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9 09:18:12

建筑消防论文

建筑消防论文篇(1)

2建筑消防施工中常见的问题及分析

设计方案不符合实际要求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方案改变问题。一般来说,建筑施工尤其是其中的消防工程施工都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而消防施工中,需要从给排水系统、机械机电系统、结构设计各方面综合考虑。在给排水系统中,设计人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强度、压力、严密性等的检测,并根据建筑高度等信息计算确定保护半径、水枪充实水柱高度等技术数据。有的设计人员之间根据经验、不考察实际情况就进行设计,或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都有可能造成水压不足等严重问题,损坏管道、无法满足实际消防需要。施工材料不满足消防工程需要。很多火灾的发生和蔓延都与材料使用不规范有直接关系,例如塑料类的材料不仅燃点低而且易燃,同时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因此消防工程施工中绝对不会使用塑料类易燃材料,但是有的施工单位出于控制造价等原因对此并不重视,产生严重后果。当前的消防工程施工一般采用钢管或者新型复合材料等,不管选择什么材料,其性能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燃点高不易引燃。此外,除了消防器材,对其他的家具或装饰,在装修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尽量不要使用易燃易爆的材料,器械安装布置不合理。消防类器材安装是以救援为目的的,救援过程中时间就是生命,因此消防器材布置的要求就是要醒目、不能隐蔽,有些装修单位为了美观刻意隐藏消火栓箱,这给消防工作造成时间上的耽搁,从而影响救援质量;此外,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不重视或者疏忽,在安装消防设施和配件的设置上随意修改设计方案从而未能满足使用需要,例如消火栓箱底预留孔的位置、排烟设备与通风方向的关系等,如果设计或者安装不当在实际使用中容易出现电源容量不足、通风排烟设备未能起到效果等情况。

3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

探讨结合前面我们分析的问题,针对这些建筑消防施工过程中的情况,我们通过对一些实际案例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方案:

(1)制度方面,需要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终身责任制度。其重点在于提高参与人员的重视程度、加大监管力度、发展工程管理的理论等。由于消防工程是一个不容许出现差错的领域,针对消防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单位以及重点责任个人,如果发现有刻意严重违反有关设计规范的情况出现,则取消其相关资格,提高重视程度;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出现,需要对事故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罚,例如采取一人一证积分制度,而建设招标单位在确定施工设计单位时,也会将积分作为一个参考。

(2)在建筑消防工程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总负责人给每个分项目设定责任负责人,责任负责人员需要对负责的项目有全面的了解,从技术到施工进度到施工材料的采购以及难点部分的监控等等,从图纸的制定、参数的设定计算、材料的采购、工程关键点的督查、项目验收各个阶段都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专业培训,提升整体素质,加强现场综合管理控制的能力。作为一个系统的大型工程,消防工程需要不同部门的共同配合,因此各个分项目负责人应当保持协调合作,遇到突况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保证工程的透明。另外应注意分项目负责人不宜过多,项目不宜分的过细,防止多头管理造成的纠纷。

(3)在具体技术方面,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实际情况的限制,例如机电系统中由于建筑规模较大,设定回路模块数量超出实际主机的容量的情况;联动控制电源容量数量确定问题;用电设备的自动切换问题;感应器位置不合理无法准确感应室内烟雾量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大多是在设计过程中考虑不够完善造成的,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材料设备的规格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旦不解决,会造成设备整体失灵的严重后果。因此,除了材料的采购严格按照要求之外,设计方案的确定务必要经过严谨的计算,一旦有问题出现马上解决,不可掩藏。

建筑消防论文篇(2)

人民网重庆视窗2008年l1月9臼电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消防总队获悉,重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目前已经结束,其中有5650栋高层建筑存在隐患,已超过全市高层建筑总数量的一半。据统计,目前,重庆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总共有8664栋.数量仅次干上海,位居全国第二。在这些建筑中,高度超过l00米的就有84栋。在今年下半年,重庆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夫检查。在历经近半年的检查中发现,有565O栋高层建筑存在火灾隐患22706条。

以上报道只是重庆市的现状,这种现状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会存在。今年国外和国内也发生了几起高层建筑火灾,所幸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这是一种侥幸,只要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不彻底解决,火灾随时会发生。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应设计满足电力负荷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

(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2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一无所知。二是经济制约了消防安全的发展。为了“节约”成本,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应当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大量节俭,埋下大量火灾隐患。三是执法不严,不廉,给少数人可乘之机.

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整改对策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管理措施的落实上。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0号令等法律法规,就消防安全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艾务,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高层建筑涉及多家产权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又涉及多家使用单位。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自责仟,共同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备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建筑消防论文篇(3)

城市用地日趋紧张,促使高层建筑物向高空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的发展,也为高层建筑提供了条件,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大城市里陆续兴建了一批高层建筑。特别是80年代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日新月异,高层建筑在大中城市乃至小城市里如雨后春笋的拔地而起,发展很快。据上海市2002年统计数表明高层建筑已达5000余栋。高层建筑在节约用地、壮观城市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优越性已为每人所公认。但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比一般建筑大得多。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水是主要的灭火剂。能不能有足够的水压不间断地送到水枪阵地上,直接关系到火灾扑救的成败。

