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哲学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0 16:08:58

分析哲学论文

分析哲学论文篇(1)

任何一种哲学都不可能不解释世界,关键在于怎样解释世界,在于为什么要解释世界,而这恰恰取决于这种哲学对哲学功能的预设。马克思之前的一切哲学都无例外地将哲学仅仅视为穷究世界之理的学问,无论它们对世界是“从客观的形式去理解”还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都不可能不陷于对世界的抽象解释。现实的生活世界是活生生的、历史地发展着的,而单纯的解释就是说明和分析,是不可能以活体为对象的,因此,对于马克思之前的旧哲学来说现实的生活世界在其视野之外。旧哲学之所以不能理解“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48页。)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从来就没有打算这样做,在于它们对哲学功能单纯的解释性预设。旧哲学只是想解释世界,因此,它就只是把自然看作僵死的解释对象,而把人看作是独立于自然存在的解释者。在这样一种视域中,人和自然是相互分离的存在。由于作为主观者的人站在作为客观者的世界之外,世界也就只能以两种可能的方式获得理解:一种是纯客观方式的理解,即“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另一种是纯主观方式的理解,即从人“抽象的”、“能动的方面”去理解。(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48页。)毫无疑问,只要哲学没有打算在头脑之外说明头脑,它就不可能不受到头脑的束缚。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们相信密涅瓦的猫头鹰只有到黄昏时才起飞,相信只有当对象成为一种客观性存在时才能为哲学所把握,因此,旧哲学也就不可能在建构生活世界中发挥作用。马克思哲学观中的革命因素首先在于它对哲学功能的革命性预设,在于它不满足于哲学解释世界的功能,因此,它必然将哲学理解为照亮人间未来之路的普罗米修斯之火。任何时候都不应忘记马克思自己对哲学所作的说明,即哲学只有通过改变世界的活动才能证明自己的真理性和存在的价值,才能证明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这其实包含了马克思对哲学功能的预设,并且其哲学观的确立也有赖于这一预设。马克思并不是为了比前人更好地解释世界而进行哲学变革的,从一开始,他就将变革哲学的目的与改造世界的目的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正是由于这一点,使他能够撇开纯粹的经院哲学问题而在人的现实活动中寻找思维的此岸性,使他能够看到以往的哲学家们所无法看到的实践的价值。马克思从来反对将哲学理解为一种建构抽象世界观的活动,在他看来,哲学如果不为解除人间的饥饿而发挥作用,它就不可能是什么科学的世界观。可以设想,如果马克思没有将自己的理论活动与火热的现实生活相联系,他就不可能超越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而实现哲学观的变革。马克思哲学观的科学性、真理性和生命力,就在于它为自己所设定的改造人类生活世界的革命性目标。这决定了它不仅要通过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概括与反思而解释世界,更要通过对现实生活世界不断地批判而建构作为现实世界否定形态的理想世界。马克思说:“实际上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48页。)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将自己的哲学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在这里,“实践的”一词的基本含义在于强调了他的现代唯物主义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而非其他。由此可见,马克思哲学观的确立与他对哲学功能的革命性理解是分不开的。

理论之所以能够改变现实的生活世界,首先在于它将生活世界作为批判的对象看待,对其持批判的态度;哲学之所以能够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亦在于它关怀时代的命运,以建构理想的生活世界为己任。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在他的原始文本中系统地阐明过自己的哲学观,他的哲学观是在对现实生活世界从未终止过的批判中体现出来的。因此,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无论“回到马克思”还是“重读马克思”,都不仅是为了更准确地解释其原始的文本,而且是为了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功能,是为了重新找回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批判精神。生活世界是变动不居的,今天的生活世界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生活世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继承马克思,因为任何一种哲学所体现出的批判精神和批判功能都不等于具体的批判本身。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现实生活世界的具体批判可能会过时,可通过那些具体的批判而体现的批判精神和批判功能却不会过时,只要它借以建立的现实生活世界尚存。所以,人们是否可以在今天坚持马克思哲学观的关键,必将通过对如下问题的回答而显示结论:19世纪的马克思所批判的现实生活世界是否依然存在?即作为批判对象的这一现实生活世界是否依然是现实的?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多重批判纬度

勿庸置疑,马克思毕生都在致力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但他并没有看到资本主义发展的全部历史,没有看到20世纪之后市场经济所经历的一系列改变。因此,我们必须站在今天的立场上全面看待马克思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批判,并认真地从其具体批判中探讨他哲学的批判功能和批判精神

以今天的立场看,马克思在19世纪对资本主义所作的批判,其实是对早期形态的市场经济社会的批判。总体上说,这是一个由多重纬度、多种批判共同构成的总体性批判。在这一批判中,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所作的政治批判虽然影响深远,却也只是整个批判中最为外显的部分;对市场经济的经济体系所作的经济批判虽是最深刻的内容,却也只是整个批判的一个深度切口;而对整个市场经济社会所作的总体性的社会批判才具有更为深远的内在意蕴。当年马克思针对早期市场经济社会所作出的有些具体结论可能的确已经不再适合于今天的现实,因为市场经济社会的存在形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而这意味着作为批判对象的现实生活世界的巨大改变。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马克思对早期市场经济社会的批判并非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单一政治批判,亦非对这种经济制度的单一经济批判,而是包含着多重纬度的社会批判和历史批判。而这一点恰恰就是奠立在实践观的基础之上,并包含了对现实世界和人的存在方式的全新理解的哲学批判。换言之,马克思对现实生活世界所作的社会历史批判是他对生活世界的总批判,因而是以哲学的方式而不是以具体科学的方式批判现实的世界。不理解马克思哲学观与现实生活世界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就不可能理解马克思哲学观的独特性和它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不理解马克思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批判是一种社会历史的批判,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马克思哲学观实践转向的真实含义。

马克思政治批判的主要对象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制度。这一批判显示了他对早期市场经济社会中具有强烈阶级对抗性质的现实政治生活之本质的揭示、反思和改变的诉求。借此批判,马克思所要达到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建立一种能够促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只有把实践的唯物主义哲学当作精神武器,才能改变现实的生活世界,从而实现其自身和一切人的解放;同时,哲学也只有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才能成为起到促进人的解放作用的真正现实的哲学。正因为马克思把哲学活动看作是一种现实的批判活动,他的哲学观与他的政治批判之间的联系也是现实的。他说:“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7页。)应当说,和马克思的其他批判目标相比,其政治批判目标是最为具体的,是对实践活动最具指导意义的理论批判。一方面,在这一批判中,作为具有阶级意识的无产阶级是一种最为现实的社会主体条件,它的存在第一次使历史主体的活动和历史发展之间的互动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在早期市场经济社会中,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是一种最为现实的客观条件,它的存在以及它所导致的尖锐阶级对抗将历史主体与历史发展之间的互动变成了现实的历史运动。因此,马克思对早期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批判成为他所有批判中最为尖锐、最为直接、最具穿透力和最具实践价值的批判;而且,人们往往也最容易将这一批判看作是马克思对现实生活世界进行批判的标志,最容易从这一批判出发理解马克思对整个市场经济社会的批判。

与马克思对早期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所作的政治批判相比,他对这种政治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早期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所作的经济批判更为深刻,也更具有持久的价值。直到今天,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剩余价值等理论仍然发挥着巨大的影响。但这里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是否可以和市场经济的经济形态相剥离?即在理论分析的意义上,对资产阶级统治所作的政治批判是否可以与对市场经济所作的经济批判相剥离?对于意识形态化的思维模式来说,这种分析本身无疑就是用超阶级的原则取代了阶级分析的标准,因而是不可取的。可是,当与意识形态对垒的坚冰被逐渐打破之后,当多种模式的市场经济的存在已经成为一种不容质疑的现实的今天,我们将必须直面这种分析。当然,对于我们所作的这一剥离来说,还存在着另外一个显见的驳难: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批判是建立在对市场经济的经济批判之上的,因此将两者剥离开来必然会导致对马克思理论整体性的割裂。对此,我们可以找到历史的和理论的例证为自己辩护。正如在现实的历史过程定的经济结构并不绝对地导致唯一的政治后果一样,在理论上一种特定的经济分析也不绝对地导致唯一的政治理论。例如,在历史上,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既产生过英国的立体,也产生过法国的共和政体;在理论上,从自由市场的经济理论中既可以推断出洛克式的市民社会模式,也可以推断出孟德斯鸠式的市民社会模式。同样的道理,在19世纪中叶,马克思从他对早期市场经济的经济分析中推断出无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结论无疑具有其合理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市场经济社会发展唯一可能的道路,也不意味着马克思对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形态所作的经济批判只能得出政治革命的结论,马克思在不同的著作中所作出的不同论述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将马克思的经济批判同政治批判剥离开来,并不是想要说明马克思经济批判的超历史性,而是为了强调它作为理论所具有的普遍性。在这里,我们更是为了强调,市场经济并非只能与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相结合,因此,马克思的经济批判,以及以之为基础的整个社会批判所指向的生活世界依然存在。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所作的政治批判和他对市场经济体系所作的经济批判是具体的,它们分别代表了马克思政治学和经济学研究的成果,这些批判只是他对作为总体的市场经济社会所作的社会历史批判的不同侧面。只有当我们从马克思对整个市场经济社会的总体性批判中,才能真正把握住马克思理论中所透射出的历史感和哲学批判精神。

三、马克思哲学观中的社会批判之维

分析哲学论文篇(2)

现代大德育的基础性问题,是德育的社会化,是德育社会化的内在趋势和必然走向。这集中表现在:一方面,德育概念的涵量更为丰富和广阔。另一方面,德育运动更加走向本真和深邃。

人类社会的德育现象,是伴随教育现象而共同发生的,它已走过了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人类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不断进步和教育的普及发展,规定了德育不可遏制的社会化趋势,决定了现代德育概念更具丰富和广阔的涵量。就内容而言,德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意识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包括社会伦理、经济伦理、科技伦理、生态伦理、生命伦理,等等),民主法制教育,情感情操教育,意志品质教育,审美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就形式而论,倡导大、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化、序列化、规范化,学校的各个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都要发挥德育功能和价值观教育作用,学校要教书育人、管理盲人和服务育人,加强加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功能,尤其是在社会环境、社区建设中的德育功能,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运用大众传播媒体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德育作用,等等,都是德育不断获得更为丰富和广阔涵量的基本体现。

随着德育涵量的不断发展和逐步走向社会化,德育必然更加走向本真和深邃,这主要表现为四个“回归”。其一,德育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主体逐步向社会主体回归。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德育的社会化,德育亦将成为民众的自我教育、自我德性修养的基本形式,从而实现由国家主体向社会主体的回归。这当然需要一个过程,但这种德育本真化的走势正在逐步变为现实。比如,学校办学自的加强、社区建设的兴起与功能强化等,都突出表现了这一点。其二,德育的本质存在由“精英”目标取向为主,逐步向民族的大众的“生活世界”回归。党的十五大报告曾讲了这样一段话: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因为它将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存在方式,它意味着文化建设将由“精英”目标取向为主逐步向民族的大众的“生活世界”回归。随着德育社会化的推进,德育的本质存在方式也是如此。其三,德育的目的任务由工具理性主导逐步向建设人本身回归。德育要为政治服务,要为国家服务,要为社会服务,这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德育的本质规定之一。问题在于,德育的本真目的任务是建设人本身。德育的社会化、本真化,要求以建设人本身为出发点,这势必推进“主导”者的逐步回归,但这与德育的工具理性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因为以建设人本身为主导,将从更为根本、更为长远的层面上发挥出德育的社会意义和功能,将把德育为国家民族服务的工具理性置放于更为坚实的基础上。其四,德育的运作方式由单向运动为主逐步向双向、多向乃至“无穷向”回归。因为德育社会化本身无论内容、形式,还是载体运作过程,都具有更大的普适性、普遍性和社会性。特别是在当今大众传媒高度发达的条件下,人们德性修养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仅有过去那种一对一的德育单向运作方式,显然已不能适应当今时展的需求。

总之,德育的社会化、本真化和深邃化,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走势。这种“走势”显然已经超出传统德育学研究的范围。毫无疑问,德育“领域的发展”,确需德育哲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的探索和确证。

二、德育哲学的边界、对象和任务

德育哲学思想的实际存在是渊远流长的,但德育哲学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提出,却首见于1996年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课题指南;而作为一个门新兴学科建构,目前仍然处于探索、研究和创作的过程中。

从哲学的视野看,任何事物包括理论学科要获得相对独立的生存权,其基本条件是具有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规定性。因此,探索德育哲学的学科建设,首要的问题是给定它的边界。

第一,学科界定。一般说来,学科界定总是与研究对象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又必须准确把握其特定视角、特殊层面和内涵应然性的特殊价值指向。黑格尔说,“一个定义和它的必然证明只存在于它的发展里。这就是说,定义只是从发展过程里产生出来的结果”④据此,德育哲学的研究对象是: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所蕴涵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一般方法论问题。具体地说,一方面,作为理论形态,德育观是关于德育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德育哲学研究首先要立足于这一层面上,但却不是局限于德育观本身,而是探索研究德育观的前提性问题,即追问反思德育(包括其理论和行为实践)运动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一般方法论依据、条件及其应然性形式。另一方面,哲学有两个主要视角:一是真理性认知,即追索事物运动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二是价值性把握,即求索事物运动发展的评价性确证。哲学思维的这种方法论原则,运用于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研究,德育哲学的对象便获得了真理观与价值观及其相统一的意义。所以总结起来说,笔者以为,德育哲学是否可以这样界定:德育哲学是关于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的哲学前提性问题的理论学说。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德育理论与哲学思维的有机契合,开展对于德育观及其实践运动的哲学研究,揭示人的德性修养的前提性根据和条件,揭示德育观形成、运演、发展的历史正当性和价值合理性,揭示德育运动规律的前提性根据和条件及其实现形式,等等。

第二,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主要是与德育学、哲学、教育哲学的关系。在笔者看来,“德育”概念在通常语义上有三种指向:一是德育实践活动;二是德育学科;三是德性培育状态的直接现实。但无论在何种意义上,作为理论它原本是教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之所以能够从中剥离出来而成为相对独立的一个研究领域,实际是标示了它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价值。“哲学”通常有三重意义:一是所谓“元哲学”,即哲学的基本原理;二是部门哲学(包括各种应用哲学);三是指某个领域、某类事物的最高理念或信条。德育哲学作为德育学与哲学的结合体,本质上是以哲学思维解读和创新德育理论与实践,开发其哲学价值和效能。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德育哲学虽然与德育学、哲学等双重“母体”的联系是极为密切的,但三者之间的“边界”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它毕竟要有个学科归类的话,毋宁说它是教育哲学的一个层次,即相对独立出来的一个特殊领域。当然,两者的边界也是非常清楚的。第三,设定德育哲学的边界,还应从辩证思维中得到深入一步的说明。从这方面看,德育哲学主要不是去建立新的具体的德育范式,而是着重考察已有范式的依据、条件性、特性、表达方式以及范式更迭转换的可能性空间;它不是要描述德育过程本身,而是要规范人们在德育活动中的选择、定位和行为理性;它不是要作出德育学层面的结论和成果,而是要探讨、评价德育学结论和成果中超出德育学层次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它主要不是去揭示德育运行的特殊规律,而是要探求反思人们揭示规律的思路、能力和方式;它主要不是去规范和给出德育研究的具体方法,而是要评价这些方法的合理性和可能性,等等。总之,德育哲学植根于德育理论和实践的重大问题,又超越于这些问题而探索其前提性的哲学底蕴,这实际也就是德育哲学学科的基本特点。

三、德育哲学的价值现实

德育哲学作为一个新的学科领域,其发生的根源,说到底,在于当今时代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亟需哲学的介入和哲学方法论的统摄。反过来说,即:对于德育理论与实践从哲学视角作出多方位的分析和研究,从而对于德育的前提条件、基本理念、结构体系、实践范式以及重要的德育现象做出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意义的深层次确证,这就是德育哲学的价值现实。从实践操作的意义上看,德育哲学的价值实现,是整个德育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那么,德育哲学具有哪些价值呢?

第一,解读性价值。从泛意上讲,任何精神文化现象都是一种社会性解读。解读与解释意义相近,它们都是直接面对思想和实践的现实的,但解读更接近于操作实践层面。就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而论,其独特之处主要在于,一是注入了理想性追求。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主要不在于对德育现象的映像式、模本式的解释和说明,而是以一定的世界观、历史观为基础,以一定理想性追求为参照,反思、解悟和权衡其得失成败,从而发掘和拓展出新的“历史可能性”。二是注入了穷根究底式的思维原则。哲学的根本特点是不断追索事物、现象的深层次本质,以期不断获得极度而适度的认识成果,因为被解读的“文本”本身就是多层次的。哲学思维表明:“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⑤所以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并不满足于德育理论的一般解说,更不是停留在德育现象的表层理解,而是不断追问德育现象背后的“更深刻的本质”。

第二,批判性价值。哲学思维的又一显著特征是它的批判性。在哲学视野中,“批判”是人类特有的活动方式和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它的核心思想是否定现状和追求未来,其真谛是“扬弃”和创新。“批判”具有物质实践和精神文化两种基本形态。德育哲学的批判性价值主要是精神文化方面的,它价值归宿的独到之处在于:它是德育的一种前提性批判。所谓“前提”,从逻辑上讲,是指推理过程的确定依据。逻辑结论若要正确,首要条件是逻辑前提必须正确。从行为实践上看,“前提”是事物发生发展的先决条件。德育前提性批判的重要价值,就是以时代和社会条件的变动为背景材料,以哲学思维和德育本真走势为凭籍,不断重新审视德育既成既有的出发点、根据、真理性标准、价值性尺度,不断重新鉴别、选择、取舍和筛定其前提性认知和价值取向,以推动德育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当然,这种前提性批判又是辩证性质的。因为在唯物辩证法看来,批判就是一种否定。但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事物内部生发的新质要素克服了旧的质的规定性;同时,恰恰又是由于新事物吸收、联合了旧事物的合理成分,才能真正克服旧事物,实现发展。所以辩证性质的批判,就是一个“扬弃”的过程。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科恩“主张以认同、继承传统为特征的‘收敛式思维’与以批判、超越传统为特征的‘发散式思维’之间建立‘必要的张力’。这一影响深远的见解对于我们全面理解教育的功能提供了重要的启示。”⑥因此,德育哲学的批判性价值,不仅在于它是一种前提性批判,而且还在于它是一种辩证性质的批判,由此便孕育了德育的前提性创新。德育的前提性创新,必然带来德育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变革,促进人的德性修养的更新。这便真正实现了德育的前提性批判的价值。

第三,导向性价值。德育哲学的导向性价值是指向未来的。它的特点是前瞻性、超前性和预示性,这与价值本身的内涵是直接同一的。价值概念回答的问题主要不是“现在怎样”,而是“应当如何”。德育乃至整个教育在绝对的意义上都是为或远或近的将来“准备着”,亦即面对未来“应当如何”。这样,“导向性问题”就显得极为重要。导向即导引方向,实质是事物发展中内部诸要素的历史性趋势性的必然联系。德育的导向性价值主要有三个层面的指向:一是德育实践活动,其导向价值的观照和实现在于作用于人的认知和心理层面。二是德育学科理论的教学活动,其导向价值的体现和作用在于德育对象的理性和理论层面。三是德育哲学层面,它的直接对象主要是德育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其导向价值在于通过德育的前提性问题研究,革新德育理论,创新德育活动,导引德育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改革就有一系列前提性问题亟待研究。比如,既要坚持德育的一元化导向,又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样化社会生活,发展人的个性品质,两者统一的现实倾向性、历史合理性及未来走势的人性根据、实现条件、理想模式是怎样的,它对德育体系革新具有何种价值?又如,德育的功能作用与人的精神世界自主自组织之间应当建构怎样的合理性尺度?因为有个性需要就意味着有选择,而有选择就意味着至少对部分德育预期效应的否定,所以如何培养和造就人的德育需求理性自觉,便成为德育创新的立足点和前提性问题了,等等。总之,德育哲学的导向性价值,生发于较深层次,关乎于德育宏观走向,意义深远而重大。

第四,方法论价值。抽象地讲,上述解读性价值、批判性价值、导向性价值都具有方法论意义。因为方法的实质是理论自身实现过程的“反哺”形式,换言之,拿了理论去运用、去解决实际问题,理论就转化为方法了。所以理论与方法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就更为接近实践的方面看,方法论应当是理论在认识上的深化层次。德育哲学的方法论不同于德育的具体方法论,而是一种宏大而深邃的方法论,具有重要价值。扼要地讲,其一,它对德育一般方法论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其二,它是德育工作者实际工作的最切近的理论基础。其三,它为人们的德性修养提供深刻的哲理性视野。其四,它是德育理论创新的重要指导原则,等等。

注: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

②转引自《科学学基础》,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页。

③《分析的时代——二十世纪的哲学家》,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43页。

分析哲学论文篇(3)

当西方古典哲学在黑格尔那里以它的鸿篇巨制完成了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伟大基业,西方哲学向何处去?形而上学(metaphysics)是否从此中断?这是摆在每一个西方哲学思想家面前的重大理论问题,是每一个研究西方哲学的思想家无法回避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西方哲学分成了两股巨流:一股是科学主义,一股是人本主义。但是无论是现代科学哲学,还是现代人本主义,它们都是以反形而上学起家的。似乎“形而上学”从此就应当终结。哲学的历史应当翻开一页又一页的反形而上学的篇章。

本文作者认为这是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开进去的一种巨大的荒漠,它导引出了当代西方哲学最深刻的危机。正如赵敦华先生在最近出版的《现代西方哲学新编》一书中所说:“与哲学史上的创造发展时期相比,现代西方哲学没有产生综合各种文化形态的体系,没有一个独领的哲学派别。一个个哲学派别的兴衰枯荣,一批批哲学家的熙来攘往,构成一幅幅扑朔迷离的场景。在这个哲学舞台上,斑驳陆离的观点透露出内容的贫乏与重复,新颖时髦的术语遮盖不住模仿的陈旧痕迹,以致罗蒂借用了一句好莱坞的行话形容哲学场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五分钟的明星’”[1](282页)我以为造成这种危机的思想根源,其根本点还是在于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诸多流派疯狂地拒斥《形而上学》的结果,为此想在本文中对这种现象作一种历史的和逻辑的辨析,以就教于哲学界的诸多同仁。

一.问题的指出

我以为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无论是科学主义还是人本主义,它们之所以高举反“形而上学”的大旗,原因在于它们都没有弄清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深层本质和深层关怀是什么?由于历史发展的诸多原因以及人类思维的诸种层面,形而上学的深层本质和深层关怀在古典西方哲学的历史演变中,它始终被重重的迷雾遮蔽着。一提起“形而上学”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诸多哲人往往都把它与亚里士德、笛卡尔、康德和黑格尔这些哲学巨匠的纯粹思辨联系起来,认为“形而上学(metaphysics)”就是一种远离现实生活,远离现实人生的一种“纯粹玄想”。于是他们或者要“还原”,或者要“揭蔽”,或者要“展布”,以敞开现实生活为宗旨,以倡导个人幸福为目的,纷纷构筑他们的反《形而上学》的理论体系。

如果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讲,这些反形而上学体系的构成或许有某种合理性,但从理论发展的视域看,他们又各自陷入了不同的误区,其共通的缺陷就是在于他们都没有窥见到形而上学的深层本质和深层关怀,他们总是无的放矢,或者言不中的。

形而上学的深层本质是什么?它的深层关怀是什么?我以为这是一个判断形而上学生死存亡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研究现代西方哲学和古代西方哲学相互联结的枢纽问题。不正确理解这一问题,也就无法正确理解西方古代哲学的本质和它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关系,从而也就无法把西方古代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机械地把古代西方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分割开来,不是片面的肯定一方就是片面地否定一方。

例如现代西方非理性主义哲学的主将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就是这种机械主义者的典型,他之所以在他构筑的《权力意志》的哲学体系中提出要“重估一切价值”,就是因为他片面地否定了古代西方形而上学的全部理论意义,用“虚无主义”来取代人类的一切哲学文化。[2]后现代主义哲学的枭雄罗蒂在他那本闻名全世界的《哲学与自然之镜》中提出了一种极端地反对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哲学思想,也是根源于这种机械论观念。似乎传统与现代没有任何联系,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完全是一种空谷来音。对传统的西方哲学的断裂、破碎、捣毁、异质是他们的哲学呼喊。许多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哲学打着回到生活世界、把握现实的人、回到经验直观的“以现实境况为起点”的旗号,疯狂的反对形而上学。但是,他们对古典西方哲学的反叛,对形而上学的拒斥,都是瞎子模象,误读了形而上学的深层本质和深层关怀。为了驳倒他们拒斥形而上学的怪论,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在古典西方哲学,即传统形而上学(metaphysics)上笼罩着的重重思辨的浓雾中究竟隐藏着什么?

