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责任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3 15:03:37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1)

一、会议简介

2010年6月26日上午,2010年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年会暨粤商伦理与社会责任国际研讨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本次研讨会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粤商研究中心及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主办,《国际经贸探索》杂志社、MBA教育中心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杂志社协办。出席会议的嘉宾有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新家、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黎友焕、光明日报理论版副主任孙明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顾也力、副校长陈德萍、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党委书记谢应东、主持工作副院长郭桂杭、粤商研究中心主任申明浩、中外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等,会议代表约120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兼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副会长陈德萍、国际商务英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郭桂杭和粤商研究中心主任申明浩担任此次会议的主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顾也力教授在开幕辞中表示,此次研讨会旨在与各位学者共同探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更好地推动珠三角地区企业的发展。李新家教授以社会的企业责任这一新观点为主线,从中国社会在企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社会环境建设以及企业体制尚待完善等角度阐述了个人观点。

随后,黎友焕教授对研究会在2010年上半年的工作做了全面总结。他汇报了对外学术交流工作、会员专业研究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同时提出研究会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未来的工作思路。

在粤商伦理与社会责任国际研讨会上,中外代表与我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分别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和发展做了精彩演讲,引起热烈讨论。光明日报理论版副主任孙明泉以理论工作者的身份,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渊源、理论发展和学术交叉等方面做了精辟的分析。作为国际友人代表、来自英国伦敦城市大学的Lez MichaelBacchus博士则以CSR(企业社会责任)为课题针对National Grid PLC(UK)做了一个内容翔实的案例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伦理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侯胜田博士、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代表以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战略决策研究》主编杨韶刚教授也分别就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阐释。此外,广外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副院长朱文忠教授作了题为“谈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的几个问题”的演讲,他在理论综述的基础上围绕“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这一主题,指出企业对此的认识误区,并提出五大“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研究的新趋势。谈及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他认为内外部制度压力动因大于内部战略利益的考量,并就此提出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系统机制的构想。最后发言的广外MBA教育中心副主任吴易明教授,她从MBA教育角度向与会代表阐述了CSR教育的重要性。

二、大会主旨发言要点概况

顾也力教授致辞中认为:粤商对中华民族的进步,对我国与世界的经贸交往,对中国的现代化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粤商引领了中国制造的崛起,缔造了珠江三角洲世界工厂的奇迹。然而最近接连发生了富士康系列跳楼事件和本田罢工事件后,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提高薪酬水平似乎是一种趋势,但是低成本的生产模式是否可以继续以往的辉煌,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是一项很有社会责任的研究,必然会成为社会科学领域一个新的研究热点,而本次论坛的举行,更将推动这一研究热点的快速形成。

李新家研究员致辞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的企业责任是一点新思维,社会的企业责任就是社会对企业也应该有很大的责任。在社会里面的企业社会地位和经营条件不公平,有些企业的条件好,地位高,有些企业的条件差,地位低;我们这个社会对企业的扶持、引导和帮助的体制机制不完善;我们这个社会对待资本和对待劳动的态度也不公平。所以,我们要强调建立一种和谐的劳资关系,把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的企业责任结合起来研究,打造一种良好的和谐的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来推动我们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人群众的,人民群众的幸福。

王浩研究员发言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企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矿难事故、扣欠工资、环境污染等问题,向社会经济活动敲响了警钟。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我们不断的认识到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主要参与者之一,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企业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愿方面的期望,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还包括伦理责任和自愿责任,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应当做到遵守法律,合乎道德以及做一个良好的企业公民。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还比较模糊,理论认识的不足和实践操作的问题,已经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甚至影响了整个国家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广东是我国经济改革发展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广东企业积极承担并弘扬企业责任社会责无旁贷,任重而道远。

孙明泉博士发言的题目是:理论工作者的责任担当。他认为,粤商敢为天下先,勇于走出去,这种精神非常值得尊敬。粤商的经验和这么多年来的实践需要理论的总结,需要理论工作者的梳理,同时在一些企业快速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理论工作者也需要一些理论的提升,也需要一些理论的创新来指导。他认为,现在学科分化太多,学科与学科之间的壁垒和泥巴太厚,跨越不过去,学科之间交流太麻烦。经济学跟社会学、法学之间交流出现很多麻烦,但事实上很多社会问题的发展本身并不是因为我们学科分化问题,而是有固有的规律,因此需要跨学科的交流。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探讨,很多方面的学者都在共同研究社会问题,不同学科能够更好地坐下来,尽量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相互交流起来。

Lez博士认为:英国电网公司案例表明,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如建立企业道德规范、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等,有利于推动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万骏毅教授发言认为:农业企业应该履行社会责任,农业企业与一般的企业有一些不同,尤其是农户交易的时候,常常处于劣势。另外,农户居住和经营分散,与千家万户有着业务往来的农业企业的经营行为稍不规范,就有可能带来极大范围的不良影响。鉴于此,农业企业更需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候胜田博士指出:促进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代中国企业家和管理学者的共同责任。人们认为,广东人具有经商的传统,具有天生的商品意识,言必言商,言必言律,全民皆商,很难分辨出谁是商人,这是对粤商脚踏实地,务实不务虚的肯定。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商人处处身体力行,敢为天下先,这已成为粤商的核心品质之一。以粤商为代表的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旗帜,粤商也有资格成为中国企业社

会责任的推动力量。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也是各位学者、专家的责任,也是中国的责任,一句话,促进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中国管理学者和企业家的共同使命,也是中国全社会的责任。

杨韶钢认为:企业伦理应该是企业的永续经营之道,所以我们的粤商应该在哪些方面提倡粤商伦理?作为全国排头兵,我们的永续经营之道在哪些地方?我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总是用对待机器一样的观念来看待我们的农民工。让企业道德改变看得见,我们作为企业公民要挺身而出,发出我们声音,在全球化年代,企业家要思考的已不仅仅是赚钱,有了钱怎么花,怎么为这个社会做点贡献,这是每个人应该尽的责任。企业若想在全球化浪潮下站稳脚步,就必须从单纯的获利转变创造更多的道德和社会价值。

朱文忠认为:近年发生的三鹿奶粉、次按危机、富士康员工跳楼等问题进一步凸显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问题的重要性。他认为,中国的传统儒家文化有几千年的历史,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只有不到100年的历史,儒家文化提供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的思想源泉,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实践,更多是一种制度安排。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新趋势与挑战之一就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因问题,他指出:内外部制度压力远远大于战略利益的考量。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是讲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出于利益的考虑,出于经济效益的考量,是具有战略目标的,但是很多西方学者研究认为,战略利益的考量弱于公司的内外部制度安排,即要想让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靠内外部的制度安排,其中外部的制度主要包括政府政策法规、媒体监督机制、非政府组织行业规范等;内部制度主要有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管理结构,以及企业文化等。基于这一理论,他认为,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化工程,需要通过完善内外部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

吴易明指出:如果学生不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到的本领越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越大。因此,将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议题纳入到整个MBA教学当中来,对于整个项目的提升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她引用总理的一句话和大家共勉:企业家要有道德,我希望每个企业家,每个企业,在他们身上都流着道德的血液。

陈德萍教授为本次研讨会致辞:本届论坛是一次意义深远的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来自国内外的知名学者相聚广州,共商盛举,既有老朋友又有新朋友,既有德高望重的学界前辈,又有思想敏锐的青年才俊,我们和谐相处,欢聚一堂,这本身就是论坛主题,企业伦理,和谐社会的深度体现。

三、会议几点重要特征

一是有层次。出席本次会议的嘉宾和代表有来自全国20多所高校的专家和学者、广东省企业社会研究会会员、企业家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约120人,其中有4位副厅级领导干部出席并讲话,还有光明日报理论版主编出席并讲话,部分企业家代表出席并参加云山论道活动,另外,还有外籍专家出席并演讲。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7-0061-02

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于20世纪初首次在美国提出,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西方国家关于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已经相对成熟,而国内方面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较晚,到20世纪90年代,国内一些学者才开始对其进行研究,因此对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理解和研究还没有西方学者的成熟和完善。一般认为,国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最早的是袁家方,他在1990年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这本书中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争取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必须承担的义务;同时他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划分为不同的几个方面,包括对职工、社会、能源、生态环境、消费者以及国家的责任[1]。自此之后,国内学者开始逐步关注起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由于认识角度和研究视角的差异,诸专家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也各有不同。刘俊海博士首次把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研究的范围中去,并指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赢利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种社会利益包括自然人的人权,也包括自然人之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享有的权利和好处,包括债务所有人、企业消费群、企业员工、企业的竞争对象、社会环境、社会弱势群体、当地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等[2],这一观点的提出有力地批判了传统的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行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卢代富运用逻辑学的方法对各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进行汇总和评析,进而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3]。李立清则认为最简单的意义上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除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之外的“第三种责任”,并指出这种责任是企业在社会领域内对自身行为后果的“回应义务”[4]。在他看来,企业社

会责任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它的“内生性”。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在我国也逐渐得到普及,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2006年3月国家电网了我国大陆企业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成为国内相关企业学习的表率,在这份报告中,企业社会责任是这样定义的,即企业对所有者、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自然环境承担责任,以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统一。

2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指企业对哪些对象或主体承担社会责任以及具体承担哪些责任。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国内大多数学者在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时就已涵盖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张兆国,梁志钢等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研究视角,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对债权人、政府、供应商、客户、员工和社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以及环境所必尽或应尽的责任[5]。王玲则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和资源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责任等,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6]。李培林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指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对投资者、顾客、员工、债权人、政府和社会环境的责任[7]。李晓丹根据国内学者的研究情况,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作为划分标准,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归纳为企业对公司股东的责任、对公司员工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8]。按照现在的理解,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股东、对员工、对消费者、对所在社区和环境以及对社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等,再进一步可归纳为四个方面的责任,也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公益责任、道德责任四个方面。

3 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研究视角

3.1 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

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过程中形成了众多理论,有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公民理论、社会契约理论等,而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不仅有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还能明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面对的对象和主体,也就是我们上文提到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国内关于这方面的理论文献更是层出不穷,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角度,金建江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观,并指出企业不愿意去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决策信息的不对称,建议在企业治理机构中设立一个“利益相关者委员会”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从而使得企业积极地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9]。辛杰基于消费者响应的视角,对国内外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指出了当前研究的不足之处并分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在未来研究所需要关注的问题[10]。赵瑾璐,张志秋等在对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情况进行整理总结的基础上,以利益相关者原理为出发点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及外部效应进行了福利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来完善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11]。王阳,赵祥则把研究的对象放在传媒企业上,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传媒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履行对策[12]。

3.2 其他主要的研究视角

除了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外,国内大多数学者都从不同的学科领域或多或少的进行了研究,鉴于文献数量原因,在此,主要就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进行评述。王慧,王建琼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引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根据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依据不同的指标进行研究和评价,构建了一个动态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13]。孙艳从中国对外开放的背景出发,基于贸易与投资视角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实施带来的影响,并指出企业要获得长远发展就应该实施社会责任的必要性[14]。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定的环境问题,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势在必行。王超就立足于此表明了低碳经济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统一性,并指出了我国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15]。阎泽睿,赵公民则基于元分析视角,从具体行业和领域、指标体系、相关理论、实证与应用及评价方法五方面对2005―2012年间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归整[16]。此外,更多的学者将研究方向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上。温素彬,方苑以46家上市公司2003―2007年的数据为依据,运用面板数据模型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已经开始关注其社会责任,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变量对当期财务绩效的影响为负,但是从长期来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具有正向的影响。这一结论显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特征相符合,由于企业社会责任这种正向影响的滞后性,企业为了短期利益往往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加上国家惩罚机制的不完善,更是“纵容”了这一行为。唐俊峰,李立峰则以2011年和2012年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为依据,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提升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4 结 论

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文献的整理,可以使得我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发展脉络有个清楚的认识,同时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学科交叉的方法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将研究逐步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但是从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来看还不尽如人意,企业的短期的狭隘目光还一时难以转变,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真正实施起来还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这其中需要企业、政府和个人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袁家方.企业社会责任[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0.

