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意见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06 02:19:04

脱贫攻坚意见

脱贫攻坚意见篇(1)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镇村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进一步提高经济薄弱村动转能力和贫困户收入水平为重点,继续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促进薄弱村经济社会有较快发展,促进贫困户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目标任务

对省定我镇原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以下贫困户和刚达到2500元的贫困户继续进行帮扶,力争用一年时间使贫困户的收入有明显提高。

对我镇原定经济薄弱村进行帮扶,力争用一年时间使村集体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当所收支有余、自有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结对挂钩扶贫。重点对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实行开发式扶贫。镇干部及相关单位,采取一对一对结对帮扶,每位村干部至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力求帮扶对象收入明显提高。

2、强化培训支撑扶贫。对贫困户劳动力继续实行全额免费培训。强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不断提高贫困劳动力的致富技能。注重提高贫困劳动力内转外输的组织化程度,努力使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个转移就业。

3、强化产业带动扶贫。积极引导和带动贫困户发展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把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向经济薄弱村倾斜,优先惠及贫困农户,改善他们发展生产的条件。

脱贫攻坚意见篇(2)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统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健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责任、精准退出工作机制,全力实施“十大脱贫攻坚行动”,落实落靠各项脱贫攻坚措施,精准实现“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工作路径,坚决完成今年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精准识别和精准施策

1、精准分类识别。对全市农村人口逐户核查,按致贫原因、脱贫路径进行分类,严格按照“十二步”工作法,认真排除“十一种人”,确保贫困人口一个不落,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组织人力边核查、边录入国家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年度动态调整,确保全市当年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扶贫范围,做到对象清、措施清、变化清、录入准。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扶贫工作专项督导组

2、全面开展纠偏工作。坚持全年纠偏,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精准识别。督导组对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数据不全、不准等问题,及时反馈给扶贫部门核实认定,对不符合扶贫条件的要一律清除。年底前完成年度抽查纠偏工作。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扶贫工作专项督导组

3、建立精准脱贫台账。各乡镇建立完善精准脱贫台账,要达到“四有”,即: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市有档;“五清”,即:致贫原因清、收入来源清、扶贫对策清、脱贫目标清、帮扶责任清。3月底前汇总到市,4月初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

4、落实精准扶贫措施。按照“因村施策”、“因户施法”要求,因地制宜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实现村有脱贫支柱产业,户有脱贫措施保障,建立扶贫开发与政策兜底相结合的脱贫保障体系,将产业带动、转移就业、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贫困户。4月中旬,各乡镇要对2016年度拟减贫人口采取的具体扶贫方式,以户为单位分项汇总,上报市扶贫办备查,确保各项扶贫措施全面落实到户、精准到人、当年见效。7月中旬,要完成所有贫困户分项扶贫措施的汇总工作,并上报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包村工作组

(二)全力实施产业扶贫

5、发展乡村脱贫主导产业。各乡镇要在3月底前完成当年产业项目入库,并报市扶贫办;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力争启动建设10个以上项目,扶持贫困人口1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

6、发展贫困村特色产业。以23个省级贫困村为重点,全面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行动,明确生产经营体制,完善贫困户收益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带动的贫困户增收脱贫,扶持贫困人口5000人以上。大力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批食用菌、蔬菜、杂粮等绿特色种植业专业村,并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点,加大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组织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定点培训、技术指导,解决贫困户生产难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农业局、包村工作组

大力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批“两牛一猪”、肉(奶)羊、禽类等特色养殖业专业村,支持贫困村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能繁基础母畜补贴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村(户)。组织畜牧技术人员采取包村包户方式开展防疫灭病、技术指导,为贫困村(户)养殖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畜牧兽医局

7、发展电商扶贫。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入使用。推广电商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户改变传统营销理念,实现由“种得好”向“销得好”转变。力争扶持3个以上贫困村建立电商网点,带动1000户贫困户参与电商营销增收脱贫。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电商办、商务局、乡镇政府

8、发展旅游扶贫。以绿色有机农业休闲园区、沿江水系和湿地资源为依托,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以民族村、革命老区村为重点,发展民俗游、红色旅游,今年力争打造3个乡村旅游景点,带动500户贫困户脱贫。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政府办(民宗、旅游)

9、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严格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扶贫政策,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开发,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入社等经营机制,把无劳动能力、不会生产、不懂经营的贫困户组织进来,建立稳定增收渠道。支持贫困村组建农机合作社,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村领办创办合作社,把贫困户组织起来发展生产。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力争带动发展贫困户500户以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

(三)全力推进转移就业

10、搞好实用技术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市乡两级要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制定年度贫困户脱贫技能培训计划,分批组织开展贫困户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就业创业本领,全年完成2万人培训任务。选派科技人员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为贫困村定向培养职业技术农民和农技推广人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农业局、教体局、工信局(科技)

11、推进就业创业。加快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并积极向乡镇延伸,为农民工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提供服务平台。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重点城市用工企业劳务合作,建立稳定劳务输出基地,推进“百社千企万人”就业行动计划,实现贫困人口劳务输出就业3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人社局、劳动就业局

(四)全力推进脱贫能力建设

12、抓好贫困家庭学生职业教育。继续实施扶贫开发“雨露计划”,严格落实专项资金政策,动员支持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子女参加中高职教育,力争资助300名以上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入学。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财政局、教体局

13、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和中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各类师资力量。对于寄宿贫困家庭就学子女,落实住宿补贴、免除学杂费等教育扶贫政策。对于保留的村小学,要加强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投入,继续实施优秀教师支教活动,提高支教教师待遇。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财政局、教体局

14、抓好贫困家庭扶志教育。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工作组要把扶志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引导贫困户接受健康生活方式,改变婚丧嫁娶陋习,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树立自主脱贫意识。选树脱贫致富带头人,评选脱贫示范家庭,切实形成正向激励,在全市营造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组织部、宣传部、包村工作组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15、加强贫困村屯道路建设。积极争取贫困村村屯道路建设指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实施好村屯道路建设,提升贫困村屯畅达能力。今年省级贫困村、革命老区村道路建设至少要完成50%以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交通运输局

