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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理念
当前管理界人士对柔性及柔性操作观点较多,看法不一。在民主行政的柔性操作进程中,虽然听到了来自各方拥护的声音,但与此同时,也听到了另一种声音,有人认为,柔性操作的理念不清晰;还有人认为,柔性操作是一种妥协,一种缓冲,为的是掩盖矛盾,是因为政府没能力解决问题而采取的一种缓兵之计。甚至,有少数政府官员把柔性操作当作为自己谋利的一种手段,他们在行政之时,也采取了“柔”策略,可此种“柔”操作是建立在他们滥用权力、为非作歹、之上的。谁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在行政之时就“柔”一把,大开绿灯。这种“柔”操作将正义抛之脑后,将人民的利益抛之脑后,与我们的民主行政的理念背道而驰,从而造成党风不良、官风腐败,致使干群关系紧张,并影响了政府的权威和合法性等。
因此笔者认为,在行政的柔性操作进程中,理念一定要相当清晰,那就是要“民主”,为民谋利。以人为本的“民主”观念是中华传统行政文化的精髓。民主行政是现代行政的本质特征,也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改革普遍追求的价值目标。现代政府应该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在坚持刚性目标的前提下,通过柔性操作的方式承担起政府的责任。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表明,在追求民主行政的过程中,在实现人民民主与人民的过程中,柔性操作是必要且必须的。将民主作为最重要的公共行政理念和价值观准则,既是民主行政柔性操作的合法性要求,同时也是公共行政存在及使命的必然选择。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能够在坚持行政的刚性目标的同时,更好地化解社会冲突和矛盾,更好地实现民主,为民谋利。
2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特点
(1)人性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是依据社会的共同价值和文化精神氛围进行的人格化管理,其本质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它以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为基础,以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思维,在广大老百姓的心中形成一种潜在的说明力,从而把政府的意志和思想贯彻在行政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中。
(2)平民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改变了过去行政工作人员“高高在上”的局面,提倡“平民化”。从实质意义上说,这种变化要求政府行政人员在增强非权力影响力上下功夫,增强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也要求他们在职务升迁、任免去留上多一些平常心、事业心,少一些。另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还强调民众的参与,实际上,行政的柔性操作过程是政府与广大群众思想与动机上的互动过程。社会的发展是由政府与广大群众共同推动的,而不是主要由政府推动的。
(3)弹性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注重战略弹性,重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倡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从而提高整体的反应灵敏度,时时应对变化和不确定。在行政的柔性操作进程中,遵循的是从实际出发的机动灵活的指导思想,有所变,有所不变,变就是创新,就是无止境的改善,不变的是民主行政的宗旨和理念。
(4)效率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注重技术渗透,重视研究行政管理的规律,分析行政效率的现状,力求提出改进提高的措施。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政府部门在行政的柔性操作过程中要以不断地学习及时获取新知识和新技能为前提,以高技术手段不断促进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不断开创行政管理的新天地,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从而更好地为民谋利。3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途径
(1)以情感为基础,推行民主行政。注重情感沟通和关系协调。在传统的行政方式中,过多地强调“服从命令听指挥”,沟通被看得不是很重要,对组织的分配、安排、命令,人民想得通要做、想不通也要做。这种“不平等”的待遇使人们只能在无奈中接受一切。民主行政的柔性操作就是要改变这种局面,它以“公正、公开、公平”为原则,以“沟通——理解——互动”为模式,从而实现有效行政。另外,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社会,影响组织、社会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越来越错综复杂,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越来越突出。因此,行政管理人员在协调上的职能、方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以协调求稳定、以协调求发展、以协调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也是行政的柔性操作方式之一。
与此同时,还要注重激励作用和个性化指导。在传统的行政方式中,习惯于“指挥”人民前进,不注重激励人民的动机和行为。其实,人们从事一切工作的愿望程度,是影响行政目标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所以,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在推行民主行政的柔性操作的过程中,要以人民“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以“察民情、知民心、顺民意”为落脚点。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学会运用科学的激励方法和高超的激励艺术,让人民在自觉自愿的状态下配合行政工作,把要求人民干的事情变成人民自己愿意干的事情,最大限度地使其潜能变为显能。另外,现代社会,人们的个性呈现多样化、多元化,这就需要行政管理人员在行政方法上也要多元化、多样化,更加注重对群众进行个别的关照、个别的指导、个别的激励,在不断改进行政制度的同时,不断提高行政艺术。
(2)以文化宣传为平台,促进民主行政。首先,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增加资金投入,利用多种渠道,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教育是兴国安邦的良方妙计,也是增强公民意识的必要途径。通过教育、统一观念,塑造社会整体的价值共识,从而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合力。另外,要正确引导文化媒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媒体肩负着塑造民众性格的重任。维护民权、关注民生、传达民意,这些既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利益,又有助于人们更好地认知作为公民应享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从而促进民主行政的顺利进行。
(3)以制度为保障,确保民主行政。一方面,在政治系统的输入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和疏通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另外,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另一方面,在政治系统的输出上,则应该发扬民本精神,把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价值目标。将“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精神理念贯穿于各项制度之中,贯穿于行政管理工作之中,从而突出人民群众在政府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确保民主行政。
4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人才分析法。坚信“天生我才必有用,我生个个皆人才。”
2、冷静处理法。在自己冷静的状态下处理事情,避免过激行为。
