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审批服务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23 17:01:33

高效审批服务

高效审批服务篇(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窗口运作

建立平台,促进工作。舟山市行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民服务的平台,将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办理,是贯彻落实发展观、转变政风行风的重要举措,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将舟山市不具备单列窗口的行政单位整合到中心,成立综合窗口。目前,综合窗口配有专职办事工作人员2名(属于审批办证中心工作人员),承担着受理许可、证书打印、费用收缴、咨询接访等业务,受理包括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在内的市本级及省部属共7家单位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独立办理”的工作模式,其人员工资及费用由综合窗口成员单位共同负担,业务培训由各单位和服务中心共同负责。

领导重视,强化机制。多年来,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领导对窗口建设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始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制度,坚持以双重管理为基础,要求具体负责审批的核准员每周亲临窗口现场办公,协调指导工作,开展业务培训,从而建立起分工明确、规范合理的管理机制。窗口作为设台用户与业务科室之间的联系枢纽,工作繁琐、责任重大,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不仅具备严谨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更要做好与业务科室的工作衔接、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序流畅。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结合系统内部以及办证服务中心的要求,制定了一整套符合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审批规程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窗口式”集中服务和“流程化”审批管理,实现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立足新区,承接到位。为全面优化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软环境,推动先行先试,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发展的决定》,浙江省经信委所涉及的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共9项已全部下放到舟山市,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作为省经信委的机构延伸单位,积极主动地做好对接工作,多次与省局协商研究,重新制定和规范了审批流程,对窗口人员进行了业务再培训,所有审批事项的许可依据、许可条件、办事流程以及办结时限等全部在实施前按时完成,并纳入综合窗口集中受理直至办结。2013年初在汇报承接工作进度情况中,受到了分管副市长的高度赞扬。未来,舟山市局将继续加强与省局的沟通,在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速度上下功夫,为新区建设提供一流的审批服务环境。

优化流程,规范运作,完善窗口建设

简化过程,流转通畅。综合窗口的工作直接面对设台用户,直接服务于设台用户,是体现无线电管理部门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一环。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在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审批办事程序进行改进和完善,以网上办事系统为平台,落实“一审一核”制,逐步形成了“一站式服务”的窗口体系。其流转过程是:窗口工作人员作为受理员,对用户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并通过网上办事系统递交给无线电管理局业务科室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人员提出初步意见后再提交局分管负责人核准,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交由主管领导审批,最后在窗口进行相关行政许可文书的办结件送达。目前,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对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无线电台执照等法律文书均进行登记后放置在窗口,由窗口进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间,形成了“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后台审批、窗口发证”的工作机制。

政务公开,便民利民。在无线电管理服务推进过程中,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始终把政务公开、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根据服务窗口的工作特点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提升服务质量。一是通过管理局网站全面公开服务项目、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并提供各类申请表格的下载。二是将局属所有办事项目均单独印制成新版的《无线电管理服务指南》,放置在办事大厅供用户取阅,使用户对整个行政许可流程和其他事项都一目了然,并且实行首问责任制、电话解答制,用户只需一个电话即可得知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材料。三是针对无线电管理专业性强的特点,对申请材料和资料表制作了专门的示范文本,用户可以按照固定格式进行申请材料和资料表的填报,从而引导用户更加方便快捷地完成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

加强监管,阳光操作。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按照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执法职能相对分离的原则,一方面对各办理环节人员进行详细的责任分工,明文规定了局属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由综合窗口办理,局业务处室不再受理,严格禁止窗口和局业务处室“两头办理”,达到“一条龙服务、一站式服务”的目的,让用户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另一方面,结合窗口实际,公开投诉电话,加大监督检查,强化制约手段,承诺对办事人员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工作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将严肃处理,做到事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目前,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审批事项均纳入全省和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双重监管。实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以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主动查找用户在登记受理、核准、发照等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切实开展风险点防范工作,从纪律上、制度上严格约束履职行为,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优质服务,创新模式,提升办事效率

服务至上,热情周到。接待用户热心,解答问题细心,企业大小一样热情,忙与不忙一样耐心,这是窗口工作人员的准则。为规范办事服务行为,创造良好的办事氛围,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文明礼貌,微笑服务,全面更新服务思想,实现“零”距离服务。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让用户久等、不让用户受气,对办件用户的咨询提问,热情接待、不烦不燥,耐心细致、对答如流,做到一次到位。由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通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的,所有的申请也从网上办事系统提交,针对某些用户对网上办事系统不熟悉、操作有困难的情况,工作人员都会悉心指导,代为进行网上申报操作,尽量满足用户的各项要求,虽然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仍然以“宁愿自己麻烦千遍,也不让用户为难一时”为口号,倾力打造便民型、亲民窗口。

快速高效,促进服务。多年来,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一直把“流程最优、时间最短、服务最佳”作为检验窗口服务工作的唯一标准,千方百计挖掘审批服务潜力,推行特色服务,加快审批服务速度,提高服务效率。例如,某些船运企业所属船只长年航行在外,递交行政许可申请的时间很难保证,使发证换证造成一定的困难。针对这种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及时进行网上审批;对资料不全的就主动电话联系,进行详细指导;对填报有误的耐心帮用户修改,直至对方申报成功;最终都能确保船舶航行计划不受影响。交通船舶在申请船检证书过程中,需要无线电船舶电台呼号这一前置条件,舟山局以提高现场办结率、提供高效服务为目标,将无线电船舶电台呼号的审批事项放权到窗口,由窗口现场办理行政许可,使用户立等可取,帮助航运企业更快速地开展后续操作。通过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和延伸服务,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将“人性化”、“细节化”、“亲情化”的服务思想贯穿于窗口办事程序的每个环节,提升服务水平。

