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艺术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4 14:48:45

古代艺术论文

古代艺术论文篇(1)

以“心”为本的绘画本体论,又往往把绘画看做性情的抒发表现。如《宣和画谱》卷七载北宋李公麟之语曰:吾为画,如骚人赋诗,吟咏性情而已,奈何世人不察,徒欲供玩好耶?李公麟把自己的画作看做类似抒情的诗歌,画是自己感情精神的表现。而对世人不解其情,只把其画当做“供玩好”的消闲品,非常不满。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论气韵非师》云:“依仁游艺,探赜钩深,高雅之情,一寄于画。”画是画家“高雅之情”的寄托,“高雅之情”是画之本体。石涛说:“笔墨乃性情之事,于依稀仿佛中,有非笔墨所能传者。”沈宗骞《芥舟学画编》卷二云:“画与诗皆士人陶写性情之事。”绘画是“性情之事”,“性情”是绘画之本。“性情”即画家之“心”。与以“心”为本的绘画本体论相关,古代书画论家又提出了“意在笔先”与“画尽意在”等画学命题。如张彦远认为:“意在笔先,画尽意在,所以全神气也。”郭若虚说:“所以意存笔先,笔周意内。画尽意在,象应神全,然后神闲意定;神闲意定,则思竭而笔不困也。”他们都强调了画家在执笔作画之前,应先创立自己的意境。唐岱曾具体地指出:“胸中具上下千古之思,腕下具纵横万里之势。立身画外,存心画中。泼墨挥毫,皆成天趣。”布颜图的体验最为深刻与透彻,他说:“意之为用大矣哉!……故善画者,必意在笔先。宁可意到而笔到,不可笔到而意不到。意到而笔不到,不到即到也;笔到而意不到,到犹未到也。”他们从不同的层次与角度,指出了“意”在绘画创作中的重要作用。他们所说的“意”,或指艺术家创作构思时酝酿于胸中的审美意象,或指艺术家受客观对象的启发,在一定审美理想的观照下,浮现在眼前的意境,或指艺术家自己的情意、意趣。艺术家创作时必须率先“立意”,因为此“意”为创作之本。

二、“心源”说与书法艺术

古代艺术论文篇(2)

二“、苏式”工艺美术的发展和成熟

明代中后期,苏州成为全国性的商业和文化重镇。在商业大潮冲击下,苏州工艺美术一改过去以来地理条件和手工匠人个人发挥的发展模式,呈现出由市场决定发展道路的新型发展状态。明代,苏州丝织和棉纺织技术发展迅速,民间纺织和海外贸易促使苏州成为全国纺织品生产基地中的佼佼者。有着辉煌历史的苏州刺绣在明代中后期针法更加成熟,在题材和表现手法上有了更多的选择。史料记载,明代中后期,苏绣这一地方制作已经成为闻名全国的大品牌。苏绣材质有布、纱、罗、娟、绒等,心灵手巧的绣娘将花鸟鱼虫、城市生活都搬上了刺绣“画卷”“,苏样”刺绣、服饰等风靡全国,苏式工艺美术也因苏绣而蒙上了过多的商业色彩。苏式家具也是苏式工艺美术的载体,除了最常见的竹木外,苏式家具的材料还有楠木、榉木、檀香木等。可以说,小到席子、藤椅、藤枕、纸扇等日用品,大到床、柜、屏风等家居用品,都成为苏式工艺美术的表现场地。成熟的消费市场是苏式工艺美术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衣帽鞋袜、纸扇香具、青铜锡具等使用类物品需求的增大,使工艺美术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直至渗透到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明代中晚期,苏州工艺美术生产已经非常专业化,实用物品生产地域性鲜明,工艺美术生产在规模、品种上都较宋元时期更加兴盛。吴县罗底绢生产、木渎镇银铜器皿制造、陆墓镇砖瓦、淘气作坊、吴趋坊的藤枕和制靴中心,为工艺美术的专业发展提供了空间。在鉴赏类工艺美术作品中心吴县,珠宝花、玉石雕刻、烧料器和扇子制造发达,乾隆帝曾用“相质制器施琢刻,专诸巷益出妙手”给予吴县琢玉作品高度评价。与帝王所好相比,虎丘盆景制作和太湖石更受平民百姓的喜爱,无论是百姓居室还是大家园林中,都常见这二者的身影。异军突起的竹刻、版刻艺术进一步推动了苏州工艺美术的发展,《嘉定县志》记载,嘉定是明代最为著名的竹刻中心,朱松邻一家三代都是著名的竹刻艺人,传统工艺美术就是在这些匠人们的辛勤付出下获得了新生。综上所述,明代中后期,苏州工艺美术已经具备品类齐全、规模宏大、新品辈出、行业分工细致等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昭告了苏式工艺美术的成熟。

三、苏式工艺美术的艺术内涵及影响

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概念,要想知道“苏式”究竟代表了什么,恐怕还要从苏式工艺美术的文化基础说起。在明代中晚期“,苏式”是文化创新的结果,苏式工艺材料新品种的开发和应用是苏式工艺美术发展的基础。金、银、铜、玉、石、象牙、木头是中国古代常用的工艺原料,而石刻印、以竹制扇骨、以麦秆编灯等工艺美术表现形式却最早出现在明代。这既与绘画之风的盛行,文人士大夫刻印留名的欲望有关,也与印工、刻匠的创作激情有着密切关联。苏州篆刻家沈野,正是发现金玉费力而难成所以才选择以石刻印。此外,在扇面、扇骨、扇坠制作的基础上,苏州折扇制作发展迅速,苏州折扇成为市人争相购买的雅物。虽说灯笼与扇子一样并非是明代才有的产物,但是用麦秸秆编制而成的圆形灯笼确实是在明代才出现,且这种创新性的物品最早在苏州一带较为流行。此外,苏样衣物、家具、水火炉、纺织用品、乐器、茶具器皿等都深受时人喜爱。对材料本身商业价值、人文价值的关注是明代苏州工艺美术发展进程中形成新气象,这也是苏州工艺美术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究其原因,苏州文化的开放和包容性,决定了苏州人开放、积极的胸襟和态度,而苏州工艺美术必定在吸收融合外来文化精华的基础上进行积极效仿或创新。所以,说苏州工艺美术是一门开放的艺术,一点都不为过。苏式工艺的美具有特殊性,钟灵毓秀的江南地理环境,养育出了秀气典雅的苏州民众,清雅灵秀也成为苏式工艺的显著风格。在中国传统工艺美术中,苏式工艺不但质量上乘,风格也别具代表性。苏式工艺的恬淡秀美、清秀典雅在苏式工艺线性曲、静上得到了生动的体现。

古代艺术论文篇(3)

(一)地方特色之《风》《诗经》按照音乐的种类来划分,具体可以分为“风”“雅”“颂”三个大的部分。其中,《风》是国风,一般内容以各地的风俗为主,实际上在《诗经》的《国风》中收录了13个诸侯国的作品,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所反映的各地风俗来看都是十分丰富的,大部分反映了不同国家的民俗和习惯。《风》中的作品就内容来说较为真实地反映着奴隶社会的矛盾,将奴隶社会中的社会矛盾、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都展现在了读者的眼前。其中在表现被奴役的悲惨生活的时候,呈现出了奴隶们遭受奴隶主剥削的状况;但从另一个方面,《风》中也着力描述了劳动人民和奴隶的反抗及对剥削阶级的愤怒与不满。(二)皇宫贵戚之《雅》在《诗经》中,《雅》所表现的大多是皇宫贵戚的生活,有些是专门为特定的目的和皇宫生活而创作的。《雅》又分为大雅部分和小雅部分,一般都是贵族在皇宫或朝廷中演奏的乐曲。从风格来看,《大雅》中较为有代表的是史诗性的歌曲,例如《公刘》《火明》《生民》等,这些都是在为周民族作史。这些特定的作品一般都是为周王朝所贡献的,是勇于祭祀祖先的祭歌,例如《生民》一类的作品实际上带有浓重的童话色彩,对周的起源和发展以及经过的重大历史转变都做出了介绍和反映。可以说这些作品是产生在人类的童年时期,和民族史诗级英雄史诗有一定的相似性,也同时具备情节性和感情上的浓烈性。

(三)歌功颂德之《颂》《颂》包含的主要内容分为了三个大的模块:商颂、周颂和鲁颂,也被后人合称为《诗经》中的“三颂”。《颂》一般是贵族用来祭奠祖先的歌曲,在内容上一方面表现了对功德的歌颂,同时也对贵族的祖先祭祀起到了一定的呈示作用。

二、《诗经》中展现的中国古代音乐艺术

(一)简单清绮之《风》在《风》中表现十五国风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的作品中,大部分都能够和歌而唱,可以说在音乐的呈现上,呈现出了中国古代音乐中来自于民间风俗的歌谣特征。十五国风的音乐就很明显地呈现出了风俗歌谣的特色。其中大部分歌曲都采用了民间的唱法,体现出明显的生活气息,同时也呈现出生活风格上简朴清绮的特点。例如,在《魏风•十亩之间》里,歌词十分明了,内容明白畅晓,其中只更换了几十字,同时在尾音上都采用了语气词“兮”,使得整首歌具有简单而清新的自然风格,同时对于韵律方面来说,具有固定的特色和可循的规律,形成了一种回环往复、简单而又朗朗上口的表现特色,增强了歌曲的音乐美感和节奏韵律。在《风》中有大量描写美好爱情的歌曲。由于美满的婚姻生活是当时普遍的一种社会生活状态,同时在当时的社会中,对美满的爱情和婚姻也充满了全社会的歌功颂德的表现,从而体现在了民俗风格的歌唱之中。在比重上,《国风》中的爱情主体占有了很大的比重,并且在《风》中关于爱情内容的表现上也十分的生动形象。恋歌占到了很大的比例,表达了男女对爱情的追求和对美好婚姻的渴望。对男女间爱慕之思的表达尤为具有民间气息;在唱法上,《国风》中的演唱形式是较为丰富的,其中有对唱和帮唱等多种形式。对唱的篇目较为有代表性的有《郑风•择兮》,期间男女对唱抒发了真挚的感情。在青年男子唱完相思之苦后又由年轻的女子开始表白,袒露了自己的思念情怀,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郑风•女由鸡鸣》中的歌曲,是一对新婚夫妇之间的对唱,充满了赞美和爱恋的情感,其次在《风》中也涉猎了帮唱的形式,由一方主唱,另一方附和,形成回环往复的音乐美感。

(二)雍容平和之《雅》在诗经的《雅》中,我们能够体会到音乐艺术着重表现为雍容平和的风格。《雅》中所表现的内容主要是贵族的生活和宫廷中的雍容富贵典雅,也是对周代的统治阶层真实生活场面的描绘。有趣的是,由于周代一向很注重礼乐方面的文化与制度,由此在这样的背景下能够用来歌唱的《小雅》更直观地突出了一种“乐”的形式特征和意义。统治阶层用音乐的形式告诉人们礼乐的重要性,并突出表达了典雅精致的华贵风格。其中《小雅》部分与演奏突出的是一种较为含蓄的、节制内敛的情绪;而《大雅》部分更多的则突出了一种宏伟的气势和刚劲的表现力。在这点上,《大雅》和《小雅》各自表现出了不同的风格特点。在演唱中《小雅》所表现的是采用丝竹为主的演奏风格,《大雅》则通过钟鼓来表现更为宽广的气势。如果说《大雅》是“大家闺秀”,那么《小雅》毋庸置疑坐拥“小家碧玉”的美称。

(三)载歌载舞之《颂》《颂》是诗经中宗庙祭祀的礼乐歌曲。在具体的音乐呈现上,《颂》体现出了中国古代音乐所特有的独特风格。在队伍的阵势和构成上,《颂》所体现出来的是庞大的乐队和演奏阵容;在节奏上,宗庙祭祀的礼乐显示出了较为缓慢的节奏特色;在具体的表演和演唱形式中,作为严肃而端庄的《颂》则表现出恢弘的载歌载舞的壮观场面。周文化一向被誉为“礼乐”的文化,十分注重对“礼乐”的尊崇,同时对鬼神和祖先也有着深刻的崇敬之情。周礼的精髓就是长幼有序、尊卑各司其位的理念。这不仅仅意味着周代有着稳定的社会秩序和人人遵守的礼节制度,同时也意味着在周代对祖先的祭祀尤为显得具有礼节性,并体现出明确的等级制度,包括对典礼和仪式的尊重及重视。而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礼”要搭配“乐”才能进行,行“礼”必作“乐”,这也是在特定场合下的要求。同时对于周代本身来讲这种形式使礼乐文化得到了最有效的推广和发扬。其在表演形式和阵容上都呈现出了恢弘的气势和庞大的演奏队伍,使得乐曲在演奏的过程中自觉上升到了一种庄严肃穆的级别上,突出了周代礼乐制度的精髓和基本要领,同时也为《诗经》的整体构成和演奏提供了一种更为完整、更具有个性特点和独树一帜的艺术魅力的重要组成环节。

古代艺术论文篇(4)

关键词:

实用机能、美感机能、象征机能

1设计艺术本质的观点及其具体表现。

一直以来,设计艺术的本质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

1设计艺术是人类的行为。这个观点是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朱铭教授提出的。他认为设计艺术是人类的行为,是人类自觉的、有意识的、带有创造性特征的实践活动。

2设计艺术的本质是人为事物。著名学者柳贯中在《工业设计学概论》中提出“人为事物是设计的本质”这个观点,即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使自然物体打上“人”的印记,使自然物“著我之色彩”。

3设计艺术的本质在于提高物质使用的价值与满足精神上的舒适,即“用”与“美”的统一。[1]

在这三种较有代表性的本质说中,笔者比较赞同第三种观点,“用”与“美”的统一。而这个本质则具体表现在设计艺术的内容之中,设计艺术内容中“机能性”主要包含“实用机能”、“美感机能”、“象征机能”三种。也就是说,有的重视实用的价值,有的重视审美效果,有的以象征意义为主要目的。这主要由人的需要和物品的性质来决定。那么,这三种机能又是如何体现中国古代设计艺术的本质的呢?