1.往高层建筑供水的必要性高层建筑灭火抢险不易已成为当今火灾扑救中的“三难”之一(“三难”是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三种火灾),而高层建筑火灾的消防给水是灭火的基础,又是难中之难。

1.1高层建筑尽管立足自救,但是落后自救系统一旦失灵,或自救系统虽可工作但不能满足使用效能(覆盖面、用水量),灭火还必须依靠消防队的移动设施和装备去扑救。例如哈尔滨市天鹅饭店火灾、广州市文化大楼工地火灾、北京市紫薇宾馆工地火灾、兰州市丝路商厦火灾等都调用了大量消防移动式灭火设备和装具。

1.2施工中的高层建筑,内部消防给水系统尚未形成,施工用水量水压低,发生火灾后灭火用火几乎完全依靠消防队的移动式灭火给水设施去保障。

1.3一些高层建筑的消防给水系统与市政给水管网未按原消防审核的要求接通,规范要求双回路环状管网,而且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1.4经济发达国家的高层建筑,尽管在设计上全面立足自救,但由于各方面因素影响(如设备故障、年久老化、维修停用、管理不善、没有执行设计、改变使用功能等)仍有一定比例的火灾需要消防队移动式灭火设施和装备进行施救处理。大家知道的巴西圣保罗市安的拉斯大楼火灾、焦马大楼火灾、日本大阪市千日百货大楼火灾、南朝鲜汉城市大然阁旅社火灾,都动用了大批移动式灭火力量。据美国资料介绍,美国有5%以上的高层建筑火灾需要调用消防队到现场进行灭火处理。从上述情况看,搞好高层给水工作十分重要。

2.利用现有装备向高层供水的可能性

2.1现有消防装备情况目前我国消防给水装备和设施,从高层建筑本身看,绝大多数为“高规”颁发后可建,内部消防给水系统比较完备。“高规”颁发前建筑高度不大,多数在50m以下;“高规”颁发后多数建筑高度在70m以下。

从消防部队车辆装备看,除少数特种车辆从国外引进外,其他全部为我国自产。

从我国水带线路的消防产品看,目前满足1.7---1.8MPa耐压强度是没有问题的,部分企业生产的高压尼龙水带耐压强度已超过2.5MPa的。

从设计看,国产的解放(东风)小型消防车给水能力,流量30L/s时,扬程可满足110m;黄河(罗曼、斯太尔、解放平头、东风平头等中型车)消防车的给水能力,流量50L/s时,扬程可满足140m。实战中每辆消防车的流量通常不超过15L/s,当流量不超过8L/s(一支喷嘴经19mm水枪用水量)时,据上海、甘肃等地多次实验,解放东风(小型)(142型)消防车满足130m的扬程、黄河(罗曼)消防车满足170m的扬程。据上海消防总队在高层给水实验中,黄河消防车利用80mm水带保证了100m高度的三支水枪(19mm2支,16mm1支)同时出水的水量(总流量17L/s)和水压(水枪充实水柱14m)。

2.2理论依据

消防车最大供水高度为:

H1-2=HB—hd—h枪(式中H1-2为供水高度;

HB为水泵压力;

hd为水带压力损失;

h枪为水枪要求的喷嘴压力)

a.解放(东风142类型)消防车利用65mm水带(高压尼龙),设1支19mm水枪,扑救室内火灾。

这时:HB=80mH2O(0.8MPa),(设计扬程),

H枪=13.5mH2O(1.35MPa)。

Hd(按麻质水带计)每条=1.81mH2O(0.0181MPa)---使用水带按4条计,代入公式:

H1-2=HB-hd-h枪=80-1.81×4-13.5=59.26mH2O=(0.5926MPa)

b黄河(罗曼)消防车(中型车)利用65m尼龙高压水带,出设一支19mm水枪,扑救室内火灾时,这时:

HB=140mH2O(1.4MPa),

h枪=13.5mH2O(0.135MPa),hd=1.81mH2O(0.0181MPa),水带使用按9条计,代入公式:

H1-2=HB——hd——h枪=140—1.81—13.5=115.64mH2O(1.1564MPa)

根据上述计算,分别可得出解放(东风142类型)、黄河(罗曼类)消防车利用75mm水带出2支水枪时最大给水高度,这里不在计算。

根据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最大高度公式:

Hp=Hb——Hg——Hh(式中Hb为水泵出口压力,Hg为管网压力损失,按每10m高损失0.016MPa)

(1.6mH2O)计;

Hh为室内最不利点消防栓所需压力,一般23.5mH2O;

Hp为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最大高度)

a.解放(东风142类型)消防车供水时:

Hb=80mH2O(0.8MPa)Hg=(50/10)×1.6mH2O这里高度按50m计;

Hh=23.5mH2O(0.235MPa)代入公式:

Hp=Hd——Hg——Hh=80—1.6×(50/10)—23.5=48.5mH2O(0.485MPa)

b.黄河(罗曼中型类)消防车供水时:

Hb=140mH2O(1.4MPa)Hg=1.6×(100÷10)=16mH2O(0.16MPa)这里高度按100m计;

Hh=23.5mH2O(0.235MPa),代入公式:Hp=Hb-Hg-Hh=140-1.6×(100÷10)-23.5=100.5mH2O(1MPa)

2.3结论

2.3.1解放(东风142类型)消防车供水时:

(1)利用65mm高压尼龙水带,出设1支19mm水枪,扑救室内火灾,可以保证60m供水高度;

(2)利用75mm高压尼龙水带,阵地层设分水器,出设2支19mm水枪,扑救室内火灾,可以保证50m供水高度;

(3)利用水泵结合器时,可以保证50m供水高度。

2.3.2黄河(罗曼中型类)消防车供水时:

建筑消防论文篇(4)

0引言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的越来越复杂化、多元化和综合化给消防设计带来了难度和进一步的挑战。随着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各种功能复杂的大型建筑、各类新型场所不断涌现,现行的防火设计规范要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才能更有效的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笔者结合建审工作实际,以此次规范合并修订为契机,对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一些不明确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三处不一致的地方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②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③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④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公共娱乐场所是指:①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②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③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④游艺、游乐场所;⑤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由此可见,公共娱乐场所包含的范畴较大,其中包括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因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建筑内时,也应当执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1.3条第5款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第9.2.1条第1款按本规范第9.1.3条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第9.4.1条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根据以上条款,得出结论:设置在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也可以采用自然排烟方式,且对于设置在地下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未提及。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第6款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得出结论:未提及设置在地下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1条第10款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得出结论:未提及设置在地下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论文。

由此看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三处不一致的地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要求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却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未做要求。因此在执行规范的时候,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是否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困惑。

鉴于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时间长,人员较密集,设置在地下建筑内时更加增大了火灾危险性,综合这些不利因素,对于设置在地下的公共娱乐场所也应当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对于防排烟问题,可以采取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相结合,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当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笔者建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修订时,能将以上问题做进一步明确。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规定存在很多不同之处,在执行规范时容易产生混淆,应进一步提高统一性和可行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要求分散在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一章等五个章节里,分别是第5.1.14条、第5.1.15条、第5.3.8条、第5.3.12条、第5.3.17条、第7.2.2条、第8.5.1条、第9.1.3条、第11.3.5条、第11.4.1条。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要求进行了一定汇总,主要集中在规范的第四章第4.1.5A条文中。那么,设置在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防火设计方面,主要有哪些不同之处?

2.1设置在多层民用建筑里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可以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但要满足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的要求;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能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2.2设置在多层民用建筑的任何一层,对于建筑面积≤50m2的厅室或房间,可设置一个出口;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对于建筑面积<50m2的厅室,可设置一个出口,对于设置在首层、二层、三层时,按照建筑面积≤60m2的厅室,可设置一个出口。

(高规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建筑面积≤60m2,可设置一个疏散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75m2,可设置一个疏散门,因为高层民用建筑里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能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因此,对于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参考≤60m2标准执行此项规定。)

2.3排烟方面存在不同相同点:不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内,内走道都应按要求设置排烟设施。而对于房间就有所区别:

2.3.1多层民用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建筑面积>200m2的房间需要设置排烟设施;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不论房间面积大小,都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2.3.2高层民用建筑:设置在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0m2的房间需要设置排烟设施;地下部分各房间总面积>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50m2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结论:对于设置在建筑的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需要设置排烟设施的房间面积高层(>100m2)较多层(>200m2)严格;对于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多层较高层严格。

2.4疏散宽度的要求和计算有所区别《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5A条中明确规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计算疏散宽度时,面积按厅室的建筑面积计算,而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并未明确。另外,高层和多层的百人净宽度要求不同,(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层按0.65米/100人计算;设置在三层按0.75米/100人计算;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按1米/100人计算;设置在地下建筑内又分为与地面出入口高差≤10米的按0.75米/100人计算;与地面出入口高差>10米的按1米/100人计算;高层建筑:按照1米/100人计算。)因此,在计算疏散宽度时,存在很大的不同。

综合以上情况,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中有很大的不同,在执行规范时容易产生混淆,建议规范在合并修订时能将此问题进行进一步统一,提高规范的可行性。

3一些新型场所的属性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5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5A条中提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包括: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含洗浴部分)、网吧等。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其他一些场所,在执行规范的时候有一定困难,比如:酒吧、台球厅、室、浴足房等场所。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酒吧、台球厅、室、浴足房等场所,均属于公共娱乐场所,但以上场所是否属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并未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编号:GJBT-881,图集号:05SJ811)第47页第5.1.15条图示举例中,将台球厅、室也列入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范围。通过近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情况来看,酒吧相比台球厅、室、浴足房等场所火灾危险性大得多,笔者建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修订时,将酒吧纳入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范畴,执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规定。而对于台球厅、室、浴足房等场所因火灾危险性较小,列入公共娱乐场所的范畴,执行公共娱乐场所的相关规定即可。

建筑消防论文篇(5)

 

1、前言

云南某千年古寺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上曾两度遭遇火毁。2009年的地震导致古寺大部分建筑受损,现正进行统一修复,而消防系统设计与实施便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2、火灾危险性分析

1)火灾荷载大,耐火等级低

寺院以木材作为主要的建筑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的结构形式,火灾危险性极大,而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很低,并且由于寺院是建在山上,发生火灾后火势能够迅速蔓延,极易形成立体燃烧。

2)建筑之间无防火间距,容易出现“火烧连营”

