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4 14:48:37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篇(1)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问题,规范管理,提高素质,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强化专业知识学习,特别是应知应会学习,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整改的自觉性为切入点,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为关键环节,坚持边学边改、边学边建,精心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开创__乡全面工作的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一)剖析动员

各办公室及个人要切实做好问题查究阶段总结工作,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办公室要对问题查究阶段的自查、剖析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实质进行谈话讨论,进一步学习通知精神。总结学习教育和剖析阶段的工作,认识整改提高工作的重要性,弄清整改提高的方法步骤,明白整改提高阶段的相关要求。

(二)制订整改措施

1、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对核查出来的违纪党员干部职工,按照《公务员法》等管理规定,严格划分责任,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工作人员、科级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追究。党员违反纪律的,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置过程,要严格按照处分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是班子调查。纪检委牵头,对违纪干部职工的违纪事实形成书面材料,并在班子会上通过,提出班子集体处理意见。二是报党委审批。对违纪干部职工处理意见进行整理,写出专题报告,报党委审批。三是与当事人见面。接到党委批复后,及时找被处理的干部职工谈话,将党委批复意见正式通知本人,听取本人意见。并由被处理的干部职工本人在通知单上注明是否接受处置意见。本人拒绝签署意见的,要在通知单上注明。四是通报违纪干部职工处理结果。召开干部职工会,宣布党委批复意见及被处分职工本人意见。五是做好教育工作。对受处分的干部职工,由支部明确责任人,帮助其制订整改措施,教育他们做一个遵纪守法、敬业爱岗的职工。

2、认真制订整改措施。要在继续抓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干部职工个人的实际,认真制订整改措施。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根据自己存在的问题和在查究阶段组织反馈的意见,制订整改措施。针对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讨论,拿出干部职工满意、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突出重点,既有总体安排,又有分步落实的措施。并把近期整改、中期整改、长期整改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改措施做到具体可行,重点突出,时间确定,责任落实。

3、对整改措施严格把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整改措施由纪检委审核把关,一般干部职工的整改措施由分管负责人审核,报纪检委备案。

4、公示整改措施。采取设置整改承诺公开栏等方式,对纪检委班子及干部职工的整改措施进行公示。对公示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吸收。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研究制定。在整改措施付诸实施的过程中,还应根据新的情况和群众意见,及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使其更加完善。

(三)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1、落实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有条件改的,要立即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列出事项,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二是及时通报整改工作情况。通过建立整改台帐制、整改销号制、整改检查制、整改回访复查制等制度,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整改。三是采取发放民主评议表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评议。凡满意率达不到80%的干部职工,责成其重新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并再次进行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乡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上级巡视组巡视和市委、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乡直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市实施细则、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及区实施细则、区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 是否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市委及区委实施细则以及市纪委、区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的具体措施;

2. 是否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 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是否结合本村、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 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村、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区委的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 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 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 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 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 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 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 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 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 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各村、各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乡党委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1.动员部署。(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乡党委3月3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我区“回头看”工作,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和市、区实施细则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村、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6日)要紧紧围绕乡党委“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村、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各村、各单位的自查报告经村(总)支部书记和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在4月6日前报乡纪委办公室。

3.全面约谈。(2017年3月下旬至7月)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突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由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开展约谈,乡三家班子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和挂点联系村开展集中谈话。坚持抓早抓小,盯紧小过小错,针对各村、各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

4.集中检查。(2017年4月10日至15日)乡党委组织6个由乡党委委员带队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检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对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区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检查内容除上述重点外,要对自查自纠中“零报告”的单位上门督查。切实发现并查处一批问题,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检查组检查结束后立即进行反馈,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做好迎检。自治区纪委于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纪委于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活动,对各部门、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近几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查处、零通报、零问责”的单位上门督查。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自治区、市、区“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2.专项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乡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乡财政所、社保中心分别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1.整改落实。各村、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本村、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6月18日前报乡“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乡纪委汇总后上报乡党委和区纪委。

2.健全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乡三家班子领导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对分管负责的工作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分管财税、人事、党政办、机关后勤的领导分别要在“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结合我乡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还没有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的,要及时出台我乡相应的配套制度;已制定有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但已不适应目前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意“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篇(3)

通过检查验收“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全市国土资源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实现局党组提出的“两整治一改革”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把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二、检查验收内容

