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0 16:09:04

会计准则论文

会计准则论文篇(1)

(一)政治环境方面

政治环境作为宏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国内和国外两部分,其中国内环境稳定与否直接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是会计准则执行的基础,只有稳定的政治环境,才能够确保会计准则执行,反之,政治环境不稳定,社会生活难以有序进行,更谈不上会计准则的执行,对于企业而言,政治环境的影响具有直接性,一旦政治环境出现变动,企业的变化也更为明显,一般情况下,政治环境主要通过政治制度、政党制度、方针、政策等多个方面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在整体进步的同时,由于国内各地区历史、资源、交通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化发展很不平衡。一些专家学者如樊纲指出,市场化水平并非简单决定于某一项规章制度或者单一的经济指标,而是一系列经济、社会、法律乃至政治体制的综合量度,他们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等五个方面对中国各省区市场化进程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了各地区市场化总水平存在显著差异的结论,总体表现为:沿海优于内陆,东部优于中西部。

(二)经济环境方面

经济环境主要是国际经济政策,是经济发展情况的具体体现,是制度环境的一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未来发展。经济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没有经济基础,无法实现发展目标。因此,经济环境是会计准则执行的重中之重,涉及经济体制、模式等多个方面内容,经济良好发展能够为会计事业的发展注入新动力,且能够不断调整和优化会计准则的执行,特别是面对社会发展新形势,全球经济逐渐朝着融合方向发展,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会计准则也逐渐趋同。经济环境的不同,会计准则执行效果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简而言之,经济发展水平越高,那么相对应的准则执行力也会越高,相反,执行力也会越低,我国尚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发育呈现多样化趋势,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例如:上海、北京等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效果十分显著,且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发展,然而,相对应的一些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例如:青海等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较差。另外,企业经济结构的构成、资金来源等之间的差异,也会使得准则执行透明度出现不同。

(三)法律环境方面

法律环境主要是指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法律制度,是确保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稳定、有序发展的基础,当然,也是会计准则执行的重要影响因素。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相关现行法律制度具体内容研究发现,缺少会计准则执行的专门的法律制度,即便是《会计法》等宏观法律制度也只是泛泛而谈,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准则的执行。因此,针对这一情况,应加强对会计准则执行法律制度的制定,为准则执行奠定基础,做到有法可依,特别要加强对关键会计业务的规范,以此来提升会计准则执行程度。

(四)社会文化环境方面

社会文化作为国家、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价值观、道德观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国家发展与社会文化息息相关,相对应的会计发展也受到其影响。会计发展的根源都是一定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逐渐形成的理论,并将其作为基础,开展会计活动,指导企业发展,社会文化之间的差异也会直接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一般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管理者的思想、观念。因此,企业管理者要立足于制度环境,并树立正确的观念,避免会计准则执行偏差,提高执行准确性。社会文化环境在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2]。

会计准则论文篇(2)

什么是国际会计?崔和默勒(ChoiandMueller,1992)认为,可有四种定义:(1)国际比较会计;(2)跨国公司及跨国交易的会计;(3)国际金融市场的会计需求和(4)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如果将国际金融市场的会计需求也并入跨国公司和跨国交易会计的话,实际上只有三种定义。有人认为,国际会计协调的目的是形成一个世界会计(WorldAccounting),特别是制定出一套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

为何要进行国际会计的协调,并制定出一套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呢?一般认为有四个方面的原因: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跨国公司的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近年来,建立国际通行会计准则的势头为何这么足呢?笔者认为,主要有四个原因。

(一)跨国上市

最近几年,公司跨国上市、跨国发行债券成为一种潮流,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特殊形式。很多发展中国家采用“欧洲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另一些国家则直接到国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其结果,全球证券投资快速增长,如在1994年,全球证券投资增长746亿美元,1995年则猛增1486亿美元。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后,增长势头减缓。与此同时,全球直接投资也发展迅速,从1994年以来保持着很高的增长速度。以中国为例,在大力发展本土证券市场的同时,也挑选了一些企业到香港、纽约、伦敦和新加坡等地上市,开辟了企业融资的新路子,与国际证券市场的交流也增加了。这必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必将增加证券监管国际合作,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的压力。

(二)跨国并购

从90年代以来,企业并购案件急剧增加。1998年全球并购金额达24,∞0亿美元,比1997年上升了50%,比1996年增长了2倍。其中美国占16,o∞亿美元,金融业占40%。近年来,大规模的跨国并购交易时有报道,比较著名的有奔驰汽车与克莱斯勒汽车合并、英国石油与美国阿莫科石油合并、法国雷诺汽车与日本日产汽车合并等。最大的一个购并案是德意志银行与美国信孚银行合并,以8,200亿美元总资产创世界第一大银行(霍学文、刘洁,1999)。并购活动的国际化也推动了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的进程。

(三)区域经济合作

推动国际会计准则的另一个重要力量是区域经济合作。这方面最主要的进展就是欧共体的发展。从1999年1月1日起,欧盟15国中的11个成员国开始使用统一的货币-“欧元”,欧元先是作为帐面货币使用,3年后用于现金交易。要注意两点:第一,欧盟的经济实力非常强大。欧盟的生产总值占全球的31%,超过美国(占27%);欧盟的外贸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达20%,也超过美国(18%)。第二,统一货币的国际地位将提高。各国的外汇储备政策、进出口政策等预计都将会作出相应调整。这种发展必然加速欧盟内各国的会计协调,以及欧盟与其他地区的会计协调。

(四)金融危机

人类在莺歌燕舞的情况下,很难引起什么大的思维。一是有危机,二是有案件,整个发展才有声有色。会计史也是这样。否则,会计和审计不可能达到现在的状态。世界范围内此起彼伏的金融危机确确实实对于建立一套国际通行的规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还有一点,就是人的因素。队32的声势与其领导人的水平很有关系。新任秘书长卡斯伯格(Carsberg)教授曾任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FASB)技术委员会成员,也曾是牛津等全球一流大学的著名教授。上任后,他顺应历史潮流,又凭借本人在各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尤其是与IOSCO的合作,工作开展得非常出色。

二、动向

根据刘威(1999)的观点,自1973年成立以来,IASC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973至1989年的制定主体准则阶段;1989至1995年的提高国际会计准则可比性阶段;1995年起的制定核心准则阶段。进入最后一个阶段后,有四个动向值得关注。

动向之一:IASAC与IOSCO的协议1995年7月,IASC与IOSCO订立协议,其内容是:如果IASC能在1995年(后改为1998年)底前完成制定一套核心会计准则的任务,并得到I。王D技术委员会的批准,该组织将把这套准则作为跨国上市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准则。这套准则由五大类,四十个项目组成(刘威,199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后,列入核心准则的项目已经基本完成。IOSCO已经向IASC承诺,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完成后,IOSCO将尽快进入对该核心准则的审核程序(见章程,1999)。

除核心准则外,IASC还于1997年成立常设的准则解释委员会,以准确地解释和应用已颁布之国际会计准则,在缺乏权威性指南的情况下,该委员会根据队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理论体系》,及时地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可能产生歧义的方面进行解释。至1999年1月,该委员会已颁布16号准则解释。

IASC的努力已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的认可(刘宝慧,1999)。

1.目前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如英国、荷兰、瑞士、法国、德国、意大利、马来西亚、香港等)的证券交易所允许外国上市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其中巴黎证券交易所还允许国内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

2.在1998年10月3日的华盛顿会议上,西方七国财长及央行行长表明支持IASC的努力,并呼吁IASC在1999年初完成制定一套国际认可的会计准则的任务。

3.英国《金融时报》1998年10月19日报道:世界银行要求5大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亚洲公司必须遵循国际会计准则,否则拒绝在报表上签字。还指出,“世行的行动可能会加速形成以国际会计准则为基础的全球财务报告规则以及由国际会计师公会所制定的更严格的审计规则。这也会给当地的管理机构,特别是银行带来压力”。

动向之二:美国的立场

IASC与IOSCO的协议一出台,不谐合之音就响起。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来自美国的反对声。早在1997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列维特就曾发表一份声明,强调国际会计准则要能获得普遍认可(实际上主要是得到美国的认可),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核心准则;(2)必须高质量,即能导致可比、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于投资人有利;(3)必须严格地加以解释和应用(kvitt,1997)。此后,美国会计学会、美国投资管理研究协会、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等分别就什么是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发表了意见(见葛家洒,1999),美国会计学会主办的刊物《会计天地》1998年第1期还设专栏,发表了六篇讨论文章。

1998年6月,香港科技大学举办国际会计准则研讨会,美国FASB成员、著名国际会计学家默勒教授在发言中明确提出,美国在制定会计准则上花的钱比全球各国所花的钱都多,而且美国制定的准则比其他国家及国际会计准则详细、先进,因此,“不希望让他人搭便车(FmRide)”。

对于美国的立场,队伍现任主席恩尼沃尔森认为:美国有关机构建议跨国上市公司按美国会计准则编报财务报表。美国会计准则是根据美国证券市场的特定情况制定的,不能要求各国企业都按美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而国际会计准则是由来自世界各国的代表,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充分的咨询制定的,更适合各国跨国上市公司的需要。世界各国的企业都按美国会计准则编报财务报表,这是很难想象的。这是一个政治问题(见陈毓圭,1998,第44页)。他还希望,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内的国际组织各成员在审核国际会计准则时,能够本着公允、公正的精神,多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着眼,使国际会计准则真正成为国际上通行的、权威的会计标准(见章程,1999)。

动向之三:四加一小集团(G4+1)

IASC的正式成员是各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但是各国,尤其是主要发达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已不受注册会计师协会一家控制,而是政治过程的产物。核心准则要能成为国际认可的准则,没有这些准则制定机构的支持是不行的,因此,IASC在忙于其核心准则项目的同时,又与对其影响最大的四大英语国家(即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成四加一小集团(G4+1)。自1997年以来,(G4+1)寻求在一些问题上达成一致,并且已经了6个讨论稿,为制定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作准备(博伊默,1999)。由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是受这四个英美法系国家的制约,所以,G4+1表面上是IASC与这四个准则制定机构之间达成谅解的渠道,实质上是这些国家希望首先将所谓的国际通行的准则限制在这四大国认可的范围内。