二.在思辨《形而上学》的宏伟体系中黑格尔暗筑一条通往现代哲学之路。

的确黑格尔哲学不愧为思辨哲学的顶峰,他完成了传统的形而上学,这是历史给予他的伟大使命。但是作为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决不只是对过去哲学的回顾和总结。因为,他有一句名言“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就此而言,我们以为黑格尔决不会真正糊涂到认为历史上一切哲学都凝固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哲学因此就终结了。虽然黑格尔常常自己也自我夸耀,他的哲学是以往一切哲学的总结,但辩证的思想却使黑格在他完成了的传统形而上学体系中暗筑了一条通达现代西方哲学的思想之路,仅管这条思想之路在黑格尔那里是不自觉的,朦胧的。但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在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体系中的确劲吹了一股现代哲学的思想之风,这是不以黑格尔的意志为转移的,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一书中对黑格尔哲学体系所做出的精彩的解剖就导出了这一重大的历史使命:

“在黑格尔的体系中有三个因素: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意识以及前两个因素在黑格尔那里的必然的矛盾的统一,即绝对精神。第一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第二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自然的精神。第三个因素是形而上学的改了装的、以上两个因素的统一,即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3](177页)

不谋而合,列宁在读黑格尔《逻辑学》时也摘录了这样一段话:

“在这里,……应当把概念看做不是自我意识的悟性的活动,不是主观的悟性,而是既构成自然阶段又构成精神阶段的自在和自为的概念。概念出现在生命或有机界这一自然阶段上。”列宁在旁边批注:《客观唯心主义转变为唯物主义的“前夜”。》[4](179页)

虽然黑格尔是以他的《逻辑学》涵括一切哲学意识,但是黑格尔把人的生命也包涵在他的《逻辑学》中。列宁就此写道:“把生命包括在逻辑中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并且是天才的……”[4](216页)往后列宁还指出黑格尔“客观(尤其是绝对)唯心主义转弯抹角地(而且还翻筋斗式地)紧密地接近了唯物主义,甚至部分地变成了唯物主义。”[4](308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和列宁所说的唯心主义转变为唯物主义的“前夜”(把生命包括在逻辑学中)就是深刻隐藏在黑格尔思辩的哲学体系中的现代哲学精神。虽然传统的“形而上学”在黑格尔那里完成了,甚至可以说终结了,但是历史的发展和哲学的发展是不会中断的,在黑格尔哲学的形而上学的思辩中传出了现代哲学的跫音。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是沿着黑格尔所说的“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踏上了现代哲学之路。这是为什么?因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黑格尔思辨的《形而上学》所研究的人并不是某些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哲学所描述的那样完全脱离了人的具体生活,是一种纯粹抽象的实体。恰恰相反,黑格尔以其丰富的内容和百科全书式的巨著阐明了人的具体的历史性的生存,这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一书中在比较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人学思想时所说:“在这里,和黑格尔比较起来,费尔巴哈的惊人的贫乏又使我们诧异。黑格尔的伦理学或关于伦理的学说就是法哲学,其中包括:(1)抽象的法,(2)道德,(3)伦理,其中又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在这里,形式是唯心的,内容是现实的。法律、经济、政治的全部领域连同道德都包括在这里。在费尔巴哈那里情况恰恰相反。就形式讲,他是现实的,他把人作为出发点;但是,关于这个人生活其中的世界却根本没有讲到,因而这个人始终是宗教哲学中所说的那种抽象的人。”[5](232页)

只要我们认真地全面地研究黑格尔哲学,我们会发现黑格尔对人所生存的世界的描述,远远超过了某些后现代主义哲学大师的自我吹嘘。不过有一点不同的是黑格尔的描述是宏大的,整体的,历史具体的;而后现代主义“大师”们的描述却是琐碎的、孤立的、卑微的,片面的;他们所说的“现实性”才是真正的“非现实”。仅管某些后现代主义大师打出了反对“宏大叙事”的旗帜来反对古典形而上学,但是离开了宏大叙事,那么哲学就只有去追求薄弱,日常的、简单的“语言游戏”了。这样必然把哲学变成一种和工具,根本丧失了哲学的真实内涵。不过在这里我们还应当把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生活与一切后现代主义哲学的所说的现实生活严格地区分开来,因为马克思所说的现实是一种以实践为基础的现实生活,是一种以人类的劳动为生存条件的具体历史的生存。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存过程。”[6](131页)而后现代主义哲学所说的“现实”却是一种人无法

把握的“生存游戏”,是人无法摆脱的烦恼、孤独、恶心和死亡的世界,人的现实生活的世界和人对现实的认知,对人说来只是一种幻想,有如后现代主义大师雅克·拉康的魔镜。关于这一点褚孝泉先生在“穿越拉康的魔境”一文中已经指出:“人的自我既然是建立在自欺欺人的虚幻基础上的,那么,由于自我功能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中起着中心的作用,这种虚假认同的结构必定同时主宰了人对普遍知识的认知。也就是说,人的知识——包括科学——的根源是一个幻像。”[7](168页)但是后现代主义的某些大师却打着人文主义的旗帜,大喊大叫“回到生活中去”,这难道不是一种自欺欺人么?其实黑格尔思辨哲学的人文主义精神才是一种真正的人道主义,是一切后现代主义哲学所望尘莫及的,这正如黑格尔在评价康德《批判哲学》时所说:通过康德的“理性批判”,“终于使人类登上了一座哲学高峰”。“哲学家论证了人的尊严,人民将会享有这种尊严,将不再只有受践踏的权利,而是通过自身去争取人的权利。”[8]黑格尔说:“所有的人都是有理性的,由于具有理性,所以就形式方面说,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本性。”[9](26页)“自由是人的本性”,这就是在黑格尔思辨形而上学的浓雾中深藏着的现代人文主义精神。

三.回到亚里士多德

《形而上学》(metaphysics)追本溯源,在古希腊那里,我们找到了亚里士多德。因为正是亚里士多德首先完成了古希腊《形而上学》的建构。今天我们读到的《形而上学》这本书,就是集古希腊哲学之大成,是古希腊哲学的一部百科全书。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见到的这一部书亚里士多德在其中集中全力地探索了《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世界产生的本源和根据以及它赖以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实体”和认识世界的范畴体系,等等。但是作为亚氏《形而上学》一书的深层本质是什么?它的深层关怀是什么?却很少有人认真研究。如果孤立起来研究《形而上学》我们完全可以把亚里士多德认定为一,可以毫不犹豫地称之为吕克昂讲坛上的第三哲学。”[10]

我以为苗先生研究亚里士多德“思辨哲学”的方法具有极强的独创性,他不是孤立地考察亚氏的《形而上学》”而是把亚氏的《形而上学》与他的《物理学》和《人事哲学》联系起来考察,这种考察方法必然展示出亚氏《形而上学》所张扬的思辨是一种真正的人文主义的精神。理解“思辨”就必须把握“toauto”这一核心,那么形而上学的思辨必然从外界反观自身,从客体回到主体,回到“人”这个自身。《形而上学》的真正的人文主义精神也就在“toanto”中锋芒毕露。“存在之所以为存在”这一《形而上学》研究对象的原初规定,离开了“人自身”还有什么意义呢?因为“之所以”是人对“存在”的追向。其实《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本来意义就是“物理学之后”,后来衍生为智慧之学,或第一智慧。然而,正如苗先生所指出的:“智慧这个词,据说来自光(phoos),它通过基督教的经书,而获得了更高的神圣。然而在希腊哲学文献里还是十分通俗化,人们把最完满的德性,最娴熟的技术、最精确的科学都称之为智慧,拥有这样德性的人称为智者。”[10]然而古希腊的智者说:“人是万物的尺度”,难道这不是一种深刻的人文主义精神吗?其实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论述到“爱智”时指的并不是一种为目的的求知,而是一种对知识的自由的探索。他说:“我们追求它并不是为了其他的效用,正如我们把一个为自己、并不为他人而存在的人称为自由人一样,在各种科学中唯有这种科学才是自由的,只有它才仅仅是为了自身而存在。”[11](31页)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指的最自由的科学就是《形而上学》。它深深地浸透在亚氏的全部哲学之中,这也是正是亚氏《形而上学》的深层关怀。

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的诸多流派大声疾呼:思辨哲学应当解构,形而上学本体论无用,因为哲学应当关注人生,关注现实人的最大幸福。然而不无讽刺意味的是苗先生说:

“在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中,思辩是最大的幸福(eudaimonestatos)。思辨是理智的德性,理智是人的最高贵部分,是主宰和向导,是我们各部分中最神圣的。思辩就是这合乎本己德性的实现活动。它最为经久,最为快乐。”

“哲学以其纯洁而经久,而有惊人的快乐。”[10]

这无疑是给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拒斥《形而上学》的诸种流派一记响亮的耳光。

哲学是理性的事业,思辩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最经久的愉快。

四.康德哲学的启示

其实对《形而上学》的拒斥和批判并不是某些现代主义哲学和后现代主义哲学的发明和专利,在西方哲学史上自有形而上学产生起就有对它的反抗。古代希腊的高尔吉亚就不说了,就是在近代哲学中,休谟首先举起了批判形而上学的大旗。在休谟之后,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山祖,依曼努尔·康德又给了《形而上学》致命的一击。但说来又很奇怪,康德这一致命之击的结果却使康德在欧洲哲学史上建立了一座可与黑格尔哲学体系比美的庞大的“批判形而上学体系”。这的确是一种怪圈,但也显示了形而上学的强大生命力。以致康德在他最后一本著作《实用人类学》中,道出了《形而上学》的科学人类学本质。

今天,让我们来回顾康德的《三大批判》,与其说康德的功绩是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完成了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不如说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完成了人类道律自律的先天律令,正如康德所说:“自由”乃是他“思辨理性体系整个建筑的拱顶石”。康德的哲学革命可以归结为他对自然与自由,科学与道德进行的新的探索。这种探索的之所以可能是在人类文艺复兴时代崛起的人文主义思潮和卢梭和洛克等哲人的启蒙思想深刻影响的历史背景中形成的。这种探索的结果,使康德得出了哲学就是最自由的学问的结论,正如谢林所说:“朝霞伴随着康德升起”,“自由贯彻全部哲学而始终。”[12]但是康德的探索也并不是空谷来音,它是从古希腊哲学开始到德国古典哲学的一种历史延续。康德批判哲学深刻的人文主义精神是西方哲学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矗立在康德批判形而上学体系上的是一干永远飘扬的人文主义大旗: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康德批判形而上学的深层关怀由此显露毕竟,以致康德自己认为他的整个先验哲学体系都在着力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1.我所能知者为何?

2.我所应为者为何?

3.我所可期望者为何?[13](549?/FONT>550页)

在康德生命的晚年、他又提出“人是什么?”的问题,而且认为“人是什么?”乃是统摄所有其它哲学问题的核心。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说,人是追求幸福的有理性的动物,因为“幸福乃满足吾人所有一切愿望之谓,就愿望之杂多而言,扩大的满足之,就愿望之程度而言,则增强的满足之,就愿望之延续而言,则历久的满足之。自幸福动机而来之实践的法则,我名之为实用的(处世规律),其除“以其行为足值幸福之动机”以外别无其他动机之法则——设有此一种法则——我则名之为道德的(道德律)。前者以“吾人如欲到达幸福则应为何事”劝告吾人;后者则以“吾人为具有享此幸福之价值起见,必须如何行动”命令吾人。前者根据经验的原理;盖仅借经验,我始能知有何渴求满足之愿望,以及所能满足此等愿望之自然原因为何。后者则置愿望及满足愿望之自然方策等等不顾,仅考虑普泛所谓理性的存在者之自由,及此种自由所唯一由以能与幸福分配(此乃依据原理而分配者)相和谐之必然的条件。故此后一法则,能根据纯粹理性之纯然理念而先天的知之。”[13](550?/FONT>551页)

康德的“人是什么?”的问题在哲学上不仅是一种对人性深刻的追问,而且又是一种黑格尔式的《形而上学》的大圆圈运动,从古希腊苏格拉底的自我陈述式“认识你自己”,到近代哲学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主体性思想,以及现代哲学帕斯卡等人“我是谁?”的忧思,完成了形而上学的哲学人类学之梦。

但是,后现代主义哲学对形而上学的拒斥和反叛,其哲学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我想用姚大志先生在《现代之后》一书中所说的一段话来准确地表述它,姚先生说:“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启蒙哲学的本质,那么我们可以借用尼采的名言:上帝死了。如果同样用一句话来表达后现代主义的实质,那么我们可以引用福柯的思想:作为主体的人死了。后现代主义的核心任务就是终结关于人的神话,就是祓除启蒙思想中人类学之梦。但是没有主体的哲学道路并不是一条坦途。启蒙之前,基督教神学是最高权威,评价一切的标准是上帝而不是人类制定的,所以它们是“客观的”。启蒙宣布“上帝死了”之后,其位置由人来代替,评价标准是作为主的人的确立的,从而它们也就变成“主观的”。后现代主义消解主体之后,任何标准都没有了,无论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由此必然陷入虚无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虚无主义是一种关于知识(真理)的相对主义,无政府主义是一种关于实践(解放)的相对主义。在后现代主义的批评中,启蒙的两个伟大理想随着主体的死亡而烟消云散了。”[14](8页)然而在哲学主体性死之之后,哲学所面临的是一种什么情况呢?“因为后现代的作品没有了寄托的主体,所以它们都是平淡的、轻飘飘的、没有个人情感的。正如詹姆森所说,每一首古典乐曲(现代音乐)都是独特的,并令人耳目一新,而所有的流行音乐(后现代音乐)都是雷同的,并似曾相识。”14](9页)这样的情况与赵敦华先生陈述的当代哲学的危机是多么相像啊!然而,哲学作为对人的存在的自我意识是永远不会在历史文化中消失的。从古代形而上学对存在的追问发展到现代哲学对人的存在的追问,这是一种历史的延续,一种在变化发展中把握人的生存状态,在事实上,它仍然是人的存在的形而上学的追思。海德格尔认为存在论上的真理是存在者的状态,情景。因此,它用“此在”(Dasein)这个范畴来构筑它的形而上学宏大篇章。詹姆森则认为“主体性为现代文化提供了独特的风格和个人特征”。[14](8页)形而上学在历史上的发展只能奏响它向人性本质的深层探索,向人的主体性的深层探索,而决不会消灭“形而上学思辩”本身。后现代主义哲学的某些大师想斩断形而上学的历史传统,但是,有一名著名的美国学者杜维明却说:“传统对现代性并非只是起着抑制作用。恰恰相反,它们既是束缚力,又是加强力,能在任何特定的社会勾画出现代性的特有轮廊。因此,当我们讨论现代化的进程时,把传统弃置为无用的残余范畴,这在思想上是幼稚的,在方法上是错误的。确实,现代化是一个极为不同的文化现象,而不是一个同质的、全面西化的过程。为了懂得这一点,我们有必要研究现代性中的传统。”[15]我以为要真正使当代哲学沿着健康道路的发展,哲学的任务不是拒斥传统的形而上学,而是研究、探索、继承发扬光大传统的形而上学中所包孕的现代性哲学因素,正如人们把自由理解为现代哲学的基本要求一样,但自由又有各种各样的区分,例如有法治自由、人身自由、经济自由、政治自由、思想自由……等等,而西方古代经典形而上学大多数都是以哲学的本源存在或本体存在的方式来追问和探索人类的自由,其实这才是一种真正自由,是从根基发展出来的自由,是自由的终极本质。一切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哲学的自由观,都是由它衍生出来的。因此,无论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派别如何五花八门,观点如何分歧别类,其实他们都离不开传统形而上学,特别是康德批判形而上学体系所留给后世哲学的哲学话语语景。

参考文献:

[1]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参见:姚定一.理性的殒落——论尼采的《权力意志》[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M].第1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5]《马克思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7]《重写现代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8]《黑格尔书信集》德文版.译文转引自《读书》1982年第5期:《在合理为现实之间》

[9]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10]《哲学研究》.1998第12期.

[11]《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2]《黑格尔通信百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分析哲学论文篇(4)

【英文摘要】Inacertainsense,MarxistPhilosophyishermeneutic.Inthistheoreticfield,MarxhascreatedmordernmethodologicalhermeneuticspriortoDiltheyandcompletedthetransformationofhermeneuticontologybeforeHeidegger;andthroughthetheoreticactivitiesofMarx’life,thereisanuniquesocialcriticalhermeneutics.refore,marxisanunavoidablenamewediscussthephilosophicaltheoryofhermeneutics.

【关键词】马克思/方法论解释学/本体论解释学/批判解释学Marx/methodological-hermeneutics/ontological-hermeneutics/socialcriticalhermeneutics

【正文】

如果我们的不是拘泥于思想的表达形式,而是注重思想内容的实际意旨,那么毫无疑问,马克思的名字应当与当代解释学哲学理论相关联。福柯就把马克思看成是与尼采、弗洛伊德共同开辟当代解释学道路的三位思想家之一。其他当代西方学者如海德格尔、罗蒂、德里达、利奥塔德、杰姆逊等,也对马克思在这一理论领域中的地位与成就从不同的方面给予了高度肯定。而在这方面,我国的研究和发掘相对显得滞后和薄弱。这里,本文试图以马克思哲学活动的线索为背景,特别地说明马克思解释学哲学理论的创立与的过程,以及其不同的解释学范式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与转换。

一、马克思当代方法论解释学的创立

《博士论文》是马克思最初哲学活动的成果。它显露出一个端倪,即把解释学援入历史哲学、尤其是人生哲学。正是这一特征,我们说它标志着马克思先于狄尔泰完成了方法论解释学从近代向现代的过渡,创立了当代方法论解释学。解释学融入人生哲学这一特有的方法论,马克思主要是通过在论文中对“自我意识”哲学的声称和对“此岸世界”真理的确立而实现的。

马克思这一解释学理论的确立有其自己的思想背景。19世纪上半叶,是传统哲学(从古希腊哲学一直到近代德国古典哲学的哲学形态)衰微、现代哲学形成和确立的时代。马克思在进行自己最初的哲学创造活动时创立历史哲学、尤其是人生哲学,从而“拒斥形而上学”和对抗实证,已成为当时思想界的旗帜与方向。然而,马克思在接受这样一些背景知识时,所表现出来的情况是很复杂的。一方面黑格尔哲学“就像一个奸诈的美女”把马克思诱入到她的怀抱,另一方面马克思又与黑格尔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哲学目的;一方面马克思从青年黑格尔派的立场出发,另一方面却表现出与其他“兄弟”成员在观念上的差异。这一情形决定着马克思将锻造出自己独特的哲学体系,而这一体系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初具萌芽。

《博士论文》中,马克思以德谟克利特的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为题,通过比较研究,揭示了伊壁鸠鲁与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上的全面对立,粉碎了以往学者认为伊壁鸠鲁哲学是对德谟克利特哲学的简单剽窃的结论,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解释方案。马克思强调指出,在理解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运动的三种形式(即直线下落、偏斜运动、排斥)时,必须注意这三种运动在哲学上的意味。由于伊壁鸠鲁设定了原子的偏斜运动,因而赋予了原子一种“纯粹形式”的存在规定性,一种“自我规定”。因此,伊壁鸠鲁实质上标举了这样一种哲学原则,即抽象个体性之最高的自由和独立性。当伊壁鸠鲁把“偶然性”上升到“感性世界”的最高原则时,他实质上也实现了对现实、对感性个体生命存在的最直接的肯定(亦即“此岸世界”真理的确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称伊壁鸠鲁为“最伟大的希腊启蒙思想家”。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哲学的重大意义就在于提供了批判的否定的环节,提供了行动自由的可能性;它作为一种学的基础,其实践意义便是论证了人的自由。

不难看出,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哲学的这一人文意蕴的揭示,本质地宣誓了自己的解释或理解活动的根本原则,即在理解或解释任何一个“本文”对象时,不能脱离对人的生命和生活的指向。因为一切知识都以生活的关联为基础,一切哲学理论也都起源于日常生活的关联和个体的自我意识。既然“生活从根本上说,是在科学、、个人生活中全面地显示出来的精神行为的表现”[1],既然“感性的自然只不过是对象化了的、经验的、个别的自我意识”[2](P233),那么,对世界的理解、对历史的诠释、对某一“本文”对象的说明,就变成了对生活概念和精神概念的揭示。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旨趣是论证个体的自我意识的自由,这种哲学与其说是人生哲学的基础,毋宁说是从原子那里借了话题来的人生哲学的本身。所以在伊壁鸠鲁那里,个别的物理现象的解释成为不经意的东西,观察对象的主体自身才是他注目的焦点。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哲学的差别不仅是一个纯理论,而且与他们时代上的差别相关联。德谟克利特生活在古希腊的繁荣时期,个人可以安静地探讨外部世界的问题,因此他的原子论便主要地成为科学理论的原则;伊壁鸠鲁出现在古希腊社会的衰落时期,以往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和个性下面临破灭的危机,为了不致遭到这种毁灭,就应保存自己的自由和独立性,因此,他的原子论已经不是纯粹的理论原则,而首先是在破坏着的社会条件下保存个性的生活原则。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提出了解释学的几条基本原则。第一,“解释不应当与感性知觉相矛盾”。这既是伊壁鸠鲁主张的惟一原则,也是马克思认同的解释学原则。这一原则是马克思通过阐发伊壁鸠鲁对“偶然性”的强调和肯定而得到声称的。第二,对一切“本文”的理解,不应当依据实证科学的原则,而应当从历史哲学、特别是从生活哲学出发。这一方法论原则的提出,马克思是通过发掘伊壁鸠鲁以偶然性对抗德谟克利特的必然性的思想而得到提升的。第三,对任何一个对象的理解,必须上升到形而上学的哲学高度,才有可能求得真正的理解。这一方面的解释学原则,是马克思通过对伊壁鸠鲁哲学的形而上学特征的概括而达到的。马克思认为,不能理解伊壁鸠鲁哲学的形而上学的特征,使以往的理解者对伊壁鸠鲁哲学作了消极理解,而没有发现其中有价值的东西;而正是一个从维柯、赫尔德、康德以来的历史哲学、文化哲学的兴起的时代到来,理解伊壁鸠鲁哲学的时候才真正到来[2](P286)。当马克思这样提出理解或解释活动的原则时,他实质地确立了自己的方法论解释学。这一方法论刷新了施莱马尔赫在解释学上所强调的语法解释与技术(心)解释的方法论,使解释学踏上了现代之路。

二、马克思本体论解释学的创立

实现解释学从方法论到本体论的转向,马克思远远先于海德格尔。马克思从方法论解释学转到本体论解释学的这一趋向是与当时整个哲学的重大转型相关联的。所谓哲学的重大转型,指的是传统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向。就哲学自身的理论逻辑看,这一转向主要是由于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主客二分论的思维方式无法继续更好地说明和解释对象世界(包括人自身),从而昭示着“认识论中心主义”将要被哲学历史无情地淘汰。一种新的哲学形态——“存在论”哲学也就成了19世纪上半叶哲学家们着力寻求的目标。而与之相对待的也就是本体论哲学。传统哲学本体论是一种抽象的“宇宙本体论”,而现代哲学是“人类世界”的本体论。马克思敏锐地把捉到哲学发展的这一趋向。他放弃方法论解释学而转向对本体论解释学的建构,就是他哲学活动中心的转移和目标的调整。按照他自己的话讲,新哲学必须“拒斥形而上学”,“把人们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人自己身上”[3](P161-162)。这是新哲学的一个宣言。

