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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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6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民间法、民族习惯法_主持人手记(六十二)、法律论坛等。
  • 主管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 主办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 国际刊号:1007-788X
  • 国内刊号:62-1129/D
  • 出版地方:甘肃
  • 邮发代号:54-95
  • 创刊时间:1986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0.65
  • 综合影响因子:0.640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4年第05期杂志 文档列表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学术视点

论最高法院院长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系——以司法改革为视角

摘要:在引发我国司法体制和法院系统运行极大变动的司法改革之中,最高法院院长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力是不可小觑的。而在历次司法改革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鲜少对我国最高法院领导下的司法改革进行立法与监督。这使得最高法院院长在司法改革中的权力急遽扩张。故而,规制最高法院院长的权力行使,捋顺其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系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1-8

人大对司法案件监督的前世今生

摘要:2006年的监督法没有规定个案监督制度,也并未彻底解决案件监督合法与否的问题,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是否可以针对个案悬而未决。2007年后,实践中又出现了诉讼监督、旁听审判和案件汇报等新型的案件监督制度。事实上,案件监督不符合司法规律,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破坏我国权力之间的分工和制衡,也不能真正消除冤假错案。所以,应当禁止一切形式的案件监督制度。
9-19

中国法院调解变迁的结构主义解释

摘要: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每时每刻都受到经济社会结构变迁的影响。结构主义作为一种方法论,要求以整体和系统的眼光对事物进行观察,透过表层探求其深层次的意义。经过分析发现,影响法院调解变迁的因素主要为,社会经济结构、诉讼外纠纷解决情况、法律完备情况和司法资源配置情况。法院调解的发展与走势,主要取决于各因素之间的角力。根据角力结果的不同,法院调解大致可以分为逐渐式微、急剧消落和逆势回升三个阶段。将法院调解置于社会结构的整体框架内,通过社会变迁这一滤镜对其进行宏观的透视,能更易于理解法院调解的变迁轨迹,对法院调解所进行的改革措施才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20-38

人民法庭政法传统之形成及其迭嬗

摘要:政法传统系指在法律和司法活动中强调以共产党社会治理目标为核心并为其服务的一整套话语、知识以及权力的实践逻辑。其并非某种理性设计的结果,而是在革命斗争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应对新政权在建立和巩固过程中之需要而产生的。以""为分界,人民法庭的政法传统大致经历了由"台前"的极端政治化至"幕后"弱政治化两大阶段。""结束以后,司法解决纠纷的社会功能日益凸显,但由于我国一体化的权力架构及组织形式并未发生实质变化,司法与政治间的从属关系依然存在。这种工具主义与自治化的内在张力,对我国基层司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39-51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民间法·民族习惯法

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五十三):多元社会的规则——秩序纠结:“社会结构理论”与回应型民间法——兼评“社会三元结构理论”对民间法研究的意义与局限

摘要:社会结构理论对于民间法研究具有意义。“社会的三元结构理论”试图突破国家与社会二分的传统理论框架,其目的是为民间法的生成和社会自治创设空间。但从本质上看,社会的三元结构理论并没有走出国家与社会的二分结构,因而其对民间法的意义就具有局限性。当代社会是一个多元结构,社会结构多元决定着“国家控制型”和“自治型”民间法与我们渐行渐远。既具有内在的独立品格、又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回应型”民间法是社会结构多元发展的必然结果。
52-60

少数民族差别权利的逻辑阐释

摘要:少数民族是否应当享有差别化的权利?从差别权利的事实起源、道德证成和政治正当性均可以得到肯定答案。在实施少数民族差别权利政策过程中,现行的禁止歧视、置前优待、置后优待和配额分配这四种政策,效果迥异,褒贬不一,值得予以反思。同时,处理好文化多元和政治一体的关系,乃是少数民族差别权利实践的必然要求,坚持多元文化主义,审慎践行少数民族差别权利制度,也将是理智的路径选择。
61-72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法学论坛