动向之四:队伍的改组

从美国不买IA曰:的帐,到四加一小集团的形成,种种迹象表明,能否建立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已发展成为一场政治较量,如这种准则的制定机制应是怎样的?如何分配各方面在这一机制中的权利?据此,队伍于1998年12月提出了一份报告:《塑造IASC的未来》(ShapingIASCfortheFuture,以下简称“IASC报告”),建议对IASC作彻底的改革。其要点是:

1.将IASC的目标定为制定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而不是将国际会计准则仅仅作为国际协调的工具,以提供高质量、透明、可比、于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

2.通过成立准则制定委员会(StandardsDevelopmentCommittee),为各国准则制定机构提供一个合作的条件,使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维护本国的同时,能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中发挥重要作用。

3.扩大IASC理事会(IASCBoard)中专业团体及地区的代表性。

4.成立一个有效和独立的基金会(BoardofTrustees),其职责是任命称职、诚实、客观和信守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理论体系》的人士,组成IA缸理事会和准则制定委员会。

5..建立一个更详尽、公开的准则制定程序,包括公开讨论技术问题和制定中的准则、实地试验、就IASC的计划公开质询、延长IASC文件征求意见的时间、公开IASC结论及反对意见的根据等。

以上报告的征求意见稿一发出,各国及国际组织即开始提出各种意见。其中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FinancialAccountingFoundation,FAF)及FASB于1999年初提出了题目为《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未来发展之见》(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etting:AVisionfortheFuture)的报告(以下简称“FAF/FASB报告”)。这两个组织的主席还在1999年3月10日致信IASC秘书长(Jenkins,Johnsion,1999,以下简称“FAF/FASB信”),对“IASC报告“提出了详尽的意见。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主席克特莱(kirtley)和总裁迈兰根(Melancon,1999)也于今年4月21日回信IASC秘书长,对“IASC报告”提出了详尽的意见。美方与IASC争论的主要问题,将在本文下半部分论述。概言之,根据IASC建议和美方的修改意见,未来的IASC无疑是美、英、澳、加等国准则制定机制的翻版。但是,这种产生于各国范围内的准则制定机制能否在跨国组织中行得通?人们将拭目以待。

三、争议

(一)有无必要制定国际会计准则有没有必要制定全球适用的国际会计准则既是一个理论之争,又是一个权利之争。理论之争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长”。支持者的意见已在以上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迫切性部分述及。反对者认为,因为各国政治经济环境不同,经济发展水平高低不同,所以,统一会计准则是以削弱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代价的,就象买衣服,“一种尺码不合众人身”(OneSizeNotFitAll)。权利之争指谁将主导新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

(二)由谁来制订国际会计准则前一段的发展已经表明,新国际会计准则能否顺利出台已演化成一场政治较量,即除非改变IASC的组织结构和工作程序,新国际会计准则是不可能出台的,或者说,即使出台了,其权威性也将大打折扣。以一个新的准则制定机制取而代之已成必然趋势。与美英等国早期准则制定组织相类似,目前IASC是由注册会计师主导的。改革趋势之一是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将成为一个广泛参与的政治过程,即其机制将更趋向于美、英等国目前已形成的会计准则制定机制。

1973年成立的IASC,总部一直设在英国伦敦,所以,二十多年来一直是英国人主导的。对于新的IASC,英国的如意算盘十分简单:“这一剧本是我写的,因此,戏应由我来导,由我来主演。”美国人认为,本世纪世界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史,几乎就是美国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史,尤其是美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制是最先进的,美国在准则上花的钱最多,制定的准则也最先进、最详尽,所以不愿放弃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主导地位。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美国人不取得主导地位,新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制是不可能脱胎而出的。除美、英两国外,另一个是欧共体,他们也提出要成立一个会计准则委员会,这必然与英国发生争议。对此,英国方面呼吁欧共体不要另起炉灶了(就现在信息,欧共体已表态,不再另行制定。-编者注)

(三)IASC新的组织结构应是怎样的既然新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制将趋向于或初始于美国的机制,则其组织结构也必然与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相类似。“IASC报告“提出的模式分为三个层次:最高层次是基金会(TheBoardofTrustees),它主要是一个筹资机构;第二层次是理事会(TheIASCBoard),它是批准国际会计准则的权力机构;第三层次是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TheStandardsDevelopmentCommittee),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独立专家组成,它负责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并批准准则解释委员会的解释。

在以上组织中,争论较大的是如何分配理事会和准则制定委员会的权利。根据“IASC报告”,理事会将有权通过或否定准则制定委员会提出的准则,而且也有权调整准则制定计划。“FAF/FASB信”则认为,应授予准则制定委员会在制定准则方面的充分自,相反理事会应成为一个咨询性质的机构。该信认为,准则制定委员会应由熟悉技术问题的专家组成,能深入讨论各种技术问题,并根据讨论结果投票决定是否颁布某项准则。授予理事会否决准则制定委员会已批准之准则的权利,以及调整准则制定计划的权利,有可能降低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因为理事会成员不可能象准则制定委员会成员一样,参与准则制定的全过程,也不一定熟悉某一准则的所有细节。给理事会这种权利可能演化成根据所代表国家或团体意志而非按技术上合理性投票的机制。“FAF/FASB信”认为,“IASC报告”,实质上是将未来的准则制定委员会视为现在的准则筹划委员会,不同之点可能是未来的准则制定委员会是常设的,而现在的准则筹划委员会是根据需要筹组的。此外,“FAF/FASB信”认为,给准则制定委员会充分的独立自还将提高准则制定的效率,提高准则制定委员会成员的积极性。

显而易见,如果按美国人的想法做的话,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的组织结构将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几乎完全相同,即IASC基金会等于(美国)FAF,IASC理事会等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IASC准则制定委员会等于(美国)FASB。

(四)如何分配IASC主要机构的席位新IAS二三个主要机构:基金会、理事会、准则制定委员会的席位应如何分配呢?“队S二报告”,提出了选择上述委员会成员的标准,包括:(1)技术上称职;(2)出于公众利益,而不是代表局部利益;(3)信守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理论体系》;(4)地区的代表性;(5)专业团体的代表性,(6)资本市场的代表性(发达市场与新兴市场)。

“FAF/FASB信”原则同意以上标准,并认为,为达到这些标准,可采取两种措施,即(1)授予准则制定委员会以在不受商业利益趋使下批准准则的充分独立自;(2)任免理事会成员的机制应避免各方面代表性的左右。然而,在大唱这些高调的同时,“FAF/FASB信”又提出,以上三个机构的席位一部分应当是轮流的,另一部分应当是固定的。而且具体地提出,资本市场规模大、在技术人员方面贡献大、而且比较信守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理论体系》的国家应当有固定的席位。甚至提出,不给美国这样资本市场规模如此大的国家以新IASC基金会、理事会及准则制定委员会的固定席位几乎是不现实和不合理的。

(五)国际会计准则怎样获得各国法律支持

当前,国际会计准则在相当程度上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对于国家来说,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将是强制性的还是非强制性的?如果是强制性的,新的国际会计准则能否兼顾各国政治、法律、经济制度等的特殊性?通过什么途径变成各国准则?如果是非强制性的,新国际会计准则的作用有多大?国际会计准则核心准则协议是与IOSCO签定的,那么,核心准则即便已获IOSCO批准,这些准则是否还需各国证券监管机构或相关法律批准,才可转化为这些国家的法定要求呢?果真如此的话,在准则制定权不属证券监管机构的国家,又如何将核心准则转化为本国法定要求呢?

(六)与证券市场披露制度存在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具体可分为两个问题:一是涉及IASC制定的准则如何转化为各国法定要求问题,这已在上面述及;二是各国证券监管机构还能不能在准则规定之外,提出其他披露要求。有不少专家估计,全球通行会计准则是不可能制定出来的。即便能制定出,也不过是一个不很具体的妥协的产物,很难兼顾各国特殊性,结果,各国证券监管机构及相关的法律可能依然会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提出大量的披露要求。这种披露要求如果非常具体而且是刚性的,则必然对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这样,国际会计准则的作用会否因此而降低?改组队32和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初衷会否因此而不能实现呢?

(七)成本由谁来承担新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显然需要大量经费。这些成本应如何来分摊?“IASC报告”提出,筹资工作将主要靠理事会及准则制定委员会成员。“FAF/FASB信”,则提出,筹资任务不应与理事会及准则制定委员会的组成挂钩,而应由I-AS己基金会来承担,而且应尽可能拓宽财源,包括各国证券交易所、各种基金会、国际组织等。

四、对策

(一)密切关注改组IASC的动向

笔者觉得,这个问题不仅是学术之争,也是一场政治较量。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确确实实有可能冒出一个所谓的新秩序。一旦产生一个好象是各国都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然后要各国接受,即便这些准则不一定符合我国国情,但如果我们不执行,取得世界银行或其他国际商业信贷可能变得更加困难,或成本将更高,我国企业去境外上市也可能举步维艰。所以,我们一定要把IASC改组放在一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笔者甚至觉得,就象当初成立联合国那样(当时,我们争取到了常任理事国的地位),如果IASC真的将改组的话,中国应该积极地去争取一定的位置。

(二)积极参与IASC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活动这几年,财政部在参加ME和其他相关组织的活动方面已采取了许多积极步骤,而且已取得丰硕成果。我国已加入IASC,并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其理事会的工作。还参加了好几个IASC准则筹划小组的工作。最近又派原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汤云为教授去伦敦,参加IASC的工作。笔者觉得,我们应派更多的人去参加IASC各准则筹划小组的工作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笔者也认为,在我国会计学术、实务和政府主管部门已产生一批专业和外语水平都很高的人才,应当将他们作为我国会计界的代表,参加国际会计组织的具体工作,以扩大我国会计界的影响。对其重要性,我们一定要从战略高度去认识。尽管我们现在钱不多,但说说道理还是可以的。因为世界舞台总有两面性:一是谁有钱谁说话算数,实际上就是“金元政治”二是,谁有道理谁说话有影响。

(三)加快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这个问题,IASC和美国FASB等机构正在做大量的研究。我们也应当加快制定高质量会计准则。当前需认真研究的问题包括:如何正确处理会计准则、财务制度、税收法规、资产评估准则等的关系?如何分配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方面投入的人力和财力?如何制订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如何调动会计学术、实务和政府主管部门的优秀人才,参加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建立怎样的机制确保所制定会计准则的质量?如何使会计准则在财会人员乃至广大经济管理人员心目中扎下根,并认真执行?