《博士论文》具有发展到本体论观念上的萌芽。马克思在论文中注重对伊氏偶然性思想和观念的阐发,并以偶然性展示出一种新的哲学精神。这种哲学精神就是使偶然性摆脱它作为必然性的附属物的地位,成为与人生活相关的存在的原则和思维的原则。应该指出,马克思在论文中对伊氏的偶然性的哲学意义的阐发与评述,一方面由于自我意识原则本身的抽象性质,另一方面由于他本人尚未真正进入到社会生活领域,因而不免流于空疏贫乏,因为如此,我们认为,《博士论文》只是在某种意义上隐含着走向本体论解释学的契机和可能。

马克思后来正是在两个方面的引导下展开自己哲学的全新格局的。这两个方面即是:(1)在现实问题的引导下,使马克思实际进入社会生活;(2)在《博士论文》中所持的自我意识哲学的理论矛盾(自我意识是真正的创造者主体,但自我意识又需与世界相关联、相统一)的引导下,使马克思与“自由人”发生决裂。在经历了“《莱茵报》时期”和《德法年鉴》时期”之后,马克思先前具有的发展的哲学观念终于滥觞于《巴黎手稿》。马克思的《巴黎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哲学上最大的成就就是在本体论上引发了一场革命。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概念和实践原则是在这里得到初步的、尽管还不系统但却是最重要最本质的表述。《手稿》中,对实践概念和实践原则的阐述是通过“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原则”的提出和发挥而达到的。从具体的内容看,马克思把“劳动”(“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看作是人的本质的体现,通过劳动的历史形态提出“异化劳动”学说,并联系地追问了私有财产的人学本质。这一追问不仅导致了学的批判,也引发了本体论上的伟大变革,即脱离传统的理智形而上学的束缚,通向现象学的人学,成为对人的生存论本质的探讨。在这里,马克思的研究是把实践(《手稿》中称“劳动”或“感性的对象性活动”)与对人的本质提问结合起来的:一方面实践是在对人的本质提问中确立起自身的本体论意义,另一方面对人的本质的提问因其实践的解答而达到本体论的说明。它实际地标示着马克思的解释学哲学理论从方法论进入到了本体论。

《手稿》中有两个重大的思想。第一,由于实践是关于存在与非存在、存在的现实性、自然界与人的现实存在的根本原则,所以,马克思认为,一切理解或解释活动的出发点只能是人类的社会实践。离开人的实践活动或“感性的活动”,一切对象都变得抽象而不可理解。在《手稿》中,马克思有一个命题就是“非对象性的存在是非存在”。这一命题的意思是说,离开人的“感性的对象性活动”,一切存在对人来说就变得没有意义,因而对人来说也就不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而是“非存在”或者“无”。而这也就是说,我们的理解或解释活动不可能是指向一种非现实的东西,而只要是对现实存在的一切(自然、人或“本文”)进行阐释,就又无可回避地牵扯到对作为存在的那个存在(“前概念”、“前知识”)的理解。在这里,作为存在的那个存在就是指人的“感性的活动”或实践。当马克思把实践当作区别于自然本体的人的本体时,他实质上是指证了解释学的本体论意义。第二,既然劳动乃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既然人的本质只能在对象性的活动的产物中得到现实的体现,那么,对劳动活动的对象性存在的理解,也就成为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客观理解。《手稿》中,马克思特别指证了人的对象性活动之最普遍、最根本的产物就是“”——“通常的、物质的工业”。马克思说,尽管工业直接完成着人的非人化,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异化形式,但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了的书本”,是“感性的人的心理学”。这里马克思的意思是,任何理解或解释活动,在说明人的本质时,不能脱离活动的对象性存在;在对某一对象性的存在进行诠释时,又必须看到对象性存在的属人的本质。在这里,马克思以现象学的人学贯穿解释学,正是对解释学的本体论意义的指证。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实践原则的本体论意义被清楚地加以表述。《提纲》中,马克思提出问题;而在《形态》中,马克思则径直把实践本体论展示为生存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本体论解释学在《提纲》和《形态》中进一步得到了深化和确立。其观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为理解—解释活动澄明本体论的前提(即社会实践的前提)。客观说来,马克思在《手稿》中确立自己的本体论哲学时,在理论上借助了两个人的重要思想:一是费尔巴哈关于“感性—对象性”原则;二是德国古典哲学关于“活动”的概念,特别是黑格尔的劳动观。尽管马克思在吸收这两位思想家的观点时表现出了他的批判和超越和向度,但是这种批判的大功告成和完全脱离旧哲学的窠臼,则是在《提纲》和《形态》中才达到的。

《提纲》中,马克思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即“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在这里,马克思以批判的形式肯定和宣示了自己哲学的态度和纲领:应该把理解或解释活动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要看到理解或解释活动规定着实践活动的方向和方式,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要看到,任何一种解释活动都是在实践活动的基地上得以展开和形成的,实践活动对于解释活动具有本体论的优先地位。正是这样一种关系,马克思在《形态》中进一步指出:“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4](P221)因此,是否是从实践出发理解和看待对象,这是旧哲学的本体论与新哲学的本体论在原则上的差别。《提纲》中,马克思这样提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4](P189)这一表述所包含的思想是异常深刻和值得发挥的,因为它正体现着新哲学在哲学史上完成的革命性变革和当代意义。从肯定方面说,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解释学要求把存在物(事物、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去理解;从否定意义上说,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解释学反对抽象的物质观念,因为它具有唯心主义性质和倾向。“抽象的物质”实质上分享着唯心主义基地。如果说在黑格尔那里“抽象的自然界”只不过是“自然界的思想”,那么,对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来说,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离开人的经验和存在所谈论的自然,亦是“抽象的物质”。由于这种唯物主义越来越“变得片面了”[3](P163)、“变得敌视人了”[3](P164),所以,这样一种哲学“必将永远屈服于现在为思辨本身的活动所完善化并与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3](P160)。这种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是把“实践”视为一切存在与非存在的本体和最高原则的新的哲学形态。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是马克思哲学的一般原则,也是他本体论解释学的根本原则。

第二,进一步把理解或解释活动看成是人自身的一种生存方式。“理解是人的存在的基本方式”这一命题,不是海德格尔而是马克思最先提出的。马克思在《形态》中表达的思想最明白不过地陈说着这一本体论解释学的命题。

马克思在《形态》中着力从历史的角度揭示人的几种生存样态。在《形态》的一开头马克思回答了考察人类社会生活的历史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以什么为前提的问题。他指出,任何历史的记载都应该“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它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5](P42-43)马克思对自己的历史观的这一概括,表征着他对人的存在即“人的实践生活过程”的整个描述,亦即对人生存境遇的整体揭示。按照他的思路,人的整体生存境遇有这样几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生存样式:(1)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样式(“生产生活本身”);(2)人的政治生存样式(“国家生活”及其一切制度设施);(3)人的观念生存样式(一切“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6]。

理解或解释活动,作为人们的意识活动、观念存在,作为人本身的一种生存样式,马克思在《形态》中主要是通过对“意识”及“意识形态”的考察分析而揭示的。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在人对自然,人对人从而人对社会的多重对象性关系中,人以自己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自己同一般动物直接区别开来。正因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他才得以通过对象化的活动使自己的存在具有多重对象性关系;同时,也正因为人的存在的对象性关系的多重性,他才得以在总是非完成或非封闭的存在状态中使自己成为有意识的存在物。“意识一开始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5](P34)。人是自己的思想意识的生产者,而且思想意识一旦上升到观念形态,它又“透明”着人的生存样态。马克思从三个方面分析了人们的意识活动和观念存在。其一,意识的产生与人的“感性的活动”或“实践”有着发生学意义的关系。作为产生意识的物质(人的大脑)和产生大脑的物质,都不是一般“感性的对象”的物质,而是“感性的活动”的物质;与意识有着某种不解之缘的语言,同样也只是由于“感性的活动”的迫切需要(交往的需要)而产生。其二,科学、哲学、道德、艺术、政治、等“纯粹的”理论,不只是人的观念对象的当下影像,更主要地“印证”着“感性活动”的主体的一种认知系统、意念、审美情趣和价值观念。这不仅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相当程度的确证,更是人对自己对象的自然、人和社会的多重关系的一种观念把握和文化把握。其三,正是这样一种观念形态,反映着对应的人的自己的多重对象性关系,因而它实际地表征着人在现实世界的各种生存样态。马克思说,从根本上看,意识只可能是社会的、历史的意识,意识的根源乃在于物质的社会关系和现实的历史活动之中。“意识形态”是由于人的“感性的活动”的发展,确切说是由于分工的发展造成的。

三、贯穿于马克思一生活动中的批判解释学

马克思的一生都在思考和解答着他那个的课题,即资本主义向何处去以及人类如何获得自我解放。这一课题理所当然地与“市民的高度和完善”有着直接关联。马克思是通过对的批判返归现实,从而解答时代课题的。“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对黑格尔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对法国唯物主义的批判”、“对黑格尔以后的哲学形式的批判”……,这一系列哲学的批判,不仅使马克思得到了严格的理论锻炼,加深了对现实社会矛盾的认识,更加透彻地理解了近代哲学和哲学本身,而且使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批判解释学的哲学理论。这里,依据马克思哲学创造活动的历程,可大致把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在《博士论文》阶段,马克思试图通过对“自我意识”哲学的阐明和发挥,特别有效地表现出所谓启蒙、自由、反叛等具有社会批判意义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哲学理论主要是通过对自我意识哲学的社会批判意义和社会启蒙意义的阐发而得到体现的。首先,自我意识作为“自身肯定的完整性”,反对神(或上帝)的观念。正如伊壁鸠鲁的哲学被特别地理解为“自由的无神论”一样,马克思试图通过这种无神论的自我意识的原则,来与现存社会的理论纲领形成尖锐的对立。其次,自我意识作为自由的精神式样,扬弃柏拉图式的宗教激情,从而确认批判的和启蒙精神的结合理性。在马克思看来,现存社会只有通过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启蒙才能燃起“纯洁的理想科学之火”,并且重建“世界进程中生气勃勃的精神”。最后,自我意识原则也直接意味着某种社会意图(尽管这种意图主要是以否定的方式来体现的)。对马克思说来,既然“自我意识”是一切的基础或源泉,并且仅仅存在于自我运动中,那么历史就不是由最高实体所完成的东西,而是在时间中不断向未来进入和生成的东西。既然这一原则的本质乃是持续的否定性和纯粹的自发性(能动性),那么,以批判为中介的自我意识的实现过程就是一个无限制的发展。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所确立起来的真理,就是“人”(个人)及其“自由”。

2.从《巴黎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个阶段,马克思通过“异化劳动”学说的提出和对“意识形态”本质的揭示,批判了私有制特别是当下社会的不合理性,展现了人的理想生存样态和理想的社会图景。

《手稿》的一个重要理论特色就是“异化劳动”学说的提出。通过“对国民学的认真的批判”和“完全经验的”,马克思提出了“异化劳动”的四个基本规定,并初步描述和分析了现实社会的基本方面,即私有财产的现实。异化劳动与私有制是相互表里的,正像异化劳动生产出私有制的基本关系一样,私有制也不断地巩固和再生产出异化劳动的前提和结果。这种本身分裂的、矛盾的和异化的社会经济现实,既是国民经济学的基础,同时也构成了异化的宗教观念的世俗基础。因此,一方面,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更加深入地接触到了世俗基础本身的矛盾,因而较之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理论向前迈进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大步;另一方面,异化劳动学说是对现存社会的私有制前提的批判,远远超出了国民经济学之不可逾越的界限和障碍,开启了社会理论和社会批判的新方向。

《手稿》的批判立足点是共产主义或“人类社会”。通过对私有财产人学本质的追问,马克思把“异化劳动”理解为人的“自我异化”,并进而把这种“自我异化”了解为最终会被得到“扬弃”。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作为社会的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4](P117)在这里,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哲学理论“深入到了历史的本质的维度中去了”。如果说“无家可归状态变成了世界的命运”,那么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正是从这一“存在的历史的意义去思此天命”。在这一点上,现象学的胡塞尔和存在主义的萨特都没有达到与马克思在同一维度对话的水平[7]。

关于“意识形态”的批判解释学是马克思在《形态》中提出的。《形态》中,马克思在指证了意识形态的社会历史根源后,进一步对意识形态的特征以及它的根据本身进行了分析。这一分析表明:(1)意识形态是社会生活本身分裂的结果。只是由于社会生活本身的分裂,才一方面导致意识形态在表面上独立发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导致了意识形态同生产力、同社会状况发生矛盾的必然性。(2)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反映。(3)意识形态具有思辨的目的论和抽象的普遍形式。一方面人们总是爱把从后来历史中得出的抽象,思辨地想像为前一个历史时期的“目的”;另一方面统治阶级总是赋予自己的私利以普遍性的思想形式。(4)意识形态总是歪曲和颠倒现实的关系。既然意识形态乃是从社会分工和阶级对立中产生的,既然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那么,所谓独立性和普遍性的思想,不过表现着“共同利益的幻想”;正是这种幻想,使得现实关系被掩盖起来、被颠倒过来,使得“观念统治着世界”、“观念统治着历史”成为意识形态的普遍特征。因此,马克思说:“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排除人类史。”(5)必须对意识形态进行理论的批判和实践的批判。从理论上说,不对意识形态进行理论批判,就不可能揭示意识形态的基础和秘密——现实的社会生活及其矛盾和分裂,从而去除意识形态对现实关系的歪曲和对自身的遮蔽。从实践上看,既然意识形态是从现实社会本身的分裂,是从内部对立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那么,对意识形态的实践批判意味着实际地“改造和社会制度”,意味着消灭分工、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对立。通过对意识形态的批判,马克思实际地解构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也实质地表述了这样一些批判解释学的哲学观点: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不是从观念出发解释实践,而是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不是用单纯的观念批判去解释历史的变动,而是用现实的历史变动去说明观念的兴衰起落;不仅仅只从理论上解释对象世界,重要的是要从实践(行动)上去改变对象世界。这最后一个意义就是马克思经常提到的“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

3.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当下社会生活最普遍的表现形式——“拜物教”的批判,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再现了这一社会人的历史的生存(“物化”)的图景。

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主要是通过对商品的分析而达到的。在马克思看来,商品充满了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本来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却表现为商品与商品互相交换,以物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由于这种转换,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受的物。这种人和物颠倒的幻觉似于宗教迷信,所以称为商品拜物教。与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相联系,马克思还揭示了货币、资本的拜物教的性质和秘密。马克思认为,“拜物教”只会产生这样两种结果。一方面,物的属性被主体化,从而构成了超感觉的、神秘莫测的东西。生产资本会自动产生利润,生息资本会自动产生利息,土地资本会自动提供地租。这些神秘性决不是物的自然属性造成的,而是物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的必然表现。另一方面,人被物化。在一个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里,不但人成了物、商品、货币、资本、机器和技术的奴隶,而且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由于变形为物与物的关系而变得晦暗不明。

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实际上只不过说明,批判解释学应该注意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即既然这个物质世界是人类的生活世界,那么对这个世界一切“物”的说明解释或对物与物的关系的批判分析,就要透过物的掩盖层面发掘人与人的真实关系或人的真实存在。解释学作为一种哲学理论,不是实用的一种技术,而是批判。这种批判的目的是通过联系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条件,揭示资本主义意识形式的伪装,把握历史过程的真实意义。

4.从中年起特别是晚年,马克思通过对人类学的深入研究,把自己理论研究的视野扩展到“东方社会”,提出了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从而解构了“欧洲中心主义”。

在马克思一生的理论中,有关于西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也有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马克思关于西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主要是他通过对西欧社会历史的研究而提出的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和社会发展形态的理论。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主要是他的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和在分析了俄国公社的发展趋势后,提出的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著名论断。马克思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东方社会由于其自身特殊的地理环境、社会组织和政治制度,将会表现出与西方社会完全不同的历史发展道路和社会形态的复杂性。既然如此,那么在东方社会的研究中套用西方社会的理论模式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一结论蕴涵着它对“欧洲中心主义”的解构。这里,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的哲学理论体现了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和思想:不存在着抽象的一般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这也就是马克思赞同的黑格尔的真理观,即真理不在开始,也不在结尾,真理在过程之中。既然真理是一个过程,那么对某一对象或“文本”的解释说明,就必须结合这一对象或“文本”特有的历史情境,作出具体的结论。不是照搬或套用一般原则,而是要在解释学中贯彻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原则。逻辑建立在经验事实之上。

透过马克思整个批判解释学的哲学理论我们看到,不论是他的早期阶段,还是他的中晚年,其批判解释学的对象都是直指“元叙事”(黑格尔式的思想传统——“纯思辨理论叙事”和法国启蒙主义的思想传统——“自由解放叙事”),从而力图揭示“资本主义持续变革的逻辑”,预见性地阐述资产阶级时代所面临的经济危机、文化危机、社会危机。这种批判解释学提供的是“整体社会的视界”(杰姆逊语),它表明,对于当代批判理论来说,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哲学理论是“不可超越的视界”。

综观马克思的解释学哲学理论,无论是他的论解释学,还是他的实践本体论的解释学,甚或是他的批判解释学,一个共同的目的都只在于不断进行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本文之间的对话。这其中,他主张实践的优先性,并始终坚持历史主义的意识。如果按照海德格尔的话说,理解是指一种“筹划”,那么,马克思的整个解释学哲学理论实质上就是表明,人们根据自己的可能性来选择自己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并进而筹划着自己的未来。我们认为,这样去理解马克思的解释学哲学理论,是比较恰合马克思对“人类解放”怀着深深眷恋的旨趣的。当然即便是这样一种“恰合”,仍须我们认真去领悟。

【】

[1]沈真.马克思恩格斯早期哲学思想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7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4]余源培.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导读(上册)[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

分析哲学论文篇(5)

【关键词】历史/本体论/认识论/马克思/history/ontology/epistemolog/Marx

【正文】

自卢卡奇提出“社会存在本体论”问题以来,历史能否作为本体而存在就成了马克思主义者的一个悬案:“常驻不变中的连续性,作为动态复合体中的存在原则,证明了历史性的本体论趋势,是存在自身的原则”(P700);“对马克思来说,通常对恩格斯来说也是一样,历史性是物质运动的一种不能被进一步还原的本体论性质。”(P734)马克思哲学中的历史本体论似乎已昭然若揭了。然而,由于“历史主义”(尤指自狄尔泰以降的诸历史主义尝试)与近代认识论的奇特结盟,“历史主义”一直都面临着一个尴尬的“两难处境”(PP.148-150),因而这一问始终没能被包括卢卡奇在内的马克思哲学研究者们明确问出。缘此,本文试图问出这一问,以求在当代哲学语境下,重新解读出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本体论:本体论在马克思哲学中的首要可能性就是历史本体论,历史作为本体,其指示词就是历史性,并以生产方式作为其对存在的超越性解释,而生产方式作为存在则体现为历史的一种“缺席的原因”(PP.148-150),因此是以不在场的方式现身的。

历史作为本体,第一个问题便是“历史是什么?”这既可以用认识论的方式问出,也可以用本体论的方式问出。以认识论的方式问出,历史便是对象,但历史一旦作为对象,时间便与存在一同隐逸了。海德格尔为历史主义悲伤道:“某种被称为历史的东西根本不是历史。”(P24)原因何在呢?海德格尔的解释是:“只要哲学把历史当作方法的考察对象来分析,哲学就不能获得历史的根本。历史之谜就在于:何谓历史性的存在。”(P24)历史作为对象就有可能演变为一种“超历史的东西”,就可能使此在迷失于当前的伪历史之中。这也就是历史主义所以会陷于共同性与特殊性的两难处境中而不能自拔的原因。

海德格尔改变了问题的提法:“‘什么是时间?’这个问题变成了‘谁是时间’这样一个问题。”(P25)对于海德格尔来说,“时间就是此在”(P24)。通过此在接通时间(历史)与本体论的线索是海德格尔在历史本体论上的最大贡献,但也是他的最大失误。一方面,他反对把历史作为认识的对象,并通过此在的当下性把过去与未来联系起来,使历史获得了某种本体论意味。另一方面,他又将时间变成了专属于此在的问题,对时间的追问也就变成了对我的追问:“于是,这种追问就是通达和对待总是属于我的时间的最适当的方式。”(P26)最终,这一问终于仍不是向着时间与历史而发的,而是朝着作为此在的我的。正因此,对于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始终都存在着“社会存在论”和“唯我论”这两种路向的解释。

但是,海德格尔终归明确阐述了历史性在本体论上的重要地位,他甚至道破了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优越性:“因为马克思在体会到异化的时候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一度中去了,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的观点比其余的历史学优越。但因为胡塞尔没有,据我看来萨特也没有在存在中认识到历史事物的本质性,所以现象学没有、存在主义也没有达到这样的一度中,在此一度中才有可能有资格和马克思主义交谈。”(P383)。这正如伽达默尔所说的:“理解存在的活动本身被证明是一种历史的活动,是历史性的基本状态”(P84)。对于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来说,理解存在是一种历史性的活动,存在中有历史性;而我则要进一步指出,在马克思哲学中,这个判断倒过来同样成立,历史本身即存在,历史性是存在的固有维度。——更重要的是,将历史本身直接指认为存在对于海德格尔式的此在本体论来说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历史本身在马克思哲学中绝对不是仅仅通过所谓此在的存在辩证法(即此在的在场与不在场)而现身的。

在我国哲学界,也曾有人提出过“历史本体论”,甚至还对作为本体的历史的存在特征作出过非在场的表述:“历史由于是非在场的存在,因此,本体历史的显现离不开语言的历史和认识与理解的历史。”(P43)这种见解的可贵之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明确地提出了“历史本体”的说法,二是对历史的存在特征作出了非在场式的说明。但是,仍须指出,这种见解离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本体论在当代的真实建构的距离还是很遥远的。因为,在这里,“历史首先是历史事实,随后是历史认识或理解,最后也是历史语言”(P43)。显然,此处所说的本体历史的显现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显现,历史作为本体自身的显现方式并未被触及。这至多可算达到了海德格尔对存在的理解高度,即把对存在的理解看作为一种历史性的活动,存在中有历史性。然而,对历史首先作事实性的理解是不可能与近代认识论彻底划清界限的。一旦历史的显现方式仍仅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被论及的,那么,历史本体就只能以传统形而上学的样式而固守于客观事实的一隅了,历史性仍未被当作本体论的固有维度。

正因为如此,德里达才说:“如果对存在的最终认识应当被称作形而上学的话,那么现象学的最终成果就是‘形而上学’。”(P302)不论对存在本身作何种理解,只要把它作为一个认识对象,它就是既定的、不变的,就是反历史的,一句话,就是形而上学的本体。所以,德里达认为:“情况恐怕看来会是这个康德意义上的大写理念就是现象学真正大写的观念或者方案……因此结构上说,这种终极目的就是作为源头和变成(devenir)的生成本身。”(P303)总之,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现象学努力如果说有一种历史本体论的话,那这种历史本体从根本上来说同样也没有逃脱康德式近代认识论的窠臼。历史本体的生成特征,即其历史性在这种本体论中仍未得到明晰的标示。

那么,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本体到底又是如何现身的呢?马克思曾说:“资产阶级经济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P44),在此语境中,所谓“一切凝固的东西都将烟消云散”才真正得了落实。借此,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启示呢?首先,历史是通过批判得到理解的;其次,一旦批判开始了,尽管过去的东西得到了理解,但它们的凝固性也就不复存在了。因此,历史本体是通过批判而现身的,作为存在它也是建立在不在场的地基上的。这种批判既是一种现实的实践批判,同时从本体论上来看,它又标明了社会存在的历史性。通过这种批判,我们可以切实地看到,历史性正是历史本体的指示词。这也就是说,从存在论上来解读历史,就不能把它当作凝固不变的对象,而必须看到它与批判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内在关联。