16、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积极对上争取饮水安全项目,力争实现一半以上的省级贫困村安全饮水入户。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水务局

17、提升贫困村文化服务能力。积极发展贫困村文化事业,完成2106年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场等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文广新局

18、提高贫困村卫生保健能力。加强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全年力争完成23个省级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齐驻村医生。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卫生和计生局

19、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2016—2020年),力争完成2016年度省级贫困村整村推进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住建局

(六)做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

20、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地。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医疗救助和22种重特大疾病救助全覆盖等政策,细化具体实施办法,实现各项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财政局、卫生和计生局、新农合办、民政局

21、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积极落实对贫困人口吃、住、学、医等综合性救助政策,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卫生和计生局、教体局、民政局

22、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乡镇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应保未保人口底数,积极与有关部门衔接,保证所有贫困人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卫生和计生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七)推进金融扶贫政策措施落实

23、推进金融扶贫政策落地。积极争取扶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争取国家扶贫再贷款政策,落实扶贫政策性信贷,由市财政在专项扶贫资金中进行贴息或设立风险金。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财政局、财源办、金融机构

24、推进扶贫保险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外转就业贫困户劳动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政策。支持所有贫困户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参加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减少因意外伤害造成短期极度贫困问题,扩大保险覆盖面,落实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人寿保险公司

三、工作保障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5、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年度减贫计划,6月底前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扶贫任务分工,按时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包扶单位

26、加强扶贫机构建设。4月底前市乡两级按要求全部完成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加强扶贫网络信息中心建设,强化扶贫信息反馈工作,每个乡镇每月至少反馈1条信息,市扶贫办要加强向省和市扶贫办的信息反馈工作。

责任单位:市乡两级党委政府、市编委办、市扶贫办

2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抓好软弱涣散贫困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负责人选、育、管、退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双富工程”。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精准选配驻村“第一书记”,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和支部班子,提升服务群众和带领脱贫能力。

责任单位: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党委政府

(九)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28、建立督查制度。成立扶贫工作专项督导组,对市直包扶单位和各乡镇扶贫工作实行常态化督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并定期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督查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扶贫工作专项督导组

29、确保实现精准退出。按照省、市研究制定的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办法,明确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完成省级贫困村整村推进的实施村脱贫摘帽,确保全市贫困人口脱贫7500人,力争脱贫10000人。组织开展贫困村、贫困户退出考核。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统计局

脱贫攻坚意见篇(3)

根据各派2020年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意见建议,我县高度重视,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派提出的意见建议,把民主监督作为改进扶贫工作、提高脱贫质量的重要途径,现将民主监督意见建议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落实方面。“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达到100%。2020年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40次,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12次、脱贫攻坚联席会议21次,安排部署、会商研讨脱贫攻坚工作,克服疫情和洪灾影响,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县27名县领导、62个县级部门和183个企事业单位联系帮扶30个乡镇436个村,全县683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所有贫困户,实现县领导联镇、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全覆盖。

(二)政策落实方面。制定脱贫攻坚政策性文件60余个,针对疫情影响制定十项措施,形成完成的政策体系。脱贫攻坚以来,全县完成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住房新建24057户,“两建三改”25440户,贫困户住房安全得到全面保障。财政投入8900余万元代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和补充医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100%全覆盖,“一站式”结算医疗费用应报尽报;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负责制,落实教育资助资金2816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孤儿、特困供养等贫困家庭学生24.41万人次,贫困户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率100%;采取分散打井、集中供水、管网延伸等方式,解决5168户11117人贫困人口饮水问题。

(三)工作落实方面。建成各类扶贫产业园区(基地)169个、扶贫养殖车间30个,并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受益贫困人口21467人。实施务工奖补,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提供“点对点”专车服务,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3万人,累计兑现奖补资金3296万元。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就业19559人,通过就业扶贫示范基地、扶贫车间稳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743人。以挂牌督战、防返贫监测帮扶、百日攻坚和问题整改清零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常态化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全县大排查发现问题57267个,中、省反馈问题615个,自查问题30580个,全面整改清零。大力推进消费扶贫,30家本地企业申报获得“扶贫”集体商标,通过建专柜直销、平台网销、促销奖补、以购代扶等方式实现农副产品销售总额3.57亿元。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县上下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始终聚焦未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紧紧围绕“一超六有”核心指标,全力克服疫情和洪灾影响,狠抓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圆满完成脱贫目标任务。2020年完成2748户5935人贫困人口减贫任务,33465户78242人已脱贫人口脱贫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986户2173人边缘易致贫户“一超六有”全面达标。

脱贫攻坚意见篇(4)

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都是重大政治任务思想,客观评估影响,化被动为主动,变挑战为机遇,切实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歼灭战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强烈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牢牢掌握脱贫攻坚工作主动权,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分类施策,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把疫情对全镇脱贫攻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降到最低,变被动为主动,变不利为有利,抢时间、补损失,努力实现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目标。紧盯“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总任务,聚焦“一户一策”到户扶持措施落实,做好春耕备耕、脱贫攻坚项目开工复工、短板弱项梳理、工作体系建设完善、年度考核和年度普查、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同时间赛跑,与疫情斗争,坚决把既定的工作任务迅速落下去,把延误的工作进度抓紧抢回来,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拼搏的干劲、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工作,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场硬仗,奋力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歼灭战的“双胜利”。

三、坚持原则

统筹兼顾,服务大局。科学评估严重的疫情对脱贫攻坚的整体影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把脱贫攻坚作为没有退路的底线任务,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歼灭战。

科学应对,分类施策。按照前期准备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要求,加大资金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因地制宜、因时而动、因势利导,分企分业、分时分段,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序推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目标导向,持续发力。不以疫情为理由,不以防控为借口,坚决杜绝盲目乐观、松劲懈怠思想,持续深化脱贫攻坚各项举措,坚决攻克深度贫困最后堡垒,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确保剩余37户131人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做好防止贫困人口返贫、新识别人口脱贫和易致贫人口的巩固工作,与全国同步小康。