(四)认真研究改革开放中产生的各种棘手的会计问题参加国际会计组织,我们就需要研究许多复杂的问题。同样,对国内改革开放中产生的各种棘手的问题,我们也应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笔者有些感叹的是,多年来,我国会计界重复性的无价值研究太多。以现金流量表为例,1987年美国颁布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以来,在我国各类杂志、报纸上,关于现金流量表的文章有无以计数,其中,有几篇有新思想的呢?笔者认为,我们要减少无效的劳动,多做一些有益的创造性的研究工作。以下即为几例:

1.企业会计选择权问题。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颁布之前,上市公司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并不稳健,这主要是由于受到传统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束缚。新制度和准则赋予公司更多选择权。执行结果如何呢?从上市公司1998年年报情况看,执行结果并不理想。大部分公司会计选择仍不很稳健;个别公司则利用选择权,将亏损集中在一年,“大亏一把”(Bigbath),以在第二年给人以“扭亏为盈”的错觉;还有不少公司则借新准则和制度的集中出台之际,以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为名,集中处理多年积累下来的潜亏数。显然,如若允许诸如此类的情况继续存在下去,选择权将成为歪曲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手段,这是有悖于制定会计准则并给企业以选择权的初衷的。如何改变滥用选择权的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2.公允价值问题。应否及能否以公允价值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是90年代国际会计界争论的热点之一。原因包括(1)受知识经济的影响,在高新技术为主的生产企业、金融服务业、广播电信业、娱乐业中,无形资产对企业的价值已远超过有形资产;(2)资产重组、企业兼并和收购等业务在不断增加,其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企业无形资产价值,以及企业整体公允价值的评价是否正确;(3)各类金融工具纷呈,使对各种金融资产和企业的价值起伏不定,转瞬即逝,今人难以置信。

我国很多会计准则在制定时,也无法将公允价值排斥在外。问题在于,不少企业在改组上市、重组等的过程中,将资产评估作为操纵财务数据的工具,使人们对不少公司报表的真实性丧失信心。如何将公允价值的观念正确地运用到我国的特定环境,需要认真深入地研究。

3.非法行为和非规范交易行为的会计与披露问题。我国改革开放的速度是相当快的,结果,法律法规的建设难以眼上形势发展;即便已建立了法律法规,其具体完备的程度也远远不够。于是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许多非法或非规范的交易行为,如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委托资产管理、企业租赁或委托经营等。对于这些行为,应该如何规范?如何核算?如何报告披露?都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4.制度造成的会计信息扭曲问题。我国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扭曲有些是由制度所造成的。长期以来,坏帐准备计提范围过窄、比例过低,使企业应收款项可实现价值严重高估便是明证。目前使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严重扭曲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人工成本严重低估。其具体表现形式是纳入人工成本的费用很少,而由制度规定实际要付给职工的大量费用却未正式进入人工成本,如企业在职工住房、退休养老、医疗、交通、津贴、奖励等方面的支出有相当部分未正式进入人工成本。此外,还有大量没被明确记录反映的职工灰色收人。诸如此类制度造成的会计信息的扭曲值得我们认真深入研究。

会计准则论文篇(3)

美国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简称IASC)及其国际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下简称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是复杂的和变化着的,即由早期的不屑一顾、中期的消极观望、阻挠拖延到最后迈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之路。本文主要阐述美国对IASC及其准则态度的转变和动因剖析,以期为我国准则制定过程中走向国际化提供有益参考。

美国对IASC准则早期的态度

从表面上看,在这一阶段美国似乎也是支持IASC及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其实并非如此。美国认为,20世纪世界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史,几乎就是美国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史。美国会计师协会早在1909年便尝试研究会计中的一些重要概念,以统一会计界对基本会计问题的认识。1915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人又提出在全美建立一套统一会计制度的建议,以实现企业会计报表编制的规范化。1917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参与了统一会计的工作,这是美国会计进行标准化改革的序幕。1921年美国颁布了《预算与会计法案》,它为“统一会计”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及其组织支持,在会计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1929年至1933年美国发生了经济大危机,在经济大危机的最初阶段,美国会计师协会便任命了一个特别委员会进行会计规范方面的研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进展迅速,它在1932年的题为《会计基本准则》的报告,把美国所发起的“统一会计”运动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随后,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便成立了,先后经历了三个时期,即会计程序委员会时期(1938-1958年)、会计原则委员会时期(1959-1972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时期(1973-至今)。从1939年发表了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份公认会计准则文告——第1号《会计研究公报》(ARB)起,到2000年6月该委员会共51份《会计研究公报》、31个《意见书》、137个准则。1984年美国还建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政府会计准则的建设。

综上所述,美国制定会计准则的历史之悠久,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都能堪称世界之最,且制定的“公认会计原则”最为详细和完善,制定准则的程序也最充分、公开和独立。国际会计准则在很多方面借鉴和吸收了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所有这些情况,美国认为:美国有许多方面可以保证高质量,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才有资格制定全球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故一直到1995年7月IASC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达成了制定一套核心准则的协议之前,美国FASB对IASC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的努力一直不以为然、不屑一顾。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美国与IASC一直处于“对立”局面,美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是消极的。

美国对IASC准则中期的态度

随着IASC的“可比性与改进计划”的立项、实施和完成,IASC及其准则对国际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声望也越来越高,美国对IASC及其准则由开始的不屑一顾逐步转为消极观望,但美国证监会(SEC)和FASB对国际会计准则仍然没有信心,他们认为只有美国才能制定出高质量的准则,例如1991年FASB宣布,它支持国际会计准则(但不一定是IASC准则)的制定,它使用了“国际公认会计原则”、“世界范围的会计准则”以及“全球认可的会计准则”等字眼,其实是别有用心的,说到底它是想牢牢把握全球准则的制定权,由它来制定“全球会计准则”。但是随着1995年7月I0SCO与IASC签订了关于制定一套“核心准则”的协定后,在美国立即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因为一旦“核心准则”制定完成并得到IOSCO的批准并向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推荐,那么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和在外国上市的美国公司均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这样,美国的证券市场上便会同时流行两套准则:一套是美国国内上市公司所适用的较繁琐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一套是跨国上市公司所适用的简单的国际会计准则,这是美国所不接受的,故在核心准则被IOSCO批准之前,美国必然会采取一些有效的手段加以限制并阻止其通过。即无论国际会计准则质量如何,美国都可能以其质量不高为由,将国际会计准则拒于美国资本市场大门之外。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即阻挠国际会计准则在美国等资本市场上的应用。另一方面,美国也知道如果全然拒绝“核心准则”显然要遭受国际、国内巨大的舆论压力;但是如果接受“核心准则”,则意味着在美国证券市场将同时使用IASC准则与FASB准则,这从一定意义上说,还是对FASB准则的背叛。所以,美国只能采取一个“拖”字,通过它主持的IOSCO的技术小组,推迟对“核心准则”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美国对IASC准则最后的态度

美国FASB对IASC及其准则一味地不屑一顾、消极观望、阻挠、拖延等均不是上策,都是逆世界潮流而采取下策。目前唯一的策略是顺应时代潮流,迈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之路,支持IASB制定全球通用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1996年,美国国会要求美国SEC报告IASC的进展情况,并希望其成功制定出一套国际公认的会计准则,供计划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使用。当年10月美国SEC经过与IASC对话后,发表了一个有条件支持IASC制定适用于跨国股票上市财务报表所有的会计标准的声明。随着安然事件暴发,美国会计准则受到越来越多的责难,最终虽然没有收回民间机构的会计准则制定权,但是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的并由美国总统7月30日签署生效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责成美国SEC研究四个问题:美国现有准则中已经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原则导向?从规则导向的财务报告系统过度到原则导向,需要多长时间?采用原则导向的可行性和可能的方法;对采纳原则导向进行全面的经济分析。这实际上表明,美国国会已经原则上认定,美国现有的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与安然事件的发生具有内在的联系;采用原则的会计准则,将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2002年9月18日,代表世界上最具有影响力的两套会计准则的制定者IASB和FASB终于携起手来,为美国GAAP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化开展合作,最终目标是制定一套具有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2002年10月29日IASB与FASB正式签订协议,并共同一份谅解备忘录,从此,双方开始履行他们对制定高质量和可比的会计准则各自应承担的职责。

美国对IASC及其准则态度转变的动因剖析

美国FASB从不认可国际会计准则到支持IASC来制定一套全球通用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在态度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究其原因主要有内外两方面因素:

外部原因

IASC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随着IASC的“可比性与改进计划”的成功实施,“核心准则”的制定和评审认可和IASC自身完成了重大改组等活动,使IASC制定的准则质量大大提高,IASC及其准则对世界的影响也与日俱增。有些国家制定本国会计准则时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些国家甚至就以国际会计准则作为国内会计准则。

IOSCO的支持。成立于1983年的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自1993年就开始关注IASC的准则建设工作,并在1995年7月与IASC签定了关于制定和推行核心准则的协议,承诺将一套合理完整的会计准则即核心准则作为企业跨国发行证券和股票上市原则整体的必要组成部分,以规范跨国发行证券和股票上市公司的财务揭示。1998年底,IASC完成了核心准则的制定工作,2000年IOSC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了对核心准则的审查并提出建议,同年,IOSCO采纳其技术委员会的建议,向其成员推荐核心准则。