论商事权力

摘要:商事权力存在于商事组织之中并协调其内部秩序、主导其外部运行,它以相关当事人的利益与意志为基础,通过合约与制度进行安排。商事权力制度的要素包括权力人、职权、职责、支配对象、权力位序、权力行使的程序和手段。其规则是"在我的职责范围内服从你的职权意志"。商事权力通过相关制度建立权威,并受到利益、权限、程序、权利和外部制度制约;职权赋予权力自由,职责赋予权力约束,职级关系安排权力位序,社团罚则赋予权力执行力;个人通过入职取得商事权力,通过履职行使商事权力,通过去职丧失商事权力。
73-82

刑事立法的类型化逻辑与路径

摘要:类型化是现代刑事立法中不可逾越的方法和思维,它能有效克服客观具体化和概括性立法的弊端,能有效地兼顾刑法的安定性和适应性。对类型的把握程度直接关系到刑事立法的成功与否。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仍然存在类型化程度不足、概括性立法和概念式立法等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刑法的适应性、安定性和正义性。从刑法的明确性出发,类型化程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国民对犯罪类型的认识程度。在自然犯等传统类型的犯罪中,采用较为简洁的犯罪类型也不会超出国民的可预测范围。在行政犯等新型犯罪中,犯罪类型的规定应相对充分、详尽,且应采取例式法的立法模式,但也必须满足类型理论的基本要求。
83-92

为“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立论辩护

摘要:我国刑法学者对刑法中"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立论提出质疑,认为该立论不符合转化犯的构成条件,违反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实际上,通过对转化犯的因果关系及转化罪罪过形式的揭示,可以得出"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的立法不仅符合转化犯的本质要求,也是对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贯彻,因而"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立论具有正当性的结论。
93-99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法律与实践

我国环境信访问题对策研究——以政府规制理论为视角

摘要:从政府规制的视角分析,我国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三层次环境规制的改善:在权利与救济层面,必须对环境信访权从公权和私权两个方面作清晰的定位,合理分流环境信访承担过多的公私职能;在制度与程序层面,应实行分类治理多管齐下,建立分类治理的环境信访治理机制,规范环境信访权行使和接访、调处义务履行行为,完善环境信访分流与终结机制,充分运用各种环境规制工具及其组合,建立与环境信访对接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政策与策略层面,则必须实现三个转变:由管理向治理转变,由压力型体制向激励型体制转变,由民情上达向民意表达转变。
100-109

西部农村实施土地信托的困境及出路

摘要:农村土地信托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但在实践中存在诸多的现实与法律困境。要突破这些困境,首先应当加强西部地方政府的引导与服务功能;其次,选择土地信托的分散立法模式是目前切合实际的做法;最后,建立并完善土地信托的登记与监管两大配套机制,是实现我国农村土地信托实践规范和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
110-118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青年法苑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一事不再理”

摘要: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一事不再理"规定在性质上既不属于民事诉讼上判决的既判力,也不属于行政处分的实质确定力,而是亲专利政策之具体体现。对于该制度的运用应注重平衡专利权安定与专利权无效两种利益。在各国专利法普遍删除该规定或限制其对世效的背景下,我国在立法论上应考虑适时删除该规定;在未删除的情况下,应通过解释论限制"同样理由和证据"的客观效力范围;对于该解释下可能增加的专利权人答辩之繁琐及行政机关矛盾决定之出现,可以通过程序论上加大职权主义予以对应。
119-126

协商民主视域下公众参与环境立法的思考

摘要:协商民主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学术界开始关注的民主理论和实践,它提倡在多元社会背景下,通过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公众参与环境立法从实际上来说就是通过协商交流,最后达成共识的过程,充分展现了协商民主理念。本文试图从协商民主的角度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立法的重要意义、现存问题、并提出在协商民主视域下如何促进公众参与环境立法的对策和建议。
127-132