2中国古代设计艺术本质的机能性及其具体表现

2.1中国古代设计艺术的实用机能-----器完而不饰

所谓“实用机能”,就是物品的功能,是为了达到预定的目的、满足某种用途所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国古代设计艺术的实用机能可以用“器完而不饰”来概括。

"器完不饰"出自西汉刘安《淮南子·齐俗训》,在这里"器完而不饰"意为不作多余无谓的修饰、不虚饰无用之物。中国古代设计艺术的目的首先应该是为了用,即物必须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设计的首要任务应当是实用价值的设计。

早在先秦时期,墨子就提出功利主义原则,极力强调产品物态生产的实用性,主张“先质而后文”,所谓“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这就是实用第一性。而且,他以实用作为美的评价的基础,“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2]《墨经》对设计行业提出一种评判标准,“兼相爱,交相利”,即:重功能设计而反对无谓的装饰,以追求“器完而不饰”为评判标准以及“质真而素朴”的设计审美意趣。

有一个很著名的例子:《墨子·鲁问》篇:“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斫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3]这个故事说明了:对于设计成品的评价,墨子认为首先必须视乎其效益是否满足人的需要,若无益于此,再精巧的技艺也是“拙”。墨子之“利”说价值,为古代设计行业提出了一种评判标准,由此也透露出古人重设计功能反对无谓装饰,以追求“器完而不饰”的实用机能。

例如,明式家具至今被认为是家具之经典。其尺度比例的合度和谐,体现了完美的尺度与人体工学的科学性。如有代表性的四出头扶手椅:

“椅子塔脑正中削出斜坡,向两边微微下垂,至尽端又复上翘。靠背面高而且薄,自下端起稍稍前倾,转而向后大大弯出,再到上端又向前弯,与塔脑相接。从侧面看,靠背呈“S”形,曲线自然流畅,后腿在椅盘以上部分,也是曲线延伸,自然得体。若坐靠其上,正好与人体背部吻合,舒适合宜。扶手则自与后腿相交处起渐向外弯,借以加大座位的空间,至外端内收后又向外别撇,以便就坐或起立。联帮棍先向外弯,然后内敛,与扶手相接,用意仍在加大座位空间。鹅脖先后前弯,又复后收,与扶手相接,以上构件极尽曲线优美之风韵,至椅盘以下主要构件再无弧线变化。”[4]这些都是十分成功的实用机能因素的应用。

2.2中国古代设计艺术的美感机能-----文质彬彬

对一件物品的设计、制作与使用,除了考虑它的实用性之外,同时还要考虑到物品作用与人体感官的感受。它介与人与物之间,通过人的审美感官而得到的审美感受,既要达到人心理上的舒适感还要达到精神上的愉悦感,此谓之为“美感机能”。

光是有用是不够的,还必须美,设计的价值还取决于美的价值。因此,用与美的统一成了古代设计的基本特征。

在中国古代艺术设计中,用与美的统一实际上就是文与质的统一。作为艺术设计的原则,用与美的统一早在先秦时代就被人注意到了。如儒家的创始人孔子主张“文质兼备”—也就是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文”一般指文饰、文采、花纹装饰、文章。所谓“文章”也就是指那些精美的工艺装饰,如雕琢刻镂装饰等。质,实质,本质或朴实。他扬弃了“质胜文”和“文胜质”两种片面倾向,认为“质胜文”会导致设计人“野”,粗陋丑恶,缺少华采;而“文胜质”会将设计带入“史”,华而不实,矫饰做作;好的设计应该不偏不倚,“文”与“质”和谐统一,相得益彰。充分发挥和利用物的质美则是中国古代艺术设计的基本要求。

“一定物质本质的美,经过工艺加工之后,使其更为增色升华,这是工艺加工处理的高明之处。如果不恰当地过分雕琢修饰,所谓‘画蛇添足’,就会破坏和削弱质的本质美。”曾被后世奉为科学技术经典、成书于春秋末年的《考工记》首次提出了朴素的工艺观,即“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其中“材有美”指由于不同材料的自然性能、质地不同,也就决定制作品的特征,如竹木,清秀雅致;如草藤,朴素文静;如玉石,晶莹剔透;如陶土,浑然质朴。《荀子》中讲:“邢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得齐。”其中讲“金锡美”强调的也是材料之美。[5]

玉器的制作便是个绝好的例子。与金银瓷器不同,玉器的制作更多依靠的是玉石本身的天然条件。玉器加工的最高境界,不是破旧立新,而是因采施用。通过对玉料形状色彩的巧妙利用,达到人力与天工浑然一体的效果。

台湾故宫博物院的两件镇馆之宝:清代的翠玉白菜和肉形石就是玉器巧作的代表,翠玉白菜的玉料中,白色部分雕成菜帮,翠绿色部分被雕成菜叶和叶上的昆虫,白色和绿色的过渡十分巧妙自然,看上去是鲜活欲滴。最为可贵的是,翠玉白菜上有两只虫,一只蝗虫,一只螽斯虫。它是清代光绪皇帝瑾妃的陪嫁之物,白菜寓意清白,象征新娘的纯洁,但是白菜叶片上停留两只虫又是作何用意呢?原来螽斯虫代表了多子多孙的意思。

和翠玉白菜放在一起的另一件国宝级文物,清代的肉形石又名东坡肉,是一块天然的石头,色泽纹理全是天然形成的,取自一块黄玉,经人的鬼斧神工,竟然就雕成了一块玉东坡肉。看上去完全是一块栩栩如生的五花肉块。“肉”的肥瘦层次分明、肌理清晰、毛孔宛然,相信初次看到它的人不会把它当成硬邦邦的石头,因为怎么看它都像是一块连皮带肉、肥瘦相间的东坡肉。无论是色彩还是纹理,都可以乱真。人们似乎都能闻到红烧肉的香味.真正人间极品,价值连城。

中国古代的设计艺术一直将庄子自然朴素之美作为理想之美的典范,认为“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顺应自然,完全按照事物的自然本性任其发展和表现,不去施加人性的力量,使其改变原有的自然之性,保全其“真”美。主张无雕饰的朴素美。即所谓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巧若拙”、“大匠不雕”的天然之境。这一点在历代的设计艺术中的体现,可谓比比皆是:

唐代越窑盛产青瓷,如玉似冰,其表面不作具体的图案描绘,用釉色的自然变化来表现抽象美。

宋代瓷器多为素面无饰,主要以造型自身的形式感与晶莹的釉质作为美化的主要手段,完全是一派洗练、单纯、规整、精巧的仪态,以釉色来表现抽象美已成为普遍的现象。

宋人的嗜古与摹古,使陈设瓷器承袭了古拙凝重的造型,借用了朴质无华的装饰,与精美丰富的釉色相结合,开辟了新的艺术天地。并对以后的瓷器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再以明式家具的设计为例,制造者注意到其材料美,充分利用木材本身的色泽和纹理来表现素雅质朴之美而不加遮饰。深沉而雅致的色调,坚紧而细密的质感,达到了稳健而静穆的艺术要求。[6]

2.3中国古代设计艺术的象征机能----物以载道

所谓“象征机能”,是指一件物品所蕴涵的意义与精神特质,也是一件物品的“内容”所在。有国家的象征,企业的象征,社会地位、声誉、财富的象征,功能的象征,情感因素的象征等。

在封建社会中,设计艺术的象征机能代表着社会的地位、身份、权势等等。

“中国哲人无论是仰观天象,俯察地理,还是观赏自然动植物,他们的兴趣和考察的重点都不在于了解或把握它们各自具有的内在的客观规律。他们更多地是借助于自然万物所呈现的表面的现象如天灾、地震,松树的耐寒等来说明或解释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现象。”[7]这便是中国古代设计艺术象征机能的渊源。

这一点中国人自己可能已经司空见惯,而以旁观者的身份来看中国就很明显了。英国学者李约瑟在《中国的科学与文明》一书中说:“作为这一东方民族群体的‘人’,无论宫殿、寺庙,或是做建筑群体的城市、村镇,连分散于旷野田园中的居民,也一律常常体现出一种关于‘宇宙图景’的感觉,以及作为方位、时令、风向和星宿的象征主义。”[8]

不错的,我国古人在创造浩瀚、瑰伟并且质美的设计文明时,其不可思议的造型想象力大抵都受一种理性的“礼”之影响,设计艺术的目的是诠释“德”这一社会的、伦理道德和政治的综合观念。于是乎,不仅“文以载道”、“诗以言志”、“乐以象德”,而且对于设计艺术来讲,“物也载道、言志、象德”。[9]即是中国古代设计艺术所独具的象征机能。

“以玉比德”说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中国古人对玉的解释除了物质的特征之外,还赋予它以“德”的概念。孔子在《礼记》中写道:“君子比德于玉”。玉在古代是道德标准的象征。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玉,石之类有五德者”(五德:仁、义、礼、智、信),对玉的传统文化内涵进行了典型的概括。[10]后来又有“玉有九德”之说,君子以“九德”作为终身治事的行为准则,不同等级的人所执玉器不同,表示的身份属性和概念也不一样。[11]

张光直教授根据玉琮呈“内圆外方”认定它是原始先民“天圆地方”宇宙观的体现。张曾指出:“方器像地,圆器像天,琮兼方圆,正象征天地的贯串”;“琮的方、圆表示地和天,中间的穿孔表示天地之间的沟通。从孔中穿过的棍子就是天地柱,在许多琮上有动物图象,表示巫师通过天地柱在动物的协助下沟通天地。因此,可以说琮是中国古代宇宙观与通天行为的很好的象征物。”[12]

中国古代的青铜设计艺术同样如此。青铜器是国家的重器,也是“王权”的象征。铸鼎象物,目的在于使“民知神奸”。青铜器的设计制作不仅是造型创意,更重要的是成为国家政治的文化象征。商代饕餮纹“它们之所以具有威吓神秘的力量,不在于这些怪异动物形象本身有如何的威力,而在于以这些怪异形象为象征符号,指向了某种似乎是超世间的权威神力的观念;它们之所以美,不在于这些形象如何具有装饰风味等等,而在于以这些怪异形象的雄健线条,深沉凸出的铸造刻饰,恰到好处地体现了一种无限的、原始的、还不能用概念语言来表达的原始宗教的情感、观念和理想,配上那沉着、坚实、稳定的器物造型,极为成功地反映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诗·商颂》)那进入文明时代所必经的血与火的野蛮年代。”[13]

唐代的官服设计,则侧重儒教中阴阳无行的象征:把青、赤、白、黑、黄五色当作“五方正色”,即东方青色,南方赤色,西方白色,北方黑色,中央黄色。黄色既代表中央,也代表大地,帝王服色便采用黄色。其他等级的官服,也用颜色和图案加以区分。[14]

在古代的装饰设计中,符号化的东西十分明显,“龙”、“凤凰”、“虎”、“狮子”成为吉祥的审美图式,在皇宫、祠庙、富户人家到处可见,即使在今天的民间艺术中和住宅园林中,也是可以大量看到的。人的审美本质不是在现实中充分地施展,而是成为异化的象征实体。

但这种象征有时也走火入魔,把一些文学性想象纳入设计艺术中,尤其在园林设计艺术中夸大借景、比拟、象征的作用,形成一种情调化的风尚。即过分追求以小见大的象征。

直到今天,还有不少人把这种做法看成是中国传统建筑中的优秀传统,甚至看成是中华美学的基本特征,我本人以前也曾有过这种误解。直到读到台湾建筑学家汉宝德先生在他的《明清建筑二论》中的一段论述,才恍然大悟。

《明清建筑二论》中他引述了一位古代建筑学家对园林布置的论断:

“一峰则太华千寻,一勺则江湖万里……奔泉风流,如入深岩绝壑之中。”

汉宝德先生对这段话的评价是:

“‘太华千寻’、‘江湖万里’,是中国地理形势上的事实,其壮阔的气魄本是一个泱泱大国所具有,文学家们为此所感乃为必然。但用一块石头造成‘太华千寻’的感觉、用一瓢水造成‘江湖万里’的气势,甚至于‘奔泉风流’,‘深岩绝壑’,若不是有精神病,则必然是做白日梦。然而,明清两代的园林设计多是这样去构想的。”[15]这实在是说得痛快极了,不仅指陈了中国文人给设计艺术带来的病态。

黑格尔看到中国文化的这一面,所以他说:“东方艺术是象征艺术。这种文化背景下的设计美学不在形式设计中寻求突破,而更多地关注象征符号的味道”[16]

3结语

中国古代设计艺术的本质在于实用与审美的统一,即是“用”与“美”的统一。其具体表现为:实用机能、美感机能、象征机能三者的统一。一件成功的设计作品,何曾不是这三者的结合。功能上要求合理,视觉上要求和谐,内容上要求准确,这在中国古代造物史上已转化为一次又一次新的创造。造物的伟大就在于其直接证实了人类的伟大,只有人类才是造物之主,中国古代伟大的造物主们正是用他们惊人的能力,一步一步地实现着设计艺术的目标,体现着设计艺术的本质。

参考文献

1李龙生,《艺术设计概论》,安徽美术出版社,2000.6

2田自秉,《中国工艺美术史》,知识出版社,1994.9

3奚传绩,《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武汉理工大学教材中心

4王荔,《中国设计思想发展简史》,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0

5杨先艺,《中外艺术设计探源》,崇文书局,2002.12

6邹其昌著,《中国美学与艺术学探微》,崇文书局,2002.12

7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1

8余秋雨,《行者无疆》,华艺出版社,2002.4

[1]详见李龙生,《艺术设计概论》,安徽美术出版社,2000.6,10页,30行。

[2]田自秉,《中国工艺美术史》,知识出版社,1994.9,112页.1行。

[3]奚传绩,《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武汉理工大学教材中心,37页,10行。

[4]王荔,《中国设计思想发展简史》,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0,183页,1行。

[5]详见杨先艺,《中外艺术设计探源》,崇文书局,2002.12,175页,10行。

[6]详见王荔,《中国设计思想发展简史》,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0,182页,11行。

[7]邹其昌著,《中国美学与艺术学探微》,崇文书局,2002.12,298页

[8]转引自徐晓庚,《现代设计艺术学》,长江文艺出版社,2003.9,75页,9行。

[9]杨先艺,《中外艺术设计探源》,崇文书局,2002.12,178页,6行。

[10]王荔,《中国设计思想发展简史》,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0,19页,5行。

[11]杨先艺,《中外艺术设计探源》,崇文书局,2002.12,178页,8行。

[12]王荔,《中国设计思想发展简史》,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0,14页,11行。

[13]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1,44页,1行。

古代艺术论文篇(5)

二、宋代文人园林的艺术风格

文人园林成熟于宋代,发展于宋代,那么它们如何将园林的文化气息表达出来、并让园林的特色展示其中呢?从这方面来讲,宋代文人园林更为重视的不仅仅是我们所观察的外在条件,它讲究的一种文人独具的内在意蕴,一种灵气和一种精湛艺术的体现。1.山水一体,以石造景。文人的内心犹如山水一色,容不得半点打扰的成分,那么对于他们的园林风格来说,自然独成一体。这一方面恰如其分的体现在山水之上,文人叠山造石头,寻奇石筑美景。像坡这样的文学大家更喜欢独自山间寻找奇石,或收藏或装饰自家园林,比如我们经常盆形山、隐蔽山等等。那么配合叠石山的水又何从而来呢?在宋代并未有太大的空间以便于文人们充分运用,所以这个时期文人喜欢以湖、池为景致填色“,可浮十石舟,今创亭压其溪”就是表达此意,运用是亭亭小溪配石山之景。文人园林的水为山石留影,山石主景,这样更能带来一种别样的闲逸隐趣。2.幽隐亭阁,静思其乐。在风格的另一方面,不得不提及宋代的亭阁,无论是竹制的亭子还是石筑亭阁,都会给人一种静谧的感觉,如沧浪亭,它当时的建筑非常古朴,如苏舜钦在保持了当中原型的同时,让亭阁根据地形高低穿插其中,颇有一番人文情怀,当时的沧浪亭也因其“觞而浩歌,踞而仰啸,野老不至,鱼鸟共乐”古朴之美流传于世间,这亭子的构造以四方形隐匿在山顶之上,结构雅致。有一种文人情怀融入其中,所以亭子矗立在的位置就代表文人最想在此处欣赏园中美景,也恰是这个地方,能够闲情逸致,瞭望全景。在园林的设计方面,亭阁是点睛之处,也是文人最想歇息的地方[2]39。3.热爱梅竹,崇尚素雅。一个园林的构造,最需要的莫过于具有生命力的花木,宋代文人喜爱梅花和竹子,因此在园林的设计上,梅竹是常有的园林要素。如“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正是梅花的气度和素朴让文人们将这重要的园中景致寄托于梅上。那么对于竹子来说,更加是园林当中不可缺乏的元素,竹子的色泽翠绿,所以最能体现大自然的特色,宋代以清风喻竹,强调竹子如春日微风,能够传达最美好的寓意,让人有一种以竹为家、安稳闲逸的感觉。文人所追求的其实是一种心灵上的释放,大体是竹子、梅花这样简单又不失雅兴的花木吸引了文人,在园林的布置上,就是这样的简单却又渗透着古典美的纯真与质朴。4.因地制宜,借景通透。在园林基地的选择上,一般也需因地点的不同而灵巧善变,因为绝大多数的文人更注重的一种文化习气的培养和世外桃源的追逐,基地的选择一般以景色幽静、极富特色为主。巧为“因地之宜,构为栋宇”,讲究的也是因地制宜这四个字,不同的地点具备不同的特色,要看这块土地是不是文人心里的感觉和意境。可是选择土地的面积毕竟有限,在构建园林方面,园林周围的外景也尤为重要,宋代文人在自家园林面积不足的情况下,通常选择一个周边景观优美的地方,这样即便是在自家的园林,也可以欣赏到周边的美景,可谓是一举多得,更加能够开拓视野,置身桃源。

古代艺术论文篇(6)

一、中国古代图腾符号的起源

中国古代图腾艺术与原始社会的巫术礼仪,亦即远古图腾活动密不可分。在人类社会的初始阶段,人们从混沌蒙昧的水平刚刚转向对生命和生存的自觉意识。当时,人们通过对自然现象及规律的简单观察,往往用想象及幼稚的逻辑联想加以解释,以一种夸张的方式来理解自然。原始人在对自然界的依赖、适应过程中艰难地生存,并产生了最初的原始宗教信仰。