[2]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3]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3):137-144.

[4]李立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为例[J].南方经济,2006(1):105-118.

[5]张兆国,梁志钢,尹开国.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2(2):139-146.

[6]王玲.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性质、特征和内容[J].法学家,2006(1):136-142.

[7]李培林.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可持续发展[J],现代财经,2006(10):11-15.

[8]李晓丹.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两个前沿问题的思考[J].特区经济,2014(1):195-197.

[9]金建江.从利益相关者视角解读企业社会责任[J].财经科学,2007(11):98-105.

[10]辛杰.基于消费者响应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综述[J].山东社会科学,2011(5):163-166.

[11]赵瑾璐,张志秋,王子博.基于利益相关者角度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经济问题,2013(12):76-79.

[12]王阳,赵祥.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传媒企业的社会责任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4(3):49-50.

[13]王慧,王建琼.基于生命周期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9-12.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3)

 

一、问题的提出

对于企业家的内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见解。奈特[1](1921)指出所谓“企业家”就是那些“在极不确定的环境中做出决策”,并“必须自己承担决策的全部后果”的人。彼德·德鲁克[2](1985)认为企业家是为获取利润、并为此承担风险的人,他们是能开拓新市场、引导新需求、创造新顾客的人。熊彼特[3](1991)认为“我们把新组合的实现称为‘企业’,把职能是实现新组合的人们称为企业家”。张维迎[4](1999)认为企业家就是承担经营风险、从事经营管理并取得收入的人格代表。厉以宁[2](2000)认为:企业家是那种不仅有眼光、有胆量、有组织能力,而且还要有新的观念和新的决策方法、有利益导向的经营思想,并善于利用资本市场的人。根据以上学者对企业家的定义,本文认为企业家就是具有创新精神和领导力、善于驾驭企业、能够使企业长期生存并能为此而承担风险的人。基于此,本文所界定的企业家不仅包括企业家,还包括企业高层管理者、企业领导者和经营者。

改革开放30年,企业家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量,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衡量企业家最受尊敬的第一指标(何志毅,2008)。在洞察、开发和利用商业机会过程中,企业家最先能够感知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企业家在采取竞争策略、创新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时,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能够将社会因素作为企业重要的决策变量,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可持续性成长。

近十年来,我国学术界和企业界较多关注企业层面的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实现方式,取得了相应的成果。然而企业文化论文,作为企业的决策者--企业家,他们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起到什么作用?企业家应当承担什么社会责任?影响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因素是什么?基于此,本文对2000年以来中国全文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有关企业家社会责任方面的文献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了企业家社会责任的研究现状,总结归纳了近十年来中国的研究者们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导向、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最后,结合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从构建适合中国背景的企业家社会责任概念模型、企业家社会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关系、企业家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作用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企业家社会责任未来的研究展望,以期推动我国企业家社会责任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

二、企业家社会责任相关研究的主要成果分析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企业家社会责任的研究内容比较零散,其中关于企业家社会责任导向、企业家社会责任的驱动因素的研究相对较多。其余还有对于企业家社会责任与企业家精神、社会地位等因素的相互关系的研究。

(一)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内涵

随着和谐社会及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提出,学者们开始关注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田丰,2004;朱贵平,2005;黎友焕,2007;赵曙明,2009)。学者们认为企业家如果能够将社会责任因素作为企业重要的决策变量,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可持续性成长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关于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实质和内容,黄泽民[5][6][7] (2004,2005)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认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是由其社会角色、现代社会生产形式、社会生产力发展规律所决定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论文提纲怎么写。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实质归根到底是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他认为企业家社会责任可以分为两部分:(1)直接社会责任,由企业特殊的社会功能所发生的责任,包括社会积累、保障就业、管理生产要素、产品创新等;(2)间接社会责任,与社会环境相关的责任,包括诚信、道德、可持续发展等。张铭业[8](2005)认为的企业家应有“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李洪彦[9](2006)认为企业家社会责任就是指作为特殊群体的一群社会个体所应承担的与之相关联的社会义务。黎友焕[10](2007)认为企业家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起关键作用,企业家作为改革受益者理应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李君如[3](2007)认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是办好企业,多提供就业机会,多交税收,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出贡献。

许多学者如陈孝兵(2008)、孙浩进(2008)等都认为有不少企业家对社会责任的含义存在着错误的理解,认为社会责任就是更多的捐款或赞助公益活动的行为,而忽略了产品、环境、员工等方面的责任。陈孝兵[11](2008)指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是新的“企业办社会”,也不能等同于公益事业和社会捐赠,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孙浩进[12](2008)分析了中国社会环境背景下企业家社会责任存在的危机及应对对策,认为中国的企业家社会责任意识模糊,更多的时候采取了漠然或逃避的心态,使得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存在着潜在的风险;而政府对于企业家社会责任缺乏监督、指导和制约也是造成企业家社会责任危机的重要原因。

(二)企业家社会责任导向研究

个体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在理论上称为CSR导向(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rientation,CSRO)企业文化论文,即个体对企业的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行为的态度导向。学者们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探讨中国管理者的CSR导向(研究结论见表1),研究表明,企业CSR的履行程度,与企业管理者尤其是企业高层管理者的CSRO有很大的关系。其中,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13](2007)通过对企业法人代表的调查,反映了现阶段企业家对CSR的认识与评价;晁罡等[14](2008)通过实证研究认为企业领导者的法律、伦理、慈善3个责任取向正向影响、经济责任取向负向影响企业社会表现和组织绩效;杨帆等[15](2009)的实证研究表明,中国管理者个体的CSR导向具有经济责任和伦理责任的性别显著差异,以及法律责任的区域差异。陆雄文等[16](2009)对中国的民营企业家社会责任导向进行了问卷调查,认为虽然目前受到资源限制,不少民营企业家都存在注重盈利的短期导向,但从长远看来,民营企业家随着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会同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一样重视并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表1 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导向的研究

 

学者

研究目标

研究对象和样本数

主要研究结论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7)

企业家对CSR的认识与评价

企业法人代表,有效问卷4586份

普遍认同“优秀企业家一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高度认同履行经济、法律、伦理和公益四个方面社会责任的意义;比较关注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企业履行法律和伦理责任方面存在欠缺现象较为突出;经营困难、素质不高、缺乏诚信环境、社会相关部门未很好履行职责是导致社会责任欠缺的主要原因。

晁罡等

(2008)

企业领导者的社会责任取向、企业社会表现和组织绩效的关系

MBA和EMBA在职学员中的企业中高层领导者,有效问卷458份

法律、伦理、慈善3个责任取向正向影响、经济责任取向负向影响企业社会表现和组织绩效;CSR取向、企业社会表现和组织绩效三者关系中,企业社会表现起中介作用。

杨帆等

(2009)

中国管理者CSR导向

籍贯长三角洲地区,在上海浙江工作地MBA学员中的企业管理者,有效问卷118份

中国管理者个体的CSR导向具有经济责任和伦理责任的性别显著差异,以及法律责任的区域差异。

陆雄文等(2009)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4)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一直是西方资本市场实证的研究热点,目前国外关于社会责任研究的文献大多数是基于英美等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背景,虽然越来越多的文献研究了社会责任的性质和后果,但针对新兴资本市场的社会责任的动因与具体实现形式的实证研究却很少。

国内虽已有不少文献关注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和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但大多数却忽略了影响我国社会责任发展的最重要的制度背景,即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双重所有权制度。

基于此,本文试图从中国最基本的体制背景出发,探讨不同所有权性质及结构对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不同驱动机制、履行情况及其实现形式的影响,回顾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在评述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和研究发展方向。

二、所有权差异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责动因

关于社会责任履责动因的研究文献非常多,国内外学者观点各异。沈洪涛和宋献中等(2010)指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具有超越经济意义的目的,对其研究不能囿于经济范畴,但至今未有研究涉猎社会责任信息的社会和政治作用。目前,还未检索到国内外有系统研究所有权性质及结构与社会责任关系的文献。

企业的天然属性是追求利润,从经济学角度上审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即满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处理公司治理与问题的需要;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社会责任的动因,是基于合法性与利益相关者理论,实质上是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压力的反应;而目前我国正处在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时期,经济体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非市场环境,在这种背景下,结合政治学的相关理论,政治关联与干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存在重要的影响作用。

故本文尝试从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三个视角,归纳所有权差异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动因的影响。

(一)基于经济学的视角:公司治理与理论

Graves和Waddock(1994)研究了所有权结构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基于他们的假设,Johnson和Greening(1999)进一步发现公司治理和机构的所有权性质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是相关的。Friedman(1970)最先在1970年把理论运用到社会责任领域,他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质是一种仰仗他人赋予的资源和权利的个体行为。在成本论者传统的观点里面,社会责任不仅是管理者的个人行为,它还会加大支出和提升成本,对股东价值只有负面的影响,Atkinson和Galaskiewicz(1988)、Galaskiewicz和Burt(1991)便坚持这种观点:管理层热衷于通过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从而增加其个人声誉、提升其社会地位,营造一个对个人有利的发展前景。Hemingway和Maclagan(2004)则从管理层更加具体的社会责任行为出发,论证了企业的慈善捐赠带有很强的管理者个人色彩,其实质上是者以企业所有者利益为代价,通过捐赠实现个人利益。针对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很多文献都证实了问题涉及转移企业财富,它对企业的经营行为有负面影响,尤其是在财务表现方面,正如Johnson等(2000)指出,与西方公司相比,中国企业在控股和非控股股东之间,由对股票所有权和对董事会的明显不同控制引起的问题更加严峻。Liangrong Zu和Lina Song(2009)对100家工业企业的CEO进行了采访,实证得出中国的管理人员因具备获得经济利润的本能,普遍都对社会责任表示欢迎,并有意愿参与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第二类问题理论,Wenjing Li和Ran Zhang(2010)则基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社会责任指数数据,实证研究了692家制造业上市公司,他们认为比较西方相类似的企业,非国有企业的大股东会通过侵占小股东的权益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从而损害小股民的利益,也降低了社会责任水平。

1993年我国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企业的大规模生产,因此可能会造成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利益冲突,产生问题。国内基于此角度研究多是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对比分析进行,包括:曹斌和辛吉吉(2008)在分析在华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时发现,国有企业受到问题的影响,其履行社会责任所产生的社会绩效与相应的经济绩效表现出反向关系,而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则会带来企业经济绩效的提升。苏蕊芯和仲伟周(2011)的研究也得出相同结论,他们发现企业的性质、目标决定了我国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面临更多的问题,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行为可能存在累计个人财富、获取升迁机会等多重动机。梁建、陈爽英和盖庆恩(2010)从慈善捐赠的角度,认为相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控制,所有者控制的民营企业管理者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获得个人良好的社会声誉,还有利于企业发展,故该所有权性质能够正向促进企业捐赠。苏蕊芯和仲伟周(2010)通过“富士康连跳”现象获得启发,对2008年深交所民营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动机进行研究,发现相对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的性质和目标决定了其更有追逐价值增值的经济动机。作为中国特色的一种体现,国内学者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本土化的研究探讨,梁建、陈爽英和盖庆恩(2010)把党组织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进行考察,发现在企业内部建立党组织有利于改变民营企业狭隘的“经济人”理性,对促进慈善捐赠有积极作用。