EU的支持。欧盟(以下简称EU)在1989年就以观察员的身份加入了IASC理事会;1996年,EU一份报告认为,除少数情况外,国际会计准则与EU指令具有可比性;1999年,EU宣布在缺少EU指令的情况下,允许欧洲公司使用国际会计准则;2000年6月EU了一份政策文件通讯稿,要求EU的7000多家上市公司2005年编制合并报表时,必须采纳国际会计准则。2001年2月13日,EU对此规章草案。2002年3月,欧洲议会以492票赞成、5票反对、29票弃权的优势通过了EU的该份草案;2002年6月7日,又在部长级会议上通过。至此,EU正式决定上市公司财务采纳国际会计准则,而EU的该规章正式成为欧洲的法律,并在各成员国中应用。

其他方面的原因。首先,就英国来说,它与IASC及其准则本身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IASB成立伊始,为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协同化进程的步伐,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积极配合,宣称不再制定和新的准则,而只将国际会计准则用于英国的相关准则。同时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作为IASB的战略合作伙伴,积极与其合作,协助其制定或修改16个准则,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项目上的差异,尽快实现与未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协同一致。

其次,澳大利亚1996也主动提出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并成为IASC的忠实拥护者。澳大利亚财务报告委员会(FRC)在2002年7月3日正式公布公告:澳大利亚报告主体在2005年1月1日起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

第三,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也在2002年6月了征求公众意见的讨论稿:2005年开始,在加拿大上市的国外公司可以采用IASB准则,而不需调整为加拿大的准则。

第四,G4+1集团的支持。2001年1月31日至2月1日,G4+1集团在伦敦召开了“绝唱”式的会议,的公报称:“鉴于IASC重组成功新设立的IASB将与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建立积极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了避免分散资源,全力以赴支持IASB在世界范围内促进会计准则趋同化的努力,G4+1宣告解散,停止一切活动”。G4+1的这一高姿态举动倍受关注,也使国际社会和IASB如释重负,表明IASB得到了以英、美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实质性支持。

最后,其他国家。如俄罗斯要求从2004年起,所有的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乌克兰要求从2003年起,所有的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些从前苏联分离出来的国家如爱沙尼亚、塔吉克斯坦等也纷纷要求在未来几年内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汪祥耀,2004)。

内部原因

美国以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体系的缺陷。目前,世界上主要流行两种会计准则,即以规则为导向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以原则为导向的国际会计准则。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更具体、更复杂;而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相对简单、明了,它主要是一些基础性的原则,执行过程中更多地依赖职业判断。以规则为导向的详细、具体且繁杂的美国会计准则是需求推动的结果。由于需求的推动,导致美国会计准则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具体,它们中许多都是根据实务中出现的某一问题而专门制定的,因而不少会计准则实际上是会计规则,其弊端已逐步显现出来。美国以规则为导向的复杂详细和具体的会计准则一方面使初学美国准则者望而生畏,使原打算到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需按照美国准则进行调整,其调整工作量之大,难度之高,也使这些公司望而却步;另一方面,根据复杂的经济情况和客观环境所制定的详细复杂的具体准则总落后于经济形势,容易被某些别有用心者所规避,形成只重经济法律形式而轻视经济实质的缺陷。只要符合规则,可以打“球”,钻规则的漏洞,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如安然公司就是为了钻准则的空子,而未将存在巨额亏损和负债的特殊目的实体的财务报表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结果导致公司财务报表未能如实反映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投资者因此损失惨重。

美国国会和SEC的压力。由于美国会计准则目前是世界最复杂、最具体、技术要求也是最高的会计准则,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公司打算到美国市场上去上市,则必须按照美国的会计准则进行报表的调整工作,这就需要作大量的报表调整工作,从而增加了这些公司的筹资成本,导致这些公司畏惧美国的高“门槛”而转向欧洲证券市场或者亚洲的日本、新加坡、香港等证券市场上市融资。这一做法的深层影响是它可能会削弱美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优势,从而损害美国利益。为了维护美国的利益,美国固守其会计标准的态度开始松动。1996年,美国国会要求美国SEC报告IASC的进展情况,并希望其成功制定出一套国际公认的会计准则,供计划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使用。

同时,2001年发生的安然事件给IASB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FASB一直认为美国的会计准则是高质量的,但安然这样大的财务丑闻显然是对“高质量”的绝佳反证。安然事件之后不久,安达信公开承认销毁档案,导致社会将矛头指向会计职业界,SEC主席随即宣布重新成立“公共监督委员会”;安然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的第二天,安达信以及“五大”都发表声明,他们的声明无非想向社会传递一个信息: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严重过失,最多只是“被蒙骗”或“无心过失”。但是,安然事件的错误如此巨大,一定得要有人来承担责任,安达信为了自己“开解”找了很多个理由,第一条就是美国会计准则出了问题。同样,作为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SEC也在设法为自己开脱责任,会计准则也成为它所指责的对象,比如,刚刚担任SEC主席不久的哈维?;皮特在美国参议院一个委员会所举行的听证会上也认为,“近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很多指南都变成规则驱动和复杂化了,衍生工具和证券化就是其中的例证。强调具体的规则而不是宽泛的原则,导致相应指南的签发被推迟。此外,由于准则是基于规则导向的,而不是原则导向的,这些准则不能充分适应未来市场发展”。对美国国会来说,选择一个人人都批评的对象作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之一,将美国会计准则的规则导向作为安然事件的帮凶之一,也是顺理成章的。

正是基于内外的压力,美国FASB迈上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之路,全球会计准则制定权的争夺告一段落,但我们不能武断地下结论,即全球会计准则制定权的争夺最终结束。因为准则制定权的争夺是利益之争,谁最终拥有准则的制定权,谁就会获得最大的收益。既然美国准备接纳国际会计准则,那么这个国际会计准则由谁制定,其内容是更多地体现美国FASB准则的精神,还是更多地体现IASB准则的精神,即准则制定最终以国际会计准则的原则导向还是以美国会计准则为主的规则导向,人们还拭目以待。

会计准则论文篇(4)

Abstract:inFebruary,2006,MinistryofFinancehadissued1itemofbasicaccountingstandardsand38itemofconcreteaccountingstandards,symbolizeadaptsourcountrymarketeconomydevelopmentrequest,hastenswiththeinternationalconventionwithbusinessaccountingthecriterionsystemofficialestablishment.Ourcountrysooncarriesoutwhetherthenewaccountingstandardssystemdoesmeanbusinessaccountingthesystemsooncompletesthehistoricalmission?Thisarticlewillanalyzeourcountrynewaccountingstandardssystemfromseveralaspectsthequestionwhichpossiblymeetsintheimplementationprocessandproposedthatsolvesthequestionmentality.

keyword:Implementation;Newaccountingstandards;Accountingstandards;Accountingsystem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出台的背景介绍

90年代初,财政部提出了建立中国会计准则体系这一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制定了实现总体目标两步走的战略。1993年7月1日开始,我国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行业会计制度,标志着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具体准则的研究草拟工作也逐步推进。到1996年初,财政部共了30多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并从1997年开始陆续定稿,截止2001年底,共了具体会计准则16项。2005年,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步入快车道,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都在此年内完成。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会,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有望得以实现。

然而,我国一直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两个会计核算标准共存的局面,前者以规则为基础,后者以原则为基础。理论界一直存在以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看法。实际上,两种会计核算标准所规范的内容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则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陈毓圭,1999)。通常情况下,记录以确认和计量为前提,而披露又以记录为基础。从新颁布的准则内容和形式看,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已尽可能地把制度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扬长避短。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地解决好它们。

二、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给会计工作带来的问题

我国财政部2000年12月的《企业会计制度》,不仅对会计核算做出了总体规定,还就有关会计要素和一些特殊会计领域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做出了具体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2005年在工业企业全面实施。而财政部本次的会计准则,大多是针对《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处理的问题所做出的具体规范,如企业合并、合并企业报表、企业年金、职工薪酬、保险合同等。因此,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是否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即将完成历史使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给会计实务工作带来哪些问题和困难?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仍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财政部在会上称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换言之,除了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外,对于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差异的地方,其他企业仍然有较大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较,二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标准,导致其可比性进一步降低。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于2001年11月27日,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而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的列报与披露等数项会计准则后,上市金融企业2007年1月1日起必须采用新准则。上市金融企业在采用新准则的同时,非上市金融企业仍然可以沿用原来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样作为指导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二者所导致的会计信息质量与数量差距增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会计的监管成本提高

不难看出,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是本次会计准则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如何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又是会计工作的难点。目前我国在准则的执行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除了限于本身的专业水准,对准则本身理解不够外,有的是出于自身动机的需要,甚至某些政府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也会指使企业做一些违反会计准则的处理。由于新会计准则赋予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多的职业判断,相应地会计监督的水平也必须相应提高,财政部同时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目的不言而喻:为提高事务所审计质量,进一步强化专业监督提供有力支持。然而,由于新会计准则给予企业更多的“会计空间”,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必然要求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监督成本相应也会增加。此外,中国证监会宣称已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措施,近期将选择部分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测算实施企业会计和审计准则体系可能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衔接办法。因此,会计准则的高效运用还必须有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和,这样一来无疑会进一步提高监管成本。

(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将面临极大挑战

由于社会发展的大量需要,我国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培养了数量众多的会计人员,目前全国有1000万会计人员。新会计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楼继伟,2006),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对准则和制度理解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的运用效果。一个广为流传的例子是对南方证券的投资,首创股份提取了15%的减值准备,邯郸钢铁提取的比例为62%,路桥建设提取的比例是20%,上海汽车则提取了100%。如果不计提该项减值准备,上海汽车的利润增长率将从该年的42%提高到79%,同样是职业判断,究竟哪一个企业计提的比例是适当的呢?每个企业都会找出理由来论证自己的职业判断是正确的(聂兴凯;高永国,2004)。但是,计提比例的差别竟有如此之大,也会令人对会计准则能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产生疑虑。