因此,哈贝马斯对马克思历史概念的误读其原因也正在于他没有领会到,在马克思哲学中,历史性从本体论上来讲不是一种实证概念,而是一种批判概念。哈贝马斯曾指责道:“马克思把社会劳动的概念同类的历史相联系”(P147),而“迄今为止的关于世界历史的学说,把生产方式分为五种或六种,这种学说确认了宏观主体的、单线的、必然的、连续的和上升的发展”(P149)。哈贝马斯虽然看到了生产方式在马克思的历史概念中的重要性,但他仍把马克思的历史概念指认为一种旧式的类的历史概念,且将此概念与一种线性的历史认识论联系在一起。

但马克思在运用历史的这个概念时实际上是十分谨慎的。马克思在讲随着资本的发展劳动条件同劳动相异化这个问题时指出:“这种错乱和颠倒是真实的,而不单是想象的,不单是存在于工人和资本家的观念中的。但是很明显,这种颠倒的过程不过是历史的必然性,不过是从一定的历史出发点或基础出发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性,并决不是生产的某种绝对必然性,倒是一种暂时的必然性,而这一过程的结果和目的(内在的)是扬弃这个基础本身以及过程的这种形式。”[9](PP.360-361)历史在此不是哈贝马斯所表述的类的历史,而是暂时性。马克思在历史的和绝对这两个词下打上了着重号,跟着还指出这一过程是内在地被扬弃了的,其用意很明显:反对这种单线性的或所谓宏观的历史;历史性作为历史本体论的一个指征,说明的是历史的内在批判功能。

可以说,哈贝马斯本人并没有迈入本体论的门槛,而停留在近代认识论的界域中。正因为如此,哈贝马斯才对认识和学习有着非比寻常的“兴趣”。然而,一旦停留在近代认识论的视域中,进步问题就成了个难以解决的悖论,不可能克服康德当年所提出的二律背反,因为这是认识论(理性)的宿命。因而,哈贝马斯说:“我们也以这两个领域中的普遍的公认的要求为标准,来衡量经验认识的进步和道德—实践洞察力的进步,即以陈述的真值和规范的正确性为标准,来衡量经验认识的进步和道德—实践洞察力的进步。”(P152)而离开了历史本体论的内在批判能力,这种认识论上的进步也就可能转变为一种辩护性的意识形态了:“我要维护的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衡量历史进步的标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有能力为一个制度(系统)的存在作辩护。”(P152)对这种仅从主—客体式的认识论角度出发来认识历史的理论的辩护性的意识形态本质,卢卡奇在其《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就曾作过尖锐的剖析。

那么,在马克思的哲学中,作为本体的历史到底是如何显现的呢?是否像海德格尔那样,马克思也仅仅止步于将历史指认为此在式存在本身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虽然历史作为本体在马克思哲学中的指示词同样也是历史性,但这种历史性是不同于海德格尔的作为此在式存在的指示词的历史性的。抑或,它作为一种本体就等于德里达所说的幽灵?就像德里达所描述的共产主义?“在这方面,共产主义一直是而且将仍然是幽灵的:它总是处于来临的状况;而且像民主本身一样,它区别于被理解为一种自身在场的丰富性,理解为一种实际与自身同一的在场的总体性的所有活着的在场者。”[10](P141)如果剔除其解构意味,从本体论上来理解共产主义,并将其转换为历史,那么,这无疑是对历史的本体论状态的一种绝佳说明。历史非旦不是逝去者,而一直都是将来临的,它是丰富的,但目前并不在场;它是总体性的,但这种总体性并不是认识到了的,而是活跃着的在场者;它不是一种僵死的总体性逻辑,而是在实践着的在场者,且通过这种实践而求得与自身的同一。作为本体的历史,并不是在认识论中被识别出同一性或发展的,而是通过实践(活着)而同一、而发展的。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历史作为本体既不是主—客体式的近代认识论的对象,也不是海德格尔通过向此在作始源性回溯所获得的作为存在的存在本身。它通过人们的现实实践活动显现出来,人们的实践活动揭示了当下社会关系的历史性,这就使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本体论获得了一种现实的批判能力。一方面,当这种能力指向过去时,它就说明了以往的历史;另一方面,当其指向未来时,它又标明了历史的方向。因此,这种历史本体论也不仅仅是“幽灵”,它虽作为一种“缺席的原因”,但对现实却是有其实践的。

在德里达这里,我们再次听到了詹姆逊所说的那个“缺席的原因”:“所有的幻影都被投射到这个鬼魂的屏幕上(亦即投射到某个缺席的东西上……)。”[10](PP.141-142)但历史之所以在本体论上表现为缺席状态,其原因并不在于海德格尔所阐述的所谓存在的辩证法。在此,德里达实际上也被海德格尔蒙蔽了,因为他跟着海德格尔说:“那幽灵并没有一个Dasein(此在),但是没有一个此在并没有什么奇怪……那幽灵,正如它的名字所表明的,是具有某种频率的可见性。但又是不可见的可见性。并且可见性在其本质上是看不见的,这就是为什么它一直存在于现象或存在之外。”[10](P143)因而,采取海德格尔的思维方式,“那幽灵”就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而对于马克思来说,历史之所以在本体论上是缺席的,不在于它有一种关于存在的辩证法,不在于它的不在场这件事(Ereignis)本身,而在于它是一种批判与宣告。因此,正如德里达自己所指出的那样,在这个问题上,他与马克思是相左的:“1847—1848年间,当马克思命名时,他用了一种历史的观点记述它,这种观点与我提出‘马克思的幽灵们’这样一个题目时最初思考的观点正相反。”[10](P144)对于德里达来说,历史性是由幽灵的非在场引出来的;而对于马克思来说,历史本身就是本体,因而它是一种宣告:“就马克思而言,他则是宣告和呼吁一个在场的到来。”[10](P144)德里达意识到马克思的哲学宣告了一个在场的到来,但他不明白马克思是通过什么来作这种宣告的。他只认识到“幽灵”是不在场的,而没有理解到这个当下不在场的历史在马克思的哲学中还可以通过实践作为本体而现身。而有了这种历史本体论,不论是共产主义还是未来就都不再是“幽灵”了。

然而,对于马克思哲学来说,历史作为本体到底是指什么呢?或者说它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其本体论功能又是如何通过历史性而表现为批判与宣告的呢?我认为历史作为本体它就是生产方式(或者也可以用詹姆逊的话说是“生产模式”)!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生产方式怎么成了作为本体的历史了呢?在以往,生产方式常常是作为共时性的分析模式而加以运用的,而历史显然更多的是指认一种历时性的过程。

对此,我要强调的仍是:历史作为本体并不是作为认识对象而出现的,因而它既不是共时的结构,甚至也不是历时的过程。一旦作为本体而出现,它就既不表现为普适性的共时模式,并以此来说明所有的时代;也不是作为一个过去了的时间链,并将一个个特殊的事件纳入自身之中。用本体论的固有话语来说,它就是一种诉求:特定的当下存在必然要受到历史性的批判,它必将成为过去,将来的已经在等待着现身。而生产方式作为对人类组织自身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一种模态表述,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它之提出,目的其实很明确,即用来说明这些关系都是暂时的,都是要发生变化,要被扬弃的。因此,生产方式在哲学上同样代表着一种诉求。理想的或纯粹化的生产方式在现实中从来都是不存在的,而且对于马克思哲学来说它也没有必要存在。它之提出就是要指出,在历史中一直都存在着一种使现实发生变革的内在要求,正是这种内在的变革要求才是历史本体之根,而这一要求就是由生产方式之中的内在矛盾所发动的。而且,它作为一种诉求还呈现为缺席状态,即只有当现实的生产方式受到批判以后,以往的历史才能得到理解。必须注意,那种直接现身而出的生产方式是经济学概念而不是哲学概念。作为本体的生产方式本身是不直接现身的,因为如果一旦现身而出,它就成为认识论的对象而使其本体意味受到伤害。

近来,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的研究与讨论非常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就是由卢卡奇所引发的“社会存在本体论”,例如有观点就认为:“马克思的本体论是一种人的‘社会存在本体论’或‘人的生命存在的本体论’。”[11]那么,我为什么不取“社会存在本体论”这个流行的说法,而特别提出历史本体论来呢?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我认为,“社会存在本体论”这种本体论思维方法,虽然与传统的以“实体中心主义”为其实质的“传统本体论”有了一定的区别[11],但是,这种“社会存在本体论”“从社会存在出发解读存在的意义”[11],仍然把社会存在视作一种可以现成地获得的批判基础,从本质上来说,这种本体论思维方法仍没有与“实体中心主义”的本体彻底划清界限,它仍是可现身的。其次,在这种本体论中,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仍处于对立状态,例如他们就提出:“马克思又从社会存在出发解读自然存在的意义”[11],然后再在此基础上提出这种对立是可以通过实践来加以消解的。在这里,社会存在一方面仍是可作为基础而现身的。另一方面,无论怎样解读,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作为对立的两极的特征仍是显而易见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只有祭出(生命)实践这个法宝。这样,“实践本体论”就又成了一个难以回避的话题。

有鉴于此,我认为要彻底体现马克思哲学在本体论上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就必须找到一个不在现实中直接出场的动态本体。而这个动态本体,我认为就是作为本体的历史,作为存在,它就是作为“缺席的原因”的生产方式。可以说,从哲学上来说,生产方式范畴本身并不是认识的对象,它只是作为一种潜在的原因,作为一种方法,在完成对现实(即当下的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的批判后,最终成为对未来的一种宣告。而且,作为这种宣告,它也不是一种现实的对象(即共产主义不是一种现实的制度),而是一种现实的运动。

那么,在哲学之外,生产方式还能不能用来作为说明历史上的其他时代的认识工具呢?我认为,是可以的(当其可以时,它就是历史科学或经济学的实证概念,而不是哲学范畴),但即使适用,也只具有局部的适用性。关于原始社会形态的一些争论至少可以说明,生产方式作为对既往的过去的一种说明方法是必须加以适当的限制的。因此,对于生产方式不应像以往那样,仅仅从实证主义的角度来加以理解,相反,它的确更多地是历史的一种“缺席的原因”。

简言之,本体历史在马克思哲学中是作为生产方式而存在的。这种存在是一种非当下存在,是不在场的,是缺席的,或者说是历史对我们的一种注视,而作为人的实践存在方式,它对于过去的现实就是一种批判,对未来就是一种宣告。这种历史本体论关注正是马克思哲学的人文精神的精髓所在,同时,这种关注放弃了近代认识论的视角。历史的本体存在即生产方式,一旦不作为认识论的范畴而现身,过去凝固的东西就烟消云散了。因为它已通过历史性,表现为对过去历史的批判。

在此还必须强调一点,马克思哲学的这种历史本体论与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存在主义本体论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差别就在于:这种历史本体论是通过马克思哲学方法论而得以建构的。虽然现象学的本体论道路也可以说是通过方法论而被打通的,但是,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与现象学方法还是有着本质的差别的。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借生产方式来分析社会关系,而这种分析的最终目的就在于勇敢地给出关于社会历史的承诺,它并没有躲到此在(我)的存在的原初之境中去求得安慰。借蒂利希的话来说,在这种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哲学最为完满的关于存在的勇气,因为这种分析的惟一目的就是揭示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暂时性,并要求通过革命的实践活动对此加以改变。

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本体论虽是马克思哲学的内在组成部分,但更是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的使命所在,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近代认识论以及存在主义本体论的斗争远远没有结束,例如在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研究中,海德格尔式的存在本体论的渗透就十分严重。这之中最重要的一个理论原因就在于,马克思哲学方法论在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研究中的地位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为此,我们的当务之急是重新解读出马克思哲学中的历史本体论并说明其与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关系,而不是直接去奢谈一般哲学本体论。

【参考文献】

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上卷,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

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

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上卷,孙周兴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伽达默尔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版。

韩震、孟鸣岐:《历史哲学——关于历史性概念的哲学阐释》,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分析哲学论文篇(6)

古希腊是一个移民的社会,从开始就没有像东方民族所具有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式的社会结构。这种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共同体,加上希腊所处的独特地理位置,为希腊古典的民主政治和商品经济——希腊城邦制的出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古希腊社会孕育出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形态——古典的理性文化或科学文化。希腊几何学正是在这种理性文化中诞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法学的发源地,法律文化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公元前11世纪——9世纪是希腊的荷马时代,也就是史称的“英雄时代”。这一时代是希腊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首先表现在希腊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希腊人开始从宗教神学中解放出来,以“人为一切事物的尺度”来审视世间的一切。荷马时代实质上是希腊历史上的一次思想启蒙运动,是古希腊文明的开端。从此,希腊民族完成了从神秘主义文化向理性主义文化的转变,开创了以法律文化为轴心的科学文化的历史进程。《荷马史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重建社会秩序的法典,确立了一种政治民主制:其中包括议事会、人民大会和首长选举等内容。因此可以说,希腊文化的源头或逻辑起点是《法典》,由此铸成希腊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尔后的德拉古立法,直到公元前594年梭伦立法,最终确立起古希腊的法律体系,推动了希腊民族法律文化的繁荣发达。希腊人唯“法”是从,遇事讲“理”,依法办事,他们以“法”的眼光审视社会、审查自然、审理知识,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古希腊文明。

希腊几何学的证明思想导源于法律文化,论证几何发凡于梭伦立法时代。希腊的法学称“正义学”。人们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遇到的是:“什么是正义?为什么有罪?”等法理问题。其中包括“公理、公设、前提、条件”等法学的基础问题,以及审判过程中的“事实、理由、证据、推理”等法学的逻辑问题。要从根本上弄清楚这些法理问题,人们就必须在思想上进行一种“分析”的理性思考。立法者告诫人们:法律是规则的、普遍的,并对一切人都是相同的;法律所需要的是公平,诚实与有用;他们欲求为一普遍的规律对于一切人都是一样,因为种种理由所有的人都要服从法律。

梭伦当权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同时也是最大的一件事,就是对“法律”制度的改革。他认为,无法和内乱是人类最大的灾难,而法律和秩序则是人类最大的幸福。梭伦改革的目标是企图建立一个为新的、旧的势力都能接受的民主和谐的政治,以保证社会各种势力的平衡和政治稳定。为此,梭伦建立了新的法律,史称“梭伦”立法。其中最大的举措是加强了公民大会的权力,凡年满20岁的雅典公民均可参加,会议定期举行。400人组成议会。他创建了宏大的人民法院依利艾阿,总人数达6000人,任何人都可以谴责执政官的无理决定。

公元前6世纪雅典陪审法院的建立,这不仅标志着希腊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完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促进了整个希腊学术思想的繁荣与发达。古希腊的法律文化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首先是推动了自然法的理论研究。强调其法律存在的客观性和同一性,认为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的法律有其共同的根源和价值目标,这就是人的本性和规律,就是理性,就是正义所综合的一系列价值目标,如自由、平等、秩序等。因此,自然法学者特别重视探索法律的终极目标和客观基础。其二,法根源于人的永恒不变的本性:社会性和理性。真正的法律或自然法应与之相符,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者说法是人的理性所发现的人的规律和行为准则,是“理性之光”,它能照亮人前进的道路。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正义。所谓正义,就是基于公共幸福的合理安排,就是人在社会中“得其所哉”,即享受人应该享受的权力和平等地承担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四,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的行为准则能使人们辨是非、知善恶,自然法就是人们不断追求的终极性的价值目标。

生活在梭伦立法时代的泰勒斯,与梭伦同为希腊“七贤”里的人物。他受希腊法律文化(社会立法)的深刻影响,尤其是受自然法理论研究的启发,创造性地运用法学的思想和方法为知识“立法”。泰勒斯对经验几何学知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性研究。作为数学思想家的泰勒斯,他突破了以往几何知识仅仅“是什么”的认识水平,将几何知识提升到了“为什么”的认识层次。由此开几何命题的证明之先河。泰勒斯在进行几何学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发现了“任何圆周都要被其直径平分;等腰三角形的两底角相等;两直线相交时,对顶角相等;若已知三角形的一边和两邻角,则此三角形完全确定;半圆周角是直角”等五个几何命题,而且还从理论上证明了这些命题。[2]

毕达哥拉斯继承和发扬了泰勒斯的证明几何学,并且将数学概念抽象化,进一步推动了演绎数学的发展。毕达哥达斯的“数是万物的本质,宇宙的组织在其规定中通常是数及其关系的和谐体系”的数理宇宙观对古希腊的数学思想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毕达哥拉斯学派因发现“无理数”(不可公度的量)而引起的第一次数学危机,充分证明了几何证明的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推动了人们对几何命题的理论证明。

贯穿于希腊古典民主政治、商品经济和理性文化之中的是希腊的自由精神,这是在世界上其他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的。这种自由精神最终演化为学术思想上的自由探索精神。正是这种“百家争鸣”的希腊研究之风,才迎来了“百花齐放”的希腊科学之春。

独具特色的希腊语言文化也是希腊理性主义起源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最早对语法现象进行研究的是希腊人。公元前10世纪前后,希腊人在闪语字母的基础上,经过一番改造,首次创造了音位文字字母,并且还把闪语文字自右向左的书写规则改为自左向右。到公元前775年左右,希腊人把他们用过的各种象形文字书写系统改换成腓尼基人的拼音字母,建立起了希腊语言文字系统。在此基础上理论家们开始了为语言“立法”——语法的研究。赫拉克利特指出过:“如果要想理智地说话,那就必须用这个人人共有的东西武装起来,就像城邦必须用法律武装起来一样,而且要武装得更牢固。”[3]

希腊哲学、法学、逻辑学与希腊语言文字的关系密切。哲学中的许多派别的理论观点时常牵涉到对语言的认识。法学中的论战、法律条文的制定,也往往涉及到对语言的修辞和准确的表达。逻辑学与语言学,特别是与语法学的关系更是密切相关。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是思维的工具。思维要通过语言来表达,它是否合乎逻辑就成为语言表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语言家要利用逻辑学的术语和方法来研究语言中的结构意义;另一方面,研究逻辑的也往往牵涉到语言的问题。

希腊的语言结构复杂。希腊语言中的动词更是变化多端,它有人称、时、态、体、式的变化。特别是由系动词附图变来的(附图)一词,具有多种的语言意义,表现出多种的语法关系。正是这种奇特的语言现象引起了理论家们的关注,成为“智者”们思考和研究的对象。

当希腊语中使用“附图”一词时,就有多种不同的意义。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当动词‘是’被用来作为句子中的第三种因素时,会产生两种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如在句子中‘人是公正的’中,‘是’这个词被用作第三种因素,无论你称它是动词,还是名词。”[4]系动词“附图”在希腊语中不同凡响,它是人们进行言语对话,进行思想交流,进行陈述和判断不可缺少的词语。同时,在人们的语言表达中最容易产生歧义的也是这个中词。在“他在这儿”这个句子中,它所表示的是一种物理位置;在“天使是白色的”这个句子中,它表示天使的一种与位置或物理存在无关的属性;在“那个人正在跑”这个句子中,这个词所表示的是动词的时态;在“二加二等于四”这个句子中,它的形式被用于表示数字上的相等;在“人是两足的能思维的哺乳动物”这个句子中,它的形式被用来断言两组之间的等同。

在形式逻辑的主宾式语句中“附图”是一个典型的多义词。它可以表示“=”(等于)、“∈”(隶属)和“附图”(包含)三种关系。例如:(1)“欧几里得是《几何原本》的作者”与“《几何原本》的作者是欧几里得”,这里的两个“是”具有可逆性,他们是一种等价的关系(=),可解释成关系“=”(等于)。(2)“欧几里得是古希腊的数学家”中的“是”为“∈”(隶属)。即个体和集合之间的隶属关系、层次关系,因而不可逆。可解释成关系“∈”(隶属)。(3)“数学家是科学家”中的“是”被解释成关系“附图”(包含),即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一般来说也是不可逆的。科学家不一定是数学家。

正是由于希腊语言中的这种多义词,也往往容易产生语言思维中的歧义性,由此引发了语言文化史上的“希腊景观”——观念的战争。正如科学哲学家被波普尔所指出的那样“观念的战争是希腊人的发明,它是曾经作出的最重要的发明之一。实际上用语词战争代替刀剑战争的可能性,还是我们文明的基础。特别是我们文明的一切立法和议会机构的基础。”[5]

由此可见,当我们探索追踪古希腊论证几何学的成因的时候,我们不能不考察独特的古希腊语言文化方面的根源。

古希腊哲学——本体论、知识论和逻辑学是希腊理性文化中的精品。“爱智者”们从深层次的根基问题上开始了对法学和语言学中所提出的带普遍性的诸如“自然规律”、罗各斯、真理等知识理论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公元前5世纪出现的智者运动,对希腊哲学的发展以及几何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当时,雄辩术(Sophistry)的一个方面或一种类型就是进行某种语言审查,称为反驳论证(Elenchis),要求把一切行为都置于理性批判和理性推论的基础之上。希腊论辩术除了论点和论据以外,还涉及到逻辑,即语言处理法。“逻辑”这个概念,在古希腊语言文化的使用中有多种含义:发言、演说、陈述、论证等等。但概括起来讲,逻辑一词主要有三个应用领域,它们之间有着潜在的概念上的统一性。首先是语言和语言的领域,包括发言、演说、描述、陈述、(用语言表达的)论证等等;其次是思想和思维过程的领域,包括思考、推理、解释、说明等等;第三是世界,即我们所言说、所思想的对象,包括构造原理、公式、自然法则等等。

词汇、思想和事物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成为智者们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旦人们把这三者区分开来,同时仍然坚持作为获得真理和知识的必要条件,三者之间应该具有某种一致性,由此人们就面临着如何最恰当的理解逻辑与这三者的关系问题。一个事物的逻辑就是:其一,事物自身的原则、本质、显著标志或事物本身的组成部分;其二,我们认为它所是的东西;其三,对事物(语言上的)正确描述、说明或定义。这些都提出了是什么的问题。事物的逻辑在第一项下是指事物是什么;在第二项下是指人们认为它指的是什么;在第三项下是指人们说它是什么。归根到底,从最高意义上讲,也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苏格拉底向人们指出,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求助于罗各斯,从中考查存在的真理。”

至少有10种含义的希腊字“附图”成为苏格拉底时代希腊哲学发展的突破口。独特的希腊系动词“是”(附图)引起了理论家们的注意,成为哲学家思考和研究的对象,由此而开创了哲学本体论的研究领域。作为哲学范畴的“附图”一词的哲学意义为“存在”、“本性”、“有”、“是”。

存在与非存在、有与无、是与非等问题的论争贯穿于希腊哲学发展的全过程,特别地成为辩证法的摇篮。三大几何难题(三等分角、化圆为方、立方倍积)和芝诺四大悖论(实质是运动和静止、有限和无限、连续和间断的矛盾性)的出现都是希腊人辩证思维的产物。

苏格拉底在爱利亚学派的本体论和芝诺反证法的基础上,首创“诘问式”的辩证方法,一种“发明观念”的矛盾方法,促进了对“定义”和“推论”的深化研究。他提出“真正的知识基于普遍的定义”和“归纳的理论”。他以逻辑辩论的方式启发思想,揭露矛盾,以辩证思维的方法深入到事物的本质。苏格拉底致力于寻求事物的普遍定义,例如“什么是正义”。他总是以提问的方式揭露对方提出的各种命题、学说中的各种矛盾,以动摇对方论证的基础,指明对方的无知。苏格拉底以此来训练人的逻辑推理能力。

柏拉图不仅是一位法理学家,而且是一位极其重要的数学思想家。“不懂几何者不能入内”是他教育学生、训练思维的主要方法。在数学教育史上,柏拉图是第一个提出以几何学作为训练和提高人的思维能力的哲学家和教育家。在数学方法论上,柏拉图是第一个把严密推理法则加以系统化的人。他特别关心数学中的证明问题,关心推理过程中的方法论。柏拉图提出数学证明应以某种假设作为出发点,即公理、然后通过一系列逻辑推理,最后达到所要证明的结论。他将这种数学推演过程概括为“假设法”。柏拉图学派把几何学证明方法的发明推向高潮。他们发明了几何证明中的分析法、间接证明中的归谬法。古希腊从柏拉图时代起,数学上要求根据一些公认的原理作出演绎证明,已经成为数学研究中的一个准则。演绎证明是以其正确性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理论陈述,或者以在一个既定的理论体系中被视为正确的公理为出发点,并以它们为根据,借助于逻辑的最终规则,构成一系列陈述,而这些陈述的最后是可以被论证的命题。每一个相继产生的陈述必须按照最终规则从前一个陈述中产生。数学中纯粹的演绎证明,早已是以相关理论的广泛的形式化为前提。