1.工作成果。重点是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整纪纠风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主要包括:行风政风评议名次升上去,违纪违法案件数量降下来的情况;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的情况;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实行网上交易和监管的情况;土地招拍挂制度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的执行情况;土地储备机构与下属和挂靠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机构的脱钩情况;国土资源干部廉洁从政集中整训工作情况;土地整治、重大资金和项目管理以及干部交流轮岗等情况。

2.制度成果。重点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国土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国土资源管理创新机制、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廉政风险教育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六个方面具体制度措施建立健全的情况。同时,做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全覆盖、责任明确,制度便于执行、管理便于落实、手段切实有效。

3.理论成果。重点是形成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特点和规律的研究认识等。

三、检查验收的时间和方法

(一)自查阶段(2012年9月20日至9月28日)

各县局、分局按照市“两整治一改革”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检查验收的内容,认真开展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各县局、分局在开展本级自查的同时,组织对所属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连同《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纸质各1份,于9月28日前报市局“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纪检监察室)。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连同《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纸质各1份,于9月30日前报省厅“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结合巡视工作,市局对“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厅于10月8日开始,对市局、县局(分局)“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按照《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进行检查评估。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2年10月21日至11月25日)

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整改情况,县局、分局于11月1日前、市局于11月4日分别报市局、省厅党组。市局及各县局、分局要根据自查、上级检查验收反馈的评估意见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梳理、提炼、归纳,起草《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市、县(区)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协调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把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作为巩固和提高“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成果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实、抓好,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篇(4)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万心叧収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好心万,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抓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推动举一反三整改。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如发现畸轻畸重、问责不当情形的,及时整改纠偏。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

(四)强化基层基础抓整改。一是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镇(区、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保障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包联镇开展“三转”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规范精准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方案精神和委机关安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聚焦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综合采取民主评、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当面听、自己找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篇(5)

根据《关于建立“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的通知》(赣移党组[2017]3号)和《关于印发<中国移动江西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移纪检[2017]7号)要求,现将2018年分公司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2018年4月18日召开2018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公

司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各部门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纪委书记与13名支部纪检委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

2、按照分公司2018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2018年纪律检查工作要点,共六大类15项;细化并明确了工作清单,共七大类44项。

3、2018年2月组织各单位经理助理以上成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57份,组织市公司各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47份。

4、协助党委开展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对照省公司文件要求,将深化巡视整改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分别于5月17日、6月28日、7月14日以协同办公的形式下发,要求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反馈自查整改情况。一一与各部门进行沟通,经认真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有18项,其中:涉及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9项,涉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6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项,涉及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2项。督促各责任部门按要求整改,截止8月底已基本完成,还有2项(涉及历史案件通报和干部超编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1、做好纪检委员每半年一次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工作。1月份各支部纪检委员提交书面履责情况报告;7月13日组织13名纪检委员进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现场汇报,纪委书记和4位纪委委员全部到场,听取了汇报并进行点评。2018年12月各支部纪检委员提交2018年度履责情况报告;

2、开展基层支部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3月28日至4月5日开展了一季度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到位。 在7月4日至7月8日的二季度监督检查工作中,主要针对前期问题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对各支部日常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预评分并通报,纳入季度KPI考核。2017年1月4-6日开展了四季度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进行评分,区县分公司党支部考核评分结果纳入了年度KPI考核。

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2018年7月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进行二次清查,并对违规招待费用进行退赔;2018年9月,实地检查所属区县公司和机关各部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对公务用车管理进行明察暗访和现场抽查。

4、协调、督促责任部门完成深化巡视整改工作。与责任部门一起对照《深化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分解表》中55个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有18项,其中:涉及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9项,涉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6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项,涉及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2项。其中15项已基本完成整改,还有2项(涉及历史案件通报、剖析和干部超编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相关要求执行。检查责任部门集团巡视迎检准备情况,3次向分公司党委汇报,7次与各部门讨论。

5、开展区县公司巡察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党委要求开展区县公司巡察工作,重点对区县公司风险防控和运营健康度进行评估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涉及市场营销费用、渠道酬金、渠道维修、集团业务欠费、网络成本管理、代维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物流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多方面内容,并查看前期各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0-11月已完成两个县公司实地检查,目前发现问题28个,如:吉祥号码管理、渠道亮化装修、房租管理、基站代维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集团产品历史欠费、办公楼土建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存在风险,有些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各类监督意见共28条。检查组将具体检查情况向党委进行了汇报,党委听取汇报后提出了新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停留在表面,要深入查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关键流程、环节的控制情况,改进检查方法,确保工作成效。

