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17 00:35:37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1)

中图分类号:TU976+.5 文献标识码:A

我们要积极的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对“十二五”规划消防工作的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乡镇、社区、街道、村(居)委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狠抓落实村镇建设中的消防安全规划,加大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重视、支持和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加强组织指导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多样性消防队伍,保证广大农村火灾形势稳定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强有力地推进农村消防社会化进程。

1 强化消防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消防法》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根本大法,也是我们消防部队开展宣传、教育和执法的基本依据,该法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由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执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队必须充分发挥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和财力投入的同时,也要推动政府依法承担消防安全职责的落实,全方位协调促进社会各方配套联动,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并负起相应消防责任。

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农村消防工作“承包”制,通过县(市)、乡镇、村屯领导分片包干、联系督办等方式,狠抓火灾责任事故的处理,特别是强化消防安全奖惩措施,真正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重视消防安全。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促使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到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发展项目中,自觉、主动抓紧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其次,要认真落实农村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村组管理之中。通过县(市、区)与各乡镇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各乡镇党委、政府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农村村组生产经营单位和家庭承包住户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建立以上三级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和细分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负责一级,保证消防安全责任到人、落实到户,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延伸到乡镇村寨各个角落,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统筹乡镇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文明村镇等建设,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乡镇和村组领导干部的行政业绩,加强考核考评和监督检查,将其与地方经济、社会管理指标同制定、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实行乡镇领导亲自挂帅,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建立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安派出所等组成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农村村屯的消防安全情况,根据发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新的防火措施、预案和宣传教育对策,并按辖区民居特点、民风习俗、季节气候和地理条件,切实坚持对火灾隐患早发现、对火警早预测,力争做到早部署、早防范,防患于未然。

2 坚持政府领导,完备农村消防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首先,要根据各乡镇的不同特点、实际情况及操作的可行性,加速推进以乡镇、村屯为单位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工作。依据《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着重从农村消防给水、消防通道、农房农灶改造、农村电网改造等方面出发,结合乡镇、村屯总体规划、调整村屯住户防火分区、加强农房构造及村容村貌改造治理,公安消防部门应主动提前介入搞好科学规划,发挥好监督、指导作用,积极发挥好作为政府消防工作职能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提请政府不仅要把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整体规划,更要在规划中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坚持“科学、超前、规范、合法”的总要求,指导村组建立自防自救的义务消防队伍,由政府针对性的配备一定数量的手抬抽水泵、消防水带、水枪、消防火钩等消防器材装备,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的布局,努力完备和提升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层次,不断改善和优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3 加大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农村消防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缺乏和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是造成农村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这也是农村火灾远高于城市火灾的重要原因,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结合农村消防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较强的特点,稳步实施农村消防工作的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显得十分重要。各县(市),特别是各乡镇政府领导在充分重视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广泛征求公安消防部门和广大农村基层组织对消防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特别是乡镇、村屯的消防宣传人员分工与职责,力争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流动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灭火业务训练培训,普及消防常识,提升群众消防意识。面向农村的各个新闻媒体和宣传演艺团体也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农村消防社会化进程。

4 严格实行消防安全社会化考评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竞争激励机制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全力打造社会化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切实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乡镇、村屯的重要内容,在乡镇干部“分片包干”的基础上,制订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奖惩措施,在实践工作中将消防安全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综合施政业绩中执行奖优罚劣,把考评成绩与单位和领导评优创先、晋升奖惩挂钩;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奖惩制度,对目标不明确、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火情不稳定、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和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县(市)、乡镇政府领导,要严格依法查办,对工作不力、消极被动和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火灾事故责任,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深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积极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以乡镇、村屯为工作重心,积极主动指导开展消防监督巡查和检查工作;基层公安派出所对辖区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要定期和不定时的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结合农村春季烧荒、秋季收获、冬季农闲等特点,及时、反复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多样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火灾隐患且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净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参考文献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2)

建立全县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队伍,达到每栋住宅楼配备一名义务消防宣传员。加强社区和居民家庭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住宅火灾隐患,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减少居民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年6月20日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确保每栋住宅有一名消防宣传员。年6月30日前,建立全县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档案,制定消防宣传计划,开展义务消防宣传员培训工作。年7月份开始,总结和检查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实施消防宣传计划。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动员部署。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是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的主体。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传达和部署聘请消防宣传员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指定负责人和专人跟踪落实;要动员企业员工和小区居民、村民自荐或推荐人选,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二)聘请消防宣传员。以住宅楼宇为单位,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楼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管的楼宇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单位家属楼由单位负责,村民自建住宅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以每栋住宅或户数不超过50户配备1名宣传员为原则,如实填写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名册登计表(附件1),并向宣传员颁发聘书。

(三)统计人员名册。6月25日前,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将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登记表上交社区民警(专职民警);民警收集后统一上报派出所;6月27日前,各乡镇派出所汇总后上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总结和检查。6月30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完善义务消防宣传员档案,组织消防宣传员进行培训,制定有关消防宣传计划,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