法学家、哲学家、数学家欧多克索斯,继承了毕达哥拉斯学派开创的把几何学作为证明的演绎科学进行研究的方向。在同代人,特别是柏拉图学派的研究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以公理为依据的演绎法。欧多克索斯的数学思想完全来源于希腊的哲学文化。希腊字假设(hypothesis),其本意为辩论双方可接受的命题为出发点,不需证明或证实的是基本命题。公理(Axioma)原义乃请求,转义为公理,指基础、研究的出发点。欧多克索斯总结出直接证明的演绎推理手法与间接证明的反证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为几何证明中的主导思想方式。

亚里士多德为古希腊哲学文化的集大成者。他倡导“第一哲学”,研究“存在的存在”,作为“是的是”的科学。他认为,思想在推理和证明的过程中的联系、逻辑学定律和规则,是以存在本身的联系为基础的。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作为工具论,对希腊证明几何学的最终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在《分析篇》中指出:“我们无论如何都是通过证明获得知识的,我所谓的证明是指产生科学知识的三段论。所谓科学知识,是指只要我们把握了它,就能据此知道事物的东西。”[4]他在《论题篇》中指出:“推理是一种论证,其中有一些被假设为前提,另外的判断则必须由它们发生。当推理由此出发的前提是真实的和原初的时……这种推理就是证明的。”[4]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证明三要素:一是有待于证明的结论;二是公理(公理是证明的基础);三是载体性的种及其规定及依据自身的属性由证明揭示。他还认为,数学是研究形式的,人们通过算术证明几何命题。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是为人们的思维“立法”,它所总结出来的逻辑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为几何证明提供了一种法度,即有效推理的准则。数学论证必须满足两大条件:真前提或出发点,以及有效的论证。数学推理都是根据矛盾律进行的;反证法的依据是逻辑的排中律。希腊人确信,逻辑是科学的工具,真理是建立在证明之上的,而且是一种“信念”的源泉。理所当然,数学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思维的逻辑工具。

公元前300年左右,亚历山大里亚的数学家欧几里得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运用亚里士多德形式化的逻辑分析和证明理论,终于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几何学知识体系。他把前人已有的几何学知识充分搜集起来并加以系统化,从中抽出那些最简单、最基本,已被无数经验事实所一再证实了的命题,作为不证自明的公理或公设,再由此出发,以严格的逻辑演绎方法,循序渐进、由简及繁地引出几何学的全部定理,并为之提供了精辟的逻辑证明。《几何原本》的诞生,标志着希腊证明几何学的完成和演绎数学体系的确立。

在《几何原本》里,欧几里得对他以前的和他亲自增补的所有几何问题,作出了严格的逻辑性的叙述。这种叙述是借助于演绎法包含把假定作为基础的某些不要求证明的定义和真理,而一切进一步的原理则用严格的证明作出,这些证明或者是根据这些真理,或者是根据由真理得出的原理。欧几里得倡导的“定义—公设—公理—命题”四步曲,成为数学研究的纲领方法论和数学理论最通用的铺陈方式,以及“已知—求证—证明”的数学演算三段论,对后世的数学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希腊几何学从泰勒斯开始,到欧几里得完成,其间经历了萌芽、生长、成熟和定型四个阶段,历经300余年的发展。每一个阶段的演进都受到了希腊理性文化的深刻影响。法律文化中的公理、假设、理由、证据等范畴是几何学中的公理、公设、推论、证明的概念根源;语言文化中的希腊系动词“是”(附图)独特的语法现象,诱发出了哲学本体论和知识论的研究,以及逻辑学中的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的研究,这些都成为几何学中的定义、推论和证明的理论基础;博大精深、内涵丰富的希腊哲学文化,成为几何证明方法不断发明创造的源泉动力。反过来,公理几何学的发展,给希腊理性文化以影响,使之具有几何学的本质。由此从中给人们透露出一种信息:几何学,乃至整个数学的发展无不受到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文理交叉、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协同进化,是科学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

【参考文献】

[1]克莱因著,张理京译,《古今数学思想》(一),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年,第28页。

分析哲学论文篇(7)

马克思主义哲学表现出一个内在的悖论,它起先令人感到难堪,而对此做出的解释也终究是一团迷雾。这个悖论不妨简单陈述如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着,却又从来没有被当作“哲学”来生产。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熟悉的所有哲学,从柏拉图到胡塞尔、维特根斯坦和海德格尔,都是被当作“哲学”来生产的,而且本身就运用理性的理论体系给自己的哲学存在提供证明;这些体系产生了话语、论文和其他体系性写作,而后者又可以在文化史上被当作“哲学”加以分离和确认。不仅如此:这类系统的、理性的理论体系总是运用关于它们固有的某个对象的知识或发现,来给自己的哲学存在提供证明(不管那个对象是关于整体、存在、真理、任何知识或可能行为的先天条件、开端、意义,还是关于存在者的存在的观念)。所有已知的哲学,因而都在“哲学史”领域内,运用——传达了关于它们固有的某个对象的知识的——话语、论文或理性体系的形式,在我们的文化史上把自己表现为“哲学”。

但我们还要做进一步的思考。所有已知的哲学,当它们在文化领域内自我确立为“哲学”的时候,都把自己与其他话语形式或其他书写作品体例仔细地区别开来。柏拉图写他的对话或他的说教作品的时候,他非常细心地把它们与其他任何文学的、修辞的或诡辩的话语区别开来。笛卡儿或斯宾诺莎写作的时候,谁也不会把它错当成“文学”。康德或黑格尔写作的时候,摆到我们面前的也不是道德劝诫、宗教布道或长篇小说。从而,哲学通过把自己跟道德、政治、宗教或文学文类彻底相区分而生产自己。但最要紧的是,哲学通过把自己跟科学相区分而作为“哲学”生产自己。问题的最关键的方面之一就在这里出现了。看起来好像哲学的命运是与科学的存在深刻联系着的,因为总是需要有科学的存在来引出哲学(就像在古希腊,当时几何学引来了柏拉图的哲学)。而这种同命相系的更深刻之处还在于,离开了某种纯科学理性话语的可靠存在,哲学就不可能出现(例如几何学之于柏拉图、解析几何学与物理学之于笛卡儿、牛顿物理学之于康德,等等)。哲学之所以能够存在(并且有别于神话、宗教、道德或政治劝诫,以及审美),其绝对前提是它自己能够提供一种纯粹的理性话语——可以说,这样一种理性话语的模型,哲学只有在现有科学的严格话语中才能找到。

但是在下面这一点上,事情经历了一个出人意料的颠倒:哲学从现有的纯科学那里借来了它自己纯粹理性话语的模型(想一想从“不是几何学者勿入哲学之门”,到斯宾诺莎“关心几何学”的告诫,再到胡塞尔“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的连续不断的传统),然而也正是这个哲学,在哲学中完全颠倒了它与科学的关系。也就是说,哲学把自己从实际科学及其对象那里严格分离出来,并宣称自己就是一门科学——当然不是作为普通科学(这类科学并不知道自己在谈论什么),而毋宁是作为最高科学、诸科学的科学、关于任何科学的先天条件的科学、关于那种能够把所有实际科学转化为单纯理智规定性的辩证逻辑的科学,等等。换言之,哲学从现有的科学那里借来了适合于它的纯粹理性话语的模型。因而它服从于作为它的可能性条件的“实际科学”。然而在它自己话语的内部却出现了颠倒:哲学话语一改它对科学的屈从姿态,而把自己作为“哲学”摆在科学之上,僭取了高于它们的权力。

于是乎,在柏拉图那里,数学被降到了作为“dianoia[理智]”的次要等级上,属于假设性学科,服从着作为哲学对象的非假设性学科。同样地,在笛卡儿那里,科学反而是从形而上学的树干上长出的枝丫。同样地,在康德、黑格尔和胡塞尔那里,哲学是掌握着对科学的最终判词的角色——也就是说,它判定了它们的有效性、它们在纯粹逻辑的辩证法中的意义、它们涉及到自身在具体的先验主体中的开端的意义。独一无二的、极为矛盾的关联使哲学与科学结盟(这种作用把哲学的存在条件,因而也把科学的存在条件,改造成从属于哲学本身的种种规定性[déterminations,决定作用];由此,哲学宣称只有它才占有科学的真理,从而赋予自己高于科学的权力——而科学则提供了哲学本身的理性、体系性话语的模型)——这构成了作为“哲学”的哲学生产的一部分。这也使得我们猜测,在我们已经指出的第一种划界(哲学由此把自己与神话和宗教,与道德劝诫和政治雄辩,或者与诗和文学相区分)和我们刚才暗示了的(关系到科学的)第二种划界之间,存在着某种深刻的关联。因为如果我们对问题仔细考察,我们最终将认识到,哲学既不会因为对科学的统治,也不会因为“说出”了科学的真理而获得满足。哲学一样把它的统治强加于宗教和道德、政治和美学、乃至(从柏拉图——我们在他那里发现了令人惊讶的工资理论——和亚里士多德——由于他对“价值”和“奴隶制”的评价——以来的)经济学之上。

哲学因此作为关于整体——也就是说,关于全部事物——的科学而出现。哲学阐明了全部外在对象的真理,揭示了这些对象自己所不能明确表达的东西:它“说出”,它揭示,它们的本质。而我们也许能合理地推断,那个用于科学的提法(“不是几何学者勿入哲学之门”)一样也适用于其他对象。要想谈论宗教,哲学家就应该是道德的;要想谈论政治,哲学家就应该是政客;要想谈论艺术,哲学家就应该是审美家;等等。与我们出入于科学领域所看到的相同类型的颠倒也照样——只不过是悄悄地--作用于其他所有对象——这些“对象”,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栖身于哲学的空间。当然,哲学只有在先行把自己的统治强加于它们之上的条件下,才会愿意接纳它们。用几句话来说:作为“哲学”的哲学生产涉及到所有人类观念和所有人类实践,但总是要让它们从属于“哲学”——也就是说,要让它们服从于一种根本的“哲学形式”。而人类实践和观念“从属”于“哲学形式”的这个过程,我们尽可在哲学对话、论文和体系中得以真切目睹。

像这样提出问题可能显得有点儿过于简单化:为什么哲学需要像一个特立独行的事物那样存在?为什么它需要尽可能小心地说话,来把自己跟科学、也跟其他任何观念或社会实践相区分?噢,哲学只能谈论它们!让我们说问题不那么简单吧。哲学感到需要说话,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承担了不仅要说话还要把不得不说的话付与独立的、可确认的论文形式的责任——这一点缘于一个事实,即哲学,以其深刻的历史信念,认为自己有一个不容替代的任务要去完成。这就是去说出关于全部人类实践和观念的真理。哲学相信没有谁、没有什么可以代表它说话,相信如果它不存在,世界就会失去它的真理。因为要让世界存在的话,就必须让这样的真理说出来。这真理就是逻各斯,或开端,或意义。并且由于有着共同的开端存在于逻各斯与言说之间(Logos与Legein[说]、真理与话语之间,或者换种方式说,由于逻各斯特有的、顽强的存在并不是物质性或实践或别的什么形式,而是言说、声音、词语),那么就只有唯一的工具去了解逻各斯,因而了解真理:这就是话语的形式。逻各斯与言说间的这种亲密关系意味着,真理、逻各斯只有在哲学话语中才能完全被包揽或被抓住并呈献出来。由于这个原因,哲学决不可能超?剿陨淼幕坝铩M宄囊坏闶牵幕坝锊⒉皇撬胝胬碇涞哪持置浇榛虻鹘馊耍∏∈亲魑吒魉沟恼胬淼脑诔?BR>但是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奇特的悖论摆在了我们面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着,但它并没有被当作我们刚才分析过的意义上的哲学来生产。我们不需要绕得太远去证明这一点。除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它宣告了一种从未到来的哲学——的那些光彩夺目的、谜一般的短句;除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严厉的哲学批判,其矛头所指的新黑格尔派则一味使全部哲学都笼罩在意识形态虚无的雾霭里;也除了在《资本论》德文第二版跋中关于黑格尔的著名的提示——马克思并没有留给我们什么哲学论文或话语。有两次,在两封信里,他许诺要用二十页左右来谈谈辩证法,但它们从没有成为事实;我们可以设想,它们怕是并不那么好写。无疑,恩格斯给我们留下了他对杜林的哲学批判,而列宁留下了他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另一个批判。从一次批判中无疑可以有许多要素被抽绎出来,但是将如何就此做出思考呢?我们将如何“在理论上”来构造它呢?我们是否正面对着一个整体的要素,尽管这是个缺席的整体,并无有效的在场——但是这个整体足以按照传统的模型,就像继续浸淫于“本体论”的种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情形那样,把那些要素重新加以整合?要么正好相反,问题就在于那些要素,它们必须受到质疑和破译、明确地“受到提问”:它们为什么仅仅——而且独一无二地——保持为一些“要素”?当然,我们还有列宁关于黑格尔的《笔记》。但是这里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可以赋予单纯的读书笔记、赋予这样光彩夺目却又像谜一般的评点以怎样的意义呢?总之,我们被迫在每一个例证前得出结论:马克思,乃至恩格斯和列宁,连勉强能够与古典的哲学话语形式相比的东西都没有给我们留下。

如今,这一悖论的广度还在我们面前伸展。它存在于这样的事实之中,即马克思主义内部哲学话语的缺席仍然生产出了巨大的哲学效应。谁也不能否认,我们所继承的哲学,伟大的古典哲学传统(从柏拉图到笛卡儿、从康德到黑格尔和胡塞尔),由于马克思突然间引起的那场不可捉摸的、近乎无形的遭遇战的冲击,已经在根本上(并在其所有意图方面)受到了动摇。然而这一点从未以直接的哲学话语形式出现,完全相反:它出现在《资本论》那样的文本形式中。换言之,那不是一种“哲学的”文本,而是一种用以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通过它,对各种社会形态的结构)进行考察的文本;最终,是一种只讨论与阶级斗争有关的那种科学知识的文本(那种科学知识因而同时作为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一部分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也正是在《资本论》中表述出来的东西)。那么,我们如何理解这样一个悖论呢?

我希望通过一条最短的途径来解答这个悖论,纵然那并不完全是现实历史的途径。

因此,我想首先表明,由于其全部的简略和未完成性,《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包含着一个基本建议的草图。当马克思在提纲第1条中写道: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他无疑使用了可以在先验的实践哲学的意义上加以阐释的一些套话。有些人一直坚持求助于这里的能动的主体性,指望它能够使一种人道主义哲学合法化,然而马克思却是在谈论不同的东西,因为他明确宣布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但是在这个特别用实践来反对“客体[对象]形式”和“直观形式”的谜一般的句子里,马克思没有采用任何与“客体[对象]形式”和“直观形式”等价的哲学概念,并由此取而代之,以建立一种新的哲学,开创一种新的哲学话语。不,他建立的是一种具有存在的特殊性的现实,这种存在的特殊性同时既要用所有的传统哲学话语来预设,却又天生地被排斥在这些话语之外。

我在这里进行的推论不仅出自费尔巴哈提纲第1条,而且也出自马克思的全部著作,出自《资本论》和涉及工人运动中阶级斗争的作品。实践对哲学传统——连同唯物主义哲学传统(既然十八世纪唯物主义并不是关于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这次入侵构成了对于那种古典的哲学存在形式进行彻底批判的基础;我把那种形式定义为作为“哲学”的哲学生产。其实,什么是“客体[对象]形式”和“直观形式”呢?在这里,借用视觉隐喻(一种可以和在场隐喻或逻各斯言说隐喻互换的隐喻)的名义,任何哲学想要维护话语在场与其对象的关系的要求都因此而被一笔勾销了。刚才我暗示过,哲学真理观念的独特性就在于,除了客体[对象]或直观形式外,它不可能以其他任何形式存在。在这两种形式中,我们面临着同样的特权、同样的要求。人们为哲学而生活和行动,这服从于他们自身社会实践的规律;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他们自信占有真理,他们并不了解自己知道些什么。亏得有哲学,它为他们而看,为他们而说,告诉他们什么是他们所做的、他们所知道的事情。可是现在,实践的入侵是对于被当作这样一种“哲学”来生产的哲学的发难。这就是说,它反对哲学想要拥抱全部社会实践(和观念)、看到——柏拉图?档哪侵帧罢濉保佣阉耐持谓⒃谇笆稣庑┦导系囊蟆S胝苎喽粤⒌模锹砜怂贾饕寮嵝耪苎в幸桓觥巴獠俊薄蛘弑泶锏酶靡恍嵝耪苎е荒苡捎诓⑶椅苏飧觥巴獠俊倍嬖凇#ㄕ苎枰胂笞约耗芄皇怪佑谡胬淼模飧鐾獠烤褪鞘导种稚缁崾导?BR>一旦我们了解了这一批判的种种后果,那么,它所包含的激进主义就理应得到承认。

与逻各斯形成对照(也就是说,与对终极事物的某种表述,与被称之为“真理”,而本质上可以归结为——或者是视觉上直接在场的、或者是声音的——“言说”的东西形成对照),实践作为跟逻各斯完全异质的事物,既不是真理,也不能归结为——不能自我实现于——言说或视觉。实践是一个改造的过程,它总是服从于它自身的存在及种种产品的条件,不是真理,而毋宁说是“一些真理”(或者我们可以说,是完全在其自身存在条件领域内的一些成果或知识所体现的真理)。虽然实践有一些动因,它也仍然不会有一个主体,来充当其目标与规划的先验的或本体论的开端;它也没有一个目的,来充当关于其过程的真理。它是一个没有主体或目的的过程。

如果我们在从柏拉图到黑格尔的哲学的意义上采用真理这个词,并且如果我们把它跟实践——在马克思看来,这是一个没有主体或目的的过程---相对比,那就必须断言:不存在关于实践的真理。

因而,在某种意欲成为实践哲学的新哲学中,当它把真理、根据、开端的角色指派给实践的时候,就隐含着一个难题(虽然我引用了“实践哲学”这个表达方式,那也并不是在反对葛兰西,因为他从未有过上述的设想)。实践不是按照某种不可改变的哲学的意志而产生的真理的替代品;正好相反,它是打破了哲学的平衡的那个东西。无论就世事变幻还是就阶级斗争而言,实践都是哲学在其整个历史上始终未能兼并掉的东西。实践是这种一种异物:在它的基础上,不仅有可能打破哲学的平衡,而且有可能就此开始洞察哲学的内部。

我在前文提出,实践强迫哲学承认自己有一个外部。也许哲学从没有在它思想的领域内引入存在物的总体,包括(苏格拉底曾谈到的)泥土,或者(亚里士多德曾谈到的)奴隶,甚或(黑格尔曾谈到的)一端是财富的积累而另一端是痛苦的积累?对柏拉图来说,哲学看到整体;对黑格尔来说,哲学思考整体。事实上,一切社会实践都存在在哲学中——不仅货币、工资、政治和家庭,而且一切社会观念、道德、宗教、科学和艺术,其方式宛如群星在天空中。如果什么都在那里,如果什么都完美地集中并统一于哲学的内部,那么它的外部空间何在?或许现实的世界、物质世界并不为任何哲学而存在?例如,贝克莱是一位主教,对他而言,用阿兰的话说,“饭是现成的”。而这位主教又是个跟大家一样的人,他并没有对“烤牛肉”的存在即外在世界的存在犹豫不决。

那么,这个在哲学中产生了作用的邪恶过程本身又存在于何处呢?为了精确起见,我们必须留意这里的一个细微差别。因为要使一切社会实践和观念进入它的领域,因为要把自己强加于这些社会实践和观念,以达到替后者说出它们的真理的目的,哲学耍了些花招。也就是说,当哲学按照其自身的哲学形式吸收并重新整合它们的时候,它几乎没把这些社会实践和观念的现实(它们的特殊性质)认真看待。正好相反,在确证自己高于它们的真理权力的过程中,哲学强迫它们接受一种名副其实的改造,尽管这点真相通常是难以察觉的。它还能另外做些什么事情,来让它们适应于同一个真理的统一性,并以这个统一性的名义来思考它们吗?要证明这一点也没有必要再绕得太远:同样的冲动明显出现在笛卡儿对伽利略物理学的关系中(它无疑超出了实验的关系!),出现在康德关于化学和心理学的小运算中,更不必说柏拉图和黑格尔对道德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的搬弄了。一旦遭到关于它有一个外部空间的异议,哲学就理所应当地断然回答说事情并非如此,因为它取得了对一切事物的统帅地位。实际上,哲学的外部空间必须到哲学自身之内去寻找,到对社会实践所从属的外哲学空间的这种盗用中,到对社会实践盘剥利用并加以歪曲、从而允许哲学把这些实践以真理名义统一起来的这种操作过程中去寻找。

于是,哲学的真正的外部空间就在哲学自身之内。换言之,歪曲过程与现实实践之间的这种分离、这种距离,势必凌驾于前述利用和改造之上而存在:它抵御着哲学的暴力。

但是还有最重要的事情要说。因为到此为止我们所说的一切都可以从权力意志方面加以解释,多多少少用尼采的办法来说明哲学的历史: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存在着一些被怨恨所驱策的人们,他们受了这个世界的伤害,就着手通过思想来统治它--简言之,使他们自己成为世界的主人,通过他们自己的思想独行其是地来构想它。哲学家们恰恰就是这些行使概念的、Begriff[概念]的、盗用的暴力的专家,他们使人们的一切社会实践都服从于真理的法则,而得以维护自己的权力,他们越来越悲哀地继续生活在黑夜里。我们知道,这样一种看法不是跟我们的一些同代人没有关系的,那些人理所当然地在哲学中发现了权力的原型、整个权力的模型。他们发明了知识=权力的等式,并且以现代的、有教养的无政府主义者的风格断言:暴力、暴政、国家专制主义都是柏拉图的责任,就像一段时间以前他们常常说法国大革命是卢梭的责任一样。

回答他们的最好方式就是比他们走得更远一些,并且把实践那令人感到羞辱的裂痕引入哲学的最中心。这就是马克思的影响力有可能触及最深的地方。

目前为止我们已经令人信服地指出,哲学满足于把人类实践和观念的总体引入其思想,从而用它来阐明真理。并且我们还暂时假设了,如果哲学吸收了社会实践的总体之后还要对它们加以歪曲,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逻辑上和技术上的原因——是为了能够把它们统一起来。如果我们需要给一个已经塞满的衣箱里再增加一些个东西,就必须要把它们折叠变形。如果我们需要以善的统一性的名义想象社会实践,就必须做大量的歪曲[变形]来把它们塑进这个统一性的模子。恩格斯在某个地方说过类似的话,他断言全部哲学作为“人类精神的永恒的需要……克服一切矛盾”的功能,都具有体系。当然了,我不认为这么说全对。我倒是认为,这些统一的或相互矛盾的歪曲唯独跟哲学话语所特有的逻辑有关。

我十分清楚地意识到,在每个哲学家那里,就像在每个善于欣赏优雅证明方法的数学家那里一样,都蜇伏着一个艺术的爱好者,而且不乏有和康德一致的哲学家,他们素来相信体系的构成不止是个逻辑问题,而且也是个美学问题。当逻辑不够用(或者想要让它便于消化)的时候,就掺进一点美学——美和善就是这样,它们在历史上已经习惯于一同当众亮相,引起上流社会的青睐。

但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哲学家们的癖好,人们不应该根据这些来评判哲学,正如不应该根据数学家的优雅来评判数学一样。

真理是另一码事:认识真理,不仅要不顾哲学家的心理,而且要不顾哲学从中求得宁静和谐的那个幻想——关于它拥有高于社会实践的权力的幻想。因为——并且一切都决定于此——重要的并不是哲学行使了高于社会实践和观念的权力。关键在于哲学以思想统一性的名义兼并社会实践的方式并不是无偿的,它是通过把社会实践从它们本身的空间中移开,通过使这种等级服从于能够把它真正统一起来的某种内在秩序而做到这一点的。