3、换位体验法。真正走近学生,这样会帮助我们放大思维,权衡利弊,作出妥善处理。
二、把民主平等真正归还给学生
民主平等是新课改理念之一,但平等绝不是迁就,降低要求,甚至放任自流。平等,意味着不要粗暴蛮横,多一张笑脸,多一份尊重,多一点耐心,多一片友情。每个班集体都有总的目标,总目标下又分解成若干个小要求,班主任在要求学生去做的同时,自己必须以身作责。如果班主任能跟学生始终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和学生同甘共苦,那么,学生会信心百倍地和自己为实现班级目标而奋斗。
三、关注细节,把握细节,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说过“:教育就是习惯的培养”。所以养成教育是学校工作永恒的主题。养成教育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是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的基础。
(一)从文明礼仪抓起,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
言谈举止,举手投足都以礼貌为主,说“请,谢谢,对不起”等文明语言,外出和父母他招呼,见到老师或亲朋主动问候,穿着朴素大方整洁,完善教育内涵,促进社会和谐。
(二)从班级管理抓起,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如今,独生子女多,家庭条件优越,家庭教育的溺爱使孩子成了“小皇帝”、“小公主”,他们自理能力差,独立生活能力差,缺乏艰苦朴素助人为乐的好品质,对物不爱惜,没有责任感和感恩心。因此,从班级常规管理抓起,从细微处抓起,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如让学生自己民主选举班干部,让学生干部参与班级管理也助于培养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评估等方面的能力,还能够培养出一批富有创造力全方面发展的人才,提高班级管理的效率。
(三)关注班级文化建设
利用好文化宣传的作用,在这个阵地中,让学生勇于吐露出自己的心声,拨动学生心灵的琴弦,如“快乐向前冲”,让学生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展示自己良好的一面,增强自信心,“心灵之窗”,让师生各自表达自己真实的心声,无论对于错,美与丑,然后从中捕捉教育契机,从而真正构建“师生民主平等”的平台,培养健康向上的班集体。
高二(2)班,是一九九九年所组建的一个文科班,全班六十七人。我这个班主任一年前走马上任。在我的班级管理中,高举民主与科学两面旗帜。着重于建立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为特点的健康的师生关系。
(一)尊师爱生
尊师爱生就是学生应当尊重老师,老师应当热爱学生,这是我们新型师生关系的特点,也是建立良好、协调师生关系的感情基础。实践证明,尊师常是爱生的结果,爱生是尊师的前提。通过数年的班主任工作我深深认识到,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就在于如何热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生,才能对教育工作高度负责,才能深入了解学生,全面关怀学生,促使学生健康成长。如果教师不爱学生,就会失去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就难以在教育实践中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教育效果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教师要尽可能利用各种机会,主动接近学生,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贴心人和知心朋友,全身心地关爱学生,从而赢得学生对自己的尊重。
文科班在刚组建时,大多学生在心理都有一种自卑感,认为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因为理科成绩不够理想才“改换门庭”。这种心态的存在是对今后的学习生活极为不利的,所以要尽早将其消除,鼓舞其士气,树立其信心。
我在开学后的第一次班会上,使用了一个“激将法”,说了几句“刺激”的话:“同学们,首先我欢迎大家加入到高二文科班这个集体里来,做为班主任,我将率领大家浴血奋战两年,胜利杀进大学校园。”(听到此话,同学们都面露喜色,突然话锋一转)“但你们知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评价文科班学生的?他们说文科班的学生是成绩不好的才去学文科,是所谓差生的集合。”(听到这里,学生们或埋头不语,或很不服气。刺激见效后,就要树立自信心了)“这是偏见,但面对偏见光用语言去回击未免太无力,我们要用行动去证明,我们是一群有实力的学生,我们大学校园里见!”(然后用历届文科生中的出类拔萃者的事实来说理,鼓舞士气,达到效果)
除了“心理战术”外,教师还需要将爱心融于点滴小事中,高二(2)班有个特点,借读生人数相当多,全班六十七人中,在籍生39人,借读生28人,借读生占全班人数的42%。借读生由于进校分低,往往自觉得低人一等,害怕老师会另眼相看,有同学说在籍生是“亲生的”,而自己是“抱养的”。一旦他们长期得不到重视与关心,加上成绩不理想,很容易演变成“破罐子破摔”心态。这对整个班集体的健康成长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作为班主任老师,不能厚此薄彼,应一视同仁。
首先班主任老师有意识地在班级管理中淡化“有籍”与“无籍”,强调我们是六十七人组成的大家庭。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奖惩”分明,一视同仁。第三,更多地留意借读生中成绩不够理想者的动向,防微杜渐。
我曾经笑谈,班上学生较多,如果每天找一个学生谈话,全班同学要两个多月才能轮到一次。因此一方面鼓励学生主动与班主任交流,另一方面坚持“一天一谈”(每天抽二十分钟时间找一名同学谈话。)这种谈话是平等的交流,班主任以朋友,师长的身份,以帮助学生困难的角度来谈话,效果不错。学生谈完后觉得老师正在关心我,关注我,从而信心大增,积极性增强。此举比多补几节课,多训几次话要成功得多。
例如班上一名女生,一直在学习上漫不经心,对班级活动不闻不问,在“一日一谈”中她说出了心里话:她初中就读于省重点中学,成绩相当好,作为保送生(优录二十分)推荐进入该校高中;但中考中“马失前蹄”成绩大幅下降,以至保送生最低线都未达到,于是心灰意冷,觉得无颜见人高一时便到郊县借读,在哪里未能很快适应,学习更是觉得无回天之力了。不得已高二回来借读,对自己也没有多大信心了。我听完后与她长谈了一个多小时,讲到了人生道路上对待挫折的态度;讲到了如何走出心理阴影区;讲到了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讲到了她父母为她付出的努力和辛苦。她听着流下了眼泪。这一谈对她触动很大,好像变了一个人,学习上开始用功了,个性也变得开朗起来,学习成绩也有了明显提高,老师和同学们赞许的眼光中她又成为一名自信活泼的女孩。
通过“一日一谈”,作为班主任的我也尝到很多甜头,总结出了一点规律:考前找那些学习成绩起伏较大同学谈,提醒他们早作准备,精心备考,增强自信。考后找有进步的同学谈,及时肯定他们,使之一鼓作气。更要找退步的同学谈,及时分析失误,亡羊补牢,防止气馁。
同学们和我的关系都不错,朋友式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亲其师才信其道”这句古话我有了更深层的理解。
(二)民主平等
教师的教育应建立在民主、平等、友善的基础上,以说理疏导,循循善诱的方法,促使学生学业的进步和思想品德的提高,教师决不能以为学生是孩子而以“大人”、“长者”自居,动辄以简单、粗暴的态度和压的方法来对待学生,从而造成师生关系的紧张和对立。
作为教师,不体罚、不训斥学生是平等、民主的最基本原则,实质上,师生民主、平等的关系还应是教师善于虚心向学生学习,善于倾听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在发生问题时,师生之间要善于民主讨论,服从真理,倡导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风尚。所以我常对学生讲布鲁诺的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在班级管理工作中,有产生班干、团干这一关键步骤,他们是班级领导核心。任命班干部,则简单易行,但专制色彩浓些,选举班干部,看似麻烦,但他们代表了学生的要求和利益,使“民主”得以体现。
选举过程大致如下:首先班主任在全班作动员,强调班干部要有为大家服务的意识,要成为班级中的模范。然后由竞选者就竞选职位,自我评价,施政纲领等进行演讲。之后,由全班同学及班主任老师投票表决,产生班委会成员(3名)团支部成员(3名),当场宣布结果。接下来一周时间,由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组阁”,任命宣委、文艺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等职务人选。再交全班同学审议通过后,临时班集体核心力量产生,试用期半年。半年后经民主评议,作适当调整后正式任命。在这一过程中,班主任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
这样民主选举产生的班干部、团干代表了全体同学的意志,他们今后的工作也必然会得到全班同学的支持。