高效审批服务篇(2)

合理划分项目类别,将“百个项目攻坚战”中的重点项目作为集中审批服务的重点,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收费,确保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办结,实现项目落地,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达效或交付使用奠定基础。

1.提高审批效率。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列入集中审批的重点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做到“一门”审批、“一站”办结,封闭循环,杜绝体外循环。

2.拓展服务方式。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根据重点项目推进需求,开通审批“绿色通道”,采取以下方式加快项目审批:打破每天八个小时工作制限制,实行延时服务;打破每周五天工作日制度,实行公休日预约服务;开展“上门服务”,实行现场办公;确定具体责任人,实行全程帮办。

3.加大协调力度。对审批环节涉及问题较多的重大项目,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向县政府请示,并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主动联系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统筹协调,对项目审批实行高层推进。

4.延伸服务工作。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建立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积极对接审批项目,做好咨询、指导和预约、预审工作;建立跟踪服务工作机制,走访、回访审批项目,做好事中、事后服务工作;利用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联动工作机制,加快上报件审批工作进度。

二、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集中审批服务月”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项目办、县督查考核办成立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服务月”工作协调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审批活动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员由上述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项目信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集中审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等日常工作。

各部门及乡镇、产业基地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反馈项目审批中遇到的问题,并负责将《县未办结项目审批基本情况调查表》于4月22日前上报到“集中审批服务月”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高效审批服务篇(3)

同时,我市还加快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市、县两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可延伸至乡镇,实现全面对接、上下联动,建立涵盖市、县、乡三级所有审批事项的全方位一体化网上审批系统,达到全市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并逐步实现市、县行政审批事项从申请到受理、审核、批准等全过程的电子实时监察、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建立现场监督和电子监察相结合的现场监督平台。

行政服务虽然推行了镇(乡)便民服务“一站式”服务形式,开通了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开展审批代办服务工作及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加快了之前的服务效率,但手续的办理及审批处于“明进暗不进,审批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状态并未改变。网络平台下的行政服务还处于电子化公共服务的状态,并为从根本上解决“明进暗不进,审批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状态,达到“受理程序清晰、审批明确快速、收费合理民主”的状况。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行政服务绿色通道”与传统的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具有以网络系统作为主要服务平台、积极随时随地提供服务、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服务内容的高度集成、服务流程得到优化、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服务成本降低和服务效能提高等特点。并且推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 优化政府内部管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流程的优化

2、 方便公众充分享受行政服务

3、 促进电子化民主进程

4、 有助于缩小数字鸿沟

5、 有助于树立廉洁、公正、高效的政府形象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行政服务绿色通道” 具有以网络系统作为主要服务平台、积极随时随地提供服务、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服务内容的高度集成、服务流程得到优化、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服务成本降低和服务效能提高等特点。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行政服务绿色通道“主要以行政服务部门网站为基础,开通网络环境下的行政服务模式,能够将行政服务的服务厅搬到网上,完成”网络一站式“的服务,使公众在网络上充分享受行政服务,在网络上完成行政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缴费等功能,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网上银行的作用,使行政服务收费更加透明、廉洁,使服务效率更加公正、高效。

为充分发挥网络技术便捷、高效的优势,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市行政服务中心推出多项举措,拓展网上审批。一是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保证网上审批平稳运行。按照“制订方案、设计流程、开发软件、调试运行和全面推广”的工作步骤,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二是因事制宜设计流程,三大途径实施网上审批。以外网申请、内网办理、内外互通的运行模式办理网上审批。现有三种形式开展网上审批:直接式、延伸式和预审式网上审批。

⒈直接式网上审批,即客户通过网络申报,直接在网络上获得批准,不需往返中心。

⒉延伸式网上审批,即通过网络将审批事项延伸到基层(站、所、分局、便民中心),客户在基层申报,并取得认可文书,减少往返路程。

⒊预审式网上审批,即客户通过中心网络平台申报,经预审通过后,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领取认可文书,以减少申请人往返次数或等候时间。三是积极推进阳光审批,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充分利用网络审批平台,加强部门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集中协同作业,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公开共享,使有限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打造优质高效的电子政务环境。

主要难题在于电子商务特殊模式下的安全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外网间安全的数据交换

2.网络域的控制

3.标准可信时间源的获取

4.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加密

高效审批服务篇(4)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其成立的目的是促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宗旨是公开、便民、廉洁、高效,功效是规范政务公开、简化审批流程、方便人民群众,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以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例,通过运行、边探索、边研究、边创新,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支持。其成效具体体现为:

(一)创新了工作模式,促进了改革深化。

县行政服务中心未成立之前,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只是在县内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内部进行,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我改良”,各项工作“隐藏”在各部门的工作中,其深度和广度难以明鉴。这种“不公开”的自身改革一时很难触及问题的根本,对原有的审批运转方式和操作流程冲击不大,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在某些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成立,从形式到内容对各部门传统的审批理念和审批模式带来了革命。我县在逐项清理、削减和规范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要求具有行政审批事权的部门在中心集中设立窗口,所有事项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进入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公开审批事项,公开办事规程,倡导优质服务,体现了县委、县政府改革的决心和力度,客观上也形成了外部强有力的推动和监督作用。工作模式的创新,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二)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