(二)基于社会学的视角:合法性与利益相关者①

企业合法性,Suchman(1995)给出了一个较为权威的定义,他认为其是指在一个由社会构建的规范、价值、信念和定义的体系中,企业的行为被认为是可取的、恰当的、合适的一般感知和假定。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组基于社会共同体的契约关系,需要向诸如股东、顾客、社区、员工等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Deegan(2002)认为合规性理论与相关利益者理论颇为接近,两者经常作为一种相互补充关系。

从合法性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分析社会责任的动因,一直是西方学者研究的主流,其文献非常丰富,但至今可检索到的文献当中,很少结合了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体制背景,仅有几篇涉及所有权结构的影响:Cormier和Gordon(2001)首先结合了所有权结构与合法性理论,把所有权结构作为反映合法管理的变量,来解释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See(2009)研究指出,政府的高比例持股创造了足够的动机,使得企业为了满足政策的合法性需求,必须去实现一些财务以外的目标,比如发展基础设施、解决失业等,从而执行贯彻企业社会责任。Russo和Fouts(1997)从顾客和公共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研究了企业的环境责任,发现企业积极执行环保政策、控制污染,是因为履行社会责任,能够为企业创造顾客的环境声誉资产和企业的政治影响资产(即企业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能力)两项隐性资产。

国内这方面的文献较为杂乱,大多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在合法性方面,针对我国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田志龙和贺远琼(2005)选取了海尔集团、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集团进行案例研究,首次提出在中国不同性质的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其社会责任行为的驱动因素是不同的,获取经营合法性对于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尤其重要。王伟(2008)发现外资企业承担基本社会责任的驱动因素主要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民营企业承担高级社会责任则来源于获取企业经营合法性。郭洪涛(2011)也指出,民营企业由其生产资料私有的所有权性质决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并不积极。国内关于所有权差异对社会责任履责动因的影响,更多关注的是国有企业,比如沈洪涛、杨熠等(2010)从合规性管理的角度分析,国有股东更关注公司中长期的经营发展状况,会在利润目标之外更多考虑社会的利益。苏蕊芯和仲伟周(2011)从企业性质的理论出发,国有企业在重大灾难中捐赠数额较多的一个原因是国有企业管理者通常是出于政治责任的考虑,即向其直接政府领导部门,传达一种忠于组织和敢于担当的信息,国有企业是基于合规性动机去履行社会责任的。

在利益相关者方面,曾杨(2008)发现跨国企业或外资企业一直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者,而中小民营企业很少有明显的企业社会责任行动。杨熠和沈洪涛(2008)进一步实证了国有企业和大规模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表现优于非国有企业和中小规模企业,认为其原因在于无论政府或者社会公众都对大企业的社会责任有更高的期望。国有企业面对的众多利益相关者当中,社会和公众一直都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黄速建和余菁(2006)、沈志鱼和刘兴国等(2008)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改革研究指出,国有企业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更需要关注其非经济目标,即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实现。

从社会学的角度去分析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国外文献限于制度假设与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很少涉及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体制背景。相比之下,国内文献虽然较多,但缺乏经典的理论做基础,更没有就某一个方面做深入的探讨研究。

(三)基于政治学的视角:政治关联与政治干涉

改革开放以来,非国有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加,2006年国有企业改革,也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的步伐,但目前仍然只有少部分上市公司是属于非国有最终控制,我国经济体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非市场环境,在这种背景下,政治关联与干涉对企业社会责任也存在重要的影响作用。

Bai等(2006)从宏观层面分析,政府和大股东为了使社会安定,有足够的动机去转移企业的财富,而这种目标一般是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的。Wenjing Li和Ran Zhang(2010)在对2008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指出,由于国有企业对政治动向有敏锐的感知,导致公司活动是一种根据政府期望的管理效果,并进一步假设在国有企业里面,所有权分散程度与社会责任是呈负相关关系的。

国内关于政治关联与干涉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文献,则较为丰富,主要是从产权形成基础及慈善捐赠两个方面来阐述:在产权形成方面,黄速建和余菁(2006)分析到由于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形成基础存在较大区别,国有企业仍将是政府参与和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需要其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分析深交所石化塑胶行业上市公司2005至2006年报中社会责任数据,王双杏(2008)指出国有企业对公司社会责任有天然的偏好,其股权国有性质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承担更多的政策性任务,并进一步实证证明了国有产权性质对社会责任披露有显著的正影响作用。崔秀梅和刘静(2009)通过分析中国沪市上市企业的经验数据得出,在履行社会责任时政府有能力向国有企业施压,其受政府干预的程度比非国有企业大,并认为公司最终控制人的产权性质,可能影响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的作用程度和方式。钟宏武(2007)通过分析企业的捐赠作用,指出由于民营企业的产权难以得到充分保护,其政治寻租比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动机更强、寻租收益也更大。张会芹(2007)也同样认为在政府干预程度较高地区,契约执行力度弱,作为替代机制,民营企业主更愿意通过公益捐赠方式谋求和政府的关系,以寻求政府的保护,蕴含有寻求政治关系的政治动因。李越冬和张会芹(2010)则以5·12地震后捐款公告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资本市场对其认可程度,发现了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的市场反应具有差异,并进一步分析这种影响可能是来源于政府干预所导致的不同捐款动机。为了克服以往文献只注重政治关系的资源效应,而忽视政治关系的维护成本,李四海(2010)以2006至2008年间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政治关系对企业捐赠具有显著的影响,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比无政治关系的企业参与捐赠的可能性更大、捐赠水平更高,而且在市场化进程比较慢、政府干预严重、法制水平较低的地区,政治关系对企业捐赠水平的正向影响更为显著。

在履行社会责任的政治动因研究方面,国内学者由于熟悉我国体制背景和数据获取的便利性,不仅结合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历史形成过程,还进一步发现政治关系是对企业产权保护缺失的一种替代机制与理性回应,但其相应的理论基础较为薄弱,至今未有文献把经典的政治学理论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构建成一个系统的框架,这将是未来研究所有权差异对社会责任行为影响的一个重要思路。

三、所有权差异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其实现形式

根据Claessens等(2000)、Faccio和Lang(2002)及Wenjing Li和Ran Zhang(2010)来自香港、日本、新加坡、英德美和中国大陆七个不同地域的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比例占了63.15%,次高为新加坡的23.50%,最低为美国的0.08%,由此可以看到,我国较高程度地保留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政府所有制,政治关联及干涉可能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国外很少有文献涉及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结果的研究,而我国学者较多关注社会责任履行的不同程度、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条研究路径:一是国企、民营和外企所有权性质差异的影响;二是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中股权结构的影响。

(一)所有权性质差异的影响

国内文献中关于所有权性质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责情况影响的研究较多,主要是社会责任的总体履责情况、具体内容履责情况和慈善捐赠行为的差异。

在不同所有权性质差异影响社会责任总体履责情况方面:欧阳润平和宁亚春(2010)以118家国内企业为样本,研究得出所有权性质与企业社会表现呈负相关关系。陈立泰和刘倩(2011)通过对重庆市上市公司2009年的社会责任履责情况分析得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明显高于非国有企业。沈洪涛、杨熠和吴奕彬(2010)重点分析了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公司之间的差异,发现国有控股股东(尤其是国家股股东)能够积极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水平。贺小刚和陆一婷(2008)发现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在社区发展、内部治理和总体社会责任表现方面都存在差异,总体表现最好的是国有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则在产品质量方面有更好表现。苏蕊芯、仲伟周(2011)则专注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责情况,他们指出我国民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实践方面还比较落后,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表现出随意性、随机性、功利性和盲目性。

在社会责任具体内容履责情况方面,、陈劲和许庆瑞(2000)指出,国有、民营与合资、独资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存在差异,具体来说,民营企业的环境责任和诚信责任重视程度都在其他性质企业之下。陈旭东和余逊达(2007)针对浙江省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和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了解程度高于国有集体企业,也高于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但徐尚昆(2010)对我国12个省1 268家企业高层管理者的实地调研却得出不同的结论:国有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程度高于其他类型企业,国有企业、大型公司和上市公司在公益慈善、顾客价值和权益维护、经济责任、环境保护方面均有较好表现。杨熠和沈洪涛(2008)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调查也同样显示,国有企业、大型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的认同感更强。导致如此相反结论的原因可能在于陈立泰和刘倩(2011)所提到的区域经济发展影响了不同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大多数学者还对我国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了具体的分类,许洁莹(2009)挑选了大中型的国有和民营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发现二者在社会责任的经济层面都有待提高,国有企业在环境层面要加强,而在社会层面上,两类企业都积极参与捐赠等公益活动。崔秀梅和刘静(2009)把社会责任分为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并指出对于强制性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则比非国有企业履行得更好。一部分学者专注于民营企业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根据喻权域(2005)调查统计显示,民营企业雇工的平均工资相当于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已经从83%降到2003年的55.1%,他进一步指出,差距拉大原因可能在于民营企业雇主剥削员工劳动力的程度加深。第六次全国民营企业抽样调查也得出相同结论:中国民营企业内部劳资关系问题较多而且复杂,其中主要体现在雇工工资有不升反降趋势、劳保费用的支付呈差异型变化、社会保险不理想、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理想等。苏蕊芯和仲伟周(2010)指出我国民营企业中25%的公司已经把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纳入社会责任范畴,需要对劳动者的权益加以保护。另一部分学者则从影响企业的捐赠行为角度出发:阳秋林(2002)发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人力资源责任、职工保障措施、所得税贡献和社会贡献方面都比民营企业表现更好。赵琼、张应祥(2007)发现相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西方在华公司更多地把慈善捐赠与企业的战略整合在一起,使捐赠与企业价值、形象和市场开发融为一体。张会芹(2007)分析发现,所有权性质显著影响企业的捐赠行为,她认为产权性质的这种影响来源于产权保护和契约执行力度的地区差异。

基于中国特殊的体制背景,不少学者试图探索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乔洪武(1991)最早提出,应该从不同层面上明确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的社会责任目标,避免平均主义。辛杰(2009)发现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履行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三资企业主要以人为本的精神和文化导向,国有企业更讲求务实的效果,大多属于关系导向和权力导向,而民营企业则更具有进取精神,大多属于创新驱动型或大视野型。郭洪涛(2011)把社会责任的实现形式分为初层、法律和高层三类,认为国有企业应起领导作用,民营企业主要履行法律目标,而外资企业则应该在秉承母国文化的同时,重视法律责任,履行初层责任。Wenjing Li和Ran Zhang(2010)更直截了当地指出,投资者甚至可以通过评估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来区分国有和非国有企业。可见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形式确实不能同一而论,需区别对待。