班委会、团支部领导下各小组设组长,各学科有科代表,每天有值日生(轮流),目的是让百分之百的同学参与班级管理与建设工作,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如图示:
副班长学习、宣传、文艺、生活、体育委员
班委会:班长组长(五大组)
副班长值日生(全员轮流)
班主任:领导、协调作用
班级管理
机构组织委员①团小组
②
团支部:团支部书记③
④
宣传委员⑤
在班级重大决策时,由班委(3名),班主任及团支部成员(3名)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民主与严格管理并不矛盾,在班级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的过程中,在民主前提下执法,在执法的过程中体现民主。
首先让全班同学分小组讨论,班委会、团支部研究修改后制定出《班级公约》等班级制度,从而使班级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
然后坚持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检查形式有:
①学生自检。让学生自我反省,如在自检中以现有“违法”行为,可以从以下“自惩”方法中任选一种:a、做一件好事,将功补过;b、在自评表上对“违法”行为作小结,自己保存,以观后效。
②学生互检:互检方式有要好同学自由组合互检,“先进”与“落后”搭档间互检。以起到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作用。
③干部检查:由班干部检查班内同学,发现问题后,作记载,一周一“通报”,使班干部能力得到锻炼,也使班风中充斥着一股正气。
④集体检查:配合校文明示范班评选工作,既检查同学,也检查班主任的工作、言行,评出优秀榜样,激励先进,争创先进集体。
⑤班主任抽检:一旦四种检查落实到位后,班主任抽检工作就会很轻松。班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律精神,学生如果学会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这个班集体就会是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甚至老师“不在”比“在”还好。
(三)教学相长
教学相长包含三种含义:
(1)教可以促进学,即“教然而知困,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2)教师可以向学生学习。教师虽以教人为主,学生以学习为主,但教师也可以向学生学习,能者为师。
(3)学生可以超过老师。学生不应“书云亦云”,“师云亦云”,要独立思考,独立判断,鼓励质疑。追求“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我在上任三个月后组织了一次恳谈会,请同学们给我提意见,意见收集起来真不少,有听颇为尖锐,大至工作方式上希望我在考试后分析成绩时不要因恨铁不成钢而影响学生心态。小至个人小节上希望我改掉曾随地吐痰的不良行为。虽然我听得有些面红耳赤,但我知道,只有主动听取,学生的批评和建议,教师才可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所以恳谈会成为我班主任工作中的常规活动,二到三个月便开展一次。
1.2缺乏健全的施工材料管理在对民用建筑进行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其牵涉到的建筑材料种类众多,从而对建筑材料管理工程具有越来越高的要求。但是在施工现场依旧存在着施工材料管理混乱的问题,例如,建筑材料归类不合理以及随处乱放等。由此则导致出现建筑材料使用率有所降低以及建筑材料出现过期等现象。
1.3缺乏施工安全管理意识在对民用建筑进行施工建设的过程中,要求施工现场一定要设置安全警示牌,以此有效的对安全警示问题进行提醒,但是在施工现场,警示牌与安全标语的数量极少,并且其设置的位置相对隐蔽,若相关单位未有效的对此问题进行关注与重视,则非常容易导致出现事故。就施工企业而言,如果不能有效的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保证,则很难有效的对建筑施工进度进行保证。同时,在施工现场还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问题,例如,很多施工人员不能正确的佩戴安全帽,甚至不佩戴安全帽;一些从事高空危险作业的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带等。
1.4缺乏有效的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在对民用建筑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往往会在施工现场搭建屏障,此措施虽然可以有效的避免外来人员随意出入,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以及实施规范管理,但是依旧存在着很多的弊端与漏洞,在施工现场,很难有效的利用设置防护物的方式,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控制以及施工环境保护等。同时,由于施工现场存在着大量粉尘,其既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还会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相关的管理人员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建筑施工管理得到加强,从而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2完善民用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对策
2.1构建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构建与落实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是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以及规范化执行各项措施的重要保障。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保证,并在所有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得以贯穿,还是具体的责任落实以及职责分工的重要前提。同时,只有不断的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与健全,才可以为管理工作提供统一的与科学的参考标准,从而有效的对主观臆断与随意裁定的现象进行避免。此外,在对具体的管理制度进行落实的过程中,应该选择集体监督的形式确保所有的管理对策都可以顺利的落实,从而管理制度可以使其自身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2.2提高建筑项目施工安全意识在对民用建筑进行施工的过程中,提倡安全管理具备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应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安全流程施工,提倡安全第一,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其次,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施工安全知识实施培训,使施工人员自身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以此使施工人员可以充分的对基本的安全技能与安全知识进行掌握,同时,管理人员也应该全面的对管理知识进行了解与掌握。最后,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落实,确保工程施工与施工安全管理可以同步实施,并委派专人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3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在对民用建筑进行施工建设的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环境进行管理与保护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施工材料而言,可以选择较为环保的建筑材料,不仅环保,还可以使材料利用率得到提升。同时,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施工现场的作业机械会发出一定的噪声,从而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合理的对施工时间进行安排与调整,尽量避开休息时间,以此有效的降低噪声污染,并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此外,还应该科学合理的对施工机械、施工材料以及施工办公室等进行安排与布置,应实现高效生产与充分利用。为了减少灰尘以及降低环境污染,则可以适当的在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定期的对地面实施洒水处理,以此确保地面可以保持湿润,从而有效的对扬尘污染进行避免。