县行政服务中心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改革创新,摸索出种种行之有效的运转机制和方法,首先,中心集中了部门的审批事项,让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成为一种可能,体现了“集中进驻、集中办理”的服务效率。其次,对县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在原来336项的基础上,精简了119项、保留了217项进驻中心,精简率达35.42%;县级原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在原有47项的基础上,精简了14项、保留了33项,精简率达42.42%;县级行政许可项目法定或原承诺的平均办结期限由原来的18.93天缩减为10.42天,缩短了45%;县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法定或承诺的平均办结期限由原来的25.28天,缩短为10.09天,缩短了60.08%。其三,在办理事项过程中,实行并联审批制、一周三审制、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等。这些机制和方法的创新,简化了部门的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如我县房屋建设报建、企业注册登记及房地产税收等已经实行并联审批、全程代办和一体化服务,尤其是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经工业园管委会牵头初审认可的企业,可边开工边建设,边按法定程序向企业注册登记中心报批,承诺办结时限在原来的基础上再缩短30%,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新增企业,符合有关设立登记规定、需取得而尚未取得前置审批的,可核发筹建营业执照,待取得前置审批许可后,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这一“特事特办”制度受到了业主的广泛称赞。

(三)改革了服务模式,转变了机关作风。

县政府让具有审批事权的行政部门在中心集中设立窗口,对外优质服务,变过去“你求我办事”为“我为你服务”。一方面推行大厅式集中审批服务;另一方面,将审批流程输入软件程序,推行网上预审和电子监察。大厅式的服务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管理方式,柜台式的敞开服务形式使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在心理上与工作人员平等相处,而行使审批职能的窗口公务员的服务也更为人性化、合理化、规范化,挂牌上岗、站立服务、微笑服务等已在中心成为自觉行动;网上预审和电子监察可使各项审批活动实现了实时远程开展,使向基层延伸审批网络成为可能,也便于县监察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电子监察室进行实时监控、绩效评估和受理投诉,在此基础上衍生的电子控票使行政审批收费自由裁量权得到直接控制。中心的创新带动了部门机关作风的转变,窗口诚信高效的运转和电子监察的实施,迫使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的理念随着中心建设的完善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群众赞誉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阳光超市”。

(四)促进了政务公开,保证了依法行政。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府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利用审批大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电子查询设备把各窗口单位进驻中心的项目内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公示。同时,建立了中心网站,制作了中心网页,实现了与县政府网站的对接,设立了咨询台、投诉台和公告栏等,各服务窗口制作了服务事项指南卡和一次性告知书。印制了《行政服务中心文件制度汇编》、《行政服务中心宣传手册》向社会发放,增加了政务透明度,并且统一编印了《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公开了窗口办事项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免费为办事群众发放,从而使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公开、公平、公正,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倡导廉洁从政,有效遏制腐败。

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使全县行政审批从内部走到前台,各项工作更为规范透明。中心的职能是协调、管理、服务、监督,特别是监督方面,整合县纪检监察、效能投诉和财政监督有关单位共同进行,使工作更具实效。推行联审联办、网上预审、电子监察的运转方式,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的服务受到群众的拥护。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在中心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县廉政建设工作。

二、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窥一斑知全豹,从以上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取得的成效看,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所取得的成效是引人瞩目的,《行政许可法》鼓励和倡导集中审批、网上审批、统一办理,使行政服务中心运转模式在法律上得到相应的认可。但不可否认的是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很明显,阻碍中心发展的因素也越来越被人们所清晰地认识。主要集中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心定位不明确,经费来源不足。行政服务中心其职能和工作程序是改革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的一种尝试,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管理办公室),其职能性质却未能得到很好理顺,很大部分地方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管理办公室)定性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甚至有些还是事业单位机构,部门派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其编制、福利待遇和人事权仍在原单位,存在窗口工作人中人员之间同工不同酬,待遇差别化,而且作为新生事物,行政服务中心在完善发展过程中没有形成稳定统一、强力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加上其职能性质定位模糊,无形中弱化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管理办公室)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能,存在一些窗口工作人员纪律观念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甚至有的单位随意调整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办公经费来源渠道不一,不稳定,运行经费问题也是中心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是中心职能难以发挥最佳效应。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基本有五个方面:协调、管理、监督、服务、指导。但因为行政审批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出台是针对有审批事权的行政职能部门而定,中心的运作却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而且中心不是行政审批和执法主体,无权决定窗口的审批业务,中心的性质、所处的地位及职能,与所担当的重任不相匹配,工作效能难以达到理想的结果。比如说“指导”,中心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指导”,但中心管理人员不多,而具有行政审批的政府职能部门很多,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心要指导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难免停留在浅层表面之上,而且由于传统审批方式的惯性影响,一些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也不适应接受中心在业务上的指导。如果说中心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对部门进行政策及审批运作方式等方面的指导,各部门条线上从中央到地方在这方面都各自有明确的要求,而中心必须寻找地方政府要求与部门条线要求的共同点和吻合点来进行指导,目前这种指导的效果也不太理想。再比如“监督”,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管理办公室)设置了监察机制,对谁监察?监察什么?监察的结果谁来执行?如何执行?这是必须明确的概念。如果说监察的内容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效能,那必须要有纪委和机关效能监察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方显成效。再说“协调”,如果说“指导、监察”之类的职能中心难于发挥,那么行政服务中心最突出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协调”了。第一是协调部门审批事项进驻中心,第二是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但处理解决的权力仍在窗口所在部门。由于中心这一机构的设置定位模糊,在实际工作中,协调监督众多部门显得力不从心。