(二)所有权结构(股权结构)差异的影响

一股独大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Tian和Estrin(2008)指出,相较于其他国家相类似的行业及企业,中国上市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股权结构更为集中,以至于控股股东很容易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Keim(1978)指出公司股权分配的分散程度与股东对其要求的明确性呈正相关关系,验证了在发达国家,所有权越分散,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水平越高。Ullmann(1985)的研究得出相同结论,他发现当企业所有权结构趋于分散时,社会责任共同基金、教会和投资者等所有者对社会责任行为的要求越明确,企业承受了更大的信息披露压力。Joyce等(2005)通过比较分析32家挪威和丹麦、26家美国的电力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包括产品安全、环境保护、社区参与、消费者保护、人力资源等),发现由于各个国家文化因素以及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差异,导致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侧重的具体内容不同。Karmi等(2006)研究了外资企业,发现其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呈负相关关系。Brammer和Pavelin(2006)进一步指出,股权越分散的企业,其自愿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积极性越高。部分学者还研究了不同股东的股权集中程度的影响:Nazli(2007)通过对马来西亚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所有权结构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在于:内部董事持股比例越小、政府持股比例越高,企业越倾向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Brammer和Pavelin(2008)则研究了公司治理因素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也发现股权集中度、董事会结构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Wenjing Li和Ran Zhang(2010)首次直接验证了所有权的分散程度与新兴市场的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其证明了在非国有公司,企业分散的所有权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是积极关联的,但是在国有企业这种关系却是负相关的。

通过以上的文献回顾可以发现,国外文献研究了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特别是信息披露方面)的影响,但并没有涉及股权结构对社会责任动机和履行结构的影响,更没有比较研究我国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的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国内尚未检索到系统研究不同所有权企业的股权集中度对我国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的文献,这可能是一个未来值得深入研究的方向。

四、评述

目前,国内外还没有对中国特有的所有权体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进行系统研究,正如Belal(2001)所指出的那样,西欧、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关于社会责任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了,但针对前殖民地、小国家和新兴的国家,其实践和研究却甚少,他强调急需在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体制背景下研究社会责任。本文首次归纳与整理相关的文献,综述了国内外关于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动因、履行情况及实现形式的经验和研究成果。

从主流的研究趋势来看,学者们已经察觉到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体制背景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不管是国外学者的局部性探讨,还是国内学者的本土化研究,都试图为我国双重所有制背景下的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一些好的思路。呈现出以下特点:

1.国外学者因体制背景的不同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国外学者因体制背景的不同及数据的难获取性,在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影响的研究方面较为欠缺,相应的基础理论之间互相包含,没有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来解释所有权的差异;而关于动因研究方面多是运用理论与政治干涉来解释,尚无文献从传统的经济学出发去探究更深层次的原因。

2.国内学者关于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一是仅仅单独研究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甚少研究外资企业,更缺乏对三种所有权性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差异的对比研究;二是大多研究慈善捐赠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直接从现实表象判断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方式;三是国内研究多是采用规范的研究方法,很少实证文献。

关于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影响的国外文献,一般是基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背景,很少立足于发展中国家,基于中国独特的所有制背景的社会责任研究更少,均没有直接检验我国的国有、外资和民营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及其相应的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

综上,目前的研究还存在一些局限,包括:

1.缺乏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

大多数的研究思路都较为零乱和松散:一是无法与传统的社会责任基础理论有机结合;二是在不同的研究成果之间联系不紧密,文献之间缺乏系统、逻辑的继承与发展;三是国内学者的理论假设多是主观臆断,很少基于清晰的理论脉络。

2.国内的大多数是规范研究,较少实证

多数的实证研究都是基于小样本或者学者主观筛选的数据,不仅不具备普遍性,而且也没有意识到控制样本的“自选择偏差”(毛洪涛等,2009),忽视了变量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使得研究结论缺乏稳健性和可靠性。

3.文献数据样本存在主观单一性

大多数研究都是以发达国家大中型企业或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很少注意到发展中国家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至今未检索到有系统针对我国国企、民营和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的比较研究。

4.对动机探讨不够系统深入

国外学者基于文化差异及数据的难获取性,对我国特殊国情和制度背景分析不足,至今未形成“所有权社会责任”完整的理论体系,而国内学者的研究虽然基于实际的客观现象,但往往只是浮于表面,没有对社会责任差异背后的管理层等动机进行深度研究,特别是我国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动机是具有一定战略意识的,深入探讨其驱动因素,将有利于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融合一致。

5.在具体的研究内容上较为局限

国内外的相应研究基本上都集中在慈善捐赠、信息披露方面,尤其是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动机、实际履责情况和实现形式的研究成果繁杂凌乱,没有体系,缺乏对所有权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具体内容之间的关系研究。

目前,国内对于社会责任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很大程度还只是停在借鉴国外的阶段,尤其不能忽视所有权性质差异是我国企业的一个鲜明的特征。展望未来相应的研究,在理论体系的构建上,可以广泛吸收不同领域、理论基础的研究成果,可以尝试结合社会学、政治学和行为心理学的理论成果,使基于我国特殊体制背景下的研究呈现出丰富多元化,构建出中国特色经济的独创性模型;在样本与变量的选择上,应该结合不同的区域经济发展、党组织、内部利益相关者的政府背景等政治因素,对我国的国企、民营和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差异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在社会责任具体内容方面,社会责任驱动机制的研究尚不深入,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社会责任履责情况及实现形式的探讨更是处在一个初级阶段,都可能是未来值得研究的领域。

【参考文献】

[1] Brammer S. , Pavelin S..Factors influencing the quality of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disclosure [J]. Business 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2008(17):120-136.

[2] Friedman Milton.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J].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1970(13): 32-33.

[3] Joyce van der Laan Smith, Ajay Adhikari and Rasoul H.Tondkar. Exploring differences in social disclosures internationally: A stakeholder perspective[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5(24):123-151.

[4] Keim G.. Managerial behavior and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debate: goals versus constraints[J].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78(21):57-68.

[5] Lihui Tian,Saul Estrin.Retained state shareholding in chinese PLCs: does government ownership always reduce corporate value?[J].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2008(36):74-89.

[6] Liangrong Zu and Lina Song.Determinants of managerial values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vidence from China [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9(88):105-117.

[7] Nazli A. Mohd Ghazali.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disclosure: some Malaysian evidence [J]. Corporate Governance, 2007(7):251-266.

[8] See,G. K. H..Harmonious society and chinese csr: Is there really a link?[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9(1):1-22.[9] Ullmann A..Data in search of a theory a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among social performance, social disclosur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of US Firms [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85(10):540-577.

[10] Wenjing Li and Ran Zhang.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ownership structure,and political interference:evidence from China[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0(96):631-645.

[11] 张会芹.政治动因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行为——基于汶川地震捐款的证据[D].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07.

[12] 郭洪涛.不同所有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形式探讨——基于创新型CSR模型基础之上[J].经济问题探索,2011(2):95-100.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5)

史量才是“史家办报”思想的集大成者,目前关于史量才新闻思想研究的核心是对“史家办报”思想的内涵与价值的理解与诠释。一般认为,史量才在《申报六十周年发行年鉴之旨趣》一文中集中阐释了其“史家办报”思想,他主张报人应“负直系通史之任务”,“以史自役”,用史家的职责和道德要求报人;办报与史家治史鉴往知今一样,关键在于使读者“致用”①。论者多从办报与治史的关系上加以论述,这不无道理,但难以揭示出办报作为新闻事业与治史的本质区别。从大众传播的社会责任理论来考察,“史家办报”思想根植于中国史学传统与文化,更是源于西方自由主义的办报理念,在传媒与社会的关系上表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实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报刊社会责任论。社会责任论认为,传播自由与媒体责任相互依存,大众传媒在享受新闻自由的同时,有义务承当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作为商业大报的《申报》在“以史为鉴”思想的指导下不仅追求经济利益,而且“为社会为历史立一较有权威的言论机关”,发挥了监督政府、向导国民的舆论先导作用。“史家办报”作为中国化的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其形成是与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史氏的办报活动、办报环境等紧密相连、水融的,因而在内涵与意义上表现出与西方的社会责任论诸多的不同之处。总书记曾在世界传媒峰会上高度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研究“史家办报”的社会责任理念,对于建设今天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仍然具有现实价值与借鉴意义。

追求新闻自由与独立,监督政府,服务民众,是“史家办报”社会责任内容的重要体现。新闻自由是社会责任的前提,没有自由就没有责任,这是社会责任论的基本内核。欧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独立于政府的新闻自由,社会责任论的内涵主要是针对传媒滥用新闻自由、追求商业利益以及对社会的负面作用(如黄色新闻泛滥等),以追求独立于商业利润的、服务公共利益的新闻业为目标,主张政府对传媒进行一定的“干预”。与西方关注滥用新闻自由的负面影响不同,“史家办报”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以争取新闻自由和独立为内涵的,因为当时的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内忧外患、军阀混战、政局动荡,毫无新闻自由可言,报业市场化程度不高,没有独立的新闻业,所以争取新闻自由与独立、反抗政府或其他势力对报刊的控制与操纵就成为媒体发挥社会作用的重要保障。

史量才信奉西方的自由主义理念,他追求的新闻理想是“国有国格,报有报格,人有人格”。“独立之精神”、“无偏无党”、“服务社会”是史量才办报思想的核心。政治上自主,不听命于任何一个政治集团,不受官方或军阀操纵。1931年12月13日《申报》发表时评《再论自由之真义》,反对反动派无故扣发上海各报,要求言论出版自由“有绝对之神圣,为任何人与任何势力所不能侵犯”。经济上独立,不接受任何政治势力、军阀的津贴。《申报》实行企业化经营,依靠广告与发行获得了巨大成功。1921年12月19日史量才对来访的美国新闻学家格拉士说:“虽十年来政潮澎湃,敝馆宗旨迄今未偶迁。孟子所谓‘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与顷者格拉士君所谓‘报馆应有独立之精神’一语,敝馆宗旨似亦隐相符合,且鄙人誓守此志,办报一年即实行此志一年也。”②史量才和《申报》的“无偏无党”、不带色彩的独立精神,并非没有自己的观点,其本质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立场,值得肯定的是,在民族危亡关头,史量才作为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能够从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出发,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进步作用。

真实、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是传媒形成独立舆论的前提。社会责任要求报刊提供真实、全面、客观、重要的信息和解释等。史量才看到民国后时局的变化很快,只有迅速、翔实的新闻报道才能跟得上时局的变化和发展,赢得更多的读者。史量才为了丰富和扩大《申报》的信息量,增强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可读性,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通讯网络,重金聘请当时国内一流的记者如黄远生和邵飘萍等为其撰写新闻通讯,并在国外重要城市聘请特约通讯员。《申报》主编陈景韩主张写新闻要客观,报道要忠实:“一曰确,二曰速,三曰博。”《申报》在形成企业化大报后继续保持着新闻报道方面的权威地位,它的新闻报道信息量大、内容丰富、客观公正,显示出一定的独立性和公共品格。