2.4加强施工设备与施工材料的管理在对民用建筑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施工设备与施工材料进行管理具备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应该严格的根据施工设计要求验收建筑材料,对于需要进行复试的施工材料,一定要复检合格以后才可以投入使用,从而有效的对施工材料质量进行保证。其次,材料管理人员应该依照实际的施工进度,科学合理的对建筑材料进行发放,杜绝出现材料丢失与浪费的现象。再次,在民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应该有效的对施工废料回收工作进行保证。最后,完成施工后,应该合理的对剩余建筑材料实施分类处理,降低建筑材料的丢失与浪费,并详细的对建筑材料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其利用效果进行核对。
二、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
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包括多项内容,为了提高施工的质量,管理人员需要重点对施工材料、技术、设备以及工程资料加强管理。在施工的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工作,这样资料包括材料合格证、设计方案、竣工材料、验收报告以及测量数据等等,管理人员妥善保管这些资料信息,如果由于管理不善,出现资料缺失等问题,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延误工期。所以,在建立管理体系时,一定要做好细节工作,建立存档制度,对不同类型的材料进行分类管理,这样才能保证管理体系的完善性以及高效性。
三、实例分析
1、工程概况某民用建筑工程,占地面积为12800m2,其属于高层综合性大楼,地上为26层,地下为2层,建筑高130m。其开挖面距离周围建筑的最大距离为20m,而最小只有8m.该建筑由于处于商业中心,所以,人流量比较大,为了保证建筑使用的安全性,必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程设计人员还要结合工程实际,优化与创新组织管理体系,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才能提高施工的效率。2、施工组织项目管理体系创新的重要内容由于该施工场地较为狭小,在南北距离不足100m2的场地中,要建立结构较为复杂的高层民用建筑,必须合理利用外部场地。项目把场地内的临时设施布置得非常紧凑,临时办公室尽量精简,大宗材料堆场相对集中。经与周围业主积极协商,在离工地1km左右的地方租赁一块闲置空地,搭设6幢共60间临时活动房,并配以卫生间、食堂等生活设施。项目在工地租赁仓库作为临时堆放,在工程急需时再短距离转运。项目的成品、半成品及大型设备需求量很大。大楼采用SRC结构(型钢混凝土结构),在结构施工阶段钢结构施工量较大,平均每周的吊装量就有100多T。外墙整体玻璃幕墙面积达60000m2多,穿插主体结构施工,幕墙骨架和玻璃的用量巨大。大楼设置45台电梯、手扶梯,电梯组件进场运输量也很大。所有这些分部工程对狭小的场地都是严峻的考验,项目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协调所有垂直运输工具(2台TCT7032大型塔吊和2台京龙SCD200/200GS高速变频货电梯)对到工地大宗构件、设备实行进场24h内吊装完成。本基坑开挖10m深,土石方开挖工程量较大,出土难度较大。基坑基本上是白天爆破,晚上集中装土外运。土石方外运坡道铺设厚麻袋,并用水浇湿,黏除车轮附着的泥土。防止车轮带出工地污染道路。门口设置全自动机械洗车机,对车轮、车身及汽车底部进行全面冲洗、确保无泥土外带后才放行。车厢顶安装自动式车盖,防止土方运输过程中散落。出入口专人指导,避让过往快速行进的车辆,保证行车和行人的安全。
一、案件中的取证行为与证据效力
我们不妨先围绕此案中的行政处罚证据做一分析。众所周知,证据是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而取证过程要受到法律的诸多约束,证据效力也要经过排除规则的严格检验,若无瑕疵方能作为行政处罚的根据。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取证过程及其证据效力到底应做何评价,笔者认为此案判决中的有关结论值得商榷。
首先,公安机关的取证行为并非行政权力的委托和让渡。试想果如法院判决所言,市民拍摄的照片具有直接的证据效力,且此时的调查权为市民所掌握,那我们就可以推导出下面结论:首先是公安机关一旦获得这些“证据”,对其效力也就无须甚至不能加以甄别排除;其次是公安机关一旦对此类“证据”不予采纳反而将因行政不作为而构成违法。这样的逻辑无疑十分荒谬。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我们仔细辨析这一规定便可发现,调查与检查作为两种不同的取证手段,后者的实施条件比前者严格,非行政机关亲自进行不可,但也仅在必要时方需如此。而调查收集证据的方式则可以多样化,例如可以通过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电子眼、录音器等现代技术设备采集,可以是行政机关在调查过程中直接制作调查笔录等,也可以由行政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广泛收集和公民主动提供。这就意味着,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采用多元化和多层次的调查方式方法,也即证据来源多样化,是行政机关很自然的选择,而其直接目的就是高效地收集到行政处罚所需证据,同时降低调查取证的成本。在本案中,公安机关“调”来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查”实之后择其符合要求者而用之,“调”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查”的主体还是公安机关,又怎么谈得上是将调查权委托、甚至让渡给市民呢?此时的调查权仍牢牢地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鼓励市民提供线索恰是其行使调查权的方式之一。
在此必须指出的是,尽管《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个人不能成为接受委托实施处罚的主体,实际生活却已经出现了由个人接受委托、甚至获得授权实施处罚的需要。最明显的例子是船舶航行途中的船长和列车行驶途中的列车员为了保障船舶或列车等流动性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授权或委托获得实施处罚的权力。因此,我们只能将不得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视为一般的原则而非绝对的铁律,本案判决中称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而不能委托公民行使,就未免过于绝对了。
其次,市民“拍违”的照片经得住行政证据排除规则的检验。与诉讼证据类似,行政处罚证据的效力须经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即所谓证据“三性”的检验方能被采信。[2]本案中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具备真实性与关联性已无须赘言,否则公安机关根本无法辨认原告,而原告在复议程序中也承认了违章事实,这也反证了照片具有真实性与关联性。[3]
那么这些照片是否具备合法性呢?“非法性排除要求对来源和形成为非法的证据(资料)不得作为诉讼中定案的依据,应该予以剔除。这种非法不仅指违反了程序法,而且也包括违反实体法,同时,亦包含对基本法——宪法的违反。”[4]具体而言,行政程序中的证据因非法性而应排除其效力的情形主要包括:(1)严重违反法定取证程序收集的证据;(2)不合法主体收集和提供的证据;(3)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4)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5)不具备合法性的其它证据材料。[5]笔者将其概括为程序违法、主体违法、手段违法、侵害法益四种主要情形。就本案中的违章照片而言,它的取得在程序上并没有违反“证据在先、处理在后”的原则,也无其它违法情形;在主体上,诚如上文所言,取证过程始终操之于公安机关之手,其权力从未假手于人;在手段上,无论是孔某拍摄赖某交通违章的过程,还是公安机关向知情者孔某收集照片的过程,均无利诱、欺诈、胁迫、违反善良风俗等情节;而取证的过程也并未侵犯赖先生的生命健康、隐私名誉等合法权益。因此,对本案中公安机关所采证据材料的效力,应当可以得出肯定的结论。