因此,会计人员是否具有较高水平的职业操守和恰当的职业判断成为企业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极为关心的问题。因为会计目标的实质就是要客观地反映经济现实,会计准则本身不可能提供具体答案,对于如何确认、计量、会计信息是否披露等问题都需要会计师自己进行职业判断,这使得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面临极大挑战。

(四)会计准则的学习成本增加,会计教育的浪费与不足并存

我国会计准则自90年布以来,已经成为会计专业学生的必修内容,此次发行新准则,学生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学习,会计的学习成本明显增加。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会计人员占了绝大多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我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而且,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也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由于新会计准则并非面向全部企业,中小企业仍然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因此,一方面绝大多数会计人员在进行业务处理时不需要使用新准则,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所学知识大多被遗忘,造成会计教育的浪费;另一方面,现有的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后续教育,对于一部分想要提高专业水准的会计人员来说,如果无法系统学习新会计准则,很难提升他们的会计专业水平,也无法适应未来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虽已出台,但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同时也并不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企业会计制度仍将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

三、有效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对策思考

一个制定得再完美的会计标准,如果难以执行或者得不到有效执行,那就是形同虚设。因此,我们要积极做好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有关配套和完善工作。

(一)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各项配套

1、准则与制度的配套

据介绍,新会计准则体系主要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准则的配套不仅仅是足够的会计准则,还必须对准则有权威的解释。2006年8月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解释即是新会计准则运用最好的注解。此外,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暂时还无法取消企业会计制度,绝大多数的企业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会计制度。为了避免准则与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还应加快修订《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使之部分内容与会计准则尽可能匹配。

2、法律配套

我国当前尚缺乏有效地使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氛围,更加不能奢望会计准则可从技术上彻底禁绝各类舞弊造假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既保持会计准则良好的灵活性,又防止会计政策被滥用。相关的法律配套可使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会计专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1、会计人员的后续专业技能教育

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不仅仅依靠在学校的专业学习,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逐步确立起来的。因此,需要建立体系完整的会计人员素质和后续专业技能教育机制,并使这一机制更加有效地运行。如针对上市公司、本文来自范文中国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会计的不同核算要求,提供相应对口的后续教育,并将后续教育成为一种职业的终身化教育,使得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持续有效地提高。

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尽管专业技能教育是对会计准则高效率实施的有力保证,但是职业道德教育同样不容忽视。由于我国会计职业界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导致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较低。因此需要强化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业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与遵守有关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应尽早开始,并和专业教育同时开展。

总之,颁布新的准则体系只是会计改革重要的一步,如果仅仅片面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出现与我国会计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的混乱或失控,由此产生的成本和风险都是巨大的。目前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切实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内涵,发挥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规范作用,进而提高会计职业界的整体实务水平,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加快建设运用会计准则的内外部环境

1、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是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好办法。加强企业的内部监控主要包括: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运作程序;建立先进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使获取实时信息成为可能,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审,确保内控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

2、加强企业外部监管

企业行为的不规范,市场交易的不真实,都给会计信息失真创造生存的土壤。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有一部分是由于外部监管不力造成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如加强证券监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对企业信息披露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强外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于企业不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要让任何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被惩罚的后果将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1]陈毓圭.论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法诸关系[J].会计研究,1999,(2)

[2]陈毓圭.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关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思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6)

[3]聂兴凯,高永国.对执行具体会计准则若干问题的探讨[J].财会月刊(A会计),2004,(12)

会计准则论文篇(5)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出台的背景介绍

90年代初,财政部提出了建立中国会计准则体系这一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制定了实现总体目标两步走的战略。1993年7月1日开始,我国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行业会计制度,标志着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具体准则的研究草拟工作也逐步推进。到1996年初,财政部共了30多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并从1997年开始陆续定稿,截止2001年底,共了具体会计准则16项。2005年,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步入快车道,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都在此年内完成。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会,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有望得以实现。

然而,我国一直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两个会计核算标准共存的局面,前者以规则为基础,后者以原则为基础。理论界一直存在以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看法。实际上,两种会计核算标准所规范的内容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则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陈毓圭,1999)。通常情况下,记录以确认和计量为前提,而披露又以记录为基础。从新颁布的准则内容和形式看,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已尽可能地把制度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扬长避短。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地解决好它们。

二、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给会计工作带来的问题

我国财政部2000年12月的《企业会计制度》,不仅对会计核算做出了总体规定,还就有关会计要素和一些特殊会计领域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做出了具体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2005年在工业企业全面实施。而财政部本次的会计准则,大多是针对《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处理的问题所做出的具体规范,如企业合并、合并企业报表、企业年金、职工薪酬、保险合同等。因此,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是否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即将完成历史使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给会计实务工作带来哪些问题和困难?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仍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财政部在会上称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换言之,除了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外,对于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差异的地方,其他企业仍然有较大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较,二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标准,导致其可比性进一步降低。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于2001年11月27日,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而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的列报与披露等数项会计准则后,上市金融企业2007年1月1日起必须采用新准则。上市金融企业在采用新准则的同时,非上市金融企业仍然可以沿用原来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样作为指导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二者所导致的会计信息质量与数量差距增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将面临极大挑战

由于社会发展的大量需要,我国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培养了数量众多的会计人员,目前全国有1000万会计人员。新会计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楼继伟,2006),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对准则和制度理解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的运用效果。一个广为流传的例子是对南方证券的投资,首创股份提取了15%的减值准备,邯郸钢铁提取的比例为62%,路桥建设提取的比例是20%,上海汽车则提取了100%。如果不计提该项减值准备,上海汽车的利润增长率将从该年的42%提高到79%,同样是职业判断,究竟哪一个企业计提的比例是适当的呢?每个企业都会找出理由来论证自己的职业判断是正确的(聂兴凯;高永国,2004)。但是,计提比例的差别竟有如此之大,也会令人对会计准则能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产生疑虑。

因此,会计人员是否具有较高水平的职业操守和恰当的职业判断成为企业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极为关心的问题。因为会计目标的实质就是要客观地反映经济现实,会计准则本身不可能提供具体答案,对于如何确认、计量、会计信息是否披露等问题都需要会计师自己进行职业判断,这使得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面临极大挑战。

(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会计的监管成本提高

不难看出,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是本次会计准则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如何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又是会计工作的难点。目前我国在准则的执行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除了限于本身的专业水准,对准则本身理解不够外,有的是出于自身动机的需要,甚至某些政府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也会指使企业做一些违反会计准则的处理。由于新会计准则赋予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多的职业判断,相应地会计监督的水平也必须相应提高,财政部同时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目的不言而喻:为提高事务所审计质量,进一步强化专业监督提供有力支持。然而,由于新会计准则给予企业更多的“会计空间”,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必然要求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监督成本相应也会增加。此外,中国证监会宣称已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措施,近期将选择部分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测算实施企业会计和审计准则体系可能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衔接办法。因此,会计准则的高效运用还必须有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和,这样一来无疑会进一步提高监管成本。

(四)会计准则的学习成本增加,会计教育的浪费与不足并存

我国会计准则自90年布以来,已经成为会计专业学生的必修内容,此次发行新准则,学生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学习,会计的学习成本明显增加。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会计人员占了绝大多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我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而且,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也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由于新会计准则并非面向全部企业,中小企业仍然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因此,一方面绝大多数会计人员在进行业务处理时不需要使用新准则,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所学知识大多被遗忘,造成会计教育的浪费;另一方面,现有的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后续教育,对于一部分想要提高专业水准的会计人员来说,如果无法系统学习新会计准则,很难提升他们的会计专业水平,也无法适应未来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虽已出台,但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同时也并不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企业会计制度仍将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

三、有效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对策思考

一个制定得再完美的会计标准,如果难以执行或者得不到有效执行,那就是形同虚设。因此,我们要积极做好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有关配套和完善工作。

(一)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各项配套

1、法律配套

我国当前尚缺乏有效地使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氛围,更加不能奢望会计准则可从技术上彻底禁绝各类舞弊造假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既保持会计准则良好的灵活性,又防止会计政策被滥用。相关的法律配套可使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准则与制度的配套

据介绍,新会计准则体系主要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准则的配套不仅仅是足够的会计准则,还必须对准则有权威的解释。2006年8月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解释即是新会计准则运用最好的注解。此外,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暂时还无法取消企业会计制度,绝大多数的企业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会计制度。为了避免准则与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还应加快修订《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使之部分内容与会计准则尽可能匹配。

(二)加快建设运用会计准则的内外部环境

1、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是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好办法。加强企业的内部监控主要包括: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运作程序;建立先进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使获取实时信息成为可能,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审,确保内控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

2、加强企业外部监管

企业行为的不规范,市场交易的不真实,都给会计信息失真创造生存的土壤。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有一部分是由于外部监管不力造成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如加强证券监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对企业信息披露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强外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于企业不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要让任何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被惩罚的后果将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三)完善会计专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1、会计人员的后续专业技能教育

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不仅仅依靠在学校的专业学习,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逐步确立起来的。因此,需要建立体系完整的会计人员素质和后续专业技能教育机制,并使这一机制更加有效地运行。如针对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会计的不同核算要求,提供相应对口的后续教育,并将后续教育成为一种职业的终身化教育,使得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持续有效地提高。

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尽管专业技能教育是对会计准则高效率实施的有力保证,但是职业道德教育同样不容忽视。由于我国会计职业界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导致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较低。因此需要强化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业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与遵守有关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应尽早开始,并和专业教育同时开展。

总之,颁布新的准则体系只是会计改革重要的一步,如果仅仅片面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出现与我国会计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的混乱或失控,由此产生的成本和风险都是巨大的。目前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切实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内涵,发挥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规范作用,进而提高会计职业界的整体实务水平,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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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毓圭.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关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思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6)