言论是报纸发挥社会影响力、体现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申报》作为商业报纸,一开始仿效美国大众化报纸,采取重新闻轻言论的办报方针,史量才主张“无偏无党”、“经济独立”、“以报传史”,要做“社会的木铎”。“九一八”事变后,面对空前的民族危机,史量才的思想发生重要变化,他认识到不争取言论自由报纸是没有出路的,开始批评的内外政策。他对《申报》进行重大改革,加大对“时评”的改革力度,要为战乱不息、经济衰败、民不聊生的国家大声疾呼,唤醒民众。《申报》改革可谓是“史家办报”社会责任理念的直接宣示。《申报六十周年纪念宣言》称“以积极之行动,努力于本报之改进,努力于应负之责任,不徘徊、不推诿、不畏缩,尽我绵薄,期有以自效,是为本报同人深自体念后最大之决心”,“肩荷此社会先驱,推进时代之重责”,“使社会进入合理常规”,“使我民族臻于兴盛与繁荣”③。《申报六十周年革新计划宣言》认为“新闻事业为推进社会最有力的工具”,力图“传达公正舆论,诉说民众痛苦”④。1932年6月对苏区发动第四次围剿,《申报》鲜明地表达了反内战主张,连发了三篇“剿匪时评”,影响巨大。“一・二八淞沪抗战”后抗日救亡运动席卷全国,史量才及《申报》积极投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申报》通过新闻报道和评论等对宣传抗日救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致力于文化事业,启迪民智,教育民众,是“史家办报”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史量才办《申报》有着比盈利更为崇高的办报动机,就是坚持“文化启蒙”、“新闻救国”的路线,积极从事文化事业。社会责任论认为,大众传媒不仅是商业机构,也是大众学校,传播文化是大众传媒的一个重要功能,报纸应发挥教导民众、传播知识、传承文化的作用。在史量才看来,《申报》不是一般的企业,更是文化事业,它是承载与传播文化的重要阵地。史量才认为报纸是民族生命所系的文化的载体,报馆同人“深知民族生命之系于文化,文化之传后无穷者为历史”,因此,《申报》刊行60年来,“息息负历史文化之责任,又同时力趋于时代以前,应环境之演化,开风气于方新,所求不负其使命者,固未尝一日去诸怀抱也”⑤。黄炎培先生回忆,史量才“先生独着眼社会事业,以为一国之兴,文化实基础,而策进文化以新闻为先锋”(黄炎培《史量才先生之生平》)。

在陶行知等进步人士的影响下,史量才希望通过文化事业来“启迪民智”,将文化知识普及到平民百姓之中,提高国民思想素质,促进社会进步,使贫穷落后的中国逐步走向富强。改革后的《申报》由原来注重盈利的商业报纸发展成为具有强烈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进步“舆论机关”。史量才相继出版《申报月刊》和《申报年鉴》,邀请丁文江等人精心绘制《中国分省地图》和《中华民国新地图》,编行《申报丛书》。先后创办了申报新闻函授学校、申报职工业余学校、申报妇女补习学校等教育机构。1932年12月创办申报流通图书馆,深受上海店员、学徒、工友的欢迎,起到普及教育的作用。史量才认为,报社开设图书馆很有必要,把它与《申报》相衡,“一则以史事为经,一则以学艺为纬,但全力与文化,庶民智因而日进,民德因而日立,以抵于国家富强之域”⑥。这种兴办社会文化事业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的理念与实践,旨在开启民智,挽救国家危亡,与民国时期启蒙与救亡的主题相呼应,与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文化启蒙、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启蒙一脉相承,是史量才追求进步与爱国精神的具体表现。

“史家办报”社会责任理念的形成,并不是偶然和孤立的现象,追根究源大致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源于我国史家文化传统,史家精神一直受到报人的推崇,对此已有颇多论述,在此不再赘述。其次是源于西方自由主义的办报理念,即追求新闻业的独立精神。民国初年报界畸形发展,许多报纸为一党一派作宣传鼓动,靠津贴过日子,党同伐异,新闻报道与评论毫无公信力可言,根本没有把报纸本身当成一种事业。有识之士坚持西方自由主义的办报理念,提出了新闻“独立”的要求,开始创办“无偏无党”、“经济独立”的新型报纸,如邵飘萍的《京报》、张季鸾等人接办《大公报》提出“不党、不私、不卖、不盲”的“四不主义”、成舍我创办《世界日报》宣布不党不偏的办报宗旨等。史量才改革《申报》,把这份商业报纸变成了“权威的舆论机关”,这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与其他报纸追求新闻业独立的趋势相一致的,对推动我国近代新闻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再次,在报刊的功能方面,西方传媒重视报刊的经济功能和娱乐功能,我国报刊比较偏重于政治功能、教育功能和文化功能。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发达国家传媒市场化程度普遍较高,报刊的商业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公众媒介素养有所提高,社会责任论主要是对传媒滥用新闻自由、片面追求商业利益的反驳,要求传媒自律并对社会负起责任。而我国报刊的情况则有所不同,近代中国始终面临着救亡图存的重任,国民素质相对较低,近代报刊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首先是适应政治斗争的需要,报刊成为先进分子宣传救亡图存、救国救民的利器,所以政党报刊、文人办报等成为中国近代报业的主流,这与西方市场经济成熟条件下的报刊截然不同,我国报刊尤其是政党报刊作为舆论工具、教育工具的作用被发挥到极致,而报刊作为商业机构的功能则受到抑制,商业报纸一直未能发展成为主流,张季鸾对此有精辟的阐述:“中国报有一点与各国不同,就是各国的报是作为一种大的实业经营,而中国报原则上是‘文人论政’的机关,不是实业机关。这一点可以说是中国落后,也可以说是特长。民国以来中国报也有商业化的趋向,但程度还很浅。以本报为例,假若本报尚有渺小的价值,就在于虽按着商业经营,而仍能保持‘文人论政’的本来面目。”⑦这是我国报刊的传统与特色,即使是商业报纸也不能不受到影响,“史家办报”是近代报刊重视社会责任的个中翘楚。毋庸讳言的是,“史家办报”也存在难以避免的局限性。作为商业报纸的《申报》常常徘徊在义利之间,有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趋向,比如在新闻报道方面,特别重视社会新闻,为了吸引读者,扩大发行量,《申报》也刊登了不少低俗、庸俗的社会新闻;表现在广告经营方面,《申报》对广告极为重视,广告版面超过了新闻版面,甚至出现了一些低级趣味、黄色下流的广告;等等。但瑕不掩瑜,从总体上看,“史家办报”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责任论,在中国新闻史上代表了民主自由、爱国进步的趋向,其地位与作用是不可磨灭的。

注 释:

①陈建云主编:《中外新闻学名著导读》,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2页。

②谢介生:《世界报界名人来华者之言论丛辑及予之感想》,载《最近之五十年――申报馆五十周年纪念》,申报社,1922年2月初版。

③1931年9月1日《申报》。

④1932年11月30日《申报月刊》。

⑤见《申报六十周年发行年鉴之旨趣》,刊于1932年11月30日《申报月刊》,原刊于《申报年鉴》(1932)。

⑥见《申报流通图书馆一周年纪念册序》,载《申报流通图书馆第二年工作报告:纪念史量才先生》,申报流通图书馆主编,1935年2月出版。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6)

企业社会责任及其衍生概念的发展

不同国家或地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比较

“企业社会责任”的提法可以追溯到1899年美国钢铁集团公司创始人安德鲁・卡内基所著的《财富福音》一书。1924年,Oliver Sheldon在《管理的哲学》中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之后,学者们又提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理解,学术界对此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不同地域的学者因为所在地域文化的差异,定义重点也有所不同。

美国学者Carroll(2004)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

欧盟目前的官方定义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将对社会和环境的关注融入到其商业运作以及企业与其利益相关方的相互关系中。

日本学者山城章指出现在的经营者无论在伦理上或实际上,已不容许只追求自己企业的利益,必须站在与经济社会调和的立场上,有效结合各种生产要素,生产物廉价美的商品,为社会提供各项服务。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卢代富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

不同学者比较的具体内容存在不同

Isabelle Maignan和David A.Ralston(2002)结合Wood(1991)在前人观点基础上提出的企业社会绩效的定义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对美国和欧洲(法国、英国、荷兰)的各100家企业网站进行调查,以衡量这些企业在社会责任表达方面的差异程度。比较的内容涉及展示企业社会责任的动机取向、过程和利益相关者问题,其中作者把动机取向划分为:价值取向、绩效取向和利益相关者取向(社区、消费者、规制者)三种。展示社会责任的过程有慈善活动、自愿社会服务、伦理准则、赞助活动、质量管理、健康和安全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其中前两种作者称之为超越传统的活动,后四种作者称之为与生产联系紧密的和传统的活动。

通过比较作者发现,社区是最被普遍提及的,但比率有差异。比如,美国企业涉及最多的是生活质量和教育问题,而环境保护是欧洲国家涉及最多的。作者认为,相对于欧洲国家的企业,美国企业更多提及社区福利,而对与他们的生产运作有紧密联系的活动涉及的不多。最后,作者认为欧美国家间在上述方面的差异是主要归因于对于企业和企业在社会承担的角色的看法不同。

我们发现,由于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没有统一的衡量维度,所以在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进行跨文化比较时,不同学者比较的具体内容是有区别的。

与此同时,对企业在CSR衍生概念的实践比较,涉及到企业的伦理准则、企业慈善、企业公民行为、企业的社会绩效等。同时,我们看到同样是对企业伦理准则的跨文化比较,不同学者对伦理准则的划分不同,从而比较的具体内容也是有区别的。

不同国家的管理者对伦理问题的看法存在不同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Bodo B Schlegelmilch,Diana C Robertson(1995)认为不同国家的管理者对伦理问题的看法是不同的。根据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面临的伦理问题,作者提出关于企业伦理的26个方面,然后通过因素分析,把这26个方面归为五个因素:关于员工行为、对信息的不恰当使用、关于私人问题、与中央或外国政府的关系、政治或社区投入。

Nabil A.Ibrahim,Faramarz Parsa(2005)对186名美国管理者和148名法国管理者进行问卷调查,以找出他们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哪些方面。通过比较分析,文章指出,美国管理着更注重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而法国管理者更注重经济责任和慈善责任,作者还指出这些差异与国家的经济、文化有关。

可见,对人们的企业社会责任(或衍生概念)态度比较,主要是关于管理者的态度或普通消费者的态度。而比较的内容主要是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或衍生概念)的认识或对其不同内容的侧重程度。

不同国家间的CSR存在差异

根据以上对文献的综述和最近发表的文献,可以看出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发展趋势主要有:比较的内容不断丰富;进行比较的国家也逐渐涉及欧美以外的其它国家或地区;从企业社会责任与文化关系的角度进行比较研究;最近,还有学者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比较分析建立了新的概念框架和指标。

Dirk Marten,Jeremy Moon(2008)根据以前对欧美国家企业社会责任的比较研究结果,认为不同国家间的CSR差异可以用国家的制度框架来解释,制度框架是在一个国家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发展形成的。然后作者利用Whifley(1999)提出的国家制度框架的四个方面(政治、金融、教育和劳动力、文化系统)来分析美国和欧洲的区别,作者认为美国的制度框架下市场经济的自由成分较强,给企业承担相对明显的社会责任提供了更多的激励因素和机会,而欧洲的制度框架下市场经济中的协调成分较强,给企业提供的激励因素和机会相对较少。

在不同的制度框架下,美国式的CSR为“显性CSR”,欧洲式的CSR为“隐性CSR”。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在表达与社会关系时用的语言不同,显性CSR用企业社会责任的语言来与利益相关者沟通,而隐性CSR则不是通过这种方式;(2)目的不同,显性CSR常常是企业有目的的战略选择,而隐性CSR则是企业对制度环境的反应。制度框架中自由市场经济成分越强,企业社会责任越趋向于显性CSR,协调市场经济成分越强,企业社会责任越趋向于隐性CSR。作者认为这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理解的框架可以用来说明欧美企业社会责任出现的差异以及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并且这个框架的应用不仅局限在欧美国家的比较上,也可以用来分析其它国家之间的企业社会责任比较。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7)