寺院以各式各样的单体建筑为基础,组成各种庭院。在庭院布局中,基本采用“四合院”和“廊院”的形式。这两种布局形式都缺少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间,如果其中一处起火,一时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3、消防系统设计

由于寺院存在上述火灾隐患,而对其实施保护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对策。古建筑消防安全不仅要以扑灭火灾为第一目标建筑工程论文建筑工程论文,而且还要最大限度的保护古建筑的整体结构及形式。因此,火灾探测技术及消防安全措施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能够因地制宜的达到早期探测和早期灭火。整个工程中消防系统包括消防电气系统及消防灭火系统。

1)消防电气系统设计

消防电气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

(1)根据本工程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要求,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和论证,为该工程提供以下配置方案如下表1所示论文格式范文。

(2)根据《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并参照故宫等国内古建筑领域的常用探测保护方式,在本次设计中采用了点型感烟探测、点型感温探测、极早期吸气式探测以及视频火灾探测。

其中,视频火灾探测系统是现代消防的最先进技术。本工程在大雄宝殿设置一套8路视频火灾探测系统,大雄宝殿空间高大,点式探测器不能满足规范的设置要求,其他探测方式对古建筑的美观及使用会有一定的影响,综合以上因素,设置了视频火灾探测系统。它的特点是:

l系统不仅能够探测烟雾,还能够探测火焰

l能够起到视频监控的作用

l现场设备只有摄像机,安装方便

l管线少,不破坏建筑结构

l能够夜间探测

l能够适用于如大雄宝殿这类大空间古建筑

表1消防电气系统设置一览表

 

序号

保护区域名称

保护措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广播系统

消防电话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

鼓楼

 

 

2

钟楼

 

 

3

藏经阁

 

 

4

禅房

 

 

5

客堂

 

 

6

大雄宝殿

 

 

7

地藏殿

 

 

8

方丈室

 

 

9

圆通殿

 

 

10

后轩北院

 

 

11

斋堂

 

 

12

消防控制室

 

 

13

消防泵房

 

建筑消防论文篇(6)

一、前言

如果说纳米技术使新材料的研究起到了革命性飞跃,那么也可以说性能化设计方法将开创消防科技的新局面。

消防设计目前有两种设计思想,一种是传统的“处方式设计方法”,其基于场所类型进行设计考虑;另一种是“性能化设计方法”,它立足于危害分析及火灾假想,对于解决超越法规或现行法规无法解决的复杂建筑的消防设计具有很大意义。

由于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方法与传统的设计方法相比具有许多优越性,所以很快成为建筑防火的一种新理念,并将发展成为建筑防火技术领域里一个全球性发展潮流,受到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二、性能化消防设计的概念

性能化消防设计是建立在消防安全工程学基础上的一种新的建筑防火设计方法,它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与方法,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和内部可燃物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由设计者根据建筑的各个不同空间条件、功能条件及其它相关条件,自由选择为达到消防安全目的而应采取的各种防火措施,并将其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该建筑物的总体防火安全设计方案,然后用已开发出的工程学方法,对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定量的预测和评估,从而得到最优化的防火设计方案,为建筑结构提供最合理的防火保护。

与“处方式”设计相比较,性能化设计方案更关注是否能够实现“保证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不受火灾烟气影响”这一“目的”,而不是拘泥于满足规范要求的最低排烟量。性能化的消防设计方案通过科学的论证,能够提供比之处方式的消防规范更为安全的设计表现效果,比较起来,性能化设计方案具有设计成本有效性,设计选择多样性及设计效果更为优化性的特点。

性能化消防设计的两个关键点,第一是确认危害,第二是明确设计目标。具体来说,它针对建筑物的特点,建筑物内人员特点,建筑物内部操作方式,建筑物外部特征,消防灭火组织特点等。从而针对每种危害或者每个设计区域选择设计方法及评估方法。这种设计方法突破了传统设计针对建筑物结构类型、相应的层高及面积的限制,同时提供了更加灵活而有效的设计选择性。

性能化消防设计包括确立消防安全目标,建立可量化的性能要求,分析建筑物及内部情况,设定性能设计指标,建立火灾场景和设计火灾,选择工程分析计算方法和工具,对设计方案进行安全评估,制定设计方案并编写设计报告等步骤。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对建筑物可能发生的火灾进行量化分析,并对典型火灾场景下火灾及烟气的发展蔓延过程进行模拟计算,因此计算的工作量以及各类基础数据的需要量非常大,往往需要采用计算机火灾模拟软件等分析和计算工具。

三、性能化消防设计的流程

性能化设计利用火灾科学和消防安全工程建立设计指标,评估设计方案;并利用火灾危害分析和火灾风险评估建立从总体目标和功能目标到火灾场景等领域内所需要的参数。性能化的消防安全设计是一种可以对诸如非工程参数(如人在火灾中的行为和反应)进行定义的工程过程。

四、建筑物性能化消防设计的内容

建筑物的性能化消防设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设计内容:一是保证建筑内人员安全疏散的性能设计,二是保证建筑构件耐火的性能设计。

人员安全疏散的性能设计是从建筑内人员安全方面进行考虑的,通过综合考虑各种火灾因素对人员逃生的影响,采用性能化的设计方法来保证建筑物内人员的火灾安全性,从而防止人员伤亡。其性能化的设计准则是:烟层下降高度和烟气浓度达到人不能忍耐的时间大于人员安全疏散所需的时间。