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包村组长要带头到联系包抓的村察实情、办实事,绝不允许借故疫情影响出现新致贫和返贫的现象。

四、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三级网格管理制度。坚持把网格化管理作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的长效之策,实现疫情防控管理网格化、全覆盖、全天候、无盲区。一是构建完善三级网格体系。推动关口前移、触角延伸、重心下沉,织密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责任网,构建镇、村(社区)、组三级网格体系。二是延展第三级网格覆盖面。农村三级网格延伸到各个村民小组,根据居住聚集程度,以10户为基准,细化分解为若干个小网格。坚持三级网格化管理要向各类市场主体扩展延伸,将所有商场、超市、企业纳入网格管理,特别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等要参照实行网格化管理,实行精细化管控。三是靠实网格长和网格员工作职责。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时限”要求,划定清晰网格图,落实精准管控要求。选优配强网格长、网格员,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排查、疫情防控管理、疫情防控宣传、群众情绪疏导、疫情防控服务、疫情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全面排查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围绕全面稳定脱贫,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迅速排查摸清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影响。一是科学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统筹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力量,以“两类户”和剩余贫困人口为重点,全面摸排贫困户务工就业、生产发展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和需求,准确把握不同帮扶对象受疫情影响致贫返贫或如期脱贫风险问题。二是积极研究落实相关应对措施。结合实际,对排摸发现的影响贫困户生产发展和稳定增收问题,建立工作台帐,认真分析研究,及时与县直相关部门衔接沟通,提出针对性应对措施,确保贫困群众疫情防控不漏一人、精准脱贫不落一户。三是切实做好扶贫项目开工和扶贫车间开工防护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强化日常管控,做好应急处置。在项目点、车间入口处设立测温点,采购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项目点和餐饮生活区消杀到位。强化用工人员登记排查,准确掌握务工人员健康状况、外出情况和接触情况,落实精准管控措施。

(三)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务工就业难题。有组织、有计划促进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一是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主动就业。鼓励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建筑工地、基建项目、“五小”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未纳入整合使用的省以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吸纳用工补贴政策。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用工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培训费,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直接奖补给企业。二是鼓励支持工程类项目和商贸流通行业优先吸纳就业。鼓励支持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工程、农村中小学校等项目建设以及农产品收储物流项目、农产品交易市场、电商等优先吸纳带动本乡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四是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根据贫困劳动力返岗滞留情况和实际需要,积极衔接对口部门,争取岗位30个。

(四)积极解决贫困群众生产发展难题。强化农用物资、种苗供给和质量监管,下功夫解决生产发展难题。一是抓紧抓实春耕备耕。对秋覆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充分调动人力和机械,开展顶凌覆膜工作。围绕大棚建设、供水保障、道路畅通、电力供应等蔬菜产业园区设施配套工程,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切实加以解决,确保蔬菜产业园区正常生产。加大对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供应、配送力度,确保春耕物资充足供应、服务到位。二是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和引导组织合作社、农贸市场积极开展生产组织、良种化肥等生产资料提供和技术服务,确保贫困户能够按期种得上、养得上,脱贫产业规模不缩减、效益不降低。三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和引导组织龙头企业为合作社和贫困户提供春耕生产物资调运、种养技术指导等服务,帮助统一销售农畜产品,解决“卖难”问题。四是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组织各级扶贫产业产销协会、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充分应用线上对接市场,切实防止农产品积压,着力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确保贫困村生产的肉蛋奶、蔬菜、果品等农产品运得出、能销售。四是进一步加大金融保险扶贫支持力度。对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在金融贷款、信用修复、债务延期和贴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扶贫小额信贷对发展生产需要贷款的贫困户给予支持,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按照“能保尽保、愿保必保”的原则,在做好中央和省级保险品种承保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农业保险对有投保意愿贫困户的主要增收产业全覆盖。五是持续加强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工作。以规模养殖场户、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屠宰企业、贩运车辆等重点环节,安排专人做好畜禽健康状况排查工作。养殖场和生产经营户要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大清扫、大消杀活动,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

(五)切实解决脱贫攻坚项目开工复工问题。加快扶贫项目复工开工,紧盯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统筹调度,提前准备,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一是严格复工开工程序。按照具备开工复工条件,不限开工时间、不限用工人数、不限投资规模要求,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项目施工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镇联防联控办报备的程序,支持和组织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能复工的尽快复工。二是靠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双向发力,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制定严密科学、细致规范的防控方案,提前做好防护物资储备,落实外来人员隔离观察、生产场地预防消杀、集中食堂分餐配送、健康状况日常检测、出行出工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三是做好复工复产服务。一时还达不到开工复工要求的,要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在项目建设期间,优先聘用本村、本乡镇务工人员参与项目建设,注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家门口就近务工就业,有效增加贫困户收入。

(六)全面推进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落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立足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紧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一是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对2019年底全镇剩余未脱贫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进行挂牌督战。各村党支部按照“一户一计划”的要求,对未脱贫人口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退出工作计划和督战工作方案,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二是开展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工作。紧盯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发现的重点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全面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方面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和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村组道路建设、兜底保障、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专项行动,确保6月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认真分析研究全镇排摸识别出的边缘户潜在的致贫因素,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有效防范致贫现象发生。切实做好全镇返贫风险户监管工作,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全面落实精准监测、动态管理、查缺补漏、固强补弱措施,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四是落实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精准掌握未脱贫人口,新识别贫困人口及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情况,紧盯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因病因残等各项支出较大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落实落细农村低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五是抓实脱贫攻坚各级各类问题整改。扎实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省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按期整改清零。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对“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方面排查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力争6月份全部整改到位。六是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明确流程、标准和监督等要求,落实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七是动态管理“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认真研判分析肺炎疫情对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带来的影响,切实摸清制约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短板风险,准确把握“一户一策”动态管理具体要求,在确保防护安全的前提下,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因地因时、积极稳妥推进动态管理,扎实推进“一户一策”帮扶计划落实落地,实现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在当前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全镇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战时状态投入工作,以非常举措攻坚拔寨,以责任落实保证工作落实。要压实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重责任,实行科级干部包村负责制,真正把责任传导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要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网格化管理等机制和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制度,定人定责定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脱贫攻坚意见篇(5)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瞄准2021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退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上下功夫。巩固扩大脱贫成果,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做到工作力量只增不减、资金投入只增不减、政策支持只增不减、帮扶力度只增不减,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在供给侧上精准施策,推动群众稳定增收,在强兜底上精准扶持,最大限度减轻群众上学、看病、就医等负担,提升幸福指数,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