(五)实施消防宣传计划。要充分发挥义务消防宣传员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家庭消防安全自查、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疏散演练等活动。今后定期总结消防宣传员工作情况,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县火灾事故多发生在居民家庭,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在发生火灾时自救逃生能力偏弱,暴露出家庭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宣传系于一半”,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加强住宅消防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和家庭防火意识,对于减少家庭火灾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意义重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基层派出所要积极主动推进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明确责任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聘请义务消防宣传员工作。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3)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战略任务和《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闽政〔2006〕22号)的目标要求,遵循“统筹协调、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划统领、注重实效,以人为本、提高素质,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新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健全完善各级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初步形成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农村消防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农村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火灾事故较多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完善由政府负责,派出所、综治、民政、农业、林业以及教育、文化等部门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要运用好乡镇(街道)成立综治办、村设立综治协管员的有利条件,推动乡镇专(兼)职防火员配备工作,努力构筑以综治办和派出所为依托、村委会为载体、治安巡逻队伍为纽带、综治协管员为骨干、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有条件的村要逐步配备村专职防火员,其他村、自然村配备兼职防火员,不断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措施,努力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空白点。2010年,实现100%的乡镇配备或聘用专(兼)职防火员。

(二)切实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标准》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村镇总体规划调整、村容村貌治理、农村扶贫以及水利建设和农电工程建设改造等工作,将村民住宅、商业网点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建设纳入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网改造、能源、公路、农业信息化等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2010年前,全省完成总体规划的城镇,消防规划审批率达100%。要按照科学、规范、合理、合法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和自然条件,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要有计划地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实施改造;在村庄内部道路整治中,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保证消防通道通达顺畅;在农村供水、能源、水利建设和改造等工程中,要充分考虑消防用水需要,结合各地自然条件,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同时本着“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加强消火栓建设,严格按规划落实同步建设,力争逐年减少省级重点镇(中心镇)的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三)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地方专职、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重点镇(中心镇)以及人口超过5万、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要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其它乡镇、村要因地制宜地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依法建设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政企联建消防队、群众志愿、义务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或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成立村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技能,协助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力争用5年时间,在农村逐步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主体,集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制定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抓住季节特点和重大节日等时机,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发动新闻、农业、林业、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文化工作站以及各种消防宣传资料,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采用编制教材、读本等方式,切实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家庭学习火灾扑救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提高农民群众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在农民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并在村内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在驻村企业和火灾荷载大的区域(地段、部位)制作防火警示标志。

(五)大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村民委员会防火、灭火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备耕和收获季节,要根据农村经济条件,分清轻重缓急,实施重点检查,切实加大对农村草垛、麦场、育种、养殖、种植场所、木屋毗连区、企业以及林内林缘边工矿企业、临时作业点、电力线路走廊等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努力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职责

(一)县(市、区)政府职责。一是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三是指导制定当地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目标,把村镇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镇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发展需要。四是定期检查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消防工作实施情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考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五是组织协调农村火灾事故扑救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农村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评内容,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其它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验收;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结合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主动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做好农村火灾灾后的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建设(规划)部门要做好农村消防规划协调工作,把消防规划纳入村镇规划,城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城镇规划审批关,凡在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内容或内容不合理的,一律不予审批。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生产,做好农忙、秋收等时节的防火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农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发挥农业灌溉机械在灭火方面的作用,实现一机多能。林业部门要结合林业生产特点,做好森林用火安全和防火工作。教育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安全常识教育内容,通过学生带动农民消防安全素质的提高,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一个村庄的消防安全社会效应。

(三)乡(镇)政府职责。一是成立乡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消防组织和设施建设;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农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二是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消防规划,定期讨论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确保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四是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和专(兼)职、义务、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发展的保障机制,逐步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开展训练,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五是定期检查指导各村组、各单位的消防工作;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季节性防火工作;督促指导所辖村(自然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积极组织、协调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六是与各村委会,辖区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四)基层公安派出所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农村消防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一并部署。二是协助乡镇、村、组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职责。三是督促辖区单位、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掌握乡镇、村居委会、各企业消防组织机构开展工作情况。四是定期检查指导各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依法督促整改。五是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六是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登记处理工作。

(五)村民委员会职责。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联络员、义务消防队员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管理保养、防火安全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奖惩和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制度。二是制定并监督实施防火安全公约,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户,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家庭”评选。三是建立消防宣传阵地,有条件的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春播、夏收、秋收等农事林事用火高峰期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应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四是搞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其正常运转;适时组织进行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训练,并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活动,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及时扑救火灾。

(六)驻村单位职责。接受村委会、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当地消防安全工作;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实内部消防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和实施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积极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教育、文化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一名副职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各级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5)

主要包括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建设,消防装备购置,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等方面内容。

(一)消防站建设

结合市化工集中区建设方案,大力推进化工集中区特勤消防站建设。

(二)消防水源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城市消防规划》消防给水部分,结合市政新道路和各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2011年解决新建道路两侧和各镇新建工业园区消防水源问题,与道路、工业园区建设同步安装一定数量的室外消火栓,在天然水源旁设置供消防车吸水的取水口,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城乡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消防装备、通信建设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国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及全市消防保卫实际,2011年,需购置举高消防车、灭火救援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所需资金约300万元。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保证经费、人员的稳定。2011年,根据年初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大力推进司徒、延陵乡镇消防站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农村消防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国家、省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消除农村火灾隐患。贯彻实施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内4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要达标。