原始宗教神灵的观念是最初沟通人类与自然之间生存情感的桥梁,并成为漫长的原始时代的精神依托。这种神灵的生命自然观为后世民族文化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而远古的图腾符号,一方面是原始宗教意识中对自然神灵敬畏和恐惧心理的衍生物,另一方面又是一定社会化生存形态中驱邪、避凶、纳吉等主观意识的产物。如作为中华民族象征的“龙”的形象以及凤鸟的形象等,它们都不是现实的对象,而是幻想的对象、观念的产物和巫术仪式的图腾。这些幻想的对象往往寄托着人们良好的主观愿望。

二、中国古代图腾符号的发展

中国古代的图腾符号不是一层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审美意识的改变,中国古代图腾形象也在不断地演变着。一些具体形态在不断的演变中演化成为抽象的几何纹样。巫术礼仪图腾形象逐渐简化和抽象化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成为纯形式的几何图案,但是它的原始图腾含义并没有消失,而是依然具有着复杂的观念和想象的意义在内。这些抽象几何纹饰并非仅仅为了彰显某种形式美,而是抽象形式中有内容,感官感受中有观点,这些由具体形象而演化的抽象几何纹在当年有着非常重要的内容和含义,而并非今人看来的似乎只是“美观”、“装饰”的作用。

原始图腾符号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演变中。一些思想从远古流传到现代,同人们的现实生活紧密融合在一起,而我们现代的生活又使得中华民族永恒的精神内涵更为丰富。在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原始图腾的宗教性神圣功能已经逐渐演变为一些社会性的实用功能,如中华民族以旧历年为最隆重的节日,贴对联、年画、财神、门神等,无不以传统图案表达人们追求吉祥、平安、幸福等美好愿望。因此,我们可以说,原始图腾符号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演变,但是并没有消失,在今天,它依然具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丰富着我们的当代文化。

三、图腾艺术在当代文化中的延伸

中国古代图腾符号是中华民族艺术和文化的宝贵财富。人类社会发展至今,中国古代的图腾艺术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它的魅力,而是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与推崇的。

古代艺术论文篇(7)

这到底要作何解释呢?要解释清楚这一点,可能会涉及许多问题,诸如中国古典诗歌的特征,民族的审美习惯,中国传统诗论的特点等问题。这些问题很难一下说清楚。如果再把范围缩小一点,从一个小的角度来窥测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譬如说,诗论家在运用诸如雄浑、寒、瘦等概念评论诗的风格时,他们的思维过程到底是怎样的?他们采用什么样的思维形式?有什么样的特点?或者有助于对这些现象的认识。本文试图涉及的,就是这样一个小问题,并且仅仅把它限制在这个小小的范围之内。

一、我们先来解剖一个有代表性的实例。就从“郊寒岛瘦”开始。

“寒”,显然不仅仅指诗的内容多写穷苦生涯,“瘦”,也不只是指缺乏辞采,而是指诗的整个风貌,指表现诗的风貌的一种意境的美的类型。

苏轼没有对“郊寒岛瘦”作明确的说明,但从他的两首《读孟郊诗》中,可以看到他对“郊寒”的或一所指。诗是“孤芳擢荒秽,苦语余诗骚。水清石凿凿,湍激不受篙。初如食小鱼,所得不偿劳;又如煮彭覬,竟日嚼空螯。要当斗僧清,未足当韩豪。人生如朝露,日夜火烧膏,何苦将两耳,听此寒虫号。”⑵在这诗里他用了三个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孟郊的诗:有如清水浅流,明沏而湍急;又如小鱼、彭覬,虽有滋味而乏丰腴膏肉;复如寒虫鸣号,给人以萧索之感。这三个比喻,都没有明确的界说。小鱼、彭覬之比,似指诗的内容不够丰满;清水激湍之喻,似指境界之清冷急促;而寒虫悲鸣之形容,则似指郊诗感情基调之悲苦凄凉。显然,这是苏轼对孟郊诗的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是以一系列的联想出现的。每一个联想,虽可能由于诗的某一风格因素所印发,但其实又是对于诗的整个风貌的印象。大概就是由这一个个的印象造成了一种“清冷”的总的印象,也就是他所说的“要当斗僧清”的“清”,在清冷上可与贾岛相比。从“清冷”,又进一步转移,产生“寒”的感觉。

我们可以再证以其它人的论述。对孟郊诗的风格特色有这种感觉的人还不少。例如,贾岛在《投孟郊》诗中,提到“容飘清冷余,自蕴襟抱中”⑶。他注意到了孟郊诗的清冷意境,并且指出这种清冷意境与他的襟抱有关。欧阳修说:“堪笑区区郊与岛,萤飞露湿吟秋草。”⑷“萤飞露湿吟秋草”这样一个境界给人的感觉是“清冷”。用这样一个意境来说明孟郊与贾岛的诗的风格,显然也出于联想。范晞文更引孟郊的《长安道》诗:“胡风激秦树,贱子风中泣。家家朱门开,得见不可入。长安十二衢,投树鸟亦急。高阁何人家,笙簧正喧吸”,说孟郊的诗“气促而词苦”⑸。所谓“气促而词苦”,主要也是指感情基调的悲苦凄凉。从他所引的这首诗,可以看他要强调的是弥漫于孟郊诗中的悲苦凄凉的情调。这种情调给人的感觉,当然也还是“清冷”。又如,葛立方说孟郊诗“皆是穷蹙之语”⑹张文潜说孟郊诗“以刻琢穷苦之言为工。”⑺张戒说郊诗“寒苦”⑻。魏泰说郊诗“寒涩穷僻”⑼,意思都相近,都是指郊诗给人的悲苦凄凉的感觉。这种感觉在感情上和清冷是相通的,与苏轼的所谓“寒”,也很相近。

我们还可以直接证以孟郊的诗。郊诗虽也有少数篇章如《游子吟》那样脉脉深情,如登科后那样轻快自得,但大多数描写的是穷悉失意的生活境遇,意境清冷,调子凄凉。我们试将《苦寒吟》抄在下面:

天色寒青苍,北风叫枯桑,厚冰无裂文,短日有冷光。敲石不得火,壮阴正夺阳。调苦竟何言,冻吟成此章。

在这诗里,孟郊用冷的色调,着意描写了一个阴冷死寂的境界和在这个境界中诗人自己穷愁苦吟的形象,在阴冷死寂的意境中浮动着凄凉的情思。《秋怀之一》:“孤骨夜虽卧,吟虫相唧唧,老泣无涕洟,秋露为滴沥。”用秋虫悲鸣的境界烘托穷苦的身世,而以秋露与涕泪的联想表现着深深的凄凉情怀。又如《秋怀之四》:“秋至老更贫,破屋无门扉,一片月落床,四壁风入衣。”《秋怀之十一》:“幽苦日日甚,老力步步微,常恐暂下床,至门不复归。”《秋怀之十三》:“秋气入病骨,老人身生冰,衰毛暗相刺,冷痛不可胜。伸至明,强强揽所凭,瘦坐形欲折,腹饥心将崩。”这类诗很多。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写穷愁生活,抒悲愁情怀,感情基调悲苦凄凉,意境清冷。

这些都足以从不同方面证明,“寒”,是指诗的一种清冷的意境的美。是指由这种清冷的意境引起诗评家们的感情共鸣,触发他们的美感联想而产生的一种清冷凄凉的“寒”的感觉。它是可感的具体的。

至于“瘦”,当然也和“寒”一样,是由诗的意境触发诗评家们的联想,而产生一种“瘦”的形象的感觉。苏轼没有进一步论述贾岛的诗,不过,从他对“郊寒”的概括方法可以证明这一点。同样,我们也可再证以贾岛的诗。“瘦”,“腴”相对,就是不丰满。读贾岛诗,会感到他的诗内容不丰满,想像不丰富,境界狭窄,虽也有少数诗篇如《剑客》慷慨激昂,但大多数诗篇感情清冷,表现着寂寞孤独的情怀,如,《秋暮》:“北门杨柳叶,不觉已缤纷。值鹤因临水,迎僧忽背云。白须相并出,暗泪两行分。默默空朝夕,苦吟谁喜闻。”全诗的境界是迫促狭窄的,想像并没有起飞,只写得垂泪苦吟的诗人独立于秋日之中,连周围景物也寥寥无几,引不起读者对诗的意境的丰富联想。《雨中怀友人》:“对雨思君子,尝茶近竹幽,儒家邻古寺,不到又逢秋。”同样缺乏丰富的想像,缺乏丰满的境界,只表现着一点寂寞孤独的情绪。贾岛的诗,寂寞孤独的情绪是很突出的,像有名的《题李凝幽居》那样表现着孤寂冷落感情基调的诗所在皆是。不丰满,狭窄,寂寞冷落,使他的作品给人造成一种单薄、孤寂的感觉,从这种感觉现,再联想到瘦削,产生属于体积的“瘦”的感觉。

我们还可证以其他人的评价。欧阳修说贾岛“枯寂气味形之于诗句”⑽。陆时雍说贾岛的诗“气韵自孤寂。”⑾气味和气韵,都是指诗的意境所蕴含的色彩、气氛、情思。说他的诗气味、气韵枯寂,就是说他的诗表现出一种枯槁冷落的诗的意境。枯寂,是“瘦”的另一种说法,不过,“瘦”侧重于从神上说,枯寂侧重于从韵味上说罢了。

无疑,“瘦”也是指一种类型的意境的美。同样是可感的,具体的。

从以上简略的解剖中,我们可以看到,“寒”“瘦”所描述的,是诗的境界的美的类型。它是可感的,具体的,传神的。它建立在我们的审美经验的基础上,诉诸于我们的想像,触发我们的美感联想,而不是建立在概念、分析、推理、判断的基础之上,引发我们去进行理性的思辩。评论诗歌风格的许多用语,如雄浑、飘逸、壮丽、清远等等、等等,都有着这样的特点,它们不同于义界明确,高度抽象的科学的概念。为了论述的方便,我们姑且给它们一个名字,称之为“形象性概念”。

从对“寒”“瘦”的上述分析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这一类概念产生的过程没有离开情感与灵感。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个思维过程,我们不妨来看看司空图对二十四种诗歌风格的解释。

司空图是皎然之后,曾经明确地认识到诗歌风格论中的形象性概念主要指诗的某种类型的意境美的一个人。他把一个个用以描述不同风格的形象性概念,看作是某种意境类型的传神体现。这一点,可以从他着力描述一个个的美的意境,以传神地说明一个个标志风格的形象性概念得到证明。例如,他描述“纤秾”这种风格,是:

采采流水,蓬蓬远春;窈窕深谷,时见美人。

碧桃满树,风日水滨,柳阴路曲,流莺比邻。

这是两个美的境界,头一个境界:明丽的流水,茂盛的春天。首先就把我们引进明媚的春光中,我们仿佛可以看到明亮的阳光在微波上跳跃,四野是绿叶如翠,绿草如茵;仿佛闻得到沁人心脾的春的气息,到处的一派生机,给人以鲜明的色彩,蓬勃的生命的舒畅的感觉。接着,他又把我们带进了幽静的春的山谷中,让我们进一步领略这种色彩鲜明、生机盎然,然而又是细腻的美。他在万绿丛中缀以红妆,让美人在春光澹荡的山谷中时而出现。他认为这就是“纤秾”之美。

至此还没有结束。他又为我们描绘了第二美的境界:我们眼前是碧桃垂枝,柳阴莺啼,和风拂袖,水波明媚。我们又进入了一个美的境界。这样一个境界给予我们的美的享受,和上一个境界是一样的,同是色彩鲜明,生机盎然,明媚舒畅。事实上还可以描绘出第三个、第四个,以至更多的美的境界,以说明“纤秾”之美。

我们无须对司空图的诗歌风格论作进一步的引述,从他对“纤秾”和“清奇的描述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他从每一个标志风格的形象性概念中,看到了具体的美的意境,并且力图把它描述出来。如果把他的这种做法加以简单图解,那就是:

形象性概念美的意境。

而实际上,这正好是我们所要探讨的产生形象性概念的思维过程的还原。他所描述的美境界,正是形象性概念所由产生的依据。把它倒过来,正好表现了诗评家们在运用形象性概念评论诗的风格时的思维过程:

美的意境形象性概念。

而由于这个美的意境不是某一首诗的特有意境,而是一种美的意境类型,是在概括许许多多的诗的意境的共同之美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这个思维过程的恰切表述应该是:

个别的诗的美意境(感性个别)美的意境类型(共性概括)形象性概念。

这就是说,诗评家们从大量的感性材料开始,从某一诗人的一首一首的诗的具体而生动意境中,产生美感,接着,这些一个个的美的意境在大脑中集中,进行类比、概括,从其画面、色彩、气氛、感情基调的相近或相似之点,融合出一种美的意境类型(共性概括);然后,取其传神之点,就像画人画眼睛一样,用形象性概念表现出来。这样一个思维过程,虽然在从感性个别至意境类型,再到形象性概念的每个阶段,都伴随有抽象思维,但主要的是运用形象思维,这个思维过程始终没有离开感性形象、想像和美感联想,甚至感情和灵感。举个例说:苏轼读孟郊的诗,一个一个的意境给了他美感,通过集中、类比、概括,发现了它们美的共同点,这就从感性个别进到了意境类型。在这个过程中,当然也会有抽象,但主要的是形象的概括、集中。没有舍弃感性形象和美感联想。例如,上面举到的苏轼读孟郊诗的那感觉就可以充分说明。在那种感觉中,意境类型不是被抽象为科学的准确的概念,而是以一系列的美的联想出现的:“水清石凿凿,湍激不篙”;“初如食小鱼,所得不偿劳;又如煮彭覬,竟日嚼空螯”;“寒虫号”等等。一个一个的画面接踵而至,这就是美的意境类型的概括、集中、融合的过程。如果我们也学习司空图,代他把这个意境类型用具体的境界描述出来,那么“寒虫号”一句,就可以写成这样:

荒村月落,河汉星高,冷风侵骨,寒蛩哀号。

这当然只是为了说明问题的一个发挥。但这个发挥大概与苏轼论“郊寒”的思维过程并不背违。因为清水激湍、寒虫哀号、小鱼彭覬的联想,在苏轼的思维过程中存在过,我们只是模仿司空图的表述方式加以表述而已。

大概就正是在这一个个联想中,苏轼才感到有一种萧瑟之感,借助美感联想,才产生“寒”的感觉,用一个“寒”字,把在他头脑中的孟郊诗的意境类型表述出来。

没有具体的意境的美,离开感性形象、离开想像和美感联想,就无法概括出意境类型,也难以传神的用形象性概念把它表述出来。

二、由于诗评家们运用形象性概念评论诗人风格时独特的思维过程,随之也就形成了形象性概念的几个特点:

一是传神。它只是把某种类型的意境的美传神地描述出来,让我们凭借自己的审美经验去领会、去想像、去再创造。它不是详尽地描述,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画面,告诉我们如此而已,更无其它。它更不是理论的辨析,引导我们去思考、分析、判断。我们的传统诗歌风格论,往往很少理论色彩,而更多艺术的气味。在传神这一点上,它就和艺术创作十分相近。“郊寒岛瘦”这个“寒”字,“瘦”字,没有传神妙法,是难于创造出来的。而传神,正是它的最大特点。它能把诗人的风格特征恰切地、生动地、形象地描述出来。也只有传神,才最适于表述不同的诗歌风格。前面说过,一个诗人的风格,是由许许多多的诗的意境的美,集中、概括为意境类型,即为一种诗美类型表现出来的。它具有每个具体的诗的意境的美的主要特点,而又不同于每一个具体的美的意境,它的容量是十分巨大的。要把这个容量巨大的意境类型表述出来,传神是最好也是最省力的办法。用一个明确的、范围严格的界说,用一个特定的画面,都不足以表述一个意境类型,不足以表述一种类型的诗美。因为界说越明确,越严谨,画面越具体,容量也就越小。而用传神的办法,把最主要的特征传递出来,留下联想的广泛天地,却正是保存巨大容量的好办法。