(二)坚持加快发展,增强攻坚后劲。解决贫困问题,根本靠发展。坚持全县一盘棋,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高整体实力,以县富带乡富促民富,增强脱贫攻坚后劲。

(三)坚持精准方略,注重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和后续扶持的精准性,强化脱贫农户监测管理,精准识别贫困对象,落实到户政策,抓好面上共性问题,解决好点上个性问题,深化细化帮扶工作,确保脱贫后续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四)坚持统筹整合,凝聚脱贫合力。进一步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强化政策支撑,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五)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宣传和营造脱贫光荣社会氛围,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勤劳致富意识,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能力。

三、着眼巩固扩大脱贫成果,持续发力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

(一)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精准识别贫困人口

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贫困户的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严格识别程序、退出标准,确保贫困识别和退出工作经得起检验。一是应纳尽纳。根据上级安排,每年对贫困户精准甄别,严格按照“五看、六不评、六优先”、“两公示一公告”的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将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全部纳入,实现应纳尽纳,保证识别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群众认可。摸清扶贫需求,制定帮扶措施,完善数据信息,健全完善县、乡、村协调一致、资源共享的扶贫档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建档立卡质量和水平,形成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应退尽退。以“两不愁三保障”为衡量标准,严格按照“三看三步走”程序实施,比照贫困人口退出各项指标,详细入户查看收支情况、生活条件和保障状况,测算拟退出贫困户的指标达标情况,以确保贫困户退出高标准、脱贫高质量。针对贫困户退出各项指标,逐项对账、逐项落实,在退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上下功夫,确保贫困人口退出程序可靠、数据扎实,严防“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

产业扶贫根基,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含继续享受政策的脱贫人口,下同),加大富民产业和就业扶持力度,增强稳定脱贫的支撑保障能力。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优选出资产实力雄厚、市场盈利能力强、信誉度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带动贫困人口参与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持续增收。积极推进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完善贫困户受益机制,促进贫困户和村集体稳定增收。大力发展新型家庭手工业、电子商务、生态旅游等新型业态,推动手工业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多种产业扶贫。进一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对有发展意愿、缺少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信贷需求,提供“五万元以下、三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并执行人行同档期基准利率。打造多种模式的投融资主体,全面推广农业保险、价格保险,实现对贫困户和主要扶贫产业项目保险全覆盖,进一步提升金融扶贫服务保障水平。

(三)构筑健康扶贫保障网,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一是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为主,疾病应急救助、社会捐助、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为辅,建立和完善扶贫对象医疗救助托底政策和工作机制。实施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一般贫困人口、低保和特困人员实行零门槛救助。大病保险对纳入保障对象的参合人群实行政策倾斜,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提高后的最高报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95%。适当提高最高保障限额,以后随政策调整逐年增加。二是进一步推进农村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及救助结算服务范围,并逐步推进市域、跨市“一站式”报销结算。在试点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同时,逐步拓展到所有定点医疗单位,并逐步拓宽受益人群,把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纳入服务范围。三是加快健康扶贫政策落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叠加效应和改革合力,解决贫困人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到2021年,在全县稳定实现贫困人口医疗安全有保障,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经济负担,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四)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强化政策兜底扶贫

一是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和特困保障对象,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适度扩大农村困难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学生保障范围。二是全面落实按户施保和低保金据实差额发放,保障“城乡低保标准年平均增长10%以上”的规定,努力实现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三是加大临时救助的落实力度,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四是继续完善社会兜底保障机制,扩大保障面,提高保障能力,彻底兜住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这个底。

(五)发展教育加强培训,阻止贫困代际传递

一是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率、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人才保障能力。到2018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基本普及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加强骨干特殊专业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二是全面实行“三免一助”、“雨露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学段学生资助计划,确保符合政策的贫困学生受资助率达100%,全县无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三是依托县职业教育中心和劳动就业局、农业局,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贫困人口开展以农业实用技术、劳动就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培训,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就业水平和脱贫能力,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一次培训、终身受益,一人培训、全家脱贫”的目的。

(六)严格进行危房改造,保障住房安全

2018年基本完成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改造后住房需达到最低建设标准要求,确保建筑质量,提升居住质量和改造效果。

(七)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保障贫困老人安享晚年

一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探索推进公办养老院转入市场的机制转变,把应由政府承担的兜底养老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公办民营,进一步放开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养老资源利用率;简化审批程序,出台我县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具体细则,通过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民营养老机构建设按床位数量予以适当补贴,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创建民营养老机构。二是解除集中养老的后顾之忧,提高入住率。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强化环境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对老人的入住吸引力;对低保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住集中养老机构,县财政给予适当补贴;通过大力宣传集中养老的好处和意义,在全社会形成让老人健康快乐安享晚年就是最大孝心的观念,破除让老人进养老院就是子女不孝、在社会上丢人的传统观念,让经济条件允许、子女不在身边或没有精力照顾的老人高高兴兴入住养老院。三是切实提高互助养老、居家养老老人的生活质量。继续完善农村“家庭互助幸福院”互助养老模式,启动2个乡镇2—3个村作为试点。强化乡村责任,完善“幸福院”生活设施,真正实现互助养老离家不离村、抱团取暖、本村老人同吃同住同娱乐的方便、自由、互助、共享的预期目的;强化各级老龄委组织建设,对于老人维权案件,司法机关要注重社会效果,提供法律援助,快审快诉,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探索建立“孝心基金”。各乡镇要组织所辖行政村(社区)制定《孝老敬老村规民约》,在老人家庭全面推行家庭赡养协议书,搞好基金募集和子女赡养费收缴,及时发放并搞好公开公示,对孝老敬亲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大力表彰。