构件耐火的性能化设计是从建筑物的稳定性方面进行考虑的,通过分析建筑构件在火灾中的反应,采用性能化的设计方法来保证建筑物结构的火灾稳定性,从而防止建筑物的倒塌。其性能化设计准则是:火灾持续时间小于构件的耐火时间。

五、国内外性能化设计应用概况

自20世纪80年代英国提出了“以性能为基础的消防安全设计方法”(performance——basedfiresafetydesignmethod,以下简称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概念以来,日本、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新西兰以及北欧等发达国家政府先后投入大量研究经费积极开展了消防性能化设计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南非、埃及、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都纷纷开展了这方面研究工作。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推行性能化设计方法的应用,并取得了巨大成就。

英国于1985年颁布了第一部性能化防火规范,包括防火规范的性能化修改,新规范规定“必须建造一座安全的建筑”,但不详细确定应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新西兰1991年的建筑法案对建筑监督立法体系进了彻底调整,于1992年了性能化的《新西兰建筑规范》,新规范中保留了处方式的要求,并作为可接受的设计方法,于1993年强制执行。1993~1998年,继续开展了“消防安全性能评估方法的研究”,制定了性能化建筑消防安全框架;其中功能要求包括防止火灾的发生、安全疏散措施、防止倒塌、消防基础设施和通道要求以及防止火灾相互蔓延五部分。

瑞典于1994年了新的包含有性能化设计内容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澳大利亚于1996年颁布了性能化防火设计规范的《澳大利亚建筑设计规范(《BuildingCodeofAustralia》,简称"BCA"),并自1997年7月1日起,在各州政府陆续推行。

巴西于1999年颁布了新的《钢结构防火设计》和《对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要求》两部标准。这是南美首次制定的建筑标准,由SaoPaulo大学、Mi—nasGerais大学和OuroPreto大学编制。标准中引入了如时间计算方法与风险评估方法以及其他消防安全工程设计方法等性能化的新概念,允许建筑物的火灾安全根据其火灾荷载、建筑物高度、建筑总面积以及灭火设备的安装与否等条件确定,而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做要求。

日本政府于1998年6月对《建筑基准法》进行了修订,引入了一些有关性能化设计的内容,并于2000年6月施行;另外,还于2003年8月开始对《消防法》进行修订,计划于2005年施行。

加拿大于2001年了性能化的建筑规范和防火规范,其要求将以不同层次的目标形式表述。

美国也于2001年了《国际建筑性能规范》和《国际防火性能规范》。

目前,已有不少于13个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芬兰、法国、英国、日本、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西班牙、瑞典和美国)采用或积极发展性能化规范和基于规范结构形式下建筑防火设计方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中国也正在加紧性能化设计方法的研究和性能化设计规范的制定。公安部所属消防研究所承担了几项有关性能化设计的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课题,如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承担的“建筑物性能化防火设计技术导则”的研究和制定,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承担的“高层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安全评估技术研究”等。

六、推行性能化设计方法是一个逐步过程

尽管建筑物消防性能化设计方法有很多优点,作为性能化设计技术的基础一“火灾模型”在性能化设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它们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还不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特别是建筑设计师和建筑管理部门的人员都不太了解这种新的设计方法。

有人曾对美国、中国香港和澳大利亚的建筑管理人员在对待性能化设计和处方式设计在能否保证建筑消防安全,以及火灾模型是否足以支持性能化设计的态度进行了一个调查,并进行了比较。发现半数以上的管理人员认为性能化设计不能保证建筑的安全,三分之二以上的管理人员认为处方式设计能保证建筑的安全,以及三分之二以上的人认为火灾模型不足以支持性能化设计。

世界各国几乎都存在着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建筑设计师和建筑管理人员对性能化设计技术还存在一个从初步认识、深入了解到最终肯定的意识转变过程。

另外,对于采用性能化方法设计的建筑,如何正确地评估其消防安全性方面也存在很多技术上的难题有待解决。

七、展望

性能化消防设计已成为世界性建筑消防设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它的发展将大大促进消防安全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和成本效益的最优化,并将产生十分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尽管目前还有许多人不太理解和排斥使用它,但我们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肯定性能化设计方法的行列中来。据日本方面的统计,采用性能化方法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正在逐年增加。

我国也应该加快性能化规范及配套技术的研究步伐,充分发挥性能设计的优越性。今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促进性能化设计技术的发展:

(1)加强各种火灾预测模型和火灾风险评估模型的研究,拓展性能化设计方法的应用空间。

(2)加强新材料、新技术研究,规范材料性能参数,建立和完善消防数据库,提供准确的性能化指标,为性能化应用积累基础性数据。

(3)深入研究火灾规律、火灾情况下建筑内人员逃生规律和构件变化规律,为各种火灾模型的建立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并拓展计算机技术在消防中的应用。

(4)积极向建筑设计师和建筑管理人员介绍性能化设计方法,使他们从认识、理解并自觉接受性能化设计方法。

(5)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性能化设计指南,使建筑设计师能尽快地掌握性能化设计方法的使用。

(6)制定性能化消防设计规范,为性能化设计方法的应用提供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田玉敏.论“性能化”的建筑防火设计方法.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3,(7).