二是美感联想。形象性概念由于它可感的、具体的、传神的表现出某种类型的意境的美,它也就能够触发我们的美感联想。寒或瘦,雄浑或飘逸,古淡或清奇,一个形象性的概念,往往就会揿动我们心中的电钮,我们审美经验中积累起来的一个个的画面就会出现,就会想像起某种美的境界来;寒就是这样,瘦就是这样,飘逸是那个样子,雄浑是那个样子,等等。在这里,美感联想占着重要地位,用逻辑推理,是很难恰切说明形象性概念的确切含义的。诗没有温度,当然不能给人以寒热之感,诗也非生物,自然也不会有肥瘦的形状。而美感联想,却能把寒和瘦的境界呈现于我们面前。

引发美感联想,这也正是我国传统诗歌风格论的优点。由于引发美感联想,诗人创造的独特的诗美,才在读者各自的美感联想中得到再创造,充满了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三是由于它是传神的,而且能够引发人们的美感联想,因而也就造成了它的含义缺乏明确的、严格的规定性。它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画面,也是朦胧的、多变的。同一个形象性概念,可能由于读者不同的审美经验而呈现不同的画面。例如,“纤秾”,司空图描述了两个美的境界,他人也可能根据自己的审美经验和美感联想,描述出另外的境界。清人孙联奎由司空图释“纤秾”的“流莺比邻”一句,联想到自己的审美经验,描述了一个更为具体的美的境界:

余尝观群莺会矣;黄鹂集树,或坐、或鸣、或流语,珠吭千串,百机竟掷,俨然观织锦而语广乐也。因而悟表圣“纤秾”一品。⑿

其他的人,还可能描述出“纤秾”的其他的美境界。

这也就同时产生了它的弱点。由于含义的不明确,在借助想像、美感联想、甚至灵感和感情去感觉它、理解它、说明它时,就常常会遇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困难。司空图有时就明显地陷入了这种困难之中。他常常说得不明确、不清楚,灵感一现,好像接触到了,捕捉到了某种形象,可是要清楚描述出来,却往往无能为力,只好说得模模糊糊,仿仿佛佛。例如,在用两个美的境界描画“冲淡”这种风格的美之后,他还想再进一步描画“冲淡”的美,说:“遇之匪深,即之愈稀,脱有形似,握手已违。”冲淡得可感又不可感,仿佛有又仿佛无,到底是什么样的形象呢?无法说清楚。又如,在用两个美的境界描画“飘逸”这种风格的美之后,他想进一步描画“飘逸”的美,说:“如不可执,如将有闻,识者已领,期之愈分。”同样是仿佛有又仿佛无,说已领会了,就领会了;若要执着地弄个水落石出,反而弄不清楚。这就多少地带着一些不可捉摸的神秘色彩。这都是由这些形象性概念固有的弱点所决定的,而人们却往往将这一点归罪于司空图的唯心主义。

四是由于它建立在审美经验的基础之上,对于具有丰富的诗歌鉴赏经验的读者来说,它意蕴无穷,一个形象性概念,就可以产生丰富的联想。对于一个有丰富审美经验的读者来说,说李白豪放,会联想起他一系列感情奔腾的诗的生动画面,而在一个对李白的诗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的读者,说“豪放”恐怕就不易领略。因为在他的记忆里,缺乏美感联想所赖以产生的从审美经验中积累起来的生动画面。从通俗性这一点来说,不得不说是它的一个局限。

三、用形象性概念评论诗人风格,不知确起于何时。王逸《楚辞章句序》已有“屈原文辞,优游婉顺”之说。但这“优游婉顺”,似非指屈原诗歌的整个风格,而仅指语言风格而已,不过我想,运用形象性概念以评论诗人的整个风格,是在诗歌风格论的整个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的形成,当然有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和条件。它不会是一个个别的现象,而是与其它文学艺术的创作与研究状况有关的,须加探索。仅就它本身说,是不是与下述两方面有关。

一、随着诗歌作为一种文学体裁日益显示出它的特点,诗歌风格论也就日益显示出自己的特色。魏晋六朝之前,我们当然有《诗经》、《楚辞》、《古诗十九首》等伟大诗篇,但是,诗歌作为一个独立的艺术领域,诗歌的觉醒,人们自觉探讨它的特殊规律,应该说是从魏晋六朝开始。其时,在诗评中出现了不少的风格论。例如,曹丕的《典论·论文》实际已经自觉地探讨诗人的风格问题。他对建安七子中的三人的艺术风格,作了明确的评论:“徐干时有齐气”,“应瑒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这“齐气”和“壮”,就有着形象性概念的特色,而且,它已经不仅仅指语言风格了。它包括指诗的思想感情方面的特色。《三国志·魏书·阮瑀传》注引《典论》作:“干时有逸气”,正是指诗的思想感情特色而言。“壮”,近似于钟嵘所说的刘桢诗的“真骨凌霜,高风跨俗”,也指思想感情特征无疑。刘勰论风格的文字就更多。他涉及到不同文体的风格特色,风格的时代特征,风格构成和形成风格的因素等等问题。单就他对骚、诗、乐府的不同作品、作家的风格的论述就有:朗丽、绮靡、瑰诡、耀艳、清典、清峻、雅、清、丽、清越、雅壮、艳逸等等用语⒀。这些用语,或仅指某种风格因素,或指整个风格特征。无疑,这些用语都带着描述的特色,有着形象性概念的性质,不过,他并没有明确的把这些都当作意境类型来使用,有时指修辞特点,有时批结构特色,有时指情志特征,有时又指诗的思想内容。钟嵘论诗人风格,好像开始有意借助想像和美感联想。例如,他认为范云的诗歌风格是:“清便宛转,如流风回雪。”“流风回雪”是一个境界,用以描述“清便宛转”的风格。评丘迟,是:“点缀映媚,似落花依草。”“落花依草”是一个境界,用以描述“点缀映媚”的风格。有时候,他甚至不用形象概念,而直接对风格进行形象描画,如他引用汤惠休对谢灵运和颜延之的风格的评论:“谢诗如芙蓉出水,颜如错彩镂金”。有时候,他在形象性概念上加上直接描述,如,评江祐,是:“漪漪清润”;评江祀,是:“明靡可怀。”“清润”而加之“漪漪”,“明靡”而喻以“可怀”,不仅借助想像,而且近似于灵感一闪,可即而不可及,可以意会而不可言传。

魏晋六朝对诗歌的特殊规律从创作实践上和理论上作了自觉的探讨,为唐代诗歌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丰富的土壤。于是才有司空图在诗歌风格论上的出色探讨。实际上,到了司空图,才把意境的美的类型,看作不同风格的主要标志。

这就说明,运用形象性概念评论诗歌风格,有一个发展、成熟的过程。而这样一个过程,与诗歌的发展本身,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是受人物品评的影响。在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在汉末魏初用人之际发展起来,而到永嘉玄谈之风中达到极致的人物品评,往往也采用和诗歌风格论相似或相同的概念。如:

《世说新语(下简称世说)·豪爽篇》注引孙盛《晋阳秋》称:“(王)敦少称高率通朗”。

《世说》称:“(敦)大将军眉目高朗疏率”。

可见,这“高率通朗”或“高朗疏率”,是同一含义,指眉目而言。但又不仅指容貌。单就容貌言,则无法疏解。显然,兼指神情。什么样的容貌神情称“称高朗疏率”,不借助想像,是形不成这一容貌神情的印象的。又如:

《世说·品藻篇》注引檀道鸾《续晋阳秋》称:“(王)坦之雅贵有识量,风格峻整。”

《世说·言语篇》注引《续晋阳秋》:“许询……总角秀惠,众称神童,而风情简素。”

《世说·赏誉篇》注引《文士传》:“(陆)机清厉有风格。”同上称:“(王弥)风神清令。”

《世说·贤媛篇》:“(王夫人)神情散明。”

《世说·赏誉篇》注引《王澄别传》:“澄风韵迈达。”

《世说·言语篇》注引《高逸沙门传》:“(支道林)风期高亮。”

《世说·识鉴篇》注引《续晋阳秋》:“(褚期生)俊迈有风气。”

《世说·赏誉篇》:“(王舒)风概简正。”

《世说·赏誉篇》:“庾公目中朗神气融散。”

在这里,风情、风骨、神情、风韵、风期、风概、风气、神气所指大体是一个意思,都是指一个人的风神骨相和情志特征,包括着容貌、风度、神情、性格、情志,总之,主要是指出外在形象表现出来的精神面貌。用峻整、简素、清令、散明、清举、清迈、迈达、高亮、俊迈、简正、融散这些概念对风神骨相加以描述,不仅有着抽象的意义,而且有着形象特征。它既带着玄谈的高度抽象的特点,又带着想像的可感的形象。例如,说到王羲之风骨清举,即使人想到他志行的高洁,也使人想到他潇洒的容止风度,想到他“飘如游云,矫若惊龙”⒁的形象。说到“神气融散”,不仅使人想到对待人生对待事物的平和、旷放的态度,而且很自然的会想像起洒脱的风度和某种随随便便的行为。又如,“峻整”的“峻”,本来是形容山的高削的,用以形容情志,就有刚直激烈的意思。刘勰说:“嵇志清峻”,钟嵘说嵇诗“峻切”,刘熙载说嵇诗“峻烈”,“峻”,就者包含着刚直激烈的意思。不说“刚直激烈”,而说“峻”就给人以一种联想,从高耸削直的形象或急促的旋律,联想到刚直激烈的情志。说王坦之“风格峻整”,不仅可以想见他刚直严正高洁的品行,而且可以想像他的神情。

在人物品评中运用想像和联想,有时表现得非常突出,如:

《世说·容止篇》:“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

《世说·赏誉篇》:“世目李元礼谡谡如劲松下风。”同上篇注引《李氏家传》:“南阳朱公叔,飏飏如行松柏之下。”

人的风神骨相和松下风或行松柏之下有什么相干呢?松下风或行松柏之下,是对某种自然景色的感受,是一种审美感受,把人物的风神骨相和对自然景物的审美感受联系起来,纯然是一种美感联想在起作用。又如:

《世说·赏誉篇》:‘裴令公目夏侯太初,肃肃如入廊庙中,不修敬而人自敬。一曰:如入宗庙,琅琅但见礼乐器。见钟子季,如观武库,但睹予戟。见傅兰顾,江廧靡所不有。见山巨源,如登山临下,幽然深远。”

同上篇又有:“严仲弼,九皋之鸣鹤,空谷之白驹。顾彦先,八音之琴瑟,五色之龙章。张威伯,风寒之茂松,幽夜之逸光。陆士衡、士龙,鸿鹄之徘徊,悬鼓之待槌。”

看到人的风神骨相而联想到廊庙礼乐器所给予人的肃穆之感,或联想到武库中兵器的森严,甚至联想到如登高临下,幽然深远,联想到九皋鸣鹤,空谷白驹。这已经不只是一种感觉,而是近于意境了。在这里,只靠科学的准确性,靠逻辑推理,就不够用了,感觉、想像、美感联想起着重要作用。只有借助想像、美感联想的帮助,才能把人的品格、风神骨相与外界的某一美的境界联系起来,传神地表述出来。就像苏里科夫看到雪地时的一对乌鸦,而引发创作灵感,联想到《女贵族莫洛卓娃》的意境一样,重要的是美感联想。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传统的诗歌风格论和人物品评的思维形式有某些相似之处。“文如其人”。品诗就如同评人一样。

从上面这些,我们可以看到诗歌风格论受着人物品评的明显影响。

四、诗歌风格论中运用形象性概念,并非独有的现象,散文风格论中同样存在。《典论·论文》的一些评论,既指诗歌,也指散文。而《文心雕龙》中的风格评论,更主要的是指散文。刘勰提出的八种基本风格:典雅、远奥、精约、显附、繁缛、壮丽、新奇、轻靡,就是指散文风格而言。他是把散文归纳为八种基本风格,而不是指作家的创作个性。而且他对这八种基本风格的解释,有的侧重内容,有的侧重结构,有的侧重于文采,而不是指某一作家散文的整个风貌。在散文中运用形象性概念以评论作家风格,也是有个发展过程的。后来的一些评论,就更带着诗歌风格论中形象性概念的特色。例如,姚鼐评归有光的散文风格是:“风韵疏淡。”吴德旋评归有光的散文风格是:“高淡”,评鲁宾之:“清而能瘦”;评汪尧峰:“少严峻遒拔”。他并且对“少严峻遒拔”作了一个形象的说明:“如游池沼江湖而不见壁岸。”

不仅在散文风格论中,而且在国画风格论中,同样常常存在着运用形象性概念评论画家艺术风格的现象,例如:

董其昌在《画旨》中论倪云林,称其“古淡天然。”

莫是龙在《画说》中论赵大年,是“秀润天成。”

蒋宝龄在《墨林今话》中论汤贻汾山水:“骨韵苍逸”。论董棨:“意态繁缛而笔致清脱。”

清人张庚在《画征续录》中称邹一桂“清古冶艳。”

张庚《书画纪闻》称王昱,“于古浑中,时露秀润之致。”用形象性概念评画家的艺术风格,显然正是用以表述存在于一幅幅画中的共同的美的特征,表述一种美的类型。它也是传神的、富于美感联想的,而且含义同样缺乏明确的严格的规定性。

这种现象在书法风格论中同样存在。例如,《唐会要》卷三五载:

唐太宗尝于晋史王右军传后论曰:“钟书布纤浓,分疏密,霞舒云卷,无所间然。……献之虽有异风,殊俗新巧,疏瘦如凌冬之枯树,虽槎枿而无屈伸,拘束若严家之饿隶,惟羁羸而不放纵。萧子云无丈夫之气,行行如萦春蚓,步步如绾秋蛇。卧王蒙于纸中,坐徐姬于笔下,以兹布美,岂滥名耶。所以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观其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雾结,尖若断而复连;凤翥龙蟠,势若曲而还直,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识其端,心务力追,此有而已。”

书法本来是一门更接近于抽象的艺术,但对于书法风格的评论,想像和美感联想同样占有重要的地位,它的思维过程与诗歌风格论是很相似的。

不仅风格论,而且在创作论中,也常常可以明显看到理论家们的丰富想像、美感联想、甚至创作灵感。不用说陆机和刘勰创作论中尽人皆知的著名例子,即使书法的创作论,也不乏想像飞驰、形象接踵而至的例子。试以唐人孙虔礼论书法创作为例:

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姿,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

这种现象告诉我们,我们的古代文艺理论家们在研究和论述文学艺术现象时,不仅有着理论家的分析、推理、判断,而且常常有着丰富的想像,美感联想,甚至创作灵感。他们的这种思维方式,更适宜于把握文学艺术的特殊规律,也更善于传神地把它揭示出来、表述出来。当然,我们古代的文艺理论批评有时也常常表现出缺乏科学的系统性和严密性,自有其弱点在。但它确实有自己的优良传统,有自己的特色。从我们的文艺理论批评的遗产的实际出发,研究这些特点和形成这些特点的原因,实事求是的加以总结,而不是用几个现代的概念去套它,这实在是一件艰巨的工作。

注释:

(1)《东坡七集·东坡集》卷三五。

(2)《东坡七集·东坡集》卷九。

(3)《贾浪仙长江集》卷二。

(4)转引自黄彻《{巩言}溪诗话》。

(5)《对床夜话》。

(6)《韵语阳秋》。

(7)《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19。

(8)《岁寒堂诗话》。

(9)《隐居诗话》。

(10)《诗人玉屑》卷十五引《六一诗话》,今本《六一诗话》未收入此条。

(11)《诗话总镜》。

古代艺术论文篇(8)

【 正 文】

“情”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具有原创意义,它既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本质规定,又是这本质规定的由来。

一、体验的世界与世界的本真

中国古人的世界建立在情感体验的基础上,情感体验的世界是“天人合一”的世界。中国古代艺术在这样的世界中形成与发展。

1.“情”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原创性

从艺术文化学的角度说,文学艺术从属于文化并规定于文化,因此,阐释“情”的文化原创性,同时也就是在揭示“情”的文学艺术的原创意义。

原创的含义不仅在于本质规定,更在于本质生成。把“情”提到中国古代文化的原创位置,是指认中国古代文化的缘“情”而生与缘“情”而立。

缘“情”而生,是说中国古代文化是其先民及后来者情感生活的产物。这涉及生存论及文化学的基本问题,即中国古人的生存就是情感体验的生存,中国古代文化也就是情感体验型文化。