换言之,哲学所思考的世界,就它被哲学分割和重新连接——即重新建立秩序——而言,才是一个统一了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中,不同社会实践被分解和重组,从而被分配到一个意味深长的、特定的区分和等级秩序中。造成其意味深长的原因不在于哲学统治着它的对象,而在于它以一种特殊的内在等级和区分秩序把它们分解和重组——就是这种秩序赋予整个哲学操作的意味。当然,为了完全实现这种操作,为了把它的对象都分配到这个秩序中去,哲学就必须统治它们。或者换种方式来说,这种必要性强迫哲学要凌驾于它们之上,“夺取政权[权力]”。

但是我们要始终牢记,所谓“权力”从不意味着“为权力而权力”,即使在政治舞台上也不是这样。完全相反:权力无非是人们用它做出的事情--就是说,无非是它产生的某种结果。而如果哲学可以“看到整体”,那么它这样做只是为了给后者重建秩序,即为了把一种确定的秩序强加于这个整体的形形的要素。

我不能在这里讨论细节。可以轻而易举地提出无数个例证,但我用一个无可争议的就够了:笛卡儿、康德和黑格尔给予他们所理解的道德和宗教以不同的“地位”。显然,这种“地位”(在这些体系各自的总体中从来不是完全相同的)深刻影响了他们各自的学说。或者再举个更抽象的例证,让我们回想一下,知识论在笛卡儿与康德那里的在场和在斯宾诺莎与黑格尔那里的缺席,是如何说明了他们给予科学实践的不同待遇,以及如何来源于这些学说各自的总体取向的。

我现在不能更深入地进行这一类澄清工作,但我必须关心刚才所谈的事情的一个后果。如果提出这样的假设,即哲学对社会实践和观念加以利用,以便在自身体系内部强加给它们一个特有的意义,那么很明显,哲学首先必须分解,随后再重组这些实践。就是说,哲学需要以特定的方式解剖社会实践,这样就能够仅仅保留它认为对自身事业最有意义的那些要素,随后再以那些要素为基础对上述实践进行重组。因此,从科学实践的现实出发,每个哲学家都各自塑造了一种科学观形式;从伦理实践的现实出发,他们都各自塑造了一种道德观形式,等等。

由体系(我说的不是逻辑体系,而是把一种意义——一个真理——强加给社会实践的统治的体系)所激发的这种系统的歪曲(要明确我是在déformation一词的最强烈的意义上来使用它的),生产了哲学对象;它们类似于现实的对象,但又与后者不同。不过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这就是:为了促使它想在社会实践或观念内部所强加的那个真理出现,并为了保持那个整体始终铁板一块,哲学感到自己有责任发明一些我可以称之为哲学对象的东西,它们不需要有现实的、经验的指涉——例如真理、唯一者、总体、“我思”、先验主体,以及其他许多同样在哲学之外并不存在的范畴。

几年前我曾写道:在每门科学都有一个对象的意义上,哲学是没有这样一个对象的;或者,尽管哲学并无对象可言,但还是存在所谓的哲学对象。哲学在自身之内有其对象,并且它无休止地作用于这些对象。它修改它们,然后再次采用它们,它离不开它们,因为这些哲学对象(它们除了属于哲学的对象之外就什么都不是)是哲学赖以实现其目标和使命的工具:哲学以此对社会实践和观念施加影响,这在哲学体系中标志着由该体系的确定秩序所强加的歪曲。我刚才正谈到知识论,并说它在笛卡儿和康德那里的在场,就像它在斯宾诺莎和黑格尔那里的缺席一样,具有某种意义:知识论就是哲学的那些对象之一,它除了哲学之外不属于任何东西,而哲学家们却可以直面这样的对象。从我们遭遇这个对象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处在那构成了哲学的独特性的东西——哲学的并且只属于哲学的那些对象、哲学活动的全部命运都藉以彻底表现出来的那些对象——的中心了。

循着这条思路,我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实践的入侵是怎样从背后袭击了哲学并且表明它有一个外部。哲学的外部空间再一次从它的内部产生了:不仅要对社会实践加以逻辑上的种种歪曲,以便使它们服从于某个——囊括总体的——体系性思想在形式上无矛盾的统一性,而且要进行拆解和重构,即对上述这些被歪曲了的社会实践进行秩序上的重整——所以,这是一种为秩序化的迫切要求所支配的双重的歪曲,而那种秩序化最终统治了一切,并使哲学本身具有意义。

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意义呢?因为直到目前我们所说的一切都发生在书写文本中、发生在抽象的话语中,所以好像和现实的社会实践相去甚远,而那些实践只是以范畴和概念的形式在哲学中出现。当然,整个这套精神操作能以一种美妙的概念统一性使其创作者感到满足,迎合他或她“追求真理”的需要。毕竟,收藏癖和博弈家大有人在。但是这等私人概念的雕虫小技,一旦它的行规被揭穿,一旦有人不再相信它有什么天职去说出真理,那么它又与历史何干?实际上,正是在这里事情才变得严肃起来--这也是我们应该归功于马克思的地方。当然,我接下来要说的话不完全出自马克思,但如果没有他,这些话也就无从说起。

没有人会否认,至少在特定范围中,历史完全懂得怎样自我选择和自我认识。而决非偶然的是,这一点已经使得哲学的历史存在神圣化了。哲学得以存续,这些神圣的抽象文本无休止地被历代学者读了又读,不断地被人评论和注释,从而能够经受我们文化世界的狂风巨浪而在其中发挥自己的一份作用——所有这些都并不是碰巧。而既然也不是艺术爱好在鼓舞着对它们的阅读或对它们历史的忠诚,那么,如果这些文本得以存续,那是因为它们产生的结果——尽管这一点看上去是个悖论;而如果它们产生了某些结果,那是因为这些结果符合我们历史上各个社会的要求。

全部问题在于确切地了解这是些什么样的结果以及它们附属于什么样的秩序。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我接下来要说的话不可能自命穷尽了这一课题。象其他任何社会的、文化的现实一样,哲学尤其是被过度决定了的。但我希望能把我所理解的哲学中本质的决定作用、那个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突出出来。

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忘掉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现实。这就是:哲学虽然自命可以一劳永逸地阐明事物的真理,但在它那自我冲突并且永远冲突着的本质中,却体现着存在的上述悖论性特点。康德说过哲学——在他之前的哲学——是一个战场。而此前此后的所有哲学家都印证了他的话,因为他们所写的一切东西都无非是向他们的这个或那个前辈开战。所以说哲学(它的执着与坚定是如此引人注目,以致于暴露了自身的性质)就是一场永恒的观念之战。为什么会有这场战争呢?不能把它归因于敏感个性引起的神经衰弱。无数的三流哲学家、通俗哲学家、或者(像马克思爱说的那样)揪掉人家头发的哲学家,他们纯粹为了跟人作对而投身战火,就像失意的作家一门心思要决斗一样,他们没有在历史上留下什么痕迹。但是另一方面,所有那些名垂青史的哲学家,他们所做的也无非是相互争斗,而且,作为精明的战士,他们善于在次要对手的论点中寻求支持来反对他们的主要对手,善于运用毁誉,缔结同盟;总之,他们毫不含糊地确定立场——而且是好战的立场。正是在这场普遍斗争的基础上,我们才必须设法理解历史上哲学的存在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在这里,马克思的思想变得举足轻重。

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冒着风险提出了关于社会形态取决于它的经济基础——也就是说,取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统一性的观念。阶级斗争就植根在这样的基础中,它造成了生产资料所有者和直接受剥削的工人的对立。马克思还提出,在这个基础之上,竖立着整个上层建筑,它一方面包括法律和国家,另一方面包括诸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不过是对于基础做出的反映。显然,有必要给这种地形学--它为我们切入某一社会形态的历史提供了捷径--注入活力,也有必要假定,如果某一社会形态能在强有力的意义上存在,那是因为它既像任何生命一样,具有自我再生产的能力,又和别的生命不同,还具有再生产出自身的存在条件的能力。再生产的物质条件是由生产本身所保障的,后者同时也保障了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相当一部分条件。但是再生产的经济和政治条件是由法律和国家所保障的。而诸意识形态在这里所起的作用,就在于它们参与生产关系,并且参与全部社会关系,在观念或文化层面保障了统治阶级的领导权。在这些意识形态中,一般说来,我们可以看到法律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伦理意识形态、宗教意识形态,还有马克思所说的哲学意识形态。

关于这些意识形态,马克思指出,正是借助它们,人们得以意识到相互的阶级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至于马克思的说法——“哲学意识形态”是否恰好涵盖了在这里一直被叫做“哲学”的东西,这个问题我姑且不管。但是我会保留两条基本线索:第一,在哲学内部发生的事情与在诸意识形态中发生的事情密切相关;第二,在诸意识形态内部发生的事情又与阶级斗争紧密相连。

到目前为止,我为了简明起见,总是优先谈社会实践,指出哲学旨在表明这些实践的真理,因为它认为自己是唯一有能力这样做的。但与此同时,我提及社会实践和观念,为的是突出这样的事实,即哲学所关心的不单是生产一种虚构的对象。同样,我试图强调,哲学既不是一门心思地——像在我们所有的作者那里可以看到的一样——只关心(科学的或其他什么类型的)知识生产的实践,也不是一门心思地只关心法律的、伦理的或政治的实践,抑或其他任何想对这个世界有所改造或有所保存的实践。我指出,这一切都是因为,哲学在关心社会实践的同时,它也对人们关于这些实践所形成的观念感兴趣:这些观念有时会被用来谴责或批判,有时会被用来表示赞同,但归根到底,它们有助于提出某种新阐释、某种新真理。这是因为,在现实中,社会实践和人们关于它们所形成的观念是密切联系着的。可以说,不存在脱离意识形态的实践,并且任何实践--包括科学的实践在内——都要通过某种意识形态来实现自身。在一切社会实践中(不论它们分属于经济生产、科学、艺术或法律、伦理还是政治的领域),行动着的人都服从于相应的意识形态,这一点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而他们对于事实也通常是浑然无知的。

论及于此,我想我可以提出这样一个观念:哲学只有通过作用于现存的一整套矛盾着的意识形态之上,作用于阶级斗争及其历史能动性的背景之上,才能获得自我满足。这种作用决不是无足轻重的。没有哪个马克思主义者会拥护那样的观念,即意识形态对于实践所产生的作用足以改变这些实践的性质和总的取向。这是因为归根到底不是意识形态起决定作用。然而意识形态的功效远远不到可以忽略的地步。恰恰相反,它可能是相当值得重视的,因而马克思(依据现实的历史经验)也承认它在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与改造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意识形态对于社会实践的潜在有效性不妨正式表述为:它可以在阶级斗争的特定场合给予社会实践以某种统一性和指南。

如果一整套意识形态都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并且如果哲学的独特性就在于它能够作用于这些意识形态之上,并通过它们作用于全部社会实践及其取向之上,那么哲学的存在理由和范围就更好理解了。

但是我要坚持一点:哲学的存在理由现在只能从形式上加以认识,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搞清楚为什么一整套意识形态都必须从哲学那里,在真理的诸范畴下,获得这种统一性及其指南。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从马克思的观点看,必须引进某种东西,我将称之为诸意识形态在全部社会实践中的政治存在形式。必须把阶级斗争以及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突出出来。如果我们所谈论的社会是一个阶级社会,那么政治权力——国家的权力——就应该是由剥削阶级来掌握的。为了维护它的权力(而这一点我们在马克思之前很久,从马基雅维利开创政治理论的时候起就知道了),统治阶级必须改造权力,使之从暴力的基础转到同意的基础上来。依靠其臣民的自由的、习惯性的同意,这个统治阶级需要启发一种不能只用武力来维持的顺从。永远矛盾着的意识形态体系就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

这就是我——追随葛兰西——称之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体系的东西,它指的是一整套意识形态的、宗教的、道德的、家庭的、法律的、政治的、审美的以及诸如此类的机构,掌握权力的阶级运用这些机构,在统一自身的同时,也成功地把它的特殊的意识形态强加给被剥削群众,使之成为后者自己的意识形态。一旦出现这种结果,沉迷于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真理的芸芸众生就会认可它的价值(从而赞同现存秩序),而必需的暴力要么可以节省下来,要么被留作杀手锏使用。

不管怎么说,像这样一种事态,除非在特殊时期,都只能说是倾向于实现——(与人们所相信的情况相反)它是以某种不很明显的事物,也就是说,以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存在为先决条件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就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这必定是一场斗争的成果,但那场斗争是异常错综复杂的。而历史经验也表明,已经夺取政权的统治阶级需要花费时间——有时是用大量的时间——才能成功地锻造一种最终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以资产阶级为例:它至少用了五个世纪,从十四世纪到十九世纪,才实现了这个目标。而即使是在十九世纪,当它不得不正视无产阶级最初的斗争时,它也还在为反对土地贵族即封建制度继承者的意识形态而战。从这个枝节问题中,我们应该记取这样的概念,即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建立,对统治阶级来说,事关阶级斗争;而在十九世纪资产阶级这里,则事关两条战线上的阶级斗争。但这还不够。问题不仅仅是因为你需要一个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就可以运用法令来炮制一个;也不仅仅是要在阶级斗争的长期历史中建立它。它必须在既有事物的基础上,从现存意识形态的诸要素、诸领域出发,从形形并且互相矛盾着的过去的遗产出发,还要通过那些既在科学中也在政治中不断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件才能被构成。在阶级斗争及其矛盾中(在从过去继承下来的相互矛盾的意识形态要素的基础上),必须建立某种意识形态以超越所有那些矛盾;这种意识形态围绕着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而被统一起来,其目的在于保障葛兰西所说的那种统治阶级的领导权。

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现实,我们就能——至少这是我想要提出的假设——把握住哲学所特有的功能。哲学既不是无端而起的操作,也不是思辨的能动性。纯粹的、未经污染的思辨陶醉于它那自顾自的观念活动。但是伟大的哲学家早已对他们的使命有了一种迥然不同的意识。他们知道自己正在回答重大的实际政治问题:他们如何可能在思想上和政治上确定自己的方位?怎么办?向何处去?他们甚至知道这些政治问题也是历史问题。也就是说,他们尽管将其作为永恒的问题来对待,但却知道这些问题是由自己正在为之思考的那个社会的生死攸关的利益所提出的。但他们当然不知道只有马克思才使我们理解了的、我希望能用几句话就传达清楚的事情。的确,在我看来,除非与意识形态中阶级斗争的迫切要求相联系——换言之,与关于领导权、关于建立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中心问题相联系,人们就不可能理解哲学的那个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任务。我们前面已经看到的在哲学中出现的事情——以其真理名义在体系统一性内部对社会实践和观念进行的那种改组和排序——这一切的发生,在哲学的抽象化中,貌似与现实相去甚远;而我们理应看到,它是在意识形态阶级斗争中以一种类似的、几乎是叠加的(而非同时发生的)形式被生产出来的。

在两种情况下,问题都在于根据一种明确的取向,对整个一系列社会实践及其相应的意识形态加以改组、拆解、重组和统一,目的是使一种特殊的真理能够君临所有次要因素之上,强加给它们一个特殊的取向,并用那个真理来为这一取向提供保证。如果对应关系确实存在,我们就可以推断,哲学在理论中适应并延续着阶级斗争,从而回应了一种基本的政治必要性。在总体上是由阶级斗争、而更直接的则是由意识形态阶级斗争所分派并授权给哲学的任务,就是在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内部为意识形态统一做出贡献,并且保证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成为真理。它是怎样做出这种贡献的呢?恰恰是通过提出对减少现有矛盾,从而统一社会实践及其意识形态的可能性的理论条件进行思考。这里包含了一种抽象劳动,一种纯思维的、纯粹的因而也是先天的理论化的劳动。其结果就是以同一取向的统一性和为这一取向提供保证的名义,对不同实践及其意识形态的多样性进行思考。为了回应这种被哲学自己体验为内在的必要性、然而却是产生于更大范围的阶级冲突和历史事件的迫切要求,哲学又有何作为呢?它生产整套的范畴机器,用以在诸意识形态范围内的某个确定场所对不同社会实践进行思考和定位--不同社会实践必然要占据这个位置,才能在建立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过程中扮演它们应有的角色。哲学生产一种普遍的难题性:就是说,一种提出并进而解答可能出现的那些难题的方式。总之,哲学生产种种理论图式、理论修辞格,作为克服矛盾的中介和把不同意识形态要素重新联结起来的纽带。而且,它还(通过对这样被重新赋予秩序的社会实践的统治)为这一秩序的真理提供了保证,因为它本身是在理性话语的担保形式下获得阐述的。

于是,我相信可以用如下方式对哲学加以表述。它并不外在于这个世界,并不外在于历史的冲突与事件。它以其浓缩的、最抽象的形式——伟大哲学家著作的形式——与诸意识形态同类相从,成为意识形态领导权即建立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这个基本政治难题以抽象形式在实验中得到改善的某种理论实验室。在那里得到改善的还有理论范畴与技术,它们将使意识形态的统一——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一个基本方面——成为可能。因为最抽象的哲学家所完成的著作并没有停留在无生命的文字上:哲学以将要作用于诸意识形态从而改造并统一它们的那些思想的形式回复了它已从阶级斗争中作为必要性而接受下来的东西。正如强加给哲学的存在条件可以在历史上被经验地观察到一样,哲学对诸意识形态和社会实践所造成的影响也是可以观察到的。只要想一想十七世纪理性主义和启蒙哲学,举这两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就够了:哲学整合工作在意识形态和社会实践方面的后果都是明摆着的。资产阶级哲学的这两个阶段正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得以建立的两个契机。这个建立的过程是在斗争中完成的,而在这场斗争中哲学扮演的角色就是为该意识形态的统一性奠定理论基础。

如果大家能同意我刚才所说的一切——而首先,如果正是因为马克思对阶级社会的性质以及对国家和意识形态在上层建筑中扮演的角色的发现才使我有可能说出这一切——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具有悖论性。因为,如果归根到底哲学扮演了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理论统一与奠基充当实验室的角色,那么,那些拒绝为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服务的哲学家又该扮演什么角色呢?一个像马克思那样的人——他在“德文第二版跋”中宣称《资本论》的“批判代表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又该扮演什么角色呢?换种方式说:如果我前面提出的论点说得过去的话,一种马克思主义哲学又如何可能呢?

为了理解这种可能性,我们只需要考虑这个一个事实就够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这个说法,倘若不跟另一个说法——被统治的意识形态--相对立,就会是无意义的。而这一点也完全产生于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问题。在一个分化为各阶级的社会中,统治阶级必须锻造一种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用来统一自身,并转而把它强加于被统治阶级),这一事实导致了一个伴随着大量抵抗而展开的过程。特别是因为,除了仍然残存着旧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之外,在阶级社会中还存在着列宁所说的另一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即被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的“要素”。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若非凌驾于、对立于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要素,就不能建立自己的统治地位。我们可以在哲学自身内部发现一种类似的对立:作为领导权难题的一个要素,哲学是一场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是作为阶级斗争在哲学中的影响与回声的那种永恒之战。因而敌对意识形态的敌对立场均在哲学自身内部再现出来。埋头于自己的理论实验室,在并不自觉的情况下为上升或统治阶级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利益而工作的哲学,也面临着自己的对手,这些对手通常就叫做唯物主义。

原则上,在哲学中也存在着与阶级社会中所发生的事情相类似的过程:被剥削阶级的统一性与斗争是在阶级统治的条件下组织起来的,以同样的方式,代表被统治阶级的哲学党性形式是通过把哲学当作哲学建立起来的各种形式,因而也是在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各种问题形式的条件下表述出来的。于是乎,整部哲学史都充斥着被剥削者或反抗者震耳欲聋的回声。有些人,例如十八世纪唯物主义者,他们居然做到用属于自己的真理体系来反对统治阶级的代表。但是比起十八世纪唯物主义者(他们并不代表被剥削阶级,而是代表一个新的剥削者阶级——当时正试图按照英国的模型与贵族统治结成同盟的资产阶级),也许更应该让我们感兴趣的是那样一些人:他们在把被当作“哲学”来生产的某种哲学的形式赋予自身反抗的过程中只成功了一半(或者几乎没有成功)。就我自己而言,是想对伊璧鸠鲁和马基雅维利的情况仔细加以考察,所以只举他们为例。但我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理解马克思,也就是说,理解他的沉默。

基本上说来,马克思的整个悖论就在于此。他接受了哲学的塑造,却又拒绝从事哲学写作。他几乎从不谈论哲学(只是在费尔巴哈提纲第1条中写下“实践”一词时就已动摇了全部传统哲学的根基),却依然在《资本论》的写作中实践了他从未写过的哲学。而且在《资本论》的写作中,马克思——前无古人地——留下了一些线索,使我们开始理解什么是在哲学自身内部生死攸关的赌注——也就是说,使我们可以开始整合一种兴许是关于哲学的理论的东西。在他之后,恩格斯和列宁也只写下了一些批判和一些只言片语。那么再问一遍: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个悖论呢?能不能根据眼下我们已经提出的论点来理解它呢?