[3]聂兴凯,高永国.对执行具体会计准则若干问题的探讨[J].财会月刊(A会计),2004,(12)

会计准则论文篇(6)

一、拥有较多投资房产的上市公司受益匪浅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将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确认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反映。因此,对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不再单独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但新准则又明确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这样,在当前房价持续上涨的大背景下,拥有较多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将会从中受益。投资性房地产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有可能成为股价表现的催化剂。当然,由于投资性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所以在增加企业利润的同时,在严格的税收制度下,相应也会增加企业实际交纳的所得税,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现金流下降,从而降低公司价值。

二、无形资产准则带来的经济后果

在新颁布的无形资产准则中,将企业的研发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允许将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准则将无形资产的开发划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计人当期损益,即费用化;而开发费用如果能够满足相关条款规定时,可以进行资本化处理计人无形资产。

研发费用资本化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及创新企业的业绩,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并且提高这些企业在研发投入上的热情。因此,研发经费的资本化具有明显的后效性。

由于研发支出的特殊性,与之相关的经济后果可以用以下例子进行说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考核指标是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非常重视对企业利润和净资产的管理,凡是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的行为都是消极的行为,由于研发费用从支出到收益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往往超过管理当局的任期,很容易产生“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效果,这就会导致管理当局减少研发支出等,这对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极为不利。如果能够将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对促进企业投资研发是有积极作用的,企业可以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使得企业的产品更加具有竞争力。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尽管目前我国GDP增长很快,但我国企业做的更多的是“世界加工厂”,我国企业自主的品牌、自有专利、自主开发的技术很少,研发的投入与国外相比也是少得可怜,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政策对使我们的社会成为创新型的社会,增强我国企业整体的竞争力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三、新准则对价值计量基础运用谨慎,即非主导性和较为苛刻的限制条件

尽管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已较为广泛地运用了这些价值计量基础,但这种运用又是有条件的、谨慎的。我国新会计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这实际上是在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基础在我国会计计量中占主导地位,即在坚持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的前提下,引入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在具体准则中,几乎所有用到价值计量基础的地方都一般规定要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才可以用价值计量基础进行计量。另一方面,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价值计量基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设定了较为苛刻的限制条件。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明确规定: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应当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并且规定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四、分析盈利构成,重点关注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公司基本经营活动的成果,也是其一定期间获得利润中最主要、最稳定的来源。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主营业务利润在净利润中占领先地位,说明盈利质量稳定,反之,则说明盈利构成不合理,盈利质量不稳定。新准则中的一些规定,如债务重组的损益化。虽然会影响到净利润的大小。但并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利润的大小。公司的盈利操纵行为也不影响主营业务利润。此时,要排除债务重组损益化等对盈利质量的不利影响。就必须认真分析盈利构成。尽量不用净利润而用主营业务利润指标来衡量盈利质量。尽可能运用现金流量分析法FASB在其备忘录中曾经提到,盈利转化为现金的程度是衡量盈利质量好坏的重要依据。现金流量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计算出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差额,与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算出的会计利润存在应计项目调整差异。一般来说,运用应计项目分期处理的不同方式操纵盈利的手段只能改变账面的盈利。并不能改变现金流量。因此,现金流量指标比利润指标更客观和真实。投资者应尽可能运用现金流量分析法。即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上市公司的盈利的真实性和持续性。

五、总结

新的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权威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它作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有着很大的约束作用,对于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市场,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当然,新会计准则还有许多有待成熟与改善的地方,这一方面要求不断引入西方先进理念,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另一方面更要充分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适宜我国市场环境的会计准则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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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文涛、方晓彤,浅析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J].财会研究,2006,(11)

[3]任秀梅、赵晓华、任亮,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研究[J].理论观察,2006,(05)

[4]孙莹,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探讨[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7,(07)

[5]丁恒花、李恒,刍议新会计准则对信息披露的影响[J].科教文汇(上半月),2006,

会计准则论文篇(7)

一、新会计准则将加强我国会计监督财政部2006年12月5日公布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二号)”指出:财政部将结合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效果,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同时,财政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此之前,财政部已对一些房地产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发现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虚假、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薄弱,财政部已对这些问题企业进行了相关的处理。这一消息,虽然反映出我国会计监督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从另一层面也反映出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尤其是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准则体系的实施,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二、新准则下我国会计监督面临的新问题经过多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建立起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政府部门会计论文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会计监督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发生了一系列复杂经济现象和不规范的经济行为。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会计和审计准则,在会计行业带来变化的同时,也给我国会计监督带来一些新问题:1.对同类型的资产,其取得来源不同则采取不同的计量属性。如: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对于接受投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则分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这与国际惯例有较大的出入,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有一定难度,如果操作不当会带来会计信息失真的后果。而且新会计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实行,上市公司的账面价值不一定能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而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公允价值反映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2.新准则的变动幅度较大,变动内容较多。新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在2007年初按照新准则调整原来旧准则下的财务处理。由于新准则变动幅度较大,会计人员如果对新制度掌握的不够熟练或理解有偏差,同样会对输出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严峻考验。3.我国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比如: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一些纳税人在社会上有多重收入,但由于缺少会计监督,这类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根本达不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造成事实上的偷税、漏税现象。归其原因,我国并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来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个人的经济监督的监督作用。如对于上市公司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证券法》只对处罚造假者做出了法律规定,却没有明确其赔偿责任,处罚力度也很有限,在处罚的金额远低于获益金额的情况下,处罚就难以起到威慑的作用。通过制定严格的会计准则来抑制证券市场的虚假重组、利润虚增等操纵利润的行为,打击证券投资市场上的投机活动是有一定作用的,但长期来看,作用是有限的。如果市场不规范,企业同样可以绕过新会计准则达到操纵利润、操纵市场的目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保障条件主要有规范的市场机制、合理的会计准则、公平的中介机构、独立公正的外部监督和执法机构以及具有足够职业判断力和相应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4.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会计准则。会计监督作用发挥的好坏与否同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相关,一般来说,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越高,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越强,会计的监督作用就越大。近几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的问题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一般,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虽然有些人员经过培训或学习,也取得了会计人员从业的相关证书,但其工作能力和对知识的熟练运用能力并不是很好。再者,有的会计人员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5.对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仍不健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新会计准则的实行无疑会导致一些企业出现亏损的情况,如果这些管理者凭借“权利”指使、授权会计人员做假账,虚报利润,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阻碍了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新会计准则下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分析1.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督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对《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切实有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审计准则》,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2.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3.应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首先,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其次,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结合工作认真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并采取措施保证其实施。第三,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防止客户风险转移,可要求客户要向事务所承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4.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输出结果,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5.健全对企业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会计法》中虽然也对企业负责人赋予了一定会计监督的责任,但其强度是不够的。作假账、偷税、漏税、虚报利润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会计人员自愿所为,而是受企业负责人的胁迫、命令,新准则的实行也会一些企业的利润出现大额亏损。要想使会计人员真正独立,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干扰,就应该对干涉会计行为的负责人予重罚,健全对企业负责人的约束。

综上所述,只有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建立并充分发挥各种会计监督形式的作用,才能真正有效实现会计监督和遏止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准则论文篇(8)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的管理者为实现自身利益或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目标,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主要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调节企业盈余的行为。各国会计准则都允许企业有选择不同会计政策的自由,来适应企业业务创新和管理的需要,这就是所谓会计准则的弹性。企业通常都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或使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盈余管理,是实施企业既定的经营战略和管理战略的需要,也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恰当的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管理水平的体现。

一、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

(一)管理当局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相应的利润调节方式,使企业利润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或者管理当局所期望的态势,以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企业避税的考虑

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国家,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个人业主为了避税需要,也会在既定的会计准则及有关的法规下,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行为,从事盈余管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债务合同的约束

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企业最重要的财务关系之一。债权人将资金借给企业,意在到期收回本金,并获得约定的利息收入;而企业借款则是为了扩大经营,投入有风险的生产经营项目。两者目标不一致,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债权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往往规定了许多限制条件。企业违约往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所以当企业觉察到其会计报表数字已经违反或接近违反规定条件时,便会对盈余数字进行管理,以便减少违反债务合同的可能性。由这一动机激发的盈余管理获利者往往是管理当局和股东,潜在受害者则是债权人。

二、企业盈余管理的表现形式

(一)调整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这就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条件,他们会根据自身利益做出相应的调整,例如变更存货计价方法等。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直接关系到期末存货发出成本的大小,从而影响到企业当期损益。

(二)操纵收入确认的范围和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对各种常见收入的确认都进行了规定,但这些规定都是概括性的,并且各种收入的确认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会计人员利用职业判断。管理人员可以利用准则存在的弹性,操纵收入的确认以影响各期利润,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三)滥用重要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如果会计事项或金额不重要,不会对信息使用者产生重大影响,可以不予披露或揭示。利用这个原则,企业管理人员通常借口个别事项不重要故意错记或漏记,进行盈余管理以调节盈余,从而影响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记录。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应当考虑到企业的风险,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做出合理的预计,尽量降低经营风险,而对可能取得的收益,则不予预计或入账,以求谨慎。这两项原则的运用明显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因此结果中就带有较多的主观成分,这就增加了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四)利用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之间由于存在某种形式的利益关系,往往以不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虽然关联交易与会计报表中的盈余管理不存在必然联系,但如果关联方进行的是不正当关联交易,则会对交易双方产生异常影响,因此成为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

三、新会计准则下盈余管理的手段

(一)公允价值计量存在较大的利润操纵空间

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基本准则当中,最引人注意的变化是关于公允价值的引入,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按照公允价值法,对资产的评估是“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所以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利润操纵空间。

(二)新债务重组或者非货币易准则可能使公司盈余管理成本降低

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交易将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非货币易中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并确认置换收益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者配股的需要,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或者与上市公司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的非货币易,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降低了对当期利润的冲击