[2]肖学锋.发展性能化防火设计,迎接加入WTO的挑战.消防科学与技术,2002,(5).

[3]SFPE性能化消防分析和设计工程指南.

[4]倪照鹏.国外以性能为基础的建筑防火规范研究综述.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1,(10).

[5]国外建筑物性能化设计研究译文集.消防安全工程工作组编,2001.

[6]T.Tanaka.性能化消防案例设计标准和用于评估的FSE工具.国外建筑物性能化设计研究译文集.消防安全工程工作组编.

建筑消防论文篇(7)

还有,众所周知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扑救初期10分种内的火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规》制定时的许多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已使得住宅、办公场所、消费场所的装修标准大幅度提高,增加了建筑的火荷载,相应的火灾危险性和大火蔓延速度也大幅提高;灭火程度极低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极易耽误火灾初期极为宝贵的扑救时间,造成火灾的蔓延。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优点及设置必要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优点是:不需人员到起火点操作,值班人员只要在消防控制室就可以完全监控整栋楼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灭火成功率高,特别是对控制初起火灾极为有效、可靠。据国外的资料介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成功率高达90%以上。以美国为例,从1925年到1969年的45年中,安装这一系统的建筑物共发生火灾81425次,灭火、控火成功率达96.2%。又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从1886年到1968年的几十年中,安装这一系统的建筑物共发生火灾5734次,灭火成功率达99.8%。国内也有许多成功的实例,如1958年建的厦门纺织厂,曾发生过四次火灾,均由喷水头自动启动将火扑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其目的性强,直接面对着火点,效率高,水渍少等诸多优点,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可以普及使用的主动固定消防设施。在美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仅在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工厂和仓库中普遍使用,而且已经发展到在家庭住宅中安装这一系统。

从经济的角度考虑。我国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经有40多年的实践经验,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实践,现在在技术、产品配套、全自动化程度、操作等方面都已经有了较丰富的经验;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大量生产和使用,以及国产化程度的提高,已经使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相对价格大幅下降。据统计,国内安装该灭火系统的费用一般占工程总投资的1~3%。与室内消火栓系统相比,费用并没有升高多少,而灭火成功率却增长了数倍。完全符合经济利益的要求。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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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古镇自身条件不足带来的先天消防隐患碛口古镇由于时代久远、地理条件特殊等原因,造成了建筑密集大、防火间距不足、耐火极限不足等先天性消防隐患,影响了消防安全。

1.1.2消防水源匮乏市政消火栓数量严重不足、分布不均,供水能力较弱,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1.2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差

1.2.1古镇内商业店铺交替布置,功能布局混乱古镇内不规则地布置经营着旅馆、餐厅、特产销售等商业店铺,增加了火灾危险性。餐饮场所耗时长,导致人流聚集,引起道路阻塞。

1.2.2古镇外来人口较多,流动性较强,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由于古镇内“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普遍存在,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1.2.3维修施工用火不慎由于古镇内建筑经时间流逝,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急待抢救、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可能使用木材、油漆、燃料等可燃材料,也可能使用电焊等明火工具,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1.3消防队伍力量不健全

1.3.1消防专职队伍力量薄弱古镇虽组建了消防专职队伍,但是人员不稳定,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能形成有效的战斗体系,对初期火灾进行控制能力不强。

1.3.2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居住在古镇内的居民绝大多数是留守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文化素养差异较大,日常生活中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使用明火等现象,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古镇内建筑的消防安全。

2提高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对策

通过对临县碛口古镇防火现状及火灾原因的分析,不难看出类似的古建筑存在同样的火灾防范困境。文物古建筑是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首要的目的不是有效扑灭火灾,而是要预防和防止古建筑火灾事故,尽最大能力减少古建筑火灾的发生。因此,要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从严管理,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切实做好古建筑火灾防控工作。

2.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级管理体制

2.1.1坚持政府主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成立由文化、民宗、旅游、建设、消防、乡镇或街办、景区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古建筑火灾防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工作职责,建立消防工作制度,完善消防工作台账,强化对古建筑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2.1.2坚持网格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化消防安全组织的作用,由古建筑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办牵头,调动农村或社区二级网格、村组、楼院三级网格的作用,明确网格管理的工作流程,明确网格长的职责任务,每月对辖区古建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2.1.3坚持单位自管古建筑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应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或防火委员会,制定行之有效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和观光游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细化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烟花爆竹燃放和建筑内部装修的管控措施,认真落实常态化消防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高古建筑自防自控能力。

2.2完善基础设施,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2.2.1适当增设消防设施在不影响原有古建筑完整性和功能性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古建筑可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基础设施,切实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2.2.2提高耐火极限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实体防火墙或增加相邻建筑耐火等级。

2.2.3提高应急供水能力加强河流、湖泊、堰塘的消防应急取水码头和取水点建设,扩充消防水池容量,增设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对供水能力不足的消防管网进行改造,提高应急供水能力。

2.2.4拓宽消防车道结合古建筑整体规划,拆除部分保护价值不高的建筑,尽可能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最大限度保证紧急情况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等消防救援车辆通行。

2.3加大检查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2.3.1突出消防主查进一步明确消防部门对文物古建筑的监督管理职责,要在检查古建筑的基础上,扩大至周边宾馆、饭店等场所,重点对岗位职责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以及消防设施使用、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火灾隐患与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古建筑消防安全。