监察室12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下一步拟分2-3个组到其他区县公司检查,并做好检查组人员的培训,统一检查标准。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如发现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下一步纪委将开展调查,该问责的问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行文下发相关管理办法

1、落实省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分公司2018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18年3月22日形文下发。实行月度预评,按季考评,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牵头组织各专业部门研究制订《分公司风险防控问责管理办法》,于2018年4月4日形文下发。为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员工认真履职, 4月份下发工作联系单,要求各区县公司和部室组织全体员工对该办法进行宣贯和学习,并加强督促,收集学习情况。

3、2018年8月,组织各部门以省公司各专业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分册为指导,在充分运用的基础上,结合分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完善各专业线条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分册(涉及15个部门,148个流程),由监察室汇总下发([2018]监察1号),要求各单位对照贯彻执行,匹配流程和制度,抓早抓小,防范廉洁风险的发生。

四、组织学习教育,建设廉洁文化

紧密围绕“守纪律、讲规矩、强党性”活动主题,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其中:

1、分层分级开展教育的情况

1)党委中心组:先后12次开展中心组学习,2月3日和2月29日,集体观看《反腐警示录》(上、下); 3月26日,对最新讲话精神、省市两级领导关于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讲话等内容进行学习宣贯和导读;3月26日外请市委党校聂校长和汪正生主任讲述《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党课;4月18日,对《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新华社评论《确保两学一做取得实效》、《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内容、要求》进行宣贯、学习和解读;6月3日,对《集团公司经理人员问责实施办法》、《江西公司领导干部弄虚作假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江西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分条例(修订试行)》进行学习、研讨;6月23日,收看“咬定青山不放松”视频、对最新讲话精神之“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为信仰去拼搏去奋斗”进行学习、研讨;7月26日,学习“七一”重要讲话之“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8月27日,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宣贯、解读;9月23日,学习《江西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观看《筑梦路上——从严治党》视频;10月27日,对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的讲话精神和总书记在国企党建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学习、法律风险大讲堂、观看反腐大片《永远在路上》第一集;11月18日,对《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学习。

先后组织开展《准则》和《条例》等学习宣贯2次。各单位共组织参观教育基地16次,参观人数达200多人;组织观看教育片13部,达到400多人;在培训班上开设廉政课程,购置发放书籍180本;撰写学习心得40余篇;组织发送短彩信22期,发送人数达到400多人(以上数据包括区县公司和机关支部)。

2、纪委书记授课情况:纪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并分别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跟支部党员同志讲党课、谈体会。纪委书记刘欣在机关网络支部开展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中讲了一堂专题党课;6月30日,纪委书记在机关网络党支部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会上讲了一堂“讲规矩 有纪律”专题党课。

3、党员学习覆盖率、员工学习覆盖率:一季度针对全体党员开展警示教育,线上观看省纪委《反腐警示录》,党员学习覆盖率92%;二季度学习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四门必修课,党员覆盖率98%,员工覆盖率88%;三季度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三级经理以上人员参与率96%;四季度组织三级经理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对《廉政建设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和考试,完成率100%。

4、组织各支部撰写提交学习心得,共收到学习心得40余篇,择优在省公司《廉政动态》栏目发表。1-12月在“廉政之窗”网站刊登信息26篇,及时完成集团公司“廉洁从业之窗”队伍建设人员信息,并进行日常维护更新。

5、开展日常警示教育和节前廉洁教育进家庭活动。将省、市纪委和省公司下发的违规违纪通报,及时进行传达、通报和剖析,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等节假日,及时通过短彩信、邮件通知、下发文件或工作联系单等多种方式,提醒干部员工及家属牢记廉洁纪律。

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

1、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或提醒情况: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等节假日,纪委及时通过短彩信、邮件通知、下发文件或工作联系单等多种方式,提醒干部员工及家属牢记廉洁纪律。中秋、国庆前夕,通知各支部纪检委员做好节日期间本单位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自查,纪委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抽查和明察暗访。

2、自行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工作建议情况:

3月底启动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整改落实,对“回头看”新发现问题,要求责任部门和区县公司逐一开展整改落实,并汇总整改情况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跟踪问效。3月28日至4月5日先后派出监督检查组赴10个区县分公司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整治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业务招待等方面管理应规范、手续应严格等6条建议。

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招待、差旅费开展专项自查和整改。2018年5月和7月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进行两次清查,并对违规招待费用进行退赔;2018年7月对差旅费超标情况进行再次清查,超标差旅费全部清退;2018年6月重点针对超面积和虚假合署办公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2018年9月,实地检查所属区县公司和机关各部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对公务用车管理进行自查反馈和现场抽查。

六、认真落实案件查办工作

1、问题线索核查及信访案件情况

1)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省公司及地方纪委转办信访件;本单位自收信访件:省公司转办信访件转来1件(信访外,樟树公司客户业务投诉);本单位自收信访件1件;截止11月30日共收到纪检监察信访件1件,信访外1件。

2)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初核、转办要结果到期办结率(办结数量/移交数量):2018年仅收到省公司转办信访件1件(信访外),已办结,并向上级反馈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

3)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情况: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情况:立案1件(张志刚违反八项规定,公车私用),已办结。

4)纪委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党委汇报信访及案件办理的情况;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件、案件亲自批示、过问、督办的情况:纪委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党委汇报信访及案件办理情况2次;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件、案件亲自批示1次、过问、督办情况2次。

5)司法案件情况和自办案件情况(只报数据,不涉及案情,包括一案双查):没有发生司法案件;分公司自查问题线索0件;立案案件1件(同上)。

2、分层分级开展信访分析、案件剖析情况:在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全市经营分析等会议上,对省、市纪委通报的违规接受吃请和收送礼品等案件,省公司通报的南昌、九江分公司违规挪用工会经费、违反劳动纪律等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车私用案件,进行传达、通报和剖析,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注重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严格要求自己,不违规不逾矩。

3、针对信访及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管理改进建议,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情况:要求主管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假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全市三级助理以上人员学习《江西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学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参照省公司文件,结合实际,修订下发《分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4、运用“四种形态”

责任约谈批评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数: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约谈113人次;各县区分公司批评提醒共47人次;组织处理31人;纪律处分1人;无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七、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1、按省公司要求,完成了三级经理重大事项一年一报告工作。

2、做好对“三重一大” 、物流采购、晋升考试、年度评先等事项情况的监督工作;

 3、对关键岗位任职情况进行梳理:共收集汇总关键岗位54个,关键岗位员工93名,其中任职时间已满四年的有16人,满3年的有5人,梳理情况提交人力资源部。目前,关键岗位到期人员已有4人调整岗位,3人已调整工作职责。

4、积极推进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学习省公司下发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分册,并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    

2018年3月,按照公司党委要求,牵头组织各专业部门对重点领域进行风险点排查,研究制定《分公司风险防控问责管理办法》,从安全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综合管理、财经管理四个方面明确了54个红线行为和问责办法,于2018年4月形文下发(宜移司[2018]68号),并组织各单位和部门进行全员宣贯。   

5、2018年5月,启动分公司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各部门针对主要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自查,梳理风险点,对相应流程和办法进行修订,在相关制度和办法中增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条款,明细对应罚则,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A.监督推动的具体措施:

1)3次向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做专项汇报沟通,推动部门在年度绩效计划中包含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内容。7月8日,向公司党委就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党委提出明确要求,各部门应以省公司各专业分册为指导,在充分运用的基础上,结合分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完善本专业线条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分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下发。

2)7-8月安排人员分专业对网络口、市场口、综合口沟通、辅导7次,督促各主责部门针对主要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自查,梳理风险点,对相应流程和办法进行修订,在相关制度和办法中增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条款,明确对应罚则,制定完善本专业线条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分册。

3)2018年8月,组织各部门以省公司各专业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分册为指导,在充分运用的基础上,结合分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完善各专业线条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分册(涉及15个部门,148个流程),由监察室汇总下发([2018]监察1号),要求各单位对照贯彻执行,匹配流程和制度,抓早抓小,防范廉洁风险的发生。

B.存在主要问题:各单位应加强组织学习本专业的廉洁风险防控分册,通过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完善机制建设,优化制度办法,防范廉洁风险的发生。