新无形资产准则将企业的研发划分成两个阶段,并允许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即将开发支出归入无形资产中定期进行摊销,和以前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相比,大大降低了对当期利润的冲击。虽然新准则对公司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将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因此,公司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也就决定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达到了操纵业绩,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准则给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扩大了空间

新准则规定,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许计入资产。据此,公司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例如,企业如欲提升业绩,需要扩大利息资本化范围,则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入资产的要求,另一方面,将已完工的固定资产长期作为在建工程核算,这样既延长了利息支出计入资产的时间,又减少了折旧的计提,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四、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限制

(一)存货对盈余管理的限制

新会计准则在会计政策中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使得企业的存货流转得以真实地反映,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费用,都以客观的历史成本反映,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消除了人为调节因素,很好的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二)资产减值准备对盈余管理的限制

新会计准则规定,除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及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以外,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新会计准则的这一规定,限制了企业会计人员在使用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观随意性。

(三)合并报表对盈余管理的限制

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杜绝了企业利用缩小持股比例,分离若干子公司的方法,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做法。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包括小规模公司、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以及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新准则还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账面价值计量,这将有利于防止企业利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操纵利润。按这些规定编制的合并报表将能真实反映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构成的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很好的限制了上市公司利用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在合并或重组时利用不正当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

(四)谨慎采用公允价值

对每一项会计要素,基本准则都无例外地强调只有在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虽然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但基本准则强调企业“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只有在“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才能采用非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就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可见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并不是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可以采用公允价值。

五、规范盈余管理的若干建议

(一)正面效应

1、适度的盈余管理是企业有关利益主体采取合法手段追求自身利益的举措。适度的盈余管理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是企业有关利益主体采取合法手段追求自身利益的举措。这种调节盈余的行为体现了企业财务管理技术的成熟。允许适度盈余管理的做法,也是对有关利益主体的尊重。如何把握这个“度”,要看措施运用得当与否。如果盈余管理的措施运用得当,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正面效应。

2、适度的盈余管理可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减少订约成本。从有效契约论的角度说,企业是由一系列契约组成的,签订契约时要花费订约成本,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所订契约总是具有不完全性和刚性。

3、适度的盈余管理有助于减少因资本市场波动对投资者投资决策行为的影响。相对于外部信息使用者而言,公司的管理人员总是有更多的关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内部认知,而这些内部信息往往相当复杂并具有专业性。盈余管理可以通过“利润平稳化”手段传递企业原来不易传递的内部信息,从而有助于减少因资本市场波动对投资者投资决策行为的影响。适度盈余管理可以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管理者可以通过实施盈余管理在必要时采用利润平滑手段向与企业有关的其他人士传递稳定的信息,增强外界对企业的认知,从而保证企业资金和原材料的供应以及销售方面少受干扰。适度的盈余管理可以降低企业的政治成本。管理者通常设法降低报告盈利,以避免受到公众或政府的过多关注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被施加额外管制。

4、适度的盈余管理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适度的盈余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合法避税,进行税收筹划,既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又符合税法所蕴含的政策导向。适度的盈余管理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公司的盈余管理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对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都是有益的。

(二)负面效应

盈余管理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消极的一面。盈余管理与盈余造假的区分就在一个“度”上。如果盈余管理运用不当,或者没有把握“度”,不仅不会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还会使企业的经营困境进一步恶化,对管理者本人和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在一定的时间内,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者减少企业实际的盈余数量,但会改变企业的实际盈余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反映与分布。所以,管理者在实施盈余管理时,如果不追求长期目标,只顾短期利益,不采取切实措施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提高经营业绩,最终将导致企业收益下滑,损害投资者利益,而且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及市场形象造成损害。因此,在坚决杜绝盈余造假的同时,应加强对盈余管理行为的规范,正确加以引导,使盈余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对企业的发展真正起到正面作用。在我国目前审计、法律体系和资本市场不够完善,投资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素质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牺牲一定的相关性,增强盈余信息的可靠性,会更加符合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特别是应该对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报表的信息披露程度等易产生不当盈余管理的行为进行管理。尽管盈余管理运用不当会造成负面影响,但只能将其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加以规范和引导,是可以防止盈余造假的。

参考文献:

1、伍李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对企业的影响(一)[J].2006(5).

会计准则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4-0102-03

人类进步的历史就是文化演进的历史,生物的人通过文化教育转化为社会的人。文化影响着人们的个性、气质、情操、风格,同样也深深地影响着经济社会和制度建设。会计作为经济社会的一部分,其产生与发展都是处于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活动的抽象和概括,也深受文化的熏陶。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差异是造成各国会计准则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文化与会计文化的内涵

(一)文化的内涵

《辞海》关于“文化”是这样解释的:“从广义上讲,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上讲,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适应的制度和组织结构。”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底蕴,文化传统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它无形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包括会计思想和会计行为。不同文化的差异体现了民族性格的差异、社会价值观念的差异和处世哲学的差异。反映到会计上,不同国家的会计概念同其文化一样,是别具一格的。因此,对文化和跨文化问题及其对会计影响的研究,是理解会计准则国际性差异的关键。

(二)会计文化的内涵

会计文化是人类社会创造出来的有关会计方面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三个层次:最外层,即会计物质文化层,包括会计物质生活资料、会计工作、生活环境、会计工作条件等方面,构成会计活动的物质基础,它外显会计文化的发达程度;中间层,即会计制度文化层,包括会计法规、会计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机构组织方式、会计教育制度以及会计群体行为准则、交际和娱乐方式等要素,它是会计物质文化和会计精神文化的中介;最内层,即会计精神文化层,包括会计价值观、会计的意识、精神风貌、心理素质、思维方式等方面,它是会计文化的核心。可见,会计文化实质上是会计的物质、制度、精神诸要素的动态平衡和最佳组合,是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升华。

发展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体系必须要形成和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会计文化。推进会计文化建设,虽不是会计发展的直接因素,但却是最持久的决定因素。优秀的会计文化建设,将为会计发展起到引导、凝聚、激励、约束作用。

二、会计文化与会计准则的关系

以社会价值观为核心的社会文化环境,对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有着重要的影响。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已有学者提出社会价值观是影响会计制度重要因素的说法。他们认为,企业会计除了技术处理程序外,还牵涉到人为因素,如会计准则的制定、解释与选择应用是人为的;披露哪些信息及如何披露是人为的等等。由于各种与会计制度或实务相关的决策多少都离不开主观判断;而主观判断又受沿袭至今的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因此,文化这种社会价值观对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必然的影响。各个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背景不同,必然会对各国的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产生重要的影响。最早将民族文化与会计制度联系起来,做出较具体解释的是英国学者格雷提出的理论模式。

(一)格雷的会计价值观理论

格雷指出文化可通过两种途径对某国的会计制度造成影响。一是社会价值观通过对各种社会制度的影响来间接实现对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影响。二是社会价值观可借助对会计文化和会计价值观的影响来影响各国会计制度及实务。提出了四维的会计价值观理论,即职业化与法律管制、统一性与灵活性、稳健主义与乐观主义及保密与透明。

1.职业化与法律管制。针对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格雷认为,职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倾向于由会计职业团体或其他独立机构来制定会计准则并对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主张政府应尽量减少干预,鼓励会计人员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判断;而职业化程度低的社会则倾向于用规范化的详尽的法律条文规定企业财务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和会计人员在会计实务工作中的要求。在这样的社会中,强调会计人员应遵循法规,其可供选择的空间相对较小。

2.统一性与灵活性。该层面是针对会计准则应详细规定每一会计实务的处理细节,还是应规定趋向性的原则以给会计人员较大空间,即会计准则的制定应是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格雷认为,一般情况下,个人意识较低或集体意识较高的社会倾向于推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企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监管。因为集体主义强调整体利益,硬性规定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可以减少解释准则或自由选择引起的争议。权距大的社会,等级观念强,人们较倾向于服从权威,较愿意接受教条式的会计规定。规避不确定性意识高的社会为减少或避免未来可能引起的疑虑或争议,往往由政府在会计准则中作详细明确的规定,统一实施,以此来保障公共利益。

3.稳健主义与乐观主义。针对面对风险或不确定性因素时,对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对收入、费用确认方法的选择,稳健主义倾向于以悲观谨慎的态度对待可能发生的事项,从而导致资产低估,利润低估;乐观主义则反之。一般来说,社会规避不确定性的程度越高,出于对风险的厌恶在面对未来不确定性事项时,往往会做出悲观的预测及选择保守的会计处理方法,以避免实际结果不如想象中乐观所需承担的后果。

4.保密与透明。针对企业到底应披露多少会计信息,保密性倾向于把企业的财务信息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仅对于企业经营、资金筹集等有密切关系的信息进行公开披露;透明性则倾向于采用透明的、开放式的、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方法公开披露企业的财务信息。集体意识强的社会把整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权距大的社会倾向于尊重与服从长官意识,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充分披露企业信息的意愿相对较弱。

(二)中国人文文化对会计及其会计准则的影响

中国人文文化对会计及其会计准则有着深远的影响。由于中国崇尚集体主义的文化特征和权力距离较大,会计、审计人员独立发挥职业判断的空间狭小,会计职业团体的影响不大,职业管制较紧,会计人员工作时循规蹈矩,需要一定的规范和文本;从中国会计发展的历史来看,会计制度正是这种人文文化特征的表现。因此,目前中国会计规范体系实行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双轨制。而且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必须要由权威性的政府机构而不能是民间的会计职业团体组织制定。由于对不确定性的回避程度高,反映在会计工作方式上需要有具体的工作规范指南,因此,在会计准则体系框架结构中增加了第三个层次――会计准则指南、提高会计准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可操作性。

另外,从崇尚中庸这一点来看,由于中国人为人处世的中庸态度,使得会计人员在披露会计信息时要坚持公允、公正的原则,兼顾各利益相关方,满足各利益相关方信息需要。这一点与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多元化是相一致的。