2.3.2突出部门协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旅游、安监、住建、文化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组,突出检查古建筑集中区域。各乡镇或街道办应牵头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对辖区内的古建筑及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整治。

2.3.3突出单位自查组织古建筑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志愿者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由古建筑管理委员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火患。

2.4注重防火技术,全面提升建筑防火能力对已建的柱、梁、楼板等主要木质构件,在木材的表面涂刷防火涂料,以降低木材表面燃烧性能,阻滞火灾迅速蔓延。

2.5创新宣传形式,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2.5.1拓宽宣传渠道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阵地跟踪报道古建筑防火宣传知识,设置与古建筑相符的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警示牌等,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广大群众对文物古建筑的防火意识。

建筑消防论文篇(9)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条文说明》的解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外管供水总量。当设计把室消防用水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室外管网一般就按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因此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来确定,但是《高规》第7.4.5.3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水泵接合器的15-40米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在布置水泵接合器时,要考虑其相对集中,以利于与经计算的室外消火栓数量对应,一旦设计中有较多的室内消防系统需要较多水尖接合器,且分散布置时,则需要适当增设“额外“的室外消火栓。

二、水泵接合器数量的确定

众所周知,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遇大火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时,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灭火使用。

《高规》7.4.5-1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这里指明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是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笔者认为这一点不好照搬,我们从水泵接合器用途不难知道,水泵接合器是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来增补室内消防用水不足的接口。如果室外消防用水量远远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时,那水泵接合器设那么多是没有意义的,笔者最近做一个工程--厦门国际会展中心,按一类高层建筑设计,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但其室内大水滴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33l/s,室内水幕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67l/s,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为30l/s,这些用水量按火灾延续时间计算均储存在地下水池中。按规范7.4.5-1规定,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分别设10个,12个和2个。12个水泵接合器要12辆消防车从12个室外消火栓中取水供给,而室外的供水条件上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的,即使考虑到由消防车距离运水,那也不可保证大水滴淋系统和水幕喷淋系统的正常工作。因这两个系统要正常工作时的用水量很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那么多消防车远距离运水来达到同时供水,如时间过长,那这两个系统也失去作用,最后时间一长就靠消火栓来灭火,因此笔者认为应对一些灭火系统可以适当减少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可以分别设3-5个就足够了;而对消火栓系统应重点保证,故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的同时应考虑室外供水能力综合确定,达到既节省投资的目的,同时又保证消防的安全可靠性。

三、消防水池容积的确定

消防水池是储存消防灭火用水的构筑物,容积的确定关系着灭火的安全性。《高规》7.3.2规定:“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二类居住建筑除外),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均应设置消防水池。“《高规》7.3.3对水池的容积作了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以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一些地方针对这两条规定,却有不同的设计方法。

在福州地区,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均储存了消防水池中,原因是市自来水公司无法保证市政供水的安全性,这显然会增大消防水池的容积。如每一幢高层建筑均要把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储存在消防水池,那将会造成很大的浪费,笔者认为是不可取的。

厦门地区是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消防水池只满足室内消防用水量。一般做法为:从市政引两根进水管构成室外环状供水,以保证室外供水的安全性,消防水池设在地下室,只考虑室内消防用水量,但不允许考虑火灾时水池的补水量(规范没有作明确规定)。故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这样导致一幢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室一般都储存了四、五百吨的消防用水,一般占地均有二百多平方米。像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地下室储存了2600吨的消防用水,水池占地890平方米,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很不经济,仅工程造价就增上百万元;同时又增大管理的难度,如要清洗,定期换水等,又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如果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合建水池,那必然会造成生活二次供水的水质污染。所以笔者认为既要保证消防安全,又要降低工程造价及管理方便,首先要加强自来水公司的责任度,保证城市环状供水的安全可靠性,然后适当加大高层建筑的进水管,使得进水管在保证高层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同时能够在火灾时补充消防水池的水量。这样经计算可以适当减少消防水池的容积,达到经济合理。同时笔者建议邻近高层建筑共用消防水池,对这一点希望有关市政部门能够牵头,对共用水池进行合理地管理,这也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合理公正的规划控制。

香港在这一点上值得我们学习,香港的建的消防水池就很小,相当于一个水泵吸水井,容量一般不超过50吨,他们只保证初期火灾的用水量,中、后期火灾的用水量直接靠市政管道的供给,大厦本身只提供提升设备及市政管道的接口,在高层建筑林立的香港就可节约了很多的建筑面积供各种用途使用,我们应向这一方面学习与借鉴。

四、消防给水系统的形式

对高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形式的选择,首先我们应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其次我们应尽量选用经济合理的供水形式。

按服务范围分: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和区域集中的消防给水系统笔者建议尽量采用区域集中的消防给水系统就如上述所讲:邻近高层建筑共用消防水池,但这往往得不到推广。主要原因是各开发商不能协调好,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能够牵头,共同解决管理及费用的问题,使几方面都能够接受。

按高度来分:分区水和不分共给水

当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大于0.80MPa时,采用不分区给水形式,当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大于0.80MPa时,采用分区给水形式。分区供水方式又包括:并联分区供水方式;串联分区供水方式;减压阀分区供水方式。