再次,类似的取证方法在我国其它法律中已不乏先例。众所周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可以使用通缉悬赏的方式鼓励公民提供线索、协助侦查,公民提供的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也常常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指控与定罪的证据。如《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便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依照“举重以明轻”的法律解释规则,刑事处罚使公民遭受的损害为重,而行政处罚使公民遭受的损害为轻。严厉的刑事处罚尚且可以通过广泛发动民众提供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并依法加以选用,较轻的行政处罚难道就只能使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亲历亲为所笔录的证据材料吗?要知道,即使与最轻微的刑罚比较起来,数额一般在百元左右的交通罚款也只能是“小巫见大巫”而已,绝对不可同日而语。
进而言之,其实无论是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即便是侦查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亲历亲为所得到的证据材料也同样可能不符合证据“三性”的要求,也不能不加分析地一律采用,而是同样需要按照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加以甄别和筛选。因此,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这也体现了现代行政执法制度中一项重要原则——调查与决定相分离。
二、案件中的行政行为与各方关系
本案公安机关采取的特殊行为方式和由此形成的不同寻常的官民角色关系,以及它们所体现出来的行政改革方向,同样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在本案的行政处罚中,“拍违”的市民并非以所谓“行政相对人”的角色出现,而是反过来站在公安机关一边协助它“对付”另外一部分违章的市民。这种不以传统面目出现的官民关系尽管属于制度改革、方法创新的新生事物,完全适应现代公共行政发展的方向,但许多时候却由于人们对新生事物抱有的习惯性的怀疑、否定态度,而受到
非议和责难。所谓“市民做回市民,警察做回警察”、“执法归执法,挣钱归挣钱”便是持否定意见者的代表性意见。对此,笔者却乐于为这种看似“别扭”的官民角色关系做一番辩护。
首先,从行政机关一方来看,其实施的是旨在调动公民积极性的行政奖励。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对公民赖先生等交通违章者实施的是行政处罚,对另一类公民孔某等“拍违”者实施的则是另一种行为——行政奖励。行政奖励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对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6]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拍违”市民所给予的物质奖励,属于行政管理方法的创新,却被一些人讥称为公安机关在做“买卖”。尽管行政奖励与等价交易的“买卖”之间存在种种不同,二者并不能划上等号,但笔者却以为从一定的意义上讲,即便把这种奖励视为“买卖”,做这种“买卖”也并非就那么大逆不道。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桩买卖中,作为“买主”的公安机关获得了查处交通违章的重要线索,节省了大量的人财物开支,大幅提高了行政效率;作为“卖方”的市民获得一定的物质回报;其它普通公众则得到了更加良好的通行环境和更有保障的交通安全;即便是对被拍者而言,这种“买卖”纵然会使违章者更可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却并不至于使守法者遭遇不当的错罚,也并不冤枉。从法律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样的“买卖”有人得益却无人受损,实现了帕累托改进,当然值得一试。
其次,从社会公众一方来看,其履行的是旨在协助行政机关执法的公民义务。基于行政优先的行政法理和法律的规定,公民负有协助行政执法的义务。过去我们常将这种义务的承担者局限于行政机关向其发出要求的特定对象,实际上不特定的多数人也有可能作为此种义务的承担者。在交通违章行为高频出现难以查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拍违”的通告,当可视为向不特定人提出的协助执行公务的一般要求,市民对此便负有协助义务。
当然,市民履行协助执法义务的方式与程度有一个较大的弹性空间可供伸缩,否则便有可能成为行政机关推诿自身职责,将执法工作转移到市民头上的借口。客观条件与主观态度决定了不同市民履行协助执法义务时在方式和程度上的差别,以拍摄违章协助交通执法而言,则摄像器材与摄影技术的限制便对许多市民构成了限制,但我们并不能据此便否认他们对这一义务的履行。因此,本案中公民履行协助执法义务的最低程度即消极的履行方式,便是对公安机关的此项工作不加妨碍、不施破坏即可;其更为积极的履行方式才是拍摄违章、提供线索,二者均是其履行义务的方式。而公安机关对履行此项义务中的更积极者、更出色者,给予物质上的表彰,自属理所当然。
再次,从违章者一方来看,其接受的只不过是本来就依法应得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本案中公安机关所尝试的新的行政手段,以及由此形成的新的官民关系也并未使违章者遭受更加不利的对待。诚然,监控交通违章行为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而交管部门鼓励市民拍摄违章,将违章行为置于公众的监控之下,兴社会之力以敌一人,看起来使得违章者陷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这里似乎有滥用行政职权之嫌,而权力控制和禁止权力滥用恰是依法行政原则的根本要求,这也是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行为颇受诟病之处。
但我们认为,公安机关的行为实际上并无可厚非。一则公安机关动员社会力量的目的旨在制裁市民的违法行为而非合法行为,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违章的市民因此遭受处罚的可能性虽然加大了,但他们所遭受的处罚却不是额外增加的,而是本来就依法应得的。二则市民们与违章行为斗争的过程同样受制于法律的严格约束,若市民以此为由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该受到追究。现实中已经出现有成为“职业拍车族”的市民为牟利而引诱司机违章,或者更改照相机的时间显示以造成多次违章假象等,交警部门则表示一旦发现“拍车族”存在以上行为将取消其拍摄资格。[7]三则市民提供的线索也须经过行政机关依法甄选方能形成证据并接受证据排除规则的检验,公安机关并不能因证据线索是由市民提供的而降低其要求,从而使违章者遭受不利。
三、蕴藏在案件背后的现代行政法理
进一步地,我们还可以继续探究本案背后蕴涵的现代行政法理。现代行政法理,即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它是适应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方向而对传统行政法理念进一步修正、发展的结果。追求政府在有限规模约束下的高效运作,鼓励公民对行政过程的积极参与,以及行政手段的不断丰富革新是现代公共行政改革最突出的特征。这些变化要求我们对传统的行政法治理论不断矫正,以新的理念——有限政府、公民参与、行政手段革新等等,来对现代社会中的行政法现象做重新的检视和评判。对于本案,如果我们做更进一步的追问,就不得不要求我们对下面的命题做出回答。
首先,面对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张,我们能否容忍它变得臃肿庞大起来?社会管理的日益复杂与公众期望的不断上升带来的政府职能扩张已是不争的事实,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十九世纪末期开始便进入了所谓“行政国家”的时代,到了“二战”前后,其政府规模更是达到了空前地步。同样地,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所带来的空前繁荣,以及转型期一系列错综复杂社会矛盾的存在,势必要求我国政府职能大幅度地扩张以适应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那么,我们的政府是否就应该为此而变得日益庞大起来并不断地增加其公共开支呢?
一如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所业已做出的选择,我们同样更希望拥有一个“有效”然而“有限”的政府。如此一来,政府在多数时候,就将被要求满足于“掌舵”的角色而非事必躬亲地去“划桨”,从而将行政过程中的许多环节交给社会力量去完成,政府则收缩战线专事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必要的直接公共服务。这就是近些年来在世界范围出现的行政管理民主化、民营化进程带来的变化,在某些国家甚至已经出现了民营监狱。在行政管理民主化、民营化的过程中,分担政府职能的社会力量不但应当包括非政府组织、私人企业,也完全可以包括作为个体的公民在内。如果我们真正地把建设一个“有限且有效”的政府作为目标的话,我们就既不能容忍公安机关让交通违章者逍遥法外,但也决不会同意它以此为由而不断扩充其规模和开支。既然如此,当公安机关循着这一思路,试图借助市民的力量,以较小成本来完成其法定职责的时候,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来指责它呢?