2.加强农村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将村镇消防安全规划、消防通道、水源建设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五件实事”工程,同建设,同验收,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六)消防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夯实防控火灾的社会基础,从根本上实现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5月底前,市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务督察内容。

二、实施部门

消防规划的实施由市政府统筹组织安排,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市发改部门负责在立项、审批时对涉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项目进行把关;负责将重大消防建设任务列入城市重点建设工程,保证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在项目规划审批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将消防规划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保证各项消防规划建设任务实施到位。国土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建设用地的保障和划拨。市财政部门负责消防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做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城市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已列入评价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评范围,各地及各相关部门对此应予重视,应从建设“平安”、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紧抓好城市基础消防设施的建设。各部门要根据实施计划,及时调整年内工作安排,制订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6)

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当务之急,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于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实际,立足于我国农村还处在相对落后的现状,立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的现实,总揽全局,高瞻远瞩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顺应朝流,深得民心的历史选择,是符合国情、利国强农的重要部暑,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战略举措。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会上深刻指出:“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国家安”。消防安全是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基石,农村消防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十分关注。为此,建设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勇于担当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把做好农村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一件实事来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心编制村庄消防建设规划。

村庄规划是“龙头”,是指导村庄建设的法律依据,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的工作,决定当前,影响长远,当前,在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要突出抓好四件事:

第一、要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在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时,要根据《消防法》、《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镇规划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村庄建设进行科学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合理配置各项公共设施和主要公共建筑,确定消防设施布局,把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讯、消防装备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确保村庄消防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村庄规划经村民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报县级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要确保村庄规划的编制质量。各地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与服务。有条件的乡镇应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在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村庄规划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村庄内不得规划设置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建设部门在审查村庄建设规划时,必须要严把规划质量关。

第三、严格村庄消防规划的审批。各地建设部门在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后,要同时履行规划审批程序,村庄消防规划应报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合格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经批准的消防规划是村庄消防建设实施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同时纳入村庄建设规划并与农村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村庄工业企业建设、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应当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批准和竣工验收。

第四、确保村庄规划的有效实施。村庄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要坚决服从规划要求。对任何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纠正。各地要善于学习、借鉴、探索、总结省内外严格村庄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村庄消防安全规划是村庄公共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划实施中主导作用,对不按消防规划建设的项目坚决不批,以确保消防安全公共设施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确保村庄消防设施建设落到实处。

建设部门作为村镇建设的职能部门,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时要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信息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时,要综合考虑消防安全需要。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标准安装消防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对农村散居农户及缺水地区,要因地制宜,解决消防用水,确保农村消防设施落实到位。

(一)严格按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各地要紧紧抓住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切实做到消防设施建设“五个结合”:一要结合村庄整治、人居环境的改造和村庄规划,合理进行消防安全设施建设;二是要结合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工程,以及江河、水塘、水池等水源,修建取水设施,强化消防水源、消防给水网、消防栓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结合农村县、乡道路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具体要求是:村庄消防通道应与乡村公路连接,路面宽度、转弯半径等应满足消防车的要求;四是要结合村庄房屋建设和改造,提高乡村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切实解决防火间距及建筑防火问题;五要结合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乡镇消防栓建设,配备适用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消防水带、水枪等基本消防设施。

(二)加强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各地建设规划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引导农民住宅建设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提高农房建筑耐火水平,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首先是要按照建设部去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建房技术服务与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村民建房选址意见书和开工许可证制度,无偿为农民提供《农村住宅建筑通用图集》,积极引导建房农户建造“造价不高质量好,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的住宅,严把建房质量安全关。其次严把住宅建筑设计审查关。建筑设计院在进行村镇房屋设计时,要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把建筑消防纳入统一规划设计,建设部门在审批建房时要严格把关。三是抓好农村建设消防试点示范。各县(市、区)建设规划部门要在全国、全省重点镇和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着力抓好农村消防安全试点,通过试点带动全市新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其四是在农村住宅建设中要大力推广应用防火安全建筑材料,不断提高建筑产品防御火灾的能力。

(三)实施“三同步”确保村庄消防安全落到实处。在建设农村消防设施中做到“三同步”,一是同步规划。将消防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规划内容,对缺少消防规划建设内容的新农村建设的村庄不予审批。二是同步建设。对一些新建项目的消防设计,在严格执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本着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创新设计,科学论证,必须同步配套建设。在实施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中,按照村庄整治规划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防火间距的开辟等一并纳入,同步实施,整体推进。三是同步验收。要将消防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项目验收内容。对消防建设不达标的村庄,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不予通过验收。“三同步”制度的推进,将有效保证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设施将跟进到哪里。