我要试着来说明我在这个问题上的信念,并且毋庸讳言,事实上我正担着风险在说出一个非常大胆的假设。但我相信冒险也是值得的。

如果我们透过各种哲学形式这面多棱镜来观察马克思主义工人运动的历史——后者已经运用这些形式来认识自身了--我们就会遇到两种典型情境。在第一种情境里,我们发现自己跟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葛兰西和毛在一起,他们给人的印象,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像对待瘟疫一样,对于任何——在我们分析过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形式中——可能像那样被当作“哲学”而生产为某种哲学的东西,表现出不信任。相比之下,我们在第二种情境里会发现自己是跟卢卡契——虽说他不是决定性的——这样的人们,而且首先是跟斯大林在一起(他在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作“哲学”来生产而开辟道路的过程中才真正是决定性的)。斯大林为此而进一步曲解了恩格斯关于“物质与运动”之类不幸的命题,并且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转向某种可以通过物质来理解各种哲学论点的唯物主义本体论或形而上学。显然,斯大林不具备马克思、列宁和葛兰西那样的高度谨慎,他的那些哲学立场均来源于他的政治路线和恐怖主义实践,因为不难证明,斯大林主义哲学立场非但与斯大林主义的政治路线不是没有关系,甚至还对于后者大有裨益。同样不难证明,在我们目前刚刚开始从中复苏过来的那个深刻的斯大林主义危机内部,是如何从斯大林的哲学立场出发,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之路来的。

因而,仿佛是马克思主义工人运动的历史——在仍然晦暗不明的某一点上——早已通过实验证明了马克思、列宁和葛兰西的正确,同时反驳了普列汉诺夫、波格丹诺夫、尤其是斯大林。仿佛是马克思、列宁和葛兰西(由于他们极为模糊却又高度审慎的、直接的哲学干预,连同他们对于一种自己从未想要写下的哲学所做的连续不断的实践)早已暗示我们,马克思主义所需要的哲学决不是被当作“哲学”来生产的哲学,而无宁是一种新的哲学实践。

为了在根本上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第二版跋”里关于两种辩证法观念所做的对比出发。在第一种观念里,辩证法服务于——用他的话说——“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因此它包含着对统治阶级的辩护。在第二种观念里,辩证法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只有这后一种观念才能为无产阶级服务。我们不妨简化地说,恰恰可以认为斯大林倒退到第一种观念里去了,而为了避免这种危险,马克思始终不渝地坚持第二种观念,从不把哲学当作“哲学”来写作。

马克思明显认为,把哲学当作“哲学”来生产是一种加入到对手的游戏中去的做法;哪怕是采取对立的形式,这也意味着运用领导权的规则,并间接地有助于它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相比较,正是后者承认了它的哲学表达形式的有效性;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领导权问题所要求的形式来妆扮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便是放弃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未来——因而也放弃了它的现在;而最终,这将危险地——在哲学内部——屈服于国家党。

因为哲学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史,正如哲学家保尔·尼赞也曾看到的那样,是一部长期的历史。我在提到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问题的时候曾指出过这一点。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的、因此也就是那个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识形态。从柏拉图到笛卡儿、斯宾诺莎、康德、黑格尔甚至胡塞尔,哲学都沉迷于国家的问题,其普遍形式是由哲学家向据信可以倾听他说话的国家发出怀旧的呼唤——如果不再是采取那种让哲学家来做国家元首的梦想形式的话。

相比之下,带着一种极为可靠的政治本能,马克思显然理解国家问题的政治和哲学意味。他不只是考虑了现存的资产阶级国家(狄慈根曾用以其严厉著称的词句说过——并且得到列宁的赞同——哲学教授就是这个国家的奴仆)。他不只是考虑了资产阶级国家,用恩格斯的话说,它是能够把自身意识形态的形式强加给全部哲学生产的“第一个……意识形态力量”。马克思看得更远。他考虑了在革命之后必须建立的未来国家的形式;巴黎公社经验给他提供了关于这种形式的最初的观念:它必定不是国家而是所谓“公社”,或者(如恩格斯所说),“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总之,这是一种将导致自身消失、自身灭亡的全新的形式。自然,马克思的这个战略性观点,彻底颠覆了因袭的国家观念(这种观念至今仍显而易见),它并非异想天开,而是依据于他的深刻信念之一:无产阶级,在它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出来并集中起来之后,在它被它的伟大的阶级斗争所教育的同时,便拥有了完全与资产阶级世界无关的力量——首先,就是创造以群众为基础的组织形式的能力;诸如巴黎公社和1905年与1917年的苏维埃,它们便是能够让无产阶级存在于国家边缘的组织形式的典范。当然,马克思预见国家消亡的战略眼光,也涵盖了整个上层建筑,包括诸意识形态(因而还有完全不能从国家中分离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极有可能,马克思(出于那些把传统哲学和国家联系在一起,并曾促使他预见到国家将会被废除的理由)一直就对哲学和国家怀着同样的不信任。这丝毫不含有无政府主义式的对国家的拒绝,尽管马克思与无政府主义者之间确有些缘份;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也不含有对哲学的拒绝。正好相反,它含有对于一种机构——国家——和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一种统一形式——哲学——的深刻怀疑。后两者,在马克思看来,由于它们包含在同一个资产阶级阶级统治的机构中,所以是深刻联系在一起的。就我自己而言,我相信这就是马克思之所以要避开一切被当作“哲学”来生产的哲学的原因:为的是不落到“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的地步。

分析哲学论文篇(8)

【关键词】二元对立/“成熟”与“不成熟”/“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binaryantinomy/“mature”and“immature”/“explainingtheworld”and“transformingtheworld”

【正文】

我们的生活捉摸不定,世界变化无常,我们需要赋予世界以意义。为此,人们最常使用的心智策略就是“二分法”,通过把事物和世界区分为昼与夜、黑与白、现象与本质、恶与善、真与假等二元对立关系,使复杂的世界呈现出“秩序”,显现出易为人所把握的“意义”。然而,“二分化”实质上是一种“知性方法”,把本来是“整全”的事物“一分为二”,所导致的必然后果便是“事物本身”具体、丰富的内容的遗漏和丧失。在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中,我们运用这种“二分化”,形成了一系列的知性对立关系,并由此逐渐演化为种种理论教条。我们认为,马克思哲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亟需超越这些由二极对立思维方式所形成的理论教条。本文仅通过对两个教条的分析,来引发人们对此问题的关注。

一、“成熟”与“不成熟”二元对立的教条及其超越

在马克思哲学研究中,影响最大的一对二元对立关系无疑是所谓“不成熟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的对立。它认为,在“早期马克思”与“晚期马克思”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断裂,“早期马克思”是“不成熟的马克思”,只有“晚期马克思”才是“成熟的马克思”,因此今天理解马克思,最重要的阐发“成熟马克思”的思想并自觉地与“不成熟的马克思”划清界线并对之采取批判态度。这种观念在马克思哲学研究中长期以来具有重大影响,甚至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理论教条而被接受下来。

需要予以反思的是,把马克思思想区分为“成熟的马克思”与“不成熟的马克思”,我们所赖以依靠的根据或标准是什么?这种根据或标准是否具有充分的合法性?

综合以往种种观点,人们主要提出了如下三种有代表性的“标准”。

第一,以“成熟的马克思”为标准。以“成熟的马克思”为参照,来区分“成熟”与“不成熟”,这是人们通常采取的一种做法。它假定,马克思的思想以时间为次序,遵循着不断抛弃不成熟的旧哲学,尤其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痕迹,越来越走向成熟的过程,因此,以“成熟的马克思”为坐标,即可十分清楚地确定“成熟”与“不成熟”的分野,从而达到清除“不成熟”的成分并保留“成熟”成果的目的。

然而,以“成熟马克思”作为区分标准,这种确立标准的方式实质上是把衡量的对象用作了衡量的标准,因而内在地包含着一种逻辑上的“自我循环”。按照基本的逻辑要求,要找到区分“成熟”与“不成熟”的标准,合理的途径是在“成熟”与“不成熟”之外找到一个“第三者”,这“第三者”能提供一种尺度,来衡量和确定孰为“成熟”、孰为“不成熟”、孰为“在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等等,而不能用本来属于衡量对象的“成熟”来规定同样作为衡量对象的“不成熟”,这道理就如同要确定何者为长、何者为短、何者为高、何者为低,必须找到一把超出衡量对象的公共的尺子一样。“成熟”与“不成熟”是一种互相循环、互为对方的关系,要知道何为“成熟”,必然先知道何为“不成熟”,而要确定何为“不成熟”,又必须先定义何为“成熟”,因此,以“成熟”来界定“不成熟”,不过是在作无意义的同语反复。可见,以“成熟马克思”作为标准,而不能在“成熟”与“不成熟”之外找到某种第三者作为衡量尺度,这样来界定“不成熟的马克思”,等于陷入了一种语义的自我缠绕和自我循环,不能为问题本身的解决增添任何新的有效知识。

其二,以马克思思想演化的时间先后次序为标准。这与上述密切相关,它假定,马克思的思想越到后期,就越成熟,越符合马克思哲学的“本质”,而越是早期,越是开始阶段,其思想就越幼稚,就离马克思哲学的“本质”越远。很清楚,以此为标准,马克思的早期即是“不成熟”的代名词,而到晚期,马克思的思想达到了成熟的巅峰。

然而,以“时间”为标准,所选定的乃是一个物理学意义的自然尺度。物理时间可以标明早晚先后,但无法处理和规定“成熟”与“不成熟”、“幼稚”与“深刻”等包含丰富思想内涵和容量的课题。在思想史上,晚来的思想不一定比古典的思想深刻,今人的思想未必较古人成熟,晚期的思想未必比早期的思想高明,这是一个稍有思想史常识的人皆明白的道理。因此,纯粹以物理时间为标准来给“不成熟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划界,很显然缺乏充分的说服力。

其三,以某种权威论述作为标准,即试图以某个思想家在阐释马克思时所持的观点作为依据,来确定“成熟”与“不成熟”。比较典型的,如以前苏联教科书所认定和阐发的“成熟马克思”为依据,以阿尔都塞关于“认识论的断裂”的论述为依据,以第二国际理论家所理解的“真正的马克思”为依据,以普列汉诺夫等人对马克思的理解为依据等等。

问题是,无论哪位思想家的论述,所表现的都不过是他从某一特定视角所作出的理解,其中内在地蕴含着他个人的思想偏好和理论倾向,并必然深受其理论素养、思想视野以及所处时代的限制,因此这种理解可能十分精辟和深刻,但仍不足以作为规定其它思想家理论性质的终极判据。对于“早期柏拉图”与“晚期柏拉图”,哲学史上留下了许许多多思想家的阐发和评判,但今天难以绝对地判定晚期柏拉图必定比早期柏拉图更“成熟”,对“维特根斯坦Ⅰ”和“维特根斯坦Ⅱ”,对于“海德格尔Ⅰ”和“海德格尔Ⅱ”也同样作如是观。比较合理的说法只能是,思想家们的思想虽然在不同阶段存在某种差别和变化,但无论“早期”还是“晚期”,都有其独立的价值,因而很难以“成熟”和“不成熟”这种二分的框架来简单地予以裁割。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当人们试图把马克思二分为“成熟”与“不成熟”之时,它所凭借的标准其实是经不起仔细盘查和反思的。

那么,是否在上述三种标准之外,还有可能找到其它的“合适”的划分标准呢?我们认为,这同样十分困难。这是因为,上述标准之所以难以成立,并非单纯标准自身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种设定标准的观念和方式在根本上就是不恰当的,就实质而言,这种设定标准的观念和方式具有鲜明的“先验主义”性质,它企图找到某种超越时空的原则,对经典作家的思想划分“成熟”与“不成熟”,试图把“不成熟”部分剔除而保留“成熟”部分,这种阐释方式违背了人文学科最基本的诠释学原理,遗忘了人文思想存在、流传和演化的特殊规律。根据现代哲学诠释学所提供的洞见,精神科学的思想理论一旦产生,就进入了历史性的时间之流中,交付给了后人的阅读和理解,并在与后人的对话中不断延续和增殖其意义,只要人类的理解活动不终止,这种意义的增殖过程也就永远不会终结。一种理论正是在此生生不息的过程中,生成为所谓“传统”。具体而言,思想理论的流传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开放性。它总是面向未来并对未来有所期待,理论文本的意义不是封闭的,而是敞开的,“一段文本或一件艺术品的真正意义的发现永远不会结束:事实上它是一个无限的过程”;(2)与理解主体内在的相关性。理论文本的意义不是由原作品单方面地决定的,而是生成于读者与作者创造性的对话中,通过这种对话,理解者和原作的历史间距才真正得以克服;(3)理论传统的自我超越性。“传统”不是一种静止凝滞的“实体”,相反,“生成流变”和“自我超越”是“传统”成为可能的基本条件,或者说,传统根本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时刻保持创造态势的“动词”。

可见,哲学解释学所提供的是一种与“先验主义”有着根本差别的“历史性”立场。坚持这种立场来看马克思的著作和思想,那么,无论是“早期”,“中期”,还是“晚期”,其各自的意义和价值如何,就不能靠某种原则和标准来先天地予以决定,而只能通过后人带着特有的生活旨趣,在与其不断地对话和阐释中来历史性地显示和生成,在某种特定诠释学处境中,也许马克思早期思想会凸显出来,进入人们的理解视域,显现出其特殊的意义,而在另外某种诠释学处境,马克思的中期或晚期思想则可能会受到特殊的重视,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所有这些,都不能以某种先验的“成熟”和“不成熟”的二分法来匡定,而只能用“效果历史”和“理解的辩证法”来予以阐明。

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就不难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演化过程中一个耐人寻味的历史事实,那就是,在判决为“不成熟”之处,却有时恰恰成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与时俱进、取得重大理论成果的思想源泉,而被认定为“成熟”的地方,在不少情况下却恰恰陷入了僵化和教条。众所周知,“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当论景观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当代思想界占有重要一席。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中不少人主要所发掘和阐发的正是被视为“不成熟”的青年马克思的思想资源,如马尔库塞、弗洛姆、萨特、柯西克、沙夫以及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学者们等等,他们充分利用马克思早期著作中的有关思想,来批判性地考察现代人的生存状态,寻求克服现代人生存困境的可能出路,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理论成果;在中国思想界,学者们也曾通过对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开掘,有力地冲击了僵化教条的哲学观念,尤其是它所凸显的人文向度和人文激情,使得马克思哲学在中国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批判活力,无论在社会思想启蒙的层面上,还是学术观念变革的层面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之所以出现上述状况,只能由当代人的生活旨趣和特殊的诠释学处境来解释,如果固守“成熟”与“不成熟”的二分法教条,必然会无视他们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并对之采取简单粗暴的排斥态度。

把马克思思想非得分割为“成熟”与“不成熟”不可,然后把“不成熟”部分作为“非马克思主义”的成分剔除出去,这种对待思想家的方式在思想史上并不多见。我们把柏拉图、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人区分为前期和后期,但没有人认为他们的前期或后期思想是“非柏拉图”、“非维特根斯坦”或“非海德格尔”的,我们都能同意,他们之所以成为杰出的思想家,是因为他们思想的全部历史,至于早期高明,还是晚期深刻,完全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马克思享受这一特殊“待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某种非学术的因素或抽象的原则所致。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就是,本身可以通过当代人的阐释焕发强大生命力的思想财富,被人为划定的“成熟”与“不成熟”的先验界线窒息了。

因此,抛弃“成熟”与“不成熟”二分的先验主义教条,实质上就是要抛弃以一种人为的尺度来限制马克思思想创生力的做法,一方面让当代人在与马克思思想的相遇中,获得充分的自由空间,另一方面解除马克思身上的人为束缚,让他的全部思想,在充分的敞开中,不断地生成新的思想道路。这无论对于当代人,还是对于马克思,都无疑将是一件幸事。

二、“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二元对立的教条及其超越

与“成熟”与“不成熟”的二分法同样根深蒂固、影响甚广的另一教条是“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二分法。这种二分法坚持,马克思哲学与其它哲学的根本区别在于,马克思哲学是“改造世界”的哲学,因而是“革命的哲学”,而其它哲学是“解释世界”的哲学,因而属于“保守的哲学”。因此,对待马克思哲学,最重要的是坚持其“改造世界”的精神,如果试图在马克思哲学的名义下,对哲学和哲学问题进行一种纯学术化的阐发,就会使马克思哲学丧失其真实本性,沦为与马克思哲学精神相违背的某种与旧哲学类似的东西。

马克思是以“改造世界”为旨趣的哲学,这一点恐怕无人反对,但问题是,“改造世界”的哲学是否必然与“解释世界”的哲学相对立?没有“解释世界”的哲学作为前提和依据,“改造世界”是否可能?坚持“解释世界”的哲学,是否必然与马克思哲学的精神相悖?“解释世界”的哲学向度,是否可以在“改造世界”的主张下被剔除出去?

只要对“改造世界的哲学”这一用语进行语义分析,就可以发现其中实际上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方面它意味着,这种哲学的根本目的是要“改造世界”,也就是说,要让思想在实践上变为一种现实力量,在现实世界中实现这种哲学;另一方面,它表明的是,这仍然是一种哲学,一种“理论学说”,而既然是一种“理论学说”,按照奎因的“本体论承诺”的观点,任何一种理论,都内在地包含着关于“何物存在”的指向,也就是说,只要用语言逻辑的方式表达一种学说,就必然对于“世界为何”作出一种承诺,因而不可避免地对“何物存在”已或隐或显地作出一种解释,否则它就不可能以语言系统、以理论学说的形式存在。因此,在“改造世界的哲学”这一用语里,实际上已蕴含了“解释世界”的内容和向度。

“解释世界”的哲学与“改造世界”的哲学的二分法承诺着,世界上存在两种截然有别的哲学类型,一种是旨在“解释世界”的哲学,另一种是旨在“改造世界”的哲学。然而综观全部哲学史,我们找不到任何一种哲学可以完全归结于其中的任何一类,既没有单纯“解释世界”的哲学,也没有单纯“改造世界”的哲学。

首先,单纯“解释世界”的哲学是不存在的。按照上述二分法,古希腊哲学可以说算得上典型的“解释世界”的哲学了,那些最早的哲学家认为感官所见世界是不真实的,它认为哲学家的工作就是要用真正的话语和逻辑,来寻求世界的“原理”和“原因”,来揭示和表明事物区别于显相的本相。然而,深入考察就可以发现,哲学寻求对世界的“解释”,寻求区别于表象世界的“真理”,实质上已蕴含着批判和否定现存世界、要求按照“真理”来“改造”现存世界的意向和冲动,就如马尔库塞所指出的,“按照真理来思考就是答应要按照真理去生存”……‘是’蕴含着‘应当’”,“寻求正确的定义,寻求善、正义、忠孝和知识的‘概念’,于是就变成一项颠覆性的事业,因为所要寻求的概念意指一种新的城邦”,可见,即使在以“解释世界”著称的哲学里,实际上已内在地蕴含着“改造世界”的强烈冲动。

这一点所反映的正是哲学与科学的重大区别。科学的理论抱负在于“如实”地揭示“事实”,对它而言,“价值”和“应该”的问题属于非理性的领域因而应被科学所放逐;与此不同,哲学关于“是”的陈述从来就不是无价值预设的中性框架和判断,而是内在地与“应该”、与“价值”问题不可分割地关联在一起。因此,哲学的“解释世界”并不是要像科学一样提供“客观知识”,而是内在地表达着哲学家的人生态度、价值理想和社会政治关怀。在此意义上,从来就没有什么纯粹“解释世界”的哲学,在“解释世界”的哲学中,总是内在地包含着“改造世界”的情怀。这一点,苏格拉底如此(只要听听他“雅典的牛虻”的自喻就可清楚看出),柏拉图如此(其“解释世界”的“理念论”最终落实为“改造”现存世界的“理想国”)、黑格尔也无不如此(正如马尔库塞所深入论证的,黑格尔的“理性”概念所意味着的是宣布“不合理”的现存状态应该灭亡的革命精神)。

同样,也从来不存在单纯的“改造世界”的哲学。因为哲学的改变世界,与工程师、技工不同,它没有别的工具,所直接凭借的只能是思想的力量。思想要有力量,需要的是理性的分析和理论的论证,借用德鲁兹的话来说,需要的是“制造概念”,通过概念来描述和展开一个“世界”。因此,从逻辑上讲,一种哲学首先必须是“解释世界”的理论,然后才谈得上是“改造世界”的哲学。就马克思来说,他首先提供的是一整套关于世界、关于社会历史“是什么”的学说,他认为这种关于“是什么”的学说,揭露了世界的社会历史的“本来面目”,然后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世界、人类社会“应该如何”,“应如何改造”的纲领和主张。前者为后者提供了“本体性”的前提和根据,后者是前者在行动和实践层面上的自然引伸和体现,前者与后者的关系,借用康德的语言来表述,就是“解释世界”若无“改造世界”来落实,则“空”,而“改造世界”若无“解释世界”来范导,则“盲”。

可见,“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双重意向,其实是包括马克思哲学在内的任何一种哲学都具有的特点。深入解剖即可发现,这一点所表现的正是哲学的本性。在哲学所追求的目标和价值中,“真”具有首要的地位(虽然哲学家们关于真的理解很不相同),没有一种哲学不声称自己的哲学所要寻求的是“真理”,黑格尔甚至把真理称为“上帝”,但哲学追求的真理,总是与“善”和“美”不可分离的,哲学求“真”,是为了实现“善”,是为了趋于“美”,正因为此,我们常说,真善美的统一,是哲学自古以来就追求的最高目标(至于哲学的这种追求,是否合理,是否可能,追求这种统一可能导致何种后果,在此不作专门评论,而只限于指出这一事实)。在此意义上,对于哲学来说,“解释世界”的“真”与通过“改造世界”而达成“善”和“美”,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的事情,人为地把它们分离开来,制造出所谓“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知性对立,所表明的正是对哲学本性的误解。

从哲学史上看,马克思哲学是追求“真”“善”“美”三者统一的最为典型的哲学之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所追求的就是“真”,即要让社会历史发展的法则和规律给出自己的系统“解释”。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哲学无可否认的是一种“解释世界”的哲学,有人用中国古代哲学家张载的“为天地立心”来概括马克思哲学这方面的功能,可谓十分恰切。马克思通过“解释世界”,发现了现存世界的“非理性”和“非人性”,确认根据历史发展的规律,必须改变现状,以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这时,马克思所强调的是通过革命实践,来实现“善”与“美”的价值,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哲学又是一种“改造世界”的哲学,正如人们所形象地比喻的那样,此时他追求的是“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真善美,“是”与“应该”、“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完全不可分割地联结在一起,构成马克思哲学一体中的两面。

毫无疑问,马克思自觉地确立了“实践”的观点,这是马克思与他以前的哲学的一个重大不同。但实践观点之成为是一种“观点”,表明它仍然是一种理解现实、解释历史的“理论原则”和“思维方式”(perspective),例如,马克思说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P58),这就清楚地表明,马克思是把“实践”作为理解“对象”和“现实”的一种“理论”。就此而言,马克思的“实践”观点确实具有解释世界、澄明“存在”的“本体论”意义。

因此,无论从哲学的本性,还是从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构成而言,“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二分的教条都是难以成立的。片面强调“改造世界”而忽视其“解释世界”的维度,体现的是一种过于“实用理性”的倾向,这对于马克思哲学的基础理论建设是不利的。正确的做法是分清层次,自觉地认识到,马克思哲学既有“解释世界”的理论识见,同时又有“改造世界”的强烈追求,从而让二者既相关联,同时又各得其所。这将既保证马克思哲学不失其“改造世界”的信念,同时又切实地为哲学的基础理论探索敞开一个宽阔的空间.