其次,面对政府对公共事务的垄断,我们是否应该继续置身事外?在依法行政的传统逻辑链条中,行政过程超脱于直接民意之外,行政机关无须听取民众意见就作出行政决定也当然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公民除以行政相对人的身份被动地进入行政过程接受处理之外基本上便与此无缘。然而,伴随着传统行政模式固有的冷漠、僵化、低效对公民的伤害,更重要的是直接民意在通过立法机关向政府传递的间接过程中所遭受的扭曲被不断地暴露出来,直接民主作为一针有效的“解毒剂”被逐渐地注入到传统行政模式僵硬的肌体当中。行政民主化运动作为现代公共行政发展的主要潮流之一,其核心内容在于改变那种单一功能、单一主体、单方意志、单一行为、单一标准、单一效果的传统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模式,代之以在间接民主基础上有
选择地结合直接民主的新模式,其客观基础在于现代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生活的迅速发展带来了更加现实有效的参与热情与条件。直接民意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主要表现可以被概括为:对行政的直接组织和参与、对行政的直接评价和监督,以及对行政直接提出要求。公民协助执法就属于对公共行政的直接参与,它打破了政府部门对公共行政的一贯垄断,使公民能够以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对人之外的身份置身于行政活动之中,体现了当今行政民主化的要求。
相对于日益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务而言,城市政府拥有的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没有城市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城市政府势必常常捉襟见肘。美国的许多城市便已经形成了调动利益相关者全过程参与城市治理的一整套机制,包括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发现”城市问题、参与决策、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从美国的经验来看,现代城市管理过程固然离不开行政机关,但如果没有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则城市治理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成本也会十分高昂。[8]公民参与依法治理在我国也并不鲜见,人们对于行政立法中的征求意见和公开听证、监督行政中的群众举报和公民评议行政机关、行政首长等行政民主形式已经不太陌生,那又何妨把市民通过“拍违”而参与行政执法的行为也视为行政管理民主化的新尝试呢?
最后,面对公共改革的潮流,我们是否应该继续保守观望?成型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传统行政模式又被称为秩序行政、管制行政,行政目标往往简单,行为手段较为单一,单方性、命令性和强制性是其主要特征。进入二十世纪中后期以来,行政管理的手段发生了重大变革,相对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现代行政管理手段的权力性、强制性色彩减弱了,淡化了,而越来越多地体现出民主、协商的品格,体现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相互合作的精神。[9]在全球公共行政改革风起云涌的背景下,许多暂新的行政手段如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计划、行政奖励等纷纷涌现,共同冲击着传统行政的陈旧框架。“行政机关将会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依法实施一些权力色彩较淡的非强制性行政行为,这是现代行政法制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10]
在深化体制改革和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正进行着一系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方式方法创新,例如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中大量采用电子技术手段,采用更加人性化、柔软化、灵活性的行政管理方式,通过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实现行政管理中更多更深的民众参与和民意表达,等等。广州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拍违”,就属于此类行政方法创新的做法。而此项创新在实践中遇到的许多非议、矛盾和困难,实际上源于一些人用陈旧眼光衡量当下鲜活的社会变革所得出的评价,而这与刻舟求剑、叶公好龙又有何异!
四、简短的结论
案件终审,法效立现,利弊得失,尚难评判,本案背后的真正矛盾尚未得到解决。广州市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拍违”的举措已被迫暂停多时,许多原本打算群起效仿的其它城市也变得对此望而却步,这一项自其出台以来便饱受争议的改革措施是否就此偃旗息鼓、改弦更张,确需拭目以待,但我们不愿看到它就此夭折。[11]审判机关作为常规状态下公民合法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应如何通过审判工作对行政改革与行政方法创新引起的争议依法评判?如何依法规范和依法保障行政机关的改革与创新行为?笔者以为,这需要审判机关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依循现代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发展的方向三思而后行,确保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合理界限和张力,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扮演适当的角色,避免对于行政改革积极性和公民参与积极性的双重压抑。在此,笔者热切呼吁我们的政府多一分信心,法官多一分远见,民众多一分宽容,社会多一分理解,让每一关乎治道变革、有利人民利益的“良法美策”能多一分存活之机和用武之地。
注释:
[1]余亚莲:《广州法院:市民拍违章照片不能做处罚依据》,载《信息时报》2004-12-03;王海涵:《“向法规叫板”:市民拍违章照片不能作处罚证据》,载《南方都市报》2004-12-03.
[2]行政处罚程序中应当排除的证据材料还包括对非原本证据的排除,在听证程序中还应当适用案卷排它的原则。而本案所适用的既非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其证据材料又是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自然无法因这两项采证规则而排除其效力。
[3]当然,根据“证据在先、处理在后”的原则,原告赖先生在复议程序中的陈述已经不能够被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但它却足以说明原有的处罚证据——违章照片的真实性与关联性。
[4]王利明、江伟、:《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5]徐继敏:《试论行政处罚证据制度》,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2期。
[6]罗豪才:《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5。
[7]据王铭铭:《广州“拍车族”设陷阱诱司机违章以谋奖励引争议》,载《信息时报》2004-02-16.