把中国古代文化指认为以情感体验为特征的文化,这可以说是百多年来,中国古代文化学研究与生存论研究在不少学者中日渐取得共识的一个基本观点。如中国现代较早的文化反思者之一梁漱溟,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切体验,提出中国传统生活与传统文化的重心在于“家”,在于“家”所特有的情感关系,由“家”的情感关系扩延至社会,就形成了“中国社会生活中喜欢斟酌情理情面”的生存特性(注: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见金元浦、谭好哲、陆学明主编《中国文化概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3-148页。)。他这是在为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情感的寻根,并把这根确定在“家”的血缘情感上。林语堂在分析中国文化精神时,对比中国与英国民族文化的异同,也得出结论说:“中国民族之特征,在于执中,不在于偏倚,在于近人之常情,不在于玄虚理想。中国民族,颇似女性,脚踏实地,善谋自存,好讲情理,而恶极端理论,凡事只凭天机本能,糊涂了事。……此刻所要指明者,只是说中国文化,本是以人情为前提的文化,并没有难懂之处。”(注:林语堂:《中国文化之精神》,引自《中国文化概论》,第195页。)林语堂所说的“凭天机本能,糊涂了事”,便是难以言说的直觉体验,这正是中国古人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以人情为前提”,便是体验的文化特征了。对中国传统文化深有研究的当代学者张岱年,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概括为四个要点,即刚健有为、和与中、崇德利用及天人协调。细究他这四个要点,会发现这些要点的形成,就社会文化心理而言,具出于重行为目的、重行为反馈、重行为体验的实践理性,直觉体验及情感体验是其基本理性特色。李泽厚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提出一个“乐感文化”的命题,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应概括为“乐感文化”,以此与西方的“罪感文化”相对应。他对此概括说:“这种智慧表现在思维模式和智力结构上,更重视整体性的模糊的直观把握、领悟和体验,而不重分析型的知识逻辑的清晰。总起来说,这种智慧是审美型的。”(注: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11页。)李泽厚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乐感”型、审美型的概括,正是突出了这一文化的情感体验的本性。我在《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一书中,曾专题分析过这个问题,把中国古代文化的本体特征概括为情感体验特征,并分别对之进行了文化特质的、文化思维的、文化哲学的及艺术论的思考(注:拙著《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3页。)。

2.“情”的本真规定

先考察一下“情”的字义。“情”,《说文》:“人之阴气,有欲者。”按阴阳说,阴阳为生命之本并化生人的万有万能,说“情”为阴气,这是将“情”推到了生化生命的本真之处。段玉裁注,情乃喜怒哀乐爱恶欲等,是生理自然需要不学而能,这又是将“情”归入人的本真状态。《吕氏春秋》强调“情”的天生自然:“欲有情,情有节……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吕氏春秋·》)这是在确定“情”的生命自然即直接的感官根据,是耳、目、口对声、色、味的自然欲求。“情”是人的生命活动的自然又是这生命活动的本真。《尚书》“情”有一见:“天畏fěi@①忱,民情大可见。”(《尚书·康诰》)孔安国《尚书传》对这一“情”字作“人情”解,即民群的真实感情,“人情”被看作天是否辅助的尺度。此后,“情”便与事物之真、实相关,与人的自然本性相关。“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左传》庄公十年);“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鲁有名而无情”(《左传》哀公八年);“余听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断之”(《国语·鲁语上》)。这“情”,都是事物、事情的真实情况。《论语》用“情”两处,都与人的自然本真相关:“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论语·子张》)。

因为“情”本义于生命本真状况,所以它常与另一个表生命之本真的字“性”连用,称为“性情”。荀子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荀子·正名》)这“天”便是自然,自然天赋。荀子提出“性”、“情”、“欲”三者的关系,“情”是自然天赋的本质,是生命的本真。荀子之后,“性”、“情”、“欲”三者关系的哲学之思也就逐渐多起来,形成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之辩——“性情”之辩。

中国古人热衷于各种社会现象的本真追问,把本真作为文化建构、艺术实践的基点或出发点,并在本真追问中把握判断事物及行为的标准。如儒家先哲孔子与孟子,在推衍他们的人世之道与道德之天时,便从本质设定出发。“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羞耻感在这里被推为不言面喻的本真标准;“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孟子·告子上》),“情”被指定为“性”本善的根据;“声闻过情,君子耻之”(《孟子·离娄下》),这是孟子对羞耻感的进一步的本真强调。管子本于“情”的人事道德推衍更为直接,“凡人之情,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有也。近之不能勿欲,远之不能勿忘,人情皆然”(《管子·禁藏》);“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管子·禁藏》);“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管子·君臣上》)。道家进行的道德推衍其实也本于“情”,与儒家对“情”的人世社会比附与推入不同的是,道家本于“情”却比附于“自然”,再由“自然”而推入社会人生;当然,道家对于“情”的本真设定或本真理解也不同于儒家,道家更强调“情”的自然性。“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庄子·德充符》)无情不是否定“情”而是不动情,这里有一种超越喜怒哀乐的更为广博深厚的“情”,这便是宇宙人生之自然,是融于宇宙大道的生命冲动。至于墨家的“君子进不败其志,内究其情”(《墨子·亲士》);法家的“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商君书·算地》);“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者众”(《韩非子·难三》)等,也都可以看出他们按照各自的“情”的本真理解,进行各自的“情”的本真推衍与强调。

二、建构体验世界的心灵方式

在中国古代,本真之“情”涌发本真之欲,本真之欲又实现于本真的血缘亲情关系。血缘亲情关系是“情”的本真关系。由此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便也可以说是充分社会化的血缘亲情关系的意识形态。而建构、接受、运用这样的意识形态,又必须有与之相应的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这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必然也是血缘亲情关系型的。所谓思维形态的血缘亲情关系型,即它与血缘亲情关系共同发生与发展起来,它以血缘亲情关系为思维对象,在对血缘亲情关系的思维中不断完善这一思维结构,并思维地解决社会化的血缘亲情关系的各种问题。对这一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我在《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一书中,曾将之概括为情感关系思维或情感思维,这种思维的特点是:①客观的感情依据;②思维主体现实体验向感性对象的融入;③过去经验对于现实感性对象的渗入;④表诸于形象或含有形象因素的一般判断形式(注:拙著《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2页。)。

在这样的思维形态中,“情”有了本真之外又一重原创意蕴,即它是中国古人建构与把握世界的心灵方式。经由这样的思维形态,中国古人日常社会文化生活活动与艺术活动有直接的关联——社会文化活动直接关系着艺术活动,艺术活动也直接关联着日常社会文化活动,甚至不少时候,社会文化活动就是艺术活动。

且看《吕氏春秋》这段话:

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故先王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唱而叹,有进乎音者矣。大飨之礼,上玄尊而俎生鱼,大羹不和,有进乎味者也。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吕氏春秋·适音》)

由音乐而民俗民风,由民俗民风而理义之行、国家之治。对这段文字的解读,不仅要注意它指出了艺术与人伦政治的关系,更要注意它对于艺术与人伦政治的情感关系的揭示,它们面对同一的情感关系,把握同一的人伦情感世界,所以它们才能由此及彼地互相指认互相通达。艺术与人伦世界的同一关系,在孔子论诗、庄子寓言、韩柳论文中都被作为通则而运用,这不是他们对于艺术的误解与偏见,而恰恰是他们对艺术与现实生活情感思维同一性的深悟。

对“情”的思维形态意义,中国古人多有论述。如《淮南子》,从“情”感物而生并形于外的方面加以揭示:“情系于中,行形于外,凡行戴情,虽过无怨;不戴其情,虽忠来恶。”(《淮南子·缪称训》)汉代从石渠阁奏议到白虎观奏议,涉及“情”的思维规定性,并以此作为制定国家等级制度的根据:“情性者何谓也?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也。人禀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情者静也,性者生也。此人所禀六气以生者也。故《钩命诀》曰:‘情生于阴,欲以时念也;性生于阳,以理也。阳气者仁,阴气者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白虎通德论·情性》)这指出情是阴化、静也、贪也、利欲也;性为阳施、生也、理也、仁也,二者在生存的心灵活动中各有所重,各有其活动特点,又相辅相成地展开心灵活动的过程。东汉王充基于情性阴阳之说,指出要更好地运“性”用“情”,就必须注意对之制约与调节:“故厚情性之极,礼为之防,乐为之节。性有卑谦辞让,故制礼以适其宜;情有好恶喜怒哀乐,故作乐以通其敬;礼所以制,乐所以作者,情与性也。”(《论衡·本性》)这实际上是揭示了礼乐乃“性”、“情”思维的结果,因此礼乐才能反转来制约与调节性情。刘勰基于“情”的过程性理解,进一步作了“情”的艺术思维的揭示:“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文心雕龙·体性》)这指出“情”组织文学语言,使之由隐而显的表现功能。“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文心雕龙·物色》),这是揭示“情”的文学发生过程。“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应”(《文心雕龙·神思》),这是在讲“情”与艺术想象的关系。

体验情感型思维形态关注现实与历史的各种情感关系,包括人与人的情感关系,人与社会的情感关系,人与自然的情感关系;长于对这类情感关系进行丰富复杂的情感体验,并以真切细腻地表现这类情感体验为思维目的。这一思维的艺术成果便是创造出生动地表现各种情感关系与情感体验的艺术形式。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在进行中国古代美学与西方古代美学的对比时,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尽管古希腊美学也并不否认艺术对人的情感的影响和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它更为强调的毕竟是艺术对现实的再现的认识作用。而中国美学所强调的则首先是艺术的情感方面,它总是从情感的表现和感染作用去说明艺术的起源和本质。这种不同,也分明地表现在东西方艺术的发展上。”(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6页。)

由此可见,“情”确实是中国古人情感关系地建构与把握世界(包括艺术世界)的思维形态与心灵方式。

三、创生艺术的母体

强烈的抒情要求形成中国古代艺术不同于西方的明显差异。突出的抒情特征的形成,则源于中国古代文艺史中抒情艺术的早熟及对于各种文艺形式的创生。

中国古代最早形成自觉并走向成熟的艺术是音乐,音乐的抒情本质早已不言而喻。

固然,不仅中国,在世界艺术史中,音乐也是出现最早的艺术,这已被很多学者认同。不过,最早出现的艺术与最早形成自觉并走向成熟的艺术并不是一回事。

《周礼》有一段话,证明至少在周初,音乐的创作与应用便已进入自觉阶段:“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谕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磐、大夏、大@②、大武……”。(《周礼·春官·宗伯》)尽管有资料证明,“礼”的观念周初已开始形成,但“礼”在当时生活中的作用却无法与“乐”相比。“乐”所感受并表现的秩序与和谐进一步理性化,才明确为“礼”。“礼”是规定了的秩序与和谐。对此,中国古人早有认识——“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礼记·乐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记·乐记》)“乐”先于“礼”又通于“礼”,“乐”、“礼”共同规定与生发中国古代各门类艺术。“乐”、“礼”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情感体验与情感理性形态,滋润与繁荣中国古代文学艺术,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抒情特征。

而诗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早熟,也证明着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情”的根基。

中国古诗“情”的根基与“乐”相通,中国古代文艺史不乏诗乐舞原本一体的记载。如刘勰说:“或葛天乐辞,玄鸟在曲;黄帝《云门》,理不空弦”(《文心雕龙·明诗》),孔颖达说:“大庭有鼓之器,黄帝有《云门》之乐,至周尚有《云门》,明昔音声和集。既能和集,必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诗也。”(《诗谱序正义》)诗生于歌舞,亦即诗生于“情”。

“乐”与“诗”这类抒情艺术在中国古代率先自觉并成熟,在于它们是中国古代文化根基——人伦情感的艺术形态,它们表现出的艺术感召力和普通有效的接受效果,使统治者与施教者把它们用作人伦教育的得力手段。中国古代抒情艺术率先发展与自觉,是人伦文化建构的必然。这个过程中,孔子以“乐教”、“诗教”为核心的艺术观同时也是文化观,起了重要的理性指导作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对此作过分析,透视了其中血缘亲情的文化根基(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52页。),很有说服力。

总之,中国古代文学艺术根基于中国古代人伦文化,中国古代文化的人伦情感本质就自然成为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本质;由于“乐”、“诗”抒发人伦情感方面很早便自觉与成熟,也由于孔子的理性概括与引导,使的“乐”、“诗”的“情”的本质规定成为后来因“乐”、“诗”而生发的其他门类的文学艺术也获得了“情”的本质规定。

四、文论诸范畴的总领

文论是文学实践的理论形态。“情”的文学艺术的原创意义体现在文论中,则在于它具有范畴总领意义。也可以说,“情”的文论诸范畴的总领意义,正证明它的文艺原创性。

“情”的范畴总领意义可以从思维形态、文论范畴发生及范畴构成角度加以论证。

①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都是情感体验思维的产物。

中国古代文学,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生成物,分有情感关系的本体属性并运用与发展着情感体验型思维。所不同的是,文化与日常生活世界的创生与建构,由于社会实践的物质规定性,情感体验型思维常因实践对象的客观定性而难以充分施展;即是说,对象的客观性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它否定体验的主观性。这时,活跃的便只能是主体的认知而非主体的情感。在文学中,对象的客观定性消融于文学创作主体,情感体验的特征性思维有了充分实现的条件。充分实现的情感体验思维,创造着情感体验的中国古代文学,也形成与之相应的文论范畴。由此说,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也是情感体验型思维的产物,是这一思维形态的理性成果。“情”在情感体验型思维中具有发生、运作、课题与衡定意义,“情”的生理与心理规定直接成为思维规定。作为范畴的“情”正以文艺的情感活动为对象,以揭示情感活动规律为旨归,因此,“情”范畴的研究也是情感体验型思维本身的研究。文论其他范畴孕生于情感体验型思维,所以也正在“情”范畴的研究之中。换句话说,“情”的情感体验型思维研究自然蕴含着文论其他范畴的研究,而且在文论其他范畴的研究中处处见出“情”的规定。

就拿“理”来说,在西方,“理”与“情”是对举的两个范畴,它们经常在二元对立的情况下运用。在中国古代文论,“理”却是“情”的构成范畴,“理”主要是揭示“情”的发生、运作及表现根据。如刘勰所说“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文心雕龙·体性》),叶燮所说“夫情必依乎理,情得然后理真,情理交至,事尚不得耶”(《原诗·内篇》)等,都是在讲“情”、“理”相一的关系。李泽厚则把这种“情”、“理”相一相融的关系概括为“中国的传统精神”,“中国的智慧”(注: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第311页。)。

②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都是“情”的生发

如前所述,最充分地体现“情”的本体意义的艺术是乐与诗,乐与诗的最先自觉与成熟,决定了它的理性形态“情”范畴是最早提出的艺术论与文论范畴之一。

《国语》记载周王与单穆公、伶州鸠关于声乐与声乐接受效果的对话,虽没有直接就“情”字展开,但二人由声乐大小、强弱、疾缓作用于感官引起的体验与感受的分析,及对这种微妙、复杂的体验与感受所唤起的道德感与所引起的道德行为的分析,都已深刻涉及情感心理学内蕴,都能从中看到较丰富的情感唤起与情感运用的经验(《周语下》)。《国语》还有一段“情”与“文”的对话,涉及“情”、“貌”、“言”的关系:“阳处父如卫,反,过宁,舍于逆旅宁赢氏。……(宁赢氏)曰:‘吾见其貌而欲之,闻其言而恶之。夫貌,情之华也;言,貌之机也。身为情,成于中。言,身之文也。言文而发之,合而后行,离则有衅。今阳子之貌济,其言匮,非其实也。”(《国语·晋语五》)这段记述提出了“情”与其外部表现相合相离的问题,也涉及“情”的话语表述问题。这类问题对此后的“情形”、“情言”、“情貌”、“情理”等艺术论与文论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开启作用。此后文论众多范畴课题的提出与展开,如“诗言志”课题、“性情”课题、“形神”课题、“神思”课题、“比兴”课题、“象”与“象外之象”课题、“旨味”课题、“虚实”课题、“言意”课题、“意境”课题等,无不与“情”的文学发生意义、“情”的范畴延展意义密切相关。