三、从文化层面看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中西方文化的相互交流及渗透,中国的社会文化正在不断地改变,中西方文化也正在不断地趋同。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改革与发展受社会文化环境影响较大,社会文化特征发生了变革,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也在不断地与之适应,而且随着中外文化的不断融合与趋同,会计理论与实务也将逐渐趋同,最终使中国的会计同国际相接轨。然而,尽管会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制度,但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和解决,一方面在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的制定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另一方面在会计准则及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仍有很多偏差出现。

(一)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较差、职业素质相对较低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如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判断,对或有事项结果的判断等。目前,中国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有所提高,但从整体上看,随着会计准则中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要求的加强,其职业素质还是相对较低的。因此,会计人员在实际会计处理中很难合理、准确地把握和运用其职业判断能力,这些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将有所影响。

(二)会计准则中的谨慎性原则在实际执行中有一定困难

新准则和新制度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挤出企业资产膨胀的水分,剔除企业的不良资产,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但在执行过程中单位的普遍积极性不高。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对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处理,会影响到企业的资产总值及企业利润,有可能使盈利企业变成亏损企业,尽管反映了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领导的政绩考核而言是不利的。在中国目前“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还未根本解决的情况下,谨慎性原则应用有一定的难度。

(三)会计准则及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扭曲现象依然存在

新准则和新制度较多地运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范及计量标准,力求同国际接轨,但在执行中往往会发生扭曲现象。同样是一个规范的计量标准,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下执行的结果出入很大,这不能不说是文化因素的影响。中国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不足,从文化层面分析主要是中国社会文化特征所决定的。由于受集体主义和大权距的影响,会计人员听从于上级旨意比较普遍,为了维护小集体或个人利益可以随意低估或虚报资产和收益,达到其所希望的目的。由中国文化特征决定,中国在会计管理上推崇大一统。但过多的大一统也造成了阳奉阴违,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影响着会计准则及制度的实施,导致会计信息的不真实。

四、对中国制定会计准则的启示

中国会计准则完善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应当是建立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相适应,与国际会计惯例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相协调,充分体现投资者、债权人和管理者要求,形成结构严谨、内容完整、逻辑一贯、高效实用、集现代信息技术和会计管理方法于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理论和方法体系。为此就要探索会计新的指导思想,新的原则、制度及技术方法,而这无疑对传统的文化观念提出了挑战。中国的文化环境及社会价值观制约着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目标及具体内容,会计改革必须要与文化环境相适应,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同时社会文化的发展又促进了会计改革的进行,文化环境与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是互动的。因此,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应注意适应和改善会计所处的文化环境。

(一)非正式制度的传统文化和正式制度的会计准则

文化是社会群体价值观的反映,它是价值观念、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的统称。而就会计而言,包括会计法在内的强制执行的机制和规则以及规范会计信息的会计准则和相应实施的审计制度等都属于正式制度,其中以会计准则为核心。作为正式制度的会计准则和非正式制度的文化以不同的角度和力度共同约束着会计活动。

从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参考依据来看,主要是借鉴和模仿英美模式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将正式制度的西方会计准则引入中国,必然会对中国现有的会计实践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与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的非正式制度发生一定的摩擦和冲击。协调两者的关系,使会计准则和中国特有的文化背景相适应将是中国会计改革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二)中国的传统文化与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发展

1.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包容精神允许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发展。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强调与国际会计惯例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相协调。从会计准则制定程序来看,中国与英美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做法也是非常接近的。只是在征询意见的范围、征询意见的广泛性、对征询意见汇总和反馈的规范化、与已准则的衔接和定稿方式等方面还有改进的必要。目前在会计国际化问题上,借鉴、协调、一致的提法已经成为中国会计界的主流意识形态,实际上这种借鉴吸收的思想,根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容的精神,这种包容精神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了非凡的融合力,而这种文化融合力也就成为凝聚中华民族一种亲和力,中国传统文化自古以来就有借鉴、吸收、为我所用、兼容并蓄等思想。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正是改革开放形势下对外来文化的一个吸收过程,会计界提出的“积极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就是通过吸收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文化,变迁中国的会计制度。在这个制度变迁过程中我们应始终坚持“拿来主义”,不是一味照搬照抄西方的会计制度,而是根据中国国情建立既适合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又充分与国际惯例协调一致的一整套规则。

2.中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方式应与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特征相适应。行为学认为,影响某一行为变化的本质因素是其价值观念的变化。社会群体的文化价值观有着紧密的传承性特征,例如,以人伦为本位的传统价值观至今仍发挥着巨大的潜在作用。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传承的儒家文化已把社会秩序和伦理准则绝对化,从而逐步形成了一套包括“三纲五常、宗教立法”在内的规范和程式。中国的会计人员长期以来已经习惯了遵从具体、细致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会计准则并赋予其法律地位将有利于会计准则获得广泛的认同。因此,在会计改革的过程中,由财政部等政府机构为主导推进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将更与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特征相适应。

3.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应是渐进式的过程。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强调“中庸”的思想。人们的社会价值观表现为阴柔的特征,“以和为贵”、崇尚人际关系得融洽成为人们的基本行为准则之一。这些传统文化和心理使得中国人不喜欢大起大落和高风险的变革方式,而较容易接受渐进的、稳健的变化。因此,为适应这种文化传统,在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和国际化过程中采取渐进的方式较为明智。这样,不但会顺应公众的传统的心理行为习性,也将大大地增强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发展和变革的认同感,从而减少了制度变迁的阻力和成本。

总之,在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发展的问题上,应保持与中国传统的文化背景相一致。以本土的传统文化与外来的正式制度匹配要优于全盘西化,非正式制度传统文化与正式制度会计准则的同步协调发展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会计准则论文篇(10)

1.宏观因素

首先,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限制的影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受历史环境的影响,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才逐步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于国际众多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尚不成熟。而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的基础就是依据发展成熟的市场经济,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外汇市场,这些都有效保障了国际会计准则得以顺利实施。国际会计准则更符合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而我国作为以国有经济占主导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并没有完全市场化,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因而也不能照搬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次,我国法律环境不够完善。会计工作是一项严谨性较高的管理工作,作为一个企业来说,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健康发展,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则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所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工作开展的理论依据,其制定和实施必须依靠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法律环境。国际会计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主,而我国法律则规定公司上市、退市,以及增资配股均以利润表为判定依据,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资产负债表的质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违背。除此之外,我国新会计准则实行以后,与之相适应的财税政策和法律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所以,我国尚不具备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充满缺陷的法律环境,是影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重要法律因素。最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的过程中过于被动。严格来说,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不应该是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单方面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而应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与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之间相互借鉴和相互认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过程中就犯了这样的大忌,只是单方面地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而不是根据我国的利益需要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或是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在某些方面的准则规定向我国会计准则靠拢。再者,我国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够。总得来说,这种被动性和盲目性,不仅影响到我国各大企业的经济利益,更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地位。

2.微观因素

从微观上讲,阻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因素主要从企业自身来分析。第一,公司治理机构存在一定的缺陷。就我国上市公司简单来说,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我国公司股权高度集中,致使上市公司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妨碍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董事会人员的组成以执行董事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监督,使得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呈现出“弱股东,强管理层”现象,“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过多的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上没有实现三分开,控股股东以此控制或操纵上市公司,大量侵占上市公司资源等等。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得公司利润操纵行为难以根除,势必会影响到会计系统在整个企业中的运行。所以,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性间接地影响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向同一。第二,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由于我国会计教育存在许多不足,国家和企业对会计人才的培养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我国企业的相关会计人员执业素质不高。我国各大企业的会计人员多数是从高校直接引进的年轻的会计人员。他们虽然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却不擅长灵活运用这些知识;他们习惯于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部就班,却不擅长运用自己的专业判断。而就国际会计准则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它要求企业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求其具备专业的判断能力,革除传统会计准则中的弊端和不足,创新思维,不断完善当前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以,我国的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加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有效措施

积极探求影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原因,并努力排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道路上的种种障碍,这对于我国企业更进一步打进国际市场,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已经迫在眉睫。

1.转变我国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认识

不可否认,加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不管是对于企业自身来说,还是对于整个国家、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首先我们应该转变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认识。一是对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不能过于强调国家法律的强制性,使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而是要提高人们对制定会计准则的社会意识,并不断优化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使之不断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二是转变我国对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方式的认识,我们既不能以一种被趋同的身份,一味地依照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更不能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向我国会计准则靠拢,而是要以一种参与者的身份,与之相互沟通,相互借鉴,依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准则。其次,我们要积极参与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去。一套完整的、高质量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国际会计准则,需要各国平等参与,而不是由某些国家或国家集团主宰制定。因此,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广泛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理念和实践,不断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从而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

2.加强我国法律环境条件的优化

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我国应该加强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建立,使得新的会计准则与法律法规保持口径一致和相互协调,以保证新旧制实现成功过渡和切换。对不适应新会计准则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只有不断优化我国法律环境条件,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提供一个具有保障性的法律环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才能更好地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也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3.不断完善我国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不合理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使得我国企业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也进一步导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滞后性,严重影响到我国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我国各企业应该不断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股权过度集中的现状,尽可能实现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职权的分离,充分发挥董事会对经理行为的监督约束作用,合理分配公司利润。同时要加强公司财务部门的内部管理,严格划分职权,落实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各个财务人员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作用,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进一步促进会计系统在整个企业中的正常运行。

4.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养

首先,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严重缺乏熟知国际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的高素质人才。加上我国新制定的会计准则中增加了很多新业务,会计人员还没有及时学习和掌握这些新的知识,对新的会计准则在企业中的运用还不是很适应。因而国家应该加强对会计人员培训,使其加深对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内容的了解,努力培养出具有崇高职业操守和广阔国际视野的高级会计人才,建立高素质的会计队伍,要努力提升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使其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其次,我国驻TASB的专家组成员,不仅要具备忠于祖国的政治素质,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水平,更需要具备很强的沟通和谈判能力,这对于维护我国经济利益和国际地位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国家要积极培养能够忠实代表我国利益进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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