(八)脱贫不脱帮扶,巩固帮扶脱贫成果

按照“政策不变、队伍不散、干劲不松、力度不减、人员不撤”的原则,稳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不变,进一步强化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责任。建立跟进预警机制,对易返贫户予以特别关注,坚持扶上马送一程,采取有针对性地帮扶措施,减少和避免脱贫户返贫。掌握返贫户、新增贫困户的新需求、新动向,因户施策,扩大贫困群众在扶贫工作各个环节的参与程度。帮扶任务逐渐由脱贫转变为脱贫成果巩固,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带领群众奔小康。落实县乡党委、派出单位两个责任,建立健全乡镇(办)党委协调调度及驻村干部学习、培训、关爱服务、考核管理等机制,确保“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真正发挥作用,为贫困村建设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

脱贫攻坚意见篇(6)

一、准确把握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瞄准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坚持精准支持与整体带动结合,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协调,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统筹,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

 

(二)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规划,找准金融支持的切入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各地发展改革、扶贫、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为精准支持脱贫攻坚奠定基础。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包括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劳动技能、资产构成、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金融需求等内容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

 

(三)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各金融机构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草原旅游、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健全和完善扶贫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支持带动贫困人口致富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订单、仓单质押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稳妥推进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产权融资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大特色产业信贷投入。

 

(四)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就业就学金融服务需求,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支持。积极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农户联保等多种增信措施,缓解贫困人口信贷融资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问题。针对贫困户种养殖业的资金需求特点,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有针对性改进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就业。扎实开展助学贷款业务,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金困难。

 

(五)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需求,支持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筹措信贷资金,按照保本或微利的原则发放低成本、长期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贷款贴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强信贷管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接。同时,严格贷款用途,确保贷款支持对象精准、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并定期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报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发放等情况。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合作性金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安置区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参与后续产业发展的支持。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辖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监测统计和考核评估,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放贷款。

 

(六)精准对接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夯实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区域信贷政策,在信贷资源配置、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信贷管理权限设置等方面,对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给予倾斜。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可依法依规发放过桥贷款,有效撬动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

 

三、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

 

(七)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提升贫困地区基本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政策扶持,巩固助农取款服务在贫困地区乡村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便利农民足不出村办理取款、转账汇款、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支持贫困地区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促进服务点资源高效利用。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市场,填补其基础金融服务空白。在农民工输出省份,支持拓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金融机构范围。

 

(八)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联动。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驻村第一书记”、致富带头人、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贫困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探索建立针对贫困户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电子信用档案。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鼓励发放无抵押免担保的扶贫贴息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

 

(九)重视金融知识普及,强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优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公平、公开共享现代金融服务的环境。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在贫困地区深入实施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四、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

 

(十)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加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防范信贷风险。“扶贫金融事业部”业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对扶贫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十一)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完善商业性金融综合服务。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稳定和优化县域基层网点设置,保持贫困地区现有网点基本稳定并力争有所增加。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批发贷款等方式向贫困县(市、区)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中国农业银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县级事业部经营能力。鼓励和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要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强化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各金融机构要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资金调度、授信审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有效支持。鼓励实行总、分行直贷、单列信贷计划等多种方式,针对贫困地区实际需求,改进贷款营销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二)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市场定位,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要依托网点多,覆盖广的优势,继续发挥好农村金融服务主力的作用。在稳定县域法人地位、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服务职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贫困地区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支持在贫困地区稳妥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十三)加强融资辅导和培育,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鼓励和引导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业务覆盖面。加强对贫困地区企业的上市辅导培育和孵化力度,根据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帮助更多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融资。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来源。支持期货交易所研究上市具有中西部贫困地区特色的期货产品,引导中西部贫困地区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区域集优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十四)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贫困地区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改进和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针对贫困农户的保险保障体系,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业务,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

 

(十五)引入新兴金融业态支持精准扶贫,多渠道提供金融服务。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精准扶贫。

 

五、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十六)设立扶贫再贷款,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设立扶贫再贷款,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切实降低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利率水平。合理确定扶贫再贷款使用期限,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提供较长期资金来源。使用扶贫再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建立台账,加强精准管理,确保信贷投放在数量、用途、利率等方面符合扶贫再贷款管理要求。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贫困地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改进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入。

 

(十七)加强金融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源倾斜配置。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继续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健全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贫困地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等管理机制,增强政策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以及带动贫困人口就业的各类扶贫经济组织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各级政府建立扶贫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提供精准扶贫融资担保。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支持力度,鼓励采取定向承销等方式参与债务置换,稳步化解贫困地区政府债务风险。各地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银监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指导,推动地方债承销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十八)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优化银行机构考核指标。推行和落实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贫困地区不良贷款容忍度。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效率。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贫困地区符合政策规定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适用相对较低的风险权重。

 

六、持续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发展改革、扶贫、财政、金融机构等参与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切实发挥人民银行各级行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提升片区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

 

(二十)完善精准统计,强化监测机制。人民银行总行及时出台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统计监测制度,从片区、县(市、区)、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各层次,完善涵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效果、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利率和基础金融服务信息的监测体系,及时动态跟踪监测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金融机构要按政策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二十一)开展专项评估,强化政策导向。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考核。丰富评估结果运用方式,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将对金融机构评估结果纳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框架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新设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等的重要依据,增强脱贫攻坚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

 

脱贫攻坚意见篇(7)

我队严格按照《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全面开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全方位、无死角把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对反馈的五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自查,全面梳理,全面整改。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牵头,负责梳理思想认识方面、干部作风方面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梳理工作落实方面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最后由汇总形成整改台账,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形成专卷。