八、  不足与思路

2018年在省公司纪委、分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完成了深化巡视整改、嵌入式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四风问题整治、集团巡视迎检等工作的牵头组织和执行的任务。开展好反腐倡廉专题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认真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率先开始进行区县分公司巡察工作的探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看到的是许许多多的不足,突出表现在:主动监督的意识不强、发现问题的途径不广、剖析问题原因的深度不够、指导督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大。存在的问题:“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各责任部门虽然进行了流程梳理、风险点排查形成各专业分册,但没有进行充分学习宣贯,没有做到人人入脑入心。有些整改工作仅仅满足于当前问题的整改,治标不治本,没能做到“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要从梳理流程、完善制度、强化执行上下功夫。

结合如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围绕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的核心工作,从以下四个方面理顺工作思路:

(一)更加突出主责,旗帜鲜明履行监督责任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进一步在落实“三转”、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上取得新成效。要敢于较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以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有效监督和严格执纪问责来衡量检验监督责任的落实。正人先正己,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牢牢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行问责,正确运用《问责条例》7种问责方式,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协助分公司党委,发挥纪委在分公司集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协调、监督和问责的作用

集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集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没有旁观者,回顾以前各类整改工作,总有不少差强人意的地方,很大一个因素是查摆问题不彻底。归根结底是没有对失责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如何做到准确问责,就要求我们切实参与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中去。对整改工作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内容、要求、职责分工、进展情况等都非常了解,才能真正掌握各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履责情况,才能有效协调、及时监督和有据问责。

(三)做到学以致用

违纪行为、违规事件与党纪国法的要求、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现成的连线。要有效监督,严格执纪问责,一方面需要学深悟透党纪国法、公司制度规定的精髓,以党纪国法、公司规定为依据,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另一方面要熟悉、分析我公司各类违纪行为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多发易发的领域和环节,提高发现线索、深挖问题本质的能力。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篇(6)

一、工作目标

以“立足问题导向从严回头看、立足专项整治从严抓整改、立足建章立制从严立规矩”为目标,深入总结十以来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是“五查五看”: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领导班子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党委、纪委出台的有关规定以及县委、县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贺州市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是否有收集整理相关单位意见,出台相关政策界限、整改意见等解答文件。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是否存在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五)查专项工作,看突出问题是否整治到位

是否重点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违反财经纪律、“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否围绕排查“六个一”目标,即通过排查发现一批问题线索,纠正整改一批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措施是否实现,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从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层层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1.层层动员部署。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以及自治区、市、县委“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我局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县委印发的“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回头看”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成立相应“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

2.开展自查自纠。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26日前报县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8984227)。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迎检工作。(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自治区、市将、县将于4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交叉检查活动,全局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账,做好迎接自治区、市、县委、县纪委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狠抓整改落实,强化建章立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1.认真整改落实。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逐项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建立长效机制。要对“回头看”发现的一些易发频发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编密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堵住漏洞,铲除滋生“”的土壤。要注重“回头看”成果运用,建立健全举报核查机制、“”查纠机制和通报曝光等各种机制,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为持之以恒纠正“”提供制度保障。

3.及时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经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于7月20日前报县“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回头看”工作是我们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县委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具体要求,是持续正风肃纪、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的重要举措。全局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担好主责。主要领导是“回头看”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工作的推进要亲自过问,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要带头整改。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到“回头看”工作中来。局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责。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督促所有股室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篇(7)

一是继续巩固警示教育成果,及时做好“补课”。根据上海市税务系统2021年度警示教育工作清单,对照所务会会议记录,整理检查是否存在相关的通知、通报和工作提示未学习未传达的情况,并对近期相关警示通知和案例进行再学习再教育,抓好持续的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全所税务干部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在政治上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警钟长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工作环境。

二是做好纪律作风专项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内容和精神,明确专项整改工作的目的和主题,不护短、不遮掩,敢于正视问题,做到深刻自查和剖析,班子成员带头,发扬优良传统,彰显政治担当,并第一时间做好整改,是一次聚焦问题、触动思想、锤炼党性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支部书记兼任支部纪检委员,真履行监督职能,及时了解掌握本支部2021年度警示教育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推动情况,抓好岗位廉洁风险排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微权力”造成“微腐败”;管理上动真碰硬、担当尽责,日常监督、常抓不懈;结合中央、总局、市局巡视巡查问题反馈和自查自纠,抓好“一岗双责”,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暴露出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落实长效机制,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把规矩纪律意识教育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二、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围绕“回头看”重点内容,通过查看资料、专题会议、交流研讨、谈心谈话,实施重点检查和分类抽查的方式开展工作,检查发现总体上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项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全所干部政治纪律廉政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活动开展形式较为单一,交流研讨不多,还要在学深学透、成果转换上下功夫。