四、紧密配合,通力协作,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消防水平。

农村消防工作是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一项综合性极强、覆盖面很广的基础工作。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密切部门间协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农村消防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建立推进新农村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建设、规划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当地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和试点工作内容,明确农村消防管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任务和目标,实行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各级建设、规划部门在部署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时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村镇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等范畴,统筹安排,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各地建设部门要按照公安部牵头,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主动的承担起工作职责,切实将消防设施整治与建设纳入村庄规划整治的基本内容,按照同步规划、同步配套设施、同步检查验收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7)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推进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村镇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村镇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村镇规划工作不断加强,全省所有的中心镇、93%的乡镇、85%的中心村和61%的行政村修编了村镇规划;二是村镇建设投入力度逐年加大,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速度加快;三是小城镇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到2007年底,全省城市化率达到46.8%,小城镇驻地人口达1289万人,占城市总人口29.4%;四是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全省累计整治村庄1.1万个,占全省村庄总数的八分之一,村镇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村镇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在村镇建设中,各地高度重视村镇的防灾设施建设工作,积极编制包括消防规划在内的防灾规划,投入资金进行防灾设施建设,努力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在不少地方,用有限的资金,建设了较完善的公共消防设施,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看到,虽然我省一直对这项工作很重视,动手较早,但就总体而言,村镇的消防设施还不健全,不少地方消防设施还没有同步建设,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还很弱,与村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随着经济的发展,诱发火灾的因素明显增多,各级投入资金建设起来的工程,人民群众辛辛苦苦攒钱购置的房屋,如因火灾毁于一旦,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加快新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刻不容缓。建设部门的同志一定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村镇消防设施建设的重大意义,按照《城乡规划法》、《消防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把消防规划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切实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为村镇居民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规划建设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重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当前,建设部门应注意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尽快组织编制村镇消防规划。各地在对村镇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时,应同步编制村镇消防专项规划,或将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通道、防火分隔、建筑防火等消防安全要求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内容,为村镇消防设施的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村镇消防规划应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大队的指导下,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委托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规划编制完成后,建设部门要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同志一起,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论证,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认真组织实施。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批准实施,应尽快补编。

二是要针对村镇火灾的新特点,采取措施,搞好应对。随着村镇规模的扩大和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村镇火灾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如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多,高层建筑、大型建筑火灾扑救难度大,火灾经济损失持续上升等。因此,在村镇规划布局、建筑设计中,要采取一系列防火措施,减少和防止火灾灾害。要加强对液化气站、煤气制气厂、油品仓库等一些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设施建设的管理,应慎重布局,特别是要保持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在村镇道路布局中,要统盘考虑村镇消防通道布局的需要,积极清理在主要干道形成的“马路市场”和乱停乱放现象,保证大型消防车的通行。要合理布局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站、消防给水、避难疏散场所等。根据村镇规模、区域位置、发展状况及火灾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消防站的位置,应设在责任区的适中位置和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地段,并符合接警5分钟内消防人员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5000人以上村庄应设置义务消防值班室和义务消防组织。村镇消防供水宜采用消防、生产、生活合一的供水系统,利用供水管道设置消火栓;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要充分利用河湖、池塘、水渠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车取水点、消防泵取水平台等措施予以解决;对于无城乡自来水管网、附近又无天然水源的地区,通过设置室外消防水池储水的方法予以解决。要合理布置消防避难疏散场地,主要包括城镇广场、公园、绿地等,发生火灾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严把建筑设计和建设关。搞好村镇消防规划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各类建设法规。村镇消防,除了在《城乡规划法》及其配套的技术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外,在工程设计、施工、装修和验收等环节,都有明确具体的规范、规程可供依循。在这些规范中,针对各类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从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出发,对各种消防防火措施的适用范围、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构件阻燃性能、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电梯、消防给水系统等都有明确规定,各类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消防是村镇公共消防的基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在审查各类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中,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建筑消防措施落实到位,严防降低等级、偷工减料,同时,还要通过加强建筑标准化、推进工程技术和施工工艺进步、发展先进适用的建筑结构和工艺体系,提高建筑技术现代化水平,来促进提高建筑综合防灾能力。

三、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加快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合力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8)

(二)目标任务。通过创建“平安彝良”,实现全年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两抢”案件和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安全感明显增强,总体上达到社会更加稳定、治安更加良好、民族更加和睦、接边治安良好、群众更加安康的目标要求。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一是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总指挥,县长为组长,分管或联系政法、综治工作的四套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安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创安工作的组织指挥、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下设办公室在县政法委,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各乡镇、各村相应成立了创安工作领导组,落实了专门人员负责创安工作。三是层层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创安工作。1月22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了创安工作专题会议;3月15日,县委、政府召开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创安工作。同时,县创安工作领导组先后三次召开各乡镇分管领导、派出所长、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培训会议,对创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