 二、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方面。

1.政治担当意识不强,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我们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但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没有体现详细的工作安排。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学习、讨论,结合地方脱贫攻坚重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分析讨论,促使全乡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把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

二是结合我队的工作职责,对脱贫攻坚重要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形成专题会档案。

三是完善会议记录,完整体现会议内容。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落实情况:已安排完善脱贫攻坚专题会档案,把提高会议记录质量作为长期要求来抓,完善会议记录。

2.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不到位。我队及时传达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但个别干部对扶贫政策还掌握不够。

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推动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不断深入。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通过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各次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确保重要精神、重大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选人用人考核机制,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队伍进行考核,对业务不精、理论不强、工作能力差的进行适当调整并严肃问责。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安排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学深悟透。梳理脱贫攻坚政策理论知识,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和熟悉脱贫攻坚基本政策。

(二)工作落实方面。

3.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研究重要决策会议记录不完整,仅记载了决策结果,不能体现班子成员逐个明确意见、讨论、表决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明确工作落实要严格执行上级党组和班子会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和要求,完善记录。

二是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三是结合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工作,对全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完成时限:长期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上级党组和班子会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会议程序和要求,完善会议记录。已对前期会议记录进行自查自纠。

(三)干部作风方面。

4.基层干部作风不扎实。个别干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理论水平有待提高;不注意收集进村帮扶图片资料,对帮扶工作印证不足。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加强对扶贫系统干部职工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宣传培训力度,让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和熟悉脱贫攻坚基本政策,提高脱贫攻坚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考核问效,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组织领导作用,真正把脱贫攻坚当做头等大事,亲自抓,亲自管,切实落实好脱贫攻坚要求,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真贫,真脱贫。

三是做好工作痕迹管理,注意收集工作开展过程的影像资料。

完成时限:长期

整改落实情况:已通过党员大会、全体干部大会组织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让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和熟悉脱贫攻坚基本政策,提高脱贫攻坚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工作留痕,收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脱贫攻坚意见篇(8)

一、基本情况

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对反馈的五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自查,全面梳理,全面整改。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牵头,负责梳理思想认识方面、干部作风方面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梳理工作落实方面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最后由汇总形成整改台账,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形成专卷。

二、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方面。

1.政治担当意识不强,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我们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但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没有体现详细的工作安排。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学习、讨论,结合地方脱贫攻坚重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分析讨论,促使全乡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把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

二是结合我队的工作职责,对脱贫攻坚重要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形成专题会档案。

三是完善会议记录,完整体现会议内容。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落实情况:已安排完善脱贫攻坚专题会档案,把提高会议记录质量作为长期要求来抓,完善会议记录。

2.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不到位。我队及时传达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但个别干部对扶贫政策还掌握不够。

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推动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不断深入。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通过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各次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确保重要精神、重大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选人用人考核机制,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队伍进行考核,对业务不精、理论不强、工作能力差的进行适当调整并严肃问责。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安排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学深悟透。梳理脱贫攻坚政策理论知识,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和熟悉脱贫攻坚基本政策。

(二)工作落实方面。

3.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研究重要决策会议记录不完整,仅记载了决策结果,不能体现班子成员逐个明确意见、讨论、表决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明确工作落实要严格执行上级党组和班子会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和要求,完善记录。

二是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三是结合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工作,对全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完成时限:长期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上级党组和班子会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会议程序和要求,完善会议记录。已对前期会议记录进行自查自纠。

(三)干部作风方面。

4.基层干部作风不扎实。个别干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理论水平有待提高;不注意收集进村帮扶图片资料,对帮扶工作印证不足。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加强对扶贫系统干部职工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宣传培训力度,让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和熟悉脱贫攻坚基本政策,提高脱贫攻坚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考核问效,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组织领导作用,真正把脱贫攻坚当做头等大事,亲自抓,亲自管,切实落实好脱贫攻坚要求,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真贫,真脱贫。

三是做好工作痕迹管理,注意收集工作开展过程的影像资料。

完成时限:长期

整改落实情况:已通过党员大会、全体干部大会组织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让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和熟悉脱贫攻坚基本政策,提高脱贫攻坚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工作留痕,收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与脱贫攻坚整体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脱贫攻坚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脱贫攻坚意见篇(9)

一、整改任务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内容(1):2015年中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后,自治区两届党委贯彻落实有偏差。对于连续4年5次在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只传达学习了其中2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未传达学习。2018年3月5日,对自治区作出了“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也未组织学习。

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学、深入学。组织专题学习,做到及时学、跟进学,不断深化理论武装。深刻领会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结合全年工作实际,细化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召开学习座谈会,交流做法经验,确保学习质量。二是坚决把对“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指导方针和工作指南。全面梳理、深入学习“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实施,确保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根。

责任人:乌云达来、木仁

责任部门:朱日和嘎查驻村工作队、朱日和嘎查“两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内容(2):2015年以来,九届党委在农牧区搞水、电、路、房等“十个全覆盖”,集中精力抓脱贫攻坚不够;十届党委对脱贫攻坚抓落实乏力。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再次动员让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脱贫攻坚是本年度中心工作,是最大的政治任务,动员和鼓励干部职工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和完不成任务誓不罢休的精神状态和坚强意志投入到繁重的工作中去。二是进一步加大帮扶责任落实力度,强调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的责任,不定期对帮扶责任人的到岗情况、履职尽责、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倒逼帮扶责任人主动开展扶贫政策学习宣传、到岗履职、落实帮扶措施等。同时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各尽其职,真正实现扶贫工作全旗“一盘棋”的局面。三是积极激发贫困户的内生产力,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努力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懒惰思想,分析贫困原因、找准切入点,帮助其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扶贫项目。通过座谈会,入户宣传,以会代训等形式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消除贫困户习惯贫困的思想,实现精神脱贫。四是关于危房改造问题,需要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商制定措施。建议可否采用:一是嘎查委员会担保,先由政府出资,待补贴资金到位后由村委会负责再返还政府的形式。二是将危房改造纳入小额贷款范围等。