三、根据薄弱环节做好整改落实,以及今后努力方向: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篇(8)

此次整顿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干部行为准则》、《公务员条例》及我局有关规章制度为依据,从检查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以思想、作风、纪律、信念和宗旨教育为核心,重点解决好检查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使全体检查人员不断增强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通过整顿使全体人员在思想上统一到局党组的指导思想上来;作风上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纪律上遵守局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从而达到思想认识显著提高、精神状态、服务意识、工作效率、业务水平、办案能力明显改善的目的。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这次教育整顿从20__年1月6日开始至8日结束,共3天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学习阶段。(1月6日)

主要任务:召开全所大会,有主管局长和检查所长作动员,讲清整顿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组织全所人员深入学习《物价干部行为准则》、《公务员条例》、《廉政准则》、《反对自由主义》、《党员干部纪律条例》及我局有关规章制度。

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分组组织好个人学习,并广泛开展讨论,联系检查所的工作实际和个人的思想实际,查找全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2、自查自纠阶段(1月7日)

主要任务:每个检查人员都要对照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自身实际,查找出共性的问题及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自查自纠要采取多种方式,首先是自己查找;其次是征求本科室和其他科室人员的意见;第三是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自查自纠要不怕痛、不怕丑,敢于正视自身的问题、缺点和不足,真正把问题找准。互查互纠要真诚,要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努力营造一个同志之间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氛围。

3、整改提高阶段(1月8日)

主要任务:每位检查人员都要针对各自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理性思考,深刻分析根源,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写出书面材料,制定整改措施。

4、检查验收阶段(1月8日)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篇(9)

一是继续巩固警示教育成果,及时做好“补课”。根据上海市税务系统2021年度警示教育工作清单,对照所务会会议记录,整理检查是否存在相关的通知、通报和工作提示未学习未传达的情况,并对近期相关警示通知和案例进行再学习再教育,抓好持续的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全所税务干部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在政治上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警钟长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工作环境。

二是做好纪律作风专项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内容和精神,明确专项整改工作的目的和主题,不护短、不遮掩,敢于正视问题,做到深刻自查和剖析,班子成员带头,发扬优良传统,彰显政治担当,并第一时间做好整改,是一次聚焦问题、触动思想、锤炼党性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支部书记兼任支部纪检委员,真履行监督职能,及时了解掌握本支部2021年度警示教育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推动情况,抓好岗位廉洁风险排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微权力”造成“微腐败”;管理上动真碰硬、担当尽责,日常监督、常抓不懈;结合中央、总局、市局巡视巡查问题反馈和自查自纠,抓好“一岗双责”,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暴露出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落实长效机制,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把规矩纪律意识教育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二、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围绕“回头看”重点内容,通过查看资料、专题会议、交流研讨、谈心谈话,实施重点检查和分类抽查的方式开展工作,检查发现总体上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项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全所干部政治纪律廉政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活动开展形式较为单一,交流研讨不多,还要在学深学透、成果转换上下功夫。

三、根据薄弱环节做好整改落实,以及今后努力方向:

纪检自查整改工作总结篇(10)

一、落实监督责任,促实主体责任。

一是派驻纪检组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方法,强化对“三重一大”、“三会一课”、“一岗双责”以及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干部人事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促使驻在部门党委履行从严治党的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与驻在部门“一把手”沟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尤其对个单位班子不团结、单位不稳定情况,与部门“一把手”共议析,寻求解决办法,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而促进了驻在部门整个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制定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重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加强理论知识学习

县纪委监委成立后,我派驻组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认真学习沈纪办【2019】1号中共沈丘县纪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锻造铁军、重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学习王琳书记在2019年2月12日在中共沈丘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忠诚履职尽责,用于改革创新推动新时代沈丘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沈纪办【2019】13号中共沈丘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纪委监委“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日常工作内容,深入研究《河南省监察工作流程图及纪检监察文书样本(试行)》,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积极开展工作