“情”对于“志”、“礼”、“性”、“心”、“德”、“神”这类中国古代文化与文论的基本范畴的发生意义,更可以由孔子及其后学对于《诗》的多元解释见出。对艺术深有造诣的孔子,对《诗》却经常作非“诗”的解释,这类解释看似出格,其实,理解了中国古代文化是以情感体验思维为特征的,文化系统的众多方面、众多范围都与“情”相通,可以互相生发彼此转化,就会少一些大惊小怪,这类解释只是顺“情”成章。如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致,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治《齐诗》的匡衡总论《风》诗时说:“室家之道修,则天下之理得,故《诗》始《国风》,礼本冠婚。始乎《国风》,原情性而明人伦也;本乎冠婚,正基兆而防未然也。”(《汉书》卷八十一《匡衡传》)这都是在强调艺术与各种社会活动的情感同一性,艺术与各种社会活动都是“情”的生发。这一点在《毛诗》序中说得更为清楚也更为具体。如《召南·草虫》序,说这是“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也”;《郑风·将仲子》序则说是“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叔失道而公弗制,小不忍以致大乱焉。”这类读解,不管距当时诗歌创作的实际情况是近是远,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孔子以降,确有很多哲人与文论家悟及“情”在生活中在文学与文论中具有重要的发生意义。

③“情”对文论诸范畴的构成

“情”对文论诸范畴的构成,是指文论诸范畴都合于“情”的定性,都分有“情”的性质。由于文论范畴为数众多,无法逐一分析,这里只能举诸范围之要,择几个基本范畴,进行“情”的构成性阐释。

a.“意”与“情”

“意”是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范畴,它是文学创作的所欲表达,文学作品的已然表达,文学接受的理应获取。

“意”的提出与运用由来已久。《易传·系辞》中有“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的说法。此说法后来广为引用,它不仅提出了言、意、象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提出了“意”不可尽言的属性。《庄子,天道》说:“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庄子·外物》又说:“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这些说法都认为“意”是有一定认知内容的心理活动,它要经由语言而表述,但语言又无法对“意”充分地表述。

陆机大概是最先在文论中运用“意”范畴的,他的《文赋》可以说就是为了解决“意不称物,文不逮意”这一问题而作。此后,范晔的“情志所托,以意为主”(《狱中与诸诸甥侄书》);杜牧的“意能遣辞,辞不能成意”(《答庄元书》);邵雍的“炼辞得奇句,炼意得余味”(《论诗吟》);刘熙载的“意在笔先”(《艺概·文概》)等,都非常强调“意”之于文学的重要性,但也都认为虽则“意”之于诗文绝对不可或缺,但诗文又难于尽“意”。“意”的无可尽言,是中国古代文论对于“意”范畴的普遍看法。

那么,“意”为何物?为什么它如此重要却又言说不尽或言说不清?对这个问题,范晔的一段话说得很精当:“文患其事尽于形,情急于藻,义牵其旨,韵移其意。虽时有能者,大较多不免此累,政可类工巧图绩,竟无得也。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然后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此中情性旨趣,千条百品,屈曲有成理,自谓颇识其数。尝为人言,多不能赏,意或异也。性别宫商,识清浊,斯自然也。”(《狱中与诸甥侄书》)从这段话可以看到,范晔从“意”的心理发生角度体悟到,“意”乃“情”与“志”的统一,是创作主体有感于生活而形成的“情志所托”的体验,这类“情志所托”的体验酿成具体的文学创作之“意”,这“意”便是具体化了的“情”、“志”融合的心理活动。“文”不能尽“意”,在于构成“意”的“情”的活动变化极为微妙,“其中体趣,言之不尽;弦外之意,虚响之音,不知所从而来,虽少许处,而旨态无极。”(《狱中与诸甥侄书》)对“意”的“情志所托”的心理发生过程,范晔之前的陆机曾进行形象地描述,揭示了“意”发生的感官依据,在“意”的发生中有“志”的萌动,有“史”的感悟与“文”的陶冶,而这一切又都涌荡“情”的波流,这才“慨投篇而援笔,聊宣之乎斯文”(《文赋》)。

正是情感体验的浑然而动和微妙之动,正因为“情”包融着感性、心志、既往的文史修养与现实的情境激发,这一切都难于为语言所分解所确定地指认,这就决定了“情志所托”的“意”的非尽言性——“意”的非尽言性来于“情”的构成。

b.“风骨”与“情”

“风骨”是中国古代文学创作的高标准追求,也是很高层次上被运用的鉴赏与批评标准。

“风骨”的不易求,一个重要原因是“风骨”意蕴的不易把握。这种不易把握与“风骨”追求所必然伴随的“情”的活动分不开。“情”一经融入,大量无可言说的东西便活跃起来,更何况“风骨”本身就是一种情感体验,就是一种情感体验效果。与构成抒情作品内容的情感不同,“风骨”的情感体验是对于作品的情感体验内容所进行的表现的体验。

因为“风骨”是对一定内容的表现情况的体验,所以有“风骨”研究者认为这是一个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范畴(注: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风骨》、寇效信:《论风骨》、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都持“风骨”乃内容与形式的说法。);也有学者注意到“风骨”的情感体验性质,把“风骨”理解为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注:张海明:《经与纬的交结》,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265页。),并将之纳入道德规范。

宗白华曾深入地研究“风骨”,他的看法被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论者所引证。这里且把宗白华有代表性的一段话摘引如下:“我认为‘骨’和词是有关系的。但词是有概念内容的。词清楚了,它所表现的现实形象或对于形象的思想也清楚了。‘结言端直’就是一句话要明白正确,不是歪曲,不是诡辩。这种正确的表达,就产生了文骨。但光有‘骨’还不够,还必须从逻辑性走到艺术性,才能感动人。所以‘骨’之外还要有‘风’。‘风’可以动人,‘风’是从情感中来的。中国古典美学既重视思想——表现为‘骨’,又重视情感——表现为‘风’。”(注:宗白华:《美学与意境》,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99页。)这段话确实指出了“风”从情感中来,“骨”从思想中来这一层意思,但从什么中来并不意味着这来者就是什么。说“他从家中来”,这来者是他而不是家。这是简单的类比。“‘风’从情感中来”,“风”未必就是情感或情感倾向。“骨”也是一样。

那么“风”、“骨”是什么?还是前面那句话,“风”、“骨”是对于情感体验内容所进行的表现的情感体验。所表现的情感体验内容自然含有一定的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自然也有一定的道德规范在其中,但宗白华并未止于此,他强调的是如何表现这一定的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他分析刘勰的“结言端直”,说这“就是一句话要明白正确,不是歪曲,不是诡辨”;他说“必须从逻辑性走到艺术性,才能感动人”,毫无疑问,这都不是说表现什么而是说如何表现,是就表现特点与表现效果而言。

从中国古人长于进行的类比思维来说,他们总习惯于把某种言说不清的属性、功能、效果等通过形象比喻加以述说。这种类比思维的要点在于被述说的东西与用来述说的东西,必在比与被比的基本点上能唤起认知与体验的一致性。“风”取空气流动的自然现象,它的最基本的特征性类比,当是自然流动,无所阻碍。“骨”取于人或动物的机体之骨,它的最基本的特征性类比,当是坚实鲜明,刚正硬朗。不管对“风骨”的具体内容做出多少解释,都应该就类比的基本特征展开。刘勰“风骨”论的意蕴正是在如是的特征性中展开的,“是以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沈吟铺辞,莫先于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清焉”,“故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捶字坚而难移,结响凝而不滞,此风骨之力也”,“情与气偕,辞共体并,文明以健,guī@③璋乃骋。蔚彼风力,严此骨鲠。才锋峻立,符采克炳”(《文心雕龙·风骨》)。这些类比的精言妙语,确乎有些扑朔迷离,但根据类比思维的一般规律,抓住基本的类比特征,仔细地思索与体验进去,则不难发现,“风”者确实讲的是情感抒发所达到的自然流动、无所阻碍的表现境界;“骨”者确实讲的是思想阐发所求得的坚定鲜明、刚正硬朗的表述效果。不过,无论情感抒发达到的表现境界也好,思想阐发求得的表述效果也好,都是共见于表现的;而且,对这种表现境界或者效果的追求与接受,又都依凭于情感体验。

既然如此,既然“风骨”是以其表现性而见于情感体验的范畴,“情”对这一范畴的构成性,当毋庸赘言。

④“味”与“情”

“味”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是一个广泛使用的范畴。这一范畴的文论意义存于文学文本与读者的接受关系中,是在这接受关系中读者对文本所形成的读解感受。对这样的读解感受,出于类比思维,中国古人觉得这就像嗅到或尝到的令人陶然的美味,“味”便于读解感受联系起来,成为这类感受的指代,“味”也便逐渐被用做文学与文论的接受范畴。

最早取譬于“味”者,大概是《左传》载晏子论“和与同异”(《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以“味”喻一种特殊的音乐接受效果,即“声乐如味”。这种接受效果来于音调与节律的相成与相济,亦即和谐,产生的直接接受效果是平心,进一步的效果便是和德,即协调人伦之序。由这段最早的取譬于“味”的文字,起码能找出“味”的三点规定:“味”生于“声”与“听”的相互作用中;“声”被“听”而得“味”,又并非所有的“声”都能有“味”,有“味”之声必是音调节律相成相济之“声”,这是被接受的艺术一方的规定;“味”的接受效果,是接受主体的平心和德。再进一步分析,合于这三点规定而成“味”,就在于被“味”者能唤起一定的情感体验。为什么把这接受的规定确定于一定的情感体验?可以拿出三点根据:首先,音乐作为特殊的艺术门类,就是情感体验的艺术,它无法表述更多的认知内容,它是通过声音变化唤起情感体验,所以,产生“味”的这种“声”与“听”的相互关系就是一定的情感体验关系;其次,“声”被“听”而得“味”,这能“听”出“味”的“声”其实就是能唤起某种情感体验的“声”,“声”的唤情作用,不同“声”的不同唤情效果,当下心理学已进行了很细致的研究,已经发现了声音唤起情感的生理根据;再次,“味”的接受效果,即平心和德,也是情感体验的效果,根据情感心理学,和谐音乐的接受,可以平和焦虑、放松紧张,主体可由此进入安适宁静的心境,这正是情感效果。可见,“味”的最初提出,便是意指情感体验的接受过程与接受效果。

此后“味”被引入文学与文论,它的情感体验性质也就一并被引入。文论中经典的“味”论者有三人,即刘勰、钟嵘、司空图。此三人谈“味”都不离开情感体验,也可以说,对他们的“味”论都应作“情”的理解。

如刘勰说:“是以四序纷回,而入兴贵闲;物色虽繁,而析辞尚简。使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文心雕龙·物色》)“入兴贵闲”,“析辞尚简”,讲的就是由“文”而“味”的唤情规定。钟嵘说:“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诗品序》)这里的“兴”、“比”、“赋”不仅被视为作诗的基本手法,这同时也是手法对于相应内容的要求与规定。“兴”与“比”表现“意”与“志”,“意”与“志”都是一定的情感体验,这情感体验生发于“物”,“物”又靠“赋”而入诗,所以诗的“比”、“兴”离不开“赋”。作诗的关键就是协调“兴”、“比”、“赋”三种手法,即所谓“宏斯三义,酌而用之”。这样,“味”的接受效果就可以求得,即使“味之者无极”。可见,钟嵘的“味”同样是情感体验的接受效果。

司空图谈“味”更恍惚一些:“文之难,而诗尤难。古今之喻多矣,而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诗》贯六义,则讽谕、抑扬、tíng@④蓄、温雅,皆在其间矣。……倘复以全美为工,即知味外之旨矣。”(《与李生论诗书》)在司空图看来,“味”是一种难于指陈的接受效果,“味”具有超象超知的接受性。超象超知又有所接受,司空图便把“味”更充分地交付给情感体验,因为从心理接受根据而言,惟有情感体验才能超象超知甚至超验地接受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微妙信息。对此,国外的格式塔学派、瓦尔堡学派及现象学心理学派已多有揭示。司空图当然未达到这些当代心理学的专门程度,但司空图凭丰富的艺术经验对此却有所感悟。至于司空图此段文字所提出的单一之“味”与调和之“味”的差异,对调和之“味”作的“醇美”及“味外之旨”的赞美,则是对“味”的情感接受关系及情感体验进行了更细微的区分,提出了更高的情感体验要求。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非下加木

古代艺术论文篇(9)

“情”在 中国 古代文学 艺术 中具有原创意义,它既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本质规定,又是这本质规定的由来。

一、体验的世界与世界的本真

中国古人的世界建立在情感体验的基础上,情感体验的世界是“天人合一”的世界。中国古代艺术在这样的世界中形成与 发展 。

1.“情”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原创性

从艺术文化学的角度说,文学艺术从属于文化并规定于文化,因此,阐释“情”的文化原创性,同时也就是在揭示“情”的文学艺术的原创意义。

原创的含义不仅在于本质规定,更在于本质生成。把“情”提到中国古代文化的原创位置,是指认中国古代文化的缘“情”而生与缘“情”而立。

缘“情”而生,是说中国古代文化是其先民及后来者情感生活的产物。这涉及生存论及文化学的基本 问题 ,即中国古人的生存就是情感体验的生存,中国古代文化也就是情感体验型文化。

把中国古代文化指认为以情感体验为特征的文化,这可以说是百多年来,中国古代文化学研究与生存论研究在不少学者中日渐取得共识的一个基本观点。如中国 现代 较早的文化反思者之一梁漱溟,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切体验,提出中国传统生活与传统文化的重心在于“家”,在于“家”所特有的情感关系,由“家”的情感关系扩延至 社会 ,就形成了“中国社会生活中喜欢斟酌情理情面”的生存特性(注: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 哲学 》,见金元浦、谭好哲、陆学明主编《中国文化概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3-148页。)。他这是在为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情感的寻根,并把这根确定在“家”的血缘情感上。林语堂在 分析 中国文化精神时,对比中国与英国民族文化的异同,也得出结论说:“中国民族之特征,在于执中,不在于偏倚,在于近人之常情,不在于玄虚理想。中国民族,颇似女性,脚踏实地,善谋自存,好讲情理,而恶极端 理论 ,凡事只凭天机本能,糊涂了事。……此刻所要指明者,只是说中国文化,本是以人情为前提的文化,并没有难懂之处。”(注:林语堂:《中国文化之精神》,引自《中国文化概论》,第195页。)林语堂所说的“凭天机本能,糊涂了事”,便是难以言说的直觉体验,这正是中国古人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以人情为前提”,便是体验的文化特征了。对中国传统文化深有研究的当代学者张岱年,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概括为四个要点,即刚健有为、和与中、崇德利用及天人协调。细究他这四个要点,会发现这些要点的形成,就社会文化心理而言,具出于重行为目的、重行为反馈、重行为体验的实践理性,直觉体验及情感体验是其基本理性特色。李泽厚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提出一个“乐感文化”的命题,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应概括为“乐感文化”,以此与西方的“罪感文化”相对应。他对此概括说:“这种智慧表现在思维模式和智力结构上,更重视整体性的模糊的直观把握、领悟和体验,而不重分析型的知识逻辑的清晰。总起来说,这种智慧是审美型的。”(注: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11页。)李泽厚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乐感”型、审美型的概括,正是突出了这一文化的情感体验的本性。我在《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一书中,曾专题分析过这个问题,把中国古代文化的本体特征概括为情感体验特征,并分别对之进行了文化特质的、文化思维的、文化哲学的及艺术论的思考(注:拙着《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3页。)。