0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是在美国经济萧条期,大型企业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经济民主运动日益高涨的背景下产生的。

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综述

20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国内大多数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持有肯定态度,认为企业是社会的一份子,企业应遵守权责对等的原则,企业占了社会资源,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占有的资源越多责任越大。

1.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观点

1990年出版的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国内较早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著作。书中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并围绕企业在纳税、自然资源、能源运用行为、环境保护、基本建设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介绍了企业在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

刘俊海(1999)以企业社会责任和经营绩效的相关性研究为依据,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道德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他认为企业不仅以最大限度为股东盈利作为唯一存在目的,应最大限度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含员工、消费者、中小竞争者、当地社区、环境、社会弱者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1]。

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含对员工、消费者、债权人、环境、当地社区、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2]。

曹风月(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即要对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和社区负责,另外提出了企业对环境的责任是不可回避的,因此,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6项内容,即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社区和环境[3]。

周祖城(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内的一种综合责任[4]。

黎友焕(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某特定的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及其他相关的责任,这个概念是目前内容较完整的、较严谨的、动态的定义[5]。

1.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的评价

从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以来,国内学者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角度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基本上所有学者都认同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近几年很多学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倾向于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定义。统观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发展的20年,所呈现出的现象是:一是,研究成果少而且观点片面;二是,缺少创新型研究;三是,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应用研究,而比较忽略理论研究。

2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

至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我国以来,学者们大多认可企业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在肯定的基础上,我国学者采用各种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中国企业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常用方法有模糊数学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综合分析判断法、主成分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

2.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主要观点

李立清(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293家企业为研究对象,这些企业包括石油化工企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等9个行业,构建的指标体系包括劳工权益、人权保障、社会责任管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行为五个方面,这套指标体系不仅涵盖SA8000的主要内容,而且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两个要素,然后采用主观赋权法由不同领域的社会责任研究者、管理专家等确定权数,最后发放问卷让企业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打分,应用模糊评价法评价湖南省293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6]。

李正(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中采用内容分析法的指数法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高低,如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描述了各个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作者构建的活动体系)的某一类,则分值为1,如果还有相应的金额再加1分,最后由小类得分加总得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比较各样本企业的得分[7]。

梁杰、王铁成(2007)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中运用回归分析方法,通过SPSS软件技术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标与财务业绩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为依据建立一般评价模型。运用模型对上市公司进行个体评价时,依据上市公司实际的财务业绩指标测算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理论值,再与实际值进行比较,从而得出评价结果[8]。

牛丽文、符丹等(2008)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中通过模糊数学的评价模型评价企业社会责任,首先建立科学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活动因素集,然后分配权重,对这些因素分别进行评价,最后用模糊矩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值,将评价值和事先建立好的评价集E={1.0,0.8,0.6,0.4,0.2}={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差}对比,找出相近的数值做出评价[9]。

2.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总结

以上讲述了近几年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研究,发现目前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趋于定量分析社会责任,定性分析的文章很少,定量分析的过程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或其他理论,比如SA8000标准、社会契约理论等,构建定量指标体系,这些定量指标中或者是财务指标体系,或者要采用社会数据的指标体系,如污水处理费用,具体的数据方法是模糊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综合指数法等,通过这些方法评价社会责任的结果都不一样,不同学者从不同的学术角度研究社会责任。

3 结语

至企业社会责任传入我国以来,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对于我国的研究者,应该继续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借鉴先进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经验,继续开展本土化的探索,加强规范和实证研究,及早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进而引导政府制定与社会责任的政策法规,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7.

[2]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3):1.

[3]曹凤月.企业道德责任论-企业与利益关系者的和谐与共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7-40.

[4]周祖城.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形式与内涵[J].理论学刊,2005(2).

[5]黎友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西北大学,2007.

[6]李立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为例[J].南方经济,2006(1).

[7]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来自泸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06(2).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5-0043-07

一、引言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有效实施食品安全治理、引导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实质是拷问中国食品安全治理面临的这些问题:为何有的食品企业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但也有不少食品企业甚至是名牌或龙头企业违背社会责任?有哪些主要因素影响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其驱动机制和调节机制又是怎样发挥作用的?目前我国学术界和政府尚未深入研究和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中国政府日益重视食品安全治理。近几年已经施行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系列法律法规,并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最高议事协调机构,十报告也提出今后需要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然而,这些改革在近几年并未收到显著成效。根据复旦大学吴恒创办的“掷出窗外——面对食品安全危机,你应有的态度”网站、国家食品安全中心网站“质量播报”栏目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网站“食品安全问题曝光”栏目(未披露2010年的数据)的数据统计,中国2010—2012年度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数量与趋势如图1所示。图1表明,虽然三种统计数据的差异较大,但均反应了中国自2009年实施《食品安全法》之后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数量仍然呈上升态势,并未明显扭转。为了克服单一政策监管的低效,2012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作为今后食品安全治理的六大任务之一。因此,只有明确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其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才能制定实施政府监管强制性与企业履责主动性相协同的高效食品安全治理政策。

二、文献综述

现有文献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是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过程、需求层次、宏微观主体、传导机制等五个视角展开的。

(一)根据内容界分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一些学者认为利益相关者、企业绩效和外部环境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三大影响因素。利益相关者因素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政府、非盈利组织、消费者、股东、职工等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正当诉求,以及对减少贫困、降低污染等社会诉求的回应[1]。企业绩效因素关注企业社会责任行动对企业绩效产生的影响,寻求以提高企业绩效为目的的最优社会责任履行方式、途径、程度和时机等[2];杨春方(2009)发现出口业绩、创新程度、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企业绩效因素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方式和程度具有显著影响[3]。外部环境因素强调对企业取得合法性、增强声誉、响应公益行动、规避市场风险、铸就顾客忠诚等具有重要影响外部环境,包括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地域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外部环境压力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4]。在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法律环境的完善程度和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5],以及政府控制、政府层级、市场化进程等外部环境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水平具有显著影响[6]。

(二)按照过程界分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Brickson(2007)认为,根据内容界分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忽视了企业组织及其管理层对社会责任产生作用的精神框架和意识过程,无法让管理层认知企业所处的现实世界[7]。为此,Kunal等(2008)构建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意会(Sensemaking)过程模型,该模型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意会过程分为认知(Cognitive)、语言(Linguistic)和意动(Conative)三个递进环节。其中,认知环节包括对企业的目标定位和合法性判识,语言环节包括对企业正当性和透明度的传达,意动环节包括对利益相关者履行社会责任的事前承诺等[8]。郝云宏等(2012)认为目前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存在重经济理性而轻制度理性的偏失,并基于合法性理论构建了一个“制度环境—制度压力—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三因素影响过程模型[9]。

(三)根据需求理论识别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Tuzzolino等(1981)借鉴马斯洛创建的人之五层次需求理论,构建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需求因素框架,它将企业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盈利、合法等)、安全需求(竞争地位、避免倒闭等)、心理需求(利益团体、合作共享等)、自尊需求(市场地位、产品领先等)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慈善行动、环境保护等)[10]。其中,企业自我实现的需求即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求,它受前四种需求的影响且在前四种需求得到满足时才会产生。McWilliams等(2001)根据经济学的供求理论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一种投入,建立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供给与需求模型,并通过实证检验发现企业规模、多元化水平、研发支出、广告支出、政府采购、消费者收入、劳动力市场、产业生命周期等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需求性影响因素[11]。

(四)基于宏微观主体间关系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Aguilera等(2007)构建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多重影响因素框架,该框架划分了微观个体(企业管理者等)、中观组织(行业等)、宏观国家和泛宏观国际组织(政府联盟等)四个主体层次,结合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理论分析了影响这四层次主体支持企业社会责任的工具性(自利性)动机、关系性动机(主体间关系)、道德性动机及三种动机的交织影响[12]。S. Li等(2010)比较分析了中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四个新兴市场国家的跨国公司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发现缘自国家、行业和企业三个层次,其中具有不同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国家产生的影响最大[13]。杨春方(201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国家、社会和企业三者进行利益博弈的结果[14]。

(五)从传导机制视角探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企业社会责任的传导机制是国外学者研究的热点,其基本思路是首先确定前置驱动因素,再通过中介因素的传递或调节作用,最终影响到企业社会责任。主要观点有:国家与社会文化(集体主义、权力距离等)影响企业管理者的价值观,后者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在法规政策、行业自律规则和投资者的监督规则等制度因素的调节下,企业经济基础前置地驱动企业社会责任;中国企业的产权性质和产权结构决定企业承受的政治干预程度,政治干预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交织影响决定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水平;企业领导类型影响下属员工的伦理认知,后者直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效果,其中变革型领导比交易型领导产生的影响更大;甘地(Gandhi)文化对印度结构(国家政策等)产生了重要影响,后者决定着印度企业处理社会责任问题的方式;企业核心价值观影响企业伦理进而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最终影响到企业财务绩效。

国内学者对传导机制的研究较多。韵江等(2005)认为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分别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前置变量和中介变量[15];李建升等(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文化驱动企业绩效的中介变量[16];姜志华(2011)认为企业高管价值观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前置因素,企业文化是中介因素[17];周立新等(2012)发现中国家族企业的内部能力(制造能力等)和外部关系(社会网络等)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具有调节效应[18]。

综上所述,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的研究视域广泛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过程、需求层次、宏微观主体和传导机制等方面,但尚存以下不足:一是目前的研究路径为探索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适性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缺少针对社会责任具有特殊性的食品企业、重污染企业等的专项研究。二是传导机制的研究结论差异很大,甚至存在一些矛盾。如前所述,前置驱动因素有国家与社会文化、企业经济基础等多种观点,中介或调节因素也有企业管理者的价值观、制度因素等多种观点,其原因可能是现有文献大多采用演绎法考虑到了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局部因素,缺少采用归纳法探索整体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因此,本文以中国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扎根理论质性归纳研究方法,对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进行整体性探测研究,以期为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提供政策建议。

三、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目前尚无全面系统的有关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的概念、范畴、测量量表和理论模型。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7)的调研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不一致,甚至存在一些误解[19]。因此,设计结构化问卷对企业管理层进行大样本调研未必有效,也受调研条件和成本的限制。由于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探测这些影响因素需要广泛深入的信息来源。公司网站具有内容广泛、信息量大、更新及时等优势,其信息蕴含着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影响的各种现实因素。因此,本文选取中国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为样本,以各公司网站所有栏目披露的全部信息作为资料来源。剔除了生产白酒等特殊消费品的公司,最终得到58家样本公司,其中沪市17家,深市41家。

扎根理论是由Glaser和Strauss(1967)首创的一种不受理论假设限制的质性研究方法,它是从原始资料中探寻现象背后的核心概念,通过对资料进行反复比较分析和编码,探测出若干概念、范畴及其内在联系,最终构建出扎根于实践的理论模型。扎根理论包括开放式编码(初始编码和聚焦编码)、主轴编码、理论编码和理论饱和度检验四个步骤[20]。以下将运用扎根理论、采用NVivo 8软件对58家样本公司进行分析处理。