三是审批方式创新步履艰难。几年的实践证明,审批方式创新也存在许多问题。审批方式在什么内容上进行创新,如何创新,是摆在所有行政服务中心面前的一道难题。因为行政审批是各部门、各审批主体的一项基本职能,涉及许多单位的直接利益,审批方式的创新必须紧紧依靠具有行政审批和许可权的部门,不是行政服务中心一厢情愿、自己想办就办成的事情。举例说,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行了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和一体化审批服务,取得了一些成效,无不是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强力推动下进展的,但一些“多头审批”、“明进暗不进”、“规避监察”等问题仍然客观上存在。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健康发展的思考

行政服务中心发展任重道远,今后乃至一段时期内要坚持以服务经济、服务群众为宗旨,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改革创新,完善运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全力打造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

一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地方党委、政府要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授与行政服务中心项目进入的确定权、审批服务的监督权、集中审批的协调权、窗口人员的归口管理权等,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管理办公室)为政府派出机构,行政单位,执行公务员管理,强化其监管职能,使之做到名实相符。要借助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和电子政务的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加强行政审批和服务电子网络建设,推进各审批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之间审批网络对接,使行政审批网络体系化。

二是进一步清理审批服务事项。根据上级有关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取消的规定,由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监察、法制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部门开展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坚持“应进必进、不进则废”,进一步调整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各相关窗口部门的审批职责,加快办件速度。同时将行政许可、审批、收费事项以及各项制度到网上,并及时进行更新,对申报的各类登记表、报表进行统一的格式化设置,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流程。按照行政审批流程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核定办理程序、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根据电子监察中群众反映的意见,不断完善和细化“中心”各窗口的工作流程,使行政许可、审批、收费事项更加规范、顺畅。除重大项目以外,其余事项一律实行“一门受理送达,窗口全程代办,实行统一收费,限时满意办结”的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四是进一步落实全程办事制和并联审批制。主动与当地发改部门和商务(外经贸)部门协调,提前参与到新上重点项目、外资项目、招商项目的服务中,对超过500万元以上项目和外资、域外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和全程代办。此外,对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外资项目和入驻开发区工业园项目的审批,自觉做到服务前移,提前介入,跟踪到底。

五是进一步健全核查机制。从政府办、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发改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到行政审批单位、部门,对进驻“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单位的项目进入、网上审批、收费控票等情况进行排查,严查“多头审批”、规避中心监督的行为,列出“问题清单”,认真督促整改,坚持杜绝“体外循环”的现象发生,并将督查情况列入单位政风行风评议重点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机制。

高效审批服务篇(5)

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改革,在全市建立形成行政许可(审批)集约高效运行体制、机制,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市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县区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以来,各县区、市直各职能部门积极将许可(审批)事项纳入大厅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幅缩减,流程多次优化,效率大幅度提高,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审批)集约高效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与先进地区比,我市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在项目集中度、授权到位度、环节简化和集约高效机制的完善深化上,还存在着差距。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形成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审批)运行机制,已经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努力建设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审批)运行机制。

二、改革创新,建立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运行机制

要紧紧围绕“项目许可(审批)一责制、项目许可(审批)代办制、许可(审批)收费一费制”的要求,改革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

(一)实行“项目许可(审批)一责制”,大力推进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集中办理。政府各许可(审批)职能部门,除涉及国家安全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并经市政府、县区政府批准不进厅集中办公的部门以外,要将承担的许可(审批)职能和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以行政服务大厅为政府对外行使许可(审批)权的唯一窗口,申请人在大厅即可完成全部审批手续;市、县之间许可(审批)件的转接在市、县两级大厅对应窗口间内部完成,努力实现大厅之外无许可(审批)的工作目标。

1、实行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集中办理,是落实“一责制”的关键。各相关许可(审批)职能部门要以归并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为核心,将部门内部分散在多个科室的许可(审批)职能相对向一个科室归并,统一承办部门所有许可(审批)业务;在此基础上,将行政许可(审批)科室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办公,并确保部门许可(审批)项目进厅到位、部门对驻厅工作人员的授权到位(即“两集中、两到位”)。

2、“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核心是部门整合许可(审批)职能,确保许可(审批)职能在部门的相对集中。在机构设置方面,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将行政许可(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或在相关科室加挂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科牌子,集中承办许可(审批)业务。鼓励部门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进入行政许可(审批)专门机构。

3、行政许可(审批)专门机构设立后,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办公,专门从事行政许可(审批)工作,部门内部其他科室不再行使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对确不能授权窗口负责人签批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每周定期到行政服务大厅坐班现场签批,现场签批率要达到90%以上,确保许可(审批)事项及时办理。各部门以此为契机,实现许可(审批)和监管的两条线运行,提高许可(审批)效率,强化许可(审批)后管理与服务,更加注重行政监管服务。

(二)实行“项目许可(审批)代办制”,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代办服务。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代办服务专门机构,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为申请人无偿、全程代办相关许可(审批)服务事项。

1、行政服务大厅要以代办工作为龙头,以促进提高许可(审批)效率为中心,协调督促各进厅部门,按照减并环节、简化手续、压缩次要子项的要求,对所有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努力压缩审批时限。

2、要完善并联许可(审批)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及其进厅窗口按照联合预审、联合踏勘、联合审核的工作模式,重点对企业注册、外来投资、重点建设三大类许可(审批)项目组织实施服务。