2、制订完善方案。去年底,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县区”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创建“平安彝良”活动的初步方案。今年1月,中央综治委关于“平安县市区和平安乡镇、村寨、单位、社区”等的考评标准和全省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实施办法下发后,我县再次对全县创建“平安彝良”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配套制订了创建考评标准,明确提出了创安工作的步骤、方法、措施和要求。具体步骤是:1-2月为宣传动员、制订方案、准备和启动阶段;3月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镇“五位一体”基层组织建设及乡镇“七个一”、学校“八个一”、村办“十个一”的综治制度建设阶段;4-8月为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阶段;9-10月为各乡镇、各单位查缺补漏,组织检查验收、推荐上报阶段;11月为县创建领导组考察评定阶段;12月为总结、推荐上报阶段。明年起主要是巩固、完善、加强,不断推进创建“平安”活动的规范化建设。具体方法和要求是:做到“一个统一”、“三个实地”、“五个确保”、“七个必有”的基本要求。“一个统一”即:统一规范命名“平安示范”单位、街道、小区、学校等;“三个实地”即:实地划区域、实地定方案、实地抓协调;“五个确保”即:确保组织机构健全、确保工作规范、确保目标明确、确保管理到位、确保经费保障;“七个必有”即:有“平安”名称标示牌、有平安主管单位、有值班地点、有平安管理制度、有维护平安人员、有辖区平面示意图、有平安工作台账。同时,县公检法司作为创安工作的骨干力量,均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和业务工作,制定了部门专题方案。公安机关制定了村级治保、调解组织的人员培训方案,检察院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方案,法院制定了加大判决执行和民事调解方案,司法局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两劳”及释放人员帮教安置方案。

3、加强督促指导。对全县创安工作实行分类划片,强化指导,抓好落实。政法委、综治办负责全面指导、协调,重点负责指导县城所在地角奎镇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县公安局重点负责指导新场、毛坪、洛泽河、龙街、奎香、树林6个乡镇;县检察院负责指导荞山、海子、发达3个乡;县法院重点负责指导龙安、两河、钟鸣3个乡;县司法局重点负责指导小草坝、龙海、牛街、洛旺、柳溪5个乡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重点负责指导内部单位;角奎镇重点负责指导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之外的县直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实行创安工作旬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创建平安工作情况。县创安办负责收集掌握有关情况,每半月向县委、政府和创安领导组报送创建工作情况,认真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切实做好督促、调研和业务指导等服务工作。同时,实行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挂钩联系指导创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民情恳谈期间,县级领导分成六个组,深入18个乡镇、36个村就农业农村工作和创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春耕备耕期间,县级领导组成9个组,对全县18个乡镇的春耕备耕以及创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县90个县直挂钩单位、270余人深入挂钩村督促、检查、指导创安和扶贫等工作。

4、加大投入。为保证创安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县财政安排资金40万元作为创建工作经费,实行按月拨付,并由财政预算10万元资金作为创安工作的奖励经费。目前已划拨工作经费15万元。县创安办负责经费的管理,目前已将财政安排的第一批创建工作经费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划拨到了各乡镇,保证了创安工作正常开展。

5、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县“两会”期间,县委、政府召开“两会”代表话平安创建的专题座谈会,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将创建“平安彝良”作为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了安排部署,广泛发动全县各级各界人士参与创建活动。全县创安工作会议后,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共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议140余次,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00余次、群众大会1400余次,广泛宣传动员,统一了全县各级的思想认识。三是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安工作。县乡有线电视和彝良新刊设立了创建平安彝良的专栏、专刊,印制了11万余份“公开信”、制作永久性标语200余条,对创安工作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等进行了逐村逐户的宣传,使创安工作家喻户晓,成人明白。

(四)进展情况。目前,全县创安工作正有序推进。18个乡镇“五位一体”办公规范建设进一步加强,137个村治安室,治保、调解组织及人员进一步充实,2921个村民小组治保、调解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取得了初步效果。如龙海乡各创安村、社(校)各项机构、人员全部建立健全;各项图、表、制度建设等统一制作,全部分发到各创安单位,现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众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明显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一季度发生刑事案件42起,同比下降26.3%;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99件,同比下降8.5%;发生民事纠纷375起,调解375起,调成370起,调成率98.7%。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进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和单位启动较慢,措施针对性不强,超常规的措施办法少。二是创建平安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在指导方法上存在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三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防范困难。四是治安防范基础薄弱,条件差,特别是县乡综治机构及政法基层组织的机构编制、人员设置已很难适应治安形势发展的要求;同时在村级治安防范重点上投入不足,一村一报警点的建设还不健全,基层基础防范能力还不适应治安形势发展和工作目标要求。五是由于县财政特别困难,创安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

(六)下步工作打算。下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创建方案的具体要求,逐项抓落实,深入推进创安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基层基础防范工作,重点加强乡村综治队伍建设,夯实基础业务,强化基础防范。二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严防的发生。三是坚持抓好打击和重点整治,强化社会面的控制,确保创安目标的实现。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五是强化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工作的细胞工程建设,开展好平安小区、街道、单位、校园等规范化建设,以小见大,形成全面建设平安彝良,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态势。

二、龙潭村民主法治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毛坪乡龙潭村位于滇黔两省三县区结合部,国土面积28.12平方公里,辖30个村民小组,有汉、苗、彝3种民族,总人口1406户6072人,是邻近乡镇方圆20公里范围内的最大村级集镇。2000年以前,由于村级班子组织软弱涣散,无人办事、无章管事,再加上内昆铁路和巧威公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流动人口多,治安形势复杂,民主法治建设极其滞后,群众法律意识谈薄,偷牛盗马、打架斗殴、、抢劫等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群众极不满意,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上访、拖欠税费、阻碍执行计划生育等各种矛盾和民间纠纷不断,极大地阻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全村人均纯收入仅300元,成为远近闻名的贫困村。