【参考文献】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

分析哲学论文篇(9)

“循环经济”是最近几年国内学术和政策研究领域频繁出现的一个学术词语。国内学者对循环经济的理论进行了大量探讨,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实践。但是,国内生态经济学界、环境经济学界以及主流经济学界对循环经济实质的认识至今仍存在较大差异[1]。为深入揭示循环经济理论内涵,部分学者从哲学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如,董艾辉在分析循环经济与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观一致性的基础上,指出循环经济是对近代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扬弃,也符合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2]。张连国等认为,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有二,即知识论基础与存在论基础[3]。崔胜辉等则从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在内涵和目标上一致性的角度,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和经济伦理观[4]。

应该说,从哲学角度探讨循环经济,既是对循环经济理论研究的丰富,也为哲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的研究课题。但从已有研究来看,循环经济的哲学研究在哲学分析与梳理上还不够全面和系统。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比较系统地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展望循环经济的未来发展。

1.循环经济的哲学涵义

1.1循环经济的产生、发展和目标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循环经济思想起源于人们对自身生活环境和质量的忧虑,也是对上世纪五六十年达国家工业化带来的环境后果的直接反思,主要针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这种对环境的忧虑逐渐变成一种全球性的反思,环境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我国从参加1972年斯德哥尔摩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开始加入这个行列。循环经济不仅反思工业化带来的环境破坏和资源耗竭,也积极探寻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循环经济的目标就是提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说新的技术经济范式[5]。这种发展模式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强调通过生产技术与资源节约技术体系的融合,减少单位产出资源的消耗,节约使用资源;通过生产技术与环境保护技术和清洁生产相结合,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排放甚至“零”排放;通过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和再生利用,实现物质资源的循环使用;通过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态环境的永久平衡等。在经济层面上,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和经济运行方式,旨在实现经济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环境的均衡,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社会公平。它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看成社会大众共有的、稀缺的自然资本,因而要求将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循环过程中参与定价和分配。它既要求改变生产的社会成本与私人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成本内部化;也要求改变环保企业治理生态环境的内部成本与外部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效益内部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哲学,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循环经济的实践性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无论是其思想来源和目标指向都是实践,循环经济的理论发展更是离不开实践,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检验和总结。因此,循环经济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或者实践是循环经济的基础或唯一尺度。

1.2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符合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并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人的认识的发展总是从感性到理性;认识总要有一个过程,充满着复杂性和曲折性。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正完整体现了上述观点。首先,循环经济在特定时代产生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工业化以前和工业化的低级阶段,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消耗较少,还不足以使人类对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产生像今天这样的深刻后果。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环境和资源的产生足够大的冲击和影响时才可能产生循环经济思想。其次,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循序渐进的。人类不可能一下子就认识到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涵或全部规律,而且,认识的深化不可能脱离经济和历史发展阶段。最后,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能动的认识。这不仅仅停留于理论层面,也不是对实践的简单反映和被动认识,而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改造经济发展的模式。通过循环经济的这些特点,可以较好地理解当前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所遇到的种种思想障碍。比如,有人抱怨目前我国生产方式仍较粗放、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较大等。这是事实,但也要注意到,我们不可能脱离我国的历史前提来谈论这些问题。马克思主义者从来就不是先知先觉的智者,而是实事求是的实践者。在实践的过程中可能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但错误本身并不可怕,关键要遵循规律,对自身发展方式进行反思和扬弃,最终解决问题。毕竟,在一穷二白的薄弱基础上搞史无前例的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现成的道路和方法可以照搬。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经济起步、经济总量和人民温饱问题,难以为了保护环境从一开始就放弃经济和工业发展。

1.3循环经济的模式特征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联系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正是将社会看成一个整体,而不是孤立地探讨经济问题,或单纯采用经济手段分析解决问题。它要求综合考虑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循环经济深刻分析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对人与自然和谐模式进行大量有益的探讨。同时,将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作为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加以考虑,既注重分析经济生产领域各个部门、行业及其相互联系,又注重生产流程的各个阶段及其相互联系,还注重生产与生活两大部类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中的具体情况与相互联系,统筹考虑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工业与农业、国内经济与对外经济等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方面的关系。循环经济在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时,也认识到单纯经济知识和经济手段的局限性,强调学科间的联合,强调经济社科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学科领域的统筹并重。

1.4循环经济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为理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认识论基础。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范式,强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代际公平以及国际视野,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既包含科学的逻辑推论,也汲取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正反经验;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态度,也体现了向历史、向子孙的负责态度。循环经济是在环境已遭受重大破坏、资源过度消耗的情况下产生的。根据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历史教训、现代科学和经济学的推断,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阻止和逆转,造成的后果将不堪想象。但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趋势并非不可逆转,通过循环经济的途径,人类完全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分析和对比揭示了人类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2.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循环经济的定义是目前国内学者争论的焦点,根本分歧主要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解决本质属性问题,学科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加扎实,学科才能逐步走向成熟。本质属性问题解决了,相应的内在要求就容易了。前面分析的循环经济哲学内涵已为探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作了铺垫。

2.1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

笔者赞同齐建国教授关于循环经济的描述,即循环经济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是中国新兴工业化的最高形式,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形态[6]。齐教授认为,从技术经济学角度看,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微观上,按照著名经济学家乔瓦尼·多西的定义,所谓技术范式可定义为解决所选择的技术经济问题的一种“模式”。宏观上,技术范式可定义为社会生产主导技术体系的基本特征和程序模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形态对应不同的技术范式。在技术层次上,与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或称为单程)型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循环经济是“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核心是提高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本质是生态经济。

笔者认为,在齐教授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从哲学高度对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作进一步的归纳和总结。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人类社会总是不断由低级向高级演变,每个社会历史阶段都有与其相应的社会形态。因此,循环经济应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阶段选择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技术范式。循环经济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产生和发展,承载着特定的历史使命。可以预见,循环经济将对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进程起重大的历史作用;同样可以预见,循环经济绝不是万能的,不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范式的最高形态或终极形式。

2.2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

2.2.1特定的时空观念。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的理论和政策研究,需要明确特定的时空观念。我国是一个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的21世纪开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立足自身现实发展循环经济。要花大力气研究我国的实际,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问题,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胜利。同时,要对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有着足够的心里准备。

2.2.2统筹观点。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统筹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问题,但由于资源有限,只能统筹加以考虑。要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定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领域,循序渐进,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

2.2.3理论联系实践。发展循环经济要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上升为理论,并以此指导实践,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理论。如此反复,推动经济与社会向良性方向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实践的学科,循环经济理论和政策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中、文件中、口头上,不能在实践中得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的目标就会是水中月、镜中花。因此,必须贯彻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观点,尊重客观规律,努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同时反对把循环经济夸大化、万能化的倾向。

2.2.4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涉及全社会的各领域,离开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将难以成功。目前,我国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尚有待提高,特别需要在社会上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启蒙,通过政府政策宣传,引导社会生产和消费观念。公众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觉醒将是循环经济得以贯彻落实并取得成功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3.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3.1系统的工作思想

发展循环经济特别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立足现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制定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区域、行业和部门利益,以长远发展和大局为重,抓住主要问题,确定重点领域、优先领域和战略步骤。

3.2制度和技术并重

要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既注重制度层面的政策设计,也注重技术层面的政策设计。加强对现有经济模式、生产技术与过程、管理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加强对项目立项进行充分论证以及项目中、后期的评估;加强对节能减排领域重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同时,开展大量调查,掌握循环经济的动态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3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循环经济的不同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大学、公众等,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探讨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有效联系机制,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

3.4自主创新与学习借鉴

既要立足自身国情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理论和政策,又要学习借鉴一切有益的国外经济、管理和政策实践的成果;既要发扬自主创新的精神,建立基本技术支撑体系,又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引进和模仿消化。

4.未来展望

发展循环经济是历史的必然。这个必然既凝聚着人类对自身处境的深深忧虑,也包含了对更高级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美好愿望。马克思主义认为,尽管过程往往充满曲折,世界一直是向前发展的。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有着自身发展规律,虽然当前还有很多争论,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氛围,将促使循环经济研究更快走向成熟。循环经济在中国已经启航,并将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进程长期相伴。尽管道路充满艰辛,但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李兆前,齐建国.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综述,《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2]董艾辉.循环经济的哲学思考,《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月第20卷第1期.

[3]张连国.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东岳论丛》,2005年3月第26卷第2期.

分析哲学论文篇(10)

理性与经验之间的这种关系在西方哲学中己开始得到理解,比如威拉德·蒯因(WillardV。O。Quine1908-2000)在他的名作“经验论的两个教条”1文中,认为在分析的、或以意义为根据而不依赖于事实的真理与综合的、或以事实为根据的真理之间存在根本的区别是1种教条,从逻辑的观点看,这种教条是没有根据的,他以知识系统代替了先验的知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弥合了理性论与经验论的对立,他的这种努力正好说明了西方哲学中经验与理性之间存在的共同基础,虽然他并没有真正克服它。

理性的哲学是基于事物的知识,因此它首先就是关于事物本身的本质意义的学问,因此理性的真正的原始本质是物性,这也就是西方文化中性和客观性的根基,正是在这个根本性的意义上,亚理士多德称他的哲学为形而上学(metaphysics)。因此,在西方传统哲学的框架下,哲学是原始地基于物性的理性意义的,因此真正与这种理性哲学的对立不是在它的自身理性的框架下与理性对立的经验,而是与这个理性的框架本身的对立的非理性,在它的根基上就是与物性对立的人性,但他们总是以非理性思潮出现的,而且非理性思潮总是对它当时的西方哲学的现有的框架的突破而表现出1种神秘性或革命性,由于在西方哲学中没有基于人性自身的框架体系,非理性思潮也无法成为纯粹的专门化哲学,最多被理性化或被理性的哲学所吸收,同时也就失去了非理性的意义。

真正与理性意义的物性本质相对的就是人性,在西方哲学中,没有任何现成的知识和知识形式能够真正正确地定义或演绎人性,它才是真正不在西方哲学的基础框架之内的东西,西方哲学的观点、逻辑不定义它,形式地演绎它,因此对西方哲学和西方文化来说,它们总意味意1种突破,1种革命性的神秘,比如文艺复兴就是人性的复兴,它对中世纪的反动就是对神学理性的革命。又比如以人性的观点理解,就区别于从物性的观点理解自然,这正是现代非理性思潮的广泛表现,所以与理性对立的人性就是西方文化中1切非理性思潮的本质。但是如果认为非理性思潮就是本质上反理性,那就完全错了,非理性思潮反对的只是形式化了的理性,或者说是形式化的人性躯壳,非理性思潮在最深刻的本质仍然是理性的,只是西方哲学的框架下无法表现这1点而已,只有在大文化的意义上才能充分解析它,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非理性思潮的进步意义,无法理解西方非理性文化思潮的革命性,同样在这种观点下,我们才能理解在文化的框架下反文化并不是革命,而是反人性。

人的哲学就是指以人性或从人的本质出发理解世界的哲学,不管实际上它们以什么形式出现,它们都是以人性为世界性。从人的观点理解世界高于从物的观点理解世界,这是因为世界总是由于被理解而具有意义,人类对世界的理解使世界人性化了,世界获得人的意义,承认人是世界的部份或者是的部份是理性的哲学,而认识到世界因人而具有意义就是人性的哲学。中国哲学就是最精湛的人的哲学,在中国哲学中,人是世界的意义,因此在中国古人的意识中,世界不在人之外,世界也就是人的,人与世界、人与自然互为共存,所以天人合1,因此中国古人无须创世说,儒家文化也不对神异感兴趣,只要有人的存在,世界就当然存在,在这个理解上,我们就能懂得笛卡儿的名言“我思故我在”为什么是西方哲学中的绝响。

如果说儒家的学说是作为人性在人自身上的哲学,那么老子的学说就是人的哲学意义上的世界哲学,在世界最深邃的意义上,老子的学说把世界彻底地人性化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第5章)这不是对仁的否定,不是对仁的反动,而是仁的自身在世界意义上的意义上的超越,它也就是本义的道。天地不仁就是天地不异于仁,不为仁,甚至不是作为仁,天地就是仁自身的超越,所以天地也就是仁的自身,天地不在道外,道也不在天地之上或之中,万物就是道的生化流转的形式;圣人即人道,他不是为仁而仁,而是以百姓为化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得到了最真义的表现:道就是无为,无所为而天下为,所以无不为。作为人的哲学,道自为人,人自为道,道不为道,所以“道可道,非道”;人不为道、道不为人,德为人道,所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老子:第3108章)德是现实之道,为德不德,为道不道,而道德并称就是道德互为的超越,道在最终极的意义上成为人道意义的普世之道,只有在全人类的意义上,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中国哲学是哲学中的哲学。

儒学作为人性的哲学或哲学的人学,把人的社会等同于全部世界,把社会的本质人性化了,道德化,人伦化了,正是在这个原点上,中国思想和中国文化的本质不是关于或对于世界的学说,而是它自身就是作为人的本质的世界的本质,这是与西方哲学和西方文化最根本的区别,西方哲学总是关于世界和对于世界的,所以西方文化中的人性和人本主义也总是关于人的和对于人的,而不是作为人的,这是真正理解西方文化1个最本质的观点,也是理解中西文化相区别的基准点。中国哲学和中国文化的本质是自身人性的,所以它就不会以形式化的理性表现自己,而是世界以人性化的本质的存在,这种同1是西方哲学所无法分解的,这就是为什么从西方文化和西方哲学的观点来看,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总蒙着1层神秘的外纱的原因。西方哲学的现有框架无法容纳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因此中国哲学没有也不会成为西方哲学的殖民地,也无法从本质上西方哲学化,而从另1方而看,西方哲学却为中国哲学提供了丰富的形式,这正是中国哲学的先天不足,而中国哲学的自身的元哲学精神将为西方哲学的几千年所追求的世界终极原因提供启示。在人类的文化存在意义上,哲学就是人的存在的自觉,哲学与人性的理性化是1致的,西方哲学中的理性化人性与中国文化中的人性理性化是1致的,人性、理性和文化性的1致性在中西哲学间是1致的,这种1致性是大文化意义的,中国哲学在文化性意义上互补的统1,中西哲学在人性意义上的1致性是世界哲学意义的。

2.唯物与唯心的困惑

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企图直接地把中国哲学纳入西方哲学的现成框架的努力总归无法成功,既曲解了西方哲学,也损害了中国哲学。比如人们广泛地以唯心与唯物的方法划分所有哲学,企图在西方哲学的理性与经验对立的基本框架之上建立1种所有哲学之上的划分哲学的方法,虽然唯心与唯物是西方哲学中1个常见的概念,但却并不是西方哲学中的某1个具体哲学,也不是主流意义的哲学的分类方法,西方哲学中没有在“心”与“物”对立意义上的“哲学”思想或专门化的哲学理论,唯心与唯物也不是具体的哲学理论方法,唯心与唯物仅仅是对己有的哲学理论、观点的评价方法而不是自身成为1种具体的哲学观点方法,在西方哲学中甚至没有对“心”和“物”的1致性定义的或可以接受的关于心或物的理论,唯物1词只是在理性意义的物质性的意义上被使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唯心1词只在把心灵的或精神的作为世界本质性存在的意义上被使用为对某些哲学的评价,而实际上由于对心或精神不能正确地进行哲学定义而使唯心1词的使用只能由具体的论述(话语权)而决定,而不能由1种可以作为论据的哲学观点,方法现成的引用,因为没有1种是真正自身成为了唯心的哲学理论,就是说只有对现有的哲学的评价观点而没有1种真正的西方哲学意义的唯心的哲学,而且正是由于企图将这种对哲学的1种评价观点在绝对化的情况下当作1种实用的哲学,而因此造成了1种高于所有哲学的哲学幻影,而这种幻影哲学又被绝对化地当作评价所有的哲学理论的实用的工具。我们可以看到人们仅仅只能在与唯物对立的意义上使用唯心这1词,而这种对立性却不是真正哲学学意义的,其实唯心和唯物只是两个文化意义的概念,这是首先是因为“心”是1个文化概念而不是1个哲学概念,什么样的理论是唯心的,实际上只是由这个理论自己的申明或由对它的评价而定,而不能由这个理论自身决定,因为没有唯心的自身哲学学意义的哲学(参见中国思想与元哲学),因此人们只是大量地使用唯心论、唯物论、唯心

主义、唯物主义,而不大直接使用唯心哲学和唯物哲学这样的词,这至少表明人们还是能在它们的使用环境中区分对哲学理论的评价与哲学学两种不同的性质。比如黑格尔的哲学是公认的唯心论,因为是黑格尔自己认定绝对精神是世界的本质,但这不是也不能由他的理论自身证明,他的全部理论都是由理性框架构成的,他的理论的分析和演绎是确定性和逻辑性的,他的理论结构确实是唯理的,我们甚至还不能说他的理论内容是唯心的,因为所谓哲学理论正是以它的结构为自己的内容,或者说哲学理论的结构与内容是同1的,他的唯心主义只是他的理论的前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唯心对立性的唯物也是在文化性的意义上被使用,比如人们说亚理士多德的学说是唯物的,不是因为他的理论的唯理性,而是因为他承认客观世界的确定性。这样,当人们说神学是唯心的,实际意义上只是说神学是1种文化,而不是1种唯心论的哲学,事实上神学也只是在唯理的意义上才成为1种哲学。这样1切被称为唯心的东西,只不过说它们是文化性的,不是具有真正的自身意义的哲学。但遗憾的是人们并不是在这种真正的意义上理解和使用唯心这1词汇,它被社会化了而成为了1种在对立意义上的文化工具或武器,这正是为什么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论争会成为1种社会运动的原因。

与唯物唯心概念相关的是形而上学这1词,它的使用也反映了上述这种情况,1方面形而上学就是metaphysics,这正是西方哲学用法中的本义,西方哲学传统中,终极原因总是理性意义的,无论你认为它是物理性或精神性的、先验的或经验的都要是这样;另1方面,形而上学1词又被作思辨或精神哲学的代名词,“形而上者谓之学”,这与中国上的玄学1词意义基本相同,在近现代它进1步与心学这1类概念相关,但是由于中国哲学本身是基于人性的,而且在中国哲学中确实有关于心性的大量,因此形而上学1词就具有跨文化的不同用法,因此不在上下文环境中,你就无法确定它的真正意义。在很多情况下,形而上学还被完全被意识形态化而与唯心论同义的,还被用作为与辩证法的对立面,这实际上已成了标签,离学术研究就非常远了。

唯心论和唯物论在哲学中的生搬硬套,首先对西方哲学的基本框架就是1种错误的肢解,其次,把中西哲学也1起纳入这种形式化了的哲学系统中,更是1种严重的错误,不仅是用预定性的文化具取代了所有的哲学观点和分析方法,即实际上取消了哲学,而且也否定了文化本身。比如把神学和所有具有神秘意义、非理性意义的哲学归结为唯心论而予以拒绝,就不仅是简单地取消了这些哲学,而实际上是否定了真正的人的哲学,从而从根本上否定了人性。

3.哲学中的人生

以人为本的哲学也是现实中实现的人生哲学,1切有成熟的思想的人,他们对人,人生和世界理解就表现为人生的智慧,而哲人则以哲学为生命,在自己的人生上实践哲学精神,作为哲学家的人生,哲在他们的身上表现为自觉的人性,哲学与人生的统1就是哲人的人生真率,在这个意义上,哲学成为人的最真率的自性,能以个人的自性表现哲学精神才是伟大的哲学家,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两人可以举出两个,那就是孔子(551-479BC.)和苏格拉底(469-399BC.)。

苏格拉底洞彻哲学作为真理不等于知识或智慧,它只存在于人们对它的无尽追求之中,所以他以论辩为生,他以对那些以有知识而自大的人的揭露为事业,以问答批驳的方式分析知识而走向真理,这就是本义的辩证法,苏格拉底说他1辈子除了考虑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并且实行正义和避免非正义以外,任何别的事都没有做,他的论辩几乎使当时1切认为是正确的人和事都变成尴尬,雅典人对他的指控主要目的是要他沉默,他也本可以逃脱对他的判决,但他的整个生命就是这个意义上的哲学,他永远不会放弃他作为论辩的哲学家的人生的职守,因此自觉地以生命的献祭悍卫了他的哲学人生,他是哲学的殉道者,他甚至认为他年老智力衰退将成为人生中的累赘,对他来说不能进行哲学思维和论辨的生存是没有意义的,死刑也就可以使他避免老年的痛苦,(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这种纯粹的哲学人生的感情和对人生意义的洞彻令人感到震撼。

哲学不仅是苏格拉底的人生,而且是他的肉身,这几乎与宗教的起源人的灵肉同1无异,但他是作为常人的哲学家,在常人的视野里他古怪但不失为常人,这就是苏格拉底的真率,他和常人1样生活,但却常常在哲学思考中忘我出神,有1次人们发现他发呆地站立着从清晨到中午,而就有好奇人晚上抱着睡席守着看到他1直站到第2天日出。(柏拉图:会饮篇)饥饿、寒冷、贫穷甚至死亡和其它的生活元素对他来说都似乎是视而不见的,他对肉体的忍受能力可能是1种天赋,但他对真理的追求的哲学精神结合在这种天赋之中,他的哲学与他的生命的融合成就了他不朽的哲学人生。

孔子却是1个作为哲学家的常人,他具有哲人的高尚但不失常人的本性,他对历史与对常人具有同样丰富的感情,对国家与对生活的热爱,对政治与对的爱好浑然1体,他自己的好学求知与对普遍人的教诲都是他的人生责任,而这1切都在他的人生中融为1体,没有做作,没有虚伪,有时不免迂腐但却不失真率,他是1个人性哲学本色的哲人,他的哲理融化在他1生的现实的生活中而不是超然于尘世外。

子曰:23子以为我隐乎?吾无隐乎也,吾无行而不与23子者,是丘也。(论语:述而)

这是他自白的坦率。

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于郭东门,郑人可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比肩类子产,然自要以下不及禹3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未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史记:孔子世家)

这是他的天真。

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子路曰:“子行3军,则谁与?”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得,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论语:述而)

这是他出入社会政治的人生的自由,人生、学问,抱负相为而不相违,进退有地,柔轫从容,他为中国1个特殊的文化阶层——士大夫的社会生存方式提供了榜样,而他的1生坎坷造就了他的人生与人性哲学的统1。

毫无疑问,孔子具有1种人性的魅力,仅有他的博学和对历史、国家、人民的责任不足以使他成为圣人,正是他将自己的人生真率地哲学化了,真正地人性哲学化了,实现了人性,人生和哲学的同1,他才是人中之圣,他不仅仅是学问的导师,而且是人性的导师,因学他的学问而成功为官者只是少数,但他以第子3千,贤人7102而被尊为集成和传承中国人性文化的素王,他的人性、思想、学问普及天下。

孔子对人生与历史同样具有1种自性的超越性,正是这种超越性使儒家文化超越地同1于历史。孔子和苏格拉底不同,苏格拉底以自己的人生乃至生命对哲学的奉献而表现了哲学,孔子却是以哲学与人生在真率中的统1而保存、延续了哲学的种子和生命,而这两者正如自然界生命的存在的两种方式1样,都是生命的必要方式,在他们的身上,实现了人生、哲学、社会的1致性统1,而且对于他们这都是真率的和清醒自觉的。

令天的我们发现阅读1些其它哲学家的传记而常常为他们作为常人的生活与他们所信仰的哲学理论并不1致而感到失望时,或者为我们自己生活中的无法避免的虚伪而烦恼时,不得不对孔子和苏格拉底这样的伟大人生真率表示由衷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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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生中的

远非每1个人都有成为哲学家的幸运或者是不幸,但每1个人都可以是自己的哲学家,当1个人真正开始成熟而自觉时就是他自己的哲学家,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就是深刻的人性,常人与哲学家的区别只是职业的区别而不是人性的区别,哲学家是以哲学为职业的常人,而常人也总可以成为自己的哲学家。这里面不存在要不要哲学,或者哲学有什么用之类的。问题只在于你是否自觉到这1点,而且你能在何种程度上自觉,作为1个常人,大多数人在自觉与不自觉之间执迷难决,但或许你也有幸能得到两者的自觉,这在传统文化中的出世与入世思想中得到最特殊的表现,它构成了中国文化中奇丽的人性与人生的浪漫性。

中国思想的超越性是自性的超越性,因而它也可以超越于现实的人生,而在个性意义上对具体现实的超越就是出世文化。儒家文化是由文人即以中国文化的继承、教化为生或为业的人而被具体化、现实化化的,他们就是作为士或士大夫的精神贵族,和中世纪的欧洲贵族在文化意义上相似但不相同,后者以物质享乐为基础,而前者以精神生活为寄托,但它都成为了1个相对独立的特殊社会阶层,准备和参与,具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消遣文化。中国的文人入世就是官僚化,它的另1面就是出世,以退隐的方式进行政治准备或对政治、人生进行观察和反省,这两者总是同时存在士大夫的身上,更替着互为表里,即使位极人臣,也总是在思想深处潜藏着超越自身的出世思想,在文人文化生活中,表现为1种具有浪漫性的文人文化,如返古思想,田园文化,仙佛情操,甚至直接表现为政治性的隐逸行为。隐士是1个古老的中国文化观念,而且始终被视为1种崇高的情操,因为它原初地在个性的人生身上表现了中国文化对现实的超越性。让贤不是政治民主,而只是人性的平等,是超越个性的普世关怀,尧帝许由之让,伯夷、叔齐避世之节己为圣人之先,而孔子的“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逊”,“贤者避世,其次避地。”“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之类的冷静,和“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这样的无奈,恰恰显露了孔子个性中潜藏着的这种文化性本质,但他永远保持着1种对政治的渴望和对文化的看守的责任,更多地表现为1种政治上的中庸文化。在老子那里,这种文化本质则是以绝对的方式表现的,它直接表达为对文化的反动:“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但这只是以原初的理性反对形式化的理性,因此我们总能以超越的解读方式理解这些名言的真正意义,甚在今天我们也能在新的社会现象中叹服他的明智,比如“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似乎在今天这个以地球为村的高度物质文明完全不合时宜了,但是今天的你又认识几个近在咫尺的邻居呢?

最能表现这种浪漫的个性文化的人是中国的庄子(369-286BC.),他的出世不仅是对政治,而且是对现实生活中的人生,特别是以文化生活即文人的人生的超脱,他把人性对物性的超脱寄寓在流丽奇瑰的文字中,塑造了1个不羁于形骸的文人精灵:“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5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4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庄子:逍遥游)道在他那里得到了的人性化形象,实现了现实生活中的人与道的精神同1,这就是他的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1,”他把道化为了文人的精灵,他成为了在世文人的1种精神寄托,他把文人生活情操,人性的自由与文人的武器——文字完美地结合在1起,表现了中国文化中人性的浪漫,他真接传达了和真实地再现了老子学说中潜在的个性文化精神,给中国文人文化和中国民间文化带来了深远的。庄子还以自己的人生超脱的浪漫性实践了他的文化创造,他为妻子之死鼓盆而歌和庄周梦蝶的故事把残酷的现实与美丽的梦想揉合1起,成为了文人与文学中的奇芭。他的诗1样的文字和神话式的自由想象表达了那种令人神往的超越:“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3千里,抟扶摇而上者9万里。”他以文字表达的流丽和恢宏气势实现了道在文化个性上超越,表达了脆弱的中国文人与他们的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和“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这样的政治雄心同样令人倾倒,但前者具有超越的空灵与自由,成为了中国文人文化的精神象征。

5.人的哲学与西方非理性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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