3、要对并联许可(审批)流程中的预约服务、牵头组织、窗口联审、阶段实施、办理时限、联审会议召开、联合踏勘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形成工作制度,并要特别强调实行超时默认与缺席默认制度。行政服务大厅许可(审批)代办工作机构,按照“一门受理、专人承办、并联审批、跟踪办结”的代办程序,为企业代办许可(审批)手续,完善服务措施。

(三)实行“行政许可(审批)一费制”,进厅项目的许可(审批)收费在行政服务大厅统一收缴。对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收费,要按照“公示收费项目、统一集中征收、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公共收益”的原则,依据进厅许可(审批)事项和流程清理核实许可(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统一在大厅收缴,各执收单位不再独立收费。

1、财政、物价部门对收费项目名录、收费依据、标准及缴费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行集中统一收费项目年度审验公示制度,不经审验和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实施。

2、要规范收费减免,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事业收费,严格按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减免,特殊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凡是法规没有设定的收费事项,以及市政府确定予以减、免、缓的收费事项,不得擅自收取或超标准收取;有自由裁量的收费一律执行下限标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收费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原则上不高于周边地区的标准;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收费,按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执行。

3、要严肃收费纪律,负有收费职责的窗口和工作人员不准擅自改变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不得强行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对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的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管理,全面促进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效率的提升

要围绕行政许可(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努力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审批手段现代化、效能监察常态化”的目标。

(一)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1、行政服务大厅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厅许可(审批)事项及人员的管理、协调、监督、服务。建立完善行政服务大厅管理运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行政服务大厅并联许可(审批)实施细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服务大厅行政问责办法》及《首问负责制度》、《窗口AB角工作制度》、《超时默认制度》、《咨询登记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障规范运行。

2、要不断优化完善考核管理,实行对窗口工作、窗口工作人员、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工作四个层面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定性定量考核,从项目进厅、工作质量、遵守工作纪律及综合绩效等方面,重点突出项目进厅与进厅项目运行质量,制定科学标准予以量化评分,将窗口考核成绩与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委、政府对进厅部门整体工作考核和行风评议成绩挂钩使用。

3、要加强进厅人员管理,进厅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大厅窗口,保证窗口人员具备完成许可(审批)任务的资格要求。进厅人员的年度考核在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在年度考核中适当增加优秀人员比例,落实好进厅人员在评先树优和提拔重用上的“双优先”政策。

4、各驻厅部门要发挥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主体作用。各进厅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窗口日常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在业务、人员管理上严格要求,制订必要的制度、措施予以保证。

(二)推进“审批手段现代化”,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1、行政服务大厅要把许可(审批)手段的现代化作为战略性工作规划和安排,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逐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纵向建立市、县(区)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电子运行网络,横向解决部门系统间的数据交换问题,实现市行政服务大厅与市级各许可(审批)职能部门间的网络连接,搭建功能完善的全市行政许可(审批)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网上许可(审批)和联审联批。

2、要有规划地改造提升行政服务大厅许可(审批)信息系统,进行许可(审批)流程的再造和固化,重点建立网上并联审批通道,全面开展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审核,导入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公文处理技术,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收费、统一打证。实现外网申报应用突破、内网审核功能拓展、市县乡三级网络对接、部门办公平台与大厅许可(审批)系统互连互通,构建起全程式网上许可(审批)系统。

3、加强以市县行政服务大厅为中心的政务外网建设,按照集约高效、安全畅通的原则,围绕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上许可(审批)为中心内容,为公众提供网上政府服务。

(三)推进“效能监察常态化”,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监督监察。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各进厅部门许可(审批)工作的检查监察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1、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许可(审批)效率和质量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廉洁高效。

2、要进一步改进监督手段。按照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实时

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的电子监察平台,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监督质量,促进效能的提高,促进收费的透明,促进作风和纪律建设,及时防止和杜绝影响工作效率、损害政府形象行为的发生。

3、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机制。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上投诉等方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督办、查处等工作环节,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实现好、维护好行政相对人和群众利益。

四、统筹协调,建立完善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审批)领导管理体制

建立完善集约高效的领导管理体制,是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证。

高效审批服务篇(6)

(二)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作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全部审批事项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网站和__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区向社会公众公开实行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等。在各服务窗口,每一个审批事项都有一份内容全面、表述规范的《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方便办事者了解各审批项目所需材料。

(三)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窗口工作人员要彻底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把群众需要不需要,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窗口工作优劣的唯一标准,每一个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办理每一个审批事项和提供每一次服务中,展示出“服务型政府”的崭新风貌。

(四)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应进必进。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将清理出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的功能。

(五)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政务服务与办事流程密不可分,提供高效政务服务必然要求优化服务流程,进行流程再造。在传统管理体制下,部门行政造成审批流程环节过多、审批周转过长、需递交的申请材料过多,降低了行政效能。针对现实情况,开展以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环节、减少办理手续为重点的“三优”工作,做到了“能当场办的不拖至一天,能一天办的不拖至两天,能一个环节办的不拖至两个环节”,实现了审批职能的重新分配,创新了审批方式,提高了办事效率。

(一)是对政务服务中心功能认识不一致。政务服务中心本应在推动行政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发挥作用。但有的人却认为,政务服务中心是好比是一个大的市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相当于“市场管理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只需在政务服务中心摆设摊位、对外服务,至于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如何,是各部门自己的事。于是,其服务窗口只能起到“收发室”的作用。