2.“情”的本真规定

先考察一下“情”的字义。“情”,《说文》:“人之阴气,有欲者。”按阴阳说,阴阳为生命之本并化生人的万有万能,说“情”为阴气,这是将“情”推到了生化生命的本真之处。段玉裁注,情乃喜怒哀乐爱恶欲等情欲,是生理 自然 需要不学而能,这又是将“情”归入人的本真状态。《吕氏春秋》强调“情”的天生自然:“欲有情,情有节……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吕氏春秋·情欲》)这是在确定“情”的生命自然即直接的感官根据,是耳、目、口对声、色、味的自然欲求。“情”是人的生命活动的自然又是这生命活动的本真。《尚书》“情”有一见:“天畏fěi@①忱,民情大可见。”(《尚书·康诰》)孔安国《尚书传》对这一“情”字作“人情”解,即民群的真实感情,“人情”被看作天是否辅助的尺度。此后,“情”便与事物之真、实相关,与人的自然本性相关。“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左传》庄公十年);“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鲁有名而无情”(《左传》哀公八年);“余听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断之”(《国语·鲁语上》)。这“情”,都是事物、事情的真实情况。《论语》用“情”两处,都与人的自然本真相关:“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论语·子张》)。

因为“情”本义于生命本真状况,所以它常与另一个表生命之本真的字“性”连用,称为“性情”。荀子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荀子·正名》)这“天”便是自然,自然天赋。荀子提出“性”、“情”、“欲”三者的关系,“情”是自然天赋的本质,是生命的本真。荀子之后,“性”、“情”、“欲”三者关系的哲学之思也就逐渐多起来,形成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之辩——“性情”之辩。

中国古人热衷于各种社会现象的本真追问,把本真作为文化建构、艺术实践的基点或出发点,并在本真追问中把握判断事物及行为的标准。如儒家先哲孔子与孟子,在推衍他们的人世之道与道德之天时,便从本质设定出发。“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羞耻感在这里被推为不言面喻的本真标准;“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孟子·告子上》),“情”被指定为“性”本善的根据;“声闻过情,君子耻之”(《孟子·离娄下》),这是孟子对羞耻感的进一步的本真强调。管子本于“情”的人事道德推衍更为直接,“凡人之情,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有也。近之不能勿欲,远之不能勿忘,人情皆然”(《管子·禁藏》);“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管子·禁藏》);“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管子·君臣上》)。道家进行的道德推衍其实也本于“情”,与儒家对“情”的人世社会比附与推入不同的是,道家本于“情”却比附于“自然”,再由“自然”而推入社会人生;当然,道家对于“情”的本真设定或本真理解也不同于儒家,道家更强调“情”的自然性。“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庄子·德充符》)无情不是否定“情”而是不动情,这里有一种超越喜怒哀乐的更为广博深厚的“情”,这便是宇宙人生之自然,是融于宇宙大道的生命冲动。至于墨家的“君子进不败其志,内究其情”(《墨子·亲士》);法家的“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商君书·算地》);“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者众”(《韩非子·难三》)等,也都可以看出他们按照各自的“情”的本真理解,进行各自的“情”的本真推衍与强调。

二、建构体验世界的心灵方式

在中国古代,本真之“情”涌发本真之欲,本真之欲又实现于本真的血缘亲情关系。血缘亲情关系是“情”的本真关系。由此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便也可以说是充分社会化的血缘亲情关系的意识形态。而建构、接受、运用这样的意识形态,又必须有与之相应的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这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必然也是血缘亲情关系型的。所谓思维形态的血缘亲情关系型,即它与血缘亲情关系共同发生与发展起来,它以血缘亲情关系为思维对象,在对血缘亲情关系的思维中不断完善这一思维结构,并思维地解决社会化的血缘亲情关系的各种问题。对这一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我在《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一书中,曾将之概括为情感关系思维或情感思维,这种思维的特点是:①客观的感情依据;②思维主体现实体验向感性对象的融入;③过去经验对于现实感性对象的渗入;④表诸于形象或含有形象因素的一般判断形式(注:拙着《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2页。)。

在这样的思维形态中,“情”有了本真之外又一重原创意蕴,即它是中国古人建构与把握世界的心灵方式。经由这样的思维形态,中国古人日常社会文化生活活动与艺术活动有直接的关联——社会文化活动直接关系着艺术活动,艺术活动也直接关联着日常社会文化活动,甚至不少时候,社会文化活动就是艺术活动。

且看《吕氏春秋》这段话:

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凡 音乐 ,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故先王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唱而叹,有进乎音者矣。大飨之礼,上玄尊而俎生鱼,大羹不和,有进乎味者也。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吕氏春秋·适音》)

由音乐而民俗民风,由民俗民风而理义之行、国家之治。对这段文字的解读,不仅要注意它指出了艺术与人伦 政治 的关系,更要注意它对于艺术与人伦政治的情感关系的揭示,它们面对同一的情感关系,把握同一的人伦情感世界,所以它们才能由此及彼地互相指认互相通达。艺术与人伦世界的同一关系,在孔子论诗、庄子寓言、韩柳论文中都被作为通则而运用,这不是他们对于艺术的误解与偏见,而恰恰是他们对艺术与现实生活情感思维同一性的深悟。

对“情”的思维形态意义,中国古人多有论述。如《淮南子》,从“情”感物而生并形于外的方面加以揭示:“情系于中,行形于外,凡行戴情,虽过无怨;不戴其情,虽忠来恶。”(《淮南子·缪称训》)汉代从石渠阁奏议到白虎观奏议,涉及“情”的思维规定性,并以此作为制定国家等级制度的根据:“情性者何谓也?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也。人禀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情者静也,性者生也。此人所禀六气以生者也。故《钩命诀》曰:‘情生于阴,欲以时念也;性生于阳,以理也。阳气者仁,阴气者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白虎通德论·情性》)这指出情是阴化、静也、贪也、利欲也;性为阳施、生也、理也、仁也,二者在生存的心灵活动中各有所重,各有其活动特点,又相辅相成地展开心灵活动的过程。东汉王充基于情性阴阳之说,指出要更好地运“性”用“情”,就必须注意对之制约与调节:“故厚情性之极,礼为之防,乐为之节。性有卑谦辞让,故制礼以适其宜;情有好恶喜怒哀乐,故作乐以通其敬;礼所以制,乐所以作者,情与性也。”(《论衡·本性》)这实际上是揭示了礼乐乃“性”、“情”思维的结果,因此礼乐才能反转来制约与调节性情。刘勰基于“情”的过程性理解,进一步作了“情”的艺术思维的揭示:“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文心雕龙·体性》)这指出“情”组织文学语言,使之由隐而显的表现功能。“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文心雕龙·物色》),这是揭示“情”的文学发生过程。“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应”(《文心雕龙·神思》),这是在讲“情”与艺术想象的关系。

体验情感型思维形态关注现实与 历史 的各种情感关系,包括人与人的情感关系,人与社会的情感关系,人与自然的情感关系;长于对这类情感关系进行丰富复杂的情感体验,并以真切细腻地表现这类情感体验为思维目的。这一思维的艺术成果便是创造出生动地表现各种情感关系与情感体验的艺术形式。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在进行中国古代美学与西方古代美学的对比时,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尽管古希腊美学也并不否认艺术对人的情感的 影响 和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它更为强调的毕竟是艺术对现实的再现的认识作用。而中国美学所强调的则首先是艺术的情感方面,它总是从情感的表现和感染作用去说明艺术的起源和本质。这种不同,也分明地表现在东西方艺术的发展上。”(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 科学 出版社,1984年版,第26页。)

由此可见,“情”确实是中国古人情感关系地建构与把握世界(包括艺术世界)的思维形态与心灵方式。

三、创生艺术的母体

强烈的抒情要求形成中国古代艺术不同于西方的明显差异。突出的抒情特征的形成,则源于中国古代文艺史中抒情艺术的早熟及对于各种文艺形式的创生。

中国古代最早形成自觉并走向成熟的艺术是音乐,音乐的抒情本质早已不言而喻。

固然,不仅中国,在世界艺术史中,音乐也是出现最早的艺术,这已被很多学者认同。不过,最早出现的艺术与最早形成自觉并走向成熟的艺术并不是一回事。

《周礼》有一段话,证明至少在周初,音乐的创作与 应用 便已进入自觉阶段:“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谕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磐、大夏、大@②、大武……”。(《周礼·春官·宗伯》)尽管有资料证明,“礼”的观念周初已开始形成,但“礼”在当时生活中的作用却无法与“乐”相比。“乐”所感受并表现的秩序与和谐进一步理性化,才明确为“礼”。“礼”是规定了的秩序与和谐。对此,中国古人早有认识——“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礼记·乐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记·乐记》)“乐”先于“礼”又通于“礼”,“乐”、“礼”共同规定与生发中国古代各门类艺术。“乐”、“礼”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情感体验与情感理性形态,滋润与繁荣中国古代文学艺术,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抒情特征。

而诗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早熟,也证明着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情”的根基。

中国古诗“情”的根基与“乐”相通,中国古代文艺史不乏诗乐舞原本一体的记载。如刘勰说:“或葛天乐辞,玄鸟在曲;黄帝《云门》,理不空弦”(《文心雕龙·明诗》),孔颖达说:“大庭有鼓之器,黄帝有《云门》之乐,至周尚有《云门》,明昔音声和集。既能和集,必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诗也。”(《诗谱序正义》)诗生于歌舞,亦即诗生于“情”。

“乐”与“诗”这类抒情艺术在中国古代率先自觉并成熟,在于它们是中国古代文化根基——人伦情感的艺术形态,它们表现出的艺术感召力和普通有效的接受效果,使统治者与施教者把它们用作人伦 教育 的得力手段。中国古代抒情艺术率先发展与自觉,是人伦文化建构的必然。这个过程中,孔子以“乐教”、“诗教”为核心的艺术观同时也是文化观,起了重要的理性指导作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对此作过分析,透视了其中血缘亲情的文化根基(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52页。),很有说服力。

总之, 中国 古代文学 艺术 根基于中国古代人伦文化,中国古代文化的人伦情感本质就 自然 成为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本质;由于“乐”、“诗”抒发人伦情感方面很早便自觉与成熟,也由于孔子的理性概括与引导,使的“乐”、“诗”的“情”的本质规定成为后来因“乐”、“诗”而生发的其他门类的文学艺术也获得了“情”的本质规定。

四、文论诸范畴的总领

文论是文学实践的 理论 形态。“情”的文学艺术的原创意义体现在文论中,则在于它具有范畴总领意义。也可以说,“情”的文论诸范畴的总领意义,正证明它的文艺原创性。

“情”的范畴总领意义可以从思维形态、文论范畴发生及范畴构成角度加以论证。

①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都是情感体验思维的产物。

中国古代文学,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生成物,分有情感关系的本体属性并运用与 发展 着情感体验型思维。所不同的是,文化与日常生活世界的创生与建构,由于 社会 实践的物质规定性,情感体验型思维常因实践对象的客观定性而难以充分施展;即是说,对象的客观性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它否定体验的主观性。这时,活跃的便只能是主体的认知而非主体的情感。在文学中,对象的客观定性消融于文学创作主体,情感体验的特征性思维有了充分实现的条件。充分实现的情感体验思维,创造着情感体验的中国古代文学,也形成与之相应的文论范畴。由此说,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也是情感体验型思维的产物,是这一思维形态的理性成果。“情”在情感体验型思维中具有发生、运作、课题与衡定意义,“情”的生理与心理规定直接成为思维规定。作为范畴的“情”正以文艺的情感活动为对象,以揭示情感活动 规律 为旨归,因此,“情”范畴的 研究 也是情感体验型思维本身的研究。文论其他范畴孕生于情感体验型思维,所以也正在“情”范畴的研究之中。换句话说,“情”的情感体验型思维研究自然蕴含着文论其他范畴的研究,而且在文论其他范畴的研究中处处见出“情”的规定。

就拿“理”来说,在西方,“理”与“情”是对举的两个范畴,它们经常在二元对立的情况下运用。在中国古代文论,“理”却是“情”的构成范畴,“理”主要是揭示“情”的发生、运作及表现根据。如刘勰所说“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文心雕龙·体性》),叶燮所说“夫情必依乎理,情得然后理真,情理交至,事尚不得耶”(《原诗·内篇》)等,都是在讲“情”、“理”相一的关系。李泽厚则把这种“情”、“理”相一相融的关系概括为“中国的传统精神”,“中国的智慧”(注: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第311页。)。

②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都是“情”的生发

如前所述,最充分地体现“情”的本体意义的艺术是乐与诗,乐与诗的最先自觉与成熟,决定了它的理性形态“情”范畴是最早提出的艺术论与文论范畴之一。

《国语》记载周王与单穆公、伶州鸠关于声乐与声乐接受效果的对话,虽没有直接就“情”字展开,但二人由声乐大小、强弱、疾缓作用于感官引起的体验与感受的 分析 ,及对这种微妙、复杂的体验与感受所唤起的道德感与所引起的道德行为的分析,都已深刻涉及情感心 理学 内蕴,都能从中看到较丰富的情感唤起与情感运用的经验(《周语下》)。《国语》还有一段“情”与“文”的对话,涉及“情”、“貌”、“言”的关系:“阳处父如卫,反,过宁,舍于逆旅宁赢氏。……(宁赢氏)曰:‘吾见其貌而欲之,闻其言而恶之。夫貌,情之华也;言,貌之机也。身为情,成于中。言,身之文也。言文而发之,合而后行,离则有衅。今阳子之貌济,其言匮,非其实也。”(《国语·晋语五》)这段记述提出了“情”与其外部表现相合相离的 问题 ,也涉及“情”的话语表述问题。这类问题对此后的“情形”、“情言”、“情貌”、“情理”等艺术论与文论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开启作用。此后文论众多范畴课题的提出与展开,如“诗言志”课题、“性情”课题、“形神”课题、“神思”课题、“比兴”课题、“象”与“象外之象”课题、“旨味”课题、“虚实”课题、“言意”课题、“意境”课题等,无不与“情”的文学发生意义、“情”的范畴延展意义密切相关。

“情”对于“志”、“礼”、“性”、“心”、“德”、“神”这类中国古代文化与文论的基本范畴的发生意义,更可以由孔子及其后学对于《诗》的多元解释见出。对艺术深有造诣的孔子,对《诗》却经常作非“诗”的解释,这类解释看似出格,其实,理解了中国古代文化是以情感体验思维为特征的,文化系统的众多方面、众多范围都与“情”相通,可以互相生发彼此转化,就会少一些大惊小怪,这类解释只是顺“情”成章。如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致,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治《齐诗》的匡衡总论《风》诗时说:“室家之道修,则天下之理得,故《诗》始《国风》,礼本冠婚。始乎《国风》,原情性而明人伦也;本乎冠婚,正基兆而防未然也。”(《汉书》卷八十一《匡衡传》)这都是在强调艺术与各种社会活动的情感同一性,艺术与各种社会活动都是“情”的生发。这一点在《毛诗》序中说得更为清楚也更为具体。如《召南·草虫》序,说这是“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也”;《郑风·将仲子》序则说是“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叔失道而公弗制,小不忍以致大乱焉。”这类读解,不管距当时诗歌创作的实际情况是近是远,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孔子以降,确有很多哲人与文论家悟及“情”在生活中在文学与文论中具有重要的发生意义。

③“情”对文论诸范畴的构成

“情”对文论诸范畴的构成,是指文论诸范畴都合于“情”的定性,都分有“情”的性质。由于文论范畴为数众多,无法逐一分析,这里只能举诸范围之要,择几个基本范畴,进行“情”的构成性阐释。

a.“意”与“情”

“意”是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范畴,它是文学创作的所欲表达,文学作品的已然表达,文学接受的理应获取。

“意”的提出与运用由来已久。《易传·系辞》中有“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的说法。此说法后来广为引用,它不仅提出了言、意、象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提出了“意”不可尽言的属性。《庄子,天道》说:“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庄子·外物》又说:“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这些说法都认为“意”是有一定认知 内容 的心理活动,它要经由语言而表述,但语言又无法对“意”充分地表述。

陆机大概是最先在文论中运用“意”范畴的,他的《文赋》可以说就是为了解决“意不称物,文不逮意”这一问题而作。此后,范晔的“情志所托,以意为主”(《狱中与诸诸甥侄书》);杜牧的“意能遣辞,辞不能成意”(《答庄元书》);邵雍的“炼辞得奇句,炼意得余味”(《论诗吟》);刘熙载的“意在笔先”(《艺概·文概》)等,都非常强调“意”之于文学的重要性,但也都认为虽则“意”之于诗文绝对不可或缺,但诗文又难于尽“意”。“意”的无可尽言,是中国古代文论对于“意”范畴的普遍看法。