关联分区供水方式:各个分区互不干扰,自成体系,对系统更加安全可靠,但造价高,维护管理较困难。

建筑消防论文篇(10)

1存在的问题

因为本建筑的体量过大,在现行规范范围内仍然存在一些无法解决的困难。具体为:①建筑中间大商业区无自身安全出口;②疏散楼梯不能直通室外;③超市及地上商业疏散宽度不足[1]。

2性能化分析解决方法

(1)为解决洛阳泉舜财富购物中心的中间大商业区无自身的安全出口、部分楼梯间在首层不直通室外的问题,设计中采用将中庭的通道区域作为“亚安全区”的设计方案。“亚安全区”的实现需要保证以下几个条件:①中庭通道区域无固定火灾荷载;②控制中庭周边商铺或商业火灾烟气不进入中庭;③即使中庭周边商铺或商业内发生失效火灾,烟气溢出进入通道区域,也能被排烟系统迅速排出,不会对中庭人员造成危害[2]。

(2)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对超市及地上商业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①增加开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门,使得起火防火分区内有较为充裕的疏散宽度,并尽量缩短人员的逃生路线行走距离;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快速响应喷头,使得在火灾发生或发展初期即可被扑灭或抑制,以控制火灾发展规模,延长人员安全疏散的可利用时间;③在原设计的基础上适量加大机械排烟量。

在此基础上分析地下一层超市和地上商业部分的火灾危险性,设定最具有代表性的火灾场景。通过对加强消防措施下的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研究,判断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从而判断建筑在消防措施加强的情况下能否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性能化设计模拟分析

1步骤

①分析现场状况:防火分区、疏散设计、防排烟系统;②设定安全目标:人员安全,财产安全;③选择分析方法:定性、定量、计算机模拟;④分析影响因素:建筑结构,自救系统,使用情况;⑤给出分析报告:到达危险状态时间tH。各时间关系见图1。火灾到达危险状态时间为tH,人员疏散完毕的时间为tE,当tH>tE时,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2性能化设计中火灾场景设置

(1)地下商业火灾场景B1。火源功率1.8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以此检验火灾时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和人员能否安全疏散。

(2)1层商业火灾场景A1,设于中庭走道防火分区14中庭。火源功率1.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地下1层防火分区14中庭发生火灾时中庭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进而验证中庭定义为“亚安全区”能否成立。

(3)1层商业火灾场景A4,A5,设于防火分区13商场内。火源功率8.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商场内自动灭火系统未动作的情况,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4)2层商业火灾场景A6,设于2层防火分区2主力店内。火源功率3.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火源附近的一部楼梯被封堵,检验在部分疏散出口不可用的情况下,2层防火分区2发生火灾时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5)2层商业火灾场景A7,设于2层防火分区7商场内。火源功率8.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失效的情况下,2层防火分区7发生火灾时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3计算结果

(1)人员载荷按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5.3.17条第4、5项计取,影城内各放映厅人数的确定,参考建筑图纸中放映厅的座位数确定。人员疏散模型软件采用Pathfinder,根据模拟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具体见表1。

(2)人员疏散时间:紧急情况下的人员全部疏散完毕时间包括火灾探测时间(talarm)、人员反应时间(tresp)和人员疏散运动时间(tmove):te=talarm+tresp+tmove。本性能化设计中将talarm设为60s,tresp设为120s。通过软件模拟计算,以烟气层能在人员疏散过程中保持在危险高度处能见度不低于10m、温度不超过50℃、浓度不超过500ppm为安全判断依据,人员疏散结果汇总如表2。

性能化设计的主要措施

本文采用“亚安全区”的设计概念来解决洛阳泉舜财富中心购物中心中间大商业无自身的安全出口、部分楼梯间在首层不直通室外的设计难点。

1中庭防火分区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1)中庭通道区域禁止布置商铺、展示等,禁止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2)中庭通道区域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和固定家具采用不燃材料;商铺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采用不燃材料,固定家具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采光顶棚应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满足规范要求。

(3)中庭的电气线路应使用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缆。

(4)中庭通道区域回廊及周边店铺的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均采用响应温度为68℃的快速响应喷头。

(5)大商业与中庭通道区域间应采用防火墙、特级防火卷帘和甲级防火门或防火隔间进行防火分隔。

(6)商铺作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300m2。商铺与中庭通道区域间采用防火墙、特级防火卷帘和甲级防火门或防火隔间进行分隔。商铺、商业等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3.0h实体墙分隔。

(7)连接楼梯间前室与中庭通道区域的走道,其两侧应为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实体墙,走道端部应设甲级防火门,走道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8)中庭顶部应设置机械排烟,排烟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

(9)商铺内应设置机械排烟,排烟量应符合《建规》第9.4.5条的规定。

(10)中庭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现场广播系统引导疏散。

(11)中庭内不应设置任何影响人员疏散的设施,地面或墙面应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导流标识。

(12)中庭两侧设室内消火栓,间距不大于30m,每层设消防器材站。

2疏散措施

(1)对于负1层超市部分区域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当其他设计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还采取如下加强措施:①负1层超市区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快速响应喷头。②疏散宽度不足的防火分区应在防火墙上增设开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使得防火分区内的疏散宽度满足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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