(二)是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缺乏统一或可参照的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该由哪些基本要素构成?在硬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该包含哪些基本功能区、办公面积应该多大?哪些部门和哪些审批和项目必须入驻大厅等等。通常的情况是:主要领导重视,入驻的部门就多、项目就较全,政务公开也较全面、彻底,反之则相反。

(三)是进驻部门的消极对待。绝大多数进驻部门存在“明进暗办”、“体外循环”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部门利益至上的思想作祟,总认为审批项目进驻中心以后,就要听从中心管理,权利必须公开,而且还要向社会进行承诺,单位失去了应有的权利,因此有些职能部门对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不是大力支持,而是设置障碍,不是积极配合,而是消极应付。

(四)是联办件工作成效不显著。成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初衷之一就是要求对项目进行联审联办,提高办事效率,但是,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在联审联办工作方面还没有非常成功的经验,开展的联合审批工作也只是简单地并联审批,效果也不明显,我县目前也尚未找到一种易于操作、高效快捷的审批方式。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首要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改善政社关系、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其次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预防和治理腐败。因此,一个规范、完整的政务服务中心应该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提供服务的功能。政府应当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具有行政审批权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各部门集中起来为社会公众办事,使办事群众能“进一道门,办成所有的事”,特别是审批事项。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在服务大厅应设置“便民服务台”、“法律咨询服务”、“政策法规查询服务”等服务区域,为办事者提供书写文具、打印复印、图文传真、公用电话、自助上网查资料、手机充电器、饮用水、读报栏等便民服务设施。

高效审批服务篇(7)

二、行政审批工作的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把审批制度改革做为全年工作重点,年头县政府法制办清理精减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了管理服务项目,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使行政审批更规范、透明、公开,地方的发展环境更好。通过改革达到审批最少、程序最优、收费最低的目标。认真推行网上公开这一成本最小、效果最好的公开方式。做到严格按网上公开时限结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审核,无超时限、超范围审核事件发生,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已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人员做了安排,做到了职能和人员集中,相关部门内设的审批机构已按要求调整到位。现我局只有五个管理服务项目,无行政审批项目。

(一)项目进一步清理:2009年初县法制办第三次精减审批项目后,我局保留的审批项目是0项,管理服务项目有五项,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采取单位自行申报,县法制办预审,最终我局确认保留的审核项目由8个减少到5个,这些项目审核流程、审批时限、承诺已经在县级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被取消或调整的项目不再审批审核。

(二)实行统一管理:此次我县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部门33个,审批项目52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管理,进驻审批项目52项,为办理,审批业务上受县行政审批管理办领导,同时做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待审批中心面积增大后,将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

(三)规范审批流程:为做好此次行政审批审核改革工作,我局对时限过长,公开不够透明等情况进行了整改。经过检查,现已基本做到标准明确,要件设立依据充分,程序简化,时限合规,审批审核信息公开透明。

(四)强化审批服务职能,审批效率得到提高

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政府的审批服务职能,一年来审批工作着眼于为全县经济发展格局服务,为大项目服务、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立足于审批审核工作实际在服务上下功夫。一是继续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二是实行了大项目全程,大的项目是全县重点,为此我们把全程审批做为服务的措施,为其提供宽松环境,除招商引资单位全程服务外,我们在接手此项目入中心时,就指派专人一跟到底,保证大项目落地。三是开展联席审批审核服务,对一个项目由多家审批、程序复杂的,由管理办统一组织机关部门一同审批,协商受理,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加快了审批速度。

(五)加大审批监察力度,审批行为得到规范

按照“监察提效”的工作要求,加大了行政审批监察工作,认真抓落实,设立了投诉举报箱、电话,同时邀请县监察局领导、检察院领导做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课,聘请行政审批兼职监督员2名,通过警示教育,制度约束,社会监督,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运行良好,工作人员依法审批自觉性得到提高。全年受理行政审批投诉为零,群众问卷满意率为100。

(六)健全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能否更好的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靠制度约束,遵循“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人性化管理”,按照县政府的指示把审批审核工作列入了我局个人岗位目标考核的内容,使行政职能部门真正重视审批审核工作,用审批审核即为经济发展做贡献,树立一个良好的服务形象。

三、下步的打算

2010年我局行政审批将以“十七”大的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经济、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升审批审核的软环境建设,为冲刺全国百强县保驾护航。

1、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行政审批审核的工作关系,按照市里“理想化、彻底性”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合本局实际的审核方式及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核的提速,提质,提效。重点在减少环节,提供便捷服务,实施规范审批审核上下功夫。

2、强化对行政审批工作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按照全市的行政审批效能监察重点,抓好对审批审核职权的监督,确保行政服务的理念,审批审核零投诉。

3、加强对审批审核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对审批全程要监察到位。通过警示教育,建立依法行政,清廉为民,服务社会的良好的整体形象。强化“强素质、树形象、比贡献、争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日常服务行为规范,在严格要一、工作成效

结合县政府打造“阳光,制度,学习,效率”政府的要求,提出了行政审批工作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部署,将创新行政审批的体制机制,建立审批全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确定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一年来我局行政审批审核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局于9月30日前按时完成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阳关政务”的编制审核及政务信息公开上网查询工作,只要上网进入*政府信息网,就能查到有关民族宗教管理服务项目的具体办理程序、条件、时限、需提供的材料等情况。

