学生延迟至第三或第四年毕业,弹性制度名存实亡。其他地区院校也存在相似的情况。

最后,由于两年制推行得过于匆忙,很多高校缩短学制后给学校原有的教学软硬件设施、师资配备等带来很大冲击,出现了教学设备不足、师资短缺等一系列问题。

2.4硕士研究生学制“朝二暮三”现象分析

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等一些高校悄悄地将全部或部分专业改回“三年制”。如今,“二改三”的再改革仍在继续,一些学校又恢复三年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出现了很多论文所概括的所谓“朝二暮三”现象。但是,大多数研究生导师表示:三年制学生的功底明显比两年制学生扎实。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笔者认为有以下一些原因:

(1)随着两年制改革,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缩短,出现了研究生年年扩招的形势。而高校扩招给毕业生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就业压力。

(2)与学制相比,学质才是关键。三年制学制下,硕士研究生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科研能力都能得到导师较多的指导和训练,培养质量较两年制更出色。

(3)由于硕士研究生属于较高级人才,国内很多企事业单位对研究生的经历和能力要求较高,三年制的硕士生由于项目经历丰富会更有优势。

3.对新世纪我国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无论是之前的“三改二”还是现在又开始出现的“二改三”,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必须坚持实行弹性学制。

硕士生学制本质上还是应该实行弹性制,弹性制是学校为满足学生在不同情况下能完成同一目标的学业要求而采取的一种灵活的教学管理措施,其针对不同专业学科采取不同学制,是一种科学的制度,是学制改革的必然。现今很多高校名义上采取了弹性制,但大多数并没有获得真正实现。从2004年开始实行弹性制以来,硕士生基本上是两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几乎就是两年制,根本谈不上“弹性”,从而出现各种问题,出现“二又改三”的现象。要实行学制改革,必须从真正意义上实行弹性制学制。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复杂,最大的障碍是人们的观念意识具有惯性,从长远看,实行弹性学制利大于弊,也更为适应时展的多样性需求。一项功在长远的改革,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坚持,才能真正实现,不能一碰钉子就退。

3.2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必须结合学科、专业实际,不宜“一刀切”。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无论是两年还是三年学制,都不宜“一刀切”。因为不同的学科、专业由于其特点不同对学制也会有不同要求。硕士生学制改革不能简单一刀切地改为两年或三年,必须结合专业自身特点制订学制。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例,由于两年制的一些问题,从2007年开始,大部分学科改回了三年制。其实硕士生学制要以专业为基本导向,可以三年、两年制并存。一些基础学科及理论性较强的科学学位为主的学科,学制不应该盲目缩短;而工程、技术等应用型学科以及管理等专业学位的学科,其学制可以考虑适当缩短。这也是英美国家一些院校近十年来的发展潮流。

3.3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

国际化是研究生教育发展改革的重要方向,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教育制度较成熟完善,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借鉴不等于照搬。我国实际情况并不等于其他国家,应以我国基本国情为依据,以高校自身情况为参照,结合国外先进经验,挖掘自身潜力,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研究生教育学制体系。

无论是缩短成两年制还是恢复到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是我国研究生教育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现。改革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困难挫折,甚至会付出一定代价(“三改二”、“二改三”现象混替),但是我们应认识到发展的曲折性和复杂性,深谋远虑,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使我国真正步入世界教育强国之列。

参考文献:

[1]《中华人名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moe.省略/,2012.1

[2] 王沛、张晓炜 《我国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浅析》,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8.9

硕士研究生自我鉴定篇(1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所学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及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30日;考试时间:5月中旬。

复试于笔试后随即进行。报名费220元。

四、报名及考试地点:

设在本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考试地点设在青岛理工大学。

五、报名程序:

1.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先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查阅有关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事宜;

2.下载空白表格:

⑴《专家推荐书》

⑵《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3.考生下载空白表格后,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内容。

4.报送材料:

⑴《青岛理工大学博士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⑵《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⑶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⑷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人事部门盖章)

⑸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研究生可先交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书,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

5.报考资格审核,审核完将于考前一周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准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注意查看。

6.考试前1天为考生考试报到时间(自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程序如下:

⑴在职考生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研究生证。

⑵领准考证。

⑶领空白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集中体检。

⑷按统一时间、地点参加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

六、考试科目:

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七、复试时补充提交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

3、科研成果证明书

4、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

八、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结合考生论文及科研成果、考试成绩、推荐意见等全面情况确定录取名单,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和规定,来我校报到。

九、学习年限:

全日制为3年~5年;在职为4年~6年。

十、学费及资助:

我校将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其士研究生可获得的国家助学金10000元/年,覆盖面达到100%(定向就业、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

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山东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专业目录中为省级重点学科;为该学科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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