1、围绕纪委交办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抓早、抓小和将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的总体要求,坚持动辄则咎,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问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我派驻组共承办案件9件,其中包括县纪委移交案件、卫键委党组移交案件及派驻纪检组自查案件,所有案件均按时办结。每查一案,都要进行分析、剖析,找出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总结教训、堵塞管理漏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项工作。

2、认真宣传发动,积极推进以案促改

县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常委会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以案促改”为工作要求,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以来,我们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先后开展警示教育10次,受教育人数207人次,专题民主生活7次,专题组织生活会6次,废止制度一个,修订制度5个,新建制度4个。制定专项整治措施64项,已落实整改49项,正在落实15项。通过以案促改活动,促进了派驻单位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3、派驻组6-45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人大派驻组工作对照清单逐项查摆,通过开展个人自查、全组共同查、聚焦查,我们共查出存在问题6个方面33项。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9项,开展集中学习15场次,制定完善制度3个。

主要短板: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协助党组(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不充分,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助的方法单一;对“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理解不深刻,表现在对审查调查缺乏政治层面的认识,偏重纪法效果。

提高政治站位方面:案件办理没有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三者统一,案件质量不够高;对调查对象不擅长做思想政治工作;以案促改工作没有真正做到常态化。

依规依纪方面:对监督对象范围界定不准确;没有准确把握讲政治和证据的关系,降低了证据标准;案件取证难度较大时证据存在瑕疵;

在制度执行方面:案件审查调查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文书书写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在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方面:走读式谈话安全管控措施没有严格按要求执行到位;在与被审查调查对象谈话前,六必知掌握了解不全面;安全预案制定不全面。

提升能力素质方面:业务知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规则、业务流程有待于进一步学习。

整改措施:

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制定了学习制度,每周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并由专人负责学习事宜。目前开展集中学习15场次。用理论武装头脑,重点学习《监察法》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刑诉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100题》,熟悉掌握监督执纪中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充分认识安全文明办案不仅是业务要求更是政治要求,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中坚持“两个维护”。

探索方法,做实做细监督。一是按照《沈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察工作办法》我组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监察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重点和重点工作。二是开展了2016年6月以来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对我组6家单位47人的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驻在单位副档内没有存放年度考核表,立即责成单位整改。三是提高政治站位抓以案促改。我们以对老城镇中心卫生院药品过期相关责任人追究为案例,在卫健委系统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及时召开大会进行案情通报,要求各个卫生院以此为戒,对照检查,杜绝此类问题不在发生,避免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经济损失。通过开展“以案促改”,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整改,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严守执纪规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办案,严格保密,严格按程序办案,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严格遵守派驻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在廉洁自律准则的框架里生活、工作、学习,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开展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在节前通过单位微信群提醒相关纪律制度,要求驻在部门节前会议部署,纪检组安排人员节日期间进行检查落实,节日期间抽检不少于三次,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5、积极配合沈丘县人民医院创二甲工作。在县医院创二甲工作期间,派驻纪检组成员积极配合县医院监察室,联合开展县医院全体职工工作纪律大检查,确保全院职工在创二甲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为县医院创二甲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积极开展信访稳定工作

严格遵守县纪委监委信访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值班,履行工作职责,对待来访群众热情、耐心,做好台账记录。结合联系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与县卫健委党组及主要领导、乡镇纪委和信访部门深入基层,主动开展信访问题化解工作。面对新形势下基层矛盾突发的情况,在办理基层案件时,与县卫健委党组及主要领导和乡镇党委政府积极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化在现场。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虽然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不足:

一是工作运行方面,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不能统筹安排。纪检组开展明察暗访频次不够高、执纪效果放大还不到位以及对驻在部门开展监督不平衡。

二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纪检组成员因为进入纪检组系统工作时间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纪检监察重点领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拿不定主意,抓不住规律,提不出对策,缺乏独立办案、办好案的能力。

六、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1. 进一步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主动作为,至少每半年会同其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向驻在部门建言献策,与驻在部门党委一道夯实两个责任。

2.进一步加强驻在部门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不断加强驻在部门作风建设,全面查找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切实找准深化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在部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驻在部门整改落实,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层层压实责任,拿出过硬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细抓实。

3.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坚持从政治角度出发,准确把握政策和案件特点,结合被审查人的态度认识等情况,区别对待,在处理意见上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职务调整等多种方式,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达到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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