为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2001年,县委政府把龙潭村作为全县重点整治村之一,列入“四·五”普法示范村,开展了创建“十个一”工程活动。2003年,县委、政府又将其纳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之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联动联防纳入村民自治,在普法“十个一”工程的基础上,创建了整体联动联防“十个一”工程。在县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指导下,村党支部、村委会建立健全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群防群治治安联动防控体系建设,村民自治和民主法治示范建设深入推进,自治管理规范有序,村民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安和党群、干群关系及村风民风明显好转,成为全县巩固发展村民自治、加强党的村级组织的典型。村内每年的各种纠纷从2001年的240多起下降到2004年的21起。全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300元增加到2004年的1000余元。2004年7月23日,龙潭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组织建设,着力解决无人办事的问题。在2000年村级体制改革和2004年村级换届选举中,在县乡党委的有力领导和县乡人大、政府的指导下,龙潭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了公道正派、村民信任、威信高、能力强的村“两委”班子。新班子产生后,及时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妇女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民兵工作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新“两委”班子上任后,带头执行政策,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对违反计划生育人员,采取先做钉子户、先做自己亲朋好友的工作,由他们逐步带动的办法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解决照明、解决学校修建、人畜饮水等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村两委班子全力协调帮助解决,以实际行动取得了村民信任,树立了威信。

二是抓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无章管事的问题。经全体村民广泛讨论通过,村委会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村民自治制度,规定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均交由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村民集体讨论同意后,由村民自己组织实施。实施中,村民自己集资、自己推荐管理人员,自己组织施工,自己监督。项目或工程完工后自己结算、自己公布开支情况。同时,规定村“两委”的政务、经济支付情况实行每季度一次定期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

三是抓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村“两委”制定了学法用法实施方案,聘请司法人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定期为村干部上法制课;经常运用广播、黑板报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向村民宣讲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每年开展一次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活动,收集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

四是抓“十个一工程”,着力解决社会治安混乱的问题。村“两委”针对打架、斗殴、偷盗十分突出的实际,组织治安防范队,开展了村民联动联防“十一个”工程,建立了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即:一个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一份农户联动联防协议书,一支联动联防队伍,一张治安防范示意图,一套巡逻执勤标志,一个联动联防记录本,一个治安防范警务亭,一路治安防范报警电话,一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联防奖励基金,做到纠纷有人调,发案有人报,罪犯有人抓。至目前,共设立报警牌7个、报警电话两部,警务亭1个,同时在16个村民小组分别设立了报警电话;组建治安防范队30个,每个队都有3个轮回巡逻小组,实行24小时巡逻值勤,责任明确到户到人。

三、县城消防规划工作情况

(一)总体工作情况。近年来,为加强县城消防基础建设,使城市消防规划与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同步发展,提高城区抗御火灾的能力,我县加大了经费投入,强化了消防措施建设,使城市消防设施和城市建设协调配套,自2002年实施城市消防专业规划以来,县城综合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2004年,全县共发生火灾6起,受灾5户,烧毁建筑17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与2002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3%。

(二)主要做法、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狠抓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计建、公安、消防、国土、水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消防规划领导组,负责消防规划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规划重点是解决好城市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消防站和消防装备等设施的配套规划和建设问题,确保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验收。二是加大责任落实,狠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消防主管部门将重要职能部门和重要建筑物,以及学校列为重点消防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设部门对城市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在城市改造中拓宽街道,满足消防通道要求。国土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用地审批工作,在城市用地建设范围内,不办理具有爆炸、剧毒危险性建筑的储藏和经营用地手续,对已建在规划范围内的危险物品储藏和经营建筑,一律强行搬迁到城市规划区外。自来水公司对县城供水系统及自来水源进行改造,扩大供水规模,在县城及城郊新建7个消防取水平台,确保消防用水需要和供给。电信部门开通119报警电话一对,配备了指挥车载无线电通讯设备、基站台、个人无线通信设备组成的三级可靠的无线电通信网,开通了消防部队无线通信设备,提高了消防部队的快速反应作战能力。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狠抓基础建设。县政府将消防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消防基础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同步进行。投入资金41余万元,购置消防车、指挥车、生活车各一辆。投资1余万元,购置车载台一部、对讲机4部、拉通119火警专线2对。投资2.3万元新安室外消防栓23棵,改造投入使用3棵,县城共有消防栓26棵,消防栓的数量已达到规划要求。投资30余万元,改造营区住房和中队俱乐部建设,改善了消防部队的办公和生活环境,提高了接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实施了110、119、122“三合一”,建立了“统一、快速、简洁、高效、实用”的调度中心,确保了报警、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9)

近年来,我市消防工作成绩显著,但火灾隐患在各单位仍普遍存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力度不大,大部分小城镇没有编制消防规划,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建设滞后,与我市城市经济与建设的发展对消防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刻不容缓。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认真贯彻城镇消防规划“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