那么,“意”为何物?为什么它如此重要却又言说不尽或言说不清?对这个问题,范晔的一段话说得很精当:“文患其事尽于形,情急于藻,义牵其旨,韵移其意。虽时有能者,大较多不免此累,政可类工巧图绩,竟无得也。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然后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此中情性旨趣,千条百品,屈曲有成理,自谓颇识其数。尝为人言,多不能赏,意或异也。性别宫商,识清浊,斯自然也。”(《狱中与诸甥侄书》)从这段话可以看到,范晔从“意”的心理发生角度体悟到,“意”乃“情”与“志”的统一,是创作主体有感于生活而形成的“情志所托”的体验,这类“情志所托”的体验酿成具体的文学创作之“意”,这“意”便是具体化了的“情”、“志”融合的心理活动。“文”不能尽“意”,在于构成“意”的“情”的活动变化极为微妙,“其中体趣,言之不尽;弦外之意,虚响之音,不知所从而来,虽少许处,而旨态无极。”(《狱中与诸甥侄书》)对“意”的“情志所托”的心理发生过程,范晔之前的陆机曾进行形象地描述,揭示了“意”发生的感官依据,在“意”的发生中有“志”的萌动,有“史”的感悟与“文”的陶冶,而这一切又都涌荡“情”的波流,这才“慨投篇而援笔,聊宣之乎斯文”(《文赋》)。

正是情感体验的浑然而动和微妙之动,正因为“情”包融着感性、心志、既往的文史修养与现实的情境激发,这一切都难于为语言所分解所确定地指认,这就决定了“情志所托”的“意”的非尽言性——“意”的非尽言性来于“情”的构成。

b.“风骨”与“情”

“风骨”是中国古代文学创作的高标准追求,也是很高层次上被运用的鉴赏与批评标准。

“风骨”的不易求,一个重要原因是“风骨”意蕴的不易把握。这种不易把握与“风骨”追求所必然伴随的“情”的活动分不开。“情”一经融入,大量无可言说的东西便活跃起来,更何况“风骨”本身就是一种情感体验,就是一种情感体验效果。与构成抒情作品内容的情感不同,“风骨”的情感体验是对于作品的情感体验内容所进行的表现的体验。

因为“风骨”是对一定内容的表现情况的体验,所以有“风骨”研究者认为这是一个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范畴(注: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风骨》、寇效信:《论风骨》、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都持“风骨”乃内容与形式的说法。);也有学者注意到“风骨”的情感体验性质,把“风骨”理解为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注:张海明:《经与纬的交结》,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265页。),并将之纳入道德规范。

宗白华曾深入地研究“风骨”,他的看法被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论者所引证。这里且把宗白华有代表性的一段话摘引“我认为‘骨’和词是有关系的。但词是有概念内容的。词清楚了,它所表现的现实形象或对于形象的思想也清楚了。‘结言端直’就是一句话要明白正确,不是歪曲,不是诡辩。这种正确的表达,就产生了文骨。但光有‘骨’还不够,还必须从逻辑性走到艺术性,才能感动人。所以‘骨’之外还要有‘风’。‘风’可以动人,‘风’是从情感中来的。中国古典美学既重视思想——表现为‘骨’,又重视情感——表现为‘风’。”(注:宗白华:《美学与意境》,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99页。)这段话确实指出了“风”从情感中来,“骨”从思想中来这一层意思,但从什么中来并不意味着这来者就是什么。说“他从家中来”,这来者是他而不是家。这是简单的类比。“‘风’从情感中来”,“风”未必就是情感或情感倾向。“骨”也是一样。

那么“风”、“骨”是什么?还是前面那句话,“风”、“骨”是对于情感体验内容所进行的表现的情感体验。所表现的情感体验内容自然含有一定的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自然也有一定的道德规范在其中,但宗白华并未止于此,他强调的是如何表现这一定的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他分析刘勰的“结言端直”,说这“就是一句话要明白正确,不是歪曲,不是诡辨”;他说“必须从逻辑性走到艺术性,才能感动人”,毫无疑问,这都不是说表现什么而是说如何表现,是就表现特点与表现效果而言。

从中国古人长于进行的类比思维来说,他们总习惯于把某种言说不清的属性、功能、效果等通过形象比喻加以述说。这种类比思维的要点在于被述说的东西与用来述说的东西,必在比与被比的基本点上能唤起认知与体验的一致性。“风”取空气流动的自然现象,它的最基本的特征性类比,当是自然流动,无所阻碍。“骨”取于人或动物的机体之骨,它的最基本的特征性类比,当是坚实鲜明,刚正硬朗。不管对“风骨”的具体内容做出多少解释,都应该就类比的基本特征展开。刘勰“风骨”论的意蕴正是在如是的特征性中展开的,“是以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沈吟铺辞,莫先于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清焉”,“故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捶字坚而难移,结响凝而不滞,此风骨之力也”,“情与气偕,辞共体并,文明以健,guī@③璋乃骋。蔚彼风力,严此骨鲠。才锋峻立,符采克炳”(《文心雕龙·风骨》)。这些类比的精言妙语,确乎有些扑朔迷离,但根据类比思维的一般规律,抓住基本的类比特征,仔细地思索与体验进去,则不难发现,“风”者确实讲的是情感抒发所达到的自然流动、无所阻碍的表现境界;“骨”者确实讲的是思想阐发所求得的坚定鲜明、刚正硬朗的表述效果。不过,无论情感抒发达到的表现境界也好,思想阐发求得的表述效果也好,都是共见于表现的;而且,对这种表现境界或者效果的追求与接受,又都依凭于情感体验。

既然如此,既然“风骨”是以其表现性而见于情感体验的范畴,“情”对这一范畴的构成性,当毋庸赘言。

④“味”与“情”

“味”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是一个广泛使用的范畴。这一范畴的文论意义存于文学文本与读者的接受关系中,是在这接受关系中读者对文本所形成的读解感受。对这样的读解感受,出于类比思维,中国古人觉得这就像嗅到或尝到的令人陶然的美味,“味”便于读解感受联系起来,成为这类感受的指代,“味”也便逐渐被用做文学与文论的接受范畴。

最早取譬于“味”者,大概是《左传》载晏子论“和与同异”(《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以“味”喻一种特殊的 音乐 接受效果,即“声乐如味”。这种接受效果来于音调与节律的相成与相济,亦即和谐,产生的直接接受效果是平心,进一步的效果便是和德,即协调人伦之序。由这段最早的取譬于“味”的文字,起码能找出“味”的三点规定:“味”生于“声”与“听”的相互作用中;“声”被“听”而得“味”,又并非所有的“声”都能有“味”,有“味”之声必是音调节律相成相济之“声”,这是被接受的艺术一方的规定;“味”的接受效果,是接受主体的平心和德。再进一步分析,合于这三点规定而成“味”,就在于被“味”者能唤起一定的情感体验。为什么把这接受的规定确定于一定的情感体验?可以拿出三点根据:首先,音乐作为特殊的艺术门类,就是情感体验的艺术,它无法表述更多的认知内容,它是通过声音变化唤起情感体验,所以,产生“味”的这种“声”与“听”的相互关系就是一定的情感体验关系;其次,“声”被“听”而得“味”,这能“听”出“味”的“声”其实就是能唤起某种情感体验的“声”,“声”的唤情作用,不同“声”的不同唤情效果,当下心理学已进行了很细致的研究,已经发现了声音唤起情感的生理根据;再次,“味”的接受效果,即平心和德,也是情感体验的效果,根据情感心理学,和谐音乐的接受,可以平和焦虑、放松紧张,主体可由此进入安适宁静的心境,这正是情感效果。可见,“味”的最初提出,便是意指情感体验的接受过程与接受效果。

此后“味”被引入文学与文论,它的情感体验性质也就一并被引入。文论中经典的“味”论者有三人,即刘勰、钟嵘、司空图。此三人谈“味”都不离开情感体验,也可以说,对他们的“味”论都应作“情”的理解。

如刘勰说:“是以四序纷回,而入兴贵闲;物色虽繁,而析辞尚简。使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文心雕龙·物色》)“入兴贵闲”,“析辞尚简”,讲的就是由“文”而“味”的唤情规定。钟嵘说:“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诗品序》)这里的“兴”、“比”、“赋”不仅被视为作诗的基本手法,这同时也是手法对于相应内容的要求与规定。“兴”与“比”表现“意”与“志”,“意”与“志”都是一定的情感体验,这情感体验生发于“物”,“物”又靠“赋”而入诗,所以诗的“比”、“兴”离不开“赋”。作诗的关键就是协调“兴”、“比”、“赋”三种手法,即所谓“宏斯三义,酌而用之”。这样,“味”的接受效果就可以求得,即使“味之者无极”。可见,钟嵘的“味”同样是情感体验的接受效果。

司空图谈“味”更恍惚一些:“文之难,而诗尤难。古今之喻多矣,而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诗》贯六义,则讽谕、抑扬、tíng@④蓄、温雅,皆在其间矣。……倘复以全美为工,即知味外之旨矣。”(《与李生论诗书》)在司空图看来,“味”是一种难于指陈的接受效果,“味”具有超象超知的接受性。超象超知又有所接受,司空图便把“味”更充分地交付给情感体验,因为从心理接受根据而言,惟有情感体验才能超象超知甚至超验地接受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微妙信息。对此,国外的格式塔学派、瓦尔堡学派及现象学心理学派已多有揭示。司空图当然未达到这些当代心理学的专门程度,但司空图凭丰富的艺术经验对此却有所感悟。至于司空图此段文字所提出的单一之“味”与调和之“味”的差异,对调和之“味”作的“醇美”及“味外之旨”的赞美,则是对“味”的情感接受关系及情感体验进行了更细微的区分,提出了更高的情感体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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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艺术论文篇(10)

江浙地区的文人私家园林最为集中,这些物质富足且有文化素养的士阶层营建私家宅园,是他们的宅居和社交之所,受儒释道的思想及传统艺术的影响,园中反映出中国文人的自然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境界,凝聚了中国文人和匠师的艺术智慧。

一、苏州古典园林的传统审美性及传统文化功能

私家园林中遗存数量最多、艺术性最高的苏州,在社会条件上,历代富庶、未受战乱。从唐宋以来是丝织品、各种美术工艺品的集中地,入明清又是科举登第者最多。自然条件上,苏州的地理位置决定其随处可得泉可引水,花草繁多,当地产石。[2]在如此条件下营造出的苏州古典园林有其独到的艺术风格,即文人山水园是山池、建筑、园艺、雕刻、书法、绘画等多种艺术的综合体,成为一种兼具居住功能和多种文化艺术功能的休憩生活空间。苏州古典园林的私人性和选址于市井之中,决定了它在功能上与私人居住紧密相连,其传统文化功能集中在园主个人兼得城市生活的物质享受和自然山林的情趣陶冶。

由于是私家宅园,园中会集中体现主人的审美情趣,它是园主在长期生活中培养形成并始终遵从的价值标准、基本信念和行为规范的统一体。在审美方式上,中国传统美学的三大范式“比德”“缘情”和“畅神”[3]中,前两者是物我的往来:“比德”所获得的美感是在人与物之间道德的比附中实现的,是道德感的满足。园主在园中布置不同的景物,在植物世界寻找“德”的品质,不同于道德教训,是在对“物”的发现中得到快乐,是物我的合一。如拙政园中部的梧竹幽居,亭子边上梧竹构景,梧桐被视为圣洁之树,竹子有高洁之意;狮子里双香仙馆的“双香”指冬梅夏荷,“梅”有“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荷”有“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这些植物都是用于园主自我勉励与标榜。“缘情”是人在外在景物的感触之下发出的自然之情。它是“物感人,故摇荡性情”的人与物的相互活动,在苏州古典园林中就体现为“融情入境,寄景于情”。园林布局构成可行、可居、可观、可游的整体空间。园景空间环环相扣、庭院布局层层叠叠,屋宇山池花木互为借景,形成丰富的景观层次和无穷的景趣变化。“畅神”则是天人之间的往来,是中国传统审美中的最高追求。园主幽坐园林,伏笔诗画、斟茶鸣琴、观山景流水,人与外物的对立感弱化后,那种虽居市井,却获得山林之想的自由感与超越感。

二、苏州古典园林艺术的审美现代性

人类学家米夏埃尔.兰德曼表述过“在人类生活中, 较少的东西建筑在自然支配的基础上, 较多的东西建立在由文化所塑造的形式和惯例的基础上。” [4] 如是,人是文化的存在,而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 每个时代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文化, 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上文简试析过苏州古典园林艺术的传统审美性是以园主的趣味为立足点,使园主在生活和休憩过程中获得极大的审美享受。时代不同,今天的苏州园林已不再作为私家宅园由个人把玩,而是全国乃至世界各地游览者的旅游之所,由此审美主体就由园主个人变为大众消费群体。参观者的审美活动由体验性、自律性扩展出了消费性与泛娱乐化。

苏州古典园林在营造时倾注了园主的主观理想、感情和生活情趣外,同时园林的呈现也是客观艺术规律性的反映,对于艺术的共同感,在园林之中,一个合格的游赏者是可能有在情感或心智上有所触动的,但感受的强度则与游赏者对自然和生活的不同体验、文化素养、审美能力以及对园林艺术的了解程度密切相关,所以它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不能忽视这种审美的无功利性,从而提高实践艺术审美的自觉性与体验性。当代,作为旅游形式的苏州园林实地游赏或是通过现代传播的书刊、图像和影像等形式感受苏州古典园林的风光。这一变革为传统审美活动增添了消费性和泛娱乐化的变革。现代旅游是商业行为,那么对于游赏者就是消费行为。消费和娱乐有本质上的联系。由于当代消费群体的旅游目的大众化与多样化,对于苏州古典园林中高雅文化的解读体现为世俗化,重视感官放松的视听愉悦,或休闲放松与陶冶情操交织于一体。

从本质上看,当代人对于苏州园林的审美活动在于它是潜移默化中对人的整体生活态度与生活观念的培养, 进而造就一种健全、完美的人格。把以上审美特征广泛地渗透到园林游赏之中, 可以使游赏过程更具有艺术性, 增强在其中培养性情、志趣、休闲的功能。

三、苏州古典园林艺术的文化功能之当代转化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苏州古典园林艺术,它的文化功能是由它的审美本质和时代特征所决定。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特征变化会引起文化功能与以往相比有所发展。

“中国园林是由建筑、山水、花木等组合而成的一个综合艺术品”,苏州古典园林作为艺术品,它的审美功能不会褪色。苏州古典园林的审美功能上文已详,在此就不做赘述。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它的审美功能渗透在以下将详述的各文化功能之中。首先,它渗透于游园赏景之中,同时此功能会通过园林的图像、影视及书刊传播得到更好的发挥。苏州古典园林艺术与园主生活状态密切相关,不论是游赏者的实地体验还是通过媒体形式体验,苏州园林所体现的文人人生态度和生活志趣会给文化主体(当代游赏者)提供行为模式上的参考,这为当代人人生境界的提升提供了一种可能性,有助于理想人格塑造。其次,苏州古典园林有休闲功能。林诺斯基在《文化论》一书中认为,艺术的首要功能是满足人们感官的需要, 其次是满足于社会组织、科学技术发展、礼仪、宗教、自尊心等需要。面对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园林艺术既能满足当代人消费娱乐和丰富闲暇生活的低层次需求, 也能满足人抒感、提高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审美素养全面提升的高层次需求。最后,苏州古典园林有符号功能。苏州古典园林艺术有着明显的时代性、地域性特征。当代,它除了是有形的文化实体外也是江南文化的象征符号。正如台湾社会学家龙冠海所揭示的“ 一个民族的特征, 文化所表明的比人类皮肤的颜色或任何其他生理现象所表明的更为有意义和合乎科学。它供给研究社会的人作为辨别各民族的一个根据, 比地域与政治的疆界及所谓民族特征更为合乎现实”。作为有形的文化实体,亭台竹草、墨香诗画往往都是江南文人士族,特别是明清时期士大夫的文化标记, 象征着江浙的文明和繁荣。营建私家宅园这种于市井中的独与天地相往来的处世态度与生活情趣作为无形的文化无处不在地起着确定人群类型、文明程度的符号象征功能。这些文化符号都会形象的在中外游园者的头脑中形成文化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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