四、概念、范畴的提取与模型构建

(一)开放式编码

开放式编码是对原始资料逐词逐句地进行分析、标签和编码,从原始资料中产生大量初始概念(初始编码),并进一步从初始概念中发掘提炼出若干范畴(聚焦编码)。为了尽量排除主观定见、专业背景和个体偏好的影响,本文采用公司网站披露的原生词句作为标签,从中发掘初始概念。根据NVivo 8软件的统计,一共参考了1992条原始语句,从中提取了171个初始概念,在剔除出现频次少于3次的初始概念后,最终得到157个初始概念。由于初始概念数量多且存在一些交叉重复,进一步对初始概念进行分类组合,按其实质归纳为16个范畴。为了节省篇幅,表1仅列示了出现频次较高的前3个初始概念和16个范畴。

(二)主轴编码

主轴编码是由Strauss和Corbin(1990)在早期扎根理论基础上创设的一种编码类型,它通过探寻范畴间的内在联系,发展出作为“范畴之轴”的主范畴,形成更大类属的维度[20]。根据表1中的16个范畴在性质、内容、结构、条件、行动、结果等方面的逻辑联系进行比较与归类提取,确定为5个主范畴。各主范畴、对应副范畴及其内在联系如表2所示。

(三)理论编码与模型发展

理论编码是从主范畴中提炼、归纳出核心范畴,并探寻核心范畴与主范畴及相关副范畴间的内在联系,再以“故事”的形式呈现研究对象的整体连贯图景及其背后的因果脉络,最终发展出新的理论模型。经过理论编码,得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核心范畴,围绕该核心范畴的“故事”概要为:企业文化、质量改进、经济绩效、企业荣誉四个主范畴对企业社会责任主范畴存在显著影响;其中,企业文化是内在前置驱动因素,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根本动因,二者形成原生的“企业文化—企业社会责任”驱动关系(简称“文化—责任”关系);质量改进、经济绩效、企业荣誉对“文化—责任”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属于情境条件因素;质量改进、经济绩效是内部情境因素,企业荣誉是外部情境因素,三者共同调节“文化—责任”关系的一致性程度和强度。以该“故事”为基础,建构出一个新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模型”(如图2),按其构件简称为“文化—情境—责任”模型。

(四)理论饱和度检验

为了保障理论构建依据的初始样本量足够大,初始概念和范畴提取参考的资料更具开放性,本文并未采取扎根理论常用的事先预留部分样本以备理论饱和度检验的理论抽样方法,而是采取由三位本课题组成员独立地对源自全部样本公司的初始概念、范畴、主范畴、核心范畴及其逻辑关系进行复查、质疑、增减,再进行集中辩论、取得共识的方法进行理论饱和度检验,结果并未发现存在实质分歧的范畴、主范畴、核心范畴和逻辑关系。此外,还对高金食品、涪陵榨菜两家食品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裁及生产部、技术部、战略部、市场部、财务部的负责人进行了深度访谈,结果初步验证了模型逻辑关系的正确性。由此表明,“文化—情境—责任”模型基本达到理论饱和。

五、“文化—情境—责任”模型的阐释

运用“文化—情境—责任”模型可以解释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机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包括企业文化、质量改进、经济绩效和企业荣誉四个主范畴,但它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机制(强度、方向等)存在差异。

(一)“文化—责任”驱动机制

企业文化由企业的理念、价值观、使命和愿景等因子决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前置驱动因素,它通过影响食品企业领导层和员工的意识与行动驱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发生与否及履行程度大小。根据样本案例发现,“文化—责任”关系的一致性取决于企业文化的类型和强度。

1. 企业文化的类型影响“文化—责任”关系的一致性。由于企业的领导者特质、发展历程、所属产业、所处地域和宏观经济社会环境等存在差异,产生了多种类型的企业文化,不同类型的企业文化传达的理念、价值观、使命和愿景等具有差异,进而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驱动产生不同的影响,发生作用的企业社会责任维度也可能不同,甚至出现维度间发生矛盾的情况。以双汇集团为例,其愿景是“做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该企业文化驱使双汇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经营型)慈善责任维度而弱化(质量型)食品安全维度。根据双汇网站公示的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双汇累计捐赠达1.6亿元,但在2011年发生了“瘦肉精”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即发生了“捐赠”与“掺假”并存的怪象。

2. 企业文化的强度影响“文化—责任”关系的一致性。当企业文化的影响力较弱时,如滞留于表层文化而未深入中间层和核心层文化,企业几乎不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要能驱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发生,其影响强度需要达到某个“阀值”,当影响强度超过该“阀值”后,随着其强度的持续增大,“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程度会越高。因此,“文化—责任”关系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复杂的非线性关系。例如,三元股份自1997年上市以来一直强化以“倡导绿色与健康的文化”、“质量立市、诚信为本”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即使在2008年我国乳品产业几乎全盘陷入“三聚氰胺”事件的形势下,三元仍能独善其身。

(二)情境因素对“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调节机制

质量改进(由研究开发、质量管理两个范畴决定)和经济绩效(由经营模式、销售绩效和治理结构三个范畴决定)是影响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内部情境因素,这两大因素是“文化—责任”驱动关系的科技支持、经济基础和管理保障,是食品企业能否将社会责任动机付诸实践、保障食品安全的内在物质条件。企业荣誉(由企业地位、品牌荣誉、资质认证、高管荣誉和领导视察五个范畴决定)是影响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外部情境因素,是食品企业实现“文化—责任”驱动关系的外在动力和压力等精神条件。

质量改进、经济绩效和企业荣誉三个情境因素均通过影响“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程度或强度发挥调节作用。当三个情境因素的综合影响微弱时,如三者的影响均微弱或三者的影响虽然较大但调节方向相反导致影响相互抵消,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主要由企业文化直接驱动,此时“文化—责任”驱动关系变得直接强烈;当三个情境因素的综合影响强烈时,如三者的影响强度和调节方向均非常积极或非常消极,将会大幅促进或抑制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此时“文化—责任”驱动关系变得间接微弱。三个情境因素对“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调节机制如图3所示。

图4为情境因素对“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调节机制总结。图4中,A、B、C三条曲线分别代表企业文化类型和强度不同的三家食品企业,依次对应于图3(1)中的A、B、C三点;曲线C上的C1、C2、C3点分别对应图3(2)中的C1、C2、C3点。图4以C企业受到情境因素的正面影响为例解析了调节机制的基本原理:当C企业的“文化—责任”一致性程度最高时,情境因素的调节效应最小;当情境因素的影响最强时(图4中的C3点),“文化—责任”一致性程度最低,调节效应最大;反之,当情境因素的影响最弱时(图4中的点C1点),“文化—责任”一致性程度最高,调节效应最小。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根据58家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的网站资料运用扎根理论探测发现:企业文化、质量改进、经济绩效和企业荣誉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其中,企业文化是内在前置驱动因素,质量改进和经济绩效是内部情境因素,企业荣誉是外部情境因素。进一步构建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模型(“文化—情境—责任”模型),分析了“文化—责任”关系的驱动机制和情境因素对“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调节机制。其中,企业文化的类型和强度驱动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三个情境因素的强度和方向调节“文化—责任”关系的一致性程度。此外,还探测出企业荣誉这一新的主范畴,它包括企业地位、品牌荣誉、资质认证、高管荣誉、领导视察五个范畴。其中,领导视察和高管荣誉是我国情境下的两个特色范畴,二者在中国食品安全治理中具有独特的作用。由于“文化—情境—责任”模型是基于扎根理论质性探测方法构建的,模型中的范畴、主范畴、核心范畴及其作用机制和路径等有待大样本定量实证检验。

(二)相关政策建议

1. 加强食品企业文化建设。文化建设是十提出的“五位一体”总布局之一,企业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战略在微观企业层面得以开展、创新和传承的重要阵地。中国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加强食品企业文化(内在前置驱动因素)建设至关重要。一方面,食品企业应当加强对自身企业文化的诊断和创新,改变目前企业文化同质化严重、忽视食品产业根本使命元素的现状。例如,多家样本公司提出了“健康、诚信、忧患、快乐”、“团结、进取、创新、发展”、“勤奋、进取、团结、忠诚”等同质化的企业文化。这表明食品企业应当立足于中国的现实情境,加强融合中华文化与食品产业特质的企业文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生态文明等核心元素融入企业文化并付诸实践。另一方面,政府在制定实施有关文化建设总布局的政策时应当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是关涉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食品企业文化建设,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食品企业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鼓励食品企业实践、创新和传承具有中华优良传统和先进文化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

2. 加大对食品企业科技创新和质量改进的支持力度。食品企业的质量改进、经济绩效是调节“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两个内部情境因素。食品企业对研究开发和质量管理的投入不足或对经济绩效的片面追求均会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的低下或缺失,引发食品安全事件。部分样本案例表明,我国食品企业的研发成本、认证成本、质量管理系统的投入与运行成本、接受监管成本、诉讼风险成本等高昂,可能导致部分食品企业甚至食品产业的经济绩效底线难以保障,采取无法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低成本低质量生产经营策略可能成为某些企业的现实选择。这就需要政府在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以惩戒食品企业的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的同时,还需正视食品产业的高风险与低回报不对称性问题,从宏观产业经济调控的高度进行规划,制定实施财政、金融、税收、技术服务等政策支持食品企业的科技创新和质量改进。

3. 规范食品企业的荣誉建设。企业荣誉是调节“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外部情境因素,其提升能够促进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荣誉包括企业地位、品牌荣誉、资质认证、高管荣誉和领导视察五个范畴。其中,国家领导人、部级领导和地方政府官员对食品企业的视察,其作用是多方面的,可能对企业既产生强烈的激励机制又形成严厉的鞭策机制,甚至影响到企业文化建设;也可能存在国家的食品安全治理与地方政府的经济保护主义交织作用于食品企业的冲突性机制;等等。领导视察发挥作用的机制、路径和效应等,在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中尚待深入研究。因此,政府制定实施科学规范的企业地位和高管荣誉评价制度、权威明确的品牌与资质认证制度,以及国家领导人和各级政府领导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品企业进行巡视、视察和督导制度等,是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特色制度安排。

4. 强化食品企业的法制教育。在“文化—情境—责任”模型中,本文注意到缺失了有关“法规制度”的外部情境因素。从扎根理论的客观主义出发,本文并未人为增添这类范畴。其原因是样本中仅有几家公司披露了依法纳税、安全生产两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已归入表1中的法律责任范畴),目前尚无一家样本公司披露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及相关承诺等,甚至所有样本公司网站均未出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初始概念。这表明,目前我国食品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意识还非常淡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全国食品管理与工作人员开展了广泛的学习交流活动,但目前尚未将这些法律法规理念深入到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企业层面,食品企业还未做到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准绳回应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27]。因此,在今后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管理等食品安全治理行动中应当有效开展引导食品企业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等教育实践活动。

参考文献:

[1]Jenkins,R. Globalization,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Poverty[J]. International Affairs,2005,(81):525-540.

[2]Husted,B. W. Risk Management,Real Options,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5,(60):175-183.

[3]杨春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 经济学家,2009,(1):66-76.

[4]Bhattacharya,C. B, Sen,S. When,Why,and How Consumers Respond to Social Initiatives[J].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2004,47(1):9-24.

[5]周中胜,何德旭,李正.制度环境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软科学,2012,(10):59-68.

[6]姚海琳,王昶,周登.政府控制和市场化进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来自中国沪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现代财经,2012,(8):58-69.

[7]Brickson,S. Organizational Identity Orientation: The Genesis of the Role of the Firm and Distinct Forms of Social Value[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7,32(12):864-888.

[8]Kunal Basu,Guido Palazzo.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 Process Model of Sensemaking[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8,33,(1):122-136.