责任人:乌云达来、木仁

责任部门:朱日和嘎查驻村工作队、朱日和嘎查“两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内容(3):精准识别把关不够严。一段时间,一些地方识别贫困人口出现“宁错勿漏”的倾向。一些农村家庭仅因为子女考上大学、家里有病人就被识别为贫困户。落实“扶贫低保两线合一”政策有偏差。自治区低保标准一直高于当地贫困线标准,一些地方简单将低保人口纳入贫困户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 一是要逐户甄别。对于应进未进的户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都要逐一上门调查核实,做到证据齐全、事实清楚、资料齐备、群众知晓,并由调查人员签字后备案。二是要分类处理。1、“八类人员”的处理。识别前就“八类人员”户(包括已脱贫户),必须逐户分析原因,原则上予以删除;情况特殊,确实困难需要保留的户,按识别程序报扶贫办审批。识别后成为“八类人员”的户,达到脱贫标准的做脱贫处理;2、识别不准户(包括已脱贫户)的处理。各类识别不准的户一律清除;3、关于拆户分户的处理。各类拆户分户的问题必须在本次整改中进行清理,该整户纳入的整户纳入,该合并的合并,该清除的清除。特别注意:贫困户身份证被借用买房、买车、注册工商户的,必须在规定日期前注销完毕,限期没有注销的视同“八类人员”处理;4、脱贫不达标的户的处理。所有脱贫不达标的户均要在系统内由脱贫标识为返贫,并与其帮扶责任人对接,重新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5、返贫户的处理。对已脱贫但因病、因灾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返贫的,要在系统内由脱贫标识为返贫,并针对返贫原因认真分析,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

责任人:乌云达来、木仁

责任部门:朱日和嘎查驻村工作队、朱日和嘎查“两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

成效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内容(4):措施到户不够精准。一些干部习惯于输血式扶贫,造血式扶贫意识不够强,主要采取集体资产收益分红、“户贷企用返利”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增收,可持续脱贫措施不多。

整改措施: 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嘎查两委、驻村工作队、产业指导员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严格划分有劳动力以及无劳动力贫困户。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现代农牧业、旅游产业实现脱贫。对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引导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菜单式”“托管式”、订单生产、保底收购等方式,带动弱劳动能力贫困户实现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土地流转经营,落实综合性措施实现兜底保障。

责任人:乌云达来、木仁

责任部门:朱日和嘎查驻村工作队、朱日和嘎查“两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内容(5):一段时间,一些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模糊。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政策学习和宣讲,强化干部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认识。把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5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社会氛围。

责任人:乌云达来、木仁

责任部门:朱日和嘎查驻村工作队、朱日和嘎查“两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

成效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内容(6):有的干部不知道“五级书记抓扶贫”,有的说“五级市长抓扶贫”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进一步读懂五级书记工作任务,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抓具体实施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人:乌云达来、木仁

责任部门:朱日和嘎查驻村工作队、朱日和嘎查“两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

成效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内容(7):贫困村党组织建设薄弱。一些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带领群众脱贫思路不清、能力不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办法不多,党员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排查整顿工作。二是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努力争取扶贫项目,强化产业扶贫政策,推动嘎查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三是加大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力度,拟对嘎查示范带头人、派驻嘎查村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责任人:乌云达来、木仁

责任部门:朱日和嘎查驻村工作队、朱日和嘎查“两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3月底能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内容(8):一些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有缺失,全区有553个贫困村近3年没有发展党员,赤峰市有103个贫困村无人申请入党。

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明确当前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措施,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和发展党员的制度要求,把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责任人:乌云达来、木仁

责任部门:朱日和嘎查驻村工作队、朱日和嘎查“两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

成效

——自查发现的问题(9):部分贫困群众自身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存在“等靠要”和攀比思想,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的意识和能力不强,自我发展能力弱。

整改措施: 一是对不思进取,脱贫主动性不强,“等靠要”严重的贫困户,加强教育引导,必要时结合新民风建设,列入后进对象,进行道德评议,促其转变。二是积极开展“讲理论、讲政策、讲故事”宣讲活动,及时组建扶贫脱贫攻坚宣讲团,通过面对面解答群众关于扶贫政策的疑问,加大对贫困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力度,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只有努力才能脱贫,撸起袖子,借着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就一定能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对“等靠要”贫困户指定帮教人员,制定具体帮教措施,直至转化为止。通过奖优罚劣逐步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和“争访闹”的陋习,引导贫困群众不断增强摆脱贫困的勇气、勤劳致富的志气、向善向上的正气。

责任人:乌云达来、木仁

责任部门:朱日和嘎查驻村工作队、朱日和嘎查“两委”

脱贫攻坚意见篇(10)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就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主要讲3个方面,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高度重视,认清整改工作形势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了为期50天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了江西省脱贫攻坚中存在不少问题,之后于2019年1月19日,召开了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反馈会,会上反馈了4个方面39个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省委书记刘奇作了表态讲话。1月29日(农历12月廿四),省委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省委书记和省长分别就整改提出要求。2月28日,市委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市委书记和市长也分别作了讲话。昨天,区委也召开了动员会,吴书记提出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要压紧责任、狠抓落实;要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等3个方面要求。可以说,从中央、省、市到区,对这次整改工作都高度重视。也可以说,这次整改是极端重要的,因为这次整改工作有4个特点。

一是问题多。省里的整改方案包括中央巡视组反馈的 4大类39个问题以及在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的 5大类22个问题。市里的整改工作方案列出了4个大类42个问题以及在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5大类18个问题,区里也在制定方案,还将把省第八督察组督查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我们乡里的方案,因为时间关系,要晚几天才拿的出来,方案将包括中央巡视反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省第八督察组督查发现的以及区扶贫办督查的这4大块合并制定整改方案,这个要等党政班子会研究后再下发,但是整改时间又很紧,所以我们先在开会,边查边改,具体先怎么改,我后面会说到。