二、明确消防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管理模式

城镇和社区消防工作涉及建设、民政、公安、规划、消防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和配合,形成推进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的合力。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成效。规划部门要把消防规划作为城镇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组织好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建设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社区和城镇消防设施建设与社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对城镇和社区消防工作加强具体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工作职能,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警务区的重要工作,狠抓落实。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社区居委、驻社区单位要发挥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积极推动社区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组织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原安委办的基础上成立防火安全办公室,安委办加挂防火安全办公室的牌子,安排2名以上消防管理人员。各社区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安全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居委会、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驻区单位和居民代表等组成,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居民家庭的防火检查等工作。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为防火安全办公室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用具和办公经费。

四、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社区居委会主任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按规定建立健全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问题,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辖区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街道、社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要把消防工作纳入警务区工作同步开展。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分别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辖区内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制定《居民防火公约》。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健全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由社区单位、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五、加强消防工作制度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会议、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防火宣传、消防培训、火灾扑救组织、工作奖惩等工作制度。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有一定规模的防火宣传活动,每年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学习轮训。防火安全办公室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要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社区居委会对住宅楼及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每月要不少于一次,从而逐步现实消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六、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镇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贯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保障城镇消防规划建设与总体规划建设同步进行。一是抓紧编制城镇消防规划。要结合调整城镇总体规划的时机,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方面的情况,根据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内容,兼顾城区与农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同时要处理好消防安全布局与城镇功能分区、消防车通道与城镇道路、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等方面的关系,确保城镇消防规划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城镇消防规划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并报市级公安消防、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后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审批。三是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公安消防站,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或增补市政消火栓,按国家有关消防通信的要求搞好火灾报警网络建设,加强消防车道建设,规范住宅小区消防车道管理,拆除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装备。

七、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10)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连云港农村火灾多发问题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深入分析连云港农村火灾形势与消防安全现状,提出具体的对策,对于加快连云港新农村发展,具有紧迫而十分重要的意义。

1连云港农村消防工作现状

1.1连云港市行政区划及消防工作概况

连云港市地处我国沿海中部、江苏省东北部,是农业大市,农村面积5 497 km2,乡村人口403万人,下辖83个乡镇、214个居委会、1 436个村委会。连云港市在新农村建设中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每个乡镇基本都编制了消防规划,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了消防警务室和保安联防消防队,配备了消防摩托车,初步实现了“小火不出村,大火控得住”。

1.2连云港市农村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不容乐观

2000—2008年,连云港市农村火灾4项指标呈上升趋势。2000年,农村火灾死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占当年火灾死亡人数的23.60%、直接财产损失总数的9.13%,2008年则分别上升为66.60%、11.71%。村民住宅是农村火灾发生最为集中的场所,2000—2008年,全市村民住宅共发生火灾1 187户,占农村火灾总数的50%,因住宅火灾死亡的人数占农村火灾死亡总人数的71.60%。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平均每户3.4人计算,在火灾中受灾的农民至少4 036人以上,相当于1个行政村的人口。也就是说,每年全市有约132户家庭、448位农民因火灾致贫、返贫。

1.3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同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并在《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对如何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村建筑布局不合理,建筑耐火等级低

连云港市农村房屋大部分为砖木结构,建造时使用大量可燃建筑材料,耐火等级非常低,大多数属于二、四级。同时,村民住宅往往同厨房、储物间、牲畜棚等连为一体,厨房内经常堆满柴草作为做饭燃料,火灾载荷非常大。农村各户之间基本上是联片建造,没有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火灾隐患十分突出。2003—2008年,用火不慎和稻草火引发农村火灾分别占总数的24.5%和23.7%。

2.2农村消防水源紧缺,公共消防设施滞后

连云港市4个县为江苏省扶贫县,乡镇财政紧张,农村消防公共设施建设十分滞后,大部分农村没有自来水供水管网、消火栓、消防水池,乡镇消防站处于零状态。另外,连云港市近年降雨量较少,天然池塘、湖泊和沟渠等蓄水不足,河水流量日渐下降,消防水源紧缺。发生火灾时,县城消防队到达偏远地区至少需要40 min以上,加上消防水源不足,火灾扑救不理想,特别是面对麦田火灾时,只能“望火兴叹”[1]。

2.3消防安全意识差,用火用电管理不善

由于受经济条件和传统习惯影响,连云港市大部分家庭还在使用木柴与柴草做饭和取暖,明火的大量使用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近几年,连云港市农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国家又开展家电下乡活动,农村家庭各类电器数量增多,但是大部分村民缺乏安全用电常识,购置劣质电源开关、插座,电线乱拉乱接、接线头松动、线路陈旧老化,滋生大量火灾隐患,电器火灾逐年增多。2003—2008年,用电不慎引发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36.1%。

2.4消防宣传不到位,群众消防自救能力差

近年来,连云港市农村消防宣传有所加强,但是大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还很淡薄,防火、灭火常识匮乏,甚至有不少群众不知道火警电话号码,不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2]。有些群众甚至认为消防队救火要收费,即使有火灾也不敢报警,从而造成火灾蔓延和扩大。还有些群众不知道放火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2.5农村结构发生变化,非传统火灾隐患突出

过去农村传统火灾隐患主要是建筑耐火等级低、没有防火间距、缺乏水源等。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在城市出现的火灾隐患,农村也大量出现,比如安装防盗窗、伴随个体私营经济出现的“三合一”等。1990年以前,农村发生火灾,基本上靠左邻右舍自发进行扑救。随着社会发展,农村大部分青壮年进城打工,农村出现“空巢”和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现象,当发生火灾时,由于缺少青壮年劳力,靠邻里自救火灾的传统将不复存在[3]。