[9]郝云宏,唐茂林,王淑贤.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理性及行为逻辑:合法性视角[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2,(7):74-81.

[10]Frank Tuzzolino,Barry R. Armandi. A Need-Hierarchy Framework for Assess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81,6,(1):21-28.

[11]Abagail McWilliams,Donald Siegel.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 Theory of the Firm Perspective[J].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1,26,(1):117-127.

[12]Aguilera,Rupp,Williams,and Ganapathi. Putting the S Back I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 Multilevel Theory of Social Change in Organizations[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7,32,(3):836~863.

[13]S. Li,M. Fetscherin,and I. Alon et al.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Emerging Markets The Importance of the Governance Environment[J]. Manag Int Rev,2010,(50):635-654.

[14]杨春方.企业社会责任的治理模式:自三个维度观察[J]. 改革,2012,(5):120-125.

[15]韵江,高良谋.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基于整合与协同演化的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05,(11):103-110.

[16]李建升,林巧燕.企业社会责任、财务绩效运作机理及其适应性[J].改革,2007,(12):89-94.

[17]姜志华.企业高管价值观、组织文化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基于高阶理论的分析[D].杭州:浙江大学,2010.

[18]周立新,黄洁.家族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内部能力与外部关系的调节效应[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2,(5):5-15.

[19]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企业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与评价[J].管理世界,2007,(6):75-85.

[20]卡麦兹著.构建扎根理论:质性研究实践指南[M].边国英,译,陈向明,校.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58-147.

Influence Factors of Food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Food Safety Administration Policy

——An Exploratory Research Based on Grounded Theory

Chen Xujiang,Gao Lu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9)

美国著名学者谢尔顿(Oliver Sheldon) 1924年在其著作中第一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概念,从此CSR概念进入学术界的视野。在2013年4月6日到8日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指出“每天一个公司发一个社会责任报告,我真的不相信它能起好的作用。我这方面花了钱,那方面花了钱,这个东西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可以看出张维迎教授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作用持怀疑态度。从开始到现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看法到现在都没有真正统一。

2011年,作为第三次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上交所上市公司有240家,深交所则有135家上市公司第三次社会责任报告。然而这与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政策制度不无关系,所以报告的质量并不太高,不能充分说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大多数企业不愿意花太多的经历放在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上面,可能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不能给公司带来价值增值。有鉴于此,如果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总结的话,科学的理论基础会使得更多的企业家信服,从而会更多的履行社会责任。因此,本文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和总结。

二、相关文献简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价值

二者正相关。Bruce等(2003)对企业的慈善行为与企业的财务绩效的关系进行了相关研究,结果发现如果企业以现金形式进行捐赠,则企业获得的现金资源会更多,也就是可以这么说,企业可用现金资源与企业现金捐赠成正相关关系。沈洪涛(2005)选取了沪深股市非金融行业A股作为样本,样本时间段为1997-2003,控制相关变量之后发现,社会责任的履行和企业采取绩效正相关。

二者负相关。Ingram(1983)的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反而会降低企业的价值。李正(2006)以我国沪市2003年52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内容分析法对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情况进行打分,以托宾Q代表企业的价值,通过控制企业性质后的研究发现,承担社会责任越多的企业会降低企业的价值。

二者不相关。Hackston and Milne(1996)通过研究表明企业价值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不存在相关性。陈玉清、马丽丽(2005)通过对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抽样分析,同时设置了社会责任贡献指标,结果发现二者是不相关的。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品牌

Pomering and Dolnicar(2009)通过他们的研究证明,企业必须努力使消费者能够了解本企业的CSR信息,因为这样会使消费者对该企业产生更好的品牌评价。Valor(2008)的研究表明,在现在的市场条件下,消费者对CSR信息的关注是“不经济”的,在消费者形成自己的品牌评价中,往往会忽视企业的CSR信息。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资本成本

Bhattacharya Daouk ( 2002) 第一次利用国际间的面板数据研究了信息披露的质量与权益资本成本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信息越透明的国家其权益资本成本越低。Larocque ( 2008) 在控制分析师预测的偏差后, 实证研究发现定期的信息披露与事前预期收益负相关。

三、相关理论基础

(一) 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本文采用ISO26000标准对社会责任的定义,即社会责任是指组织透过开放的以道德为依据的行动,承担起因为自身决策和行为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这些行为有: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社会福利;把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考虑进来;遵守法律法规,逐渐与国际行为规范趋同。

(二) 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关于利益相关者,这一领域的代表人物弗里曼(Freeman)曾经下过一个经典的定义,即:能够影响到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其影响的个体或者群体是一个组织里面的利益相关者。具体包括股东、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社区、管理者等等。可以看得出,弗里曼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广义上的,这极大地扩展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

企业公民理论。对于企业公民,Crane and Matten在2005年进行了广泛的定义,从三个不同的视角进行确定。第一,有限公司的观点: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公民可以简单的称为企业慈善事业。第二,等效的观点:从这一方面来讲,企业公民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代名词。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总第522期2013年第39期-----转载须注名来源第三,延伸的观点:从这一角度,企业公民描述了企业在管理个人公民权利上所发挥的作用。

金字塔理论。卡罗尔是商业伦理和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权威学者之一,他提出的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建设性和被大家所接受的。他于1991年发表在《商业视野》上的文章《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模型:组织利益相关者的道德管理》一文中提出了这一模型。他认为,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者四个相互作用的方面描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特征。

四、综合评述

从刚开始的西方管理世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到现在的国内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理论基础在不断的完善和补充。对于这一领域的研究也具有它自身的鲜明的特色。现总结如下:

研究方法以规范研究为主。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本质上是规范性的理论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作为一个新领域,在概念上尚缺乏共识,在实证研究中得到的结论也是各有不同,一套坚实和富有解释力的理论体系急需提出。所以, 许多学者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重点放在了规范性的理论研究上。在实证研究没有办法实现提出大家都一致接受的假设检验, 也难以依据资本市场数据直接进行验证。

研究内容的多方面性。内容上,这一研究是多学科融合的产物。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在经济学的语境中展开讨论,并在政治经济学中找到理论支撑,但它融合了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的思想,不是一个学科可以研究的透彻的。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10)

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

由于宏观或微观层面上都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导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存在种种困惑、异化甚至误区。首先是缺乏从国家层面上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我国目前缺乏一部国家层面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性文件,无法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工作提供一个统领性指导。二是缺乏统一的社会责任国家标准。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本身的复杂性和争议性,导致企业社会责任认识和实践都存在众多分歧,我国不同行业、地区或不同特征的企业参考的标准不统一。三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构,缺乏一个独立的部门从总体上统一部署、规划和推进全国范围内的企业社会责任。此外,在微观层面上,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往往从社会责任报告入手,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战略和社会责任规划,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仍以议题管理、项目或活动为主的状况,而这些实践活动常与企业战略相脱节,各种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活动之间也缺乏关联性。

缺乏扎实的专业研究

在学术界方面,由于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学者有着不同的学科背景,其研究往往基于不同的学术理论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一般只关注于与其学科有关的议题或特定的实践问题,主要集中于应用层面,缺乏理论高度,也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导致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缺乏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许多基础性问题无法得到解答,表现为理论远远滞后于实践的需求,甚至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与此同时,现有研究的分析方法主要是静态的,很少和我国的社会发展程度、经济发展阶段、行业特征相联系,导致得到的研究结论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在企业方面,近年来国内一些领先企业也开展了不少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工作,但多数企业主要是借鉴现有的理论成果或者是其他企业的经验,总体上存在二次开发不足的现象。

缺乏内生的推进动力

企业社会责任在实践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外部环境的要求或压力,是出于压力或风险控制的动机。但是,内部动力才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本,只有基于内生动机的企业社会责任才能真正实现其创造综合价值的功能。我国企业缺乏推动社会责任的内生动力,因此,其实际价值或透明度均不高,这将会阻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可持续发展。

缺乏适宜的推进模式

近年来,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推进方面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一些优秀的企业形成了独特而适宜的社会责任推进模式。大多数中国企业仍未形成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社会责任推进模式,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仍面临基础管理的短板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瓶颈,在体制机制、方法路径和管理工具上尚存诸多困扰,在实践中,由于在缺乏适宜的模式,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工作往往是支离破碎的,而企业社会责任价值创造的功能也难以实现。

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

就目前而言,我国在政府层面上没有形成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质性激励措施,但各级政府通过政策、倡议、指南等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压力;同时,行业组织、媒体、社会公众等所形成的压力也超过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因此,这种主要基于外部压力而不是出于企业内在动机的社会责任实践,可能导致企业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博弈,利益相关方的压力和企业的逃避相互交织形成恶性循环。此外,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而信奉“资本万能论”,强调企业经济贡献而淡化企业的社会贡献,甚至很多政府官员对企业社会责任认知也存在偏差,无法对企业社会责任给予正确的规范和引导。

缺乏前瞻的管理转型

一方面,多数企业没有根据社会责任的理念改进原有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多数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建设滞后,特别是在社会责任组织机构建设、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等方面进展相当缓慢。就目前而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在管理理念、管理目标、管理对象和管理工具等方面缺乏先进性和前瞻性,与国外一流企业存在较大的差距。

对策建议

科学开展统一顶层设计

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需要科学地开展顶层设计,就宏观层面而言,一是积极制定和出台国家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性文件,服务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从国家层面上认识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二是制定统一的社会责任国家标准,从国家高度上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范围、意义,有利于提升和统一全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加强和提升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水平。目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根据中国标准化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其所制定的《社会责任指南》和《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已经进入意见征求阶段,这将为形成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统一认识,并为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提供重要依据。就微观层面而言,一是企业要基于社会责任理念,重新提炼企业价值观、使命和愿景,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目标;二是企业要重视社会责任战略和规划的制定,以此作为企业内部推进社会责任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建立健全分类推进模式

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具有多元化和渐进性的特征,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既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也不只是可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某一套推进模式。2013年4月,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导委员会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引导企业紧密结合所处的行业特点、企业特点,在业务影响范围内开展有比较优势的社会责任实践,形成各具特色的社会责任模式”,综合考虑意愿、总体设想、切入点,并结合自身性质、规模、运营业务、地域分布等各方面因素,构建不同类型的社会责任模式。

充分发挥多元协同力量

国内外的社会责任发展历程都表明,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是多方力量协同促进的结果。因此,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外部的行政力量、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整合和充分发挥政府、消费者、环境保护运动、责任投资运动、商业伙伴、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等各方优势和资源,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并构建有利于社会责任实践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更加有赖于企业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的自主性,通过调整企业自身的理念、战略和管理方式,以实现企业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目标并且满足外部社会环境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期望和要求,确保企业能够长期对社会负责任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持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持久动力,其关键在于营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外部环境,对此,各国举措和方法有所不同。2001年的《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框架绿皮书》、2002年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报告: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等,在这些文件和政策框架中体现了欧盟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措施。基于上述经验,目前我国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构建方面,一是政府要从思想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以政策、标准等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引导和规范,通过市场准入、金融或税收等政策鼓励负责任的企业,同时制定和建立相应的惩罚制度和机制,让那些责任缺失的企业付出代价;二是社会公众要以自身的力量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例如,消费者可通过责任消费的途径,以货币投票的方式支持负责任的企业,惩罚不负责任的企业;投资者可通过责任投资的途径,以资本力量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从而引导企业做出更加负责任的决策、采取更加负责任的行为方式。

加快探索社会责任转型

上一篇: 行政处罚论文 下一篇: 护理高级职称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