二、行政审批工作的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把审批制度改革做为全年工作重点,年头县政府法制办清理精减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了管理服务项目,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使行政审批更规范、透明、公开,地方的发展环境更好。通过改革达到审批最少、程序最优、收费最低的目标。认真推行网上公开这一成本最小、效果最好的公开方式。做到严格按网上公开时限结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审核,无超时限、超范围审核事件发生,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已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人员做了安排,做到了职能和人员集中,相关部门内设的审批机构已按要求调整到位。现我局只有五个管理服务项目,无行政审批项目。

(一)项目进一步清理:2009年初县法制办第三次精减审批项目后,我局保留的审批项目是0项,管理服务项目有五项,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采取单位自行申报,县法制办预审,最终我局确认保留的审核项目由8个减少到5个,这些项目审核流程、审批时限、承诺已经在县级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被取消或调整的项目不再审批审核。

(二)实行统一管理:此次我县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部门33个,审批项目52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管理,进驻审批项目52项,为办理,审批业务上受县行政审批管理办领导,同时做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待审批中心面积增大后,将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

(三)规范审批流程:为做好此次行政审批审核改革工作,我局对时限过长,公开不够透明等情况进行了整改。经过检查,现已基本做到标准明确,要件设立依据充分,程序简化,时限合规,审批审核信息公开透明。

(四)强化审批服务职能,审批效率得到提高

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政府的审批服务职能,一年来审批工作着眼于为全县经济发展格局服务,为大项目服务、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立足于审批审核工作实际在服务上下功夫。一是继续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二是实行了大项目全程,大的项目是全县重点,为此我们把全程审批做为服务的措施,为其提供宽松环境,除招商引资单位全程服务外,我们在接手此项目入中心时,就指派专人一跟到底,保证大项目落地。三是开展联席审批审核服务,对一个项目由多家审批、程序复杂的,由管理办统一组织机关部门一同审批,协商受理,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加快了审批速度。

(五)加大审批监察力度,审批行为得到规范

按照“监察提效”的工作要求,加大了行政审批监察工作,认真抓落实,设立了投诉举报箱、电话,同时邀请县监察局领导、检察院领导做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课,聘请行政审批兼职监督员2名,通过警示教育,制度约束,社会监督,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运行良好,工作人员依法审批自觉性得到提高。全年受理行政审批投诉为零,群众问卷满意率为100。

(六)健全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能否更好的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靠制度约束,遵循“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人性化管理”,按照县政府的指示把审批审核工作列入了我局个人岗位目标考核的内容,使行政职能部门真正重视审批审核工作,用审批审核即为经济发展做贡献,树立一个良好的服务形象。

三、下步的打算

2010年我局行政审批将以“十七”大的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经济、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升审批审核的软环境建设,为冲刺全国百强县保驾护航。

1、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行政审批审核的工作关系,按照市里“理想化、彻底性”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合本局实际的审核方式及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核的提速,提质,提效。重点在减少环节,提供便捷服务,实施规范审批审核上下功夫。

2、强化对行政审批工作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按照全市的行政审批效能监察重点,抓好对审批审核职权的监督,确保行政服务的理念,审批审核零投诉。

3、加强对审批审核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对审批全程要监察到位。通过警示教育,建立依法行政,清廉为民,服务社会的良好的整体形象。强化“强素质、树形象、比贡献、争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日常服务行为规范,在严格要求的基础上,体现人性化管理。增强窗口审批人员的自身素质、服务水平和集体荣誉感。

高效审批服务篇(8)

二、继续以转方式、树形象为重点,发挥好服务推动作用。中心将立足审批实际,紧扣发展大局,自觉以服务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服务”在推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继续在转变服务方式上下功夫、做文章,扎实开展好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大项目跟踪服务等一系列创新服务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代办服务运行机制,提高代办服务水平。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在市审批中心的支持帮助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建设类项目审批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联席机制在推动招商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简化建设类项目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为确保我区项目带动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做好并联审批,提高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发挥窗口部门间团结协作精神,在企业注册、固定资产投资等审批过程中,要整合审批环节,逐步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

高效审批服务篇(9)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基层、创优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提质、提速、提效”(以下简称“三提”)为核心,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为原则,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

二、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规范审批事项,实行阳光办理。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清理核定许可审批事项,对不适应经济发展己明令取消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禁止继续实施。对保留的许可审批事项,要按照“六公开”的要求,将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程序等,通过办事指南、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触摸屏全部公开,实行阳光办理,接受群众监督。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按照审批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手续最简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环节,减化审批手续,不断提高窗口即办事项的比例,做到一般事项在窗口即时办理,承诺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力争压缩30%以上。

(三)加强窗口建设,增强办事能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进驻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窗口审批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下发授权委托书、启用审批专用章等方式,授予窗口审批权、组织协调权、督办检查权,提高窗口的办事能力,做到窗口既能受理,又能办理,充分发挥窗口功能和作用。

(四)完善并联审批机制,优化审批“绿色通道”。对市内重大建设项目,由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采取“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方式,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联合审批、会议审批、联合踏勘,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率。

(五)加强协调管理,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大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力度,按照窗口办事规则公开、窗口工作人员行为、窗口服务质量、窗口收费、窗口环境、窗口管理、窗口协调联系、窗口投诉受理处理等八个方面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和管理力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要配套完善窗口服务设施,推进窗口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六)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办发[]16号)要求,积极探索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整合内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调整充实审批工作人员,成建制进驻中心办公到位;通过充分授权,力争审批事项在窗口办结到位。