2.6消防监管难度大,火灾隐患难根除

由于公安现役消防监督警力有限,主要精力集中在城区重点单位,过去一段时期,农村消防工作几乎处于失控漏管状态。2009年5月1日修订实施的《消防法》明确将农村消防监管工作赋予公安派出所,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农村消防监管工作主体问题。但是由于派出所警力紧张,工作量杂而繁多,主要精力集中在乡镇社会面单位,很少过问村组消防工作。个别村委会虽然不定期组织防火检查,但由于专业知识不多,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火灾隐患,即使发现隐患,也找不到好的解决方法,火灾隐患变成难以根治的顽疾[4]。

2.7消防经费投入不足,农村消防组织难以为继

近年来,连云港市新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较快,但是农村消防公共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城镇建设的发展速度。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得到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缺乏整体规划,没能形成群防群治的网络,且各地发展不平衡,总体自防自救能力差[5]。同时,一些地方伴随乡镇机构改革和结构调整等因素,使得原有的专职或义务消防队被取消,有些乡镇虽然还保存着原有的消防队伍,但也因经费和队员待遇等因素而名存实亡,发生火灾后也形成不了有效战斗力。

3对策

3.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

以新农村消防安全防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乡镇重点防控,村委会组织管理、村民义务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度[6]。要建立和健全考评机制,凡发生重大特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分层次组建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企业义务消防队和农村义务联防队,探索建立连云港新农村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消防执法联动机制,逐步完善县、乡、村委会三级组织网络,把一般化的消防工作拓展到乡镇、农村、家家户户,从而形成“县、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村办企业、个体商户、村民代表齐参与、共同管理”的三级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

3.2编制消防工作规划,科学安排农村消防布局

采取政府规划、政策支持、主动引导和财政扶助的方法,将村民住宅和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建设、消防通道纳入到乡镇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中,做到同时立项、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结合新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改善新农村建设中的消防安全平面布局;结合农民房屋改造,提高乡村建筑的耐火等级,并请专门的评定企业定期评测;结合各地乡村道路的改建,合理地规划建设消防车道;结合人畜饮水与农田浇灌工程,加强消防给水管网、消防水源、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结合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着重在新农村建设“一室一队一车”(1个面积不小于20 m2的供学习与培训的消防室;1个由村领导与基层民兵组成的义务消防队;1台配备手抬消防泵、火钩、灭火器、个人防护装备等灭火设备与消防宣传设施的简易消防车),从根本上改善当地农村防火条件。

3.3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公共设施

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把消防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力争逐年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地GDP增长速度。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征收消防公共设施建设配套经费,改善消防队伍装备和消防公共设施。探索连云港新农村多元化消防投入机制,建立农村消防基金,鼓励社会各界资助消防事业。

3.4发挥派出所监管主体作用,及时整治火灾隐患

把消防监督管理纳入到派出所的日常工作,把消防监督管理的责任分解到各镇、乡、村的民警身上,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任务,从而形成“所领导负责、专(兼)职消防民警具体指导、管区民警抓落实”的公安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消防部门要建立与派出所、安监所定期互动工作机制,通报阶段性的消防形势与防范重点,交流消防监管工作经验,提升派出所民警专业能力。要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警务室职能作用,配备2~4名消防监督员,定期到所在乡镇的各村进行监督,从而使乡镇、村消防安全工作基本落实。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到公安工作总体目标,在工作考评和奖惩方面,与其他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评和同奖惩,激发派出所消防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5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新形势下,农村消防安全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保护手段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二者要紧密结合,融会贯通,形成浓厚的符合各地特色的消防宣传氛围[7]。要讲究防火宣传策略与方式,在冬春火灾多发季节、春耕垦荒烧荒期、清明扫墓期间、秋收季节等火灾多发时期,可以采取通告、宣传车走村串户的巡回宣传等方式或者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和刊登消防知识与消息等手段,广泛地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把消防法律法规与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到新农村的普法教育中。通过乡镇派出所民警加强对各地农村治保人员、治安协调员、供电所电工等相关人员的消防培训,再通过他们在实践过程中把消防知识灌输到农村基层。此外,要把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拓展到农村学校,做到真正把消防常识与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到中小学生的教育上来。

3.6发展多形式消防队伍,建立适合农村的灭火救援体系

在公安现役警力编制紧张的情况,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人口超过5万人或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亿元的镇,要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村则要因地制宜地依托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依法建立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政企联建消防队及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建立村民联户联防组织,制定执勤制度,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技能,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争取用3年时间在农村逐步建立以镇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为主体、群众消防队或志愿者消防队为补充的消防队伍,逐步提高群众抵御火灾的能力。

4参考文献

[1] 王生春.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调查与思考[J].消防月刊,2003(5):6-8.

[2] 胡子荣.当前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34-35.

[3] 萧岩.浅析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理论界,2005(7):106-107.

[4] 杜峻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浅谈[J].山东消防,2003(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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