二是规格高。省、市各项清单的责任人是省市党政主官以及班子成员,区里各项清单的责任人也是区委书记、区长以及其它区领导,我们乡里的清单制定后,也会是书记、乡长以及班子成员,这在以前是没有得过的。

三是时间紧。1月19日-4月19日是3个月的整改期限,但是市里的会议到2月28日才召开,这里耽误了1个半月的时间。根据省、市方案要求,3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就要完成自查整改,3月11日至20日,省委整改办、市委整改办相继会下来督查,3月20日前,我们就要逐级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本月底形成总结,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可以说,时间非常紧迫,必须边查边改,不能等。这里也说明一下,不是说过了这个月就不用整改,这个整改工作是贯彻全年的,因为年底中央还要下来进行“回头看”,所以虽然任务紧,但整改效果要保证,要长抓不懈。

四是问责严。刚刚说到,省、市相继会下来督查,最快下周三就会来,也已经明确,督查发现整改不到位或仍然存在突出问题的,要问责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情况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所以说,这次整改工作极端重要,容不得半点懈怠和消极应付,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区重视这次整改工作。

二、明确任务,把握整改工作重点

因为方案和清单还没出来,这里我参照省、市的整改方案要求,结合乡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暂时梳理了4个方面22个问题,肯定还有不完善、不全面的地方,但这些是当前大家迫切需要整改的,都会列到方案中去。会后,我会把这个稿子发到帮扶群内,大家不要等,立即行动。这里我把问题和怎么改都点一下,下一步方案里会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一)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不精准方面。一是深入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各村党支部要将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 “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乡党建办安排好3月份党员活动日集中学习一次,近期乡党委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根据区统一安排,近期乡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全力以赴抓脱贫攻坚的氛围不浓。各村在下周内结合3月份第一次走访召开全体帮扶干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次整改工作。三是《平定乡“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没有针对乡情认真研判形势任务,部分内容和上级文件“上下一般粗”。各村在3月底前确定2019年减贫计划;按照《关于打嬴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针对乡情,乡扶贫办3月底前制定2019年度工作要点。四是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及时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对违规纳入低保的情况坚决予以纠正。对低保新增申请对象和在保人员进行家庭收入财产核对,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精准度,防止“错保”“漏保”等问题发生。五是就业扶贫路子不宽,效果不佳。一些扶贫车间未能有效发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和稳定增收的作用。帮助扶贫车间稳定和扩大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确保每个车间有5名以上贫困户就业。六是有的产业扶贫投入占比不高,效益不理想。帮助洪桥粉丝加工厂开展产销对接,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七是基层基础工作还不扎实,有的贫困户相关资料有漏项、信息填写错误,有的对无劳力的贫困户签订增收激励协议。各村结合3月份第一次走访完善好“一证一册”,对贫困户相关资料进一步查漏补缺,结合本次贫困劳动力调查摸底情况,对于没有劳动力的,不再签订增收激励协议。

(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充分方面。一是乡班子成员中,有的对分管领域的脱贫攻坚工作指导不力。按照《行业扶贫分管领导脱贫攻坚工作主要职责清单》,压实乡班子成员脱贫攻坚责任,精准实施脱贫攻坚“十大行动”。二是对乡直部门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压实卫生院、防保站、中小学、供电所等乡直部门行业扶贫责任,形成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攻坚格局。三是挂点单位帮扶措施不准,停留在简单的捐钱送物,没有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帮扶效果欠佳、脱贫质量不高。各帮扶单位要认真梳理和制定扶贫计划,查找上报不及时、有漏项的症结,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四是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做法仍然存在,乡本级有关扶贫工作会议的数量有所上升。今后要严控发文总量,严控会议数量、规格、规模和时间,合理安排会议形式和议程。五是有的乡村干部整天围着填表报数造册转,不少工作主要是为了“留痕”。今后乡扶贫办在填表报数工作中,更多发挥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作用,严格管住村级填表报数。六是迎检工作弄虚作假。有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工作精力主要用在迎检上,沦为材料“专家”。迎检坚持实事求是,引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突出抓好基层党建、扶贫扶志、改进帮扶方式,注重平常了解贫困户相关情况,避免把精力主要用在迎检上。七是包村领导有调整的,对脱贫攻坚工作衔接还有不到位。新老包村领导之间要加强工作衔接,坚持以老带新。八是对扶贫干部关心爱护不够,一些基层干部产生畏难厌战情绪。进一步总结完善乡干部绩效考核方案,适当提升扶贫岗位分值,提高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九是有的村存在工作日第一书记不在岗的问题。请市、区下派第一书记坚持每个工作日到岗签到,加强对第一书记的管理和考核,完善第一书记工作制度。十是有的村对农村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不彻底、不坚决。加强宗教工作形势任务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举办一轮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班;巩固提升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成效;指导宗教界严格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妥善处理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问题。

(三)脱贫攻坚监督监管责任落实不严格方面。一是乡纪委紧盯脱贫攻坚重要工作、关键环节不够,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力度不够。乡纪委要认真梳理全乡脱贫攻坚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督查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二是乡职能站所监管不严不实,布置任务多、具体指导少。乡各职能站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各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不健全。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强扶贫领域审计监督。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一些问题的整改敷衍了事,存在“纸面整改”现象。本次整改工作将结合上年度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2018年度考核发现问题,统筹进行集中整改。二是有的贫困人口脱贫质量不高,个别贫困户无稳定收入已脱贫。全面梳理排查脱贫户“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到村到户到人,切实提高脱贫质量。

以上这些问题和整改措施,有的是共性的,有的是个性的,大家自己对号入座,能够立即解决的,不打折扣,立说立行马上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认真研究,步步推进;需要完善制度的,要建章立制,所有问题,乡里都会落实台账管理, 实行对账销号,并定期调度进展。

三、压紧责任,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乡党委对全乡的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接下来会成立了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村也要成立以大村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整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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