(七)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各窗口要树立“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要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提前介入服务,节假日加班服务等举措,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八)深化创先争优,提升服务形象。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激发干群内在动力。要结合中心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三提”工程的有序开展。通过在窗口深入开展“五亮五比五评五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员工的工作热情,立足岗位,积极奉献,提供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充分展示行政服务中心为民服务新形象。

三、保障措施

高效审批服务篇(10)

创新模式,构建三级公共服务体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竞争最终体现在发展环境的竞争上。呼和浩特市各级干部清醒地认识到,全力打造一流的投资软环境,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果断地做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明确提出了打造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

在市级,按照“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机构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政务服务模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集中办理企业设立、固定资产投资、社会事业发展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办理市级权限范围内涉及个人的有关审批服务事项。

在旗县区级,按照“政务公开、政社合作、政民互动”的理念建设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主要以特色服务为主,集中办理或本级政府权限内的有关审批服务业务;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等相关业务。

在城市基层,按照“政府推动、逐步自治”和“功能整合、职能下沉”的理念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站(乡镇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政府在社区(乡镇)的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民政、残疾人服务,承接协调司法公证服务、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养犬证办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事务和社会管理服务及政府信息查询工作。

通过三级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市民能在社区办的事,不用再跑到区里去办;能在区里办的事,不必再到市一级去办;权力层层下放,为的就是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市长助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张海生说。

调整机制,行政审批效率步入快车道

2008年10月14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呼和浩特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文件精神,呼市重新组建了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取消、下放和转变管理方式,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过去的708项减少到如今的217项,减幅达69.4%。

然而,这项改革刚刚启动,更深刻的变革又随之而来。对审批权的集中和迁移,把过去不同科室承担、不同领导分管的审批职能,统一调整到新成立的“审批办”,部门其他科室不再行使审批职能,继而把整合的217项审批事项和38个市直部门审批办和7个垂管部门审批管理机构、连同233名审批工作人员,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集中审批服务。

改革并非一番风顺,面对个别委办局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发出铿锵有力的声音:“不放权,就请放下官帽”。正是这样的强势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了“集中审批职能、集中审批场所、集中审批人员”的审批服务格局,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

如果说,改革审批方式为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找到了突破口,那么构建一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则是让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有力保障。通过建立审批制度,公开审批内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强化审批监管,统一审批公章等手段,让集中审批服务真正走上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机构办理、一个公章办结”的科学运行轨道,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比过去平均缩短60%以上,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当家住呼市幸福小区的市民张高峰,只用了30分钟就在政务服务中心拿到国税、地税“两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时,满脸欣喜;当万达项目投资负责人只用了不到20天就拿到全部审批手续时激动万分;当群众把一面面写有“为民服务、高效优质”的锦旗送到政务服务中心的时候,“让政务服务更高效,让群众办事更方便”真正成为现实。

并联审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再提速

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各项行政审批步入规范以后,发现仍有许多建设项目由于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多,同一内容的材料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问题比较突出,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审批效率。

为了加快建设项目的实施进程,有效防止违规建设,巩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有效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依托先进的审批服务机制和现代化电子审批平台,采取了并联审批的新举措。规范和简化了商业开发和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进一步理顺部门审批流程,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标准,明确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由规划局牵头征求14个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项目审查意见和管理要求,实现了“统一告知、统一咨询、统一受理、统一勘验、统一审核、统一缴费、统一审批、统一发证”的“一窗式”审批服务模式,使审批效率大幅度提高,得到了广大群众和投资商的一致好评。

过去在呼市办理建设项目审批,从立项到开工涉及近20个部门、 48项审批服务事项、238项审批要件,办理时间需494天。如今,通过并联审批,在审批要件齐备的情况下,从土地摘牌后到拿到施工许可证,只需60天。

与时俱进,搭建阳光政务平台

在审批管理中,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触摸屏、LED显示屏以及各部门“审批办”窗口放置的服务指南手册等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办理要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及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咨询电话等内容。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电子查询机随时了解事项办理有关事宜,查询事项办理结果。工作人员按照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的要求,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为了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政务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了网上查询、互动、评议、报送等功能;建设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完善了新闻制度,及时召开新闻会,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向社会全面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实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止目前,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447条,其中市政府统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应用系统主动公开信息33477条。

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为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呼市成立了由市长牵头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原来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和土地交易中心承办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统一进场交易,集中监管,实现了承办、管理、监督相互分开。

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依法办事、统一管理、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和市场充分配置”的原则,按照“资源共享、集中服务、统一监管”的要求,基本建立起“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规范运作、统一收费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制定了详细的开评标区管理办法,对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监控手段,在总监控室对各开标、评标活动通过同步声像监控录制,实时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完成了建设工程和部分水利、交通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初步整合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评委抽取和专家库使用程序,为公开交易、公平交易、公正交易和诚信交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运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运行一年来,进行交易项目431项,交易总额256亿元。

建章立制,保障政务服务高效便民

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以《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为核心的22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对审批办及其工作人员的每月工作纪律考察,每季度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考评和对部门、审批办及审批干部的年终考核制度。市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开发与行政审批管理系统相衔接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进行实时监察,对事项办理全过程和超时限办理、违反程序办事等进行实时有效监督。

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市级各部门和旗县区集中审批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占各审批部门领导班子年终考核总量的35%。市委组织部在政务服务大厅放置“民意测评卡”、 “意见投递箱”,现场对各部门审批办服务工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终对部门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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