[8]莫于川:《全民法治实践的参与权利与责任——依法治理主体问题研究》,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经营者对专业合作社这样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认识还是很模糊,很多农民只局限于“参加合作社就可得到国家补贴”的认识,把合作社当成争取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的工具,部分合作社成立目的就是为了包装项目,争取政府扶持;很少有社员知道财政资金支持及运营的情况,部分以农业企业主为法定代表人的合作社,财政项目补助资金到合作社账户后,法定代表人提取现金或转账到个人账户的现象比较普遍。另外,产权不清,责权利不明,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不被市场认可,基本上没有一家能直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这阻碍经济合作职能的发挥,从根本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与壮大。
(二)合作社经营运作不规范,引领带动作用较弱。
一是现存合作社基本为“一股独大”,部分合作社实际是农户“独家经营”,控制者往往是某个“能人”、“大户”或“老板”,达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合作、利益共享”的目的。二是个别专业合作社“官办”色彩浓厚,形同村集体经济的“小金库”。三是一人拥有多个合作社的情况较为普遍,在A区一人注册两家专业合作社的有14人,最多的一人注册了3家,为项目的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多头争取政策扶持埋下隐患。四是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专业合作社甚至未建账,部分设置了流水账,无专人核算,收支未在账面全额反映,支出打白条的现象较为普遍。
(三)财政资金多头补助,点多面广,难以发挥政策合力。
由于补助资金渠道分散,补助名目繁多,受益对象点多面广。一家水果专业合作社,三年累计接受11家单位31笔财政补助资金,累计金额140万元;补助额度最少为1261元(财政贴息资金)。某果蔬专业合作社,三年累计接受11家拨款单位24笔财政补助资金;某柑桔专业合作社,三年累计接受10家拨款单位22笔财政补助。这繁杂分散的情况,不仅难以使财政资金“扶优扶强”、发挥合力,也容易使合作社重复包装项目,多头争取资金补助。
(四)部分合作社重资金争取,轻经营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低下。
有一些合作社因项目前期调查不充分,在选址或选择种养殖品种上存在较大的盲目性,没有充分考虑到气候条件、市场需求、种养殖技术等诸多因素,导致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影响资金使用绩效。
(五)有关主管部门未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合作社规范发展给予有效的指导、服务和监督。
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工作衔接不够,在项目申报审核方面,各部门各自为政,缺少沟通,未建立项目联审制度,造成部分合作社同一项目多头申报,甚至虚报项目,争取财政资金补助;在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各业务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未建立动态的跟踪监督机制,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底数不清,以致部分合作社面临关停,财政补助资金却仍在继续拨付。
二、对策建议
(一)突出重点,分类扶持,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建议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重点掌握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按照得分高低进行分类管理。对考核分数高,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的专业合作社,在扶持额度、扶持期限上给予重点倾斜。反之,应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停止享受各类财政补助。
(二)整合资源,规范立项,集中财力办大事。
有关主管部门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区财政部门应牵头成立农业项目数据库,掌握项目实施动态,也可为财政资金得以重点分配提供参考依据。
(三)加强引导,规范管理,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有关职能部门要要依法把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门关,对条件不具备的空壳合作社,在制订各项优惠政策时坚决拒之门外。对重点规范化合作社要督促理清产权,加强内部规范管理,明确界定合作社的出资人、经营者与生产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克服合作社在创立初期由于注册不规范带来的产权隐患和激励约束问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继续开展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合作社按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账套。对不具备条件设置会计机构的合作社,可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记账机构记账、核算。
1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内容
首先,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是整个建筑施工现场的核心所在,对于施工人员的管理主要是施工人员的选择,施工人员所受教育程度以及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在某一建筑工程项目中标后,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规模和特点选择施工人员,并且要设立项目经理部,对每个施工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的安排,还要激发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其次,对施工设备的管理[1]。施工设备是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要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求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安排,比如高层的建筑施工中对于塔吊型号、塔吊臂长的选择等,不仅要保证能够满足施工的需求,还应该考虑到节约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应该随时的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避免发生事故。最后,对建筑施工材料的管理。施工原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整个建筑物的质量,也就是说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也就是保证了建筑工程的质量,采购人员应该严把采购原料大关,选择质量好的、合格、价格最低的原材料,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节约成本,无论在运输过程中,还是在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后,都需要采取措施防止有损坏,并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问题。
2探究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加大了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但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了建筑物的质量安全,所以在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要时刻警惕其出现的问题,建筑的工程质量得到保障。第一,建筑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上文能够知晓,建筑材料在施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有的建筑施工现场由于种种原因,对于建筑材料的管理做得并不到位。比如采购人员忽视了对材料供应商的调查[2],不了解材料市场的行情,使得购买回来的材料不能物尽其用,还损失大量资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并没有对材料进行全面的检查,导致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还给建筑项目工程带来了安全隐患。第二,施工现场人员的素质较低。人员是建筑施工的关键,但是目前很多的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建筑企业并没有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导致管理人员缺乏质量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施工人员缺乏专业的施工技能,难以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甚至影响了整个建筑项目工程的综合效益。第三,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在质量管理方面,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导致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并没有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正确指导,质量管理都是根据之前的经验进行,在实际的建筑施工中出现突发事件后,难以凭借之前的经验进行处理。那么这就给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以及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带来威胁。此外,还有在施工过程中忽视了对现场质量的检测,并没有对施工现场的材料以及成品进行全面的检查,或者是检测结果存在虚假情况,进而难以实现对建筑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
3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完善措施的探讨
在建筑施工中,建筑现场的质量管理存在着各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给建筑的质量带来了威胁,甚至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必须要严格的对待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安全。第一,严格控制材料质量合格。为了保证施工原材料的合格,采购人员必须要加强对原材料的采购、进场验收以及现场检查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采购的时候采购人员应该对市场环境进行考察,选择质量可靠的供应商进行原材料采购[3],并在原材料的运输过程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安全,加强对进场原材料的检测,以及进行现场验收,从而保证材料的合格。第二,提高对施工现场人员综合素质的管理。建筑企业领导应该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让他们在实际的工作中加强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并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对做得好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实施奖励。此外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选择综合素质高的施工团队,保证建筑物的质量。第三,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对于工业和民用建筑而言,质量是其根本,同时也是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重大目标,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过程中,应该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将具体的责任落实到个人,严格检查竣工交付的建筑工程质量,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在施工之前,应该积极的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加大对质量检查、监督的重视,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奖罚措施。第四,加大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控。建筑企业应该对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也就是在项目实施前进行预防控制,将可能发生的事故扼杀在萌芽时期,在实施过程中对施工材料、施工人员以及施工设备等方面进行质量管理,这是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工程竣工交付之后[4],应该对建筑物的质量进行严格的验收,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多次检查,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避免以后再次出现同样错误。第五,加强施工进度的控制。控制施工进度也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在项目实施初期严格编制进度计划时,就应该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了解,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计划,妥善安排施工的每一步骤。还应该在建筑企业招标的时候,根据相关具体情况确定建筑物的计划工期,并提供合理的计划安排,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建筑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施工的每个阶段都按照计划完成,保证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能够顺利的进行。
引言
纵观这些年民用建筑的质量问题,例如“上海在建13层住宅楼倒塌”、“成都歪歪楼”等,让社会开始重新审视工程质量。而作为工程承建方的施工单位,首当其冲地吸引了绝大部分人的关注。
一、施工质量与下列因素有关
1.1工程材料
在材料验收方面:对材料的外观、性状、数量、尺寸等进行核查,不能出现“缺斤少两”的现象;在材料质量方面:每种材料都应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设计方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应严加查验,不能有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同时还应做好材料的抽样复查工作;在材料的存放方面:要根据材料的性质,由专人进行保管,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应有相应的预案存档。
同时应做好材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每种材料的供应商,验收人员,存放地址,存放环境,使用情况等做好记录,使得领导对每种工程材料的具体情况能够一清二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进度。
1.2施工人员
要保证能正确的指导技术工作业,就要求工程技术人员熟记相应的规范,并能正确理解它,同时要经常给自己“充电”,对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要有明确的方案可以提出。对技术工的作业情况和工程进度,要有准确的了解。技术资料的完善,也应本着从实从准的心态进行,切勿弄虚作假。
对于技术工,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是首要目标。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技术工也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对于一些平常容易出现的技术问题,尽量做到能自己解决。
1.3责权明确
目前出现的众多工程事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施工现场责权不明造成的。要想实现施工质量的提高,必须明确责权,每个人的首要任务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领导没有具体另外安排的情况下,完善自己的工作。这对工地领导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能用人唯亲,要因材善用,具体人安排到具体的岗位上,责权分清。
1.4工序
一个成功的建筑肯定是依据科学的工序进行的。很多劣质工程的产生都是由不合理的工序引起的,盲目抢进度,不按合理的工序进行,只会给工程带来安全隐患甚至是直接倒塌。因此,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也是至关重要的。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包括两个方面:①对施工工序活动条件的监控;②对施工工序活动效果的控制。对施工工序活动条件的监控是指对保证工序活动科学合理进行的若干因素的监控。具体包括对人的监控,对材料的监控以及对施工机械的监控等。同时,还应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施工组织方案的调整工作要及时跟上,以免盲目施工,影响工期。
二、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
2.1工程参与各方的关系协调
一个成功的建筑,绝不是哪个人或哪单独一方的成就,是所有人共同创造了它。所以工程各方应多展开交流,正确认识彼此间的关系。重庆某居民楼盘,在5.12地震发生时,17楼以上的楼层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有的裂缝甚至达到3cm。居民楼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不能允许的。至于到底是施工方还是设计方或是监理方的责任,一时间也不得而知。但是造成的影响肯定是很恶劣的。设计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来设计,施工方也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监理严格按照监理手册执行,遇到特殊情况,三方一起探讨解决,是不会出现上述情况的。个别工地有以下情况发生:设计单位和开发商相互勾结,降低设计标准,不完全按相应的规范设计,监理方对此也熟视无睹,质检部门也收受贿赂,大开方便之门,到最后,受骗的是房子的业主。我们对这种工程方之间彼此“和谐关系”要坚决抵制。我们需要的是合法的,合理的,公开的,真正的和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保障彼此长期的利益。
2.2安全管理
人员的安全,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比工程的安全更重要。一旦工地上发生安全问题,不但影响工程进度,同时也在施工人员的心灵上蒙上了一层阴影,严重影响工作情绪和工作效率。除了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配发安全设备外,还应定期对其进行安全培训,根据具体施工环境,给予施工人员相应必备品。
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保护的同时,还应做好对周围非工程人员的保护。设置栅栏,划定施工区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是即便做好了这些防护措施,还应安排专人对施工周围巡查,及时排除因非工程人员不按要求走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险情发生。
2.3培训工作
为了能够提高工程质量,除了上述几点外,对工程人员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很多施工单位一味只顾产值,忽略了对员工的培训。“磨刀不误砍柴工”,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能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减免工程事故的发生,对公司成本也是一种节约。:
2.4管理制度的执行
二、高校学生民主参与教学管理的对策措施
1.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评教制度。
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最早是在美国的高校发展起来的,后来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一些高校也普遍开展起来,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近些年来,我国的部分高校也陆续开始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如笔者所在的黑龙江科技大学,每学期期末在学生进入网站查看期末考试成绩之前有一个必经程序就是要对该学期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简单的评价,但是所涉及的评教指标体系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需要制定一套更加科学合理的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可以从课程设计、教学过程、练习与复习、学生反馈四个部分来进行设计。第一,课程设计是最为关键的,需要教师在上课初将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清晰明确的告诉给学生,激起学生渴求新知识和寻求答案的欲望。当代著名的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布鲁纳在他的认知———发现学习理论中指出:教师在教学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先将学习情境及教材性质向学生解说清楚,才有可能让学生在学习情境中经由主动发现原则而获得知识。所以,在学评教过程中,课程设计方面可以用类似于“教师教学目标是否明确?课程设计是否合理?”等问题来让学生进行评价。第二,教学过程。在教学过程方面应当坚持少而精和简约性原则,同时,教学内容要具有时代性,符合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教师对教学内容应怀有激情,做到热情洋溢,这样更能激发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兴趣。所以教学指标评价在教学过程方面的设计应当更加具体、全面。可以包括“:多媒体的使用是否合理?教学内容是否具有时代性?教师是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来?”等等。第三,练习与复习部分。学生的课后作业往往与期末考试相挂钩,教师对学生作业的评价是否认真对待?其中公正评价是很重要的因素,公正的评价使人心情愉悦,学生对于教师的态度是否公正是非常在意的。因此,在练习与复习环节可以设置类似于“教师的作业是否明确?是否及时进行评价?评价是否公正?”等等。第四,学生反馈部分。教师在课后应当经常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多听学生对课堂的评价,了解学生对本学科知识的需求目标,及时对自己的授课内容或授课方式作出调整。同时,通过学生反馈能够发现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对其加强练习。因此学评教在学生反馈部分可以设置类似于“对于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在教学环节的不足之处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有哪些部分是需要教师加强改进的?”这些均有助于教师及时调整并改进自己的教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建立有效的、规范的、民主的教学信息反馈员制度。
对教学质量的监控需要由静态向动态转变,扩大教学信息反馈的渠道。有效的教学信息反馈员制度对于完善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质量体系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让学生担任信息反馈员深入到课堂教学中和同学中进行调研,这也是高校教学管理规范化、民主化的一种新的趋势。同时,通过信息反馈员所反馈的学生的学习状态、心理状态、教师的授课状态等基本情况,也方便学生管理工作部门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所以说教学信息反馈员在学校的教与学之间是一条沟通的纽带。
3.要建立相应的激励和保障制度。
高校学生尽管有改善教学环境的心志,但是在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势下,高校学生的压力和学习负担也是很重的,需要考取各种资格证书,时间和精力非常有限,因此对于参与教学管理的兴趣不会十足。所以应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如与勤工俭学联系起来,鼓励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进来,并给予他们适当的报酬。对于在教学管理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够提出建设性的建议、表现优秀的学生发放荣誉证书予以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